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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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报名机构(盖章):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寸彩色

正面免冠 照 片 (35mm ×45mm )

学 历 所学专业 职称(职业资格)

从事职业

工龄

单位名称

申报职业 申报等级

培训机构

鉴定类别 正考□ 补考□(补考内容:理论□ 实操□ 综合□ 外语□)

居住地址

就业(学)地址

申报条件

证明材料信息

证明类别

证书编码 (或主要证明信息) 颁(签) 发单位名称 查询渠道或方式(查询网址

或查询单位、联系人电话)

自查结果 复查结果

学历证书 是□否□ 是□否□ 资格证书 是□否□ 是□否□ 职称证书 是□否□ 是□否□ 培训证书 是□否□ 是□否□ 学籍证明 是□否□ 是□否□ 工龄证明 是□否□ 是□否□ 其他证明 是□否□ 是□否□ 证明材料可查验为是 ,填写不完整、查验不到或信息不真实为否 ,否 者为无效材料。 关于提供个人真实证明材料的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自觉执行相关的技能鉴定规定。在资格条件查验过程中,我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提供了个人照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学籍证明、工龄证明等可以证明本人资历的材料信息,我承诺以上材料信息均为真实。若在有关部门查验中发现有伪造或虚假成分,本人愿意接受取消参加技能鉴定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结果,如有涉嫌违法,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级鉴

定中心

(省直

单位)

复 查

意 见

经查验,该考生申报的证明材料为: 合 格( ) 不合格( )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鉴定中心抽查意见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填报说明

1.表内信息为参考人员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填报结果务求完整、真实、准确。个人申报,个人负责自查;机构集体申报,机构负责自查。

2.申报条件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填报,并据此提供证明材料信息。

3.个人申报提交电子版即可。机构集体申报需提交电子和纸质各一份,并在自查合格的纸质申报表上加盖查验单位印章。

4.申报单位和个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食品行业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简介

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9、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0、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1、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12、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如何报名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分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13、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14、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年限证明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要求(2019年版) 申报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中心或其授权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 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附件1),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或论文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其中经办人需写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所属业务部门公章无效。 三、申报条件如规定需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则需要提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所核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如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可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

业证遗失证明替代。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全日制在校学生集体申报须由报考院校统一出具《院校报考集体证明》(附件3)、《在校生名册》(附件4)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和名册必须加盖院校单位公章。 六、鉴定所(站)提交考生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申报条件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整批材料提交鉴定中心复审合格率低于80%的,所有材料退回,鉴定中心不再受理该期鉴定申报。如因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造成考生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后果的,接收报名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省鉴定中心将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及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表:1.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2.工作年限证明 3.院校报考集体证明 4.在校生名册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终审稿)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模版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A类 行业工种名称 服务中餐烹饪人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西餐烹饪人员(西式 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心理咨询人员(心理咨询师) 机械 数控机床(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加工中心操作人员(加工中心操作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焊工等) 制药生物技术制药(品)人员(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 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等)、药物制剂人员(药物制剂工、淀粉 葡萄糖制造工等) 其他文物保护作业人员、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景泰蓝制作工、金属摆件 工等)、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工艺品雕刻工等)、美术品制作人员(装饰美 工、雕塑翻制工、壁画制作工、油画外框制作工、装裱工、版画制作工等) B类 行业工种名称 文职行政事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 财规划师等)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员(电子商务师等)、物流师(物流师等) 服务调酒和茶艺人员(调酒师、茶艺师等)、营养配餐人员(营养配餐员等)、摄影化妆服务人员(摄影师、冲印师、艺术化妆师等)、验光配镜人员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洗染织补人员(洗衣师、染色师等) 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等)、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保安员、违 禁品检查员、金融守押员、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筑物消防员、火灾暸望观察员等) 塑料.化工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有机合成工、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 染料标准工、染料应用试验工、染料拼混工、研磨分散工、催化剂制造工、催 化剂试验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制漆配色调制工、溶剂制造工、化学试剂制造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等)、信息记录材料生产人员(片基制造工、感光材料 制造工、感光材料试验工、暗盒制造工、废片.白银回收工、磁粉制造工、磁记 录材料制造工、磁记录材料试验工、感光鼓涂敷工等)、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加 工人员(橡胶制品配料工、橡胶炼胶工、橡胶半成品制造工、橡胶成型工、橡 胶硫化工、废胶再生工、塑料制品配料工、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等)、火工品制 造人员(雷管制造工、索状爆破器材制造工、火工品装配工、爆破器材试验工等)、煤化工生产人员(备煤筛焦工、焦炉调温工、焦炉机车司机、煤制气工、 燃气储运工等) 机械.电子机械冷加工人员(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组合机床操作工、制齿工、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拉床工、锯床工、刃具 扭作工、弹性元件制造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 剪切工、金属热处理工、粉末冶金制造工等)、特种加工设备操作人员(电切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参考试题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参考试题 1、什么是技能?人的技能包含哪几个要素? 答:技能是人在意识支配下所具有的肢体动作能力。 人的技能包含智能与体能两个因素。 2、什么是职业技能? 答:职业技能是指人在职业活动围需要掌握的技能。(可分为言语技能和肢体技能) 3、职业技能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①要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或模拟条件下的实际操作中进行训练和培养。 ②技能一旦掌握一般不易忘却。 ③各种职业的性质及其技能形式有差别。 4、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答: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地评价与认证的活动。 5、职业人技能鉴定的对象包含什么容? 答: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对象是劳动者从事某一特定的职业活动所具备的职业技能。它包含了两个层次的容。一是要测量劳动者掌握特定的生产劳动技能的专业性质;二是要测量劳动者运用这些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水平,即职业技能的等级。 6、职业技能鉴定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答:技能鉴定的本质是一种考试,具有考试所应有的共性特征。 第一,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第二,职业技能鉴定属于综合性性社会考试。

