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实验计划

建筑工程材料实验计划
建筑工程材料实验计划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2、工程建筑设计概况

3、工程结构设计概况

结构设计概况一览表

4、工程建筑装饰概况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缩印本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施工现场实验技术管理手册》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2003)

《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准1》(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企业技术标准)

三、一般规定

1、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合格证。进场时做好进货检验,会同业主、监理公司、供应商等有关人员进行设备开箱检验、材料抽检等工作,对有二次检验要求的材料按要求取样送有资质的试验部门进行试验,对不合格品予以退场,保证现场使用的材料都是合格品。在施工过程中形成,须经过试验才能确定施工质量的如混凝土、钢筋接头等也应按试验要求取样送检,并按规定比例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部门检验。对于甲方供应的材料在使用时要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2、进货的检验和试验由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协调进行;现场实施见证取样制度,对需二次检验的物资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共同在现场取样,样品存放于专用的密封见证取样箱内,共同送至有资质等级的实验单位进行检验。见证取样样品占该工程所需检验样品数量的30%,见证取样人必须具备见证取样的资格证书。

四、具体要求

1、本工程见证取(送)样范围

钢筋方面取样:

(1)本工程所用钢筋强度等级有HPB235、HRB335、HRB400三种级别;

(2)钢筋直径范围从Φ6~Φ28,品种较多;

(3)连接方式有闪光对焊、竖向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三种连接方法;

混凝土及相关原材取样:

(4)水泥品种为为P.O;

(5)强度等级有32.5、42.5两种;

(6)碎石粒径有5~10㎜、5~25、5~31.5㎜等粒径;

(7)所使用砂为中砂;

(8)砼分抗渗和非抗渗两种,其中±0.00以下为S8抗渗砼,其余为非抗渗砼;

(9)砼标号有C15、C25、C30、C35、 C40、C45、C50等强度等级。

其它材料取样:

(1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为M5混合砂浆、M5水泥砂浆、M7.5水泥砂浆;

(11)砌体有MU10空心烧结砖及A3.5加气混凝土块等;

(12)止水钢板 PM弹性防水材料、橡胶膨胀滞水条、聚氨酯等;

(13)其它。

2、见证取(送)样的管理

(1)无见证取样的试件无效;

(2)无见证人员伴送的试件的检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3)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检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4)取样和见证人员要建立工作台帐,因为通过工作台帐能对各自工作进行日常清理,工作台帐还可以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便于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3、常用建材取样数量及重量(见下表):

4、常用建材的取样方法及质量检验:

混凝土

(1)商品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除应在商品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J14902-94)规定取样:1)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得少与1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量大于1000 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200 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 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1次,当一个工作班不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也不得少于1次。

(2)现场搅拌混凝土

1). 用于同一分项工程的同标号混凝土取样标准应符合“建筑工程混凝土试样”的规定,同一分项工程每个台班小于100 m3 取一组。

2)分部分项工程的取样应符合相关试验规定。

3)施工单位取样员和监理单位见证员共同在现场取样,并做好取样记录。

4)同一分项工程每台班同时做混凝土塌落度实验。

(3)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 m3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混凝土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 m3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

3)如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另一组(6块)在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d。

(4)结果制定及处理:

混凝土质量检验与判定的依据是《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稠度:用坍落度表示,坍落度要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2、强度:用统计和非统计方法评定;

(5)处理程序: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

1)对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签定并及时处理;

2)对混凝土试块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3)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短暂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钢材机械性能

(一)原材料

(1)钢筋

1)取样规则;

A、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

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钢筋组成;

B、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炉

号,同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

2)取样数量:

A、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用《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B、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C、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3)取样方法: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切取。

(二)钢筋焊接件:

(1)闪光对焊:在同一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每组6个试件(其中3个拉伸,3个弯曲),试件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弯折角不得大于4度,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 mm。

(2)电渣压力焊: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类型(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型式)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每组3个试件。

(三)机械连接件

(1)工程中应用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2)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2)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3)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2.3.1的规定;对于I级接头,试件抗拉强度≥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0.95倍;对于II级接头,应>0.90倍。

接头的抗拉强度

(3)场检验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单向拉伸试验。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设计图纸中另行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

(4)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5)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本细则表2.3.1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6)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1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以扩大1倍。

(7)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合格标准以及螺纹接头所必需的最小拧紧力矩值由各类型接头的技术规程确定。

(8)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9)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

水泥

(1)水泥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试样须在同等级、同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3)水泥进场如超过三个月,须做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标号、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砂、石

(1)砂、石的检验批量以400M3为一个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论;

(2)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的检验;

(3)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砂8等份组成一组样品,石子15等份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检,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建筑砂浆

(1)试验用建筑砂浆拌合物,应根据不同要求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机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处;

(2)每一楼层或每250 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应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砂浆立方体(70.7㎜立方体)抗压试块一组6块,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行制作试块。

(3)在做好的砂浆试块面上,必须写好制作日期、强度等级、部位、砂浆种类

后,旁站监理签名。

(4)做好的砂浆试块应在标养条件下养护,当工地现场无“标养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或及早将试块带模送往试验室“标养”。

墙体材料

(1)烧结普通砖:

检验批按3.5~15万块为一批,但不得超过一条生产线的日产量,补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用随即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5块备用)。

(2)砼加气块:

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亦按一批。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砌块,制作3组试件进行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制作3组试件进行干体积试验。

塑钢门窗

(1)检测项目:气密性、抗风压性、渗透性。

(2)取样方式:多层每检验批抽查5%且不少于3樘;小高层及高层每检验批不少于10%且不少于6樘。

防水材料

(一)防水卷材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防水卷材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并注明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名称。

(2)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3)将抽验的卷材进行规格和外观质量检验。

(4)在外观质量达到合格的卷材中,每卷裁取在距端部30㎜处取1m长的卷材封扎,送检物理性能测定。

(5)胶结材料是防水卷材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材料,因此必须和卷材一并抽检。抽样方法按卷材配比取样。同一批出厂、同一规格的沥青以20吨为一个抽样单位,不足20吨按一个取样单位,从每个取样单位的不同部位取五处洁净试样,每处所取数量大致相等,共1㎏左右,作为平均试样。(二)防水涂料

(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吨者按一批进行抽检,取2㎏样品密封编号后送至有关部门检测。

(2)双组份聚氨酯中甲组份5吨一批,不足5吨也按一批计;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封样编号后送至有关部门检验。

(三)密封材料

(1)凡进入现场的防水材料应有该国国家标准、出厂标准、技术指标、产品说明书,以及我国有关部门的复检报告。

(2)现场的抽检人员应分别按照上述对卷材、涂料、密封膏等规定方法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现场抽查抽检、必检项目应按我国国家标准或有关其它标准。在无标准参照的情况下,可按该国国家标准或其它标准执行。

其他材料:

(1)彩色釉面陶瓷墙地砖:

1)以同一生产厂的产品每500㎡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也按一批计。2)按GB3810规定随机抽取。吸水率5个试件,耐急冷急热10个试件,抗冻、耐磨5个试件,弯曲10个试件。

(2)外墙饰面砖:

每300㎡同类墙体取一组试样,每组3个试件,每楼层不得小于一组,不足300㎡同类墙体,每两楼层取一组试样,每组3个试件。(3)回填土:

1)分层取样检验,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

2)基坑每50~100㎡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

注:当用环刀取样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2/3的深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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