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标准,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T845—2009),结合我市驾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以下简称考场)包括科目一考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场地)、科目二考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场地)、科目三考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

第三条我市新建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按本标准建设。

第二章考场建设要求

第四条考场及其设施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8-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2)等行业标准。

第五条考场应当设立停车区、综合服务区(休息、小卖部、存包区、公共卫生设施)、候考区、待考区、监控室等功能区,具有安防设备和人员、设备保险等必备条件。

(一)设置咨询导办服务岗,配备急救人员和保安人员。

(二)配备应急电源,设置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

(三)停车区设置规范,标志标线齐全。

(四)候考区应当安装供候考人员等候的座椅,提供饮水机、茶水、急救药品、急救包、免费存包柜、充电器、便民伞、消防设施、免费WIFI等便民服务设施,安装交通安全宣传设施设备,播放设备的屏幕不得小于56英寸。

(五)设置监督专用视频窗口,屏幕不得小于56英寸;设置考试须知、考试流程、考试项目、评判标准和考试员照片、警号、考试工作纪律等公示栏。

第六条科目一考场场地要求:

(一)考场用地必须合法。

(二)考试机位不少于30台(考位单位面积不少于2.0㎡)。

(三)停车区车位数量与考台数量比不小于1:1(每个车位含公摊面积不小于30㎡);综合服务区面积不小于考台数×5㎡;候考区面积不小于考台数×2㎡;待考区面积不小于考台数×1.5㎡;计算机考室、登录室面积不小于考台数×2㎡;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面积不小于考台数×1㎡。

第七条科目二考场场地要求:

(一)考场用地必须合法。考试区域应当铺设沥青路面或水泥路面。

(二)考场规模:大型考场使用面积不少于120亩,至少配备大中型客货车考试车10辆、小型客车考试车50辆,可容纳年考试量20万人次;中型考场使用面积不少于50亩,至少配备小型客车考试车20辆,可容纳年考试量12万人次;小型考场使用面积不少于40亩,至少配备小型客车考试车10辆,可容纳年考试量6万人次。

(三)停车区车位数量与每小时考试数量比不小于1.5:1(每个车位含公摊面积不小于30㎡);综合服务区面积不小于每小时考试数量×8㎡;候考区面积不小于每小时考试数量×4㎡;待考区面积不小于每小时考试数量×2㎡;监控室面积不小于每小时考试数量×1.5㎡。

第八条科目三考场场地要求:

(一)考场用地必须合法。

(二)考场规模:大型考场的考试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50亩,至少配备大中型客货车考试车10辆、小型客车考试车50辆,可容纳年考试量30万人次;中型考场的考试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40亩,至少配备小型客车考试车30辆,可容纳年考试量18万人次;小型考场的考试基地使用面积不小于30亩,至少配备小型客车考试车20辆,可容纳年考试量12万人次。

(三)停车区车位数量与每小时考试数量比不小于1.5:1(每个车位含公摊面积不小于30㎡);综合服务区面积不小于每小时考试数量×8㎡;候考区面积不小于每小时考试数量×4㎡;待考区面积不小于每小时考试数量×2㎡;监控室面积不小于每小时考试数量×1.5㎡。

(四)考试路段应当包含双向4车道道路、双向2车道道路、有信号控制交叉口、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常用标志标线、学校区域、公交车站、人行横道等内容。在不影响当地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和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大型车每条考试路线不低于10km,小型车每条考试路线不低于3km;每种车型考试路线设置不少于3条,并能满足16个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

(五)考试路段起点和终点应当设置明显指示标志,路段中每公里设置里程标志。在通往考试路段的道路明显处,应当设置醒目的考试路线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式样应当符合相关要求。考试路段具有危险路段的地方,应当设置路侧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九条考场名称、外观、标识必须规范,考场工作人员服装必须统一。

第十条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车辆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要求。

