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分析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分析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分析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分析-人力资源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分析

李玉萍湖北省宜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目前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常出现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几点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弊端对策

一、目前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

1.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地域差异性大

目前,我国实施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农村合作医疗等仍然未能实现全面覆盖,如在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大部分时间都在参保地以外区域,而不同区域的个人缴费比例与待遇享受存在较大差异,这样在出现问题时其权益就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

2.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

我国城市的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配置在大、中型医院,而社区、郊区等地方所占的医疗卫生资源还不足1/5,这加剧了人民群众接受医疗服务的难度。比如,在城市的中心区域,配置了大量医疗资源和高素质人才;而在边缘地区的许多病房床位和设备却长期处于闲置的状态。

3.个人负担重,政府财政投入较少

虽然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得到深化,总医疗费用却仍在上升,个人卫生支出比例也随之上涨,而政府预算卫生投资却在减少。对于各大公立医院而言,其经济收入主要是依靠自己提供的医疗服务,此外,各大公立医院还承担着开展社会医疗公援活动的义务,这更增加了医院的经济负担。

二、针对改革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措施

1.运用经济管理手段实现医疗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1)建立节约、控制浪费的医疗制度。我国可以学习新加坡的现行医疗制度,给城镇全部劳动职工增设公积金,作为“健康储蓄”。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由国家统一管理,但配置处理权可以继承,即可以支付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其次,为了防止“健康储蓄”的过度使用,避免资金浪费,应设置每日最大医疗费用的上限,如若超过上限,则由个体自己承担支付责任。政府应逐步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基金,并配置相应的保障措施,各保障金额应根据病种来设定。大病医疗保障要设定高的住院医疗费用,每个保险年度分别设置最高支付限额。对于每个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者,需要经过医院、医疗救助基金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从而使有限的资源配置给救助对象。

(2)加强企业管理手段在公立医院的应用。政府可成立控制绝大部分产权、以私营方式运作的保健公司。政府是具有绝对控制权的大股东,但管理权属于有限公司,政府仅起到宏观调控的指导作用,医院要受到政府、市场的双重调节。同时,政府要按照一定的限额给医院拨款,并采用商业审计法对各医疗行为实施监督。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初级保健可由各私立部门提供,而住院服务则应由公立医院承担。此外,政府还需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医院的规模、资源、医师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

2.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筹资机制

(1)统一政策,依法筹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来筹资,除城市基本职工外,城市非工人和农村居民,也要被划到社会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应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提供配额付款,财政也应给予相应补

贴,并根据居民综合收入状况酌情缴费,或通过对收入、年龄、生活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来确定居民缴费点数。进城务工人员也应可以就近参加医疗保险,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2)扩展筹资渠道。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筹资方法,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减轻政府的负担,顺应发展趋势。国家目前实行的是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筹资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

(3)建立管理机制。应注重提高医疗保险的管理能力,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并控制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竞争和价格谈判机制,指导参保人科学合理地就医。

3.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改革措施

(1)医疗机构改革——医药分离。该项改革的关键在于分离医疗管理系统,切断医疗和医药之间的经济关系。首先,提倡医生对症下药,合理使用药物。其次,对公立医院或其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增加补贴,医院补偿机制要进行转型,采取“药物支持医疗”的管理模式。最后,应适当提高医疗服务费用,此举意在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医药流通体制改革。首先,药品的定价必须由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的主管部门来制定。其中,对已经制定价格的医药,要对制药企业和医院进行跟踪管理,监管实际实施情况。发现企业实际交货价格、批发价格低于指定的价格很长时间时,应及时降低政府定价。除此之外,对药品价格要进行定期审查。其次,要提出合理的药品流通解决方案。可以采取招标采购的模式,并建立医药采购中心,加强统一管理和监督,使药品采购程序保持透明;同时,还应建立药物“代

理分销”的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交易成本,使药物保持更加合理的流通价格。

参考文献

[1]李慧莉.我国商业医疗保险需求因素的实证研究[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1(10)

[2]韩雪,勾沈萍.对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反思和建议[J].集团经济研究,2006

