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升级常见问题

资质升级常见问题
资质升级常见问题

1、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

2、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如何实施资质换证

答: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含特级资质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标准》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本企业全部既有资质的换证申请(以下简称:换证),具体申请时间应遵照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

企业应按照《实施意见》中的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资质换证相应材料,不需要提供企业或个人业绩,可以不填写资质申请表中的“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一览表”和“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情况表”。

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各级资质许可机关颁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各级资质

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也可同时申请注销。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资质类别等级按照《标准》重新申请。

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重新提出申请。

3、过渡期内,企业资质未换证前,是否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是否可以申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

答: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完成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后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

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重新核定,且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可按照简单变更手续办理,在未换证前办理的,颁发旧版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4、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有哪些

答: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见《规定》的第九、十、十一条款。

5、企业按照什么程序申请资质

答: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

企业申请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

6、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答: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7、企业申请资质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首次、增项、升级、延续、换证、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申请事项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见《实施意见》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要求:1)对同一审批机关许可的资质,企业应按照《实施意见》附件1-1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见《实施意见》的“五、有关说明和指标解释”中第(三十五)

条款),每涉及一个方面的,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2)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但不得对资料原件放大或缩小),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3)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必须清晰、可辨。4)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5)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8、申请表中的每一项都要填写吗

答:考核企业申请资质的指标是以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申报的各项指标为准。凡申请表中未填报的人员、业绩等等,均为不能认定的指标。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应据实填报,确无某一项的应填写为“——”。

9、企业申请资质时可以利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吗

答:不可以。企业申请资质应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主要人员、资本、业绩、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申报,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如人员、资产、设备、业绩等。

10、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吗资质申报中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可以吗

答:不可以。资质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不能认可资质申报中有事业编制的人员,但军队单位除外。

11、资质标准中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如何理解

答:“以上”、“不少于”、“超过”是下限,“以下”、“不超过”是上限。“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比如:标准中的“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是指净资产最少为1000万元(含);标准中的“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是指可承接开挖深度最大为12米(含)的基坑围护工程。

12、企业净资产指什么提供什么材料以便考核

答:企业净资产就是企业所有者(即投资方或股东)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企业应提供申请资质的上年度合法的财务报表(全套报告);对上年度净资产不满足标准要求,但近期通过增资等符合标准要求的,应提供申报前合法的财务报表(全套报告)。

首次申请资质的,以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考核净资产。

申请多类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为准。

13、标准中要求的生产厂房,可以是租赁的吗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可以是租赁的。

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厂房,属企业自有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属企业租赁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等材料,且租赁到期日期应不早于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

14、标准中要求的设备,可以是租赁的吗上级划拨的是否可以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是租赁的。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除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外)。上级单位划拨的应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的,发票上不能体现的,企业应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标准中未明确要求的设备,申请表中可以不填写,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15、标准中企业主要人员有哪些年龄有要求吗

答: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

企业主要人员年龄均为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16、企业主要人员可以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吗其证书中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一致吗

答:企业主要人员不能同时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

除注册执业人员外,主要人员的证书上单位和申报单位可以不一致,但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单位。

17、企业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是什么申报时要注意什么

答:企业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

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

申报时应注意的主要有:1)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2)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不应提供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可以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3)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其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等相关材料。4)企业以其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作为企业主要人员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为其技术工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证明。5)时间节点以初审部门受理时间为准。如初审部门受理时间为2015年8月,则主要人员的出生日期应在1955年8月以后,其社会保险证明应为2015年5-7月的,但首次申请、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其社会保险证明应为2015年7月的。

18、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某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能否分别申报考核

答: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均应满足《标准》要求。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申报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申报考核。

19、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某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能否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

答: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等应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标准》要求,不需累加每类人员数量指标。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可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如一个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证书,可分别作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申报考核,但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应提交其毕业证书。

20、企业如何知道注册建造师重复注册对注册建造师的申报应注意什么

答:企业可以在相关的注册网站上输入注册人员信息查找并判断是否重复注册。

申报注册建造师应注意的主要有:1)注册建造师以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人员库中的注册人员为准。凡注册人员库中无记录的人员均不能认定为企业注册人员。2)申报注册建造师的各专业人员数量应

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数量应分别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3)企业现有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既有资质标准的要求。4)企业注册人员不应存在重复注册情况。5)临时建造师不应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注册建造师人员。6)《标准》中要求×××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人,不要求所列专业必须齐全。7)按照企业申请表中的注册建造师名单考核,可以不提供注册建造师相应的附件材料,但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提供。

21、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总工程师吗企业如何明确技术负责人

答:《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不一定是企业的总工程师。企业的总工程师可以是某类资质要求的技术负责人。

企业申请1个或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注册执业资格(如要求)应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应在申请表中明确每个类别资质的1名技术负责人。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只要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可以同时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有个人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实施意见》中的附件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不需再提供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

22、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经济类人员吗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如何考核认定

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称人员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只取得各类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的人员和技术经济类人员,也不包括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

《标准》中的职称人员均指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其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

《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标准》中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但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标准》中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按照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

23、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能否申报认定

答: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且资质许可部门认可的是可以申报的。如:《标准》中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岩土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地下工程、水文地质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地质勘探与矿山等专业;机械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机电工程、设

