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章程修订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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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章程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西南大学组建之初,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并于2006年开始组织起草。《西南大学章程》于2007年7月16日在学校第一次党代会上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

《章程》自施行以来,对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条款较为宏观,可操作性不够强。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颁布,西南大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学校需要进一步总结改革实践成果,凝练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深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为此,学校于2012年启动了章程修订,努力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奠定基础,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二、修订程序

章程修订历时两年多,文本15易其稿,最后形成了10章115条1.2万余字的章程文本。修订过程主要经历以下9个阶段:

(一)成立机构:2012年3月成立了《章程》修订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组成人员有教育部党组成员、校领导、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校内外专家、法律顾问

等,党委书记黄蓉生同志任指导组组长。

(二)文本起草:2012年12月,通过参加培训、学习调研、讨论提纲、分工写作、分头讨论、工作组统稿、反复修改等环节,完成了初稿。

(三)征求意见:2013年1~2月,先后征求了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学生、民主党派、学校发展规划咨询专家、学校二级教授代表,教代会常委等层面意见。

(四)教代会讨论:2013年3月1日,《章程(修订稿)》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五)进一步完善:根据教代会意见修改后,于2013年3~4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调研、听取校内外专家(教育管理、法律、行政管理、文字等方面)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章程》。《章程》修订期间,校领导高度重视,征求意见稿分别2次上校长办公会和2次上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校长办公会审议:2013年6月26日,《章程(修订稿)》第三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

(七)党委常委会审定:2013年7月3日,《章程(修订稿)》第三次经党委常委会审议,并经表决通过。

(八)网上公示:2013年7月9~15日,《章程(修订稿)》在校园网主页上向全校师生公示,无异议。

(九)教育部核准:2013年7月16日,《章程(修订稿)》报教育部核准。期间,涉及“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学术组织

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得到了教育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完善了《章程》。2014年5月15日,教育部正式下发章程核准书。

三、修订内容

在章程修订过程中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遵循章程制定程序,确保章程内容与核心要件不遗漏。《章程(修订稿)》篇幅上由原来8章60条修订为10章115条。内容上,新增了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和第八章“董事会校友会基金会”。重点完善了第四章“学校管理体制”,根据“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载明学校管理体制的总体构架及各重要元素的运行机制。其他章节也均在原章程基础上有所调整。同时,学校近年来改革发展和实践探索的成果也在《章程(修订稿)》中得到了明确和体现。如:学校的精神文化(校花、校树、校歌)、办学定位、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等。这也是《章程》作为学校发展制度保障的重要体现。

《西南大学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学校将以《章程》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学校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设适合学校发展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西南大学2019年大作业0048《经济法概论》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2019 年6 月课程名称【编号】:经济法概论【0048 】 A 卷大作业满分:100 分 温馨特别提示 1.共5个试题,其中任选2个试题做,同时标明具体做的题号,每题50 分,共100分。 2.如果做3题或者3题以上或者抄写试题者记为零分。定良种鸡款共计3万元,冯某预付定金5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县良种站 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 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 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请根据《合同法》 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 1.该材料包括哪些主合同和从合同? 2.冯某预付定金5000元是否合法,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并用? 3.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 一、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组织机构。 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二、2018年李某在某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中秋节放假3天都加班, 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先回答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然后列举一个案例来说明国庆节放假7天,其中1日至4日加班4天。请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最低 一种消费者的权利。 支付李某多少加班工资?假如他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350元。 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先回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然后列举一个案例来说明 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 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 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 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已与县良种站签订了一份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

XX大学章程【模板】(2)

《辽宁师范大学章程(草 案)》 起草说明 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李雪铭 (2015年4月22日) 各位代表: 下午好,下面我代表学校对《辽宁师范大学章程(草案)》作起草说明。 大学章程是对大学宗旨、架构、体制及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范的自律性基本文件,是大学办学的纲领性文件。辽宁师范大学高度重视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为总依据,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的总体工作部署,履行相应工作程序,形成《辽宁师范大学章程(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辽宁师范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依法依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办学特色。 二、起草原则 (一)依法起草。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遵循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保证章程合法合理。 (二)民主公开。章程制定工作坚持将民主理念贯彻始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学生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同时也注重吸纳校友和社会人士的合理意见与建议。同时明确教职工、学生的重大事项知情权、民主管理参与权等内容,使师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合法权利有效落实。 (三)推进改革。通过认真梳理内部管理的体制机制,找到当前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通过章程建设切实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 (四)彰显特色。从实际出发,结合学校办学与发展的历史,充分体现学校自身的办学理念与发展定位,反映学校办学特色。 三、起草过程 章程制定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14年3月-2014年7月) 1.2014年3月10日,学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章程制定相关工作;学校将章程制定工作列入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多次举办专题会议学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等十余项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2014年7月9日,学校印发《<辽宁师范大学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辽师大校发[2014]40号),并通过校园网面向全校教职工、学生公开;成立了大学章程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任小组成员;成立了大学章程起草工作组,副校长李雪铭任组长,成员为牵头部门(发展研究中心)工作

