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计量管理职责 (3)

第三章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 (6)

第一章总则

1.1计量管理工作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与生产管理、能源管理和经营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规范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工作,达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经营管理、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条例适用于杭氧气体中心所辖气体公司生产过程的工艺检测与控制、质量检验与控制、能源及物料结算计量、经营管理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及流转等专业工作,使计量检测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3术语定义

1.3.1计量检测设备:指所有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进行计量所必需的资料。

1.3.2强制检定: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的一种检定。除此以外的实行非强制检定。

1.3.3工艺检测类计量检测设备:指生产单位用于工艺过程检测与控制

的在线计量检测设备,含PLC/DCS模块和系统,包括常规仪表和特殊仪表。特殊仪表是指少数检测对象特殊、造价昂贵、构造精密、技术复杂、校准困难的仪器仪表。

1.3.4结算类计量检测设备:指用于物料或能源结算的计量检测设备,包括衡器、流量计和电能表。根据结算的层级由高至低分为三种:对外结算、厂际结算、成本核算。同时具备二种及以上用途的,管理级别就高不就低。

1.3.5化验计量检测设备:特指化检验室用于对产品质量进行测量、检验的计量检测设备(不含采制样和送样设备)。

1.3.6检定/校准/确认:检定是为评定计量检测设备的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检定一词作为计量工作的专用术语,意即具有法制性。校准一般仅针对计量检测设备的示值,依据的是本公司的校准方法。计量确认一般包括首先是校准,必要的调整或修理,随后的再校准,以及必要的封缄和标识。

第二章计量管理职责

2.1气体公司设备部是计量检测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统一管理计量检测设备工作,并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2设备部的职责

2.2.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令、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本公司的计量仪表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2.2负责计量仪表、器具的检定(校准)及管理工作,对各单位计量检定(校准)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2.2.3负责公司内部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正常运行。

2.2.4统一管理全公司计量标准器具,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工作,建立计量检测设备总台帐。

2.2.5审核计量检测设备的购置计划,组织办理入库验收、转移、报废、封存等手续。

2.2.6参与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计量检测设备的配备方案的审查、监督。

2.2.7归口管理计量技术资料、档案。

2.2.8负责进出厂物资计量的司磅工作及上述衡器的点检和日常维护工作,并负责上述衡器备件、材料计划的申报。

2.2.9负责对公司内各单位进行计量仪表技术支持工作。

2.3生产单位的职责

2.3.1生产单位应有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的计量工作,应设专职计量管理员(仪表工),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

2.3.2计量管理员(仪表工)应接受设备工程部的业务指导,建立本单位的计量检测设备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2.3.3负责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备件计划的上报、内在质量的验收、计量检测设备备件质量的跟踪与反馈。

2.3.4根据本单位生产工艺及经营管理的要求,负责本单位的计量检测设备的配置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3.5负责本公司所辖计量检测设备的点检工作。

2.3.6随时掌握本单位计量检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计量检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委托设备管理部仪表工程师进行检定(校准),保证计量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计量。

2.3.7根据计划配合设备部完成计量检测设备的检修、送检、抽检和检定(校准)工作。

2.3.8督导本单位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计量检测设备,负责组织本单位计量检测设备维护、操作人员的计量业务培训工作。

2.4仪表工程师的职责

2.4.1负责公司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检修和日常标定、校准工作。2.4.2负责公司新上及技改项目计量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上述设备的维修指导工作。

第三章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

3.1本公司的计量检测设备,按A、B、C分类进行管理。A、B、C类的分类办法为:

3.1.1A类计量检测设备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和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检测设备。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验的计量检测设备。

●用于校准或统一量值用的标准物质。

3.1.2B类计量检测设备

●用于公司厂际间能源、物质结算用计量检测设备。

●用于生产工艺测量与控制或生产设备监控的计量检测设备。

3.1.3C类计量检测设备

●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指示类计量检测设备。

●一般用途的计量检测设备。

3.2A、B、C类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办法

3.2.1A类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设备部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送上级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凡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检测设备而公司又未开展此项业务的由各使用单位报请设备部安排,设备部负责统一联系上级计量检定机构临