浅析医保支付方式之按人头付费

浅析医保支付方式之按人头付费 ——《医疗保险学》期末总结 在经过一个学期系统整体的对医疗保险学的学习后,我对医疗保险专业知识也有了基本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如果把医疗保险这个行业放在中国社会这个大背景下,就变得更为复杂和精细,受更多因素的影响,融合了更多的概念和法则,我无法就整个医保框架侃侃而谈,就取其中之一浅浅分析吧。 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偿付方式)有很多,根据各国情况所实行的制度也各有千秋,其中在中国值得一谈的便是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制这三者。这三种预付方式有个共同点——同属于预付制(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它最大的优点就是费用控制简单,“看菜下饭”,便于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所以之前在我国医保支付制度中占主流的就是总额预付制。然而在长年实践证明下,总额预付制出现了诸多诟病,已经渐渐与时代发展相不适应,按人头付费的优势慢慢体现出来。 自2009年国家新医改方案提出“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后,国务院办公厅每次颁发医改文件时都有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或许是由于我国管办不分和基本医保独家垄断的医保管理体制和机制原因,医

保付费制度改革与创新并未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真正重视,因而广受诟病的总额预付现已遍及全国,而按病种付费倍受冷落,按人头付费更是无人问津,其结果只能是:虽然各级政府的医保投入在逐年增加,可是医疗保障水平并未提高,群众看病负担依然十分沉重。或许正是针对这一情况,在今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两个城乡公立医院改革文件(即国办发…2015?33号和38号)中,对总额预付只字未提,而继续保留了建立按人头付费和按病种付费制度的要求。 ——熊茂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人头付费亟需厘清几个问题》笔者在文章中肯定了按人头付费发展是必然趋势,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发展中我们必须明确的几点问题。首先,按人头付费是“定点”人头付费,而不是按“就诊”人头付费。前者是按参保人在医院“定点”的人头数向医院支付医保基金,而后者是按参保人在医院“就诊”的人头数(同一参保人多次就诊只能算一个就诊人头数)向医院支付医保基金,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一点我有所体会,在我的家乡黄石市阳新县里,城乡居民只需按人头每年交一百二十元,能享受乡县医院卫生院一千多元的报销额度,乡亲们在个人生病时会拿上家属的证件去报销。这就是因为按“就诊”人头付费不能促使医院做好预防工作,以种种借口推诿大费用病人,尤其是推诿复诊病人,并设法吸引更多的首诊病人无病开药和准许复诊病人的“人证不符”行为(即鼓励复诊病人使用未门诊或住院的家人或亲友的证件就诊)。因此,明确定

中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问题之我见 摘要:虽然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距改革目标仍有相当差距。目前医改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影响了我国医疗保险水平的前进,我们需要进一步努力解决问题,完善医疗保险体系。 关键词:医疗保险;改革;问题; 城镇自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简称《决定》)以来,至今已过去两年半的时间,尽管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按照文件的要求出台了新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但是进展缓慢,与改革目标相比还有相当差距,体制转换和制度创新还未达到预期目的。究竟是哪些原因影响了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进程?如何汲取世界各国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成功的设计和实施改革策略,解决这一世界级难题,值得我们探索和思考。 改革目标及其核心 我国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因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整体改革的需要,以及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医疗卫生服务的供需矛盾。1998年,国务院在《决定》中初步勾勒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的目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并指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国务院及其有关领导在讲话中多次强调,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来说,改革的核心和着眼点是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制度创新就是把原有的福利型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转为社会化管理的医疗保险制度;机制转换即要建立医疗保险费用的筹措机制、支出的制约机制和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机制。为了实现这一改革目标,有关领导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急迫性”;以及“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的任务。为此,2000年2月,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委等八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及其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关系,指出要“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进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卫生机构和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由此可见,我国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起因和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平稳进行。 难点与原因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最深入、最彻底、最全面的改革,由于其调整范围最大,涉及利益范围最广,涉及到每一名职工和各个有关部门的切身利益,因此改革的难度最大;尤其是在制度转轨、社会转型和观念转变的时期,必定面临许多难点和困惑。不仅我国如此,世界各国均面临类似的问题。正如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曾比喻的,医疗保险改革是一个“世界级难题”。 从目前各地实施情况来看,我国医改主要的问题和难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基金难筹集、渠道难统一。《决定》中提出“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合理分担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使广大职工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原有分级