大学协会章程

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是在共青团轻纺与食品学院委员会和四川大学协会联合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独立开展工作,本协会依照学校的《协会联合会章程》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及本章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立足研究,传播文化,传承技艺”。本协会将依托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资源优势,宣传蜀绣文化,并为热爱蜀绣文化的学生打造兴趣研究和实践平台。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协会活动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是思想品德好,有为集体为学校服务的奉献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本学院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经协会同意后即可成为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的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面试合格; 3、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缴纳会费(特邀会员、名誉会员免缴会费); 4、由协会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优先得到协会提供的服务和编印的资料、刊物; 5、有申请退出协会的自由。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和增进会员之间的团结和合作;

3、积极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 工作; 4、积极向协会反映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经验。 第六条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的会议和协会组织的活动,或有其它违反协会章程行为,严重损害协会声誉的,协会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理,包括:批评、警告、劝其退出协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机构设置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办公室、实践部、宣传部和外联部部长各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职责 1、会长的主要职责 1) 召集和主持例会; 2) 检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 做协会的长期规划,并做好任期间的具体计划的落实; 5) 特殊情况下的决策; 6) 与校团委及其他兄弟学校相关协会的联系。 2、副会长的主要职责 1)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 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建立和维护会员及各部门档案; 2) 物品的购买和保管,申请和布置协会日常活动的场所; 3) 会议记录,及各部门的业绩考评; 4) 整理、核实协会的财务收支; 5) 负责网站的建立和维护,负责网上资料的查询及信息的发布,管理会员的网上投稿、意见等。 4、实践部的主要职责 1) 联系企业或实验室,开展以蜀绣研究为主要内容的调研考察或实验实践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4.10.11 【实施日期】201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 复旦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4年6月20日,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复旦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7 月29 日教育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教育部 2014年10月11日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西南大学排球俱乐部章程

西南大学排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俱乐部的名称:西南大学排球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性质:西南大学排球俱乐部是在西南大学体委、体育学院领导下,由西南大学排球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以健康教育为目的,在全校开展、普及排球的 非赢利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宗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团结大学里各民族热爱排球运动的学生,围绕“全民健身计 划纲要”努力发展我校的排球运动,推动我校排球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 高,增进与其他排球俱乐部和运动员的友谊,为西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为民族大团结服务。培养练习者礼让谦逊、百折不挠、忍耐克己、爱国等良好 的意志品质和道德修养。 第四条本俱乐部受西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学院的监督、管理,响应并赞同中国排协的章程。立足本校,为学生的素质教育作贡献,为本校的体育事业作贡 献。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积极开展排球运动的宣传、培训、辅导及竞赛,积极组织、引导、协助管理校内的排球活动,积极参加对外交流及竞 赛,加强各俱乐部之间的交流,以推动我校排球运动的普及和运动水平的提高。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拼搏竞争意识,提高学生的排球技术水平和身体机