(一)选用总队规定的考试车型、喷涂统一的考试车图案及标识。

(二)夜间考试车辆应当安装灯箱、反光标识等发光、反光装置,车内应当配备供考试员和参考人员使用的反光背心。

第三章音视频监控要求

第十一条音频、视频监控设备,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2)的要求。

(一)考试车辆应当在内部安装音视频设备,前、后方须安装视频设备(车辆外部视频具体以科目二、科目三智能评判考场考试车安装情况为标准)。考试车辆运行前方视频应当能清晰反映车辆正前方半径50 m、角度45°扇形区域交通情况;车辆内部视频应当清晰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车辆内部音视频监控范围应当覆盖车辆内部车厢。

(二)所有摄像头应当采用高清摄像头,像素为960P-1080P(130-200万像素):分辨率为

1280×960-1920×1080,图像帧率≥25-30帧/秒;支持双码流和音频对讲功能及nvif2.0/GB/T28181协议。所有摄像头均应当与总队车管所远程监控中心兼容,实现远程控制。

(三)音视频监控资料应当留存3年以上;视频监管信号须采用专网上传总队车管所远程监控中心,能够实时调取视频信号,保证同步监管需要。

(四)在候考区和考试路段的适当位置安装全景音视频摄像头。采用1080P:分辨率1920×1080,帧率≥30帧/秒,双流码。

(五)设置音视频监管系统和云台控制系统,监管重点点位(考场进门处、中心控制室、身份验证区和考区)的监控须全覆盖、无盲区;每个考试项目应当安装一个以上枪机(能反映考试项目全景,覆盖考试全过程)。

(六)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应当安装使用经公安部备案的智能评判考试系统。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标准由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 ICS35.240R 80 GA 1029—2012 代替GA/T 845-2009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Layout specifications for driving test fields and facilities 2012 –11 –23发布2013 –01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目次 前言I 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场地设置一般要求2 5 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3 6 科目二考试场地设置要素4 7 科目二考试路线布置与平面设计5 8 科目二考试场地工程设施6 9 场地基础设施15 10 科目三考试路段设施设置17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和场地期望考试人次计算方法18 言前 本标准中第1章、5.2.1、5.2.2、6.2、7.3、第8章、9.1、9.2.1、9.2.2、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 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与GA/T 845-2009 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考试车型”(见6.2,2009年版的第6.2条。); ——增加了“考试工程设置原则”(见8.1); ——增加了“小型汽车倒车入库”(见8.2); ——增加了“桩考”(见8.3); ——增加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见8.4); ——增加了“侧方停车”(见8.5); ——增加了“通过单边桥”(见8.6); ——增加了“曲线行驶”(见8.7); ——增加了“直角转弯”(见8.8); ——增加了“通过限宽门”(见8.9); ——增加了“通过连续障碍”(见8.10); ——增加了“起伏路行驶”(见8.11); ——增加了“窄路掉头”(见8.12); ——增加了“模拟隧道”(见8.13); ——增加了“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见8.14); ——增加了“模拟高速公路”(见8.15); ——增加了“模拟雨(雾)天湿滑路面”(见8.16);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建设、审核和监督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其考试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1027-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 (GA1030-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社会化机构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以下简称“交警总队”)、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 相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社会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以下简称“社会 化考试场”)是指: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由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支队车管所”)使用、监管,具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条件,依法开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的社会化机动 车驾驶人考试机构。

第三条社会化考场建设采取自愿投建、自负风险的原则。建成后的社会化考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支队车管所申报相关部门,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化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化考场。 第四条社会化考试场名称统一命名方式为:“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XX考试场”。社会化考试场一经批准使用后,考场名称、考场地址、授权开展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准考类型等基本信息不得任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申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章设立条件及运行要求 第五条申请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的社会机构必须是经交警总队和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验收备案,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的驾培机构。 第六条申请设立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社会化考试场地的建设应当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其配套标准进行,考试设备应当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证认可,与当前考试网络系统匹配。考试项目、路段设置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具备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

