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

一、使用单位版软件进行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

已申领数字证书并安装完毕的单位,登录资金中心网站,点击“归集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进入单位版,网上录入或导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总表》(以下简称《清册总表》)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

系统对单位导入或录入的数据进行自动校验,若出现职工姓名、身份证等差异,单位对差异数据进行核对,若导入数据有误,则删除导入系统的错误信息,修改后重新导入;若系统内数据有误,则打印《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差异表》,盖章后交银行经办网点处理。

单位通过系统打印《清册总表》及《清册》(一式三份),单位盖章后递交银行经办网点,由网点作二次月缴存额年度调整确认审核。

具体操作仍然使用“年度核定”功能模块,系统操作指南发布在资金中心网站及单位版内新闻版面。

二、通过报盘方式进行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

单位经办人登录资金中心网站下载word和excel版《清册总表》和《清册》,不得修改填报格式,并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报盘方式填表说明》和《中央国家机关一级部门名称一览表》及《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名称一览表》,准确填制相关表格。

单位经办人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清册总表》和《清册》纸质表格和电子版软盘一并报送银行经办网点,由网点上机校验电子表格中各项内容的格式要求。不符合校验要求的,退还单位修改;符合要求的,导入信息后进行确认。

银行经办网点除校验格式要求外,还须校验信息变更情况,对于单位填报的《清册》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与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应打印《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差异表》,经单位盖章确认后再导入系统。

完成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后应按照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时办理下一年度汇缴。

三、缓缴及降低比例缴存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经中心审批后,可以降低比例缴存或者缓缴。

单位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应降低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的,不得低于8%。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1.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则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5939*7%+5939*7%=416+416=832元。 2.2016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 3.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有上、下限规定吗?2016年度上、下限金额是多少? 答: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2015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12号),2015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缴费上限不超过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此,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下限为282元。 按问题1解答的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确定。 【举例】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18000元,则2016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8000*7%+18000*7%=2520元。由于2520元超过了2494元,因此其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494元。 【举例】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则2016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00*7%+2000*7%=280元。由于280元不到282元,因此其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82元。

关于做好2019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省、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职工和单位按1∶1的比例缴存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2018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但最高缴存上限按《关于公布2018年贵州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9号)规定的黔东南州在岗职工67822元/年的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最高月缴存基数不超过16955元,最高月缴存额为4069.2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7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79号)规定,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8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68元。 2019年新调入或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当月工资收入或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保留整数,缴存额保留两位小数。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和执行时间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2019年基数调整审核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调整后的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五、基数调整审批工作要求及流程 (一)请各缴存单位按表册(见附件)要求及项目内容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不得缺漏。表册电子版由各单位按附件表格格式自行编制。 (二)送审资料包含:附件表册(一式4份,含电子文档)、2018年度12月工资发放清册2份(以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为准)、工资册外计入缴存基数的各种津贴补贴文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基本工资还是总额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基本工资还是总额题要 公积金政策一经出台就广受热捧。许多想要申请公积金的人都有一个疑惑,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基本工资还是总额?这个问题关系到缴存的金额问题,基本工资与总额的区别决定了比例所要依据的数据不一样,奖金提成等其他因素的存在增加了复杂性,接下来我们将走进事情的答案。 公积金政策一经出台就广受热捧。许多想要申请公积金的人都有一个疑惑,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基本工资还是总额?这个问题关系到缴存的金额问题,基本工资与总额的区别决定了比例所要依据的数据不一样,奖金提成等其他因素的存在增加了复杂性,接下来我们将走进事情的答案。 ▲一、国家规定 国家规定编辑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暂按两年执行。 ▲二、计算方法 1、根据国务院公积金条例,是按工资总额缴纳的。但实际操作上,很多机关事业单位是按照基本工资几个项目缴纳,主要是财政负担的问题,其实是不合法的。 公积金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因此,您首先计算您的年平均月工资,2015.7-2016.6缴存基数N=〔(1000 1500)*12 (2014年全年其他现金收入:计生奖、绩效奖等等)〕/12。 2、住房公积金是按公司提交的缴存基数来定交多少的,可能是基本工资,也有可能是总和,要看公司给你报的是多少,一般公司都是按最低标准上报的。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中有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该为个人的工资额乘以固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