7、什么是标准参照考试? 答:所谓标准参照考试,就是个人考试的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它参照的是一个既定的标准,这个标准一旦确定与整体考试的水平无相关关系。 8、什么是常模参照考试? 答:常模参照考试与标准参照考试不同,个人考试的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它所参照的不是一个既定的标准,而是根据考试目的预先设定的一个指标。 9、为什么说职业技能鉴定是属于综合性社会考试? 答: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其社会分工和行业分布涉及所有职业领域,并覆盖了各种性质的企事业单位;而且,社会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包括在岗的各类人员,正在求职的或转岗的人员,以及在校接受培训的学生等多种类型;此外,从业人员还涉及不同等级层次的职业群体。职业技能鉴定是为适应社会就业和各行业用人需要而进行的综合性社会考试。 10、职业技能鉴定的特点是什么? 答:职业技能鉴定有以下三个特点: ①职业技能鉴定以职业活动为向导 ②职业技能鉴定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 ③职业技能鉴定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 11、为什么职业技能鉴定要以职业活动为向导? 答:职业技能鉴定不仅要注重学员知道什么,更要注重于学员能干什么。因此,在这个导向下培养出来的人才类型才能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解决具体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复杂的问题,真正符合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 12、为什么职业技能鉴定要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 答: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的目的是培养出职业或工作岗位上需要的人。对职业或工作岗位来说,重要的不是你知道什么,而是你会做什么。而要证明你的实际工作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在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③本职业学徒期满。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下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③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5、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一、社会化鉴定条件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报五级(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2、持有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及以上者,可报名参加本职业(工种)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及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模块 鉴定;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在持证二年及以上,方可参加高一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和高一等级相关职业的模块鉴定。报考二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鉴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高中或中职学历及以上证书,对于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等级一览表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等级一览表专业工种等级 烹饪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餐厅服务员---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服务营业员--- ---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汽车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修建管工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花卉园艺工---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保安员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印刷平版印刷工、计算机排版工 校对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平装混合工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机电维修电工、机修钳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电子设备装接工、制冷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音响调音员、仓库保管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话务员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幼教保育员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科研辅助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技能鉴定工作流程

