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三篇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三篇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三篇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三篇

篇一: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实现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投资的科学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的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机构。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决策、咨询、建议。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同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中相关风险控制制度、机制等进行审议,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相关董事、总裁、投资业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法务负责人等组成。根据需要可以外聘委员,外出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投资业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法务负责人为当然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委员在每届期满前因主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负责时,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决定更换人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秘书一名。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秘书协助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在主任委员无法参加会议时,受主任委员委托主持、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以个人身份履行职责。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出的拟投资项目资料、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评估报告等;

2、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明确的投资决策意见;

3、审议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交的投资项目退出方案,提出明确的决策意见或操作建议意见;

4、提出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投资决策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出现风险制定化解措施;

5、审议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投资项目风险动态分析报告,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议事规则及程序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集团公司风险控制负责人、法务负责人、投资业务负责人必须参会,其他参会人员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于会议召开前根据委员时间安排拟定并报请主任委员确认后通知。委员参会的方式为现场、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次会议由5名委员出席,如出席会议委员不足5人,会议顺延或另行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其委托人员主持;每一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无法发表意见三种;会议做出的决议,经全体参会委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即为有效通过。对于未有效通过同时发表不同意意见委员人数不到参会委员的三分之一的项目,可以再次召开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该项目。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前提下,也可以采取其他认可的方式。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形成,由全体参与委员签字。

第十条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子公司上报的投资决议可行使否决权,集团董事会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行使否决权。

项目投资决策规则及程序:

1、投资业务部门应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前1-2天将会议资料兼而有之委员审阅;

2、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项目组及投资业务负责人报告项目情况、投资方案、所属子公司评审委员会意见等;

3、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议;

4、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决策;

5、投资项目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可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聘请咨询专家进行咨询,费用由本公司支付。咨询专家可以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议事规则及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其他事项的规则及程序参照项目投资决策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方案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遇有突发风险,应及时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参会委员及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每分钟;会议记录作为集团公司档案保存。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方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长,经董事长签署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回避参加有利益冲突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第十六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篇二: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控制资金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三条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的评审相关职能。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审核投资项目。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投资项目进行表决,出具审核意见。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公司的投资项目管理规程,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依照公司管理规定,审议、制定公司本息逾期90天(含)以上投资项目的处理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股东负责,有权审查所有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任命。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均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1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包括:

1、股权投资项目须在项目组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债权投资项目须在项目组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组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开展讨论。一般情况下,针对股权投资项目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在会后的7个工作日

出具最终审核意见。针对债权投资项目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审核意见,若未在固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

4、负责在上报业务材料审核意见处明确审核意见,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审核工作纪律的;

2、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

3、本人提出更换申请的;

4、一年内2次以上不履行职责的;

5、经董事会评定认为不适合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更换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更换后,股东会应及时推选新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是:

1、审订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2、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执行投资项目操作流程;

3、适时引导公司管理层调整公司的投资方向及结构比例;

4、审核投资项目的申请是否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

5、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

6、审核项目组出具的初审意见;

7、依照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经全体委员通过的投资项目经董事长决策后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实施。

8、听取项目组负责人关于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的汇报;

9、审议、制定投资逾期90天(含)以上的处理方案,并在出现上述情况的7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全体委员在书面报告签字后报董事会审批;

10、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故无法行使表决权时视为放弃权利。

第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可以向董事长申请调阅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与公司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按要求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

2、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本公司以外人员泄露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等;

4、不得利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上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

5、不得有与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串通表决或者诱导其他委员表决的行为;

6、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形式召开。采用非现场会议形式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必须以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审批完成后规定的时限内在审批资料上补齐签字。

第二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公司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公司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章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审核工作需要,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适时负责召开。

第二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同意票和反对票,与会委员不得弃权。

第二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前的工作程序

1、项目组负责人具体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申请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知、项目申请文件和尽职调查报告。

2、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收到审核材料后,须认真审阅。

第二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工作程序?

