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第一条【法律依据】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以下范围:

(一)沪建市管(2012)68号文《关于规范本市建设工程一体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中的一体化招标适用范围。

(二)沪建建管(2016)1151号文《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招标文件要求】

采用总承包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提供详细的招标前期资料;

(二)细化招标人的需求清单;

(三)提出明确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四)明晰对投标文件的深度要求。

招标文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适合进行总承包招

标。

第四条【评标方式】

总承包招标评标,可直接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也可先进行业绩资信预审,再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第五条【业绩资信预审】

业绩资信预审是指,在发布业绩资信预审公告后,当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业绩、信用、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以及申请人以往工程中的履约情况等因素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业绩资信预审条件需在公告中明确。

第六条【否决投标】

评标办法中应集中单列以下否决投标条款,具体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承诺中标后将向招标人承揽连带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者无效的;

2、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的资信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

5、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投标人为承担建设工程的前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7、投标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

8、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1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1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17、因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在重新招标时又参加投标的。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含分阶段设定的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2、总承包报价与总承包方案明显不相匹配的;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第七条【专家组成】

在业绩资信预审阶段,招标人可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在总承包方案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之前,招标人可自行组织专家先行内部评审。

对设计要求高、技术难度大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可以从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也可以直接确定资深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总承包方案进行评审。

第八条【定标阶段方案优化】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可以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对投标方案进行优化。

第九条【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

1、综合评估法一

2、综合评估法二

附件1

综合评估法一

一、评审原则

综合评估法一的评审采用百分制记分法。

总得分=总承包方案(含设计方案、施工方案)(30分)+总承包报价(70分)。

如有勘察、货物、设备采购方案均包含在总承包方案中。

二、业绩资信预审(如采用)

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需求,明确业绩资信预审的具体内容并发布预审公告,申请人提交业绩资信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自行组织专家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才参加该建设工程的投标。

三、开评标程序

总承包招标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方式,其总承包方案和总承包报价投标文件一次递交,开评标程序如下:

(一)第一阶段:

1、开启总承包方案投标文件,封存总承包报价投标文件。

2、招标人可根据总承包方案评审内容先行组织内部评审,甄别出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明确原因,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组织技术评标委员会对总承包方案进行评审。

(二)第二阶段:

1、开启总承包报价投标文件。

2、组织商务评标委员会对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

3、汇总总承包方案和总承包报价的得分。

四、入围方式

总承包招标采用全部入围方式。

五、否决投标评审

否决投标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总承包方案评审。

六、总承包方案评审(30分)

(一)设计方案评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出明确的评审指标,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该设计方案评审适用于: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的总承包招标。

(1)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提交资料和图纸内容),设计原则和各专业说明是否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及本市规范和标准;

(2)功能、设计指标、投资控制等是否符合规划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3)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对项目特点难点是否把握准确到位,关键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

(4)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参与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专业配置与业绩;

(5)设计进度及建设周期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

(6)设计过程中对工程费用控制的措施;

(7)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技术的。(如有)

上述设计方案按百分制进行评审,分值区间为0-80分,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分值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设计方案得分A。

2、该设计方案评审适用于: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的总承包招标。

(1)对项目特点难点是否把握准确到位,关键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是否能够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下实现各项初步设计的各项指标;

(2)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参与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专业配置与业绩;

(3)设计进度及建设周期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

(4)设计过程中对工程费用控制的措施;

(5)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技术的。(如有)

上述设计方案按百分制进行评审,分值区间为0-80分,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分值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设计方案得分A。

(二)施工方案评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出明确的评审指标,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包括总承包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相应的针对性措施;

2、总承包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开发期的重要节点和管控措施;

3、总承包整体成本管控方案和措施,包括对风险成本的控制措施;

4、总承包资源配置和管控措施;

5、总承包内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方案;

6、对再发包的计划以及对再发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财务监理)的配合;

7、总承包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资格与相关业绩;

8、工程施工的方案与技术措施

(1)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

(2)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及相关承诺;

(3)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9、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技术的。(如有)

上述施工方案按百分制进行评审,分值区间为0-20分,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分值进行算术平均,得出施工方案得分B。