备工程、自动控制、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设备、机械电气等专业。

24、如何考核企业现场管理人员

答:以企业提供的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中注明的岗位种类为准考核。《标准》中“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M人,且A员、B员、C员等人员齐全”,是指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M人中至少有A员、B员、C员各1人,其余人员可以是除A 员、B员、C员以外的其他,但现场管理人员总数应不少于M人。

25、如何考核企业技术工人

答:企业以其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作为企业主要人员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的章程及其为技术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标准》中未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出要求的,可提供任何工种的技术工人;《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了限定,且要求工种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由相应工种人员组成,且每个工种至少1人;《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了限定,但未要求工种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中包括相应工种即可,每一类工种人员数量不作要求。

26、哪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为有效证书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按规定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的

人员,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颁发的

相应岗位证书的人员。相应岗位证书包括: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为保证资质审批公开透明,规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审批行为,方便企业申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和人事司汇总了各地、各行业关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颁证情况,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汇总表》(附件1)。

27、哪些技术工人证书为有效证书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技术工人是指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人员。为保证资质审批公开透明,规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审批行为,方便企业申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和人事司汇总了各地、各行业关于技术工人颁证情况,见《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汇总表》(附件2)。

28、企业申请某类资质时,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业绩有数量限制吗

答:一般应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数量进行申报,企业不应多申报工程业绩(工程业绩累计指标的除外)。以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的工程业绩排序为准,超出标准数量要求以外的工程业绩不予考核认可。

29、企业申请资质一般应提供代表工程业绩的什么材料必须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吗若需要,应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答:企业申请资质一般应提供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指标(层数、高度、单体建筑面积、跨度),均应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外的资质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指标,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中能明确反映业绩考核指标的,不需要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不能明确反映指标的,需要提供能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0、企业提供的代表工程业绩图纸有何规定要求

答:主要有:1)提供的图纸能清楚有效反映代表工程业绩的技术指标;2)工程图纸至少应含图签、设计单位出图章,有些图纸按照相关要求还应包含注册人员签章等;3)图签中的工程项目名称、图纸名称、设计人员签字、出图时间、出图版本应是齐全、有效的;4)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人员签章的编号应该一致;5)注册人员签章应按其专业签盖在相应专业图纸上;6)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人员签章、印签章的有效期与图纸的出图时间均应符合相应逻辑关系。

31、如何理解标准中代表工程业绩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

答:《标准》中代表工程业绩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0年1月1

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超过此时限的代表工程业绩不能认可。

32、企业申报的某项代表工程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标准中的多项技术指标,能否作为多项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实施意见》中明确为:一项单位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能作为一项工程业绩指标申报。企业申报的该项代表工程业绩是一项单位工程,无论满足多少项技术指标,只能作为一项业绩申报;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单项工程,且每一单位工程分别满足不同的技术指标,可以作为多项业绩申报。

33、同一工程业绩可否同时按照《标准》中的累计指标和单项技术指标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标准》中分别为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但铁路方面资质除外。

34、企业可否以总承包资质承接的工程业绩中的某项专业工程作为专业承包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不可以。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提供其依法单独承接的所申请资质类别的专业工程业绩。

35、配套工程可否单独作为企业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不可以。

36、标准中“单项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结算单吗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可以按照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答:需要提供结算单。

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以承包合同价为准,工程结算单作为工程完成且工程款已到位的验证;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价的,以工程结算单为准。

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不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37、标准中建筑工程高度、层数如何计算的

答:建筑工程高度应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建筑工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38、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如何申请资质

答: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继承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资质。

39、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时,其承继原企业的业绩是否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时,只能提供该企业重组、分立后承接的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可以提供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代表工程业绩。

被降级、吊销、撤销资质以及弄虚作假被通报的企业如同时对其进行在限定时间内不得申请某项资质处理的,该企业上述限定时间内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其受到资质处理前的工程业绩不应作为有效业绩申报。

40、建筑工程中的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能否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申报

答:不可以。

41、什么是超资质范围承接的工程此类工程是否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

答:超资质范围承接的工程是指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中工程承接范围的工程,包括不是在企业所取得的资质等级所对应的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超出所取得资质等级时间的、超出所取得的资质等级有设限要求的等。

此类工程不能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但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的,无论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均可以申报。

42、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能否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保密工程呢

答: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保密工程均不能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43、群体建筑工程能否作为单体建筑面积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能作为单体建筑面积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但群体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可作为单体建筑面积指标申报代表工程业绩。

44、企业因某项工程的问题受到相关处理的,该项业绩还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答:不可以。具体情况有:企业因该工程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撤销资质,或因该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相应工程业绩不应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45、企业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中的该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考核考核什么

答:需要考核。考核企业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中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实施时(限2008年3月1日以后中标承接的工程)为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或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如果存在以上情况,不予认定该项代表工程业绩,也就是该项工程业绩不能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46、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可以包括建筑幕墙工程吗

答:不可以。

47、某工程项目没有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不提供该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

答:不可以。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中标通知书。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如直接发包通知书等。

48、代表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是否需要全部提供

答:不需要。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合同均应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提供合同的基本组成要素(甲乙方的基本信息、基本约定、双方签章等)、反映主体内容及技术指标的部分主要内容,合同通用条款不需要提供。

49、代表工程业绩竣工(交工)证明材料是什么需要哪些单位认可签章

答: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境外工程还应包括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参与验收的单位一般有:建设(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50、何为中央建筑企业有哪些

