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寓式员工宿舍住宿管理, 固化员工住宿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宿舍管理组织

1、集团员工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2、男、女职工宿舍各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对员工入住、退宿等日常工作的动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卫生和规范管理日常检查、清洁工考勤评估考核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保持等工作;

3、配备1名专职清洁工负责男、女工宿舍楼道、通道卫生、各房间垃圾的清除。对楼道、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脏乱差的区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周一至周六每天要对宿舍垃圾清除不少于两次,不得堆积;

4、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5、根据管理情况,办公室管理部可以对宿舍管理员和员工公寓楼的工作进行内部动态调整。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新员工进入通知单》,人力资源部核签同意,凭第二联到综合部行政事务部或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送交综合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电脑登记安排房间、床位,制作住宿证及填写《宿舍财物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并领取钥匙;

3、其他有关规定:

(1)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综合部领导口头通知管理员处理。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

(2)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否则按20元/天计费,从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住宿安排原则

1、公司级领导及总裁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一人一个房间;

2、车间、部门正副职:2人一个房间;

3、车间、部门课长及主管级:3人一个房间;

4、其他人员:一般6人一个房间;

5、若有特殊情况或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上述房间定员可作调整。

以上人员界定以综合管理部核定为准。

第四章宿舍物品配备

员工宿舍内的电视机、热水器、床、柜子、桌子、被褥等家具由煤业公司统一提供,并全部制作煤业标志及名称,按规定统一摆放。

第五章宿舍管理

1、男、女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对进出宿舍的人员进行把关,对来访客人查验身份并认真做好详细登记。严禁任何人留宿外来人员。晚上10:30以后至早上9:00以前谢绝客人来访,并要求来访人员离开宿舍。

2、清洁工每天按规定对宿舍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宿舍楼道地面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脏乱的区域增加清扫次数,每天清除垃圾不少于2次。

3、住宿员工采用轮流卫生值日方式负责室内地面、卫生间的清洁,并把垃圾装入垃圾袋或直接放到楼道垃圾桶内。每周五中午抽时间组织全体室员开展大扫除,对地面、卫生间、墙壁及顶棚、门窗、洗衣池、柜子、桌子、空调、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全面清洁并注意保持。每周五下午宿舍管理员将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4、宿舍楼院门开放时间为早上6:30开门;8:05关门;上午11: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倒班员工上下班可按门铃呼叫宿舍管理员开、关门。

5、员工活动室开放时间:晚上19:00-22:00。宿舍管理员负责活动室开放及室内设施的管理。

第六章宿舍设备设施维修管理

1、宿舍内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需维修、更换时,本室人员应及时与宿舍管理员联系,领取并填写《宿舍维修申请单》,由宿

舍管理员分批次、不定时上报综合管理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

按公司基建维修程序处理。

2、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前,宿舍管理员应鉴定、划分责任,并在《宿舍维修申请单》上注明损坏原因。如属于人为损坏的,

其维修、更换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人无法确认的,由该

房间全体人员分摊。

第七章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规定

1、实行轮流值班卫生制度,室内设一名室长负责,住宿员工每天起床后要自行整理好床铺,整齐叠放好被子及床上物品;个人物品一律要存入在个人专用柜;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杂物,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桶内,不准扫到楼道内或隐藏在室内;便槽要及时冲洗,洗衣池要及时清理干净;严禁乱拉绳索及在墙壁上打铁钉。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10元/次。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内务检查不少于3次,在每月21日前对上月卫生检查情况男、女宿舍分类进行汇总,每月评比前3名和后3名,分别奖/惩60元、50元、40元;

2、个人行为(如看视听资料、唱歌等)不得干扰同室人员的正常作息;不得在楼道及房间内大声喧哗、吵闹;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20元/次;

3、未经宿舍管理员许可,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有客人来访的,须在晚上10:30分前送离宿舍。

违反本规定,留宿外来人员的罚款5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留宿异性的立即开除。

4、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进入男宿舍;员工亲友来访,除父母外,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

5、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吵闹滋事、聚众赌博。违者罚款5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

6、爱护公司财物,对宿舍内配备设施(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柜子、床铺等)和绿化休闲设施,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员工对物品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保养。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凡公司物件出现有损坏,又无人承担责任的,损坏物件的维修费则由各宿舍员工平均承担。

7、严禁出入无人宿舍,未经同意严禁擅自翻动、使用他人物品。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因此事被罚款3次取消住宿资格。

8、除在宿舍楼内,不得穿拖鞋、或穿背心、打赤膊、穿奇装异服等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进入厂区,违者罚款20元/次;违规3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9、宿舍内不允许做饭。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违者予以没收用具并罚款50元/人·次;违规3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10、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违者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