1、出席会议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全部到会后,主任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会议。

2、项目组负责人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介绍投资项目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

3、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组织与会委员逐一发表个人审核意见。

4、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在项目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若需补签,须在出具审核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含)内完成。

第二十七条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全部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全部为未通过。

第二十八条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业务,不得实施。

第五章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问责制度,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的投资项目形成了逾期90天(含)以上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将接受董事会的质询。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存在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行为,违反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纪律的行为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分别予以批评、更换等处理。

篇三: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决策、咨询、建议。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投资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以及股东代表,根据需要可以外聘委员,外聘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总人数为5人。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任命。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订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地执行投资项目操作流程;

(三)适时引导公司管理层调整公司的投资方向及结构比例;

(四)审核投资项目的申请是否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五)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

(六)依照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实用文案 前言 本标准为规范公司及各分店客户档案制度发文及管理而制定。 本标准于2012年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客户服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客户服务部起草。 本标准由客户服务部负责归口。 本标准由打印、**校对、共印零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会审人: 本标准批准人: 文案大全

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1.0 总则 客户关系管理是是以客户为核心的企业营销的技术实现和管理实现。客户关系管理注重的是与客户的交流,通过一对一的营销原则,满足不同价值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忠诚度和保有率,实现客户价值持续贡献,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为了更好的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建立起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交流的渠道,从而有效评估客户对企业的价值贡献与建立回馈客户的有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销售单位对新、老客户的日常管理内容,包含了客户的引入方式、客户的日常维护标准、客户回访、客户的评级分析规则等管理标准。 本制度隶属于公司《客户管理体系》之第二模块,第一模块为2012年4月发布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 a)客户开发、回访、跟进等管理要求与业务工具使用标准; b)客户建档要求与在库档案的维护管理标准; c)客户的评级管理标准; 3.0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客户关系:指企业为达成经营目标,主动与客户建立起的某种联系。 3.2业务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生产、营业、投资、服务、劳动力和财务等各项业务按照经营目的执行有效的规范、控制、调整等管理活动。 4.0职责 4.1 公司各部门 负责认真学习、贯彻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中的要求履行岗位的责任。 4.2 客户服务部 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0 相关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股份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公司各专业部门及总经办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总经办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四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合同的事项; (二)将公司承包的项目向外分包的; (三)公司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的事项; (四)执行其他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经营计划的事项。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租入资产; (二)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 (三)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四)新建生产线; (五)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七)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八)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其他投资事项。 第六条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其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重大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 (一)单笔交易标的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包括 1000 万元)的购买合同和不超过 1000 万元(包括 1000 万元)的销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二)单笔交易标的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 1000 万元的销售合同,公司总经理应报告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该合同;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三)标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购买、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出售产品、商品等给他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第八条公司购买及处置固定资产的权限和程序 (一)购置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部)和财务部评估,报总经理审核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一个会计年度

客户关系维护费用管理制度(初稿)

客情关系维护费用管理制度(初稿) 第一条客户关系维护费用的主体内容 1、客户关系维护费性质 客户关系维护费简称客情费,是指在规定的销售政策之外,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及运用个人的努力与魅力给予客户情感上的关怀和满足,为正常的销售工作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为客户创造不间断利益,即在一定的物质利益基础上、多方面努力建立愈来愈稳定的客情关系,不断的开拓和维护好公司与客户的长久利益关系而使用的专项费用,不得用做其它支出或任何个人收入。 2、客户关系维护费使用范围及用途 ①客户采购员:用于直接提高纯销,在可选择范围内获得选择优先权,直接 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客情关系; ②客户采购部领导:用于取得客户采购部对工作的支持、配合及回款; ③客户主管采购的公司领导:用于公司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创新需求的沟 通,便于捕捉市场信息,长期有效维护好客情关系及做好回款工作; ④用于争取新客户而所需的特殊费用; ⑤用于客户的活动、推广会及各种联谊等。 原则上,必须实现纯销而且回款之后,才可兑现客情费,也可根据客户回款率来决定客情费兑现率。具体因公司而定。 3、客户关系维护费用标准 根据公司盈利条件,针对每个产品制定不同标准的客情费,至于如何在客户各种相关人员中分配,因具体而定,举例如下: ①进口模块。其标准如下:

②其它品种,待定。 4、销售部建立“客户关系维护费——xx品种”科目, 在财务指导与监督下实行专户管理。 第二条客户关系维护费统计、检核 1、每月第3个工作日下班前,销售代表填报上一月《月客户采购及客情费统计表》(见附表1)和《月新客户特殊费用申请汇总表》(见附表2),交销售文员。 2、销售文员、销售部经理、财务部逐层检核《月客户采购及客情费统计表》和《月新客户特殊费用申请汇总表》(缺少任何一方签字,视为无效)。检核在第8个工作日下班前完成。 3、检核签字后的《月客户采购及客情费统计表》和《月新客户特殊费用申请汇总表》,原件留存财务部,复印件留档销售部。 第三条客户关系维护费的申请、兑付及核销 1、争取新客户或签订新客户合同时所需的特殊费用,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填写《新客户特殊费用申请表》(见附表3),按程序书面逐级申请,检核签字后方可兑现,申请表原件留存财务部,复印件留档销售部。签订合同后申请一律无效,原则上回款之后才能兑现。 2、每月第9个工作日,代表根据《月客户采购及客情费统计表》按费用借支规定程序借支,以现金方式开始兑付上一月的客情费。 每个销售代表借支限额3000元,兑现完毕、销售部经理对其抽查3家确认

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1.doc

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xx地产项目投资的日常工作,建立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提高项目投资决 策的工作质量及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地产房地产项目立项投资决策。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xx地产 1.投资发展部:项目投资的主要发起和运作部门,负责房地产项目的信息收集、 地块筛选。 2.项目发展工作小组:由集团财务管理部、法务内控部、战略技术部、xxCapital 和xx地产投资发展部、市场营销部、资金运营部、工程管理部、规划设计部、下属公司委派的人员共同组成,组长由投资发展部第一负责人担任或委派,负

责领导具体工作。项目发展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建议书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写和项目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 3.xx地产投资预审委员会:由xx地产董事会任命。xx地产投资预审委员会的组 成如下:xx地产董事长、xx地产总经理、投资发展部负责人。必要时,可以 邀请地产其他人员参加,同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加。投资预审委员会对房地 产投资项目做预评审。 4.2.xx集团 1.xx集团董事局:负责xx地产公司战略规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预算的审批, 项目立项审批。 2.xx集团相关部门:含财务管理部、法务内控部、战略技术部、xxCapital。参与 投资决策各阶段,并提供专业意见和支持。 3.xx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集团财务管理部、法务内控部、战略技术部、 xxCAPITAL人员、xx地产董事长、xx地产总经理、xx地产

投资发展部负责人 组成。负责项目立项初审。 5.工作程序 1.根据xx集团董事局审批后的xx地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项目投资预算,编制 项目信息收集计划; 2.xx地产投资发展部负责地块信息收集; 3.xx地产投资发展部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筛选重点地块; 4.成立项目发展工作小组。 5.项目发展工作小组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 6.项目建议书报xx集团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7.项目发展工作小组提请xx地产投资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预评审; 8.项目发展工作小组开展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9.项目发展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0.xx地产投资预审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预评审并补充专业意见;

大客户维护及管理办法

广东省邮政函件大客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我省函件大客户的经营、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地拓展大客户市场,提高客户满意程度,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函件大客户。 第二章函件大客户的定义及分级标准 一、函件大客户的定义 函件大客户指函件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与邮政企业签订协议的,并在广东邮政大客户营销管理系统(CRM系统)里注册的客户,包括公检法、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新闻、文艺、出版社、通讯、金融、服务、制造等各类企业、大型集团公司等。 二、函件大客户分级标准 (一)钻石客户:年业务收入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大客户,或者是省公司、省函件集邮局在CRM系统里注册的上游大客户。 (二)白金客户:年业务收入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大客户。 (三)黄金客户:年业务收入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大客户。

