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新版)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新版)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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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建设指南(新版)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

南(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煤矿企业(含煤炭为非主营业务的企业)和煤矿(包括生产、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煤矿)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煤矿企业和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二)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

(三)风险预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记录报告、安全监控、

督办验收等工作机制;

(四)信息管理体系;

(五)资金保障、通报监督、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保障制度。

第三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到每位作业人员,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本单位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报和督办、验收等工作的责任部门。

将所属煤矿整体对外承包或托管的煤矿企业,应当在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托管)合同中约定本企业和承包(承托)单位在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责任,督促承包(承托)单位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等制定本企业(煤矿)的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明确负责不同等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督办和验收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预防事故隐患产生的工作机制,在采掘活动

开始前和安全条件、生产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时,组织安全、生产和技术等部门对涉及到的作业场所、工艺环节、设施设备、岗位人员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识别可能导致事故隐患产生的危险因素,并进行汇总分类和危险程度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作业人员,预防事故隐患产生。

第六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一)煤矿作业人员应当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二)煤矿的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应当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等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三)煤矿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的专业部门每旬至少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覆盖各运营煤矿的事故隐患排查。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

撤出作业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记录报告工作机制,及时记录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并逐级上报本企业相关部门。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依据事故隐患的等级实施分级治理的工作机制。对于有条件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在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治理;对于难以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由煤矿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

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第九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机制,依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等级在其治理过程中实施分级跟踪督办,对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发出提级督办警示,加大治理的督促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相应的验收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

对于企业主动上报并按规定停产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

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XXXX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我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根据古煤安发〔〕52号文件要求,XXXX决定在全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理、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良好。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我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室及施工队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XXX 兼任,具体负责煤矿专项整治行动的管理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主要内容

全面落实我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一)综合整治内容 1、煤矿“学三规、反三违、抓落实、保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及七大攻坚举措贯彻落实情况。 4、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一通三防”大会战落实情况。 5、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及“雨季三防”十项措施落实情况。 6、机电设备大会战、质量标准化大会战落实情况。 7、煤炭行业“六个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8、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 9、煤矿“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10、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情况。 (二)建设矿井重点整治内容 1、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的现象。 2、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员;是否组织制定瓦斯、水、火等重大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 处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根据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调查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分别由相应

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职责。 第二章事故分级 第四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旗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伊东集团***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鄂煤局发〔2009〕68号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

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三)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100人规定的情况。(四)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五)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六)建设项目情况。施工队伍、监理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和监理人员不在现场等现象。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有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旗煤炭局、市煤炭局。二是煤矿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报集团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示范文本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 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 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煤矿安全生 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旗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伊东集团***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

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鄂煤局发〔2015〕68号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 程序(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2-85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矿生产技术部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及时向矿第一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矿第一负责人应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及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矿井安

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通知 为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促进华润煤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加强华润煤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其根本目的就是促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就企业层面而言,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现,主要表现在是否自觉守法,是否履职践诺,是否落实制度,是否规范安全行为等方面。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第75条,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评定评估、分级管理、公开、公示、通报、监督、奖励、惩戒等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最终是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长效机制。因此各单位必须利用各种形式,认真组织贯彻《指导意见》,领会安全生产诚

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并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一)、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各区域公司负责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重点承诺内容: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督促本单位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二)、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消除“黑名单”。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1、是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 2、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2020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三年行动整治方案(仅供参考)

2020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三年行动整 治方案(仅供参考) (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实现煤矿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系统、整体、协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标准。界定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范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支撑,构建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4、制定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四五”规划。认真评估煤矿安全生产“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四五”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制定“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二)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淘汰退出。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从资源合理开发的角度进行科学规划,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严格监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暂时确需保留的少量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逐矿明确煤炭供应对象、开采范围、开采时限,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严格准入门槛。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最新版)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74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有效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关于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京煤安监〔2005〕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58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生产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安全隐患是指重大安全隐患、较大事故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进行认定;较大事故隐患按照公司《关于印发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矿较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昊华经发[2011]114号文件中确定的12项内容,认定为较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实行公司、矿、科段管理制度。 各生产矿井科段正职组织本科段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排查治理结果报告本矿安监部门;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本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排查治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对各生产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研发部、采购供应部、运销部及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各矿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科段隐患排查治理机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第一篇: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观看了地宗公司10年来事故案例漫画的展览,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地宗公司三塘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

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 第二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煤矿企业(含煤炭为非主营业务的企业)和煤矿(包括生产、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煤矿)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煤矿企业和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二)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 (三)风险预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记录报告、安全监控、督办验收等工作机制; (四)信息管理体系; (五)资金保障、通报监督、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保障制度。 第三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到每位作业人员,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本单位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报和督办、验收等工作的责任部门。 将所属煤矿整体对外承包或托管的煤矿企业,应当在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托管)合同中约定本企业和承包(承托)单位在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责任,督促承包(承托)单位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第四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等制定本企业(煤矿)的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明确负责不同等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督办和验收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预防事故隐患产生的工作机制,在采掘活动开始前和安全条件、生产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时,组织安全、生产和技术等部门对涉及到的作业场所、工艺环节、设施设备、岗位人员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识别可能导致事故隐患产生的危险因素,并进行汇总分类和危险程度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作业人员,预防事故隐患产生。 第六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一)煤矿作业人员应当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二)煤矿的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应当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等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三)煤矿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的专业部门每旬至少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覆盖各运营煤矿的事故隐患排查。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记录报告工作机制,及时记录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并逐级上报本企业相关部门。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依据事故隐患的等级实施分级治理的工作机制。对于有条件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在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应当及时治理;对于难以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鸿昌矿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特制桦甸市鸿昌油页岩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鄂煤局发〔2009〕68号文件要求,采掘