答:中央建筑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主业为建筑业或下属一层级企业中建筑业企业数量较多的企业,具体名单见《实施意见》附件4-2。

51、已取得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是否可以申请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答:可以。但应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

52、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能否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答: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只能选择对应的一个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实施意见》附件4-1。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53、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外双方的出资额有何要求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第十二条,中方和外方的出资比例均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54、外商独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承包工程范围有何要求

答:外商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第十五条规定,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不含香港独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1)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2)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3)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4)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并在上述工程范围内开展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

香港独资建筑业企业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

工程:

(1)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2)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3)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方法

试论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方法 【摘要】由于建筑工程具有结构类型多、露天作业多、施工环境条件多变、交叉施工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稍有疏忽,极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当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先查找原因,然后通过分析、论证,制订出科学的处理方案尽快予以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使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处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具有产品固定、产品结构类型多样、露天作业多、环境条件多变、材料品种多、交叉施工等特点,因此,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因素多,在施工过程中稍有疏忽,极易引起某一分部(分项)出现质量变异,进而发生质量问题或严重的质量事故。因此,当发生大小质量问题时,首先必须进行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然后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进行及时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使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建筑构件错位、变形,部分构件开裂、渗漏水,某些构件断面尺寸不准、强度不足,整个建筑物发生倾斜甚至突然倒塌,等等,究其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 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 1.1 违背建设程序 有些建设项目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不作调研就拍板定案,未作地质勘察就仓促设计、盲目开工;或无证设计、无图施工;施工中任意修改设计图纸,竣工验收前不作预验或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致使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埋下质量隐患。 1.2 工程地质勘察方面的原因 有些建设项目未进行认真的地质勘察,所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未能查清地下软弱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等,均会导致设计人员采取错误的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等,使上部主体结构和墙体开裂、倾斜、破坏甚至倒塌。 1.3 设计计算问题 某些建设单位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请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甚至私人稿设计,致使因设计考虑不周,计算简图错误,计算荷载取值过小,结构构造不合理,变形缝设置不当,或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等,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接二连三出现,使工程项目变成烂尾楼、豆腐渣工程。 1.4 建筑材料和构配件不合格 有些工程项目由于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唯利是图,采购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和构配件时,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而是采购质次价廉、以次充好甚至假冒伪劣产品,比如,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钢材、小窑小厂生产的廉价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和安定性不合格的处理水泥、砂石级配不合理且含土量超标、外加剂和掺合料性能不良、掺量不符合要求,等等,均会严重影响混凝土拌和物的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和强度,最终导致混凝土结构构件出现裂缝、蜂窝麻面、露筋等等质量通病;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足、支承或锚固长度不够、钢筋少放或错放、板面开裂等质量问题。 1.5 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问题 很多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于施工质量不达标或施工管理不善以及交付使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安徽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企业资质申报 (操作手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安徽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编写 1 资质申请单填写3 2资质申请单提交审核7 2.1提交审核页面7 2.2营业执照信息8 2.3验资证明信息8 2.4企业章程信息8 2.5法定代表人信息9 2.6技术负责人信息9 2.7人员核查结果9 2.8工作场所证明10 2.9技术装备证明10 2.10企业管理制度文件10 2.1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1 2.12企业工程业绩11 2.13资质人员12 2.14企业信用记录12

2.15企业信息完善13 2.16提交审核13 3企业设备信息14 4企业业绩相关14 5下载相关申请表15 6注意事项16 1资质申请单填写 企业用企业锁登录系统后,找到如图所示界面: 点击【新增记录】按钮进入资质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这里以【建筑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申请为例,进行说明! 根据要求填写申请单信息: 注意:1:人员必须要通过实名制认证才能被选择; 2:人员的工作简历,学历信息请完善好。 将申请单信息和申请单相应的附件上传好后点击【保存信息】按钮进入如下界面:如上图所示多出【资质标准要求】页签,出现界面如下: 如上图所示要选择【注册建造师(建筑)】点击【添加】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选择人员】按钮,出现如下界面: 注意:1、人员必须要通过实名制认证且工作简历必须已填写才能被选择。 2、选择人有时候要注意专业是否满足,如图所示只有王跃平的专业满足。 将闫鹏选中,点击下方的【添加】按钮,则将该人员添加进入人员指标当中。 根据以上步骤进行人员置后;点击如下图所示【保存信息】按钮即可。 注意:进行人员配置(选择人员)时,注意关注网页上方的红色提醒.在人员选择不到时,可根据提示完善信息.如图 保存后就会出现如下记录;表示资质申请单填好。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劳务派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法机关、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一定方式协议,派遣至本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涉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本单位所有。

第三章派遣与管理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 (二)审核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 (三)组织劳务派遣公司选拔派遣人员,审核劳务派遣人员资质; (四)审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劳务派遣公司; (五)按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六)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各部门是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劳务派遣人员需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b5E2RGbCAP 2、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如何实施资质换证? 答:除劳务作业分包资质外,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特级资质证书)自2016年7月1日起自行失效。p1EanqFDPw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的要求和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本企业全部既有资质的换证申请(以下简称:换证),具体申请时间应遵照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DXDiTa9E3d 3、过渡期内,企业资质未换证前,是否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是否可以申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 答: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完成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后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RTCrpUDGiT 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可在换领新版证书后,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4、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有哪些?5PCzVD7HxA 答: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见《规定》的第九、十、十一条款。 5、企业按照什么程序申请资质? 答: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jLBHrnAILg 企业申请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xHAQX74J0X 企业申请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LDAYtRyKfE 6、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用友ERP-U8操作中的常见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一)