11、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现金,本人证件、各种卡、贵重物品等个人财产要妥善保存好,不随意放置,丢失责任自负。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违者罚款20元/次。

12、住宿员工必须严格服从综合管理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调整、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罚款50元/次。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13、禁止在阳台上摆放杂物,不得往阳台外、窗外乱扔杂物、垃圾、烟头。违者罚款20元/次。

13、公共场所(楼道、卫生间)不能堆放个人的鞋、袜等杂物。违者罚款20元/次。

14、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好习惯,主动节约用水用电。违

者罚款10元/人·次。

15、及时冲洗便池,不得将纸巾等杂物或垃圾丢弃在便池内,若造成堵塞,由当事人(找不到责任人由同寝室人员共担)承担

疏通、维修费用,并处罚10元/次。

16、对造成火灾损失者,依据公安部门鉴定由责任者承担损失,对造成重大损失事故责任者,通过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民事责任,并从宿舍清退。

以上各项违规罚款均由宿舍管理员呈报公司办公室确认后汇

总报人力资源部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17、各宿舍员工应互相监督,举报损坏违纪行为,凡举报属

实的,举报者奖励罚金的50%。

第八章退宿规定

1、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有权解除员工住宿资格:

(1)已不符合住宿条件的;

(2)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3)解职、离职或辞退的。

2、员工退宿应办理以下手续:

(1)本人填写《员工退宿申请表》交宿舍管理员;

(2)退宿人员需与宿舍管理员办理资产解除手续,须把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并一起核对《宿舍财物清单》上物品无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将个人物品搬出宿舍;

(3)住宿员工办理退宿手续的当天必须离开宿舍、不得再继续居住。是离职、辞退人员的,办妥退宿手续后,宿舍管理人员才在《员工离职(辞退)表》上签字。

(4)《员工退宿申请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字后送办公室备案。

第九章附则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青岛人才公寓建设及使用管理规定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9-20 青政发〔2015〕27号 2015-11-30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加强我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销售价格,面向

各类人才供应的住房。 人才公寓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以租赁型为主。采取租赁和出售两种方式,逐步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问题。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才公寓的建设、分配、运营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才公寓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 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公寓建设办”)设在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负责组织拟定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编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人才公寓土地供应、项目建设,开展督导考核等工作。 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应当成立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人才公寓统筹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调查分析人才公寓需求情况,组织实施人才公寓分配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人才公寓项目的资金筹措,安排租赁型人才公寓贴息资金和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经费。 科技部门负责落实科技孵化器人才住房需求,配合编制人才公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监督检查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规划部门负责人才公寓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审批,配合编制人才公寓空间布局规划。 物价部门配合国土资源房管部门确定人才公寓租金价格、出售价格,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租赁型人才公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地税部门负责督导落实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中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 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和分配等工作进行督查。

员工公寓管理规定

员工公寓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一、总则 员工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是公司提供给员工居住、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为确保员工能在整洁、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中得到充分的休息,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入住员工须遵守。 二、流程 入住办理流程图 1 息,出具审批意见转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公寓整体入住状况在1日内完成审批意见,并反馈给申请员工所在部门。申请员工凭《申请表》审批结果,到公寓管理处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2. 公寓管理员办理入住手续操作流程:

申请员工将《员工公寓入住申请表》交给公寓管理员→公寓管理员将《员工入住登记表》(详见附表2)给办理员工详细填写→公寓管理员根据《申请表》内办公室安排的房间和床位发放钥匙→公寓管理员填写《员工公寓住宿实况表》(详见附表3)。 3. 本公司提供员工公寓是以现住人员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主动辞职、擅自离职、公司辞退)时,员工对自分配公寓的使用权同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当于离职日起三日内,迁离公寓,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二)公寓退宿办理 1. 住宿员工在离职时或在职时申请退宿需要办理退宿手续。 2. 办理退宿手续的员工填写《退宿申请审批表》(详见附表4),报所属部门负责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审批表》之日起1日内出具意见后,转交办公室;办公室在1日内完成审批意见,并反馈给申请员工所在部门。申请员工凭《审批表》审批结果,到公寓管理处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3. 公寓管理员办理退宿手续操作流程: 申请员工将《退宿申请审批表》交给公寓管理员→公寓管理员将该员工入住时填写的《员工入住登记表》取出→根据原《登记表》内填写的配置物品进行检查→并填写《退宿寝室检查表》(详见附表5)内所需信息内容。 4. 申请员工将《检查表》交财务部,根据检查表中需交费的费用总计金额,将现金交给财务或要求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财务部完成收费工作后,填写意见。 5. 申请员工将《检查表》交给人力资源部,视为退宿手续办理完成。 四、公寓管理规定

