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为确保所取样样品具有代表性,规范取样程序,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适用于我司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质量部取样人员(取样QA人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取样前准备工作

4.1.1 取样前的确认

抽取样品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并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取样检验。

4.1.2 抽样件数计算

QA收到请验单后,根据请验单上的内容,计算好抽样件数、取样量。抽样一般原则为:

4.1.2.1 化学原料药或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数为n+1;

n+1;

n>300时,取样数为

2

4.1.2.2 中药材总件数(n)不足5件或为贵重药材时,逐件取样;n为5~99时,随机抽5件取样;n为100~1000时,按n的5%取样;n>1000时,超出部分按1%比例取样。

4.2 取样量

4.2.1 最终取样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全部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1/3供实验室分析用,1/3供复核用,1/3为留样备查用,若不须复核样品,作为留样品管理,保存至产品放行后2年;

4.2.2需重点持续稳定性考察的原辅料,其取样量应包括完成考察期考察项目所需的数量。

4.2.3 无菌原辅料用于无菌项目检查的样品应单独取样盛装于具塞灭菌瓶中,除另有规定外,其检验数量为15g。

4.2.4 用于粉针分装的供注射用无菌原料药,还应用具塞灭菌瓶取样10瓶(每瓶数量不得少于分装制剂的最大规格量),用于可见异物和不溶性微粒检查,详细数量见下表:

4.2.5 原料药中规定有检查热原、细菌内毒素、异常毒性等药理实验项目的,每个项目用具塞灭菌瓶取样约2g。

4.2.6 非无菌的冻干粉针剂和口服固体制剂原辅料,应单独取样做微生物限度检查,取样数量约为10g。

4.3 取样器具

根据物料特征,准备好取样工具,取样器和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纸、笔、取样证、样品盒等)。用于微生物或无菌检查的样品所用的工具、盛器应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4.3.1 取样器

4.3.1.1固体原辅料:用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子、不锈钢镊子等;

4.3.1.2液体原辅料:用玻璃采样管,抽提等。

4.3.2 盛装器

4.3.2.1固体原辅料:无毒塑料袋、具塞玻璃瓶(用于无菌、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热原、细菌内毒素、异常毒性等项目检测的样品盛装容器为生产线上的具塞灭菌瓶);

4.3.2.2液体原辅料:具塞玻璃瓶等。

4.4 取样地点:取样地点应与其生产洁净度级别一致

4.4.1 原料药的原辅料及中药材在仓库待验区直接取样;

4.4.2 口服固体制剂原辅料在仓库待验区取样间取样;

4.4.3 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生产所用的无菌原料药,应在1万级洁净区内的超净台中取样,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非无菌的冻干粉针剂原辅料取样应在冻干粉针二车间称量室内进行;

4.4.4 待取物料及取样用具进入洁净区必须严格遵守物料进入车间净化规程;

4.4.5 取样人员取样时要戴口罩、手套,手套要用75%乙醇消毒;人员如进入洁净区必须严格遵守人员进出车间净化规程。

4.5 取样方法

4.5.1 中药材取样

4.5.1.1 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可用采样器(探子)抽取供试品,每一包件至少在2~3个不同部位各取样品1份,包件大的应从10 cm以下的深处在不同部分分别抽取,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药材抽取100~500g;粉末状药材抽取25 ~50g;贵重药材抽取5~10g;对包件较大或个体较大的药材,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4.5.1.2 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即为抽取样品总量。若抽取样品总量超过取样量时,可按

四分法再取样。即将所有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使分为四等份,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直至最后剩余量足够完成所有必要的试验以及留样为止,置符合要求的盛器中,密封备用。

4.5.2 固体化学原料药、辅料取样

用镊子或探子在每一包件至少2~3个不同部位各取样品1份,将抽取的样品混匀,即为抽取样品总量。若抽取样品总量超过取样量时,可按四分法再取样。即将所有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使分为四等份,取用对角两份;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直至最后剩余量足够完成所有必要的试验以及留样为止,置符合要求的盛器中,密封备用。

4.5.3 液体原辅料:用玻璃管或抽提从混匀后的液体上、中、下分别取样,将取自于不同包件的样品混匀,取出取样数量样品置符合要求的盛器中,密封备用。

4.5.4 无菌样品:按无菌操作法取样,取样方法同上,放置于已灭菌的盛样容器内。

4.5.5 取完样品后,应在样品容器上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数量、取样人、被取样包装容器的编号等。

4.6 取样完毕

4.6.1粉针剂、冻干粉针剂使用的无菌原辅料取样完毕后,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装,贴好取样证,从物料进出通道退出洁净区,放回原辅料待验区;取样人员按人员进出车间净化规程退出洁净区。

4.6.2 口服固体制剂原辅料在取样车取样完毕后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装,使保持其原有密封状态,或采用准备好的无毒洁净包装袋重新包装密封,贴好取样证,放回原辅料待验区。

4.6.3 中药材取样完毕后将已取样的包件复原或重新包装,贴好取样证,放回相应的库房待验区。

4.6.4 填写取样记录及取样车使用记录。

4.6.5 样品交于化验室检验,重点考察样交于留样观察员。

4.7 取样器具的清洁、灭菌方法和贮存要求

4.7.1 清洁方法

4.7.1.1 中药材取样结束后将取样器具移至洗涤间用生活饮用水将器具上的药粉等冲洗干净,至最后洗涤水澄清无色,再用纯化水冲洗3次,倒置晾干备用;