检或外送检;公司已开展的由使用单位按检定周期、检定计划送设备工程部安排检定。

●所有列入A类的计量检测设备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周检率达到100%。

●所有列入A类的计量检测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建立统一的计量检测设备台帐并报设备部建立相应台帐,使用单位必须保证计量检测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计量检测设备状态标识的保持。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定规程,没有检定规程的由设备部组织参考国家有关规程自行制定校准方法。

3.2.2B类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列入B类管理范围的计量检测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建立统一的计量检测设备台帐并报设备部建立相应台帐。

●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核算用计量检测设备、质量检验用计量检测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拆装不便的计量检测设备,可以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和可靠性数据资料,按该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必须严格监督校验。

●没有检定规程的计量检测设备,按A类计量检测设备办理。

3.2.3C类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建设管理,严格遵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执行有关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促进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工程计量,就是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环境要求的工作量。 第三条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已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确认及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依据是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及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计量是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利用计量手段强化承包人的合同意识,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状态,在合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加快计量工作的进程,缩短支付周期,为承包人资金的正常流动创造条件,以利于保证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第五条工程计量除了包括数量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计量,承包人将得不到付款,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计量与支付也是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是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即经三方(承包人、监理、总监办)签字确认的《工程0#设计复核台账》,该项工作必须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四个月内完成。如果未按时提供,则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和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工程量(即变更台帐),按实计量,严禁超计。 第二章工程计量的依据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八条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按设计复核台帐(如无设计复核台帐时则按工程量清单)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数量,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数量,计量尺寸以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为准。 第九条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条款。 第十条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批准的工程索赔费用审批表。 第十二条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三章工程计量的原则 第十三条计量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是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 第十四条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第十五条计量工程量以图纸尺寸工程量为准,施工中必然发生的“合理超量”应包括在净量的单价内,如路基填方的超宽填筑等,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水泥厂化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分析天平 1称量前应首先检查天平位置是否水平,各部件是否正常,然后校正零点或进行必要调整。 2. 被称量物质质量绝不可超过天平所规定的负荷限度。扭动天平升降枢时,必须缓慢小心,防止天平大幅度摆动损伤刀口。 3. —定要使天平处于静止状态时,才能放上或取下被称物和砝码。在天平各门关闭后,方可放下升降枢,观察读数。 4. 被称物质的温度应与天平室的室温相平衡后,方可进行称量。吸湿性、挥发性或腐蚀性的物质,一定要放在容器内,将盖盖紧后再 称量。 5. 砝码只允许用天平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拿取,砝码用过后应放回砝码盒内原来的位置上。 6. 在进行同一项的分析过程中,只允许使用同一台天平和砝码。 7. 天平内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更换干燥剂,用软毛刷拭去各部件的尘埃,并要定期进行校验,以保持其精度。 8分析天平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二)银、镍器皿

1银器皿 (1) 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以不超过 750C为宜。 (2) 刚从高温炉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3) 应用过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熔融,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4) 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熔融 (5) 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2.镍坩埚 镍坩埚中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熔融,不 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C, 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2006-8-24 11:28 回复 质量道师 2位粉丝

(三) 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0633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Model of testing and measuring equipm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7.3质量验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8、编号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B:灌装间C:化验室D:仓库E:物料检验F:包装间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

2、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管理,使计量支付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准确、规范、及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程序应符合项目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的签署应齐全。 第三条进行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应由项目质检部经验收后,质量达到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第四条计量支付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已经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如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承包人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承包人拒绝按要求返工或修复的,业主有权扣回该项目已支付的款额,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条计量支付每次计量金额在扣除质保金、开工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后应不小于合同约定的最低支付额。 第二章工程计量支付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原则 一、工程计量是按照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现场测量与统计,确定其工程数量的过程。计量过程应严格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 二、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有: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补遗书及