驾驶员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XX公司 驾驶员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提高驾驶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规范司机的工作行为,结合公司运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驾驶员工作要求与绩效考核办法。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行车 1、工作内容及要求 A、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交通规章、规则,警钟长 鸣,谨慎驾驶。 B、加强车辆检查,及时保养维修,确保安全无事故,避免车辆受损。 C、严格遵守行车纪律,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斗气车,严禁违章行驶、严禁疲 惫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D、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得到 批准后方可停止工作。 2、评分标准(此项共计25分): A、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交通规章、规则(满分10分):违章一次扣5 分。一年内发生交通违章罚款合计不超过一千元的由公司承担,超过一千元的 由驾驶员本人承担。相关款项公司可在其工资等收入中抵扣。 B、安全行车,在考核期内未出现因主观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满分15分):驾驶员 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且驾驶员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根据损失数额予以扣分:车辆损失500元以下扣5分,500~1000元扣10分, 1000元以上扣15分。同时,当事驾驶员除做出书面检讨外,另须酌情承担该 事故的相关损失。相关款项公司可从其工资等收入中抵扣。 C、驾驶员一年之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负全责或主责事故的,累计财产损失 在二万元以下的,除承担相关损失外,另做严重违纪处理,并解除劳动关系。 D、驾驶员发生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或造成财产损失二万元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

德宏州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租用规划

德宏州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租用规划 (—年)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前言…………………………………………………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及考试现状……………………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培训规模…………………………………………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汽车类驾驶人年增长量…………………………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条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条科目二考试情况……………………………… 第三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情况……………… 第四节现有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分布情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五年考试需求分析…………………第四章考场建设租用规划原则、目标与总体框架……… 第一节考场建设租用规划原则………………………… 第二节工作目标………………………………………… 第三节总体框架…………………………………………第五章考场建设租用规划重点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考场建设租用规划重点………………………… 第二节主要任务…………………………………………第六章德宏州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租用规划………… 第一节考场建设租用标准………………………………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租用规划……………… 第三节考场建设租用条件及运行要求…………………第七章考场建设租用运行保障措施…………………附录:.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建设租用规划表………

德宏州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租用规划 第一章前言 为仔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公安部交管局“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号),按照“合理布局、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坚决开放办考、依法选用考场、规范考场管理” 的要求,采取科学引导布局、公平择优选用、规范监督管理和严格准入退出等措施,制定考场建设租用规划,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努力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驾考需求。 本考场建设租用规划立足于德宏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现状,结合人口增长和适龄学驾人员的变化情况,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号)及自主约考、自学直考等驾考改革举措的实施,提出德宏州-年(五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租用规划,为合理布局使用考场提供参考。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及考试现状 第一节培训规模 目前,全州共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站)个(个汽车类,个摩托类),各车型培训教案专用车(以下简称教练车)共辆,其中:小车类辆,大车类辆。每年驾驶人培训能力小车类约万人,

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路考扣分标准

具体的扣分代码可以查看:大路考的评判标准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是根据公安部91号令的考试评判标准制定,准驾车型为小型车的考试合格成绩为80分。 Z、综合评判标准 (一) A101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A112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合格A102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A113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A103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A114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A104 车速超过限速规定A115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A105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A116 不按考试员指令行驶 A106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A117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A107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A118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 A108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A119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 A109 换档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档不进A120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A110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A121 不能熟练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A111 行驶中空档滑行 (二) A201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A205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A202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A206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A203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A207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A204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三) A301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A307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10分A302 驾驶姿势不正确A308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A303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A309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A304 选择档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档高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A310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 A305 起步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A311 制动不平顺 A306 换档时发生齿轮撞击A312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S、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C101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C102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 C201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C206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起步C202 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C207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C203 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C208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C204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于空档(或者P档),扣10分;C209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考试工作纪律)

考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考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提供快捷,安全有序的监考服务,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场是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汽车总公司协助下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证申领人驾考服务的重要阵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驾校及其驾驶人来考场,须先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经门卫值班保安验证后放行进场。 三、进声符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考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卫生保洁,爱护考场设施,车管按指定地方停放。 四、考场仅供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考试专用,确需前来熟悉、练习人员,应先征得车管所领导同意,在没有考试任务的情况下,考场接到通知才能安排。 五、考试结束,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车辆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试滞留观望,影响考试秩序,违反考场纪律,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其迅速离开,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严格执法、公平、公正、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章守纪,共建文明考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 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 三、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四、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 五、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主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潮安县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河北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标准