4.7.1.2口服固体制剂用原辅料取样结束后将取样器具移至洗涤间用生活饮用水将器具上的药粉等反复刷洗,冲洗干净,至最后洗涤水澄清无色,甩干附着的水珠,再用纯化水冲洗3次,再用75%乙醇擦拭后放入取样车内晾干,再放入洁净的聚乙烯袋中,备用;

4.7.1.3无菌原辅料取样结束后将取样器具移至洗涤间用注射用水将器具上的药粉等冲洗干净,甩干附着的水珠,再置重铬酸钾洗液(不能在重铬酸钾洗液中浸泡的取样器具可在将药粉等冲洗干净后置5%氢氧化钠碱液)中浸泡30min,浸泡结束后注射用水反复刷洗,至最后洗涤水澄清无色,并无可见异物,再用注射用水冲洗3次,放入不锈钢盘,置于灭菌柜内,于121℃灭菌30分钟,备用。同时在再次使用前应用75%乙醇擦拭后,再用酒精灯来回灼烧3-5次,即可。

4. 7.1.4中药材取用器具在晾干后置洁净塑料袋中密封保存;口服原辅料取样用器具在消毒处理后置洁净塑料袋中密封保存,有效期为72小时,过期后须重新消毒后使用;无菌原辅料取样用器具在灭菌结束放冷后连同玻璃筒(或不锈钢长筒)置洁净塑料袋中密封保存,有效期为48小时,过期后须重新灭菌后使用。

4.8 贮存要求

取样后的样品应按各原辅料所要求的贮存条件保存

4.9 留样

4.9.1 除生产用的液体原辅料及一些不稳定的原辅料之外,其他原辅料均应留样。

4.9.2 留样数量按照《产品留样观察及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

4.9.3留样样品的包装形式应为(或模拟)各品种的上市包装。

气体监测采样工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气体监测采样工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883-43 气体监测采样工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采集密闭内气样时,要首先检查密闭外气体是否超限(CH4不超过1%,CO2也不超过1.5%,CO不超过24×10-6,O2不低于20%,其他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方可进行操作。 2.采样过程中,要随时注意附近的顶底板及通风情况,严禁在危险地区操作。 3.采样中,要注意车辆和来往行人,以免被撞伤。 4.带齐所用工具并进行详细检查,要求完整、齐全、准确、灵活好用: (1)采样泵要有足够的排气压力,能迅速充起充足球胆,声音正常,保证连续使用1小时以上。 (2)取样杆、取样球、胶皮管、球胆,要保证外观无损伤、不漏气。 (3)温度计经过校验,刻度清晰、准确。

(4)多种气体检定器和各种气体检定管:CO、CO2、O2、CH4等检测范围合适、不失效。 (5)备有微风管、笔记本、笔和其他工具,能保证正常使用,不发生安全事故。 5.在正式采样之前,对球胆进行冲洗。 6.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仪器、工具、安全检查、采样送分析室整理仪器、工具。 7.采样之前,首先对球胆进行冲洗。其方法步骤是:把预测地点的气体通过采样球或抽气泵压入球胆内,球胆中部膨胀厚度不小于5厘米。左手拿球胆底部,将球胆平放在大腿上,右手由上向下挤压球胆,排出球胆内气体,如此操作3次冲洗球胆。 8.采集密闭内气样:进入密闭前栅栏外,首先观察密闭外U形压差计,判断密闭是进风还是出风,如果密闭前没有U形压差计,可用微风管或粉笔沫检查该密闭是进风还是出风。 (1)密闭进风时的采样:将取样胶管通过测气孔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成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灌装、轧盖、灯检岗位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取样量 最终取样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全部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份供实验室分析用,2份作为留样品。 4.2取样方法 4.2.1 冻干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1.1 冻干粉针剂在生产过程中,灌装岗位人员应对以下灌装过程的样品进行标识存放:①开始灌装时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KS ”字样;②生产过程因异常情况(如设备维修、停电后重新启动灌装机或净化系统等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因素)停止生产后,重新开始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YC ”字样;③灌装即将要结束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JS ”字样,以上标识各取样不少于20瓶,总取样量见附表1。在生产过程中,QA 人员认为存在偏差的样品,有权要求灌装岗位人员进行标识取样; 4.2.1.2 灌装岗位人员对有以上标识的出箱样品,应进行单独存放; 4.2.1.3 轧盖岗位人员,应先取有以上标识的样品进行依次轧盖; 4.2.1.4 灯检岗位人员,按轧盖的顺序先对以上标识样品进行依次灯检; 4.2.1.5 QA 人员对以上标识的产品按轧盖前中后的顺序进行取样,分别从前、中、后样品中各平均抽取适量,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2 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2.1 按包装序号,分别从开始序号及结束序号样品中抽取; 4.2.2.2 生产过程异常情况(同上)的样品,QA 人员也应及时进行取样,每次取样数不得少于10瓶; 4.2.2.3 生产前、后及过程异常情况样品的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3冻干粉针剂、粉针剂理化检验样品与口服固体制剂全部检验样品取样 车间在产品内包装结束之后即可填写成品请验单通知QA 人员取样。QA 人员根据请验单上的内容,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在外包装生产线或待包装产品中间站进行随机取样,取样面应分散,广泛,不能集中在某一区域,取样单位以最小内包装单位为准,取样量参照下表,一般由产品的包装特性而定。 QA 根据本批产品数量(件数),计算好抽样件数,并拟定取样数量: n ≤3时,每样均抽;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2 n +1件; 取样量应能满足理化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总取样量见附表1和附表2。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 程简易版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现场,留长发的同志,应将发辫盘放在安全帽内,防止被设备卷入。 2 取样时,跟撤垛操作人员做好沟通,从撤垛机直接取样时,必须按下紧停开关,戴好手套,根据板材重量安排合适人数,不得蛮干,搬运时注意来往叉车,注意脚下杂物,放置时相互提醒,防止压伤或砸伤手脚。 3 切割板材时,要严格遵守《往复锯板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任何时候严禁将手伸入锯片运行轨道。