(四)VIP客户:年业务收入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大客户,函件业务收入分组中第二、第三组的市局可按此标准适当乘以0.9—0.8的系数进行评定。 第三章函件大客户的管理归属 全省函件专业大客户的开发维护及管理工作均在省公司的统一指导、部署下有序、有效、健康开展。开发维护的原则是在客户分级管理的前提下遵循属地管理制、申报注册制等相关管理规定。 (一)钻石客户:由省函件集邮局审定,由省函件集邮局大客户中心进行统一开发与维护管理,如省函件集邮局授权地市局进行开发维护以授权委托书为依据开展开发维护工作;日常的维护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 (二)白金客户:由省函件集邮局审定并由省函件集邮局大客户中心统筹监控,各市邮政局(函件集邮局)负责进行具体的开发、维护管理并负主要维护责任,日常的维护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 (三)黄金客户:由各市邮政局(函件集邮局)审定,各市邮政局(函件集邮局)大客户中心负责开发、维护管理,日常的维护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 (四)VIP客户:由各市邮政局(函件集邮局)审定,各县/区市函件集邮部负责开发、维护管理,向市专业局报备,日常的维护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 注:凡客户邮件的邮寄范围超出本市范围、年收入在300万元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范文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三条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重大投资的决策 第四条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证券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形成议案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审批程序。

第五条就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察下列因素并据以做出决定: (一)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资有明示或隐含的限制; (二)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和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投资计划; (三)投资项目经论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是否具备顺利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的必要条件(包括是否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才、原材料供应保证等条件); (五)就投资项目应当关注的其他重要因素。 第六条公司拟投资的项目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项目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项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投资项目(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投资项目(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项目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

项目遴选与投资决策制度

项目遴选与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项目收集与入库 第一条投资项目来源主要包括: (一)投资人员充分拓展各种项目信息获取渠道,积极寻找符合基金投资方向的投资项目; (二)优质的合作伙伴推荐的项目; (三)其他社会资源。 第二条投资人员须在各种渠道汇集的项目中,组织项目的初步筛选。对经初步判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金投资理念、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增长潜质的项目,选入项目备选库。 第二章项目初评 第三条投资人员根据获得的项目详细材料,对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初步分析研和评估。 第四条项目初步研究和评估结果分为建议立项与不建议立项两种,对于建议立项的项目,进入项目立项程序;根据研究和评估结果,不建议立项的项目,表明不建议立项,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根据项目初评结果,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是否立项: (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估认为可行的项目,即予以立项,并根据申请信息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并授权项目团队起草项目投资关键条款清单和开展全面尽职调查。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为“补充材料再提交”的,投资人员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专项分析核查,在深入调研和完善分析报告的基础上,

重新提交立项申请。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否决的项目,投资人员立即停止该项目的后续工作,该项目进入储备项目库。投资人员应对项目材料整理归集,交由合规风控部统一管理。 第五章项目尽调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推进计划,项目尽职调查预算,按照计划保质高效地推进项目的尽职调查。 第七条尽职调查工作的目的是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可行性和风险评估,并对投资的核心商业条款作出判断,从而为实质性投资决策提供支持。项目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尽职调查进展情况及重大问题。尽职调查结果表明投资存在重大障碍和风险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停止该项目跟进的,项目组应及时停止项目跟进工作,总结该项目,并将项目整体材料交合规风控部统一管理。项目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确认不存在重大风险的,则项目按照计划推进。 第六章项目决策 第八条项目组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和核心商业条款谈判的情况,认为项目具备投资价值,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表决。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结果包括批准、补充材料再提交和否决三种类型。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结果为批准的项目,进行项目签约等后续事宜;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结果为“补充材料再提交”的,由项目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分析报告,重新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 (三)表决结果为否决的项目,项目组应将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全部材料、