在河北,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会涉及到室内考试和室外考试,室外考试则对考试场地及配套设施有严格要求,今天本文就考场建设的标准给大家做个整理说明。 设置项目应符合GA XX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要求。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置应符合GA/T XXXX.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要求。 1、倒车入库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一般应符合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选择相同的图形设计。 2、桩考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3、窄路掉头 牵引车窄路掉头路段直线长取值大于等于30m,路段宽取值14m;其它车型窄路掉头路段直线长取值大于等于20m,路段宽取值9m;各车型窄路掉头路段车头驶抵方向侧向净空取值大于等于2m,车尾倒车方向侧向净空取值大于等于4m。 4、模拟隧道 考试用模拟隧道为行车道侧向及上方遮光设施。模拟隧道内无照明,其最暗处白天照度取值小于50lx;模拟隧道直线行车道长度取值大于等于100m,模拟隧道通常可布置为弯道,行车道长度取值大于等于60m;模拟隧道内净空取值符合6.3的要求;模拟隧道入口和出口应当设置前照灯使用标志,标志设置符合GB 5768.2的要求。 5、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

至少由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的弯道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S型、U型等不同类型弯道组合设计,纵坡3%~5%、弯道超高和加宽,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和警告标志,道路直线段设置中心黄色单虚线,弯道段设置中心黄色单实线。 以上内容由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

驾驶员考试评分标准

看看评分标准吧 一、综合评判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 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 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 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 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11、行驶中空挡滑行; 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 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

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 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2、驾驶姿势不正确;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 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 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 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 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

浅谈驾校社会化驾驶人场地考试建设

浅谈驾校社会化科目二考试系统建设 姚定江西安华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随着机动车驾驶人场地考试政策便民化的政策逐步推行,以前由车管主管考试部门统一集中的考试模式由于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考试量,逐步下放考场时社会考试学员增加的必然趋势,但由于机动车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国家级别考试,对生命安全的源头把控具有重要的关键节点,在下放考场的时候,驾驶考试部门都会做出慎重的考虑和严格的考场管理,作为我们广大驾校或驾驶培训单位,如何适应这样的发展方向,建设属于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考场,规范驾驶培训的方式,提高驾校的竞争实力,本文作者由于长期从事驾校考试场地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营,就驾校考试场地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阐述。 一、确定本地驾校是否有考试权 各省交警总队驾管处对全省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建设有着统一的管理政策,根据我们驾校所在的省份,看是否有其他驾校建设的考场已经正常投入考试,如果没有,可以咨询所在支队的车管驾驶考试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下放考试权利到驾校,这个环节很重要,我们在建设中,发现有些地区虽然把考试权下放到驾校,由于管理部门为了保证考场的质量,限制本地考试场地的数量,那么后来建设的考试场地有可能不安排做考试用,驾校建设也仅仅作为内部考前练习使

用。 一旦确认本地驾校可以放开去建设考试场地,那么,我们驾校下来就要考虑如何把考试场地建设起来。 二、考试场地建设用地 一般在考试场地建设过程中,根据是否建小型考试车还是建大型考试车,是用原有的训练场地建,还是从新租地(或买地)建设考试场地。 (1)利用原有的训练场地 大多驾校在以前的培训经营中,或多或少都有自己固定的训练场地,有自买的,也有租用的,如果所有地能满足现有的考试标准的考试要求,建议还是在原有的训练场地改造升级成考试场地。 (2)租用新场地 由于以前的培训场地未能满足考试标准的要求,就得租用新的场地进行考试场地的建设,特别是大型车辆的考试场地,大多都是租用新的场地作为新的考试场地。