4 切割时有两人操作时务必做好沟通,确保两边人同时远离往复锯时,方可按下启动开关。 5 取样结束后,往复锯清理工作必须断电后才可进行。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

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取样前准备工作 4.1.1 QA 根据车间请验单上的内容,计算好抽样件(桶)数: n ≤3时,每件均抽样;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 2 n +1件; 抽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 4.1.2 根据物料特征,准备好取样工具,采样器和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纸、笔、取样证、样品盒等)。 取样器: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子、不锈钢镊子等。 液体——玻璃采样管,玻璃抽提。 盛装器:固体——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塞玻璃瓶、洁净锁口塑料瓶等。 液体——无毒锁口塑料瓶,具塞玻璃瓶等。 用于微生物检查的样品所用的工具、盛器应经灭菌处理。 取样地点 ..1 取样人员应按人员进入洁净区SOP 进入车间; 4.2.2 用具按物料进入SOP 进入车间; 4.2.3 取样地点车间中间站或生产操作现场。 取样方法 4.3.1 口服固体制剂中间产品取样一般在中间站待验区取样。计算好取样件(桶)数后,用洁净探子或勺子在需取样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一般不少于3个点),将所取样品总混均匀,取出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3倍数量样品置洁净无毒塑料袋或锁口塑料瓶中,密封或锁口备用; 4.3.2 对流水线作业(如冻干粉针剂、粉针剂)且车间无中间站的中间产品取样应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开始取样,取样时应随机取样,取样范围广,取样量应为足够供检验的数量,置取样盛器中密封或根据产品特点而定,备用; 4.3.3 对配料工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是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进行。固体样品取样方法同,液体样品取样方法则按下法进行:摇匀后用洁净的玻璃管从所需取样包件或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4.3.4 对中药浸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充分搅匀后,按方法从所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取样完毕 4.4.1 取样后应将所取样品封口贴上标记(品名、批号、数量、生产岗位、取样人、取样时间);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原辅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 1 目的 对进货原辅料进行检验,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合格。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原辅料(厂前收购的菜籽除外)的进货检验。 3 工作程序 3.1 原料到货检验 3.1.1采购部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将品管部提供的质量要求纳入合同条款, 此要求也是货到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3.1.2 采购部根据具体到货情况提前一天通知品管部。 3.1.3 货物到达后,品管部化验员首先要求对方提供随车的质检单,确认质检单 与到厂货物对应且各项指标合格开始取样化验。 A 取样时上、中、下部要均匀、够量,能反映整批货的质量。检测后的样品, 根据比例留存一部分样品,标清产地、品种、车号(船号)、取样日期、取样员等内容。每份样品保留至合同执行完毕后方可将旧样品清理。 B 袋装原料按照每车(仓、罐)不少于5%的件数进行抽样。 C 散装原料按照每车(仓、罐)上、中、下和表、里部位按比例抽取不少于 1.5kg的样品。 3.1.4 对原料进行取样必须有客户或客户代表在场,并共同完成取样,样品保存 至合同执行完毕。 3.1.5 经检验合格的原料,品管部出具《检验报告单》,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办理入 库,并留存检验记录,整理归档,至少保留3个月或保留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 3.1.7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及时出具《检验报告》通知采购部,如因生产经营的要 求,需要让步接收的,由提出部门(生产部或销售部)、品管部和采购部共同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征得供货方同意后执行,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单》。 3.2 辅料到货检验 3.2.1 采购部应在到货前一天通知品管部,并告知品名、规格、数量、到达时间, 必要时提供进货合同的品质指标,作为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取样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 文件标题:取样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SMP-QA-002 版本号05 文件级别2级制订人年月日制订部门质量管理部 审核人年月日 颁发部门GMP办公室审核人年月日 批准人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 分发至质量管理部、物料储运部、各车间 1.目的:规范物料的取样管理,保证整个取样过程准确性和代表性。 2.范围: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包装材料、工艺用水等的取样。 3.职责: 3.1 取样人员负责对本规程的执行,对所取样品准确性负责; 3.2 QC/QA负责对所取样的样品,按其内控标准来进行检验;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样品检验的结果,评估分析、审核。 4.程序: 4.1 取样人员资质要求,见《取样人员工作职责》(OPR-QA-014)。 4.2 取样人员接到请验部门的《请验单》后,根据取样类型和分类立即进行取样。 4.2.1 原辅料、内包材(有微生物限度要求的)的取样,在仓库的相关洁净取样室中进行。 4.2.2 外包材的取样直接在仓库中进行。 4.2.3 中间产品的取样在车间在线取样或车间中间站、外包装间进行。 4.2.4 制剂成品的取样在外包装间、成品待验区进行(固体制剂成品的微生物检验样品在铝塑包装过程中取样、小容量注射剂成品的无菌检验样品在灭菌后每柜取样、粉针注射剂成品的无菌检验样品在目检过程前、中、后取样)。 4.2.5 原料药产品的取样在分装过程中取样。 4.2.6 工艺用水和公用介质在线取样。 4.2.7 对于气态的物料、工艺助剂、危险或高毒性的物料、其他特殊物料,如果有供应商检验报告且能表明其符合规格要求,则可以不进行取样检验和鉴别。但需要对每个包装容器、标识、批号进行复核确认,对于这些不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物料,需要评估证明其合理性。 4.2.8 对于某些生产消耗品,如用于接触产品的手套或与生产设备表面接触的纸、毛巾等,