用友ERP-U8操作中的常见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一) 摘要:用友ERP-U8财务软件作为目前多数学校会计电算化教学的操作软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的误操作往往会出现许多与教学要求不相符的问题,需要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帮助学生和财务工作者更好地理解与应用。关键词:财务软件;会计电算化;解决方案 会计电算化课程是会计及会计电算化专业的核心课程,目前,该课程常用用友ERP-U8作为教学软件,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出现许多问题,本人通过这几年的教学指导,对教学中学生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提出解决对策,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给广大财务人员提供帮助。 一、系统管理问题 问题1:其他系统在运行时,屏幕出现提示:某某机器正在执行某操作,当前功能暂时不能执行,请在退出其他功能后再执行当前功能。分析:以系统管理员身份注册进入系统管理,执行“视图一清空单据锁定”,再执行“视图一刷新”,退出系统管理即可。 问题2:新建账套后,系统提示操作员非法。分析:原因是操作员没有该账套的操作权限,系统不允许进入该账套进行操作。方法:以Admin或账套主管的身份注册进入系统管理系统,进行相应赋权即可。 问题3:当执行“数据权限分配”功能,打开“权限浏览”窗口时,在“用户及角色”下没有出现想要出现的操作员,以至于无法进行相应授权操作。分析:用友ERP-U8软件提供了记录级和字段级数据权限的精确控制功能,对于数据级和金额级权限设置,必须是在系统管理的功能权限分配之后才能进行,如果在系统管理中没有给有关操作员赋权,就会导致这一问题。方法:执行总账子系统“系统菜单”中的“选项”功能,在“账簿”选项卡中选择“明细账查询权限控制到科目”、“凭证审核控制到操作员”。 二、科目编码方案错误 问题:在进行编码方案设置时,系统默认32222,且一级编码不能调整。分析:用友ERP-U8的会计编码沿用的仍然是2000年之前财政部颁布的会计科目编码,即一级编码除外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为4位数外,其余均为3位数。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所有企业的会计科目一级编码均为4位数。方法:在建账时行业性质选择为新会计制度科目或股份制,这一问题就解决了。 三、凭证填制错误 问题1:填制凭证时,屏幕上出现“日期不能超前建账日期”或“日期不能滞后系统日期”的提示。分析:“日期不能超前建账日期”是指填制凭证时录入的业务日期跳到系统建账以前了。“日期不能滞后系统日期”是指填制凭证时录入的业务日期超过了计算机系统日期(CMOS时钟所记录),即跑到未来去处理业务了。方法:区别不同的情况,或重新正确建账,正确设定总账启用日期;或在填制凭证时,调整业务日期;或退出总账系统,更改计算机系统日期后重新登录总账系统,再接着进行填制凭证的工作。 问题2:填制凭证时,当使用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科目或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科目时,屏幕上出现“不能使用应收系统]的受控科目”或“不能使用应付系统]的受控科目”的提示。分析: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定义的客户、供应商核算的科目将自动被设置成应收系统、应付系统的受控科目。方法:如果不需要由应收系统、应付系统受控,应在进行相应会计科目设置时,不指定受控系统,而设置为空,即由总账直接控制,再填制凭证时,就不会再出现前面的提示了。 四、审核、查询凭证错误 问题1:不能进行审核凭证操作。分析:(1)当前操作员没有进行此项操作的权限,审核凭证的功能菜单被隐藏。(2)所要审核凭证的筛选条件不满足实际情况,找不到欲审核的凭证。(3)

劳务派遣概念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生活中,最常见的用工方式是劳动关系,其次是劳务关系,还有一种就是劳务派遣。那么,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二、劳务派遣优点 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第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 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 中国著名劳务学家、中国劳动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教授提出“对工人,不养 而用是上上之策。” 实行劳务派遣制,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第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 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第三,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 人模式独特的机制。

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资料讲解

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申报常见问题 1.具有主项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答:主项为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但最多不得超过5项。 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增项劳务分包资质。 2.具有主项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答:主项为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以申请不超过现有主项资质等级的总承包资质,但须将总承包资质变更为主项资质;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但最多不得超过5项。 专业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吗? 答:不可以,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只能申请本序列内劳务类别资质。 4.考核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是按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本还是实收资本? 答:按照实收资本考核注册资本金。 5.资质标准中的“以上”、“以下”、“不少于”如何理解? 答:“以上”是下限,比如标准中的“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是指注册资本金最少为1000万元(含)。“以下”是上限,比如标准中的“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是指可承接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规模最大为1000万元(含)。“不少于”同“以上”。 6.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是指哪类人员?可以包含超过60周岁的离退休人员吗? 答: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没有取得职称证书,只取得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的人员。 企业有职称人员中可以包含超过60周岁的离退休人员,但其比例不得超过资质标准的15%。