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规范等。 第七条工程的计量支付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支付。 第八条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进行计量支付。计量支付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或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是进行计量的前提和基础。 第九条工程应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凡是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计量支付。 第十条计量支付金额达到核查后清单加变更台帐金额的一定比例时,停止支付(具体比例按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待该项目决(结)算并经审计完成后再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章工程计量支付的依据 第十一条工程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或核查后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及其它有效附件。 第十四条工程索赔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经项目部验收文件、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及计量支付审批报表等。 第四章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2)

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使计量与支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减少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计量与支付“准确、规范、及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采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计量与支付管理。计量用表在青海省内干线公路《公路工程管理用表范本》内容基础上定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四条由建管局对本项目统一招标的合同标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另行下文。 第二章计量与支付 第五条工程计量的范围和方法必须符合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文件、项目专用本(技术规范篇)及本办法,若以上文件均未明确,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及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计量范围: 1.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工程费用;

3.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支付的变更项目; 4.任何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附加计量请求均被拒绝。 第七条计量依据: 1.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以及具有同等效力的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签认的其他补充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已批复的设计变更文件; 4.总监办签认的工序验收文件、计量联测记录资料及工程质量合格等证明资料; 5.计量工程相应的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已提交项目公司存档;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八条计量标准: 1.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无论有什么一般习惯和当地习惯,工程计量均应以净值为准。 2.工程子目计量计算结果精度要求是: (1)计量金额取整数,以人民币元计; (2)面积准确到m2(路面准确到m2小数点后一位); (3)体积准确到m3小数点后两位(土石方准确到m3); (4)质量准确到kg;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监测设备的管理,保障卫生执法工作的工作顺利开展,在卫生监督执法各项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检测仪器设备按规定程序,建立管理档案,做到账目相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仪器设备校准、使用维修和检修等工作。 二、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按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购置。制定采购计划,编造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后,在进行采购。 三、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办理资产入库登记手续。仪器设备需手续、相关资料齐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交档案室妥善保存。仪器设备原则上由供货商提供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四、检测仪器设备实行使用交接登记制度,领取、归还仪器设备时应在《仪器领取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五、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应当做好设备使用的日常保养工作。仪器充电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注意安全。归还仪器前应当将电池取下存放,避免损坏仪器。 六、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须加强学习,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人员

必须爱护仪器设备,轻拿轻放,切忌野蛮操作。检测需用试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存放条件进行存放,防止试剂失效。 七、对于检测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当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便于安排维修处理,确保仪器性能良好,运转正常,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解仪器设备和擅自送修仪器设备。 八、检测仪器设备如使用不当,发生人为损坏、遗失、差错事故等应当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九、为了保证检测仪器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每年应进行一次财产清查,以保证账物相符。 十、外单位借用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领导同意批准,凭借条借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检测仪器设备不得私用。 十二、检测仪器设备原则上以使用年限或经认定无法维修后可以报废,报废的仪器设备由所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范文

机械设备计量器具 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第五章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YNH-EMPD-RG-A4-C5 编制:审核:批准:

一、机械设备 1、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入场时须向项目部报送一份清单,设备退场时应提交退场清单,清单均须注明进退场原因及时间。 2、进场施工机械和设备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机械设备的监理报验工作由项目部统一报验(施工单位提供具体资料)。 3、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由施工单位负责,每月21日向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报告机械设备运转状况。 4、设备在现场运转期间,必须专业人员操作,设备操作处须挂有《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5、各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机具,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表格,整理好各项资料,所涉及的资料有: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机械设备进出场台帐》(附表1)、《周转工具借用台帐》、《个人工具借用台帐》。每月21号向设材部递交一份更新后的资料。 二、计量器具管理 1、各施工单位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管理,根据工程类别和工程量的大小,科学合理配备计量器具的种类和数量。 2、未经效验的计量器具,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3、整理各种资料、完善各项台帐、表格,涉及有:《盒尺对比记录表》(附表2)(计量检测设备附检验报告、合格证、效验报告及效验合格证)、《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附表3)、《计量器具登记表》(附表4),每月21号向设材部递交一份更新后的资料。 - 1 - 2020年4月19日

附机械、设备计量器具中所涉及到的各项统一表格 4、计量器具登记台帐(附表5); 附表3 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表 项目名称: - 2 - 2020年4月19日