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过关秘籍、口诀、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二)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四)科目三分析 科目三就是考你在道路上行驶时的综合能力。比如:上车前要围绕车辆转一周,看车辆周围、底部是否有障碍物,上车姿势、驾驶姿势和操作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知道系安全带,起步前是否观察仪表和三镜,气压制动车辆的起步气压是否达到要求,发动机有无异常响声,起步、变速和停车方法是否正确,超车、让车、会车、跟车时应遵循的原则,转弯时的方法,变换车辆行驶车道、位置时的方法,遇到交通标志是否能按照要求去行驶,能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能否知道各种道路上本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掌握车辆位置的能力,夜间行驶时能否正确使用灯光,遇到应该减速的路段是否知道减速,行驶途中是否注意观察仪表和三镜,以及应付、处理道路上各种复杂交通、路面条件下的综合能力。

新建汽车驾驶证考试考场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提要 1.1 项目名称 **市汽车驾驶考试场建设项目 1.2 承担单位 **市政法学院 1.3 建设地点 **市**区**乡**村 1.4 建设性质 新建 1.5 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8.2亩(折合约225470.4M2),总建筑面积为9458M2。主要建设内容分为考试道路、红外线桩考场以及房屋建筑三大部分,其中:考试道路长7公里,均为宽7米的20cm厚水泥路面;红外线桩考场,面积为10000M2,场地进行20cm厚水泥硬化;加油站建筑面积1200M2,为单层砖砼结构;汽修厂建筑面积2058M2,为单层砖砼结构;学员接待中心建筑面积2400M2,为三层框架结构;学员考试中心建筑面积3800M2,为五层框架结构。并购置相应的汽车驾考设备、设施,以及办公用具及空调等。

1.6 建设期限 2008年07月~2009年12月 1.7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全部由项目业主自筹。 1.8 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9 结论与建议 1.9.1 综合评价 (1)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加强机动车驾驶考试工作的基础设施条件,更好的规范机动车驾驶考试工作,是确保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障。项目建成后,不但极大地加强了**市汽车驾驶考场工作的应对能力,有效分担交警总队**考场的接考压力,分流交警总队**考场的考试学生,对于推动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本项目筹建的各项工作,如项目选址,建设标准、规划设计等都是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行政技术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因此,本项目在技术上是可靠的。 (3)本项目完成后,年均总营业收入5617.37万元,年均总成本费用4193.59万元,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370.75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1053.03万元,年均税后利润总额789.77万元。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10.60%、投资利润率17.55%、投资利税率23.73%,动态投资回收期9.02年。因此,从经济评价的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请上级各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使本项目尽早建设投入使用,以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造福于民。 1.9.2建议 (1)按照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认真编制工程建设的详细规划

驾驶员考核标准

驾驶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切实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交通规则、车辆保养(50分)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市分行机关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15分)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5分) 第三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5分) 第四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停放在规定地点和位置。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10分) 第五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5分) 第二部分服务质量劳动纪律(50分) 第六条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市分行机关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市分行机关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15分) 第七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驾驶员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驾驶员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娇衫肟 怀龀低獬龌乩矗 α⒓吹焦芾砣嗽贝Ρǖ健<菔辉倍怨芾砣嗽钡墓ぷ靼才牛 ξ尢跫 樱 蛔冀韫释涎踊蚓懿怀龀怠6怨ぷ靼才庞幸饧 模 潞罂上蛏霞读斓挤从场#?5分= 第八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市分行机关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5分) 第九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市分行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驾驶员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市分行机关车辆学开车。(10分) 第十条费用报销:驾驶员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12) 1.1 考试项目设置一般要求 科目二考试项目按考试车型分别设置,设置项目应符合GA XX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要求。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置应符合GA/T XXXX.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要求。 1.2 倒车入库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一般应符合图2所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选择和图3相同的图形设计。有条件的可在库侧增设障碍物。 ……控制线; W ——库宽:取值车宽(不含倒车镜,下同)加0.6m;L ——车位长:取值车长加0.7m;S ——车道宽:取值车长的1.5倍; h ——车库距控制线距离:取值车长的1.5倍。 图2 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 1.3 桩考 1.3.1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3的规定。有条件的可在库侧增设障碍物。