总承包方案得分C=A+B,C≥60的为合格,得基本分28分,C≥90分的为优秀,得满分30分,C<60分的为不合格。招标人甄别出的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后,其投标文件为不合格。

总承包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总承包报价评审。

七、总承包报价评审(70分)

方法一:

当进入总承包报价评审的投标人≥7家时,取总承包方案评审得分最高的前7家投标人(得分并列的取报价低者进)进入总承包报价的评审,以7家中最低总承包报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7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1分,扣完为止(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

当进入总承包报价评审的投标人<7家时,则以最低总承包报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7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1分,扣完为止(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

当进入总承包报价评审的投标人≥7家时,将总承包方案评审得分最高的前5家投标人(得分并列的取报价低者进)的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该百分比范围可设为10%-20%,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为合理最低价,低于合理最低价(不含)的总承包报价将被剔除,不再进行得分计算。

高于合理最低价(含)的总承包报价中,取最低总承包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7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1分,扣完为止(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

当进入总承包报价评审的投标人<7家时,则以最低总承包报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7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1分,扣完为止(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

附件2

综合评估法二

一、评审原则

总承包方案(含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通过的投标人中,原则上以总承包报价最低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如有勘察、货物、设备采购方案均包含在总承包方案中。

二、业绩资信预审(如采用)

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需求,明确业绩资信预审的具体内容并发布预审公告,申请人提交业绩资信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自行组织专家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才能进行该建设工程的投标。

三、开评标程序

总承包招标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方式,其总承包方案和总承包报价投标文件一次递交,开评标程序如下:

1、第一阶段:

(1)开启总承包方案投标文件,封存总承包报价投标文件。

(2)组织技术评标委员会对总承包方案进行评审。

2、第二阶段:

(1)开启总承包报价投标文件。

(2)组织商务评标委员会对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

四、入围方式

总承包招标采用全部入围方式。

五、否决投标评审

否决投标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总承包方案评审。

六、总承包方案评审

(一)设计方案评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出明确的评审指标,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该设计方案评审适用于: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的总承包招标。

(1)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提交资料和图纸内容),设计原则和各专业说明是否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及本市规范和标准;

(2)功能、设计指标、投资控制等是否符合规划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3)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对项目特点难点是否把握准确到位,关键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

(4)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参与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专业配置与业绩;

(5)设计进度及建设周期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

(6)设计过程中对工程费用控制的措施;

(7)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技术的。(如有)

上述设计方案按百分制进行评审,分值区间为40-80分,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分值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设计方案得分A。

2、该设计方案评审适用于: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的总承包招标。

(1)对项目特点难点是否把握准确到位,关键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是否能够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下实现各项初步设计的各项指标;

(2)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参与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专业配置与业绩;

(3)设计进度及建设周期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

(4)设计过程中对工程费用控制的措施;

(5)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技术的。(如有)

上述设计方案按百分制进行评审,分值区间为40-80分,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分值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设计方案得分A。

(二)施工方案评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出明确的评审指标,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包括总承包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相应的针对性措施;

2、总承包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开发期的重要节点和管控措施;

3、总承包整体成本管控方案和措施,包括对风险成本的控制措施;

4、总承包资源配置和管控措施;

5、总承包内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方案;

6、对再发包的计划以及对再发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财务监理)的配合;

7、总承包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资格与相关业绩;

8、工程施工的方案与技术措施

(1)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

(2)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及相关承诺;

(3)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9、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技术的。(如有)

上述施工方案按百分制进行评审,分值区间为10-20分,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分值进行算术平均,得出施工方案得分B。

总承包方案得分C=A+B, C≥N分(N取值范围在60-75分之间,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总承包报价评审。

七、总承包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在报价没有实质性错误的投标人中,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U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委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釆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杭州市交通局或各区、县(市) 交通局以及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从杭州市公路大中修及改建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丄人)共乙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一般可由招标人代表担任)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义审查。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认真审核清标信息和资料,全面评审投标文件;