取样操作规程

无菌取样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霉菌岗位取样操作规程,规范其操作。 2 范围适用于×××霉菌岗位操作人员。适应压力容器的无菌取 样操作 3 责任生产车间组织制定,生产部和质管部监督实施。 4 生产前准备 4.1 检查岗位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4.2 检查有关SOP现行版本和记录是否齐备。 4.3 检查所用设备、仪器是否有完好的状态标识。 4.4 检查仪器、计量器具、衡器具是否已清洁并校验在有效期内。4.5 检查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好了必要的防护措施。 5、内容 5.1 准备无菌试管,试管外壁上均贴上写有罐号,培养时间,取样时间的小标签(贴在距管口1/2-1/3处)每个样品准备1支无菌试管,斜面2支、肉汤2支。 5.2 选用的试管不可有裂缝,斜面长度为试管的1∕3且不得有干裂、积水或长菌现象,塞子松紧适中且无损坏,肉汤有浑浊或量少均不能使用。 5.3 准备好的无菌样品放在缓冲间二内,缓冲间二、控制室、超净 台打开紫外灯灭菌30分钟。并用0.2%新洁尔灭的纱布罩上,当班人员在下班前为下一班准备好取无菌样品的空试管及斜面,肉汤培养基。

5.4 在取样前先用肥皂彻底洗手,再用浸有0.2%新洁尔灭丝光毛巾擦手消毒。 5.5 取样漏斗要保持畅通、干净。 5.6 取样时先关保压阀,再关蒸汽阀,然后开保压阀将取样管道的冷凝水排完,再开取样一阀,开保压阀调节料液大小,待料液温度降下来之后,再进行取样,为了保证无菌,无菌样必须由两个人操作,一人开阀门,一人取样。(取样时注意避免蒸汽烫伤)。 5.7 取完样后先关取样一阀,再关保压阀,再开蒸汽阀至三圈以上,微开保压阀,保证取样管道有压力,检查取样阀门是否关紧。 5.8 一级种子罐接后样、12h及移种样送生化室测糖。 5.9 一级种子罐接种后、二级种子罐、发酵罐移种后取接后无菌样及生化样,并开始周期计算,生化样测pH,送生化室测糖。二级种子罐接后2h取一次无菌样,直至移种,一级种子罐发酵罐接后每4h 取一次无菌样,直至移种放罐。(取样间隔周期根据产品生产周期不同来定) 6 生产结束 6.1 生产结束后,进行岗位清洁。 6.2 按规范要求做好生产记录并整理复核批生产记录。 7 常见偏差及处理措施 8 安全注意事项 8.1 操作时戴好焊工手套。若不慎被火焰烫伤,应及时处理烫伤处,严重者处理完伤口后及时就医。// 9、环境、健康、安全(EHS)要求

原辅料包材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规程 1 目的 建立原料、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原料、辅料。 3 依据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4 责任人 仓库保管员、取样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 内容: 5.1 原料、辅料运到后,由保管员初检合格,填写“请验单” 通知授权取样员取样。 5.2 取样前准备工作 5.2.1 收到仓库保管员或收料员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5.2.2 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件数,原则如下: 抽样件数表 5.2.3 原料、辅料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稳定性考察取样

量最少应为一次全检量的15~20倍)。 5.2.4 准备洁净的采样器、样品盛装容器和辅助工具(勺子、探子、镊子、样品袋、手套、剪刀、刀子、纸、笔、等)。 5.2.5 到仓库指定地点取样。 5.2.5.1 核对状态标记。 5.2.5.2 核对订货合同,确定是否为指定供应商。 5.2.5.3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相符,内容为品名、规格、产地、批号、来源,标记清楚,完整。 5.2.5.4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虫蛀、霉变、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样,待原因调查清楚,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抽样。 5.2.5.5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在原地取样或移到规定的取样间(车)内取样。 5.3 取样 5.3.1 取样地点 原辅料在仓库的待验区取样。 5.3.2 取样程序 打开包装后,按待取样品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5.3.2.1 破碎、粉末状或1cm以下的固体原辅料用探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不得少于3个取样点),样品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取样容器上应标明品名、批号、数量、产地、取样时间、取样人。

GMP原辅料取样办法

原辅料取样办法 程序: 1.取样员按“请检单”内容准备取样器具、取样容器到仓库办理取样手续。 2.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供货是否相符。 3.根据原辅料总件数确定取样件数,当n≤3时,每件取样;4~300时,取样数为√n+1;n>300时,取样数为√(n/2)+1。 4.取样员更衣、清洁及消毒双手、戴上手套、帽子、口罩进入取样室(或使用取样车) 5.在取样室或取样车内取样,用取样捧按不同方向、深度取样,样品数量可供三次以上检验用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严盖容器,贴上样品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或重量,批号,取样日期。 6.在已取样的原辅料外包上即时每包贴上“取样证”。 7.在取样的准备工作,取样过程,结束阶段均须遵守《取样管理规定》和《取样操作规程》。 样品应具代表性。抽样棒应随机地在可能的部位取样,并考虑被抽样的料具有均一性。 抽样料应作外观检查,有关非常情况,如装料容器,物料标记和物体本身的情况,均应记录。

原辅料取样操作规程 1.质保部取样员接到取样通知后,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1 根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计算取样样本数,取样量,原则如下(n为来料总件数):当n≤3时,每件取样; 4~300时,取样数为√n+1;n >300时,取样数为√(n/2)+1。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 1.2 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样品盛容器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镊子等取样器 液体——玻璃取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