住房公积金自己要交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自己要交多少住房公积金缴存 比例是多少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算?住房公积金历来被缴纳者关注。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装房公积金说明,城乡住房建设部起草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同时就送审公积金比例内容向社会征求意见。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比例的不完善,城市之间住房公积金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公积金的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公积金《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条例》在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计算中提到,职工个人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同时对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对于缴存基数的规定则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

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原《条例》规定是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双方应该缴存的额度。不过,对缴存比例的规定是:“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本次《条例》内容较原《条例》在缴存额计算上有了新变化,计算方式更为明确清晰。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准或不准贷款的决定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条例》中规定的10日,显示出公积金的申请处理更具效率性。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一、公司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目的 企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既是国家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为企业减税降负、为员工长远发展之需要。 1、为员工购房提供低利率房贷,减轻员工购房经济负担。 2、合理避税,实际提高了员工的薪资水平。 3、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公司人才队伍。 4、有利于规范公司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合理控制员工住房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5、有利于规避法律风险。 二、缴纳范围 1、公司正式办公职员及管理人员。 2、遵循缴纳准则: 1)员工自愿申请; 2)试用期员工、勤杂人员不购买; 3)不缴纳社保费用的人员,不购买; 4)公积金与社保购买单位一致; 5)员工本人要求提高缴费基数的,其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三、缴费标准 1、缴费公式 缴存额=公积金缴费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公积金缴费基数╳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1)法律法规文件 依据国家和金华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关于调整2015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470~12550元。 根据上述文件、并咨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与金华市部分企业单

位调查了解,多数是以社保缴费基数为标准,即以2420元为基数。 建议我公司以2000元/月为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3)缴存比例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缴存比例为缴存基数的5%~12%。具体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a)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一致,比例在5%~20%之间;如都为5%、 或者10%等。 b)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一致,但单位缴存比例不得高于个人缴存比例,而个人缴存比例可以高于公司缴存比例,如:个人可12%,单位为10%。 四、综上所述,缴存方案如下表: 五、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购买住房,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相关证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3、员工离职的,凭相关证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始实施。 2016年2月17日

2016北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16]5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25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拓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提取、贷款全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公布今年公积金的使用计划,今年北京计划发放公积金贷款390亿元,与去年计划大体相当。同时,北京公积金调整了缴存上下限。7月1日起,普通职工每月最低须缴存公积金共374.4元,缴存上限则提高至4170元。 此外,近期北京公积金出台了多项便民措施,如租房提取公积金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调整到3个月提取一次等。而且不只是北京,全国不少地区的公积金政策今年都有所调整。 住房公积金几乎涉及所有职工,每月到底该缴多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又是什么政策?很多问题,不少职工并不清晰明了。全国各地的公积金政策不尽相同,新京报记者以北京住房公积金为例,介绍公积金的那些事儿。 【缴存】 公积金每月应该缴多少?

住房公积金交纳比例是多少 来算算你多交了吗

住房公积金交纳比例是多少来算算你多交 了吗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的缴纳比例与缴纳基数如下: 1、缴纳比例。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低限制,上不封顶。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在我们需要买房贷款的时候,用处是十分大的,而且,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比例的要求的,每个地区需要根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应的政策。大家知道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吗?那律伴小编来给大家介绍。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企业与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我们在进行缴纳个人公积金的时候,首先要了解当地的政策,对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来说,一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12%,对于企业和个人也都是12%。另外,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如果是个人缴纳,是需要先进行申请的,然后才可以进行办理缴纳手续。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b7242429.html,/