(二)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五)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十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以及清标匸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匸作的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口的如下内容:(-)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条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的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评审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评审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项LI经理等;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2)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表格不能少,若无则填无); (3)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标明连续页码。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专家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第一条【法律依据】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以下范围: (一)沪建市管(2012)68号文《关于规范本市建设工程一体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中的一体化招标适用范围。 (二)沪建建管(2016)1151号文《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招标文件要求】 采用总承包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提供详细的招标前期资料; (二)细化招标人的需求清单; (三)提出明确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四)明晰对投标文件的深度要求。 招标文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适合进行总承包招

标。 第四条【评标方式】 总承包招标评标,可直接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也可先进行业绩资信预审,再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第五条【业绩资信预审】 业绩资信预审是指,在发布业绩资信预审公告后,当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业绩、信用、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以及申请人以往工程中的履约情况等因素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业绩资信预审条件需在公告中明确。 第六条【否决投标】 评标办法中应集中单列以下否决投标条款,具体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承诺中标后将向招标人承揽连带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 知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已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现将重新制定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并自2013年5月1日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同时废止。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评标办法 赣建招标[2012] 18号 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监理大纲)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50分,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或者中标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

序人,以此类推。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约定是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或者是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1至3名排序。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标 一、开标准备工作 (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 (二)在规定的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 (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 (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 (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有限公司施工监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总则 1.1本评标办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要求。 1.3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答疑、工程概算书及监理招标申请批复等,为评标依据。 1.4评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1.5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资质要求。 2评标机构及职能 2.1成立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2.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根据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及中标侯选单位排序。 2.3评标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商务资信、技术评审小组。技术组负责投标书中监理服务大纲、组织机构、主要成员情况等的评分;商务资信组负责投标报价、业绩、信誉和监理设备等的评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多少排出推荐顺序。 2.4各小组独立工作,互不沟通信息,其成员均以专家身份进行评标工作,不代表所在单位。 3评标原则及程序 3.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基本原则,按评标办法开展工作。 3.2请招投标管理部门全过程监督招标、评标活动。 3.3评标程序 3.3.1评标前准备; 3.3.2审阅招标文件; 3.3.3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的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3.3.4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中商务资信、技术部分按本评标办法合理定分; 3.3.5综合评分结果并按得分多少排出推荐单位顺序; 3.3.6报上级领导小组审定、呈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预中标通知书。

4评标办法 4.1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专家打分小数点后取一位,汇总计算小数点后取两位)。 4.2评标指标的设置和评标打分标准见附件《监理招标评标评分表》 5附表《监理招标评标评分表》

2019年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路施工招标评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b5E2RGbCAP 第二条 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中标、 废标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p1EanqFDPw 第三条 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其评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 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DXDiTa9E3d 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
第一条
第二章 评标管理与程序 第五条 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领导工作。 第六条 在评标委员会领导下,建设单位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开展评标工作。 第七条 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在开标前报评标委员 会审定。 在评标细则中,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主要因素,须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评分办法。 第八条 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二)商务和技术评审; (三)澄清; (四)确定标底和评标价; (五)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六)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 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第九条 开标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般性符合性检查,并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 第十条 评标阶段应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判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三)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 化; (四)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 (七)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 1/5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ORD版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本评标办法为东达景苑小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2.招标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人数为5人,招标单位人数为2人。在评标委员会组成 中,经济专家(含招标人代表)为1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6.本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 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 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 人均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9.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严格保密。 10.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 情况和材料。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本评标办法为东达景苑小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2.招标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人数为5人,招标单位人数为2人。在评标委员会组成中, 经济专家(含招标人代表)为1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6.本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以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 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9.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 格保密。 10.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 和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2.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 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3.确定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将不得参与评审。

建筑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凡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项目必须按照省建设厅鲁建建字〔2001〕20号文件要求进入青岛市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5000万元以下应招标监理项目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分为大型建设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大型建设工程是指一等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是指二等及以下工程。工程专业及等级划分按照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拟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大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可以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不配备监理员。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包括土建、水暖、电气、造价或建筑经济专业,大型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可做适当调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的等级相符。一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一等或两个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时,二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一个二等或两个三等工程时,三级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有两个三等工程时,不得参与投标。 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专业,其它工程的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有在监工程项目时不得参与投标。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可以参与本市各区、市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内项目监理的投标,但同时监理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一等、二等或三个三等工程,否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分项不得分。 第八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并明确主投标人,主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在监理单位。由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人员不得少于拟投标监理机构的40%。企业业绩、项目总监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国