工程分包计量管理办法

省永蓝高速公路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永蓝高速公路工程联合施工指挥部 编制日期: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前言 根据指挥部2009年6月5日会议精神,经营部参考前期计量规定和相关合同文件起草了《永蓝高速公路计量管理实施办法》,但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本办法不可能囊括所有的施工项目,特别是在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方面未作详细的规定,有待在今后的进一步完善,希望在今后的实施中,项目部和施工队相关操作人员多提宝贵意见,以期进一步完善和修正本办法,同时希望本办法的出台,能进一步规部计量和变更,使今后的计量和变更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计量管理工作步入规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轨道上来,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编者注

目录 一、总则 (1) 二、计量管理办法 (2) 1、路基土石方工程 (2) 2、隧道工程 (3) 3、桥梁涵洞及其他零星劳务分包工程 (8) 三、计量程序 (15) 1、土石方部承包计量管理工程程序 (15)

2、隧道部承包计量管理工程程序 (16) 3、桥梁涵洞、其他零星工程劳务分包计量管理工程程序 (17) 四、变更管理办法 (19) 1、变更设计一般规定 (19) 2、变更设计原则 (19) 3、变更设计条件 (19) 4、土石方工程变更规定 (20) 5、隧道工程变更规定 (20) 6、桥梁涵洞及其他零星劳务分包工程变更规定 (20) 7、变更资料要求 (20) 8、单价申报的相关规定 (21) 9、变更表格和台帐 (21) 五、甲供材料管理 (22) 1、路基土石方工程 (22) 2、隧道工程 (22) 3、桥梁涵洞及其他零星劳务分包工程 (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检测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检测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验收 1.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技术人员及化验室相关人员一起开箱验收,必要时可通知供货商参加。 1.2根据合同规定,由技术人员组织供货商或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后,由技术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安排使用前的检定/校准,合格后技术人员列入仪器设备台帐。 2.仪器设备的使用 2.1所有设备由计量检验处负责统一编号并粘贴在设备醒目处,作为唯一性标识。 2.2对容易引起误差操作或对测量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操作过程,应由检测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编写详细的操作规程,经主任批准后实施。 2.3 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方能操作; 2.4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发现异常现象时,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检测部负责人处理,再进行原因分析,直到消除异常。 2.5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包括通风、采光、照明、温度、湿度,设备管道、电器线路布局要合理,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并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 2.6凡对可以直接打印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使用记录应记载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的年、月、日、开关机时间(24

小时制)、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仪器使用记录整洁完好详细。 3.设备的维护保养职责 3.1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安排仪器的维护保养,对化验室的仪器设备的存放、保管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备使用人要做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2每年年初建立详细的年度核查计划,按时进行核查和校准。本单位有校准资格的,可在本单位校准;须要国家法定部门校准的,要在到期前及时送检或申请现场校准。 3.3仪器发生故障后,本车间可以维修的进行维修,无法维修的,由技术人员负责与生产商或代理商联系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3.4修复后的设备必须经过校准/检定或功能检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再投入使用。 3.5维修结束当日,由仪器管理员将维修结果填入维修表,随即将维修表交档案室。 3.6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申请报废。 3.7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由技术人员填写报废单,说明报废理由,经主任审核后,报批报废。 4.仪器设备档案 4.1技术人员负责建立设备仪器的档案,其内容包括: a.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场编号、制造(出厂)日期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b.制造商名称;

计量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计量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JS/QMP.PZ-09-2013 (A版) 编制部门: 编制: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发放编号: 1 目的 为确保检验和检测的正确性,通过对计量器具、检具、检测设备的管理,以达到检验 未来1

