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程序要求措施

职业健康体检程序要求措施
职业健康体检程序要求措施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人康体检医院

2013年8月

目录

1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程序 (3)

2 职业健康检查结论质量控制程序 (5)

3 检验质量控制程序 (6)

4 特殊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7)

5 放射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8)

6 眼科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9)

7耳鼻喉科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10)

8 申述和投诉处理程序 (11)

(1)为了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实施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目标,制定本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健康检查的全过程。

(3)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4)实施本程序的主管部门为体检部、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者代表。参与职业健康检查的各部门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工作制度及质量控制程序及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5)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由体检部随时受理,并及时安排检查。

(6)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规定的项目进行,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或需要复查时根据复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7)职业健康检查必须认真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或《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8)职业健康检查受检者的所有辅助检查资料,由体检部工作人员收集、整理。

(9)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和建议由主检医师综合资料后作出。(10)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者,由体检部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并告知受检者本人。

(11)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体检部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其进一步的医学处置。(12)体检结束后30日,由体检部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本人。

(13)所有健康检查资料归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4)由体检部按年度统计汇总检查结果,作出《年度职业健康检查

总结报告》。

(1)为了控制职业健康检查结论质量,以达到职业健康检查结论准确无误、无质量投诉的目标,制定本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健康检查结论的全过程。

(3)职业健康检查结论由主检医师担任。

(4)主检医师收到体检资料后应仔细核对各种检查资料的、性别、年龄是否一致。

(5)综合分析各种资料,根据各类疾病诊断标准作出体检结论,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6)体检结论和相应处理意见及职业禁忌证分别记录于体检本和体检结果通知单,并签名。

(7)结论中如发现受检者有严重健康损害或需要立即复查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告知受检者本人,作好相应记录。

(8)结论中如发现疑似职业病人,主检医师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本人,建议进一步的医学处理措施。

(9)在体检结束后30日,将体检结论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本人。作好纪录。

(10)作出体检结论后的体检资料,交档案室按规定保存。

(1)为对影响检验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有效控制,提高检验质量,制订本程序。以实现检验数据部质量控制在X±2SD围,检验报告正确率100%,室间质评成绩优的目标。

(2)本程序适用于所有检验活动的全过程。

(3)本程序的实施管理者为中心办和检验科负责人。

(4)检验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定期校准分析仪器、标准曲线及有关试验参数;必须了解仪器的原理、性能和常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运行及故障记录。

(5)检验试剂由专人保管,随时掌握保存试剂的数量和效期,及时申请购买。不使用过期和变质试剂。

(6)分析样品上机前,查对好和编号,样品上机时要仔细输入样品检测项目和相关资料。

(7)各种检验仪器的操作按相关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手工操作时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进行。

(8)出具报告时仔细查看项目容,组长要审查检验结果,发现前后相差较大的结果时应主动复查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复查情况,必要时与临床联系,不发出有疑问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由检验者及组长签名后发出。

(9)坚持部质量控制,绘制质控图,失控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及时加以纠正,各项测定结果应控制在允许误差围之。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同仁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特订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同仁 3.名词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 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 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准备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预防性体格 检查。 岗中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检,发现职 业病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康。 离岗时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的体检。 4.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内容说明: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主要分为:物理因素、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根据所在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因素做相应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预检、内科、尿检、验血、影像科、B超、心电图、肺功能、电测听等。 职业病体检 针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各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附件1,2)相关项目,做相应的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 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作业公司及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劳务外包公司、工程外包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4. 定义 4.1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

各种危害。 4.3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4.4 职业病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她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6. 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7.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8. 职责 8.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职业危害告知。 人力资源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

