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北京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北京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产假工资):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双方或一方为本市人员提供)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须注明生产时间、生产方式)

5.《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单》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双方均为外埠人员提供)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两份盖男女双方公司章(银行四

项及产假终止时间不填,女方需盖两个章)

7.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两份盖女方公司章(全都不填,到社

保局后再填)

温馨提示:

所有复印件必须盖公司章,所有原件出示后当场退还。

每月5-25日之间办理

二: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6.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断证明(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

7.原始收据

8.医疗费用明细单

9.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分娩当次的住院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原始收据

4.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

5.出院诊断证明

6.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温馨提示:

每月1-20日之间办理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2017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提 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 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

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北京市生育保险门诊费报销材料 1、准备材料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本市实际,现将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4号政府令)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六、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七、根据本市生育保险实施情况,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 八、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九、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

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告诉北京市刚怀孕的宝妈们如何报销产检费用、住院费用和生育津贴

告诉北京市刚怀孕的宝妈们如何报销 产检费用、住院费用和生育津贴 1、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基本上分为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和生育津贴3项内容。 2、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北京人力社保局规定,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上述3项内容均可报销。如果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前两项费用可以报销,但生育津贴先要由用人单位垫付。 3、门诊产检费报销: ①收集每次产检的门诊发票,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②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将门诊发票按类别粘贴在审批表后,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准生证、身份证等复印件,由单位统一向社保报销;③等着报销款到账就好了,一般两个月以上。大家一定最关心报销额度,产检总的报销限额为1400元,与北京的医疗成本相比,一次产检都不够…… 4、住院生产费报销: 在北京生产的话流程我就不讲了,因为都是出院时即时结算,自动扣掉报销金额,不用自己操心。顺产和剖宫产的报销标准不一样,但都有报销限额。顺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一级医院由2700元,如果生产过程中有人工干预措施的话,报销限额提高300元;剖宫产: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如果生产出血量大,报销限额根据严重程度提高。 如果在外地生产,那就收集好住院生产期间所有的单据发票,按门诊产检费报销的程序回单位填单报销(填的表格都是一样滴)。 5、生育津贴申领: 产假结束后,回单位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明、诊断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总之单位要什么就提供什么),由单位负责申报。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如果你问我什么时候到账,慢慢等吧,金额比较大,社保局要先筹款…… 6、具体的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请认真看后面的附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填表说明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公章)”: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社保登记号”:填写单位社保登记证上的社保登记证号。 3、“姓名”:填写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上一致。 4、“参保时间”:填写参保人首次参加生育保险时间。 5、“身份证号码”: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一致。 6、“手册号”:不填。 7、“就诊医院”:填写参保人生育费用发生时就诊的医院。 8、“妊娠起止日期”:填写参保人末次月经至分娩日期。 9、“孕周”:填写参保人终止妊娠时的孕周数。 10、“胎数”:不填。 11、“难产”:不填。 12、“医疗类别”:门诊、住院应分别填写审批表。报销门诊时在门诊前面的框里画√,按照医疗收据右下角发生日期的先后对单据进行排列(分娩住院期间和分娩后复查费用不能按产前检查费用申报),并将门诊报销票据起止日期填好;报销住院时在住院前面的框里画√,起止日期按照住院收据上的入院和出院日期填写。 13、“报销单据数”:指本次申报的收据张数(含诊疗费收据和医事服务费收据),不包含处方和其他票据张数。 14、“总金额(元)”:填写本次申报费用的总金额。 15、“西药费”、“中药费”、“化验费”、“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

以及“其他费用”:按照所申报的医疗费收据分类汇总。 16、“拒付金额”和“拒付原因”:不填。 17、“付费项目”:不填。 18、“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经办人姓名。 19“电话”:填写经办人有效电话,如有问题可及时通知。 20、“申报日期”:填写经办人申报费用时的实际日期。 21、“初审人”、“复审人”以及“审核日期”:不填。 ★该表必须机打,不能手工填写。