公司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公司客户服务办法■★第一条本公司为强化对客户服务,加强与客户的业务联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地开拓市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服务,包括对各地经销商、零售商、委托加工工厂和消费者(以下统称为客户)的全方位的系统服务。 ■★第三条客户服务的范围1.巡回服务活动。(1)对有关客户经营项目的调查研究。(2)对有关客户商品库存、进货、销售状况的调查研究。(3)对客户对本公司产品及其他产品的批评、建议、希望和投诉的调查分析。(4)搜集对客户经营有参考价值的市场行情、竞争对手动向、营销政策等信息。2.市场开拓活动。(1)向客户介绍本公司产品性能、特点和注意事项,对客户进行技术指导。(2)征询新客户的使用意见,发放征询卡。3.服务活动。(1)对客户申述事项的处理与指导。(2)对客户进行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3)帮助客户解决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使用消费等方面的技术难题。(4)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客户提供本公司的新产品信息。(5)举办技术讲座或培训学习班。(6)向客户赠送样品、试用品、宣传品和礼品等。(7)开展旨在加强与客户联系的公关活动。 ■★第四条管理各营业单位主管以下列原则派遣营销员定期巡访客户。(1)将各地区的客户依其性质、规模、销售额和经营发展趋势等,分为A、B、C、D四类,实行分级管理。 (2)指定专人负责巡访客户(原则上不能由本地区的负责业务员担任)。

■★第五条实施各营业单位主管应根据上级确定的基本方针和自己的判断,制订年度、季度和月份巡回访问计划,交由专人具体实施。计划内容应包括重点推销商品、重点调查项目、特别调查项目和具体巡访活动安排等。■★第六条赠送对特殊客户,如认为有必要赠送礼品时,应按规定填写《赠送礼品预算申请表》,报主管上级审批。 ■★第七条协助为配合巡回访问活动展开,对每一地区配置1—2名技术人员负责解决技术问题。重大技术问题由生产部门或技术部门予以协助解决。■★第八条除本规定确定事项外,巡访活动需依照外勤业务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九条日报巡回访问人员每日应将巡访结果以“巡访日报表”的形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一同呈报客户卡。日报内容包括:(1)客户名称及巡访时间。(2)客户意见、建议、希望。(3)市场行情、竞争对手动向及其他公司的销售政策。(4)巡访活动的效果。(5)主要处理事项的处理经过及结果。(6)其他必要报告事项。 ■★第十条月报各营业单位主管接到巡访日报后,应整理汇总,填制“每月巡访情况报告书”,提交公司主管领导。 ■★第十一条通报各营业单位主管接到日报后,除本单位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外,应随时填制“巡访紧急报告”,通报上级处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同行的销售方针政策发生重大变化。(2)同行有新产品上市。(3)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投资活动,包括内部投资和外部投资。 3 职责 3.1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 3.2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3.3财务部负责投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保障,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算,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检查监督和投资清算。 3.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公司指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4 要求 4.1总则 4.1.1 本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对内、对外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1.2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 1)“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经营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2)“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3)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投资(包括资产抵押、借款、担保)等。 4.2 投资原则 4.2.1公司投资应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规模应与公

股份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XX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公司各专业部门及总经办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总经办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四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合同的事项; (二)将公司承包的项目向外分包的; (三)公司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的事项; (四)执行其他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经营计划的事项。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租入资产; (二)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 (三)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四)新建生产线; (五)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七)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八)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其他投资事项。 第六条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及其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重大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 (一)单笔交易标的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包括 1000 万元)的购买合同和不超过 1000 万元(包括 1000 万元)的销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二)单笔交易标的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 1000 万元的销售合同,公司总经理应报告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该合同;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三)标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的购买、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本条所述购买合同,是指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本条所述销售合同,是指公司出售产品、商品等给他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第八条公司购买及处置固定资产的权限和程序 (一)购置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部)和财务部评估,报总经理审核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下的由总经理批准;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下的报董事长批准;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下的报董事会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汇编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1)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2) 第四章投资标准和投资限制 (3)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3)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5) 第七章附则 (6) 附件一:投资工作流程图 (7) 附件二:项目概况表 (8) 附件三:立项申请表 (9) 附件四: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 (10) 附件五:合同签署审批表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及公司开展的其他类型投资业务。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私募基金制度