样口盛装容器——具盖玻璃瓶或无毒塑料瓶。需取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灭菌。 2.取样 2.1 取样前应先进行现场核对: 2.1.1 核对物料状态标志。物料应置待验区,有黄色待验标记。 2.1.2 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应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进口原辅料应有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2.1.3 核对外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无污染,密闭。如有铅封,扎印必须清楚,无启动痕迹。 2.1.4 现场核对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请验部门询问清楚有关情况,并将情况报质保部负责人。 2.2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清洁外包装移至取样室内取样。 2.3 取样程序 打开外包装,根据待取样品的状态和检验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2.3.1 固体样品用洁净的探子在每一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放在有盖玻璃瓶或无毒塑料瓶内,封口,作好标记(品名、规格、批号等)。 2.3.2 液体样品摇匀后(个别品种除外)用洁净玻璃管或油提抽取,放在洁净的玻璃瓶中,封口、作好标记。 2.3.3 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用已灭过菌的取样器在每一包件的不同部位按无菌操作法取样,封口,做好标记。 3.取样结束 3.1 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每一包件上贴上取样证。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成品的取样检验的操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成品取样检验工作。 3.责任: 质量管理科科长、中心化验室主任、合成车间主任、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接收请验单 包装完毕后,由车间质检员负责填写成品请验单,填好后送质量管理科。 4.2 安排取样人员 质量管理科接到请验单后,安排人员到车间取样。 4.3 按洁净级别要求进出 检验员按《人员进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进入车间。 4.4 取样要求 检验员在车间待验室抽取样品。 取样原则如下(n为成品总件数):

●n≤3 每件均抽 ●3< n≤ 300 抽取√n+1件 ●n>300 抽取√n/2+1件 ●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用量的3倍。 ●准备取样器、样品盛装容器、辅助工具(均为清洁用具)。 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盘 样品盛装容器药用塑料瓶。 ◆到规定地点取样。 ◆核对成品状态标记,物料为黄色待检状态。 4.5 取样操作 ◆取样地点 取样地点与所取样品的生产投料区域洁净级别必须相同。 ◆取样程序 用洁净灭菌后的取样器在每一包装件不同部位取样,在取样盘中混合均匀,然后进行分样,检验样品装在洁净的塑料瓶(一次性使用)内,密封,做好标记(品名、批号),留样样品装在洁净的双层塑料袋中。 4.6 取样结束后处理 ◆在其上贴上取样证。 ◆取完样后,检验员及时登记样品名称、取样数量,核对批号、规格后将样品从传递窗传出。 ◆做好取样记录。 4.7 取样器具的清洁、干燥、贮存 取样器具的清洁、干燥、贮存按《取样管理规程》执行

5.附件: 附件1:《中间产品及成品取样量一览表》 中间产品及成品取样量一览表

取样操作规程

总则 1.1取样系指从一批产品(或物料)中按取样规程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样品系指从整批产品(或物料)中采用足够检验用量的部分。取样人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为质量管理部经授权的QA人员。 1.2生产过程中所抽取的样品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及工艺用水。质量管理部有权直接指派人员进入生产区和仓库进行取样及调查。 1.3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工艺用水应分别制定取样规程,并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等应有明确的规定 1.4取样员接到请验单后应及时取样。取样时严格按规定的取样程序、在规定的地点进行,并对照请验单检查品名、批号、数量及包装情况,无误后方可取样。 1.5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样品盛容器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1.5。1固体取样时用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镊子等;液体取样时用玻璃取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不锈钢管。 样品盛装容器——具盖下班瓶或无毒塑料瓶。需取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灭菌。 1.6取样器具的清洁方法: 1.6。1取样容器、具的清洗与消毒: (1)在洗池或洗槽内清洗用具,必要时,可用适当的清洁剂。 (2)先用饮用水清洗然后再用纯化水淋洗至淋洗液呈中性。 (3)清洗后,将容器用清洁的擦布擦干;但塑料用具应擦干。 (4)干燥后,盖世太保盖子或放入橱内。 1.6。2取样容器、具的灭菌: (1)需要灭菌的取样容器、一般情况具在清洁后4小时内进行灭菌。 (2)将消毒好的用具在12小时之内使用,使用之前移至指定的地点。 (3)超过时限未使用的用具,应进行重新灭菌处理。 (4)贮存:和微生物限度检查使用器具一同贮存。 1.7取样要有代表性(全批取样、分部位取样),一次取得的样品最少可供三次检验用量。复验需再翻倍取样。 取样时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或编号、数量、来源、取样日期,必须有取样说明和取样人签名等。每件取样容器和被取样包装上都应帖有取样标志(取样证)。 1.8需要重新取样时,亦按取样规程进行。 1.9抽取用作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样品时,必须在洁净取样间(车)内进行取样,所用的容器具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抽样时,凡发现异常可疑样品,应抽取有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坟不得做为样品。 (2)凡从外观看出长螨、发霉、虫蛀及变质的物料或成品及中间产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再抽样检验。 (3)供试样品在检验之前,应保持原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做为供试品。 (4)供试品稀释成供试液后,应在均匀下取样。凡含抑菌成份或防腐剂等的供试品应做特殊处理后进行检验。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69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369 2 / 2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现场,留长发的同志,应将发辫盘放在安全帽内,防止被设备卷入。 2 取样时,跟撤垛操作人员做好沟通,从撤垛机直接取样时,必须按下紧停开关,戴好手套,根据板材重量安排合适人数,不得蛮干,搬运时注意来往叉车,注意脚下杂物,放置时相互提醒,防止压伤或砸伤手脚。 3 切割板材时,要严格遵守《往复锯板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任何时候严禁将手伸入锯片运行轨道。 4 切割时有两人操作时务必做好沟通,确保两边人同时远离往复锯时,方可按下启动开关。 5 取样结束后,往复锯清理工作必须断电后才可进行。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取样、制样操作规程