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100人规定的情况。 (四)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五)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六)建设项目情况。施工队伍、监理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和监理人员不在现场等现象。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课教案 课程名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教学目的及要求: 1、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2、要求:通过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的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了解到更多的企业的管理概念和制度,大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保证在岗位操作上的安全 教学对象:安全管理人员 教学重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案例 教学方法:面授 教学用具:黑板、电脑等 教学地点:区值班室

第一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关各部室及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和工作的协调。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 二、责任划分 1、矿长:对全矿的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2、总工程师:对全矿的事故隐患排查进行业务指导。 3、分管副矿长和副总: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4、安全矿长:负责审定事故隐患级别,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各机关部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辖区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及其它现场管理工作。 三、事故隐患分类 A级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危害严重的一般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矿难以排除,需集团公司指导、协助整改才能消除的隐患,以及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期限在10天以上的。 B级事故隐患为一般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要矿安排协调处理才能整改消除的隐患。治理期限在3-10天的。 C级事故隐患为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区(科)能够整改排除的隐患。 四、管理办法及要求 1、各基层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要留有记录。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2、在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时,要按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类别分类建档,要明确整改标准和验收标准。 3、上级各类检查提出的隐患问题,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汇总,按照无纸化办公要求,在次日上传至生产信息网安全管理模块中,各单位自行下载,按规定要求分类登记并进行整改落实。 4、每月1、11、21日为机电专业例会,由机电矿长牵头,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及各基层单位主管机电副区长参加,参会人员要对本单位所排查的隐患及治理情况进行报告。 5、每月9、19、29日为矿安全例会,由安全矿长牵头,安全管理部主管领导及各单位主管安全副区长参加,参会人员要对本单位所排查的隐患及治理情况进行报告。 6、每月矿经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矿长带队,各专业副矿长、副总、机关部室参加,对井下所有成产地区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统计和汇总并下发至各个相应单位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把握“三用”原则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把握“三用”原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把握“三用”原则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制度建设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安全工作科学 化的重要保证。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 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把握好“三用”原则,才能逐 步建成科学化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是“可用”原则,狠抓制度的创新完善。“可用” 是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基础。尽管近年来一些企业在安全 生产制度制定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是,由于制度的 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相 适应,有些管理环节还难以做到有制度“可用”。一方面 要从安全工作实际入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生产 经营环境的改变,安全工作也逐渐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当前的形势下有的不再那么管理用、适用,需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进一步加强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使制度对安全管理实现长效化、全覆盖,避免出现制度漏洞和管理真空。另一方面要从比较突出的问题入手。要根据每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着重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作业场所的制度建设,突出对易产生事故隐患、易发事故等部位的制度防范,做到管控及时,防范有力。再一方面要从借鉴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入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基层和兄弟单位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行得通、用得好的做法,企业管理部门应注意总结归纳,学习推广,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实现成果共享。 二是“好用”原则,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是否“好用”是关系到制度能否得到有力执行的重要前提。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不“好用”,是当前安全生产制度建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用版

YF-ED-J345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 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 知》(XX安字【2012】31号)精神,着力构造 我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管理基 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方针,制定XXX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杜绝轻 伤及以上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我矿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法人代表 副组长:XXX 矿长 XXX 经理 成员:XX 总工程师 XXX 安全副矿长 XXX 机电副矿长 XXX 副矿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科长XXX任办公室主任,XXX、XXX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调度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务,按时总结上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doc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 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二、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把握三用原则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把 握三用原则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把握“三用”原则制度建设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安全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把握好“三用”原则,才能逐步建成科学化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是“可用”原则,狠抓制度的创新完善。“可用”是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基础。尽管近年来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有些管理环节还难以做到有制度“可用”。一方面要从安全工作实际入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改变,安全工作也逐渐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当前的形势下有的不再那么管理用、适用,需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进一步加强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使制度对安全管理实现长效化、全覆盖,避免出现制度漏洞和管理真空。另一方面要从比较突出的问题入手。要根据每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着重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作业场所的制度建设,突出对易产生事故隐患、易发事故等部位的制度防范,做到管控及时,防范有力。再一方面要从借鉴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入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基层和兄弟单位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行得通、用得好的做法,企业管理部门应注意总结归纳,学习推广,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实现成果共享。

二是“好用”原则,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是否“好用”是关系到制度能否得到有力执行的重要前提。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不“好用”,是当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中面临的一个最实际、最突出的问题。一些制度不“好用”的原因之一,就是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要让制度“好用”,关键在于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更加注重制度细节的设计。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要力戒讲空话、为制度而制度的形式主义。制度设计上应力求具体化,注重细节的设计,力求刚性,避免伸缩性过大。二是更加注重制度的程序设计。要完善制度的检查考核程序、民主监督程序、奖励惩处程序等。三是更加注重制度的科学化。制度设计的科学化内容很丰富,而其中的重点就是要符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律,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符合企业的职工队伍状况,有利于操作和执行。 三是“管用”原则,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使制度“管用”,充分发挥制度的效用,关键在于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再完善,再科学,再好用,如果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也只能是摆设。制度的执行力差也正是当前少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不断的根本原因所在。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解决好责任不明的问题。制度出台后,要有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人对该项制度的执行具体负责。同时,企业的领导人员要成为执行制度的表率,避免制度执行中的“宽严不一”,使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二是解决好监督不力的问题。对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通用版)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及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菜子沟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杜绝重伤以上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现象;提高矿井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高安全装备水平,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意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领导,合理部署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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