能。通过培训班、教学与训练研讨、专题讲座、信息交流会、竞赛、观摩等 形式提高学生专业知识水平和对热点问题的认识。倡导学生学习相关的理论知 识,以达到内外兼修的目的。 1.增强学生身体素质。通过排球运动中的跑、跳、扣等动作,发展学生速度、力 量、耐力、柔韧等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心血管系统功能,达到增强学生体质 的目的。 2.提高学生运动技能。通过本俱乐部教练对会员的训练指导,规范会员的排球运 动技术,使之掌握排球运动项目的技术动作,提高学生运动和竞技能力。 3.加强交流。来自各个学院的学生共同汇聚俱乐部,共同参与俱乐部相关活动, 为学生相互交流搭建了有利的平台,是各学院同学和知识交流的契机,同时排 球也是会员能相互帮助的最有效的体现,培养学生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 4.普及排球知识。排球理论知识的普及是必需的,通过本俱乐部的教学,我们向 会员传授排球训练的基本理论,排球竞赛规则,排球运动项目技术等等,让会 员真正了解排球,喜欢排球运动。 第六条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俱乐部工作。 第三章俱乐部会员 第七条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俱乐部成员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并遵守俱乐部章程; 2、有加入本俱乐部的意愿,并能保证积极参加俱乐部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说明 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现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于2003年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施行。章程作为规范我校各级学生自治组织的根本性文件,是各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自2003年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代表大会开展以来,我校各级自治组织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执行章程规定,不断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完善组织章程制度,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保持队伍的先进性,为维护学生权益、丰富校园文化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 随着学生工作的深入与发展,各级学生自治组织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目前的《章程》中有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发展,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亟待修改完善。与此同时,现行《章程》中任然存在一些有待规范的技术性问题,影响了《章程》的全面贯彻和顺利实施。近两年,各级学生组织特别是校学委会及全体学生委员会议的工作,为章程的修改工作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基于上述理由和条件,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了章程修改委员会,广泛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有效、规范的修改章程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形成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此次修改过程中,我们深入研读了章程,并通过网络征集、代表走访、学术论证讨论会和就教师指导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发现章程中

存在诸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校各级学生自治组织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进程。 因此,我们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前提下,以保持章程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的稳定性为原则,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基于我校学生自治组织的改革成果与实践经验,参照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表述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具有前瞻性的规范,在广泛征集各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章程的具体规定做出了部分补充和修改,使章程更加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学生自治组织工作的新需要。 下面就章程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作具体说明: 第一、调整条款语句顺序,要更加强调“学生主体”思想 章程序言第四自然段关于学生工作目标为“丰富校园文化、维护学生权益、联系学校与学生、参与学校建设”的规定修改为“维护学生权益、丰富校园文化、联系学校和学生、参与学校建设”。章程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本会基本任务的规定,顺序调整为“发挥联系学校和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修改的部分强调了对学生权利的维护,突出了“全心全意位同学们服务”的工作宗旨,着重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第二、增加最新精神指示,更契合社会时代要求 章程第七条第一项中“坚持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改为“深

企业大学筹建四步法

企业大学筹建四步法 企业大学一般在企业培训部门(中心)基础上成立,并没有严格的设立门槛,纯内向型的企业大学甚至可以不进行工商登记。随着企业大学建设热情日益高涨,企业大学建设也日益理性,企业更加重视企业大学的建设质量,纷纷成立筹建组探讨企业大学有效筹建与运作之道,为此特撰文探讨。 筹建企业大学重在把握企业大学的核心原理并结合企业情况制定科学的战略规划和有效的管控方法,笔者在辅导企业大学建设过程中,总结了企业大学筹建四步法,具体如下: 一、明确企业大学的价值及其价值创造逻辑 任何一家企业筹建企业大学 都必须首先明确企业大学的价值 (作用),并结合企业情况探讨本 企业建设企业大学的必要性、迫切 性和可行性,以统一认识,强化企 业大学建设的决心。在强化决心的 基础上,筹建组还需要进一步梳理 出企业大学的价值创造逻辑,以便 有针对性的强化企业大学的各项 能力,充分发挥其价值。 如图所示,企业大学建设首要 价值在于推动企业战略规划与实施,有效提升企业所在产业链的战略力。战略力的提升主要来源于培训力、变革力、学习力和创造力,其中培训力为基础,变革力为核心,学习力和创造力为助推器。具体各力及其价值创造逻辑如下:变革力即通过企业大学的管理咨询功能