QJ/TY 4.013-2008 取样、制样操作规程 1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选钛厂原矿、生产过程产品与成品的取样、制样操作等内容。 1.2本规程适用于选钛厂质检科。 2取样 2.1原矿生产过程产品 根据生产需要,目前,原矿与生产过程产品的取样点有:粗选原矿、浮选原矿、电选尾矿、综合中矿、老微矿浮选精矿、老微矿浮选尾矿、重选尾矿、前八原矿、前八浮选精矿、前八浮选尾矿、前八脉精、前八脉尾、微细粒原矿、后八浮选精矿、后八浮选尾矿、强磁精矿、强磁尾矿、摇精、摇选总尾、综合螺旋精矿、重选原矿、硫钴精矿、硫钴尾矿、硫钴原矿等。 2.1.1样品性质:水样 2.1.2取样工具:取样勺 2.1.3取样方法:用取样勺插入矿流液面下全流程横式截取,取出后迅速倒入样桶中,连续多次,使 样品样量为500g左右。 2.2粗钛精矿 2.2.1样品性质:湿矿 2.2.2 取样工具:自动取样机(或取样铲) 2.2.3取样方法:打开自动取样机的门,将所取的全部样品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样量约为250g,装入取样桶,余下部分送回输矿皮带上。若自动取样机发生故障,则在输矿皮带上用取样铲分左、中、右3点布点5个以上取样,取样时间不得少于3min,每铲样量为15~20g,总样量约250g。 2.3 电选给矿、干燥、新干燥 2.3.1样品性质:湿矿 2.3.2 取样工具:取样铲 2.3.3取样方法:用取样铲在给矿圆盘上布点取样,每台圆盘给矿机上布点5~7个,每点样量约30g,综合使样量在250g左右。 2.4 湿矿输出、硫钴精矿输出: 2.4.1 样品性质:湿矿 2.4.2 取样工具:取样铲 2.4.3 取样方法:用取样铲在装载机料斗上布点取样,每斗上分左中右布点3个,每取样铲样量在50g左右,每批为一个样。 2.5电选精矿、新电选精矿 2.5.1 样品性质:干矿 2.5.2 取样工具:自动取样机 2.5.3 取样方法:(1)首先检查自动取样机是否工作正常;(2)打开矿箱,将接矿的样桶取出,放入空样桶,锁好接矿箱。 2.6 新电选尾矿: 2.6.1样品性质:干矿 2.6.2取样工具:取样铲 1

物料取样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物料取样制度,规范物料取样过程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购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半成品)、待包装成品、成品及退货产品取样。 3、责任 质保科、化验室、仓库保管员、生产车间质监员、取样人员 4、规程 4、1取样操作的管理规定 4、1、1 取样就是按照一定方案从总体物料中采集能代表总体物料的样品,通过检验样品而对总体物料的质量做出评价与判断。因此采集的样品必须能够代表总体物料的所有物料。 4、1、2取样操作的一般原则 取样件数由请验样品的总数决定。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就是均匀的,且来源可靠,应按批取样。 若总件数为n,则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按n+1件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n/2+1件随机取样。如遇有小数时,则进为整数。 4、1、3一般原辅料的取样 若一次接收的同一批号原辅料就是均匀的,则可从此批原辅料的任一部分进行取样。若原辅料不具有物理均匀性,则需要使用特殊的取样方法取出有代表性

的样品。可以根据原辅料的性质,采用经过验证的措施,在取样前,恢复原辅料的均匀性。 4、1、4无菌物料的取样 无菌物料的取样应充分考虑取样对于物料的影响,取样过程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的要求进行,取样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培训,取样件数可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附录无菌检查法中批出厂产品最少检验数量的要求计算。 在对供应商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可要求供应商在分装时每件留取适当数量的样品置于与物料包装材质相同的小容器中,标识清楚,并置于同一外包装中,方便物料接收方进行定性鉴别,以减少取样对物料污染的风险。 4、1、5工艺用水取样操作应与正常生产操作一致,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检验,以防止质量发生变化。 4、1、6印刷包装材料的取样 为避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时存在混淆的风险,每次只能对一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所取印刷包装材料的样品不能再放回原包装中。样品必须有足够的保护措施与标识,以防混淆或破损。 应考虑到一次接收的内包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不均匀性,因此,至少要采用随机取样方法,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取样件数可参考GB/T 2828、1 (ISO2859-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的要求计算取样。 4、1、7中间产品的取样应能够及时准确反应生产情况,在线取样时应充分考虑工艺与设备对样品的影响,选择相应的生产时段与取样位置进行取样操作;非在线取样,取样件数可按照本附录第二十条的要求进行计算取样。 4、1、8成品的取样应考虑生产过程中的偏差与风险。 4、1、9 取样量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检验用量的3倍(不包括微生物限度检查、澄明度与热原检查所需的样品量)。原辅料取样量为4倍全检量,2倍作为检验用量,另2倍作为留样用量;包装材料取样量按检验操作规程的要求确定;中间品