职工健康体检制度

职工健康体检制度 1. 目的 有效预防职业病、消除登高作业时人的不安全因素。 2. 适用范围 分公司全体职工、新入厂人员、实习生、分承包方登高作业人员。 3. 职责 3.1 分公司劳资部门负责现场须体检人员的具体组织工作。 3.2 公司医务部门负责定点医院的联系、体检时间的确定; 3.3 分公司安保部协助分公司劳资部门开展职工体检工作,负责督促登高作业 人员的体检。 4. 职工健康体检 4.1 体检分类及参检人员 根据职工体检项目和体检目的的不同,将职工体检分为五类。 4.1.1 职业病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电、火焊工、电缆工、保温工、油漆工、 射线探伤人员。 4.1.2 登高作业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即将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4.1.3 职工普通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全体员工。 4.1.4 女工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全体女工。 4.1.5 级职称及层以上管理人员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具有级以上职 称及层以上行政级别的管理人员。 4.2 体检周期 4.2.1 职业病体检每年进行一次。 4.2.2 登高作业体检在从事高处作业前进行,长期从事高处作业的每年进行一次 专门检查。 4.2.3 职工普通体检每二年进行一次。 4.2.4 女工体检、级职称及层以上管理人员体检每年进行一次。 4.3 职工健康体检 4.3.1 职业病体检:公司劳资部门每年定期将本公司有职业危害的工种人员名单 统计后,安排医务部门联系体检事宜,落实时间后由分公司劳资部门组织 现场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参加体检。医务部门在职工体检后保存并分析

体检报告,建立职工职业病体检台帐。发现有职业病倾向的人员时,及时 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劳资部门、安全保卫科; 4.3.2 登高作业体检:分公司安保部在施工进入高处(2米以上)时,督促专业工 地(包括分承包方)组织登高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后由分公司安保部 建立相应台帐。不符合登高作业条件的报分公司劳资部门、专业工地,更 换作业工种。 4.3.3 职工普通体检、级职称及层以上管理人员体检由公司劳资部门组织进 行。 4.4 不符合处理 4.4.1 对有职业病倾向的人员在进行预防性治疗的同时,由公司劳资部门进行岗 位调整。 4.4.2 对登高体检发现的不符合人员,由所在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及时进行工作 的调整。分承包方人员则由分承包方领导进行调整。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编号:SM-ZD-19130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

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作业公司及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劳务外包公司、工程外包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4. 定义 4.1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3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4.4 职业病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6. 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7.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8. 职责 8.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职业危害告知。 人力资源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各班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8.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员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负责应急健康检查,负责对职业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同时履行告知的义务。 8.3 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 安全环保部应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

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

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处理意见 1、目标疾病-职业禁忌证 2、以下纯音测听结果应列为职业禁忌证 (1)双耳3K、4K、6KHz平均听阈≥40dB (2)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0.5K、1K、2K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25dB。 (3)中度以上(包括中度)传导性听力损失; 3、内科检查结果为II期或III期高血压及器质性心脏病者亦为噪声作业禁忌证。(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处理意见— 1、目标疾病—职业禁忌证、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噪声聋观察对象 2、以下三种情况结论为:“未发现职业性噪声聋改变”“未发现职业禁忌证及疑 似职业病,可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 (1)双耳听力正常曲线; (2)双耳语频听阈正常且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 (3)纯音测听检查为轻度传导性听力损失; (4)任一听力为混合性听力损失,其结果以该耳骨导来评价,具体内容同该条前3项; 3、以下结论为:“建议脱离噪声环境7天后复查纯音测听”--- (1)0.5K、1K、2K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2)双耳3K、4K、6K平均听阈≥40dB; (3)噪声敏感者(指上岗前听力正常,在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任一耳3K、4K、6KHz中任一频率听阈≥65dB);