私募基金制度文件 一、风险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 三、投资管理制度 四、信息披露制度 五、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

客户服务投诉管理制度

客户服务投诉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先完善企业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客户时本公司服务人员所提供的以下服务不满并通过各种方式提出投诉的,均依本制度的规章办理: (1)服务态度 (2)专业素质 (3)服务效率 (4)其他以上未列明的关于服务方面的内客 三、投诉途径 (1)客户投诉电话(根据各地办公地点设置,以直线电话为宜,如果为分机,须为人事行政经理的分机号码) (2)客户投诉电子信箱(csc@https://www.360docs.net/doc/7c4384980.html,) 客户投诉电话和客户投诉邮箱需印刷在每位区域公司员工的名片上

四、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一)接受客户投诉 1、由人事行政经理接受客户投诉(电话、电于邮件),详细地记录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及客户要求,填写《客户投诉记录表》. 2、了解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后,判断客户投诉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投诉不能成立,用婉转的方式答复客户,取得客户的谅解,消除误会. 3.及时将客户投诉信已传递至被投诉部门主管,通过OA发送(客户投诉报表)。 (二)被投诉调查调查处理 1、部门主管调查客户投诉的具体事件及造成容户投诉的具体责任人. 2、根据实标情况,参照客户的处理要求,部门主管拟定解决投诉的具体方案 3、部门主管主动、积极与客户取得联系,提出投诉解决方,取得客户谅解. 4.投诉客户得到满意回复后,被投诉部门主管应填写(客户报诉记录表)通过OA发送给人事行政经理,及时反映投诉处理结果。 (二)客户回访 1,人事行政经理对投诉客户进行回访,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 2、记录投诉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对于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

结与综合评价。 3.向被投诉部门主管反馈客户最终意见,提出加强客户服务的建议,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降低投诉率。 (四)资料备枯 1、在投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文件资料均需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时于事件处理全过程备案,记入《客户报诉记录表》,存档于OA系统,部门主管、总经理可分权限查阅. 五、客户投诉期限 一个工作日内展开调查,核实情况后做出相应措施,二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满意回复。 六、处理原则 1、耐心:耐心倾听客户的投诉,不要打断客户的抱怨和牢骚,鼓励客户提出意见. 2、态度真诚:态度诚息、礼貌热情会降低客户的不良情绪。 3、反应迅速:表示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使客户样到尊重,把矛盾缩小化。 4.语言得体:尽量用婉转的语言与客户沟通,不能和客户针锋相对 5、重视程度高:根据投诉级别,由相应的主管人员亲自解决投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新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确保投资的有效性,实行项目投资有序操作,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境内公司具有控制权的所属各分、子公司(下称“各企业”)所有投资项目的管理;境外子公司暂不适用。 各企业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本规定制订投资计划、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管理。任何企业无权超越范围、自行其是。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职能部门为投资发展部,各企业应明确项目投资管理部门。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投资行为的管理原则、程序及权限、执行与监督等。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投资决策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章程》 3适用范围 3.1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项目包括:

3.1.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3.1.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1.3提供财务资助; 3.1.4租入资产; 3.1.5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3.1.6债权、债务重组; 3.1.7签订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 3.1.8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3.1.9其它经公司董事会判定应受本制度管理的投资事项。 3.2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3.3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4投资决策程序及权限 4.1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4.1.1公司拟实施的本制度第三条项下的投资事项/项目在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由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评估论证,报董事长批准: 4.1.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 4.1.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客户服务体系(管理制度)

