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以下简称应急周转金)是由政府设立的用于解决因用人单位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垫付给建筑业农民工作为临时生活费的部分工资。

第二条应急周转金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参与建筑经营活动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

第三条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农民工应急周转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城建部门负责应急周转金的垫付审批及追偿工作。

第四条应急周转金由区财政部门筹措的专项往来资金,具体额度为2000万元。

第五条应急周转金由区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金额度足额安排,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使用应急周转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个人签收单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后,区财政部门履行追加预算审批程序后予以补足,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条应急周转金垫付范围:

(一)因用人单位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在重要时间节点确实无法按时支付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造成其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

(二)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现有资产不足以偿付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欠薪责任人隐匿或逃匿造成建筑业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

(四)其他经区政府批准的,需政府特殊协调处理的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事件。

第七条本行政区域内已实行“建筑业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的企业,在落实好“建筑业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符合应急周转金垫付范围的,经区政府批准,可从应急周转金中先行垫付。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单位已按规定落实“建筑业劳务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二)项目单位“建筑业劳务工资保证金”已动用完毕证明;

(三)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审批表;

(四)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书;

(五)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申领签收表;

(六)按政策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用人单位申请应急周转金,原则上不得超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30%,垫付期限为3个月。

第九条用人单位申请使用周转金,须向区城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 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审批表》(见附件1),报区政府批准后,并与区城建部门签订《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书》(见附件2),由区城建部门负责发放。其中,50万元以下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对按期偿还应急周转金的用人单位,免收利息;用人单位逾期未偿还的,除应全额支付欠薪应急周转金外,还应自收到应急周转金之日起按未偿还部分的数额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区城建部门支付利息。

第十条应急周转金由农民工本人持身份证实名领取,由区城建部门监督农民工填写《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申领签收表》(见附件3),该签收表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建筑业农民工须在领取应急周转金时书面承诺同意在用人单位追发工资中,用追发工资抵扣垫付的应急周转金,同时应书面授权其工资追偿权由区城建部门行使。

建筑业农民工领取应急周转金后,根据建筑业农民工授权,区城建部门取得农工民对已垫付部分向用人单位的追偿权;未垫付部分的欠薪,农民工有权继续追讨。

第十一条区城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使用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的用人单位,按照《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书》承诺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偿还,逾期由区城建部门负责追缴本息。

用人单位拖延偿还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的,区城建部门通过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偿还应急周转金垫付款项。

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积极配合区城建部门追偿垫付应急周转金。

第十二条应急周转资金垫付后,因用人单位执照被吊销、下落不明、破产或其他原因,通过司法程序仍无法将垫付资金收回或无法全部收回的,由区城建部门填报《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核销审批表》(见附件4),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批准核销。对于无法收回的款项,由区城建部门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后列入下年度预算,以补充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故意制造拖欠农民工工资

假象或采取其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应急周转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

附件:1.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

周转金垫付审批表

2.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

周转金使用协议书

3.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

周转金申领签收表

4.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

周转金核销审批表

附件2

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书

甲方:(XX新区城市建设局)

乙方:

乙方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因资金困难,现向甲方申请使用欠薪应急周转金,用于支付农民工生活费或交通费。根据《XX新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欠薪周转金使用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二、欠薪周转金使用和支付:经区城市建设局审批并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区城市建设局负责将支取的欠薪周转金支付给农民工。

三、欠薪周转金抵扣:乙方在支付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时可以将已发放的欠薪周转金在农民工工资中抵扣。

四、欠薪周转金偿还:乙方在甲方支付欠薪周转金后3个月内,将应偿还的周转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全额汇入XX新区欠薪周转金专户,账户名:,开户行:,帐号:。

五、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偿还欠薪周转金的,还应自收到应急周转金之日起按未偿还部分的数额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六、应急周转金的追偿:建筑业农民工领取垫付工资后,甲方代替农民工行使对已垫付欠薪部分向乙方的追偿权。乙方应在企业注销、破产清算及其他原因处置企业资产时,优先偿还垫付的应急周转金。

七、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代替农民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关于解决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