(4)纯音测听检查为中度或中度以上传导性听力损失; 4、经复查确诊后,仍属于以下情况应列为职业禁忌证,结论为:“不宜从事噪声作业工种” (1)噪声敏感者; (2)双耳3K、4K、6KHz平均听阈≥40dB且伴耳鸣; (3)0.5K、1K、2K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非噪声原因引起); (4)纯音测听结果为中度或中度以上传导性听力损失; (5)语言频率听力损失≥高频听力损失; (6)有家族性聋、听神经瘤、药物神经性聋、美尼尔综合征等病史; (7)II期或III期高血压; (8)器质性心脏病。 5、经复查确诊后,仍有以下情况,结论为“建议提请职业病诊断”— (1)双耳3K、4K、6KHz平均听阈≥40dB且伴耳鸣(灵活掌握); (2)听力较好耳语频平均听阈≥26dB。 (三)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处理意见— 1、目标疾病--- 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噪声聋观察对象 2、以下三种情况结论为:“未发现职业性噪声聋改变”“未发现疑似职业病”--- (1)双耳正常听力曲线; (2)双耳语频听阈正常且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 (3)纯音测听检查为传导性听力损失; (4)任一耳听力为混合性听力损失,其结果以该耳骨导来评价,具体内容同该条前3项。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2)

.. 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YKCDC/GGL-TJ-03-2003 文件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第01版第0次修改第1页共1页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我中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凡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档案实行专人保管。 3. 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档案。不可随意减少或增加档案的内容。 4. 中心相关科室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劳动者每一阶段自身的健康状况。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档案各种资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科室每月对各项体检结果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6. 体检室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正本)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室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7.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8. 体检室月底将体检报告副本及相关材料交科室文档管理员保管。 9. 体检报告应按照不同类别装入档案盒,档案盒排列有序,统一编号,每年年底归中心档案室永久保管。 ;.

健康体检制度

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健康体检工作制度灵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需求,我院成立了体检科,本科以“倡导健康时尚,提升生活品质,全心服务民众”为己任,以“细心每一步,精确每一处”为服务理念,打造“珍爱生命、健康无价”的体检品牌。 体检科主任职责 1、建立健全科室相关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落实各级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 2、组织体检工作的洽谈、安排和落实,安排科室人员对体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将体检结果及时进行评估和反馈,并组织对体检客户的健康咨询和宣教等延伸服务。 3、负责本部门内部工作的顺利运行,进行本科室内部工作分工,督促检查本科室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经常进行医疗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差错发生。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医院各种会议精神。 4、加强省内外科学与技术交流合作,外联相关专家来科室进行工作指导,负责组织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结合科室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时将成果上报医院进行审核。 5、审核本科室每月考勤,下级工作的考核评价,绩效奖金的分配,人才提拔的建议权,协调本科室及其他相关科室的关系。 6、定期向分管院长请示并汇报工作。每月及时与有关部门核对当月业务收入情况,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体检科咨询服务台护士职责 1、提供电话健康咨询服务,做好预约工作,包括接待来人、来电、预约登记,体检和就诊结果的反馈,为体检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和健康宣教工作。

2、根据体检项目要求,准备相关检验单、申请单等工作,告知体检人员体检注意事项及体检流程。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正确的收集、整理。 3、值班人员及时协调第二天有关参与体检科室,确保人员按时到岗。 4、保持体检场所的整洁、安静,维持秩序,为体检客户提供各项方便服务。 5、保持正确站姿,仪表端正,举止文雅。维持体检中心良好的秩序及形象。 6、参加科室业务学习、理论及操作技能考试等,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导检护士职责 1、为体检客户提供咨询和体检程序引导等人性化服务。 2、协助咨询台为体检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和健康宣教工作。 3、做好单位团体人员体检和个人体检的预约、接待工作。 4、规范保管体检档案,保护体检者个人隐私,防止体检资料信息泄露。 5、负责到参与体检的有关科室收取当天体检报告,经核对所有体检单收齐后交总检师给出完整结论,然后整理归档。 6、保持站立服务,仪表端正,举止文雅。 7、负责体检场所内日常环境、设备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按时完成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体检护士职责 1、准备体检工作所需物品的清点、准备及回收,做好体检前的各项工作,包括体检接待、咨询、身高体重血压测定、执行体检中心医师的医嘱。 2、与主检医师共同完成体检结论的校对,登记,整理及归档。 3、负责体检结论发放至体检业务联系人或体检单位,在体检结论中发现的急危重症及疫情应在主检医师上报后及时做好记录。