客户服务体系(管理制度) 客户服务体系(管理制度) 一、服务监督制度 技术服务部负责受理客户的投诉及服务请求,按照服务控制程序及相关作业指导书来保质实施服务内容; 业务部负责监督技术服务部服务质量,为保证技术服务部的服务质量,实现服务、监督两条线管理,业务部每月对技术服务执行部门的服务受理、主动维护情况等各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月底编制《服务监督报告》并上报公司总经理,确保服务流程得到有效地执行,从而提高服务和产品质量。 二、首问制和专人负责制 1、客户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 2、第一责任者对所接待的客户要做到热情、耐心。对办理的服务、反映的问题或要求要认真做好记录。 3、客户询问或要求办理的事项在第一责任者分管的职责范围内。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认真的回答,不准推脱和误导,需要上门服务的事宜要及时处理。 4、对客户的来询或要求办理事项不属于第一责任者职责范围的,第一责任者要认真登记,然后移交其它主管领导。如果主管领导不在,移交分管本事项的其它同志。 5、凡涉及到单位重大事项,第一责任者要立即向总经理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6、第一责任者有权先解决客户问题后提交工作联络单。

7、当第一责任者出现推诿、扯皮、不积极配合或态度蛮横等现象时,部门当事人将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工作岗位。任何公司员工接到客户电话(服务请求或问题投诉),无论是否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都应礼貌地向客户做出反应,并将问题详细记录下来,及时反馈给客服部或相关服务执行部门人员,主动服务,不应让客户打第二次电话。 三、新需求管理制度 客服部每年12月负责向新老客户寄送新年礼物,并了解客户次年的需求计划。 四、周报制度 每周五下午部门例会,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提交本周客户服务情况和客户反映信息,例会上应及时总结分析各类情况。 五、客户回访制度 建立定期客户回访制度,客服部对交付使用的项目建立回访档案,进行定期的电话回访,即一年内项目每月回访一次;一年以上的项目每季回访一次,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六、跨部门协作制度 服务流程实施过程以需求部门为主开展工作,其它合作部门根据需求完成配合工作。当需求部门在协调其它部门配合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导致工作开展难以继续,则将各部门意见提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主持裁决,并由监督协作部门配合完成。 七、故障报告制度 项目发生重大故障时,第一时间获得故障信息的公司员工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将故障的发生时间、地点、现象、处理预案传递至业务签单人员和分管经理。分管经理备案信息后应及时转达公司高层领导。同时,分管领导跟踪故障处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XXXX公司】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XX公司】投资业务规范、稳健运作,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XXXX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公司的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 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 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 和流动性。 第四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董事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五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 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投资决策程序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董事会除履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的职权外,就投资决策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经业务部门审议通过的基金投资项目进行审议,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批准项目的,应当审批通过投资方案和实施计划; (二)对投资产品研究开发、投资方案和投资策略等进行审议; (三)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投资分析和跟踪检查; (四)制定、修改和公司的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 (五)需由董事会行使的其他投资决策职权。 第八条董事会对本制度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董事会投资决策会议记录和决议,并由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保管。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九条项目的投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审慎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的起草和执行、跟踪管理、投资退出等步骤。 第十条项目初审 业务部的投资经理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判,提出可否跟进的初审意见。 第十一条审慎调查 对可跟进的项目,由业务部负责人组织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审慎调查与评估。在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水平,规范重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 险,保证投资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对子公司投资; (二)对合营公司投资; (三)对联营公司投资; (四) 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投资业 务。 公司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二章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 第四条公司的投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程序通 过,重大金额投资必须经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授权的除外。 公司实行分级决策的投资决策程序。公司投资金额在公司净资产5%以内,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公司投资金额在公司净资产10%以内,由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公司投资金额在公司净资产30%以内,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实施。超过公司净资产30%以上的投资,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根据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授权,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或处置方案。 第六条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在项目经批准后,公 司成立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第七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投资的审批文件、投资合同 或协议、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 第八条公司加强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投资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第三章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 第九条公司投资应编制投资建议书,由公司授权职能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 进行分析论证,并对被投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考察。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十条公司应指定职能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 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作出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 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并经评估人员签字后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实行集体决策。总经理办公会应根据投资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报告以及评估报告(如有),形成投资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 第十三条公司对决策过程应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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