关于解决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 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劳务作业单位负责人、小班组长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和项目部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施工、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对公司、社会的安定。 二、组织体系 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xxx 副组长:总工程师xxx 安全副经理xxx 生产副经理xxx 副总工程师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 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相关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1.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并负责信息报告。 2.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做好宣传工作,防止负面炒作。 3.公司财务部: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 4.其余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办公室应当在1小时内,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

5、欠薪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欠薪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2019年1月5日

欠薪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做到“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跳吊等)。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3.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部门、安质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等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

根据情况,工程部门、安质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程技术部门职责: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 计财部门职责: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安质部门职责: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11 0。 物资部门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2 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1 0分钟内报告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2020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自查报告 根据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积极开展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自查得分102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评得分25分) (一)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双组长工作机制,由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38家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单位对应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健全工作协调机制,2019年12月6日,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由领导小组组长即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领导小组成员为联席会议成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会商政策落实、疑难案件办理等重大事项。2020年,我县分别于2020年1月3日、2020年7月8日、2020年12月22日就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措施、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召开了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前部署,确保稳定。 - 1 -

(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责考核制度 县政府于2020年12月6日印发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制定了工作目标任务,并进行了目标责任分解,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实施方案》要求严肃督查问责,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我县制定《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对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三)构建横向协作网络,全面治理欠薪问题 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执法活动;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负责推进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建立欠薪分台账并按时报送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同时,大力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的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厅等《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优先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化解欠薪矛盾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2020年3月1日,我县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问题摸排工作的通知》(三人社通〔2020〕)12号),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问题摸排工作专项督查,着力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 2 -

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制度 第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项目部都要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纠纷应急事件。 第二条组织结构设置 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下设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负责人 组员:公司财务部、工程部、各项目部、劳资专员 第三条监督管理办法 1、所有项目均需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告示牌应包含以下信息: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权利和义务、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分包企业、行业监督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基本信息。 2、项目部在每月工程款支付之前,应采用现场抽查、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建筑工人是否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和本月工

资发放情况等信息,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分包企业采取暂缓付款措施并督促分包企业及时解决欠款问题,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工资支付监控,把纠纷解决在萌芽期,并保持与劳动监察、建委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联系。 第四条应急事件处理措施 1、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讲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当发生农民工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表报送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3、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单位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有力的证据材料,预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某县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阶段性汇报

某某县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阶 段性汇报 自2019年xx月12日,自治区和xx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以来,我县在市联席办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及整治,不断完善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将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由县人社局牵头,协调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全县xx家企业或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巡查,共督促补签劳动合同xx份,为农民工追发工资共xx万元,涉及农民工x人;督促企业缴存工资保证金xx万元,退还xx万元;对新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件,结案率达100%,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全县治欠保支工作形势持续好转,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正视问题,认真剖析,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发现的问题,县委常委、县常务副县长xx同志及时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县联席办及成员单位正视问题、强化措施,切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理清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某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某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xx政办电〔2019〕xx号)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我县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贵"的原则,对全县在建项目再次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我县项目建设的底数,同时及时补充完善工程相关台账资料及统计数据。二是按照市联席办的要求,县联席办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同时参照市级做法,草拟了《某某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某某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等方案。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工地管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施工单位现场做到明确农民工进退场登记,花名册明确登记工种,详细记录考勤情况(包括人数、工作时间等)。同时加大对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检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

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 - 副本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关于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 1、集体上访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 3、群殴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等其他由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 二、组织机构 为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的统一性和机动性,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各项应急协调指挥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1)组长:XXXXX 主要职责:及时报告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情况,研究制定农民工工资处理方案,做好农民工工资审核等相关工作。 (2)副组长:XXXXX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用人单位、农民工等有关人员的调查、