○桩杆; ──边线。 图形尺寸: L ——桩(库)长:取值二倍车长,前驱动车加0.5m; w ——桩(库)宽:取值车宽加0.7m; W ——车道宽:取值车长的1.5倍; S ——起止点距甲乙库外边线距离:取值1.5倍车长。 图3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1.3.2 牵引车桩考 牵引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4的规定。 ──库边线; ○桩杆; 图形尺寸: 甲、乙库长取值整车长加1m,库宽取值车宽的1.5倍;

甲库四角设桩杆,乙库在靠近甲库的一角设桩杆; 甲、乙库之间相距2倍车长,分设在路中线的两侧; W ——车道路宽:取值3倍车宽。 图4 牵引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 1.3.3 三轮汽车桩考 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5的规定。 ○桩杆; ──边线。 图形尺寸: 桩间距取值车长加40cm; 桩与边线的距离取值车宽加30cm; 起终点线距最近桩杆距离取值2倍车长。 图5 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 1.3.4 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6的规定。 ○桩杆; ──边线。 图形尺寸: 桩与边线的距离取值为车宽加30cm; 桩间距取值为:普通和轻便二轮摩托车为车长加50cm; 正三轮摩托车为车长加40cm; 侧三轮摩托车为车长加80cm; 终止线距最后一根桩杆距离取值3倍车长。 图6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 1.4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7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4号)要求,为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和考试系统验收工作,确保新建考场符合建设标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结合我市驾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考场验收工作由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考场建成且设备调试结束后,考场建设单位应向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方案评审、批准意见。 (三)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清单。 (五)考场基本情况表(科目一、二、三);科目二应附模拟考试报告,不少于120×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六)法人证明。 (七)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八)考场平面图、考试组织及考试监控方案等文件。

(九)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十)考试系统的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考场建设单位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小组验收。 第四条考场验收应按照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1030.1.2-2012)》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对考试场地、考试系统、视频监控、考场标识、考试组织进行验收。 第五条考场验收程序及检查验收内容: (一)召集考场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召开验收会议,介绍验收组成员、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说明验收目的、依据、内容和方法。 (二)核实信息 1.考场信息:考场名称、考场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考场类别以及是否接入考试监管系统等信息。 2.系统信息:考试系统生产企业、联系人、产品型号、评判方式、软件版本号、数据库软件等信息。 3.考场规模:考试车类型、厂牌型号、数量、考试线路数量、考试项目数量、预计最大考试能力、每周考试次数、每次考试人数等。

司机考试试题库

1.考试通过后才能正常接单 2.考试题数:40道 3.考分计算:每题2分,64分通过 4.考试时限:40分钟 5.次数限制:每套试卷最多考2次 考题一 考试题目 1、以下哪些是专车司机不能穿的 标准答案:C,D A 深色西装 B 浅色衬衫 C 拖鞋 D 背心 2、出发接乘客前,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标准答案:A,C,D A 在手机上点击“去接用户” B 不需要点击“去接用户”,系统会自己跟踪 C 检查车辆是否有异常,检查油量是否充足 D 检查自己的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3、关于驾驶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标准答案:A,B,C,D A 平稳驾驶,不急加速、急变道 B 全程佩戴安全带 C 不在途中拨打/接听电话 D 不得向窗外抛掷杂物 4、下列违规属于禁忌类的是 标准答案:A,B,C,D A 切单 B 爽约 C 辱骂乘客、工作人员或客服,与乘客有肢体冲突 D 恶意骚扰乘客及家人 5、当服务结束时,驾驶员需要做到并提醒乘客的是标准答案:A,B,C,D A 预计到达提醒 B 客户随身物品携带提示 C 把车停放在方便乘客下车的地方 D 客户恭送礼仪 6、分成司机的接单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标准答案:B,C A 分成司机可以在接单大厅自选订单 B 分成司机不能接指派订单 C 播单时间超过20秒无操作,默认司机已接单

