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汇总表

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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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设工程工资性工程款汇总表

项目名称:项目造价:

合同工期:

附件2:

单项工程工资性工程款计价表工程名称:工程造价:

合同工期:

标准化施工实施方案

现场标准化实施大纲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乌枢纽项目部·房建分部 2014年7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4) 二、现场概况 (4) 三、人员配备标准化 (4)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化 (5) 五、安全制度及管理标准化 (16) 六、质量制度及管理标准化 (19) 七、技术制度及管理标准化 (21)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乌铁建〔2014〕473号 3、《集团公司标准化手册》 4、《乌鲁木齐铁路局调度中心综合楼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现场概况 乌鲁木齐铁路局调度中心综合楼建筑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北京路西侧乌鲁木齐铁路局院内北侧,施工区域东侧紧邻一座4层信息所大楼;北侧现有围墙外为一条6米宽的城市道路;西侧为进出铁路局主干道,紧邻既有地下车库;南侧现状为6层铁通设备楼。工程建筑物所在场地现为铁通办公大楼,待拆迁。 施工现场东侧原有西侧道路可继续利用,南侧可形成4米宽临时道路,东侧现有道路需阻断,北侧基坑外侧可形成6米宽临时道路。 三、人员配备标准化 1、人员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为组员的标准化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李志纯 副组长:吴悦(技术副经理)、张强(生产副经理)、崔明春(安装副经理) 组员:王慧斌、刘长在、董鹏兵、张靖松、陈侃、贾广顺、胡伟 2、组织人员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认真做好标准化施工的准备工作,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上满足标准化施工的需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 李志纯:现场标准化施工管理的总负责人。 吴悦:现场标准化施工管理技术部负责人。 张强:现场标准化施工管理施工部负责人。 崔明春:现场标准化施工管理安装部负责人。 王慧斌:现场模板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确保模板安全、可靠的进行。 董鹏兵:现场钢筋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确保钢筋安全、可靠的进行。

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 (一)主要标准 根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安全监理审查内容,所涉及的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 (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111—98) (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其中,第三章土方工程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执行)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8)《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 (9)《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G20—84) (10)《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1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12)《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95) (13)《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1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1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 (1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 (2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2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97) (2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2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2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9)《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GBJ130—90) (3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3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3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3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3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二)涉及安全的其他标准 (1)《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8) (2)《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9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城乡规划部分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0]17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2000]31号文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强制性条文》汇集了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已经我部组织审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年8月19日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 项目部作为公司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内承担着完成各工程项目的重任,对外则承担着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公众知名度的希望,是整个公司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外在表现。这种重要性,随着全国各地对文明施工要求的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正变得愈加普遍而迫切。因此,公司在总结历年来项目部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规范整理出一整套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流程),用以指导新形势下公司各级项目部的建设,就显得尤为必要。 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分为两个方面,即项目部人员配备与项目部硬件建设。 一、项目部人员配备 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规模的大小,将公司项目部分为特大型项目部、大型项目部、中型项目部和小型项目部,四类项目部的工程量划分及人员配备如下: (一)特大型项目部 项目经理:1人 项目总工:1人 综合办公组:3-5人 工程技术组:5-10人 财务审计组:2-3人 质量检测组:6-10人 机料安全组:6-10人(其中5人为专职安全员) 合计人员42人 (二)大型项目部 1.5亿元<工程规模≥5000万元 项目经理:1人 项目副经理:1-2人 项目总工程师:1人 项目副总工程师:1-2人 综合办公组:2-3人 工程技术组:4-6人 财务审计组:1-2人

质量检测组:3-6人 机料安全组:3-6人(其中3人为专职安全员) 合计人数27人 (三)中型项目部 5000万元<工程规模≥800万元 项目经理:1人 项目副经理:1人 项目总工程师:1人 综合办公组:2人 工程技术组:4人 财务审计组:2人 质量检测组:2人 机料安全组:4人(其中2人为专职安全员) 合计人数17人 (四)小型项目部 工程规模<800万元 项目经理:1人 项目总工程师:1人 综合办公组:1人 工程技术组:2人 财务审计组:1人 质量检测组:1人 机料安全组:2人(其中1人为专职安全员) 合计人数9人 二、项目部硬件建设 项目部内部硬件建设从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三个方面进行。(一)项目部办公区的建设 1、大门招牌及围挡 1.1无门楼式大门