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指南(2016年最新)

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规定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因分娩或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4号) 《关于申领生育津贴与自选代发银行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5号)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7号)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的服务指导部门。 3.2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传达落实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相关办法。 3.3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对企业参保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实行“传达精神、指导协助、汇总 核查、过程监督、及时反馈”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4 企业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方式 4.1 报销范围 4.1.1 产前检查费用、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费用。 4.1.2 生育分娩或住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2 报销方式 4.2.1 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4.2.2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4.3 不予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3.1 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4.3.2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3.3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59

北京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汇总流程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申报截止时限为次年1月20日; 3、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后又附件具体如何办理) 4、稽留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清宫术不属于生育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报;之 前相关门诊检查费按生育保险的产前检查申报; 5、《申报表》“项目类型”: 西药费总金额:西药 中药费总金额:中成药、中草药 检查费总金额:常规检查、CT、核磁、B超、放射 治疗费用总金额: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接生费、麻醉费 化验费总金额:化验费 材料费总金额:材料费 其它总金额:其它、床位费、取暖费、陪床费、护理费、诊疗费 2012-3-14 Jie-1984020 附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的办理(由51社保网上摘录) 摘录自:“幸福的兔子”发表的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和生育服务联系单不是一回事,准生证是在你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办理的,这个生 育服务联系单是在你先居住地(暂住证上地址所属街道)办理的。 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女双方的) 3、女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 6、女方单位出具的入保险证明(有社保中心盖章)(近期的) 7、暂住证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8、社保卡(没有社保卡临时卡片也可以) 注:附件有所更新,更换了格式,内容没有变化! 有发现了一些问题希望没有对已经看过此贴的人带来更多的麻烦!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篇一:生育险报销需要材料 怎么报销生育险?报销生育险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相信很多准备去报销生育险的朋友都很头疼,以下是我总结的报销生育险的一般流程: 审核时间:每月1日至20日(千万不要20-30日之间,否则工作人员会毫不留情地把你赶回去); 审核地点:劳动保障局,职工生育险窗口; 审核所需资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反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同样大小,以下同理)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准生证及其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不是收据,很宽的那张单子) 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必须要有,貌似生好几个孩子的就不能去报生育险了) 报销金额: 住院费用: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顺产情况下报销2200元,难产包括钳引等报销3000元,剖宫产报销4000元。下属县市区住院费用减去1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多报销500元。 产前检查费用:统一为800元。 产假及津贴:顺产150天产假,难产及剖宫产165天,津贴按照单位缴纳保险时基本工资计算,比如:08年5月前生育的女职工每月津贴为1180元,5月以后生育则为1410元。领取办法: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生育险待遇支付表(以上审核通过以后劳动保障局发放),次月1-25日在大连银行(天安大厦)领取。 综上,希望能给准备去报生育险的朋友一些帮助。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 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 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 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保险的含义: 所谓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 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

生育保险手工报销须知

生育保险手工报销须知 以下是关于生育保险手工报销须知,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就医方法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发生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时,应当出示“社会保障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凭证”)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就医; 二、结算方法 1.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不需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 2.住院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医院按照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记账,不需个人再到区、县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三、申报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计生手术费用; 2.因入院时黑名单或急诊入院未带“社会保障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保卡证明”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等情况就医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 ·