公司公寓管理制度

公司公寓公约 第一部分住宿管理制度 一、住宿员工必须由公司按规定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二、凡安排住宿人员必须交押金100元,公司统一配备设施,在退宿舍时,必须报宿舍管理员验证,结清账务清点物品无损后方可退回押金,如损坏公物,除按照原价赔偿外,罚款50元 三、严禁外来人员住宿,若发现本厂员工未经批准私自住宿或安排自己亲友及外来人员住宿的,每次扣罚容留人员100元,引起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公寓实行定房、定床、定人的管理方法,如发现未经综合办批准私自调整房间、床位或将床位转让他人居住的,每违反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限期在一天内调整、拒办者扣罚100元,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五、为便于检查和管理,公寓的门锁由公寓管理员统一管理、更换和使用,如住宿人员私自将房间门锁更换,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公司为员工配备的物品如有丢失,由责任人承担2-3倍的罚款 六、居住人必须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房间内的公用物品,包括热水器、电视、风扇、床等所有物品,如损害热水器、电视、风扇、门窗、床、砸碎玻璃,除包赔损失外,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 七、公寓内灯泡不得超过60W,不得私自拉线和安装插座,每违反一次扣罚50元 八、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热器等高功率电器,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并给予没收。 九、公寓内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放高音或出现敲砸等噪音,违者扣发50元。 十、禁止长明灯和长流水及跑冒滴漏,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紧洗刷间和厕所水龙头,否则每违反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 十一、男女宿舍间禁止互串,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确有事会客人员必须在晚上9.30以前离开,否则每违反一次扣罚50元。 十二、凡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讲好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做到房间地面整洁无杂物,床下个人用品摆放整齐,床铺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室内外墙壁不乱贴乱划,门窗玻璃干净,窗台无灰尘,房间无蜘蛛网,每违反一项属个人部分扣罚当事人20元,属公

最新版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提高学生公寓服务水平,优化美化育人环境,是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内容。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标准化公寓,是学院广大师生的共同愿望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条学工处公寓科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及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的管理考核、检查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对认真遵守本规定,积极参与宿舍建设,表现突出的宿舍和各二级学院,授予"文明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四条凡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者,取消违规个人及所在宿舍评先树优资格。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二级管理体制,即学工处设学生公寓管理科,各二级学院设公寓管理小组。公寓管理科协调各部门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支持,并对公寓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各二级学院在学工处的指导协调下,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公寓各楼设楼长1人,管理老师若干人。 第七条公寓科下设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各学生公寓楼。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是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学院、有关处室、班级辅导员、宿管会学生干部及公寓管理人员应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纪律和生活管理工作。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公寓管理老师的管理,尊重、理解和配合他们的工作,不允许出现顶撞公寓管理老师的行为。公寓老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充分体现"学生第一,真诚服务"的工作理念,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生活辅导工作。 第九条学生入住公寓,应持注册程序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由公寓管理科组织统一安排宿舍和床位,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经所属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签字后,公寓科视房源情况予以办理调宿手续。 第十条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一律不许在校外住宿。节假日要回家或走亲访友的同学,必须在班级统一办理请假手续,按住宿楼分别填写假日请假登记表,经班级辅导员审批后,交楼公寓管理老师备査。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本员工宿舍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电、煤气费由员工平摊,房租、卫生管理费由公司负责。 二、宿舍规定 1.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配钥匙,若离职后出现被盗情况仍需配合调查。 2. 出门应随手关好门窗,住处无人时应锁好门锁,注意提防盗贼。 3. 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6.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7.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8. 注意作息时间,晚上24:00之前应及时返回住处休息,因事不能按时返回住处时,请电话告知室友。 9. 保持住处安静,请不要在住处打闹、高声喧哗、摔东西,晚上23:00以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同住室友及邻居。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公司公寓管理办法

公司公寓管理办法 公司名下现在有三室一厅公寓一套,面积104.53平方米。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安排符合我公司入住条件的主管层以上人员使用。公司统一对公寓进行装修,并配备基本家具。公寓内所有设施由居住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 一、公寓的使用 1、公寓基本设施的损坏和报修。入住人员应该爱惜使用公寓及公寓设施,公寓内灯具、家具、墙壁、上下水道或电路等损坏时,可向公司行政部门上报。家具正常破损,可报公司登记维修入住人员退房时公寓内设施有损坏,且三个月内无报修记录的,必须照价赔偿或者自行按照不低于原来设施质量的标准更换,并会同公司行政部门验收,其它情况酌情处理。 2、公寓的使用主体。公寓住房只能由符合条件的本人使用,个人不得擅自调换和转让,不得变相出租或进行经营活动;不按规定使用公寓的,由公司收回,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因不按规定使用公寓出现安全或者其他问题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司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 3、公寓的房租及其他费用。公寓的房租、卫生管理费由我公司负责。房租标准每户每月为300元左右(分摊具体数额由入住人协调决定),卫生管理费标准每户每月为5元;煤气、水、电、电话费、计算机网络使用费用,由入住本人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缴纳。 4、其它问题。入住人员及其家属应遵守住宅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居住公寓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房屋管理制度,对所住房屋不得进行结构性装修改造。 二、公寓的安全 为确保安全,公寓住户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页脚内容1