和检测数据的正确、可靠,以满足规定要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证实产品质量的所有计量器具、检具、检测设备。 3 引用文件 JS/QMP.SC-01-2013《设备管理制度》 4 职责 4.1 质量部是量具、检具、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4.2 工程部应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确定是否需要检测工装,并负责检测工装的设计和制造。 4.3 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自己所使用的量具、器具、检具、检测工装的管理和维护,以及 对检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5工作程序 5.1 量具、器具、检具、检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测工装的采购、制造 5.1.1使用部门根据检验和测试的要求,负责对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选型;经部门主管批 准后,由计划采购部采购到位,并通知计量管理人员。 5.1.2 检测工装由工程部进行设计制造,或委外设计制造 5.1.3 新购入(制造)或修理后的计量器具、检具、检测设备、检测工装在交付使用前,应 进行检定或校准,凡本公司无条件进行校准的,委托有资质进行检验、试验或校准服务的计量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 5.1.3 所有检测设备、量具、检具、检测工装都应粘贴状态标签,并建立《检测设备及计量 器具台帐》 5.1.4使用部门先到质量部办领用申请,经质量部主管批准后有计量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后发 放给相关使用部门。 5.2 校验周期和记录 未来2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

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己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合同通用条款第55.l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 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计量范围1 )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5)经有关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3、计量原则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4)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5)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4、计量的一般规定(1)工

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2)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同时阅读。)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范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4)计量方法除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 第三章计量方法 第四条:工程计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第五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第六条:计量方法(按

机械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1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1.2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1.2.1检查机械使用单位对于机械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管理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 1.2.2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1.2.3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 1.2.4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机务人员素质情况; 1.2.5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1.2.6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1.2.7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 1.3机械检查的组织实施 1.3.1 每季度综合管理部组织由各机械使用单位参加的机械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解决。 1.3.2 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凡不按规定要求组织机械检查或检查不细,存在问题未解决,发生机械事故的,对有关人员按失职追究责任。 2 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2.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制度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包括年度检查、季度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2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3每季度进行的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2.3.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3.2吊钩有无损伤; 2.3.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3.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3.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3.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3.7轨道的安全状况;道轨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3.8 钢结构、传动机构的检查; 2.3.9 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 大型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情况; 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维修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2.4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2.4.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4.2吊钩有无损伤; 2.4.3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4.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4.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4.6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5每周检查项目 2.5.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2.5.2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交三公局第五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实现工程计量(以下简称“计量”)管理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计量管理的执行力,适应依法治企的需要,确保工程款的及时回收,确保企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项目经营管理部要熟悉合同文件,包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等,技术条款中的计量支付部分。对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项目的计量条件全面掌握。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经营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了解监理程序,业主、监理资料签字的时限;做好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质检资料的编制和报送,及时申报计量。 第五条项目经营管理部要做好工程计量台账、0#台账及产值、计量统计报表,与现场施工形象进度情况做对比,做到应计尽计、应计早计。 第六条对于已完工程未能及时进行计量的情况,要详细分析原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解决。 第七条项目经营管理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计量工作,做好计量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计量资料。项目经营管理部要做好中期计量工作,并及时做好竣工决算计量工作,计量台账要随时与0#台账对比,尽可能做到全部计量。 第三章计量管理各阶段目标任务 第八条开工初期,项目要抓紧时间做好动员预付款的计量支付工作;