健康体检中心个人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五篇

健康体检中心个人工作计划范文五篇 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使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比较有规律性,养成良好的习惯,习惯了制订工作计划,让人变得不拖拉、不懒惰、不推诿、不依赖,养成一种做事成功必须具备的习惯.可以让你脱颖而出.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健康体检中心个人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健康体检中心个人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保障我校学生身体健康,根据县卫生局、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20XX年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方案制订如下. 一、体检目的 1.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我校学生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为研究制订我学校卫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客观评价学校卫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持续改进和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3.学校针对学生整体体检报告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落实;对问题学生协助家长进行跟踪监测,有效改善学生的健康状况,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二、体检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 三、健康体检项目 (一)必检项目 1.病史询问 2.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3.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色觉(新入学学生); 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耳鼻咽喉科检查:耳、鼻、扁桃体; 7.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检测; 8.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9.实验室检查:结核菌素试验(此项为小、初入学新生必检) (二)必要时检查项目:(由学校根据在校学生情况确定) 1.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2.血常规检查; 3.血型:小学入学新生; 四、经费来源及收费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五、组织实施 体检流程: 1.一年级外,其他年级班主任到保健室领取各班体检卡 2.为了使体检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班主任提前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教育.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到现场维持秩序.(安排两名护导员维持秩序与通知班级下来体检) 3.学生体检完毕,班主任收好体检卡交给学校. 4.体检顺序(由班主任组织学生,科任教师协助,校医跟进体检进展情况) 未轮到体检的班级正常上课,等候校医通知.体检时,当堂的任课教师要主动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体检的组织工作. 健康体检中心个人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体检目的: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规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和重视. 二、体检单位: 宝鸡市高新医院(高新区高新四路南段). 三、体检项目: 职业健康体检的项目宝鸡市高新医院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 不能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体检. 四、体检对象: 公司机关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公司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办公室负责新员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安环部工会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 5控制程序

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5.2.1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体检类别 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 5.3.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3.6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5.4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公司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为: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

教职工健康体检制度

教职工健康体检制度 为使每位教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并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学校制订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及外调教师。 二、体检类别: (1)新入职体检:新招聘、调转的教师、职员及工人在录用前,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指定项目体检,体检项目:乙肝五项(乙肝检查)、肺X线(肺结核检查)、心脑血管检查(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等)。 (2)常规体检: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按以下安排进行体检:女教职员工:34周岁以下的每三年体检一次;35周岁至44周岁的每两年体检一次;45周岁至退休每年体检一次。 男教职员工:39周岁以下的每三年体检一次;40周岁至49周岁的每两年体检一次;50周岁至退休每年体检一次。 三、体检项目和经费: 1、体检项目:见附件。 2、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学校负担,复查及其他附加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在体检时间内放弃体检机会的,学校不另行安排,也不予任何形式补助。