医疗保险制度论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

医疗保险制度论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摘要] 医疗机构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则会带动医疗机构改革的发展与完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必然会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体现在:医疗保障体系主体构成的变化;医疗机构的经营服务格局的变化;医疗机构必需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与医疗保险机构的关系;医疗机构工作方式的改变;医疗机构改革必需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适应。 [关键词] 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 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而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必然会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2007年1月15日向香港、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作报告时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改革,同步推进[1]。医疗机构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则会带动医疗机构改革的发展与完善。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医疗保障体系主体的构成发生了变化。 在我国旧有的“公费和劳保”医疗体制下,医疗保障体

系的主要主体为患者、工作单位和医疗机构,而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三个主体则变为患者、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新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2]。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机构不仅是医疗服务的载体,而且是整个医疗保险运行的“载体”,在保险、患者和医疗机构三方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3]。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医疗机构的经营服务格局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 2.1 病人流向发生变化。参保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社区、专科、综合医疗机构做出选择,根据具体的疾病情况有区别地选择每次的就诊医疗机构,使部分医疗机构的病人减少。 2.2 医疗机构收入减少或增长幅度下降。个人医疗账户的建立,使患者费用意识增强;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与审核,对医疗机构形成制约;国家财政投入总量减少。 2.3 医疗服务成本上升。在“市场主导”的趋势下,医疗机构为在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需要对医疗机构形象、硬件设施及就医环境的改善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在人员激励、人才培养和引进、科研工作等方面的投入也大为增加。 2.4 矛盾转移,医患矛盾相对增加。在旧的医疗体制下形成的“全包全关”医疗消费理念短期内不能彻底转变,患

调研报告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王新芳

2013年春季县级班 课题调研报告 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王新芳 2000年8月,我市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7月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初步在全市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全民医保的目标。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率已达95以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缓解了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截至2012年12月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3.97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已超过7亿元。在进一步巩固全民医保成果的形势下,如何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使有限的医保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就显的尤为重要。 一、医疗保险监管工作的运行情况 目前,焦作市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是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为依据,以协议管理为基础,以结算方式为手段,结合医疗保险监督流程而形成的体系。政策规定是路标,指引着医疗保险发展的方向;协议管理明确规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