用友财务软件中常见问题及解答

用友软件常见问题汇总 一、用友软件安装及登陆常见问题汇总 1问题现象:在安装SQL SERVER 2000时,提示某个程序挂起,安装必须重启,重启仍是这个问题 解决方法:修改注册表。 (1)开始——运行——输入regedit,点击确定。 (2)在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Control\Session Manager右边找到PendingFileRenameOperations项目,并删除它。这样就可以清除安装暂挂项目。再次安装正常。 2问题现象:工作站不能登录服务器的几种解决方法: 解决方法a服务器的自带防火墙是否开启,若开启——网上邻居——右键——属性——本地连接——右键——属性——高级——设置——关闭 b工作站修改hosts文件,打开C:\WINNT\system32\drivers\etc目录下的hosts文件(以记事本的方式打开即可),在最后一行写上服务器的ip和服务器的计算机名称,保存即可。 3问题现象:‘服务无法启动或依存的标记被删除’ 服务器安装完毕登陆正常,但是客户端安装完毕,重启以后,用友通无法正常启动,手工在服务里面启动,提示‘服务无法启动或依存的标记被删除’ 解决方案: 在注册表里面 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将UFNet值删掉,重启电脑,这时不再提示服务没有启动,配置服务器,登陆正常。 4问题现象: 打开用友通时,提示:运行时错误70,拒绝的权限。 解决方案:提示一般有两种可能: 一是机器名字有特殊字符造成, 二是DLL文件组件注册有问题,请使用服务工具--752里的注册DLL文件的工具, 如果还不能解决,请重装一下软件. 5问题现象:登录软件的时候提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出现提示:“运行时错误‘48’:文件未找到:Client.Dll”。点击确定后出现提示:“运行时错误‘440’:Automation”。 解决方法一: 重启计算机按F8,进入‘最后一次正确配置’模式,启动后再正常启动计算机即可。解决方法二: 先停止SQL和用友通的服务,把client.dll从system32复制到system下,再把system32下的那个删掉,重新注册system下的client.dll,再重启sql和用友通的服务。 二、总账系统常见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当总账模块月末结账的时候,提示:工作未通过检查,不可以结账。 解决方法:当出现这个提示的时候,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查看工作报告。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总账不能结账: 1)、本月有未记账的凭证(即使该凭证已经作废); 2)、总账和明细账对账不平(总账与辅助明细账对账不平没有影响); 3)、其他模块没有结账(这是尤其需要注意的,当同时启用了其他模块,需要其他模块结账之后,总账才能结账。)。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与对策

劳务派遣常见问题与对策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是近年我国劳务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劳务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销售人员\文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协议》,三方关系如下: 二、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在哪里?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遇"。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公司实施劳务派遣,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是捷径--

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 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 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员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三、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一、结构设计容易出现的设计问题 【一】因施工原因造成问题 1、部门、专业间配合类 存在问题1:女儿墙、沉厕管井侧墙、屋面天窗壁等,大多是在钢筋混凝土板上为砌筑的砖或砌块墙体,砌体和混凝土2种不同材料界面处易形成裂缝,造成漏水。 解决措施:所有建筑要求做泛水处,均采用现浇混凝土泛水,泛水高度如建筑无特定要求的,按200mm高。 存在问题2:梁与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施工不便。 解决措施:同时浇筑的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一致。 存在问题3:地下室后浇带要在至少60d后方可浇筑,但地下室外墙的防水及基坑回填工程却需要先行施工,如何处理。 解决措施:地下室外墙后浇带处,在外侧设一通高预制钢筋混凝土板,该板置于地下室外墙防水层侧,建筑设计需考虑该处的防水做法,结构设计需考虑该板在后浇带尚未浇筑前用于拦挡回填土。 存在问题4:有些墙垛的尺寸太小,不便于砌筑且质量不宜保证。 解决措施:与混凝土墙、柱相连的墙垛尺寸≤120mm×120mm或某一边长小于120mm时,采用现浇混凝土墙垛。 2、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类 存在问题1:屋面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偏高,易产生裂缝而漏水。 解决措施:屋面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尽可能≤C25级。 存在问题2:地下室底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偏高,易产生裂缝而漏水。 解决措施:施工周期较长的大体积混凝土(如地下室底板、外墙等),设计时宜考虑混凝土的后期强度,可

