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

《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
《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

《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

附件:1.外国专家的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扫描件

2. 邀请函/派遣函/短期聘用合同扫描件

备注:1.附件为PDF/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2.所有材料仅提供电子版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运行信息系统权限和数据的管理,明确权限及数据管理相关责任部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生产能力,规范公司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及数据管理流程,防范业务系统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以供全公司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运行的OA 办公系统、业务作业系统、对外网站系统等涉及的系统用户权限分配、日常管理、系统及业务参数管理,以及数据的提取和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责权统一原则对员工进行系统授权管理,控制公司相关信息传播范围或防范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部是本办法主要执行部门,设立系统运维岗负责系统用户权限管理、部分基本参数设置、系统数据的提取和变更的具体技术实现。其它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简称: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统一按本办法所制定的流程执行相关操作,或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提出需要信息技术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五条用户授权和权限管理应采取保守原则,选择最小的权限满足用户需求。 第二章系统权限管理 第六条系统权限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和各业务部门数据权限管理员共同协作完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提出的系统权限进行审批,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负责对权限进行变更。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拥有系统管理和用户管理权限(信息技术部可以拥有开发测试环境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拥有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拥有对权限列表进行查询的权限,以方便行使监督职能。

信系统数据删除的操作规程模版

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的操作规程 为了做好征信系统的数据上报工作,保证征信系统数据的客观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上报征信系统的数据不得随意删除,本规程需删除的征信系统数据仅指因系统提取或业务人员操作失误、上报征信系统反馈错误数据而无法修改只能删除或删除重新再报的数据。 第二条总行发现因系统提取和业务人员操作失误需删除的数据,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将错误数据通过OA邮件形式发送到经营行风险监控官,风险监控官须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核实结果通过OA系统流程应用中《数据变更流程》上报,并附相应的证明资料。 第三条经营行发现因系统提取和业务人员操作失误需删除的数据,由经营行风险监控官直接通过OA系统流程应用中《数据变更流程》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系统数据变更申请流程说明中要描述所需删除数据的业务种类、合同号、贷款卡号、删除数据的原因、是否需要重报及需要重报的正确数据。总行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根据经营行描述填写《金融机构个人/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由分管征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删除报文一并上报征信中心。 第五条因上报征信系统反馈错误数据而无法修改只能删除重新再报的数据,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填写《申请表》,并由分管征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删除报文一并上报征信中心。 第六条对于上报征信系统已删除且需要重报的数据,总行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需在征信中心反馈报文回来后5个工作日内将数据重新上报,需要科技协助的,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征信相关人员须协助

相关经办人员上报。 第七条总行和经营行在接到客户提出异议申请,由于我行原因导致客户征信数据错报或重报的,相关人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经营行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总行风险管理部,个人征信数据由总行风险管理部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企业征信数据在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统一处理。 第八条对于上报征信中心删除的数据相关文件由数据上报员留存归档,专项保管。 第九条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件:《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 《金融机构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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