取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安置、思想情绪的安抚工作。 (3)综合协调组:XXXX、X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和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当发生农民工聚众、上访或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指令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公司立即报告事态情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做好人员的疏散、思想安抚工作。 1、启动应急预案后的主要工作 (1)启动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小组各成员进入应急状态; (3)稳定现场农民工情绪; (4)迅速调查清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班组,通知相关班组长到达现场; (5)调查核对欠薪人员和欠薪金额; (6)落实相关责任班组,确认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一个农民工手中。如相关责任班组暂时无法解决,启用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 2、现场应急处置的优先原则 (1)保障所有应急人员和工人的生命安全; (2)稳定和控制事件状态,劲量减轻事件的危害;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WTT整理,供大家参考选择。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的督查报告1月14日,市政府督查室再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的督查报告 1月14日,市政府督查室再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6日 14日,相关部门共接待上访农民工420多人。其中包括远洲国际城小区、许屯镇龙馨宾馆、九龙街道吴店村、复州城镇盛世豪庭、西杨乡小学、太阳街道佳田服装厂、太阳街道潘大村、中拥塞纳城、大连昱显矿业、谢屯香洲田园城、香洲花园老年公寓、松树镇松林一品小区、复州城镇盛世豪庭小区、九龙街道夹板沟村的农民工。 香洲田园城于13日、14日两天共发放农民工工资670多万元,近期还将陆续发放。

大连昱显矿业有限公司拖欠的18名农民工工资32.75万元,单位承诺于1月17日前支付。 远洲国际城拖欠的400余名农民工工资1000余万元, 1月13日,部分农民工到大连市信访局上访,开发商承诺先支付400万元,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负责支付。 复州城镇盛世豪庭住宅小区拖欠的15名农民工工资48万余元,经调查,无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目前已转到劳动争议仲裁院处理。 钻石经典开发有限公司共核实1393名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5,193,543元。目前已发放1096人,工资额为21,993,021元,还有297人未发放,资金缺口1320万元。 太阳街道潘大村缘海佳都拖欠的30名农民工工资13万元,建筑公司将于1月20日发放。 许屯龙馨温泉宾馆拖欠的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0多万元,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 长兴花园小区拖欠的24名农民工工资33万元,项目经理及开发单位负责人均无法联系,目前正在调查中。 二、工作建议 1、各责任部门务必坚持值班值守,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尽责,第一时间汇报、协调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集体访行为,市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及时摸排了解,避免因大规模上访导致的突发事件以及由此带来的恶劣影响。

无欠薪项目部欠薪应急预案

*******工程 创建“无欠薪项目部”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有限公司 *************工程 二○一九年

创建“无欠薪项目部”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妥善处理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专职劳务员)担任;成员由***、***、***、***、***、***、***、***共10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时间。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四)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事件应急信息。 (五)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个部门应积极配合,组成应急处理小组,在第一时间赶至事发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工程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涉事施工班组人员欠薪事实及数额。 安监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综合部门: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民工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民工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财务部门:负责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四、应急响应和处理程序 (一)信息报告:各施工班组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

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自查自纠的 报告 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和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 [####]###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意见的通知》(渝交委路[####]##号)和涪陵区交委《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涪交委发[####]###号)和2017年#月##日市交委有关农民工资专题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司立即会同项目各参建单位针对**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港龙头作业区二期工程、**港龙头作业区土地整治工程(一期一标段)三个在建项目的农民工使用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就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施工企业作为农民工使用主体责任单位,正在编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落实人员机构等制度体系,并设立清欠

办公室落实责任人员,监理及业主单位监督管理落实情况,要求其必须在2017年#月##日前完善办法的编制和人员机构的组建。 #、2017年#月##日前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市重点水运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按期按比例扣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专款专用。 #、针对农民工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预防因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施工企业正在如实记录完善农民工花名册、劳动考勤、合同签署、农民工进退场、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台账,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确保用工实名制。 #、施工企业正在对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施工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个人工资账户,以减少施工企业延迟拨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 #、施工企业正积极和银行对接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企业依据用工实名制台账、月工资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我司审定,并将工资款项拨付至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

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

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 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站前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园区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站前区范围内各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常规性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问题由各分管主任按照池站前委〔2011〕105号《池州火车站站前区管委会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包案制度》的文件要求落实解决。 三、组织体系 站前区管委会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李明雨杜江刘志鹰马新立董磊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李明雨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相关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1、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并负责信息报告。 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做好宣传工作,防止负面炒作。 2、区派出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城管大队:作为应急小分队,负责协助派出所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和协助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4、财政局: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 5、其余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工作。