采用不少于60d龄期的混凝土强度。 存在问题3:地下室底板及侧墙后浇带新旧混凝土界面处易产生裂缝,经常出现渗漏。 解决措施:后浇带接缝处应做成企口;主筋在后浇带处按断开处理;采用膨胀止水带。 存在问题4:现浇混凝土板预埋PVC电管时,混凝土板经常沿管线出现裂缝。 解决措施:钢筋混凝土板中预埋PVC等非金属管时,沿管线贴板底(板底主筋外侧)放置300mm宽?1.0×10×10钢丝网片。 存在问题5:现电梯间前室有大量设备管线暗埋在混凝土板,造成结构隐患,易出现裂缝。 解决措施:预埋管线非常多的板(如高层建筑电梯前室等),板厚宜按结构设计所需板厚+30mm。 存在问题6: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板,对裂缝控制要求较严,如何控制裂缝。 解决措施:有防水要求的屋面板结构混凝土添加抗裂纤维。添加量由招标中心或总承包提供中标产品参数,由设计单位确定。 3、防止首层地坪沉陷类 存在问题1:首层隔墙自身发生沉降,墙身出现沉降裂缝。 解决措施:首层隔墙下应设钢筋混凝土基础梁或基础,不得直接将隔墙放置在建筑地面上,不得采用将原建筑地面中的混凝土垫层加厚(元宝基础)作为隔墙基础的做法。 存在问题2:室外踏步、花台等发生沉陷、变形。 解决措施:建筑室外配件设计时,应考虑其地基及基础的设计。 存在问题3:室首层地面回填土较厚,回填质量不易保证。 解决措施:回填时,监理必须到位,加强质量控制及自检措施,在严格按照规要求进行回土填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可采取以下加固措施: 1) 当回填砂、石、沙等低黏聚力大粒径材料时,不另行加固。 2)当回填土厚<500mm时,不另行加固。 3)当回填土厚500≤且≤2 000时,地面长跨小于3 000mm的,在建筑地面做法的混凝土垫层底部放置?6200双向钢筋网片,网片应锚入或搁置在周边结构上;地面短跨≥3 000mm的,除按上述要求增加钢筋网片外,在垫层底部增设地垄墙,地垄墙与周边结构形成的网格边长≤3 000mm。地垄墙做法由设计单位出具,地垄墙材料宜采用砌体,与上部的混凝土垫层的支承关系应有保证。 4)回填土厚>2 000mm时,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或现浇钢筋混凝土地面。

201212住建部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资质申报、延续

一、通用问题 1.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有哪几项? 答: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共有6项,分别是: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设计与施工资质。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如何获取? 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7c5600740.html,)→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标准,即可获取拟申报资质的相应资质标准。如申报工程设计资质,点击“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表如何获取? 答: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具体获取方式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7c5600740.html,)→办事大厅→表格下载,即可获取拟申报资质的相应资质申报表。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渠道是什么? 答: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申请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申报程序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增项建筑业资质的,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5.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等级有何要求? 答: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6.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有年限要求吗? 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由乙级升甲级,必须在取得乙级三年以后方可申请;其他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没有年限限制,只需达到相应资质标准即可。 页脚内容1

建筑施工资质转让三大常见问题

建筑施工资质转让三大常见问题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不想继续从事建筑行业,但也不想浪费辛苦办来的建筑资质就想转让资质;这时候如果刚好有建筑企业想要从事兼职行业,但又苦于没有建筑资质就想要收买建筑资质,这就是常常说到的建筑资质转让。 建筑施工资质转让三大常见问题建筑资质还是比较方便的,找资质交易方往往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建筑资质转让不是一个简单的改变,这也涉及到一些鲜为人知的注意,如果不注意以下三个问题,可能会带来一些风险。 1、购买建筑资质要注意调查债务。 建筑企业取得建筑资质并不容易,建筑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因此,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他们一般不会转让建筑资质。那么,购买建筑资质方要注意转让方的债务是否存在,一些建筑企业因为经营不能下去,不得不转让,则很可能面临巨额债务。 因此,提醒大家,购买建筑资质方要保护自己的权益,进行债务需求调查,如果有一个两党债务应协商解决;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转让方隐藏债务,一定要在建筑资质转让合同做出说明,告诉这应该是责任。 2、注意纳税申报 建筑资质属于企业的一种资格,因此,施工资质转让实际上是公司变更的一部分,在转

让中需要与公司进行转让。但在此之前,首先改变股权,在股权变动的过程中,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涉及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是由另外两个支付,只涉及转让。 至于应纳税额,它与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价格有关,因此合同中的股票转让价格也很重要! 3、注意变化 虽然是建筑资质的转移,但实际上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建筑资质。 首先,双方需要转移到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取得新的公司营业执照。其次,银行变更企业银行账户并将登记变更为税务机关时,可以实行这两个步骤。通过变更经营许可证,改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 总之,施工资质转移的便利可以给创业者很多,但实际操作却不是那么简单,但只要上述三点的注意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上海恒信辉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代办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专业承包资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资质升级、增项,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建造师注册等业务。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是一家专业代办建筑资质(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三升二、二升一)、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园林资质、设计资质项目的代理公司,公司不仅拥有多名专业人士,而且注重企业人才的培养与发掘,并具备了高标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我们拥有了处理代办建筑资质方面的足够经验,为企业提供合理专业服务。公司建立了本企业的人才库,其中一级建造师数百人,二级建造师数千人,高、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数千人,律师数十人,会计师数十人,建筑业其他各类人员数万人。公司凭借雄厚的资金优势、专业人才优势和行业资源优势已经先后成功办理和辅导由建设部批准的一级总承包资质、一体化一级资质,上海市住建厅批准的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特殊行业三级,一