责任,对定点医疗机构起到了监督和制约的功能;结算方式保证了基金的有效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过度治疗,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医疗保险监管流程,充分利用网络监控,减少了人工操作的耗事费力及监管死角,使监管工作更科学、更具体、更有效。通过四方面的相互协调,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一)按照协议管理定点机构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定期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署协议,协议内容根据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定点门诊、定点零售药房等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对协议进行必要的修改。 (二)根据结算方式实施监管 目前,焦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结算方式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定额控制。即对人均住院人数、人均日统筹费用、人均人次比、统筹费用支付比例进行定额控制。预算总额根据基金收支情况每年预算一次,按季度平均分配,按月拨付。每季度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情况,分别采用后付制和预付制进行预结算,不足季度预算额的据实结算,结余部分可于下季度调剂使用;超出季度预算额的按季度预算额结算,超出部分并入下季度结算,超预算比例较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可以暂缓拨付。定额指标按照医疗保险结算年度每年核算一次。定点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摘要】本文首先对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概述,分析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在近期的改革方向,提出医院针对医保支付方式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考核 引言 在全民医保时代,如何把宝贵的医保基金使用好,优化和改革医保基金支付制度就成了关键所在。近期,国家发改委明确了下一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提出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的控制作用。其中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了促进医药改革、医疗改革的一个有力措施,更加凸现了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迫切性。 1.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概述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对象可分为对被保险方的支付和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支付2大类:前者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后者包括按项目付费、单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这里探讨的是后者,即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费用支付方式。 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制度有预付制和后付制2大类:预付制包括按人头付费、按病种支付和DRGs-PPS(诊断相关分组预付费制度),后付制包括按服务项目支付和按服务单元付费。此外,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制度还包括由这些基本方法进行不同组合而衍生出的各种复合法。 2.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在近期的改革方向 2.1后付制转向预付制 预付制通过增加预期性成分,转变对服务供方的激励机制,约束医疗服务供方承担经济风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对于控制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是有利的,因而是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近期的改革趋势。 2.2单一支付方式转向混合型支付方式 没有一种支付方式是全能或者是完美的,每种结算方式都有其优缺点、适应性和历史阶段性。在适当的时期,对于不同的医疗行为,采用适当的结算方式将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如按项目付费可适用于体检,总额预付制适用于社区卫生和预防保健,DRGs-PPS适用于专科医疗机构对危急重症的治疗。就大多数支付方式而言,某种支付方式的缺点可从其他支付方式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经验表明,从混合的支付方式中可以有所收益。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整版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80年代中期开始酝酿,90年代初期启动,达到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城镇,建立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立法,覆盖各类单位全体人员,医疗费用由单位、个人、国家合理负担,医疗保险基金在地区范围统筹使用,医疗保险待遇由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的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改革内容为: (1)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个人和国家合理负担的原则,医疗保险基金來源于三个方面:(1)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3)国家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用于医疗保险金入不敷出时的资助。 企业缴费标准是参照本地区上一年度实际支出的职工医疗费用换算成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其中,该比例不超过10%的,由省一级政府决定,并根据今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医疗费用变动情况做出调整;超过10$的,由省一级政府核实,报经国家财政部批准。 雇员个人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部分,先从氓起步,由企业从雇员工资中代扣,并随经济发展和工资水平的提高,适当增加个人缴纳比例。雇员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属地原则,所有企业必须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制度,执行当地统一的缴费标准。企业雇员的医疗保险费用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退休人员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 (2)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和共济金制度。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要求和对雇员个人有所制约,在医疗保险改革中实行个人专户与社会共济相结合的办法。医疗保险金分为个人专户和共济金两部分。个人专户即为雇员设立的医疗金个人账户,个人专用账户主要用丁雇员的门诊和住院治疗。雇员医疗保险基金中扣除了个人专户后余下的部分为共济金,共济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 企业为雇员交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大部分(不低T 50%)和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记入个人账户,专款专用,用于支付个人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企业为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地方医疗保险机构管理,集中调剂使用。作为一种过渡办法,经市医疗保险机构批准,原实行劳保医疗的企业,可以管理一部分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在原单位内部调剂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超出,可按规定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雇员患国家认定的特殊病种的医治费用,全部由社会统筹医疗费用支付。 (3)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雇员个人除了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之外,在就医时还须负担部分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与其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并规定上限,超出个人负担上限的医疗费用由共济金支付。具体支付程序是: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医疗账户中支付;不足部分先由本人垫支,按年度结算雇员在个人医疗账户之外口付的医疗费: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以上部分,由社会统筹支付,个人要承担一定比例。该比例随费用升高而降低:超过工资5$以上,不足5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10?20%:达到5000^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8%" 10%:超过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2$。离退休人员在不须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同时,还可适当的减免个人医疗费用负担。(4)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后,将改变劳保医疗由企业口管的状况,由医疗保险事业的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的社会化的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医疗保险政策及进行宏观管理;同时建立医疗保险

关于医疗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关于医疗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选题依据 医疗保障制度的研究,对实现全民医疗保险意义深远重大。这一研究既利于加强我国1?:疗保障体系的完整性,又有利于统筹城乡二元结构,丰富完善城乡统等理论,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现代的民疗保障制度最平发端于德国。1833年俾斯麦政府施行了《疾病社会保险法》,治初覆盖的人群十分有限,仅为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规定限额的现代化大生产中的劳动名?,医疗保障的范围也丨?分狭窄。之后,英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国纷纷仿效德国,颁布法律建立医保制度。日本于1922年率先在亚洲建立民保制度。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和发展,早先德国式的医疗保障体制已经不能满足广大社会公众对医疗越来越高的需求。1942年,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爵」:(william beveridge)起草了《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report on social insurance,俗称“w弗里奇报告”),报告对以往提供的各种福利进行了反思,并系统勾画了战后社会保障汁划的宏伟蓝阁,幵创了全民医保的先河。二战结朿后,英国于1946年实行了《闻民健康服务法》,提出要为每个国民提供均等的民疗服务,建立了城乡统一的k疗保障体系,并首次提出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对象是全体国民,这是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大飞跃。