安丘市职业中专技能鉴定站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生或个人,向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申请。并在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凭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毕(结)业证书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培训情况及培训证明。 学校技能鉴定站受理报名时,应对鉴定对象的有关证件、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证件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提报申请 报名结束后,学校技能鉴定站向潍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考核鉴定申请,并提报以下材料。 1、关于本次鉴定的申请报告(包括本次鉴定的组成人员、时间安排、考场安排等); 2、按职业分别汇总编制的《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3、上报《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做出同意或否的答复,并通知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鉴定前准备工作 1、办理准考证 学校技能鉴定站接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组织技能鉴定的通知后,应按规定做好考核鉴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打印《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照片加盖学校技能鉴定站印章。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鉴定的必备证件。在考场中,准考证配以身份证共同使用,用以确认考生身份。 2、领取试卷 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考场安排,派专人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取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对试卷的运送和使用前应做出周密严格的安排,并建立必要纪律和制度以确保不泄密。考试中,应对考场情况做好记录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作为考试结果违纪处理的依据。 3、考场准备和人员准备

⑴理论考场准备:要求单人单桌,整洁、通风、明亮、宽敞; ⑵实际操作考场准备; ⑶安排考评人员、考务管理人员、督导人员。 四、鉴定实施 1、鉴定实施准备: ⑴监考人员、考评员要提前对考场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考场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⑵监考、考评人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核对试卷数量、检查试卷封条和试卷袋是否正常。 2、鉴定实施过程 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本次鉴定考评工作,考评小组要严格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考评人员职责。 3、鉴定结果 鉴定结束后,学校技能鉴定站需要将以下材料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关于本次鉴定情况及考评员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等书面报告和考评小组的鉴定报告; 2、将鉴定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格式输入微机制成上报数据; 3、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成绩单; 4、编制的〈申请颁发技术等级证书人员情况简表〉; 5、理论试卷、技能操作评分表、考场记录表等基础资料。 五、上报材料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收到职业技能鉴定站上报的材料后,将根据试卷、评分表、考场记录表、考评小组鉴定报告及质量督考现场督导员报告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统一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报名机构(盖章):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寸彩色 正面免冠 照 片 (35mm ×45mm ) 学 历 所学专业 职称(职业资格) 从事职业 工龄 单位名称 申报职业 申报等级 培训机构 鉴定类别 正考□ 补考□(补考内容:理论□ 实操□ 综合□ 外语□) 居住地址 就业(学)地址 申报条件 证明材料信息 证明类别 证书编码 (或主要证明信息) 颁(签) 发单位名称 查询渠道或方式(查询网址 或查询单位、联系人电话) 自查结果 复查结果 学历证书 是□否□ 是□否□ 资格证书 是□否□ 是□否□ 职称证书 是□否□ 是□否□ 培训证书 是□否□ 是□否□ 学籍证明 是□否□ 是□否□ 工龄证明 是□否□ 是□否□ 其他证明 是□否□ 是□否□ 证明材料可查验为是 ,填写不完整、查验不到或信息不真实为否 ,否 者为无效材料。 关于提供个人真实证明材料的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自觉执行相关的技能鉴定规定。在资格条件查验过程中,我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提供了个人照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学籍证明、工龄证明等可以证明本人资历的材料信息,我承诺以上材料信息均为真实。若在有关部门查验中发现有伪造或虚假成分,本人愿意接受取消参加技能鉴定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结果,如有涉嫌违法,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级鉴 定中心 (省直 单位) 复 查 意 见 经查验,该考生申报的证明材料为: 合 格( ) 不合格( )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鉴定中心抽查意见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流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流程 一、国家职业资格各级别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1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3、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4、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分别申报高级资格鉴定。

3、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班学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9、7、6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4、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 6、已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⑴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10名,在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 ⑵具有较高技能水平或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技绝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⑶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 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请。并在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凭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毕(结)业证书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职业技能鉴定所受理报名时,应对鉴定对象的有关证件、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工作年限证明及其它证件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提报申请 报名结束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向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考核鉴定申请,并提报以下材料。 1、关于本次鉴定的申请报告(包括本次鉴定的组成人员、时间安排、考场安排等); 2、按职业分别汇总编制的《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3、上报《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做出同意或否的答复,并通知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鉴定前准备工作 1、准考证 职业技能鉴定所接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组织技能鉴定的通知后,应按规定做好考核鉴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打印《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照片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所印章。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鉴定的必备证件。在考场中,准考证配以身份证共同使用,用以确认考生身份。 2、领取试卷 职业技能鉴定所根据考场安排,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取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对试卷的运送和使用前应做出周密严格的安排,并建立必要纪律和制度以确保不泄密。考试中,应对考场情况做好记录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作为考试结果违纪处理的依据。 3、考场准备和人员准备 ⑴理论考场准备:要求单人单桌,整洁、通风、明亮、宽敞; ⑵实际操作考场准备;