四、注意事项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产前检查费用在孩子出生后一次性申报; 3.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4.稽留流产、不全流产、自然流产、先兆流产、清宫术不属于生育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报;之前相关门诊检查费按生育保险的产前检查申报; 5.因北京无人照顾,需到外地生育分娩的住院费用由单位出具详细情况说明予以报销; 6.申报外地分娩费用时,需提供就诊医院是否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及级别的证明; 7.生育报销各种表格填写齐全,不能空项,金额准确; 8.门诊、住院费用分别填写审批表申报; 9.门诊费用发生时间为票据最早就诊日期和最后就诊日期; 10.退单再次申报时,除《申报表》外,请重新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11.《申报表》“项目类别”: 西药费总金额:西药 ·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图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 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出院证明原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费用收据; 7、结婚证 1.本人的;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你需要多缴钱? 2017-08-25 14:26:22 来源:市社保局日前,《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开始实施。今天,专门整理为大家了关于两险合并前后,大家应该知晓的事,具体介绍: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是国家层面推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我市是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家部署,我市的两险合并政策,遵循了以下原则: 统一参保登记 统一基金征缴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 统一基金管理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北京生育保险待遇详解(文件流程待遇一览表)

生育保险是社保险种中相对简单的一种,很容易掌握操作实务。 目录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四、生育保险待遇 五、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就医流程 六、生育报销及待遇申领流程 七、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北京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生育保险,具体规定在以下几个文件中: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京政府令2005第154号-20050105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20050524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20061204 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20050524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19880904 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文件合集 https://www.360docs.net/doc/7b5057066.html,/?action-viewnews-itemid-759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本市户口。或者有北京市居住证(享受北京居民待遇,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外埠户口目前是不能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缴费是单位按0.8%缴费,个人不缴费。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申领生育津贴、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时,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职工可以出具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四、生育保险待遇 (1)如果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2)如果怀孕、生育(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报销,生育的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

北京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医保发[]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政府第154号令)和《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生育保险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按定额、限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北京市生育津贴领取及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津贴领取及报销流程政策 北京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取消30天晚育假,增加30天生育奖励假。伴随着政策变动,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有什么改变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怎么规定的?生育津贴发放提供的资料都有啥?小编非常了解你们现在的心情,不要着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北京2016年生育津贴的那点事。 一、生育津贴假期范围: 1、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3、参保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4、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和奖励假天数。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及晚育津贴规定: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简称《专用联系单》); 2、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生育服务证》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3、根据市卫计委颁布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也应当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四、北京市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北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需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五、外埠户籍生育津贴证明资料: 1、外埠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2、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六、享受生育津贴须知: 1、参保人员在政策下发前已办理《生育服务证》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继续使用相关证明; 2、参保人员已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再生育时,原持有的证明将不能继续使用。 有关北京市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文段小编就整理完了,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需要代缴社保或补缴社保服务的可以登陆快法务平台查看也可以致电400-8646-001咨询。

外地户口在北京生育险报销材料及流程

生育险报销流程及文件 材料: 一、结婚证(不是请酒就算结婚的哦)。各地办理不一样,但是双方户口、身份证、照片是不能少的。 二、北京市暂住证(到居住地的管辖的派出所办理) 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三、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以北京房山区为例,资料基本是差不多的。到暂住证所在医院或者社区医院办理,各区不一样,要咨询一下。)

四、建档、产检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跟后期报销金额有关系,后面报销的再给金额) (如果孕妇是大小三阳,北京生育医院是北京地坛医院、北京佑安医院,其他医院查出来是不给建档的,所以不用绕弯路了。)(每个医院建档情况不一样,但是都是要做完一堆检查后才能建档。建议一开始就定好一个医院) 五、正常产检(产检的费用需要手工报销,留存好每次的发票、发票明细,处方单) 六、准生证(户口都是外地的,一般是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4、妻子一寸照片3张 5、准生证申请表(办理的社区计生办领取,第一胎这个表里有公司和居委会的盖章地方,不用单独提供。) 6、夫妻双方公司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双方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都是外地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4、妻子一寸照片3张 5、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公司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双方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 8、流动人口证明申请表(办理处领取) 八、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社区居委会会收走复印件)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寄复印件) 5、报销一方(最好女方)社保卡 6、夫妻双方公司开具的婚育证明(原件) 7、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北京外地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办理)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销一方(最好女方)社保卡 6、夫妻双方开具公司的婚育证明(原件) 7、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备注:一到八项材料需要逐一办理后,最后才能办理北京市外地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没有这个单没有办法办理产检、分娩、生育津贴、晚育津贴报销。所以材料一定准备齐。 报销: 以上文件准备齐了生育险基本上是可以报销了,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一、产检报销(生完3个月内手工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手把手教你