最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说明 (一)强制性条文背景 1、我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例如,在标准规范中表达为'宜'和'可'的规定就完全不具备强制性质。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因此,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严密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而且其中多数都是强制性的,但多年来工程质量事故仍不断发生。排除许多非技术性因素的干扰,传统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恐怕也存在一些问题。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以第279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管理部门在工程质量中的权力和责任,对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条例的最后有'罚则'一章,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如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如由此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还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资质证书。造成的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法令的形式,肯定了强制性标准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中的作用,这是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近年发生的许多工程质量事故以后得出的结论。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尽管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同,但总有一条最基本的理由- 那就是或多或少地违反了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因此,为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质量,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强调强制性标准的作用。但是,条例在实际执行上也会发生一些具体困难。对房屋建筑而言,多达15万条的强制条文,很难在实际工程建设监督中真正地全面检查执行。 3、强制性条文编制 2001年3月初,建设部在北京集中了我国有关房屋建筑重要强制性标准的主要负责专家150人,从各自管理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十余万条技术规定中,经反复筛选比较,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健康、公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款1500条,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经有关专家、领导审查鉴定,2000年5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正式公布。稍后,2000年8月又公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其执行作出规定。 此后,建设部及有关部门连续组织学习班,由各地抽调骨干进行宣贯培训,迅速将强制性条文的精神传达到全国以贯彻执行。2001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被列为重点的检查项目,表明了领导部门对强制性条文的高度重视和坚决贯彻执行的决心。 (二)强制性条文的作用 1、具备法律性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公布的法令,具备法律性质,对整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中的竞争行为,将起到了重要作用。《强制性条文》作为《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或临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与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她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3 混凝土结构工程 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与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3、2 模板与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与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 5、4、3滑模工艺施工,应在现场操作面随机抽取试样检查混凝土出模强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气温有骤变或混凝土配比有调整时应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 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内,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否则应采取另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应存放在专用插放架上,不得倚靠在其她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版面对版面相对放置,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第一篇建筑设计 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 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 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 5、“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 二、主要条文宣贯: 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 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 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 规范》的部分强条) 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的 有关强条) 三、专题报告: 1、“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 2、建筑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关系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 4、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 5、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 6、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 7、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 8、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 四、典型问题答案: 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 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 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

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按文件形式分为: 建设标准(《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 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 产品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 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 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 地方标准(北京DBJ) 企业标准QB (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按执行强度分为: 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 推荐性标准 (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 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 通用图集 技术措施 实施导则 (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如“国标图”和“地方通用图”) (建筑设计的《设计手册》、《设计资料集》、《设计指南》不在标准体系中)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这是国务院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出的重大决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明确提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据当时的统计(截止1998年),我国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行业+

标准化建设施工方案

大理站标准化建设防腐工程施工方案 编制:肖飒 审核:谭建东 批准:陈学鹏 级别:一级 中石化河南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华南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二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施工前期准备 (4) 四、施工方案 (4) 4.1 施工质量要求及处理方法 (4) 4.2 主要工程量 (5) 4.3 油漆需求计划 (6) 4.4 施工步骤 (7) 4.4.1、混油罐施工步骤 (7) 4.4.2、管线、阀门施工步骤 (7) 4.4.3、脚手架搭设步骤 (7) 4.4.4、除锈、防腐步骤 (8) 4.4.5、管线与管墩处加强板施工工序及方法 (8) 4.4.6、钢管与混凝土管墩按触处的施工步骤 (9) 4.4.7、机械除锈、除油漆步骤 (9) 4.4.8、防腐涂料配料 (9) 4.4.9、涂料涂装步骤 (10) 4.4.10、油罐检测及油罐内部防腐要求 (10) 4.5 施工组织体系 (13) 4.6 施工机具及施工用料 (14) 4.7 工程进度工期保证措施 (14) 五、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体系 (16) 5.1、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管理承诺达优良工程 (16) 5.2、质量管理体系 (16) 5.3、质量保证措施 (17) 六、安全、环境与健康(HSE)保证措施 (18) 6.1、HSE管理措施 (18) 6.2、事故预案及防暑降温措施 (20) 七、风险评价与控制措施 (21)