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工种, 现 现有技能等级, 申报工种, 申报技能等级, 中国石油西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制 年月日 - 1 - 填表说明 1.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认真填写本申请表。因填写错误或信息不准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2.在没有内容的栏目请填“无”。 3.“工作单位”请填写到公司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 4.转岗人员参加新工种鉴定的人员,仍属正常鉴定的范围,请填“现工种”栏。申请第二工种鉴定,是指现从事工种不变,参加第二工种的鉴定。 5.“破格申报”包括集团公司规定的“提前鉴定和优胜晋升”等。具有“优胜晋升”资格的人员,须提交本人获奖证书、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单位意见栏写明晋升的依据,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人员,还必须提交单位业绩考核材料。“提前鉴定”的人员,推荐单位必须写出推荐材料一式两份,由西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并报公司劳动工资处审定通过后,按正常程序参加鉴定。 6.“正常申报条件”栏,请在对应栏填写“是”。

7.“所在单位性质”和“鉴定分类”栏,请在对应栏填写“是”。“补考”栏填写“理论或实操”。 8.“本人是否自愿申报”栏为必填项。本人在填写后须签名。填写为“不愿申报”的,视为本人放弃申请鉴定。 9.本表使用A4纸张、双面印制。 - 2 - 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政治面貌 照片 工作单位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学历毕业时间及院校毕业专业文化程度原, 现, 原技术 原工种原证书编号发证日期 等级 现工种从事年限申报等级申报鉴定第二工种申报等级 破格申报从事年限申报等级 个人工 作简历 受过何种奖励 ,本人签字, 满足本职业连续工龄要求 具有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正常申 取得本职业低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结构及标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结构及标准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证书有哪些用途?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2.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3.国家职业资格 国家理财规划师三级对应此级别 三级 高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 国家理财规划师二级对应此级别 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

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学历文凭证书制度的关系?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四.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指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认可,是劳动者求职、任职或独立开业以及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职业资格一般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学历考试、资格认定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对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部制定负责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就是国家对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认定的资格证书。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应取得技术等证书,方可就业、上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的保证,对劳动者流动就业和转换职业都具有“通行证”的作用,也为企业聘用技能岗位人员提供依据。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为了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序进行,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含监考、考评人员)均应遵循以下考场规则。 一、监考人员、考评人员须分别按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1)及本手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配考评人员管理规程》所附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职责》履行监考和考评工作职责。 二、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携带要求或允许携带的考试工具(计算器、工量具等)进入考场,其余的物品放在考室小件物品存放处。考生对号进入指定考(工)位,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考(工)位的左上角。监考或考评人员查验考生证件,核对考场座(工)位排列表,检查其所带考试工具是否符合要求。考生进场完毕后,主考人员宣读《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守则》(见附件2)和有关注意事项。 三、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或考评人员开始拆封试卷袋并分发试卷,指导考生按试卷或答题卡要求准确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考号和鉴定机构)。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方能退场。考生退场须经监考或考评人员验收试卷、考件及考场准备的工量具、仪器设备,获准后,方可退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或再进考场续考。