海南省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

海南省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以下简称周转金)是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用于解决其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的资金。 第三条周转金使用对象为在本辖区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 第四条周转金由全省各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各市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地级市不少于500万、县级不少于200万的标准储备周转金,垫付后,及时补齐不足,并设立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五条周转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账户,对资金的日常开支进行管理。 第六条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需动用周转金垫付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由本级政府审批同意后发放。

第七条对依法查处具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欠薪案件,属下列情形之一,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可动用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一)用人单位法人或工程项目负责人隐匿、逃匿,导致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一时难以支付且影响其生活的; (二)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现有资产足以偿付拖欠工资但在短时间内难以变现,致使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难以支付而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企业进入破产、解散、被撤消清算程序,且现有资产足以偿付拖欠工资,但一时难以变现,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经本级政府批准的其它因欠薪需要应急垫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第八条对符合垫付工资条件的农民工,原则上按不超过用工所在地城镇职工1个月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额进行垫付。 第九条周转金垫付按规定程序填写审批表(见附件4-1)。已经垫付的周转金,应以《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申领签收单》(见附件4-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监察部门对农民工所在企业拖欠工资立案和查处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

欠薪突发突发处置预案

XXXXX公司 欠薪突发突发处置预案工程名称:xxxxxxx

为及时有效防范欠薪突发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事件的迅速控制和稳妥处理,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内因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其它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提高对项目部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效率,成立解决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指挥公司项目部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30分钟内上报。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与突发事件有关的人事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启动预案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领导组要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预案启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责任 一 引言 国务院于2019年12月30日发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正式生效。《条例》确立了“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原则,明确了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社会团体等主体在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是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制度化保证。 二 《条例》亮点评析 《条例》有如下亮点值得关注: 1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应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上述制度致力于解决劳动用工确认难、工资核算难的问题,而且也是《条例》所规定的其他制度(如专用账户制度、总包代发制度)实施的基础。 2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殊要求 01 支付方式和日期 《条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支付日期应按照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工资支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02 专用账户制度 《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3 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保障 《条例》通过以下规定保障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

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妥善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劳动部门的统部署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都市美好家园二期工程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我公司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一)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二)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三)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四)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五)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六)其他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黎彬(董事长) 副组长: 成员:黄伯林(项目经理)李君文(项目负责人)及各项目组织人力资源科成员。 1.综合协调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各项目的协调工作、认真学习国家、建工师下发的文件, 并向所属项目部传达上级文件并向所属项目部传达上及文件,做好突发事 件的后勤保障和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等工作,做好农民工的职工工资审核 统计等有关工作。 2.都市美好家园二期项目现场处理组 组长: 组员: 及时学习掌握上下级下发和地方的相关文件;及时报告农民工及自有 职工工资的相关情况;研究制定农民工及自有职工工资处理方案,做好农 民工及自有职工工资的造册等有关工作,及时做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安置、思想情绪的稳定等工作。 二、现场应急程序 当本公司发生农民工及自有职工讨薪突发事件时,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小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协调,发生在那个项目,有哪个项目 进行现场处理,综合协调小组督办。 1.接到突发事件的报警信息后,应急小组要根据收到的信息,确认需 要进入应急状态的,立即向组织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 间内调动应急小组下设机构,根据情况发布必要的预警信息。 2.启动预案后的主在工作: (1)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指令各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3)项目人员迅速到场,2小时内把人带走; (4)稳定现场农民工及自有职工情绪; (5)迅速清理拖欠工资情况。 3.应急现场处置的优先原则: (1)保障所有应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XX局: 根据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准备工作的通知》(XXXX函〔2018)73号)精神,我XX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XXXX部门牵头,XX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XX域、重点项目,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列入常态化机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至今,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n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XX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XX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XX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

关工作。建立了以分管副n长为召集人,XX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n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XX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XX政府分管领导认真督促落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工作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 《XX市xxxx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切实筑牢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2.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突破口常抓不懈。一是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发布权威招聘动态信息,搭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二是组织XX、工商、司法、住建等部门利用专题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维权日、大型人才招聘会、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XX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2千多本。三是举办工人