审核图纸,做好0#台账,图纸上各项工程量全部列入0#台账“现合同数量”栏,按照计量规则,如某项工程量包含在相关的清单子项中或没有包含在相关子项中都予备注中注明,0#台账于进场后3个月内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并做好中期计量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施工阶段,项目中期计量工作应加大与业主计量批复力度,提高已完工计量比例。 一、要关注已投入工料施工,但未形成计量条件的工序,施工组织上集中力量来完成形成计量条件的工序,使其尽快形成计量条件,及时计量。 二、要关注已形成计量条件,但由于自身原因未上报计量的情况,加大与业主计量,提高已完工计量比例。 三、各项目要责任到人,从开工第三个月起,要求项目产值与计量的差值不能超过12%(有隧道工程项目不能超过15%)。 第十条完工阶段,项目要做好完工阶段的计量管理工作,计量支付台账与0#台账对比,尽量做到完全计量。 第十一条竣工决算阶段,项目要将计量资料归档整理完善,项目必须留存计量资料,并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归档。 第四章计量管理资料的表格填写制度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要定期向公司经营管理部上报:1、工程量清单对照台帐(0#台帐);2、计量台帐;3、产值、计量统计报表。报表填报要求如下: 一、每月28日(含)前,项目经营管理部要将各项产值及其他数据填入表格一并上报公司;同时要将每期计量确认单扫描件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 二、施工产值应当以当月项目工程部统计报表为准;计量产值以上报并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计量支付原则:加快计量支付、加速资金流动,保证计量支付工作规范、及时、有效,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承包人及时上报计量资料(包含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计量资料的核查并修正报送项目办审查,同时负责组织审查计量台账;项目办负责对监理工程师上报计量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合约部;合约部负责全面计量支付审查并编制计量支付证书;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支付情况的核对。 第三条计量支付依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条款、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计量支付操作流程 1.操作原则:本项目采用施工总价包干合同模式实施,合同总价除包括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外,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经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引起工作量增减(保险赔付及董事会决议调整部分除外)。本项目计量支付采取“合同总价包干、清单明细参考、进度总额支付”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 1.1 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供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月内,应结合施工图设计的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有关计量支付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即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支付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列出各分项工程量清单,并填写各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单价和合价。承包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公司审批后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 1.2 如果某些工程细目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后单价远远高于或低于目前市场平均水平,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再与承包人协商后,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各支付细目的单价和合价进行适当平衡。 1.3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要求和本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即以承包人施工图分项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统计计算的基础,考核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比例,按对应比例的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进行计量参考,当清单中某项支付细目达到工程量及合价的90%时即暂停计量,剩余10%支付款待该清单明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经监理人签认且扣除应扣留款项后一次性支付。 2.计量条件: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后实施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分未变更项目计量与变更项目计量两部分,工程计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未变更项目计量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的规定 2.1.1 所列计量项目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相对应; 2.1.2 承包人上报计量资料同时应完成相应工程交验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通过,考虑到砼28天龄期,砼强度试验资料可在次月补充,若次月补充不及时,则停止次月与砼相关的计量; 2.1.3 计量项目数量及金额不能超出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相应细目数量与金额; 2.1.4 计量项目的单价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的单价一致。

公司检测设备管理制度.doc

公司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 总工程师及公司行政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公司工程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总工程师审批。 5、审批 总工程师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总工程师组织供应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相关部门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采购人员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行政部负责进行编号。 8.2编号方法为GT加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9、登记 行政部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行政部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行政部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总工程师确定。 12.4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行政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1.目的 制定本制度目的是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计量检测设备正常、稳定的工作,确保所有检测数据准确、有效。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的管理。 3.职责 3.1设备管理员负责计量设备的统计、编号、标志管理。 3.2设备管理员负责质监中心所有计量检测设备的送检工作和有关计量设备档案的管理。 4.工作要求 4.1计量检测设备的统计 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编制检定及校准《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台帐》,该台帐包括仪器名称、出厂编号、位号、规格型号、国别厂家、精度等级、测量范围、检定周期、检定部门、检定日期、级别、备注,设备管理员编制质监中心《设备台帐》,该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设备位号、技术指标、制造厂、购置日期、保管人、备注,设备管理员每年一次对上表进行跟踪和修改。 4.2检测设备的编号 所有出具分析数据的设备都有唯一的标识编号,计量检测设备编号为仪器编号,分析检测设备编号为“YXX”,其中“Y”表示此编号为班组编号,“XX”表示设备的流水号; 4.3设备标识 每一台设备都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其状态,设备标志有四种:合格、准用、停用、设备完好标识。