四、考生答题一律使用兰色、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标准答题卡使用2B铅笔在正确答案方框上满格涂黑。要求字迹清楚,卷面整洁。不得在试卷和考件上私自做任何标记,违者不记分。 五、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肃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出现请人代考,或有夹带、偷看、交谈、传递、代做等行为,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试卷作零分处理。考试时,不准使用各种通信工具,不准抽烟,考生有违反考场规则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监考或考评人员应及时纠正和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作出严肃处理。 六、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时,如不涉及试题内容、加工方法及工艺等,可举手询问。操作技能考核时,非考生操作原因,发生停电、设备仪器故障等情况,考评人员应及时记录停电、故障维修时间,并按此时间段顺延考试时间。严禁将试卷、考试工件(成果)带出考场。 七、操作技能考核时,考生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八、因特殊原因,考生须暂离考室时,应举手征得主监考或考评组长的同意,暂离考室时应有考场工作人员陪同。 九、鉴定结束铃响后,所有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将试卷(考件)放在桌(工位)上,依次退场。操作技能考生退场前,还应打扫清理工位,不准带走考场准备的工卡量器具等。 十、考生舞弊拒不认错、扰乱考场秩序且态度恶劣,或威胁考场工作人员,取消其本次鉴定资格,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刑法的,考场工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格和鉴定工作程序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格和鉴定工作程序问题的通知 新劳社培字[2007]3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厅、局、行业管理办公室、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驻疆单位,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机构: 为规范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行为,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资格和鉴定工作程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一)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审查资格。 (二)职业技能竞赛的职业(工种),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06]1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通知》(新政发[2003]1号),首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 入制度的10个行业,按各行业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文件规定的期限执行,此后各行业职业(工种)必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 (四)企业职工职业资格一次性初次认定工作,于2008年2月29日前经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初次认定方案可按照《企业职工职业资格一次性初次认定实施办法》(新劳社字[2006]11号)执行,初次认定工作结束后即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

(五)国家实行培训鉴定试点的职业,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试点,经批准后,其考前培训辅导由具备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培训,其培训鉴定试点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 自治区、地州市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根据本年度制定的鉴定工作计划,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前向社会发布鉴定公告。 (一)鉴定公告的内容包括:鉴定职业(工种)、类别、等级、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报名期限、鉴定时间,以及承担鉴定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鉴定报名:报考人员可自愿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鉴定所(站)报名参加鉴定,并根据职业标准要求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中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体企业的职工由本单位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证明,其他小型企业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高一级鉴定考生需提供原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须经规定期限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需提供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五张; 6、填写《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 以上材料,参加全国统考的必须于鉴定日前40天、参加自治区统考于鉴定日前20天向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要求在鉴定前须经规定期限正规培训的,由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技师申报材料整理注意事项 申报人按照《技师鉴定材料目录》的要求,提供个人所需准备的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 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确认。 一、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1.《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三份,采用计算机打印(必须按原版打印,不能有漏页、错页)或钢笔填写,其中,原表格中的文字字体、字号不变,个人填写的文字采用“四号楷体”;封面和单位推荐意见栏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章。 2.本人姓名填写需与所持身份证姓名一致,申报工种严格按照《技师工种目录》(见后)规范名称填写,否则做废表处理。 3.文化程度按“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技校、高中、初中”填写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4.从事申报工种工龄需提供单位相应证明。(表格见后) 5.原技术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为“高级工”填写高级工;申报者为“技师”填写技师;申报者为“助理工程师”填写助理工程师;申报者为“工程师”填写工程师。同时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复印所有页数)。 特别注意:高级工或技师证书必须为电力行业核发(电力

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地方或劳动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证书不认可。 6.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着重填写学历、技术培训和进修经历。工作经历要将在本工种岗位上的具体经历填写清楚(细化到班组、工作岗位)。 7. 主要工作业绩:对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技师鉴定的“技能要求”一栏中的鉴定范围和鉴定内容要求,进行填写。着重于取得原技能等级后的技术工作业绩,内容包括安全事故处理、工程施工建设、重大操作、技术工艺革新等(此项空白视为无业绩)。提供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8.“本人职责”:指本人在工作或项目中所起作用,分为主持(主笔)、专业负责、主要参加、参与。 9.主要技术贡献成果:请将各阶段的技术成果详细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技能竞赛、荣誉称号:应如实填写。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荣誉称号,请按时序填写,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劳模、新长征突击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都可以填写)。 二、技术总结及论文 1、技术总结,字数不少于1000字,一式三份,封面一律按样张打印(样式见后)。应结合本人工作及生产实际,内容可以包括技术工艺革新、工程施工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现场案例、事故处理等。单位人力资源部确认其真实性,并盖章认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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