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万锦悦府二、三期工程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人: 职务: 校对人:职务: 审核人:职务: 审批人:职务: 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万锦悦府项目部 2018年2月2日:

万锦悦府 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防范欠薪突发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事件的迅速控制和稳妥处理,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内因万锦悦府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包括: 1、集体上访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殴打管理人员、恶意敲诈勒索 6、其它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新时代社会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对待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按照“统

一指挥、分工明确、快捷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公司万锦悦府项目建设平安、和谐顺利完成。 三、应急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很好的落实,特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张济鹏 副组长:吴赛华 成员:王立坤、郑如道、黄杰开、李剑、黄宏华、各班组长 三、组织机构责任 1、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密切关注项目部是否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情况,是否有上访事件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迅速到位及时阻止,以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四、处置应急事件程序 1、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通报公司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报告内容为: ①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突发过激伤亡等情况;

2020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总结

2020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总结 时值年底,正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爆发的时期,也是因讨薪引发群访、非访事件发生的敏感时期,恰逢今年经济发展趋势下滑,对节前维稳工作冲击较大,对此,我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近期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公厅《秦皇岛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维护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布局 2019年11月14日我区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由工委副书记X 同志任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联络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就专项检查工作如何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11月18日召开了“开发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专

题调度会”,会议听取了综合执法局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及工资拖欠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各成员单位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领导小组组长郝凤斌同志对下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目前各项执法检查及清欠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摸清底数、排查隐患、制订预案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清欠办及相关单位通过电话询问、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了企业7个、在建项目工地15个,其中企业工资均已按月足额发放,12个在建工地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其余3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已发放到70%-80%,工地负责人表示剩余工资在春节前会陆续发到工人手中,现除少数几个工地留有少量人员进行清理工作外,其余工人均已返乡回家。 三、加大打击力度,查办重点案件 2019年度,综合执法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投诉案件47件,结案47件,已清欠农民工工资款69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194人,未办理投诉手续已调解完毕案件1000余起,2020年1至3月份,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0企,涉及人数1400余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900余万元,对拒不执行执法部门要求支付工资整改指令的用人单位,我区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农民工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7]3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28 【实施日期】2017.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7〕3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行业领域、部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和司法联动

惩处的工作体系,切实保护农民工劳有所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订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计划,以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无欠薪为重点,深入开展无欠薪县(市、区)、无欠薪企业创建活动,确保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更规范、保障机制更完善、处置措施更有力,治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覆盖城乡、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治理格局,实现工资基本无拖欠。 二、健全工资支付预防和保障制度 (一)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连续3年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缴工资保证金;对严重失信或者3年内发生2次以上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应适当提高工资保证金金额或缴存比例。对自缴纳工资保证金之日起3年内未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已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高工资保证金使用效率,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鼓励其优先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工资。 (二)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各地要按照市、县(市、区)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在职职工总数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安排政府应急周转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解决紧急情况下的工资拖欠问题和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进一步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使用办法,明确适用地域范围、发放标准、垫付条件,规范启用程序,落实追回责任,在充分发挥应急兜底保障作用的同时,确保政府财政资金安全。 (三)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款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

2018年处置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8年处置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事件的迅速控制和稳妥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其它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提高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效率,成立解决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 组长:齐厚榜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成员:范孝全县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 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指挥我县因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 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报领导组,重特大事件应在30分钟内上报。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与突发事件有关的用人单位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 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领导组要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由领导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 领导组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各监察员投入应急处置程序。各监察员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组组长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重大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以及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迅速报请局领导通报县信访局、公安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的人员,依法处理。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要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工作单位和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查处,责令改正。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司法程序解决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对发生暴力或借机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依法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抗拒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严肃查处。 4、对经查实用人单位确无能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紧急情况下经批准可先行启动工资保证金,用于垫付经确认的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保证农民工基本生活。 5、对不能当场处理解决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应以最短时间尽快完成调查核实拖欠工资的事实及数额,并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中农民工申请仲裁的案件,要当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