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2017 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总则 2组织体系3职责 4运行控制5绩效评价6附则

3持证上岗人员和建筑机桶浚备租獲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方可从事该建筑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郃及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建筑机械岀租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核脸如有虚假证书按頃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0. 5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团公司合约管理部*生产安全部督促分公司(项目郃)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许可■■和足额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的建筑机械安拆单位.由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发起经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核实后,由集团合约管理部负责签订机械租赁使用维修保养合同。 2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督促建筑机械安拆单位负责与特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井负责其日常管理。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加强对建孰机械安拆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 3持证上岗人員和安拆建筑机械的单位应対同一家安拆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 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务管理办公室、生产安全部对建筑机械安拆单位提供的”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査。 3.0.6分公司及项目部岀现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缺员或持证人员不足时.由劳务分包单肚、建筑机械出租单位负责逑行招聘、充实宀上述招聘无法满足需求时,由项目所在分公司抿集团公司人力诜源部进行委托招聘、调配° 分公司(项目部人劳务分包单位、建筑机械出租"安拆单位应及时选漩准备上岗人员参加取证培训,考取拥应的证件。 3.0.7分公司(顶目部)、纳入集团公司合格方名单的劳务分包单位“建筑机械出租、安拆单位应做好各类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的日常招用和培养,组建自有的特种作业人员队伍,承担集团公司急、难、险、重的特种惟业任务。 4运行控制 4」控制要求 (I)监督管理 4.L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資格证书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內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O 4-[翟特种作业人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晉进行维护保养和岗前检查。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一般工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1、安全文明施工方针和目标 安全方针:为做好防腐、保温工作,保障检修作业安全,不断提高检修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订本方案。 安全目标:伤亡率为零。 2、编制依据: (一)施工及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9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9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装前处理工艺安全》GB7692-87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依据我公司关于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 (二)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3、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4、安全保证措施 4.1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系:

4.2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本单位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基本工作。 1.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每周主持召开一次项目部安全会议,确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逐级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4)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与使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2)项目安全负责人: 2.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员工日常安全教育与培训。 2.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监督。 2.3)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支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中的奖罚。 2.4)负责协调厂内消防队及安环部,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4.3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 则 【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5.08.16 【实施日期】1985.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1985年8月16日GB5306-85)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基本定义 1.1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1.2特种作业人员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 2.1电工作业; 2.2锅炉司炉; 2.3压力容器操作; 2.4起重机械作业; 2.5爆破作业; 2.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2.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2.8机动车辆驾驶; 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2.11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3.1年满十八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3.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培训 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2培训方法: 4.2.1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 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汇总如下: 第一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及省有关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布局;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布局和安全发展规划;新设立企业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

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厂址选择、总体布局及周边安全间距等依照适用范围分别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有关的设备、设施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制造,项目的建设和试生产应当依法通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取得试生产备案意见书,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现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设施未经设计或者承担设计的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三)不得采用国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应当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 城中村寨下组团场外工程 致: 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城中村寨下组团场外工程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或有关产权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 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 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 3.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用电等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 4.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 案符合规范要求: ? 5.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 6.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 7. 施工总平面图及布置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 防水措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详见附件(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07 年05 月28 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年月日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经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 城中村寨下组团场外工程 致: 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城中村寨下组团场外工程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施工用电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或有关产权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8.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 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 9.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 10.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用电等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 11.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符合规范要求: ? 12.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 13.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 14. 施工总平面图及布置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 防水措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详见附件(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或单位。 第三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法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各 级培训机构(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除外)以及省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属、驻冀中央企业申办三、四级培训机构须经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设区市安监局)初审同意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审批。 第五条培训机构的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级培训、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培训机构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的原则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公务员一律不得在安全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安全培训机构提供的报酬或其他利益。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在培训资质证书确定的培训范围内开 展工作。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第八条培训机构从事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分为四级。一级、二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监总局审批、颁发;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由省安监局审批、颁发。 第九条各级培训机构培训范围如下:

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以下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承担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驻冀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企业中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乙级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三级、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和复审培训工作。 取得三级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承担高危行业以外的市属及以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属企业及市属以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单位除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的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培训和复审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承担高危行业以外的县属及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培训工作。可以承担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培训工作。 第十条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 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完整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修正)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修正 发布:2015-05-2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5-05-29 实施日期2015-07-01 发布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修订 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施工方案报审表