生育保险报销手把手教你 第一部分生育保险知识解析 一、2011年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法对生育津贴的影响 1.本文全部手续及表格均为2011年6月办理所得,作者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保中心的消息进行随时修 改,如有出入或错误,敬请拍砖至whhem@https://www.360docs.net/doc/7b5057066.html,(请注明哪篇文章的问题),大家帮助大家,我们才能更轻松!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 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五十四条解读:男方已上生育保险,女方没有上的情况下。7月1日之前,男方只能领取1个月的晚育津 贴(休晚育假)。7月1日之后,还可以报销女方的“生育医疗费用”(即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费用) 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五十六条解读:7月1日之前,生育期间的工资和津贴是哪个高按哪个发(如果你单位的申报缴费工资= 实际工资,则产假期间工资=产假津贴)。7月1日之后,产假期间应该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发放时,各区社保会根据4月份的申报缴费工资算出单位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生育津贴。 6.关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可见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1990)——《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二、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含生育津贴、产前检查、生育住院费)的时间: 理论上,要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须在生育后3个月内申报!实际上我问过朝阳社保的支付部(报销生育津贴)和医保中心(报销产检、住院)都说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当年就可以,但是还是建议经办人员在产后第二个月、第三个月进行报销,因产后42-56天时候还要做最后一次检查,所以实操拿到最后一次检查的报销单据再去报销。 三、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报销分类: 生育津贴报销(以下简称津贴)、产前检查(以下简称产检)、生育住院(以下简称住院)(住院一般社保卡实时结算)报销3部分。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大部分区的四险(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是分开的,以下举例均以朝阳为主。 生育津贴报销:四险支付部柜台(朝阳社保二楼南侧,坐凳子上排队)。 产检及住院费用报销:医保中心(朝阳先拿着材料去一层最西侧的大厅开个分房间的单子,然后去单子上的房间办理)。 2.难产: 现在大多数人生产都是1胎刨宫产,因为刨宫产比较贵医院更更愿意做这个,刨宫产就是俗称剖腹产,只要是刨宫产就得增加15天的难产产假。 3.生育住院费用报销 生育住院一般7天,但大多数人都已经在出院时候实时结清了应报的和自己应付的住院费用,而应报销的部分不用交。但我单位的一位同事在妇产医院生孩子,但是住院生育的费用没有实时结算,那就要和产检费用一起去报销了,这个后面我会说到。 4.关于产假 产假90天的工资无论本地或外地,上或没有上生育保险,这90天工资必须按照正常上班一样发,不

2021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doc

2021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政策解读:不论户籍和性别,所有在京务工人员都应当参加北京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说明 政策解读: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相关政策: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

北京市朝阳区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流程总结

生育产检报销及申报生育津贴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 生育津贴领取所需要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A4规格复印件一份、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5、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7、《北京是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证明》复印时,抬头在A4纸左侧,并离A4纸左侧5公分的距离。 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首页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断证明(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 4、原始收据(淡蓝色) 5、医疗费用明细单 6、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7、《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一式两份(注:门诊、住院分开填表)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住院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 1、原始收据(淡蓝色) 2、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6、《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首页复印件 7、《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8、让医院开一个全额支付住院费用证明。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票据粘贴方法 1、《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放在首页,后面依次是医疗蓝本首页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复印件、产检收据。 2、后面依次粘贴收据、处方,其中收据与处方及明细一一对应,以收据为首对应粘在一起。 3、按收据日期先后顺序粘贴。(先发生的费用在前) 注意事项 1. 《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北京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教学内容

北京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汇总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本市实际,现将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4号政府令)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六、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七、根据本市生育保险实施情况,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见附件。 八、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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