一、工程概况 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南销售公司昆明管理处大理站的站内工艺区、泄压罐区、办公大楼的管线、阀门、仪表箱、电缆桥架、槽盒架、龙门架、平台、栏杆及所属钢结构等设施防腐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2月11日现场交底,防腐用的涂料供应数量已报华南分公司昆明管理处生产科,施工内容已清楚明确,防腐涂料进场后,施工人员马上组织进场,到输油站进行安全教育,这样就具备了防腐施工的开工条件,根据现场交底说明: 1、输油站场内工艺区、泄压罐区、管线全部需要防腐; 2、工艺区、泄压罐区、大小阀门、法兰、执行机构均需要防腐; 3、混油罐、仪表箱、平台、栏杆、井盖、变电站区平台、栏杆及所属钢结构等均 需要防腐; 4、站内泄压罐罐区防火堤的及管墩均需要按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防腐; 5、工艺生产区梯子、栏杆及所属钢结构等均需要进行防腐。 上述第1~5点为本次的施工范围,设备基础、防火堤要按标准化刷漆。 二、编制依据 1、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输油站标准化改造防腐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要求说 明; 2、《输油站标准化建设标准》(第一分册站内设备设施外观部分)中石化销售 公司华南分公司 3、《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1999); 4、《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防腐蚀技术规范》(GB8923-88); 5、《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3043-2003) 6、《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规范》GB50205—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方案

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方 案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方案 1.目的 为了加强本标段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贯彻落实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精神,实现本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标准化、施工规范化。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方案。 2.编制依据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3 〕193号) 《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场所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沈京冀铁安质〔2015〕26号)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3.文明施工目标 做到现场布局合理,物流有序,材料堆码整齐,设备停置有序,标识标志醒目,环境整洁干净,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4.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项目环境和资源配置合理性原则,项目指挥部划分3个线下区段对应设置3个线下工区。项目指挥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文明施工工作的策划、控制、保证和改进。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负责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业务。 5.施工营区建设

.项目工区驻地制定详细的营区布置图,并按照营区的布置图做好营区的规划。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明显区分,做到既整齐大方,又能满足施工需要。在营区大门地方设置(悬挂)企业标志、单位铭牌。施工营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高度不小于2米,大门口设门卫室,大门为自动伸缩门。外来人员实行预约和登记制度。 .临时设施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阻燃材料彩钢活动板房,并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地面用砖铺或做水泥砂浆地面,设施摆放整齐。 .职工宿舍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小于米,通道宽度不小于米。宿舍实行单人床或上下铺床,每间屋内居住人数最多不超过16人,不得使用通铺或其他材料搭设铺位。 .宿舍内设置存放个人物品的封闭式物品柜。住宿人员应保存室内清洁卫生,无异味,床面平整干净,用品摆放整齐。 .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住宿人员名单及其他管理规定上墙明示。 .职工食堂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应大于30米,炊事人员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餐厅面积要满足所有的职工就餐要求,地面贴瓷砖,保证通风和取暖要求。食堂干净、卫生,配备消毒柜。食物、餐具做到消毒且有防“四害”措施。 .食堂工作间与食品储藏间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存放与食堂无关的食品,设置上下水设施。通风、排气良好。 .营区内的生活垃圾禁止到处抛散,设置垃圾桶日产日清,不得随意乱倒、乱弃,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

//湾项目筹建处 管 理 制 度 编写部门:安质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 ZD-094-AZ17 版次 生效日期 编 写 审 查 批 准 修改原因 1 2012-08-08 / / /杰 第一次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工程建设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华能集团公司要求强制执行的有关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 第三条凡筹建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基建项目的建设,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四)《实施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 (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1年版); (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2002年版); (八)《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交通部(JTS257-2008); (九)《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交通部(JTS205-1-2008)。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过程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工程部、安质部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各施工、监理单位是所负责建设范围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主体。 第八条在建设项目全过程,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重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工作,统一认识,积极配合,确保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的顺利执行。 第九条为了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筹建处成立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创建日期:2006-10-6 0:00:00 信息来源: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颁布日期】2000/04/20 【实施日期】2000/0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00〕31号文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已经我部组织审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建筑设计 第二章建筑防火 第三章建筑设备 第四章勘察和地基基础 第五章结构设计 第六章房屋抗震设计 第八章施工质量 第九章施工安全

