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创新管理办法要点

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创新管理办法要点
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创新管理办法要点

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创新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创造力,倡导参与管理,集结员工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改善工艺、提高质量、完善内部管理、激励同仁士气、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某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含分公司、办事处。

三、合理化建议:

1. 合理化建议主要是针对公司或其他部门在经营、管理、技术、销售、文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改进的方向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方法。

2. 公司指定人力资源部为合理化建议接收窗口。

3. 提出人,应填写规定的合理化建议提报表 (如附表一 ,必要时附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将填写完毕的合理化建议提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提交时需按指定格式填写, 并同时提供书面档和电子档提案。所有合理化建议均为署名建议。

4. 合理化建议提报表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4.1建议事由:简要说明提出建议缘由的具体事项。

4.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4.3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步骤等项。

4.4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经采纳后,可能获得的成效,包括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5. 合理化建议评定流程:

四、持续改进:

1. 持续改进主要是针对本部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或现有工作中在管理、技术等各方面存在的不足、缺陷提出客观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上级指定的工作改进不计持续改进。

2. 公司指定人力资源部为持续改进项接收窗口。

3. 提出人,应填写规定的持续改进提报表 (如附表二 ,必要时附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将填写完毕的持续改进提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提交时需按指定格式填写, 并同时提供书面档和电子档提案。

4. 持续改进应围绕自身工作或本部门工作进行,对自身工作或本部门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有所提升。

5.持续改进评定流程:

五、创新:

1. 创新内容主要是指在公司以往经营管理、日常管理过程中从未开展过的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方法、工作技能、管理理念、经营谋略、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

2. 公司指定人力资源部为创新项接收窗口。

3. 提出人,应填写规定的创新提报表 (如附表三 ,必要时附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将填写完毕的创新提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提交时需按指定格式填写,并同时提供书面档和电子档提案。

4. 创新应是现在没有的,而是不是本职、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如是本职、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不论是以前是否真的没有,均不能记为创新,只能记为持续改进。

5.创新评定流程:

六、奖励标准:

合理化建议:

A 类有较大成效的,多为改良性的,奖励 200元;

B 类一般性的,有比较小的成效,奖励 100元;

C 类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效果很一般的,奖励 50元。

持续改进:

A 类有较大成效的,多为改良性的,奖励 100元;

B 类一般性的,有比较小的成效,奖励 50元;

创新:

A 类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 2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 2000元;

B 类较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 1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 1000元;

C 类较重要的,有成效的,直接或间接效益在 5千元以上,奖励 500元。

另:

凡提出以上提案为不采用的,发给鼓励奖 10元 /项。

凡提出以上提案为暂保留的,发给鼓励奖 20元 /项。

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上述标准给提交人人追认奖励。

联名提交的以上提案的奖励分配采取均分原则,奖金将按联名单上的人员给予平均分配。七、其他:

1. 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

2. 提案奖励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公司可适当提取提案活动经费,直接奖励提案通过人员。必要时,召开员工大会予以表彰。

3. 每一季度,人力资源部制作一份“提案简报”下发各中心、部门及分支机构。

八、附件:

1.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订。

2.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 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制度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废止。

4. 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时亦同。

九、附表:

附表一合理化建议提报表

附表二持续改进提报表

附表三创新提报表

附表四合理化建议执行表

附表五提案事项跟进表

附表六创新执行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