建筑工程评标办法

附件1: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资信具体量化,赋予相应权重分值,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一)投标报价5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5分 (三)投标人资信20分 二、投标报价评审(55分) (一)理论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出现低于下列指标之一的,启动理论成本评审,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理论成本,低于理论成本的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85%的; 2.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85%的; 3.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合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措施项目费合价70%的; 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

价的。

判定方法: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材、机合价和措施项目费中人、材、机合价之和减去最高投标限价相对应的人、材、机合价之和的差值记为M,M为负值且│M│大于投标报价利润的,判定为低于其理论成本。 (二)评标基准价合成范围确定(合理性评审) 当投标人≥5家时,去掉投标报价总价最高的20%家数(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投标报价总价进行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参加评标基准价合成和评标的合理最低价。 房屋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3%~6%,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3%~8%。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浮率,也可以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下浮率取整)。 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报价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合成,低于理论成本指标的进行理论成本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合成 1.评标基准价=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5%+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二的投标报价×10%+资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5%+资信评分第二的投标报价×5%+其他合成范围内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5%(先评审技术标和资信标,并列的报价低的排序在前)。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办法

施工总承包 评标办法 本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招投标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平等对待 各投标人; 3.评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择优选定中标候选人; 4.评标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5.评标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评标人员要遵守评标纪律; 6.评标分技术标与商务标两部分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评分的形式,投标 单位其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技术标,低于60分为不合格,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不予拆封作废标处理,合格技术标的得分不计入权重;商务标的评分按评标办法进行,根据商务标评分的高低综合评估后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与评标准备 1.接受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签名; 2.招标人向投标单位公示接受投标文件的情况,共同审验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 三、评标会议议程 1.评委会成员在签到表上签到;

2.介绍评标原则与评标方法,评标纪律,推选评委会主任委员; 3.评委审阅招投标文件; 4.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并在各自得分表上 签名确认; 5.评标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并公布各评委的技术标得分表结果; 6.评委共同核实、汇总技术标得分结果,并在技术标得分汇总表签名确认; 7.评标工作人员对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商务标进行开启并对评委唱标; 8.评委会对商务标进行详细评议,根据评标办法计算各投标人商务标下 浮点数与评标基准值差异并依次排名,且在各自排名表上签字确认; 9.评委会统计商务标排名汇总表,由评委会主任宣布排名结果,推荐中 标候选人,提交评委会成员签字确认。 10.评标会结束。 四、技术标评分办法 1.总包工程招标评标主要为了客观评定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综合实力,其中包括:总承包管理、配合能力、施工进度的控制及质量保证能力。 2.总包工程招标技术标评标分为以下六个评估分项: a)施工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b)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说明 c)施工总体部署、施工资源需求计划表及相关说明 d)施工技术方案 e)总承包管理措施 f)合理化建议 各评估分项总分100分,以各评估分项为单位由各评委独立根据各投标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 7 名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 1 人,其余评标专家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2010】236 号文)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 5 名及以上相关技术类专业人员组成,报价组由 2 名经济类专业人员组成。 三、评标程序 技术商务组评委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逐项打分累计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 报价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复核,并根据本评标办法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候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唱标价低的优先;投标唱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 四、有关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辖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采用本办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开发布制度。公告、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异议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处理。

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同一立项或同一规划许可文件的工程容原则上需整体招标,确需分开招标的,须具有充分理由,一次性列出招标计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除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 市政工程除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电力工程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原则上应整体招标发包。 (二)工程招标确需划分标段的,须符合以下要求: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招标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其他工程招标每标段工程合同估算价原则上不得少于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2017版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 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 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监理招投标评标办法