标准化建设方案

. 标准化建设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额哈铁路项目部 2014年8月

标准化建设方案 一、标准化建设编制依据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号)、呼和浩特铁路局《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工地》《标准化作业》及临策公司《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二、总体目标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是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基本方法,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科学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程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标准化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标准化建设内容制度 (1)管理制度标准化 管理制度主要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财管理、综合管理五类。 1)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出在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建立的一些制度,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交底、开工报告申请、编制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变更设计管理、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八项制度2)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工程质量试验、样板引

路、质量检查申报与签认、隐蔽工程检查、成品保护、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质量回访保修八项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检查考核、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意外伤害保险、“三同时”、应急救援、安全事故报告十项制度。 4)计财管理制度 计财类管理制度由计财部负责在项目部成立后立即牵头制定,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牵头按年、季、月定期检查与落实,对实施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分包与劳务用工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分配与奖励管理制度七项制度。 5)综合制度 综合类管理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在项目部成立后立即牵头制定与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牵头按年、季、月定期检查与落实,并对实施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信息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文明施工制度、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制度、宣传与保密制度、项目例会与施工日志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廉政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制度、架子队管理制度十项制度。 (2)人员配备标准化 1)组织机构框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文清单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 文清单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目录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 主体土建工程C2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靖安县境内,下库坝址距县城约40km,为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安装四台单机容量为300MW 的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动机组。本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枢纽主要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工程项目。 主体工程量:明挖土方198万m3,明挖石方118万m3,石方洞挖88万m3,石渣填筑(含砌石)101万m3,粘土填筑43万m3,混凝土(含喷混凝土)62万m3,钢筋、钢材万t,锚杆万根,帷幕灌浆万m,固结灌浆万m,回填灌浆万m2。 本标段为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包2(C2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输水系统:输水系统连接上、下水库,为二洞四机布置方式,由上库进/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调压井、引水上竖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竖井、引水钢岔管、引水支管、尾水支管、尾水混凝土岔管、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和下库进/出水口等组成,单条输水管道总长度约为2642.7m(指4#输水系统长度,下同),其中单条引水隧洞长约1372.4m,引水上平洞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开挖洞径为7.6m,衬砌后断面直径6.0m;从引水上竖井的上弯段起点以下均采用钢管衬砌,钢衬内径5.2m;尾水系统中除尾水支管采用钢衬外,其它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衬砌后断面直径6.5m。 二、编制目的 为规范本标段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促进项目健康发展,实现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确保工程达到安全、质量和工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JL01总监办 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复核 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JL01总监办

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管理处穗路广河【2011】59号文件《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本项目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本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情况,特制定本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公路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得总体要求,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促进告诉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建立科学系统的施工标准化体系,将标准化要求贯穿工程施工各个环节,促进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人员技术更加精湛,材料加工、施工工艺更加精细,试验检测更加可靠,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参建人员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材料制备一流、施工工艺一流、作业环境一流、建设成果一流。 (二)具体目标:项目驻地建设、施工工艺和现场管理100%达到标准化要求,工程实体关键指标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三、活动内容

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管理标准化,专业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防护工程、交通工程。 (一)工地标准化 主要包括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监理驻地和中心试验室,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施工、项目驻地、试验室和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建设各类拌和站、预制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二)施工标准化。 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各省(区、市)实际情况,细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防护、交通安全与机电等各项工程的施工标准化要求,优化施工工艺,严格工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实体工程质量。规范质量检验与控制,强化各类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做到检测项目完整齐全、检测频率符合要求、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确保工程各项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 (三)管理标准化。 严格执行公路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工程管理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 我国建设部从2000年开始,在现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利益的条款进行摘录,编制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等15部分,并在全国实行。2002年,由于房屋建设的设计、施工规范全面修改,房屋建筑部分的强制性条文也相应进行了修订。建设部同年以建设部令81号《实施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参与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实施以来,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强化人民环境意识,防公害意识,杜绝重大质量事故、质量隐患,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强条”贯彻力度不够,实施不全面、掌握不准确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在这里,我将以一名监理工程师的身份,结合工程实际,总结出实施“强条”十忌,与同行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忌:轻视程序性、管理性“强条”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中对施工验收程序,施工管理提出6条强制性要文。其中3.03条第四款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而在实际施工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工程上很少进行自检。同过去一样,由资料员“闭门造车”,将检验批、分项工程资料填好,待一定时机交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在分部验收上,除基础、主体两个部分外,其它分部也基本上不进行自检,只是事后由资料员填上相应的表格交监理签字。 又如6.0.3条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按此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质量、技术部门相关人员与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一道,共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系统的核查,确认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及竣工申请报告。但实际上,现在很少工程能做到有公司一级对单位工程组织自检自评,一般好的情况是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一班人进行自检自评。 以上情况表明,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削弱,特别是公司对项目的管理能力正在削弱。而一些挂靠企业,质保体系更是形同虚设。对于以上轻视程序上、管理上“强条”规定的现象,监理人员有责任做好如下工作:(1)应提请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写进合同。(2)施工单位进场后,应要求其对照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的要求,认真核查项目部的实际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如不能满足要求,如实向建设书面报告,并责成施工方限期完善质量保证体系。(3)在实际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中,如施工单位不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应拒绝验收,并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自检)要求,指出这是“强条”的规定。如施工方接到通知后,仍不能建立有效的自检机能,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直至建议更换施工单位。 二忌:建设单位为节约造价,降低桩基检测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5.1.5条指出:“工程桩应进行承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5.01 范围 本节内容为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本规范各章节的相关内容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对本节《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强制性执行,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强制性标准条文。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并指令承包人自费重做。 105.0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 J032—94) 1.0.5 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雨季施工时必须切实做好路面排水。 1.0.6 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沥青,使身体受到损害。 4.2.1 道路石油沥青适用于各类沥青面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铺筑沥青路面时,应采用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1“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的沥青。