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审批稿

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 规程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取样前准备工作 4.1.1 QA 根据车间请验单上的内容,计算好抽样件(桶)数: n ≤3时,每件均抽样;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 2 n +1件; 抽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 4.1.2 根据物料特征,准备好取样工具,采样器和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纸、笔、取样证、样品盒等)。 取样器: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子、不锈钢镊子等。 液体——玻璃采样管,玻璃抽提。 盛装器:固体——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塞玻璃瓶、洁净锁口塑料瓶等。 液体——无毒锁口塑料瓶,具塞玻璃瓶等。 用于微生物检查的样品所用的工具、盛器应经灭菌处理。 取样地点 ..1 取样人员应按人员进入洁净区SOP 进入车间; 4.2.2 用具按物料进入SOP 进入车间; 4.2.3 取样地点车间中间站或生产操作现场。 取样方法 4.3.1 口服固体制剂中间产品取样一般在中间站待验区取样。计算好取样件(桶)数后,用洁净探子或勺子在需取样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一般不少于3个点),将所取样品总混均匀,取出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3倍数量样品置洁净无毒塑料袋或锁口塑料瓶中,密封或锁口备用; 4.3.2 对流水线作业(如冻干粉针剂、粉针剂)且车间无中间站的中间产品取样应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开始取样,取样时应随机取样,取样范围广,取样量应为足够供检验的数量,置取样盛器中密封或根据产品特点而定,备用; 4.3.3 对配料工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是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进行。固体样品取样方法同,液体样品取样方法则按下法进行:摇匀后用洁净的玻璃管从所需取样包件或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001 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SOP-QC-11-001-1.0

广西万德药业有限公司 Guangxi Wonder Pharmaceutical Co., Ltd. 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码SOP-QC-11-001-1.0□新订□修订 编订人审核人批准人 编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颁发日期生效日期 发送部门质量管理部、质量控制 一、目的:建立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做到规范取样。 二、范围:适用原辅料取样操作。 三、职责:质量管理部取样员、仓库保管员。 四、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版)。 五、内容: 1、经授权的取样人:原辅料取样员。 1.1 器具 1.1.1 取样工具 1.1.1.1 固体样品取样,应用约40cm长,锥槽深约1cm的不锈钢三角槽型取样器或不锈钢勺、不锈钢铲等。 1.1.1.2 液体样品用玻璃采样管取样。 1.1.1.3 不同的品种、规格的原料不能用同一取样器取样。 1.1.2 样品存放容器类型及状态 1.1. 2.1 有特殊要求存放条件的物料。 (1)氯化亚铜:用自封式聚乙烯取样袋,双层密封(取样袋不重复使用)或干净的具塞玻璃瓶,外加一黑色袋子遮光保存。 (2)格氏试剂:干净的具塞玻璃瓶,外加一黑色袋子遮光保存。 (3)过氧乙酸:干净的具塞玻璃瓶冰浴,低温保存。 (4)D404:干净的具塞玻璃瓶水浴,易燃物品,防止与水接触。 (5)GL-S-01:用自封式聚乙烯取样袋,双层密封,样品用变色硅胶保护。取样件数量不宜过多。 (6)氢氟酸:干净的有盖聚乙烯瓶,严格佩戴防毒面具。 (7)三氯甲烷:干净的具塞玻璃瓶,外加一黑色袋子遮光保存。 1.1.3.2 无特殊要求存放条件的物料。 固体:用自封式聚乙烯取样袋,双层密封,或干净的具塞玻璃瓶。 液体:干净的具塞玻璃瓶。 1.2 取样方法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 1.取样前要了解所取样品的组成成分、物理化学特性和取样点的结构状态;主要包括:所取样品是液体、固体还是气体;取样点的结构是阀门还是开口空间;取样组分是否有毒和可燃;介质的温度和压力等情况。 2.根据取样对象和取样点的情况确定取样方法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取样容器、工具,防护用品。 3.熟悉了解取样点及周围的情况,应根据取样点的危险程度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4.上下楼梯时要慢,要手扶栏杆上下,并注意楼梯异物,以防摔伤。 5.取样时要注意避开运转设备,以防意外。 6.检修期间取样时,经过现场要注意高空坠物和吊装作业,应尽量绕道通过,不要在现场停留,并注意交接清楚。 7.在煤场取样时应与汽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汽车正在卸煤时取样!在皮带等传送设备上取样时要将长头发盘起来,放入安全帽内,工作服应系好衣扣,防止头发和衣服被卷入运行的设备之中。 8.进厂化工原料取样时要两个人取样,其中一人负责监护,取样时要带上橡胶手套,防护眼镜或者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要防止酸碱和有机化学品造成的灼伤和中毒。 9.工艺介质取样时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打开取样阀时要小心,应尽量站在上风口和取样阀侧面,身体侧对取样阀,不要将面部对着取样点,身体不能靠着高温设备,特别是使用

工字型扳手时不能用力过大,每次只能旋转阀门1/4圈;夏季不能穿短袖衣服上现场取样;取样阀前的根部阀,归工艺负责,分析人员不能操作。 2)高温介质的取样,如锅炉水,取样前要先开冷却水,将样品温度调到合适程度,防止高温灼伤;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橡胶手套,防护眼镜等。 3)取液氮、液氧、液氨等低温介质样品时,要戴上保温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以防止冻伤。 4)取工艺气体时如有冷凝液,应先打开冷凝液排放阀,将冷凝液排除,再打开取样阀取样;取有毒气体样品时,先打开旁通阀置换,严禁将气体排入大气中,以防中毒;取样时要佩戴好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罩等。5)取工艺液体样品时应防止高温灼伤、中毒和阀门堵塞;如发现严重堵塞,应请工艺人员先处理好再取样;置换的废液要倒入专门的废液桶内集中处理,严禁将置换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排掉,造成环境污染;取样时要佩戴好劳保手套,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等防护用品。 6)要熟悉现场淋洗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一旦受到伤害,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处理。 10、取污水处样时,要系好安全帽帽带,放置好手机等个人随身用品,防止防护用品和个人随身用品跌落池子中;污水中有各种有毒气体存在,容易造成人员窒息,取样时应戴好随身防护用品,与池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雨天和冬季取样要防止滑倒,最好佩戴安全绳取样。