和熟悉企业并可长期跟踪的特点,优化企业战略并推动企业变革,促进战略实施。同时,变革力也是支持培训力、学习力、创造力有效打造的重要力量。培训力,即围绕组织年度重点工作设计系统的年度培训方案并以高效的培训管理模式充分挖掘培训价值,进而推进企业战略实施。学习力建设以快速成长模式为基础,以学习型组织建设为手段,以核心人才开发为核心,有效缩短成长周期,打造规模领导力,并有效提升组织战斗力。创造力建设以绩效挖潜模式为基础,以知识管理为手段,以推动绩效挖潜为核心,引进先进管理手段,提升组织绩效和竞争力。企业大学在服务好本企业的基础上,可逐步向产业链上合作伙伴延伸,最终提升产业链的战略力。 企业大学建设的第二价值在于推动企业文化传承与再造,有效提升文化力:对内凝聚和激发员工,强化其思维能力、执行能力和创造能力,对外树立形象、获取支持并威慑竞争对手。文化力建设主要通过整合传播的手段,从利益相关者视野出发,塑造核心理念并提升外在形象。 企业大学建设的第三价值在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该项价值伴随企业大学设立而产生,并随着企业大学运作的日益成熟而逐渐增加。 除此之外,企业大学还可为企业创造直接利润,主要表现在:大型集团企业通过设立咨询公司性质的企业大学,将委外的培训咨询项目内部化,大幅减少培训咨询成本,提升企业利润。另外,优秀的企业大学可以对行业甚至社会提供相关培训咨询服务,为企业创造直接利润。 二、考察确定企业大学建设指导理论体系 企业大学建设指导理论体系直接决定企业大学的建设效果,选择不当则事倍功半浪费多,选择得当则事半功倍效率高。在明确企业大学的价值及其价值创造逻辑的基础上,筹建企业大学需要进一步考察确定企业大学建设指导理论体系,作为本企业大学建设的基石。实际操作中,可以选择某个企业大学理论体系,也可以效果为导向,整合多种理论体系形成一套适合本企业的理论模式。

复旦大学章程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 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制定。 第二条为了推动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内部治理和运行的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由国家举办,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学校是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师生治学、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运行。 第五条学校坚持通识教育的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专业素养的人才。 第六条师生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学术研究,相互支持与协作,享有表达学术思想以及发表学术成果,对学术思想进行质疑、检验的权利,并且承担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诚信的义务。 第七条学校在招生、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财产处置等方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依法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等手段对学校办学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专门机构或者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设立或者调整校区。

20(发文)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大学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生奖学金每学年度评定一次,于每年9月进行。 第四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评定,宁缺毋滥。 第五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为学生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学习成绩原则上为学生必修课课程成绩,不计算通识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课程成绩,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计算专业选修课课程成绩。 学生奖学金按专业进行评定。学习成绩进入前40%的学生,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学生奖学金。 第六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3.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言行举止文明。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5.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予执行的残疾学生除外)。

第七条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补考、重修科目(通识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除外,专业选修课由学院(部)自定)的,该学年度无评定资格。 第八条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为: 奖项比例金额 一等奖学金 3% 5000元/学年 二等奖学金 7% 3000元/学年 三等奖学金 15% 2000元/学年 第九条评奖程序: 学院(部)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高低,形成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初评名单,公示后组织填写《西南大学学生奖学金登记表》,汇总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在全校公示后,报学校审批确定。 第十条学校另设特等奖学金,根据《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评定的优秀学生标兵确定,原则上每学年度评选1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学年。 第十一条学校在每年大学生荣誉周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相关材料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西校〔2007〕249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 (2014年10月8日) 各位代表: 我受学校委托,向大会作《<学校章程> (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章程(草案)》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高等学校加强章程建设,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2011年11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31号令),对高等学校章程应载明的内容、制定程序、核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文件要求高等学校制定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发展;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应当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2013年10月,教育厅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教政法【2013】950号),就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4年4月教育厅将我校列为章程建设试点单位。我校应于2014年底完成章程的制定工作,并报教育厅核准。 制定学校章程既是我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具体实践,也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之一,更是学校在改革发展中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章程》(草案)制定程序 1.高度重视。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学校章程的建设工作,对章程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9月,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

XX大学章程序言【模板】

XX大学章程 序言 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1921年学校迁至上海,创建上海商科大学。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XX学院。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XX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XX大学,简称上海财大或上财;英文名称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缩写为SUFE。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XX市国定路777号。学校设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XX市国定路777号,中山北一路校区位于XX市中山北一路369号,昆山路校区位于XX市昆山路146号。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学校由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XX 市人民政府共建。 教育部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对学校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学校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财政部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关注、指导与支持;学校积极服务国家财政经济事业发展。

XX市人民政府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支持;学校积极服务XX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五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须经教育部审批。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七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根据需要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学校根据需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八条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核定办学规模。根据不同培养层次、培养类型和学科专业要求,依法确定和调整选拔学生的标准和条件。 第九条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依法实施学位制度,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学校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荣誉称号,对于卓越的学者或者著名社会活动家,依法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条学校校训是:厚德博学,经济匡时。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理念是:面向社会、求真务实、立德树人、经世济国。 第十二条学校创建于1917年,校庆日为9月17日。 第十三条学校徽标整体构图为双圆环图案,外圈上为学校英文全称,下面“1917”是学