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一、组织诊断工具——韦斯伯德的六盒模型 1Box1使命目标: 1.1基于使命、愿景的未来3 1.2 1.3核心KPI是? 1.4KPI或里程碑的优先级?(这个极其重要) 2Box2结构组织: 2.1 2.2哪些部门是支撑主营业务的? 2.3 2.4横向和纵向是否责权清晰、汇报关系明确? 2.5哪些是关键岗位?现在的关键岗位是否真的是架构中的核心点? 2.6核心岗位现有人员的匹配状况如何?(能力、业绩) 2.7基于未来组织还需要搭建哪些能力?(架构调整及人员配置)等。3Box3 3.1 3.2 3.3正式组织内不同层级的关系如何?非正式的小团体有哪些? 4Box4 4.1 4.2如何落地的?(绩效、薪酬、福利及其他) 5Box5支持工具: 5.1 5.2是否有彼此都认可的解决问题的工具及方法? 6Box6管理领导力: 6.1对上面的5个盒子多检视,多修正;

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884.74元。 2018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为1768.33元,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602.5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2506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分别为88元,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80元。

(关于建议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

+++++++++++++++++++++县财政局 文件++++++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威财呈[2011]21号签发人:+++ 关于建议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 威宁县人民政府: 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1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精神:“毕节地区地直机关将从2012年1月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即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6%,单位缴存比例由6%提高到12%。”我县由于财政供养部门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起步较晚,且一直缴存比例较低,就是经济状况不太好的赫章县也早在四年前就都实行了职工5%,财政10%的缴存比例。为此,建议我县应按地直部门的标准同步调整提高我县财政供养部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就是:威宁县财政供养单位人员将从2012年1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如下调整,即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6%,单位缴存比为12%。 一、提高缴存比例有利于增加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由于威宁县财政供养部门2006年才开始缴交住房公积金,相比

较93年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地区和单位晚了10多年,且一直执行最低缴存标准,即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工资的5%,单位缴存比例也是个人工资的5%,所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少,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有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利于平衡地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异,增强广大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增强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的能力,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有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鉴于此,根据2011年度年初纳入预算全县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为2852万元,结合2011年新增人员情况,若提高缴存比例到12%,预计2012年全县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需7500万元左右,增加4648万元。根据威宁财政现状,我们建议同步调整我县财政供养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妥否,请批示 威宁县财政局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威宁县管理部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缴存比例请示 威宁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6日印发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的缴纳比例与缴纳基数如下: 1、缴纳比例。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 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 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 封顶。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 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 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 得税。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 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 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 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公积金收入证明范本

借款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 XXX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月收入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XXXXX 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为 XXXXXXXXXX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为 XXXXXX ;月住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XXXXXXX元,单位缴存比例为 XX %,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 XXXX 元,离规定退休 XX 年。 单位办公地址 XXXXXXXXXX 单位经办人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温馨提示: 1、不得为本单位或非本单位职工提供已盖章的空白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8条第3款规定:“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是指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一般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补贴金额。 2、本证明适用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使 用。

借款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 XXX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月收入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XXXXX 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为 XXXXXXXXXX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为 XXXXXX ;月住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XXXXXXX元,单位缴存比例为 XX %,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 XXXX 元,离规定退休 XX 年。 单位办公地址 XXXXXXXXXX 单位经办人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温馨提示: 1、不得为本单位或非本单位职工提供已盖章的空白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8条第3款规定:“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是指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一般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补贴金额。 2、本证明适用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使 用。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4年02月14日 【导语】:住房公积金对于很多工薪阶层和国家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是在生活中密切相关的,那么你们知道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吗?别着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内容,赶紧来看下吧!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3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出炉,缴存基数上限由13284元调至14644元。缴存下限分区域保持在960元和1050元,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到14644元。即日起,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的平均收入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 目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6%-15%。单位及职工个人2013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成都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办法规定,11月1日起,

