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非开挖穿越工程施工合同

管道非开挖穿越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图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主要内容:

承包范围:包括设备进退场;钻机井场地安装、调试;钻具安拆;工作坑土方的挖填;钻导向孔、预扩孔、穿越管线高程定位、管线回拖及相关标准规范(包括图纸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地质情况:参见地勘报告

二、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管道非开挖穿越工程施工并保证管道穿越工程的质量。

三、合同价款:

此合同为单价合同,具体单价1500 元/米;钢质管道D508 ,穿越长度大约900 米(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本工程总造价预计为:1350000 元

1、本工程按发包人、承包人商定的单价执行,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费用按实际所

做工程量结算。本价格实行包干,价格包含设备进退场;钻机井场安装、调试、

拆卸;钻具安拆;工作坑土方的挖填;钻导向孔、预扩孔、穿越管线高程定位、

管线回拖、人工费补差、以及各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2、工程量计算的起始点是从入钻点工作坑的中心点道出钻点接受坑中心点的水

平距离;施工中该中心点的位置须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同意方可施工。规格型号

是以穿越管道的管径为准,如设计有套管以套管管径记取。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遇到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以及重大设计变更。

2、因人力不可坑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停工等。

五、发包人(甲方)工作: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工程师代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及工程进度。

2、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地方关系,负责协调施工道路、临时用水等有关事宜,使现场满足施工条件。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4、甲方组织设计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并会同承包人共同确认穿越工程出土钻点。

5、甲方负责涉及地方工程拆迁及临时占地事宜的协调及发生的费用。

6、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支付相应的款项。

7、由于地形的原因,管线局部与地表较近,如出现局部泥浆渗透和踏孔及地面凸起现象,由甲方协调乙方配合处理。甲方负责泥浆池处理。

六、承包人(乙方)工作:

1、乙方指派同志为乙方代表(即项目负责人)负责该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及质量控制。

2、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电的费用。

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安全施工。

5、乙方应严格抓好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交工、竣工。乙方做好原始施工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

七、双方的基本权利

1、如果乙方在施工时遇到了无法遇见的地下情况,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2、如回拖不到位或管线变形,由乙方负责,如因焊口断裂或管子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地震等)属双方风险,工期顺延。发生的费用双方

协商解决。

八、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和结算

导向孔穿越完成,甲方付款到总工程款的40% ,拖管完成一次性付清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因发包人延误支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或存在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整改、返修、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横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施工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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