D 司机可以通过个人中心设置是否接收对单指派 7、分成司机关于指派单说法正确的是 标准答案:A,C A 当司机设置开启“对单关联单”功能后,系统将自动指派关联单 B 司机有10秒的时间判断是否接单,如超过5秒无操作,系统默认为司机接单 C 司机有15秒的时间判断是否接单,如超过15秒无操作,系统默认为司机接单 D 司机有20秒的时间判断是否接单,如超过30秒无操作,系统默认为司机接单 8、关于分成模式下一般类违规的处罚说法错误的是 标准答案:A,B,C,D A 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司机下线并解除合作 B 司机不按培训业务流程服务、服务态度差、恶意绕路,都属于一般类违规项目 C 车辆内饰、外观不整洁,司机罚款200元/单,并有对应的冻结处罚 D 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因私人行为临时停车或接人等,司机罚款100元/单,并有对应的冻结处罚 9、关于分成派单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标准答案:B,C,D A 司机需点击“出车”才可以接单 B 司机“收车”状态也可以抢单 C 司机不买承运人责任险,也可以抢单 D 司机已抢订单,都可以无责免费改派 10、关于分成新司机说法正确的是 标准答案:C A 新司机,不用参加培训,可直接接单 B 新司机前10单,可以有1-2单迟到或爽约 C 新司机必须参加供应商培训,才可以上线接单 D 新司机的服务可以比老司机标准低 11、分成司机的接单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标准答案:B,C A 分成司机可以在接单大厅自选订单 B 分成司机不能接人工调度指派订单 C 播单时间超过20秒无操作,默认司机已接单 D 司机可以通过个人中心设置是否接收对单指派 12、一口价订单,服务完成后,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标准答案:B A 在司机端录入停车费、高速费等 B 不需要录入停车费、高速费等 C 跟乘客确定好费用,再录入 D 跟乘客索要停车费、过路费等 13、服务结束后,如果乘客索要发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标准答案:B A 要自己准备手撕发票提供给乘客 B 告知乘客,在乘客客户端上点击“索要发票” C 在司机端帮乘客操作“索要发票” D 以上都不对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 2.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 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4.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5.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6.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100%以上的。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10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 2.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或者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 3.驾驶无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车辆,从事客运包车经营的; 4.驾驶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从事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 5.擅自涂改,伪造,变造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 6.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7.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80%以上,不满100%。 三、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5分: 1.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伤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或者次要责任的; 2.驾驶无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3.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经营类别或者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5.驾驶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 6.驾驶客运包车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 7.未配合汽车客运站执行车辆安全例行检查以及出站检查制度,擅自驾驶客车出站的; 8.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9.驾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10.有受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记录的; 11.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50%以上,不满80%的。 四、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计3分: 1.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考试试题(附答案)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两分,共15题) 1.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 车驾驶证、拘留。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积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计 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 安全检查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 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 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 动车的,处15日拘留的处罚,罚款5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 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 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 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员交通安全五必须,行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驾驶员必须证件 齐全。行车时必须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车辆 必须执行保养制度。 5.驾驶员安全行车五大禁令:严禁开斗气车。严禁疲劳驾车行驶。严禁驾车吸 烟、接打手机。严禁超速行驶、强超强会。严禁驾驶有问题车辆上路行驶。 6.上车后的第一件事情,调整座椅,后视镜,反光镜到自己适合的位子,系上 安全带,然后再检查车内仪器仪表是否都正常工作,喇叭,车灯,雨刮器是否可 以正常使用。 7.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 行,黄灯表示警示。 8.机动车出入铁路道口时,应注意行人、车辆并鸣笛示意,时速不得超过10公 里。 9.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注意行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 道,应当停车让行。 10.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 警的指挥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的指挥的交 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c9435815.html,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交管〔2016〕1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推动落实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公安部制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 2016年3月21日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试预约 第三章考试组织和评判 第四章考试员 第五章考场和设施 第六章考试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考试员的资格考核和考场的验收、检查、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时,应当设置受理岗、考试岗、监督岗。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场地、考试路线、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设施进行考试,应当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监管系统。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组织考试。 第二章考试预约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 (一)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计算机考位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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