劳务派遣答疑 第一部分

在人力资源外包的三种形式中,人事事务外包由于我国本来就有,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已经作了规范,因此并不存在多大的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中,由于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因此也不存在什么劳动法律风险;最大的法律风险,往往存在于人力资源派遣这一类中。 人力资源派遣,又称劳务派遣,是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法规成立的,具有经营资质的人才派遣服务机构与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从而拥有人才的劳动力使用权并承担雇主责任,将签约人员外派至使用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从事相关工作,并向被外派的单位收取相关费用的盈利性经营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招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招人。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派遣服务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派遣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民事上的一个合作关系,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则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关系,有学者称之为使用关系,也有学者称之为特殊劳动关系。可见,其实在整个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两个单位相结合对一个劳动者才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正是由于这一复杂的三角关系的存在,再加上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调整规范的缺失,致使实务中劳务派遣的纠纷一直比较多。用人单位采用人力资源派遣用工模式本是出于降低用工成本和避免直接用工法律风险的考虑,然而往往事与愿违,避免了直接用工的法律风险,没能避免人力资源派遣的法律风险,徒增不少用工成本。 那么,人力资源派遣中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在我们多年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我们碰到了很多有关人力资源派遣的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我们总结出如下一些常见的人力资源派遣中的法律风险。 一、招聘员工时的法律风险 由于是“招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招人”,因此很多实际用人单位都不太放心让派遣服务机构去招聘人员。于是,在实务中,就普遍出现了这样的一种操作模式:由用人单位招工,招到合适人员以后,再由派遣服务机构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体现到派遣协议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些条款:“派遣公司根据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代实际用人单位招聘某某岗位多少名员工”、“实际用人单位自己直接招聘派遣员工,而后和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再派往实际用人单位工作”、“派遣公司的招聘人选以及过程应接受实际用人单位的监督与确认”……殊不知,这些条款的规定带来的是招聘主体的不明确,进而带来的是劳动关系主体的混乱,造成派遣员工的认识错误。一旦发生纠纷,特别是发生工伤事件,不管是派遣服务机构还是实际用人单位,都会被卷进纠纷中。 在劳动法中,招聘被认为是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对于招聘主体,一般就会被认为是可能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因此,在劳务派遣中,应当尽量避免实际用人单位插足招聘过程的情况发生,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主体混乱。在派遣协议中涉及招聘的事项,也应该只体现两个主体:派遣服务机构与派遣员工,同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常见问题汇总

技术资料常见问题 一、资料整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内业资料填写有缺项、缺漏及填写错误或填写不规范的现象;(2)原始记录资料监理签认不全或者不及时; (3)试验、检测抽检频率不够; (4)试验资料与质检、测量资料的施工检验日期有矛盾; (5)施工照片收集不全或收集整理不规范; (6)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不及时; (7)资料归档散乱,不系统; (8)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概念不明确; 2、盖章资料复印方面。彩色复印件不能代替原件。在签署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时,计划好各部门所需的数量,包括资料存档、竣工、各单位盖章留存等方面,见意多做几份备用,不要等资料交不了档案馆再东拼西凑。 3、变更整理。在整理、发放上容易混乱,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文件发放记录》台账,将需领取的各个部门直接签字到发文薄上,使发放的情况一目了然,避免了漏发现象。分发时除了预算部门发原件,其他的都发复印件。保存变更时在其中一份原件的角部做明显的编号标记,无论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变更都连续编号,单独保存,以便查询,竣工时因为有些变更不能拿上台面,所以编号的一份可存入交公司的资料。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1、日期、人员签字、仪器型号及编号、复测结论填写不全。 2、轴线及标高定位方法不合实际,在基础工程中,尚可按原有的控制桩直接测设,但有的工程从始至终都是“由轴线控制桩用经纬仪引测、由水准控制点用水准仪和塔尺引测”,应按工程测量的实际做法填写,如用铅垂仪依据底层控制线投射轴线、依据建筑物底层的水准点用水准仪和钢尺引测标高等等。在定位测量记录中,最大的一栏是“定位测量示意图及说明”,大部分工地往往忽视了“说明”,说明什么?说明定位测量的方法和过程,还应对各角点作闭合测量,也要在说明中说清。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试验报告 (一)、钢筋 1、关于抄件和原厂质保书,以往大多使用的是抄件,存在问题有:供货商提供空白抄件让我们资料员自己填写,填写内容不全甚至不正确,涂改严重,有的批号与其他内容明显不是一次填写。在《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整理规程DB13(J)35-2002》(以下简称《资料规程》)中6.2.3条规定,“钢材应有出厂合格证”,“如无出厂合格证原件,有抄件或原件复印件亦可,但抄件或原厂复印件上要注明原件存放单位,抄件人和抄件、复印单位签名并盖公章”。在质量大检查中,也提出虚假抄件的问题,提倡保存原厂质保书复印件,在收集整理中要注意上述签名盖章的齐全,并应针对原厂质保书上钢筋规格较多的特点,在工程实际使用规格处作明显标记。

(完整版)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

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含特级资质) 1、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c5600740.html,)?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 2、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如何实施资质换证? 答:除劳务作业分包资质外,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特级资质证书)自2016年7月1日起自行失效。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的要求和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本企业全部既有资质的换证申请(以下简称:换证),具体申请时间应遵照各级资质许可

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3、过渡期内,企业资质未换证前,是否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是否可以申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 答: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完成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后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 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可在换领新版证书后,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4、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有哪些? 答: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见《规定》的第九、十、十一条款。 5、企业按照什么程序申请资质? 答: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用友u8使用中常见问题分析