具成都市户籍,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成都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将可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单位缴存的部分和个人缴存的部分均由个人承担,缴存比例不低于12%,缴存基数以上一年月均纳税收入为准,且不低于该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11月1日起,成都公积金贷款办理也将调整,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单笔可贷额度为借款人账户余额的20倍;二套房贷款对象仅限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针对市民关心的这段时间办理贷款业务是执行现有政策还是新政策等问题,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办理一手房贷款,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办理二手房贷款以银行柜台收件时间为准。11月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或收件的,按现有政策处理。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 一、使用单位版软件进行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 已申领数字证书并安装完毕的单位,登录资金中心网站,点击“归集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进入单位版,网上录入或导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总表》(以下简称《清册总表》)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 系统对单位导入或录入的数据进行自动校验,若出现职工姓名、身份证等差异,单位对差异数据进行核对,若导入数据有误,则删除导入系统的错误信息,修改后重新导入;若系统内数据有误,则打印《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差异表》,盖章后交银行经办网点处理。 单位通过系统打印《清册总表》及《清册》(一式三份),单位盖章后递交银行经办网点,由网点作二次月缴存额年度调整确认审核。 具体操作仍然使用“年度核定”功能模块,系统操作指南发布在资金中心网站及单位版内新闻版面。 二、通过报盘方式进行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流程 单位经办人登录资金中心网站下载word和excel版《清册总表》和《清册》,不得修改填报格式,并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报盘方式填表说明》和《中央国家机关一级部门名称一览表》及《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名称一览表》,准确填制相关表格。

单位经办人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清册总表》和《清册》纸质表格和电子版软盘一并报送银行经办网点,由网点上机校验电子表格中各项内容的格式要求。不符合校验要求的,退还单位修改;符合要求的,导入信息后进行确认。 银行经办网点除校验格式要求外,还须校验信息变更情况,对于单位填报的《清册》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与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应打印《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差异表》,经单位盖章确认后再导入系统。 完成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后应按照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时办理下一年度汇缴。 三、缓缴及降低比例缴存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经中心审批后,可以降低比例缴存或者缓缴。 单位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应降低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的,不得低于8%。

住房公积金统计指标解释-5页精选文档

附件2: 住房公积金统计指标解释 1、单位(个人)缴存比例 是指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拟订、省级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职工和单位正在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单位为职工缴存(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占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比例。 2、本期应缴职工人数 是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管理范围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之和。 3、本期实缴职工人数 是指本期实际汇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本期是指自本月初起至本月末止(以下同)。该指标在季报或年报中按季度或年度的平均数统计。 4、上期末缴存余额 是指上期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扣除上期末累计提取额后的数额。上期在月报中指上月,在年报中指上年度(以下同)。 5、本期应缴存额 是指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本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即,应缴住房公积金数额=(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人数-销户人数-封存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月(或年)平均工资总额×(当年职工缴存比例+当年单位缴存比例)。 6、本期实缴存额 是指本期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包括补缴金额和结转利息)。 7、本期个人提取额 是指本期职工实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8、本期末累计个人提取额 是指截至本期末职工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9、结转利息 是指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为职工结算的利息。 10、本期末缴存总额 是指截至本期末住房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数额。 11、本期末缴存余额 是指本期末缴存总额扣除本期末累计个人提取额后的数额。 12、本年业务收入 是指本年度管理中心各项业务收入的实际发生数额。 13、本年业务支出 是指本年度管理中心各项业务支出的实际发生数额。 14、本年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s://www.360docs.net/doc/7b7242429.html,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s://www.360docs.net/doc/7b7242429.html,/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找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9000最低240。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有严格规定,其实并不算离谱。比如说,一位中部省份的厅局级干部,一个月的公积金是3000元。 3、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每个月存入卡中的公积金有近1000元,加上单位补贴的1000元,一个月有近2000元的公积金。 二、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是多少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 2、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 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820元,下限为180元。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0*7%+15000*7%=2100元。由于2100元超过了1820元,因此其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20元。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7%+800*7%=112元。由于112元不到180元,因此其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0元。