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站金会通过了著名的《阿拉木图宣言》,明确指出: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xx 年人人享存卫生保健”,说明健康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人人都有权享受卫生医疗服务气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广泛受到金融危机和财政支出受限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均对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医疗保障需耍覆盖企民的理念并没有改变。 就我|s|而言,目前设符城镇职工恶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作k疗t丨项民疗保险制度,从政策ff]度看来已经覆盖全民,但是多种制度本身就存在严?碎片化。我们对k疗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改革的研究,实际上是为了完善体制实际执行巾的漏洞,从而记好的实现企民医疗保险,而这对医疗保障制度足否公平公正也丫着要的影响。 对丨幻保障制度城乡统等改革的研究,是城乡统筹理论半富和完善的重要途径。 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等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簿_内发展和对外幵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民疗服务体系、1?疗保险体系、药品供保险体系,为排众提供安企、效、方便、价廉的丨矢疗卫生服务。”》足卜匕大的明确要求,〗!;屮丨欠疗保障制度城乡统筹改革足实现城乡统筹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导读:本文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今年七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李岚清副总理明确提出了“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总体目标。如何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本人已进行了多年的探索。今天因是学术会,本人便对我国医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原因及对策坦率地谈些个人看法,这也是我多年研究的成果,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专家们批评指正。 一、我国医保的难点 自解放初期的实行公费医疗到现在国家出台的新医保政策,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有两大难题: (一)医保费用难控制。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公费医疗支出从53年到95年增长了106倍,而同期财政收入仅增长27倍;全国劳保医疗支出78年到96年增长了20.8倍,而同期职工收入仅增长8.6倍。后来我国许多地方实行大病统筹,96年费用支出是93年的5倍多,仅96年比95年翻了一番强。再从95年开始的“两江”(即江西九江市和江苏镇江市)试点看:九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医保实际费用支出96、97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65%和30%,97年比95年翻了一番多。97年市直企业医保统筹基金累计赤字2875万元,

98年的情况更加严峻。“两江”四年医改试点,九江共超支3,000多万元,镇江共超支5,000多万元。全国40个扩大试点城市的费用也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国务院的(1998)44号文件出台后,对医保费用的合理、有效控制仍然是医保工作者面临的最大难题。由于费用失控,许多地方财政和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二)医保水平与质量难提高。具体表现在: 1、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保水平不平衡,医疗效果不佳。有些行业和单位(如银行系统等),不仅门诊、住院和大病都是实报实销,而且另有医疗补贴,而有些财政困难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困难企业,每月十几元甚至几元的医保费用进行包干,包干费用完后全由患者个人负担。尤其是有些小企业职工如患大病,因企业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不少职工家破人亡。同时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医疗效果也不理想,许多医院为了多创收,只要知道患者是公费(或劳保)医疗,本来只需一次门诊非让患者跑二、三次不可,只需住院一个月非让患者住两个月不可。 2、在九江全国医改试点中,为了争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各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现象普遍严重,这样不仅导致医保水平和质量严重下降,同时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由于医保基金的严重超支,医保经办机构长期大量拖欠医院的医保费用,导致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的关系恶化,医院拒绝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医院的滥开药、滥检查行为也更加严重,这又进一步加剧医院的医保费用的拖欠,这种恶性循环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有的医院就可能不得不单方对部分参

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论文报告 题目:浅谈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作者:韩冷 学号:20142114232 院系班级:2015级专硕4班 指导教师:李建伟 完成日期:2015.12.25

2015年12月25日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我国现已逐步建立起与公有制相对应的城镇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组成的医疗保障制度。由于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逐步对其进行改革,并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大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险体系。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我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因此要积极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各有关行为主体的行为,积极完善法律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 关键词:医疗现状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

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简单的讲就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医疗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覆盖人群最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其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2)其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3)其目的:在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