四、具体程序 1、学校教职员工健康体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分管校长、工会、妇委会、办公室、人事科、医务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校教职员工健康体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策划、指挥、协调、安排与监督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体检持续时间:每次体检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每次体检从开始到结束为1个月。 4、体检地点: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5、新入职的教职员工体检后持中心医院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6、常规体检健康检查结果由中心医院统计,结束后体检档案返回学校,由学校医务室登记备案,把体检结果交到学校工会和妇委会,体检档案留医务室备存,并通知教职员工到医务室查询体检结果。 本制度经教职工代表会通过。 通知 今年6月11日___7月11日进行全校在编在岗及外调教师进行体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在下一页 附件: 体检项目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 员工健康体检计划-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员工健康体检计划-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员工健康体检计划 关爱通推出的企业员工健康类福利产品。关爱通体检产品包括:小企业钟爱的省钱利器——不同档次的标准体检卡;大中企业的健康管理帮手——体检自由行。10年来持续与主流体检中心、三甲医院等深度合作,满足企业各类体检需求,服务覆盖全国。同时还有 CDA肿瘤筛查、挂号导医、儿童体检、健身、洁牙等健康延展产品。 体检套餐 一、职业健康体检与一般体检不同 (1)职业健康体检具有针对性。如就业前的职业健康体检是针对即将从事有害作业工种的职业禁忌进行的。 (2)职业健康体检具有特异性。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 损害不同。如接触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作业,可能引起铅中毒,因此要检测血铅或尿铅。 (3)职业健康体检具有强制性。为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用人单位对有毒有害作业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是强制性的,对此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 (4)职业健康体检不是所有医院都能进行,应由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二、需要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人群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三、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是指用人单位对即将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在上岗之前对劳动者身体进行的特定检查。上岗前职业健 康体检是强制性的,应在劳动者从事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前完成。对于即将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人员均应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 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主要目的是掌握劳动者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是否适合从事有毒 有害作业,以便建立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劳动者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为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不是剥夺有职业禁忌症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而是保护其身体健康。 四、在岗期间必须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 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对长期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健康状况定期进行的检查。2007年国家颁布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不同有害物质作业劳动者的体检周期、体检项目都作了详细规定。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的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病 患者、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和对“观察对象”进行动态观察,以便将发现的有职业禁忌症或有早期职业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安排适当工作。此外,通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还可以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的健康变化,并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五、离岗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是指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有害作业前所进行的全面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劳动者在停止接触

职业健康体检规定

职业健康体检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评价人体健康状况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医学检查。目的在于发现疾病或身体缺陷,及早采取防治措施,健康检查一般分为上岗前检查和定期检查两种。此外,还包括调换新工作岗位。从事特殊作业时,工作事故后,长期病休复工前和退休前的医学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健康监护的一个组成部分,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1.上岗前检查 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 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 3.离岗时健康检查 (1)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

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 (2)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4.应急检查 (1)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危害因素,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应急健康检查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 (2)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源者,应及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随时监测疫情动态。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6113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总则 为了了解员工身体健康情况,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更好的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体检组织机构及类别 3.1组织机构: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员工体检。 3.2体检的类别 3.2.1年度体检: 公司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具体时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2.2特殊情况体检: 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或员工接触过传染病原,结合具体的情况,安排进行专项体检。 第四条:体检项目 4.1年度体检:常规、血糖、血脂、肝功、心脏、尿检、胸透、B超(腹部)、妇科等; 4.2特殊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五条:体检管理 5.1年度体检: 行政人事部建立员工体检档案,为保证员工个人隐私,行政人事部的体检档案仅供本人查阅,其他人无权查阅。体检不合格的员工,由行政人事部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5.2特殊体检: 针对特殊情况,安排特殊的体检。 5.3特殊员工体检: 对特殊员工(如怀孕期间等),特殊处理。

第六条:体检要求 6.1年度体检: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第七条:体检费用: 7.1年度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7.3特殊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2020年干部职工健康管理计划

2020年干部职工健康管理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掌握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提高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素质和工作效率,我委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防病治病、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健康利益,提高健康水平。 二、目的意义 开展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主要是尽量减少干部职工因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压力较大,精神过度紧张等因素导致疾病的发生,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科学地掌握自己的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无病早预防。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不断提高保健意识。 三、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 (二)体检标准:男性:1007元/人,女性:1175元/人,体检项目见附表。 (三)实施机构: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具体实施。 (四)体检时间:根据自身实际,在接到委通知后,半年内自行安排时间