1天津大学章程

天津大学章程 序言 天津大学的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1951年9月,经国家高等教育院系调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定名天津大学。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2000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学校以兴学强国为办学宗旨,穷究学理,作育人才,传承文明,振兴中华,塑造未来;以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努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世界文明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师生员工基本权益,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University,缩写为TJU。 第三条学校由国家举办,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 学校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校长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学校网址是.cn。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变更住所地,调整校区。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是“实事求是”(英文为SeekingTruthfromFacts)。学校弘扬严谨治学的校风,秉承爱国奉献的传统。 第六条学校按照“形上形下、达材成德”的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 第七条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和培训,提供终身教育服务。 学校依法颁发学历证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面向世界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不断调整优化学科结构,巩固工学优势,大力发展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科布局。 第九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师生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第十条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依法对学校办学活动进行宏观指导,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校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依规享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校园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及更名应当征求师生员工和校友意见,并报举办者批准。 第二章学校功能

西南大学国学苑社团章程精编

西南大学国学苑社团章 程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西南大学国学苑 社 团 章 程 西南大学国学苑 社章制定委员会制 (待大会通过) 目录

总纲 第一条为确立本组织的基本制度规范,保证本组织的正常运作、促进本组织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为西南大学国学苑,简称国学苑,英文名称为Ancient Chinese Studies Association Of Southwest University(简称ACSA OF SWU)。 第三条本组织成立于2012年4月27日,由原西南大学国学研讨协会(成立于2009年9月5日)和原西南大学中华风韵社(成立于2010年9月5日)合并组建而成,是一个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大学委员会正式注册,非营利性、以弘扬国学为主要目的的人文社会学科领域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学校党政机构和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举办活动。 第五条本组织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大学委员会的领导,并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大学委员会委托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进行指导。 第六条本组织参与发起创建重庆市高校国学社团联合会,为其成员社团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本组织承认重庆市高校国学社团联合会的章程、遵守其制度和纪律、执行其决议。 第七条本组织的宗旨是:“昌明国粹,融化新知”。

第八条本组织的精神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第九条本组织的标志是:由红色玉石图案、隶书繁体“国”字和祥云图案组成的组合图案。 第十条本组织的歌曲是:《龙文》。 第十一条本组织有以下几项基本任务: (一)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传播国学,弘扬中华民族独特的优秀学术和文化,在西南大学及更大范围内、大学生群体及更大群体中引起对国学的关注、学习,为当今我国学界意义深刻的国学复兴热潮和我国社会主义学术文化事业的繁荣贡献绵薄之力。 (二)立足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文社会学科教学研究实力雄厚的西南大学,积极调动学校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在国学领域,为学校及更大范围内的国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促进校园学术文化氛围的提升。 (三)荟萃学校国学爱好者,发扬吴宓等西南大学老一辈学术精英的治学精神,探究学问、品评文化,开展国学学习、研讨活动,启发学习兴趣、提升人文素养。 第十二条本组织的发展定位是:发展成为集学术性、规范化、家园型为一体,能促进会员全面发展、在西南大学及更大范围内、大学生群体及更大群体中拥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优秀组织。

湖工大政字【2014】81号 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文件 湖工大政字〔2014〕81号 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开展好我校章程建设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湖南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2.湖南工业大学章程编制提纲及任务分工 湖南工业大学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湖南工业大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高等学校章程是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履行公共职能、实施内部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完善高校内部管理结构、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十二五”期间高校内部管理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2012年1月,《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为高校开展章程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实践纲领。 为贯彻落实《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4)170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章程建设,推动依法治校和科学发展,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任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推进学校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校具体管理规章,在制定章程的过程中,要遵循法制统一原则,避免与上位法出现矛盾和冲突,保证章程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二)民主性原则。章程的制定是凝聚办学共识,形成发展合力的过程。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章程制定始终,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制定的积极性,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讨论,广泛听取共识,鼓励全校各方对学校发展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附件5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

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九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