课题论文: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实践及经验总结

73222 保险学论文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实践及经 验总结 医疗保险机构改变了传统的医疗机构,由以前的先进医院看病,后回单位支取医疗保险费用补偿,改为由医院直接将医疗保险补偿支付给患者,节省了时间和中间环节。运用不同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涉及到医疗保险在其他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反应了不同的医疗保险机构的保障制度,产生不同的医疗保险对社会的影响,得到的最终经济结果也是不同的。要想做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工作,就必须有好的医疗制度机构。 一、我国各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 为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之间存在的相互制约的共同点,使消费者与提供服务一方建立共同博弈的过程,就是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目的。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是一种激励医疗服务体现正常运转的方法,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是将传统的医疗保险方式通过改革和创新,发挥其合理性。规范了医疗保险的执行情

况,改掉了传统的、不好的医疗行为,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了医疗机构的自身素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推行了医疗事业内部的运行体系改革。 二、我国各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方向与趋势 就目前的发展水平来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的时间不是很长,人们对医疗保险的意识并不高,要加强管理方法和管理措施的建设。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的水平不同,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中,不能达到完全的统一发展,尤其表现在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情况。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重要性在比较发达的一线城市得到了认可,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探索和研究出符合本地特点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并有针对性的做出调整和完善处理,为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做出了表率。 通过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说明,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趋势是以提前支付和后期支付相结合的混合型支付制度。在正常情况下,混合型支付方式比传统的支付方式更加的快捷和便利,一般情况下,可以与多种方式进行配合,优越与传统的方式,应大力的提倡和推广。 三、我国各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经验教训

公司员工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雇员疾病保险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提供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范围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情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一定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 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 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学校、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保持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积极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 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医保制度改革思考

医保制度改革思考 目前的中国医疗保障体系存在保障覆盖不足、保障力度不够、费用控制不力、运行效率不高以及保障制度不公等五大问题。这些问题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看病难,看病贵”,也最终导致近年来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的提高趋缓。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同时满足民众的差异化保障需求,以提高全体国民的健康水平。其中,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医疗保障应当覆盖社会所有人群,让每一个人都拥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权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应当遵循公平性、多层次、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以及协调性等五项原则。 一、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 目前是我国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的最好时机。为实现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建议采取以公共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内容的“三支柱”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其中,公共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居民基本保险三个部分;应当实行制度化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商业健康保险是国家整个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为了通过“三支柱”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民覆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把扩大覆盖面与医疗保障制度自身的深化改革结合

起来,同步推进这两项工作,使二者形成良性互动。为此,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应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深化现有制度本身的改革,提高制度运行效率;二是扩大覆盖面,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三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 在“三支柱”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实现全民覆盖以后,还要考虑不同制度之间的整合,最终实现不同制度框架下保障水平“多重标准”向“单一标准”的转化。未来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整合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整合、社会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整合以及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等三个方面。 二、将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思考 在医保工作实践中,有不少参保人因第三人或非第三人的原因受到意外伤害。对于因第三人造成的意外伤害,《社会保险法》已就其医疗费用垫付和追偿机制做出了明确规 定。而对于意外伤害案例中占较大比例的非第三人造成的 伤害,受伤害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如何解决,一直是医保工作者思考和探索解决的问题。医保工作人员在对意外伤害进 行认定过程中应着重把握三点:首先看意外伤害是否为当事人主观故意行为,即因违法、犯罪或自杀、自残等主观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次,看意外伤害事故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主体。凡是涉及第三方赔偿以及应纳入工伤保