体检,随到随检。 四、经费来源 对符合条件人员的体检费用实行全额补贴,体检经费由XXXXXXX直接支付给县人民医院。 五、工作要求 (一)委应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在体检三天前要通知体检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各参检人员要根据总体任务要求,做到日常工作与体检两不误,保证体检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确因工作或实际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由()与县人民医院统筹安排好补检时间后另行通知。 (三)各参检人员在体检前须到XXXXXXXX领取由县人民医院开具的体检表,参检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及体检表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登记体检,要求本人参检,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附:1. 2019年XXXXXXXXXX干部职工体检项目表 2.2019年XXXXXXXXXX干部职工体检人员名单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同仁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特订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同仁 3.名词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 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 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准备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预防性体格 检查。 岗中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检,发现职 业病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康。 离岗时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的体 检。 4.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内容说明: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主要分为:物理因素、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根据所在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因素做相应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预检、内科、尿检、验血、影像科、B超、心电图、肺功能、电测听等。 职业病体检 针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各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附件1,2)相关项目,做相应的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5.2.1岗前职业病体检:对即将从事有害作业或特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 以便筛查职业禁忌人员,以避免职业禁忌人员从事其健康状况不 允许从事的作业。

健康检查制度

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 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 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浙江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 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 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 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 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 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1次, 1-3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每学期测视力、 身长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检查结果记入省卫生厅统一设计的《浙 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三)晨间检查制度 1、保健医生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 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 晨7:15-8:0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晨检室或幼儿园主入口处。 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 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 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这是晨检的基本内容,亦可根据各园实 际情况增添新内容。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 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 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 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四)午间、晚间巡视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保健医生应对幼儿实行全日健康观察。每日数次要全园巡视,细心观 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 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以及不安全因素。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同仁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特订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同仁 3.名词定义: 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 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 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准备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预防性体格 检查。 岗中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检,发现职 业病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康。 离岗时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的体检。 4.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内容说明: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主要分为:物理因素、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根据所在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因素做相应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预检、内科、尿检、验血、影像科、B超、心电图、肺功能、电测听等。 职业病体检 针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各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附件1,2)相关项目,做相应的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5.2.1岗前职业病体检:对即将从事有害作业或特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 以便筛查职业禁忌人员,以避免职业禁忌人员从事其健康状况 不允许从事的作业。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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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同仁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特订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同仁 3.名词定义: 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 病。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 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 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准备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预防 性体格检查。 岗中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检, 发现职业病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康。 离岗时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的 体检。 4.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内容说明: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主要分为:物理因素、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根据所在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因素做相应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预检、内科、尿检、验血、影像科、B超、心电图、肺功能、电测听等。 职业病体检

针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各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附件1,2)相关项目,做相应的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5.2.1岗前职业病体检:对即将从事有害作业或特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 体检,以便筛查职业禁忌人员,以避免职业禁忌人员从 事其健康状况不允许从事的作业。 5.2.2在岗期间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 行的体检,发现职业业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 境,保护工人健康。 5.2.3离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 时需做的体检,以确保员工在离开本岗位无职业 病禁忌症。 体检工作流程 5.3.1 上岗前体检:人事在招聘新进员工时,如果该员工岗位涉及到职业危害 因素(附件1,2),须在入职前安排至有资质的体检医 院,做相应的职业健康体检后方可上岗,费用先有个人垫 付,转正后凭发票以付款请示单报销;若报告结果为“职 业禁忌”时,可安排调离岗位或辞退。 5.3.2 在岗期间体检:环安人员每年定期为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同仁,安排 职业健康体检,因公司人员过多且轮班制度,故可安排医 院上门体检;环安人员在一年期限来临之前,提前3至4 个月发包请购预约医院,并统计体检人员名单,所接触的 危害,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公告全厂。 5.3.3 离岗前体检:如果员工离职,自愿性安排其至医院做离职前体检,如果不 愿做,必须在离职报告书备注栏中写明“本人身体健康, 自愿放弃离岗前职业病体检”,附上签名。 5.3.4 后续处理 体检报告出来以后,若有人员须复检,再统一安排至医院复检;如果报告中有人员诊断为“职业禁忌证”,须将该员调离岗位,不接触禁忌的职业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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