住房公积金缴纳额是多少 你和单位如何分担

住房公积金缴纳额是多少你和单位如何分 担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我们发现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地域缴纳的额度也不一样。那么住房公积金交多少是由什么来确定的呢?怎么来判定自己的工作单位应该为自己缴纳多少公积金呢?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的额度是职工本人在上一年度每月平均工资再乘以职工得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得出的就是每月应向住房公积金得管理所缴纳的金额。 简单来说个人每月缴存额=公积金基数*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由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两个部分组成。其中,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职工每月的平均工资再乘以职工得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职工每月平均工资再乘以单位得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其中,缴存的基数指的是职工个人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也就是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这期间的工资总额

再除以1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在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每年7月1日到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在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1)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过节费; e伙食补助。 (2)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2017年公积金调高细则

2017年公积金调高细则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提高居民住房需求的重要社会住房保障制度。近日多地调高公积金。关于最新的公积金细则,大家了解吗?下文是多地公积金调高细则,欢迎阅读! 近日,深圳、广州、天津、太原等多地密集宣布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6月以来,已有北京、上海、温州、南京、重庆、成都、中山、青岛、石家庄、西安、泉州、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南昌等多个城市,包括湖南省、福建省等省份陆续发布通知,调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而带动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提高。 公积金也是一项重要收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各地调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而带动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

提高。随着个人缴费基数的调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增加,个人到手工资可能因此会降低。 同时,随着个人缴费基数的调整,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增加。虽然这笔钱不是直接打到工资卡上,但也是一项收入,终归是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也能提取出来支付房租。 从7月1日起,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缴存基数上限定为23118元,其中,月缴存额上限将由上一年度的5102元变为5548元,上涨446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2605元,相比2016年的1950元、21048元均有提高。 上海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定为2732元,而2016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 除京津沪外,已宣布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各地无一例外均是调高数额,而从过去数年情况来看,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也都是调高,尚没有发现调低的地区。 广州、深圳职工月缴可超8000元 7月3日至8月31日期间,广州将开展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缴存基数,原则上不高于本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275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

公积金缴纳证明(精选多篇)

公积金缴纳证明 目录 第一篇:公积金缴纳证明 第二篇:公积金缴纳证明 第三篇:申请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第四篇: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个人) 第五篇:未缴纳公积金证明格式 正文 第一篇:公积金缴纳证明 公积金缴纳证明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是我单位员工,自 XX年9月20 日进入我单位并工作至今,现在会计系担任党总支书记职务。每月按时缴交公积金440元(含单位部分),我院按照每三个月一次缴纳公积金费用,故二、三、四、五月份公积金尚未缴纳。 特此证明。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XX年5月6日 第二篇:公积金缴纳证明 公积金缴纳证明 《公告》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的,必须是在东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申请出具证明的,需在结清上一次申请出具证明所办理的贷款之后。

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东莞本市职工和其他7个城市的职工,必须前往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东莞市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申请表》,并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公积金龙卡。 此外,已婚的职工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再次申请出具证明的,必须提供原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最迟8个工作日可收到回复 申请者可以前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或者常平、塘厦、虎门3个办事处进行申请。向归集管理科提交申请的,一般受理当日即可出具证明,特殊情况的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通知申请人。向三个办事处提交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通知申请人。 关于规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国管发〔XX〕2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业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向国管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原因,需国管分中心证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以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成员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居住水平,根据2002年国务院第350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含义、范围、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长期储蓄,是指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分别按职工月标准工资的一定缴存比例,在指定银行存储,本息都归个人所有的一种住房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成员单位在职职工。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及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由各单位向公司报批,公司视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情况,本着“鼓励先进、兼顾公平”的原则,统一审批,然后报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在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变。 上一年度未完成公司下达的收入和利润指标的单位,当年不得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相同,原则上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超过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提高缴存比例须报公司审批后报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上一年度未完成公司下达的收入和利润指标的单位,当年不得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遇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缴存比例,由公司研究确定成员单位的缴存比例调整方案。 在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变。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成员单位应当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公司所属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新组建的单位应当自组建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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