浅谈医保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医保改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市已实施2年了,启动以来,医院非常重视,及时制定基本医疗服务措施,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保制度和政策,积极定出新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主动自觉规范自我医疗行为,并在就医环境、服务、技术、收费方面进行了很大的改革,使就医条件得到改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广大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某些环节上,给医院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医院的发展。 1 存在的问题 1.1 观念陈旧由于几十年来,一直实行公费医疗,使一部分人产生了依赖思想和“大锅饭”心理,形成了“一人公费医疗,全家沾光”,“小病大养,无病也开药”的不良风气。进入医保后,所有这些“铁饭碗”均被打破[1]。因此,群众不理解的矛盾集中到了医院。 1.2 卫生配套改革滞后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国务院出台了13个配套文件,医保改革、医药收支的运行、医疗费用价格的调整均全面推开,而政府补偿机制却不到位,在国家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有的医院自然而然将注意力集中在收费上,即靠大处方、滥检查,分解服务人次等方法来增加医院收入,根据需求法则,要提高诊疗人次,医院必须降低人均医疗费用,但这必然会给医院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 1.3 超定额比例医保启动后,参保患者要承担的费用增加,一般的伤风感冒,小伤小痛不轻易到医院就诊,到医院就诊的往往是大病和疑难杂症(特别是在三级医院)由于病情较重,需要做的检查项目较多,例如:我院呼吸内科往年流感期间收治的病人为全院最多科室,自2001年医保启动以来,住院病人中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几乎没有,住院患者多为高血压心脏病、肺心病、肺癌等严重疾病。2002年我院收治的住院病人中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占全院收治病人的51.7%,这一事实说明,收治急危重病人越多的医院,医疗费用超定额标准就越高。一年被扣除超定额比例的资金近2百万元,严重影响基层医院的生存与发展,挫伤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1.4 病人自费比例增高改革的目的是使广人民群众用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优质的服务,我市医保启动后,患者自付比例高达37%左右,就其原因:(1)医保中心将矛盾转嫁给医院,《特殊用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由医院自己操作,审核时医保中心认为不符的就拒付医院。为了医院的利益及发展,医院只有采取该谁付谁付的办法;(2)由于收治的疑难杂症较多,故特殊用药比例增高;(3)随着医学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突飞猛进,先进医疗设备和治疗手段的引入,住院费用也随之增加,但是新开展手术治疗、检查项目医保不予报销等等情况,增加了病人的自付比例,不同程度的增加了个人的经济负担,人们一时难以接受,甚至对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产生抵触情绪。 1.5 增加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隐患在医疗保险体系的供、需、保三方中,医院(供方)是联结保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其代表是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与需方(参保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现阶段是职工)的桥梁,对于保方来说,供方―医院是医疗费用的水龙头,水龙头开关的大小,对于维持其运行事关重要,因为在一定时期内医疗保险的筹资是一定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医疗保险的保方希望医院把水龙头关得越紧越好,对需方来讲,医院是满足其医疗服务需求,实现投保价值的场所,因参保后,医疗服务费用大部分由供方支付。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需方希望医院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好,越高档越好。对医院自身来讲,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除需面对需方和保方有限支持能力的矛盾外,还要面对社会化、道德化、医疗技术发展和自身发展需要的矛盾。由于工作量增大、检查阳性率的考核、费用限制、新技术得不到及时推广等种种原因,这样,矛盾集中在医院就增加了医院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隐患。 1.6 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局限医保中心审核人员专业水平受客观因素制约,尚有不

浅谈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摘要: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如今也初具雏形,但是由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制度的、经济的和思想的根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依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它的期待。本文则通过了解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现状,找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找到更多的改革方向,改革方案,使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关键词:医疗保险消费水平问题对策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新制度会带来一定的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对我国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改革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c15328333.html, 对我国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改革的思考 作者:李乐乐胡燕平 来源:《现代管理科学》2018年第12期 摘要: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是落实我国医疗保障政策的具体管理和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对于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成立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背景下,文章以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的设置为例,尝试利用帕森斯AGIL模型,从适应性、目标性、整合性和传承性四个方面对医疗保障机构改革进行思考。文章认为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要适应环境需求,具有明确的组织目标,进行制度规范的整合和加强组织成员对组织文化的认同和传承,才能更好的实现对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和有效配置医疗资源的目标。因此,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满足适应、目标、整合和传承四个基本需求,才能实现组织的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医疗保险;帕森斯AGIL模型 一、前言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指出,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决定组建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整合力原来划归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等部门的职能,主要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对药品和耗材的招标采购等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是新时代推动我国医疗保障工作平稳运行,加强医保管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9月11日,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公布了国家医疗保 障局的三定方案,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内设一室六司(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待遇保障司、医药服务管理司、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基金监管司和机关党委人事司),行政编制8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1名。同时,明确规定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的11项主要职责,明确了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为我国各地方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结束了我国医疗保障管理长期混乱的局面。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承担起更多的医疗保障的责任和权力,更好的助力国家的健康中国战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目前,我国各级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相对比较复杂,也没有统一的设置规范。因此,我国各级医疗保障管理机构的如何设置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对我国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改革的思考,不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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