表B.0.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通盛御河花园小区智能化项目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内容 枣庄通盛御河花园通盛御河花园位于:枣庄市峄城区承河路,总建筑面积123000㎡,15栋单体及地下车库。,一二期项目占地小区总户数为40719㎡。 根据甲方要求,本次能化系统弱电集成系统工程包括以下八个项目: ①电视监控系统; ②楼宇非可视对讲系统 ③停车场道闸系统; ④背景音乐系统; ⑤电子广告牌系统 总工期要求 按总体建设工程基本要求,以及贵单位针对本项目工程的计划、要求,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要求,制定相应的工期计划,并保证按计划施工,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 本工程工期要求:一期30天,二期45天,室外30天合计105天。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1.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思想 “通盛御河花园高层住宅楼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按贵方提供的智能化弱电系统设计图结合我方设计优化,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程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操作规程、,再结合我公司的施工能力、技术准备力量及多年弱电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经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直接指导施工的依据,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成本的前提下,对加强施工管理、有效的调配劳动力、提高施工效率、节约工程成本、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有积极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一旦经甲方和建设监理公司审核认可后,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一定严格按照本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2.编制范围及内容 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严格按照本弱电系统工程的要求进行质量策划后编制的,在人员、机械、材料供应、平衡调配、施工方案、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方面统一进行部署下完成。 2、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召集曾从事过类似工程工作的技术人员、有关负责人攻克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及特殊部位的施工技术,力求本方案重点突出,具有呼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工程质量的高度责任感,针对本工程设计特点和使用功能要求,我们编制的原则是:“确保工程质量优、速度快、造价低、操作性强”。同时保证周边和施工现场有良好环境。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技术依据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有线电视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规范》(GB51/T46—91); ※《30MHz—1GHz声音和视频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中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手册》 ※《枣庄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民用建筑闭路电视系统工作技术规范》GB/50198-94;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方法》GA/T70-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95)上海市建委1996 ※《建筑和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1997 ※《建筑和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1997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UD/T926)邮电部199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计委1988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域内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及自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2 安全培训 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教育活动。 2.1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对外承揽安全生产培训业务,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 2.2 自主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对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3 基本条件 3.1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 3.1.1 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要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有任命文件。

3.1.2 授权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具有主管法人单位正式授权委托书。 3.1.3 设置承担综合管理、培训教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设职能部门,部门职责明确。 3.1.4 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除外)。 3.1.5 专职管理人员与培训机构有正式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资料,任职文件、学历及职称证书齐全。 3.1.6 兼职管理人员与培训机构签有聘用合同,并在有效期内。 3.1.7 具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配备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 3.1.8培训教室应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可满足日常学员培训学习需求。教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其中:学员人均面积不得低于 1.5平方米,公共面积不低于教室使用面积的10%。教室无安全隐患,干净整洁,采光、通风良好并配备投影仪、投影屏幕、计算机、白板、音响等教学设施,配备视频广角摄像头及人脸识别签到一体机等设施设备。 3.1.9具有能够同时满足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后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 法(最新版)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铲车、叉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等限于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司索员、指挥员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doc 20页)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doc 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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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条件 工艺装备略 整梯(含导轨、梯 路系统)组装工装检验检测仪器 加、减速度测量仪╱ ╱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测仪 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控制柜耐压、绝缘检测设备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转速表、声级计、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 试验井道最 低运行高度 50m 40m 20m 30m 20m 30m 20m ╱ 能够组装并试验整 梯 技术文件等 技术文件 所要求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设计文件:图样目录、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自制件和外协件设计图纸、部件装配 图、电气原理图及元器件代号表、设计计算书;产品包装图、包装技术条件和产品出厂随机文件。 工装工艺文件:工装图明细表(目录)、工装设计图样、工艺文件目录、工艺过程卡、检验要求、材料定额汇 总表。 对申请取证的特殊产品(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电梯、汽车电梯、强制式电梯、无机房电梯等),其与普 通电梯区别之处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都要审查。 法规和安全技 术规范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以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 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地方的相关法规。 以下安全技术规范应根据申请电梯类型确定是否考核:《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

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规定 关键字:特种作业人员|来源: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作者:雪玲珑| 首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就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她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有17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与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工、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docx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汇总如下: 第一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及省有关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布局;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布局和安全发展规划;新设立企业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厂址选择、总体布局及周边安全间距等依照适用范围分别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有关的设备、设施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制造,项目的建设和试生产应当依法通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取得试生产备案意见书,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现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设施未经设计或者承担设计的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三)不得采用国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应当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者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报考评标准