附件6 评标办法 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1]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2.评标组织及职责 [1]招标人应从下列方法中选择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a. 固定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按照价格管理规定确定监理招标合同段的公开标价,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除规模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工程,推荐使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b. 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其中财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超过10﹪。 c. 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两名中的投标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交通运输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的详细评审;(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2]; (2)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2]采用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的,应先对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然后再进行商务文件的初步评审。

监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和定标,即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先进合理可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信誉、能力、技术经验、人力、物力和财力,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中标。评标小组分为商务标评委和技术标评委,分别对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分。如出现投标人总分相等时,以商务标得分高者为优。具体办法如下: 一、商务标40分 (一)投标报价(满分40分) 1、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率报价有效范围: 2、报价评审,满分30分,具体办法标准如下: 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鉴定且投标报价费率在有效范围内,投标报价费率最低的得30分,与最低报价费率相比,报价费率每增加0.01﹪扣1分,得分计算公式: 30-(投标报价费率-最低投标报价费率)×100×100×1分。 (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最多扣完30分) (二)资质条件分(满分4分) 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2分;同时具备造价咨询资质加2分。 (三)业绩、信誉分(满分6分) 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荣获全国工程监理机构政府放心单位荣誉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010年以来完成以来完成或目前正在实施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及以上房建项目 监理业务的每项1分,满分2分(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技术标60分 (一)监理方案21分 1、方案中的“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监理措施,符合监理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者,并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本项满分为16分。

工程招标评标方法参考

工程招标评标方法参考(施工类) 一、技术评审 1.技术评审打分规则 (1)各评标组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2)对评分表中的每项,评标组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答 复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及对其满足程度等排定投标人的顺序。 (3)一般将某项屮最优投标人方案定为该项的最高分,其评分可与该项标准得分相等 或比该项标准得分低,但不能低于该项标准得分的90%。 (4)对每项的投标人方案排序屮,排在最后一名的投标人方案的分值不得低于该项标准分的最低分。 (5)如果各投标人某一项指标/技术水平相同,分值可以相同,其评分可为该项标准分的最低分和最高分之间;除特殊说明以外,最低不得低于该项标准分的最低分。如专家认为 某一投标人本项存在严重偏差,则可以将本项分值低于标准分的最低分,但需书面补充说明 理由。 (6)各专家评分时每项评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各投标人技术得分应为评分专家之平 均分(平均分计算原则详见评标办法 3.3.3条款),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7)如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项目评分属于(3)、( 4)、( 5)项的情况或有明显的倾向性、明显有失公正,经工作组确认后,可判为严重违规评分。 (8)如将某一投标人方案的所有项目都排在第一位或最后一位,属严重违规评分。 (9)属严重违规评分的评分表,不参加最终统计。 (10)如不参加最终统计的评分表达到半数,则该组评分整体无效,重新组建技术组, 重新评分。

2.技术打分标准(满分100分)

注: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商务评审 1.商务评审打分规则 (1)商务组专家集体评分。 (2)对评分表中的每项条款,评标组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 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规范监理招标的评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决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后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备案。其成员不少于五人,其中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的专业人员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应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全过程接受市招标办指导监督。 三、评标方法和内容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标法。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的投标书及投标人按以下三部分内容分别进行分析评分。 1、资信业绩及能力7 ----------25分 主要根据投标资料对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分,此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照评分细则和评标资料,经充分分析、研究后,按规定进行评分。 2、监理组织、措施、手段13-65分 在认真审阅、分析投标书及监理大纲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由各评分专家自行判定评分。 3、商务0 ―― 10分 其中监理费报价分为8分,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专人按照评分细则计算并复核。监理服务费的调整条件和办法是否明确为2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要求集体判定评分。 投标单位的最终评分值为全体评分小组人员中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四、评分细则 1、资信业绩及能力7 ---------- 25分 1)、监理企业三年内(招标前三个年度)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3分;两年内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2分;一年内未受处罚或曝光的得1分。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采用本办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开发布制度。公告、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异议

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同一立项或同一规划许可文件内的工程内容原则上需整体招标,确需分开招标的,须具有充分理由,一次性列出招标计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除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 市政工程除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电力工程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原则上应整体招标发包。 (二)工程招标确需划分标段的,须符合以下要求: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招标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