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表C.1 4.6.3 粗集料应该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足够的强度、耐磨耗性。粗集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8“沥青面层用粗储料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 沥青面层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表C.8 指标高速公路、一级公 路 其他等级公路 石料压碎值不大于 (﹪) 2830洛杉机磨耗损失不大于 (﹪) 3040视密度不小于 2.50 2.45

注: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视密度限度可放宽至2.45t/m3,吸水率可放宽至3%,但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 4.6.5 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表层及各类公路抗滑表层的粗集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8中关于石料磨光值的要求。 4.7.2 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组成,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C.11的要求。 沥青面层用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表C.11

标准化建设方案24587

标准化建设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额哈铁路项目部 2014年8月

标准化建设方案 一、标准化建设编制依据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号)、呼和浩特铁路局《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工地》《标准化作业》及临策公司《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二、总体目标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是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基本方法,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科学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程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标准化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标准化建设内容制度 (1)管理制度标准化 管理制度主要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财管理、综合管理五类。 1)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出在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建立的一些制度,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交底、开工报告申请、编制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变更设计管理、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八项制度2)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工程质量试验、样板引路、质量检查申报与签认、隐蔽工程检查、成品保护、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质量回访保修八项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检查考核、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意外伤害保险、“三同时”、应急救援、安全事故报告十项制度。 4)计财管理制度 计财类管理制度由计财部负责在项目部成立后立即牵头制定,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牵头按年、季、月定期检查与落实,对实施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分包与劳务用工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分配与奖励管理制度七项制度。 5)综合制度 综合类管理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在项目部成立后立即牵头制定与完善,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牵头按年、季、月定期检查与落实,并对实施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信息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文明施工制度、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制度、宣传与保密制度、项目例会与施工日志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廉政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制度、架子队管理制度十项制度。 (2)人员配备标准化 1)组织机构框架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最新版)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9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最新 版) 建设部于2000年8月颁发了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要求各地必须贯彻执行。 一、什么是强制性标准 我国目前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四级、两类。 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层次最高的是国家标准,上层次标准对下层次标准有指导和制约作用;但是最严格的应该是最下层次的标准,下层标准可以对上层标准进行补充,但不得矛盾,也不得降低上层标准的规定。例如用电安全标准中,国家标准并没要求所有用电设备都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只是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等作业条件比较危险的用电设备进行了要求,而建

筑施工的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现行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行业标准是考虑了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露天作业,潮湿条件及人员变化等不利因素而制定的,但在全国各行各业中,建筑行业只是其中特例,如果都按最不利条件考虑就过于严格了,而行业标准是在国家标准基点上,考虑了行业特点而进行的补充。考虑了行业特点而进行的补充。同样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也是对上一级标准进行完善、补充,不能以地方特殊、企业条件差为由擅自降低上一级标准。 两类:即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对推荐性标准有指导和制约的作用。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强制性条文。 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是强制性与推荐性相结合的体制,这种体制显然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国外多数国家采取的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技术法规,即相当于技术管理上的法律,必须遵守的,否则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而技术标准是自愿采用的,不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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