半成品、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制定半成品、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使其能充分地代表本批半成品或 成品的质量。 2.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半成品及最终成品。 3.职责:仓库保管员、QA监督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半成品取样: 4.1.1取样前准备:QA监督员在收到各工段成品递交申请后,做好取样准备,如固体取样用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铲;液体取样用玻璃采样管、玻璃油提等;样品盛装容器如具封口装置、无毒塑料袋、具盖玻璃瓶等及取样证。 4.1.2取样: QA监督员前往指定地点取样: ①核对状态标记,应为黄色待验区。 ②核对半成品递交申请单上的内容与实物标记是否相符,内容为:品名、规格、生产工序、标记清楚完整。

③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样,待原因查清楚,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抽样。 4.1.3取样原则:在每个包装件中分别取样。 4.1.4取样方法:在每个包装件的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放在样品盛装容器内封口,混合均匀,并贴上标记,注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工序、编上号码。 4.1.5取样结束:圭寸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加贴圭寸口标记(圭寸口人签章),取样证,填写取样记录,初检情况。 4.1.6清洁取样现场。 4.1.7取样器具的清洁见取样器具清洁规程SOP-QA-XXX-01 4.2成品取样: 4.2.1取样前的准备: ①质量监督室主任收到生产车间的成品检验申请单后,在依据取样操作规程备注栏填写成品取样的名称、编码,在相应位置填上控制号(取样日期x顺序号),再将检验申请单和取样记录,取样证交给取样员。 ②取样员收到上述文件后,准备好剪刀,样品盛装容器(如洁具封口塑料袋)前往指定地点取样。 4.2.2取样: 取样员到达指定地点后: ①核对状态标记,应为黄色待验区。 ②核对检验申请单上的内容与实物相符。 ③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取样品,待原因查清后,经质量部部长批准后才可抽样。

004原药材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原药材取样标准工作程序。 2.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3. 范围:原药材。 4. 职责人:仓库保管员,质管部取样员。 5. 内容: 5.1 取样前准备 5.2 取样原则: 5.3.1 取样员收到仓库保管员的请验单后,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量。 5.3.2取样件数按照批件取样。贵重药材,逐件取样;n<5,逐件取样;n<100,取样5件; 100<n<1000,按5%取样;n>1000,超过部分按1%取样。n为药材总包件数。 5.3.3 包件少的取样量一般药材取一次全检量的3~5倍,(包件多的,每一包的取样量按以下规定,一般药材100~500g,粉末药材25g,贵重药材5~10g)贵重药材取2~3倍。 5.4 取样器具的准备 5.4.1 准备洁净的取样器、样品盛装容器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纸、笔、取样证等)。 5.4.2 取样器:固体,不锈钢探子、勺、铲、镊子、铗子等;液体样品,用玻璃采样管、

玻璃油提。 5.4.3样品盛装容器:固体,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盖玻璃瓶;液体,具盖玻璃瓶、塑料瓶。 5.5 取样前初检 5.5.1 核对采购单位,应与批准定点采购单位一致。 5.5.2 核对状态标记,应为黄色待验区。 5.5.3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相符,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 5.5.4 核对外包装完整性,应无破损,无污染,密闭、无启动痕迹。 5.5.5外包装如有破损,受潮或不是原包装的,应向请验单位询问清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另行放置检查和处理。 检查饮片及净药材包装情况,应有生产厂检验印记、应为双层包装、外包装要注明生产厂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出厂日期。 5.6 取样方法 5.6.1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数。 5.6.2取样时按待取样品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5.6.3 粉未状或1cm以下的固体药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不得少于3个取样点),样品放在容器内,封口。 5.6.4 体积大的固体药材,用镊子、铗子或铲子在包件不同部位抽取样品,放在容器内,

原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原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原材料取样工作,统一原材料的取样方法、取样数量,及检测标准,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水泥 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要求。 1、取样频率:按每200t~400t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为一取样单位(不足200t也作为一取样单位)。 2、取样方法: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器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净、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取样数量:水泥至少12×2Kg。 4、样品保存:将所取的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密封保存并留标识:水泥品种、批号、进场日期、生产厂家、样品编号等 5、试验操作,水泥样品取样后,需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50%的环境下,放置1天后,方可开展水泥的检测。 5.1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按《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01进行检验。 5.2比表面积按《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式法》GB/T8074-2008进行检验。 5.3强度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进行 检验。 5.4细度按《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1345-2005进行检验。 水泥技术指标 二、粉煤灰 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标准要求。

1、取样频率:同厂家、同品种的粉煤灰以连续供应的200t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计)。 2、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3、取样数量:粉煤灰至少3Kg。 4、样品保存:将所取的粉煤灰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密封保存并留标识:粉煤灰品种、批号、进场日期、生产厂家、样品编号等 5、试验操作 5.1细度、需水量比、含水量、烧失量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进行检验。 5.2三氧化硫含量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176-2008进行检验。 粉煤灰技术指标 三、细骨料 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DL/T5144-2001及NSBD8-2010标准要求 1、取样频率:按同规格、同料源的生产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检验 批。 2、取样方法:从料堆上随机抽取。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时先将表层铲除,然后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抽取试样,取得大致相等的15份组成一组试样。 3、取样数量:至少50 Kg。 4、样品保存: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并留标识:进场日期、生产厂家、样品编号等 5、试验操作 5.1颗粒级配、石粉含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坚固性、吸水率、表观密度、有机质含量、含水率、堆积密度、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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