4.3.1“合格”——经检定/校准确认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正常使用期间,使用绿色的合格标识。 4.3.2“准用”——一经检定/校准部分计量技术指标合格,降级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使用黄色的准用标志。 4.3.3“停用”——经检定/校准确认不合格、未经计量检定、封存、暂时不用或超出确认间隔的计量检测设备、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及设备损坏者使用红色的停用标志。 4.3.4“设备完好标识”——仅起到特定功能(如加热、制冷、旋转、搅拌)的设备,没有明确的计量特性,正常使用期间,使用黄色设备完好标识。[明确标识填写即查即用]。 4.3.5设备标志应当粘贴在设备主要部件的明显位置以表明该设备的状态,标志是唯一的,同一设备的某些附件由于长期不用的原因,应粘贴停用标志。 4.4设备档案 4.4.1所有带编号的计量检测设备都应建立档案并由技术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共同负责建立,由档案员管理。 4.4.2检测设备档案的内容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a)技术概况: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启用日期等。 b)安装调试记录:包括安装调试日期和测试内容及质量记录。 c)故障事故和使用维护记录:迄今所进行维护的记录。 d)检定校准记录:包括检定证书或校准记录。 e)操作维护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说明书。 4.4.3档案应保管完好,并永久保存(在设备报废后也应再保存1年),检测设备档案还应有检测设备检定证书或仪器设备自校验记录。检测设备档案号为此设备编号,档案号应位于档案盒的醒目位置。

工程计量的管理办法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 计量管理办法 为了更进一步的严格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统计、计划制度,推动工程项目管理的的良性运转,根据我项目部具体情况和施工队在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如下项目部内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一、计量原则 优质优价原则 对下计量根据工程质量确定计量比率:合格工程按100%计量;不合格工程在处理完毕后达到合格后按100%计量,处理的一切费用施工队自行承担。 按实际计量原则 对下计量工程数量以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和总工程师共同签认的实物工程量进行计量,按照设计工程量计算,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的项目,不予计量;不符合计量程序的不予计量。 按单价计量原则 对下计量按照合同签定时下发的单价计量,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计量单价。 二、计量控制 1、工程量控制 施工队申报计量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详细填写《工程量计算表》和《工程量汇总表》。现场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签认工程量,工程部部长随时复核工程量。 工程部审核的数量不能超出设计数量,如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发生的工程量超出设计数量,则现场负责人应该在工程量计算表中详细说明超出原因,通过项目部上报业主、设计单位,如建设单位同意对于超出数量给予补偿,项目部将按照分包单价计算补偿,如建设单位不同意,对超出部分项目部不予计量。 图纸上没有的临时工程或其他材料倒运等项目(合同中未约定的)由施工队在《合同外工程量计算表》上详细说明,经过具体安排部门签认报项目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同意后交计划

部计量。 零星用工,由项目部填写《派工单》发至施工队,经过具体安排部门签认报项目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同意后交计划部计量。 每月发生的合同外工程量,月月计量,过期不予计量。 桩基工程:在桩基检测合格后可计量80%,混凝土灌注完成28天强度合格后,计量剩余20%。 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计70%,28天后同条件下养护的混凝土试件各项试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外观达到优良的计量剩余30%。 钢筋工程:根据定额规定钢筋损耗率为1%,超过损耗率则扣除施工队浪费材料的材料费(市场价格3倍扣除)。钢筋加工完成后,钢筋工程经检验合格后,在满足混凝土计量条件时,钢筋按100%计量。 预应力筋、波纹管、锚具、等在监理等相关部门检验达到张拉强度后,计量100%。 支座:安装完成报检合格后,计量100%。 其余工程按合同条款及业主下发的技术规范计量。 对于没有向项目部质检部报检部份的计量,原则上本月不予以计量。但为了兼顾各方面利益,对于不报检段落经质检部检查、工程部、试验室(对于混凝土工程试验室应出据28实混凝土取蕊强度)核实,确实不存在质量隐患的,按工程量的80%计量,对于不报检又存在有质量问题的工程量,除不予以计量外,不合格部份各工区自行返工,费用自理,且质检部和施工技术部根据其影响程度报项目部领导批准给予原实物工程价款2-5倍的罚款。 20%质保金由计划合同部核定金额时实施扣除。 质量控制 各施工队在计量之前必须完善相关资料、配合实验室完成试块制作、养护、送检,由实验室认可签证后方可计量。 由于施工队原因业主和监理开具的罚单,在计价时项目部按罚单上开具数额从计价工程款中扣除,单位工程累计罚款超过5000元或罚款次数超过3次的该项工程按不合格工程计量。不合格工程的处理费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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