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2017

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2017

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2017 近日,财政部根据《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部分地区、部门和个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以进一步规范会计资格证书跨省级行政区划、部门网上调转工作,确保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开展。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的知识,欢迎阅读。

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2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11 年6 月1 日起,在全国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跨省级行政区划、部门网上调转。该文件出台后,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积极行动,及时升级了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了实施细则,有效确保了调转工作的顺利实施。目前,全国会计人员信息化调转平台的建设已初步完成。但会计信息在调出地、全国调转平台、调入地间传递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下几个问题,对此,财政部发文进行了解答。

已申请办理调转手续但信息未上传如何处理

对持证人员已经申请办理调入手续,但其电子信息未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根据《暂行办法》的生效日,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持证人员调出日期在2011 年5 月31 日之前的,应按传统纸质材料调转模式办理调入手续。(二)持证人员调出日期在2011 年6 月1 日之后的,应通过调转平台办理调入手续。可待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补充上传持证人员电子信息后,再为其办理调入手续;或将持证人员的纸质调转材料予以退回,由其在调出地重新申请通过调转平台办理调转手续。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及时将退回的持证人员信息重新纳入本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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