用友u8使用中常见问题分析 [提要] 在多年从事会计电算化用友u8教学过程中,发现有一些问题学生容易反复出错,软件容易反复出现同样的问题。本文就有关的解决方法与技巧进行阐述。 关键词:用友u8;UFO报表;出纳签字 一、出纳无法签字,或者无法打开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 原因分析:出现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检查是否给出纳赋予了相关的权限,有的学生比较粗心,建账时建了几个账套,赋予权限时没有选好相应要赋权的账套,结果要给A账套赋权变成了给B赋权,自然出纳在A账套中就没有相关权限。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选好左边用户后,再到右边选好对应要赋权的账套,或者先选账套,再选用户,关键是一定保证用户赋权是在正确的账套中。 如果不是第一个原因,其次要检查在会计科目设置中是否进行了指定会计科目的操作,如果指定了,操作是否正确。有的学生会把现金与银行存款同时指定在现金科目中,或是全部指定在银行存款科目中。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从基础设置-会计科目-编辑—指定科目,先点左边的现金总账,在待选科目中选择现金科目添加到右边的已选科目内,然后再点左边的银行总账科目,在待选科目中选择银行存款添加到右边的已选科目内。这样,现金总账的已选科目内只有现金,银行总账的已选科目内只有银行存款。如果已选科目内出现其他的内容则是错误的,要改正。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原因,则要检查是否学生已经先进行了记账操作甚至有的学生已经进行了结账的操作。按照用友软件设置的程序,应该先进行出纳签字,再记账,最后结账。出现这种问题,主要是学生没有掌握用友财务软件流程操作方面的程序,如果进行了结账,则要先取消结账:用账套主管的身份登录,点期末-结账-选择好要反结账的月份-同时按CTRL+SHIFT+F6取消结账;然后再取消记账:用账套主管的身份登录,点期末-对账-CTRL+H出现恢复记账前账套已经激活的提示,点凭证下恢复记账前账套-最后一次记账即可。 二、利用软件自动结转期间损益时,金额数值显示红字 原因分析:由于用友软件设计会计科目时,是默认费用类科目是借方表示增加,如果表示减少也不能计入贷方,而是在借方用红字表示,例如取得利息收入1,000,则在财务费用借方输入-1,000,按确定后会变成红字1,000。同理收入类科目是贷方表示增加,表示减少则在贷方输入负数。例如投资收益亏损1,000,则要在投资收益贷方输入-1,000,按确定后会变成红字1,000。如果做会计凭证时把借贷方方向弄反,费用类在贷方有正数或收入类在借方有正数,则采用自动期间损益结转会出现红字。我们利用报表模板自动生成利润表时,用友

“劳务派遣”的6大涉税问题处理技巧

“劳务派遣”的6大涉税问题处理技巧 劳务派遣一直是财务人员最头疼的地方,比如: 建筑行业通过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跨省异地工作应该如何缴纳薪金社保? 被派遣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为公司节省开支? 劳务派遣人员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企业接收外部劳务派遣用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 如果你也有上述疑问,或对劳务派遣的知识点不够清晰,这篇文一定要看了! 本文围绕“劳务派遣”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为各位全方位讲解“劳务派遣”的相关税务处理,同时阐明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开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问题,提醒老板、财务负责人注意税务稽查。 一起往下看吧~ 一、“劳务派遣”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劳务派遣公司轻资产的财务特点,一般资产负债率都不会超过50%。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薪酬: 一方支付:实际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两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两方取得了工资薪酬收入的,实际支付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之后纳税人还要自行申报。 【补充】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供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供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常见于一些施工企业、影视制作、公关活动类):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分支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用工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的特殊性: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依法代扣代缴并向职工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中报税缴纳。

建筑施工常见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1、未见施工审查意见 2、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责任人、项目总监未在场 3、砌体临时施工图口、室内留直槎处未按规定设置拉结筋; 4、现浇砼车接头处有漏浆现象,现浇构件局部有爆浆现象 质量问题: 1、未办理施工许可 2、部分设计变更未经设计机构盖章确认 质量问题: 1、未办理施工许可,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2、基坑未经验收,主体已施工至八层 3、未见主体结构部分的有关技术资料,责令监理检查后反区站复查 4、剪力墙局部有胀模情况 质量问题: 1、未见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许可证 2、底层现浇砼保护层控制较差 质量问题: 1、现浇楼面板(已浇筑)存在裂缝,麻面等质量缺陷 2、后浇带板带(已浇筑)质量差 3、二次结构浇筑的柱子在板底,梁底处密实度差,有报纸等杂物 4、个别现浇构件垂直度控制差 5、预留钢筋锈蚀严重 质量问题: 1、二层有3块现浇板局部开裂掺水 2、双排孔砼砌块孔向应坚直 3、勘察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4、未办理施工许可 5、检测报告有手改情况 质量问题: 1、无施工图审查意见,无施工许可 2、用于B栋基础钢筋锈蚀,弯折受损严重 3、已浇筑砼保护层达不到要求,多处有露底现象 4、现场未见留置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质量问题: 1、主体已施工至21层,未设置沉降观测 2、砼保护层厚度控制差,现浇梁、板露筋现象普遍 3、现浇砼楼梯施工缝留置位置错误(留在平台处) 4、二层至梁底漏浆严重,砼强度达不到要求 5、未见施工图审查意见,商品砼无切落度统计 6、楼梯间构造柱漏设 质量问题: 1、2层楼梯间剪力墙载面尺寸控制不严 2、二层屋面女儿墙边角部构造柱漏设 3、梁过梁有部分栽面尺寸偏小,且与主体墙、柱连接不牢靠部分过梁搭接长度过大 4、部分构造柱上端砼浇筑有不密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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