大学章程与大学治理

大学章程与大学治理 2011-04-06 16:07吴昕栋谢珂珺李燕蒋英林郑裕璋 ——关于大学章程中大学组织架构问题的研究 【摘要】大学章程是大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作为大学“自治宪法”的章程是大学进行学校自治、自主办学的根本性依据和纲领性文件,一部制定科学、合理的章程能有效的保证大学的学术自治,实现良好的治理;大学内部的组织架构是大学运作的基础,主要包括大学的各种内设机构及其权利义务范围,主要解决大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理顺大学与外部组织关系和维持大学内部管理秩序的需要。本文主要从理论的探讨、实践中的运作与制度的设计三个方面,对大学和章程的法律地位和性质进行研究,进而来比较和分析国内外大学章程中的组织架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中国的大学应该制定什么样的大学章程以及如何设计大学的组织架构,来保障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实现,并希望籍此能为北京大学制定章程这一宏大工程提供一些有益的理论贡献。 【关键词】公立大学;章程;组织架构;自治;治理 引言 目前,我国已有上千所公立与私立高等院校,它们在《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范的引导下合法运作。但在具体管理上,国内大学又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缺少一个合理有效章程,导致产生大学主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之间的合理关系不明晰,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层级不清、学术严重行政化倾向等状况。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治理理论的兴起,随着高等教育不断扩招,大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自主性日益增强,大学一方面需要扩大自主性和独立性,以保障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另一方面,大学内部的组织结构运作的高度行政化又进一步束缚了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作为大学“自治宪法”的章程是大学进行学校自治、自主办学的根本性依据和纲领性文件。没有章程,大学就无法真正有效的保证独立、实施自治;没有章程,大学在内部管理上就无法实现良好的治理,就无法真正保障大学的学术自治。 北京大学自创校之初就曾颁布了《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期间也历经数次修订,但与现代大学理念相比仍存在差距。作为一所当代中国的百年名校,章程的缺失无疑使北京大学同样面临上述问题。因此设计一部合理的、行之有效的章程以及内部组织架构对于北京大学提升发展空间、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也是本课题的一个初衷和立足点。 目前国内大学正在尝试制定自己的章程,在大学组织架构的设计问题上——如党委与校长的职权划分、学术委员会的自治、教代会作用的提升等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国外关于大学章程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比较成熟,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结构,因此对我们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与启迪意义。基于此,本文主要从理论的探讨、实践中的运作与制度的设计三个方面,对大学的法律地位和性质进行研究,

关于召开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

关于召开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代表组: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西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校工会教代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召开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30日上午8:00-12:00 二、会议地点 音乐学院演奏厅 三、参会人员 全体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及特邀代表 四、注意事项: 1、全体代表要提前调整安排好会议期间的工作,按时参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说明原因并报校工会批准同意。 2、请各代表组(部门工会)于3月27日(星期二)下午4点前将参会人员最终名单报校工会吴睿明老师处,联系电话68252396。

3、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坐。 附件:1. 西南大学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 2.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 会列席代表名单 西南大学第三届四次“两代会” 筹备工作组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

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名单 (300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6人) 宋明黄蓉生(女)崔延强王文余王敏(女) 何玲玲(女)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3人) 江凌(女)陈跃李栋宣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13人) 杨映忠张卫国丁忠民祝志勇王钊温涛 欧文福毕茜(女)杨丹(女)张蓝月(女) 赵莉萍(女)王代莉(女)田丽(女) 法学院党委(2人) 李旭东(女)赵兴洪 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2人) 宋辉马震越 教育学部党委(11人) 石隆伟陈时见靳玉乐韩仁友朱德全刘义兵 范蔚(女)赵斌赵鑫李佳(女)赵玉芳(女)心理学部党委(4人) 郭成黄泽文夏凌翔陈富国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章程(修订草案)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章程(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序言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始建于1972年,时为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人大学,1978年更名为第二汽车制造厂职工大学,198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同时更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为主,1994年划归机械工业部管理。1998年7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由机械工业部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人、财、物由东风汽车公司管理。2006年12月30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整体移交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2011年10月31日,东风汽车公司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协议。 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工程教育回归工程,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发展比较优势,强化办学特色;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工程创新意识强、面向生产和管理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依托东风,立足湖北,面向行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汽车产业发展服务;

努力把学校建成以工为主,兼顾相关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和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 学校的校训是:求是、创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践行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加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大学体制,根据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英译为Hubei University Of Automotive Technology,缩写为HUAT),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第四条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湖北省教育厅主管、东风汽车公司共建。 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学校按照本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稳定的经费来源,对学校的办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学校负责人。 第五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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