附件4-1: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考评表项 目要求 扣分标准实际 审查 扣分 组织机构1、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有工商 营业执照(有银行账户)或工商预核准证明材料。 不满足扣15分 2、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不满足扣15分 3、配备有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要求有1名以 上专职负责人,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 少1名扣5分 师资配备1、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 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员,其 中至少有5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经国家或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 教员。 不满足扣15分 2、管理人员、培训教员的学历证书、师资培训 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 等相关材料齐全。 少一个证件扣 5分 3、培训机构专职教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合同 期不少于3年)。 缺一份扣5分 培训设施1、教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 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宿舍等物业的房产 证书和租赁合同齐全。 少1项扣5分 2、培训场所能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 的教学及生活设施。 不满足扣15分 3、安全培训机构的专业教室使用面积100M2以 上。(可以租赁、租借其他单位,但租赁、租借 期不得少于3年) 不满足扣15分

4、申请特种作业培训的机构要拥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实操基地或实习场所(可以租赁、租借其他单位,但租赁、租借期不得少于3年)。 不满足扣15分 5、提供相应的教学设备、仪器和一定量的图书清单。 不完备扣1-3分 管 理 制 度 1、有健全的机构章程、工作规则。 少1项扣2分 2、教学管理制度。 3、学员管理制度。 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5、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6、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制度。 少1项扣1分 7、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 8、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度。 9、后勤管理制度(包括住宿、就餐、交通服务、文体活动等)。 10、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少1项扣3分 备注: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实操基地或实习场所的设施、设备配备的评估标准要求按附件4 -2。 附件4-2: (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设施配备要求(安装、维修电工) 下列所列每类扣分小于15分的认定该类合格,六类均合格的认定实际操作培训设施配备合格。 对于教学需要的演示教具和实训操作所用的易损件、易耗材料,应考虑与培训人数有相适应的用量,如有损坏或缺少应及时补充配备。 一、基本及辅助安全用具 序号 项目名称 配备数量 扣分标准 实际拥有量及审查扣分 1 绝缘手套 2付 每项15分,数量不足扣3 2 绝缘鞋 2双 3 绝缘垫 1张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bbs.qs100.com好好学习社区 发放部门:□管理者代表□文控□业务部□采购部□工程部□工模部□生产部□品管部□仓库□行政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年龄满18周岁; ②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③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④符合相应工种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车间电气设备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参与有关电气设备的改造设计、施工的技术指导工作。 1.3参与电气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 1.4贯彻电气操作规程、协同车间安全员对电气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保证正常运行。 1.5参与电气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1.6参与或会同有关人员对电气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制订防止事故产生的措施。 1.7了解和掌握各车间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动态,完成车间预防性试验和检修任务。 1.8参与输油生产系统有关电气专业会议、参观、学习和技术培训。 1.9参加审定电气设备更新改造、大修理计划并协调实施。 2.责任与权限 2.1负责有关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有权督促车间的电气设备改造、大修理计划和预防性试验任务实施。 3.考核与奖惩 3.1严格执行《企业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3.2按照车间工作标准考核细则逐条进行检查与考核。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 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年8月8日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摹本要求 第—条 根据《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 以下简称 “质量保证体系” ) 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 (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 制造、 安装改 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 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 按按照以 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 ( 一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 ( 二 ) 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 三 )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 四 )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 五)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 职责、权服及 各 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 ( 六 )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 程序、内容、记录齐全, ( 七 )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 ( 八 ) 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 ( 一)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 ( 或其授权代理人 ) 是承担安全质 量责任的第—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 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任命各质量控制 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 二 )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 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 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 ( 三 )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第五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 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 、作业( 工艺)文件和记录等。质量保证手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 或 其授权代理人 )批准、颁布。 第六条 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见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可以根 据其特种 设备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但是至少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 — 200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6969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 条件(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 《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 用规范》(AQ3013)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 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全省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汇总如下: 第一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国家及省有关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布局;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布局和安全发展规划;新设立企业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厂址选择、总体布局及周边安全间距等依

中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规范安全培训机构

中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规范安全培训机构 备案工作方案(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安监〔〕号要求,凡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培训活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行备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培训活动的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并实行备案。 二、安全培训机构备案程序

.凡符合《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机构,可以向市安全监管局提出备案,并提交符合国标要求的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市安全监管局对申请备案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机构予以备案,纳入我市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监管。备案信息将通过市安全监管局网站、“中山安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安全培训机构备案后我局将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培训机构,一律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罚。 三、安全培训机构工作要求 .已备案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机构场所条件、师资力量、教案管理和教案保障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安全监管局,并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教案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加强对学员报考资料的审核把关。 .安全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培训机构变相收费、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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