1、楼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2、公寓煤气、灶具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用完灶具要关好阀门。 3、禁止擅自拆改、接拉电线等。 4、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违者没收其物品,并视情节处理;造成严重事故者,当事人除按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5、要注意自己居住公寓门窗安全,做好防盗工作。 6、不得利用公寓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三、公寓的环境卫生 为保证良好、卫生的居住环境,使公寓保持清洁的面貌,公寓住户要注意室内和楼内的清洁卫生。 1、居住人员严禁在楼道、楼梯内抛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品。 2、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出门时需将住房清理干净并经验收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凡房屋内污秽不堪,墙壁人为涂画、损坏的,必须经本人处理,公司验收后方能退房;否则,将由物业公司或者公司进行装修处理,相关费用通知财务处从工资中扣除。 3、保持室内及家具的清洁。离开时有损坏者,按规定交纳维修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事资源部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页脚内容2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方案]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方案]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寓式员工宿舍住宿管理, 固化员工住宿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宿舍管理组织 1、集团员工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2、男、女职工宿舍各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对员工入住、退宿等日常工作的动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卫生和规范管理日常检查、清洁工考勤评估考核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 清洁保持等工作; 3、配备1名专职清洁工负责男、女工宿舍楼道、通道卫生、各房间垃圾的清除。对楼道、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脏乱差的区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周一至周六每天要对宿舍垃圾清除不少于两次,不得堆积; 4、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5、根据管理情况,办公室管理部可以对宿舍管理员和员工公寓楼的工作进行内部动态调整。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新员工进入通知单》,人力资源部核签同意,凭第二联到综合部行政事务部或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送交综合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电脑登记安排房间、床位,制作住宿证及填写《宿舍财物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并领取钥匙; 3、其他有关规定: (1)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综合部领导口头通知管理员处理。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 (2)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否则按20元/天计费,从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住宿安排原则 1、公司级领导及总裁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一人一个房间; 2、车间、部门正副职:2人一个房间; 3、车间、部门课长及主管级:3人一个房间; 4、其他人员:一般6人一个房间; 5、若有特殊情况或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上述房间定员可作调整。 以上人员界定以综合管理部核定为准。 第四章宿舍物品配备 员工宿舍内的电视机、热水器、床、柜子、桌子、被褥等家具由煤业公司统一提供,并全部制作煤业标志及名称,按规定统一摆放。 第五章宿舍管理 1、男、女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对进出宿舍的人员进行把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为在武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原则。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二、入住对象条件 第四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1-6类人才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2.在武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高级技师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放宽至六个月,来武创业人才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不受限制); 3.至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且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住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有住房: 1.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2.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 3.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三、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第七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拍照片打印出来)、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公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通知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安置。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人才层级和贡献情况确定房源选择顺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源安置,并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凭《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被承租人、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四、租住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期对照承租人的劳动服务合同有效时间确定,最多为3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得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个月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次,续住期限不超过3年。

员工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

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 为了给员工创造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和谐和秩序,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和规定。 一、在员工宿舍住宿者均为在职员工,员工宿舍的管理由店总(长)负责,宿舍内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监督由宿舍管理员和寝室长共同负责。 二、员工在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若员工离职,住宿权自行终止,该员工应在三日内迁离宿舍。退宿时须经宿舍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才能离开。 三、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例规定: A、作息要求: 1、凡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者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若员工离职后,须在三日内搬离宿舍,否则将收取10元/日的住宿费; 2、宿员工须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移动或侵占他人利益。若不在宿舍居住达7日以上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将其床位收回,该员工的行李暂时由寝室长保管; 3、住宿员工最迟应于24:00前返回宿舍(加班者除外),对到时归宿者宿管和寝室长有权不让进入宿舍; 4、住宿员工须在晚24:30熄灯就寝,休息时间(24:00后)不得在寝室、楼道内大声喧闹或制造噪声。熄灯后上厕所者、洗浴者或迟回者不得妨碍他人休息。休息时间若发现有员工后在宿舍内制造噪声、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时,将对当事人给予20元/次的处罚;若宿管、寝室长未及时劝阻,则负连带责任,处以5元/次处罚。 B、环境卫生要求: 宿舍卫生环境要靠大家共同维护,住宿员工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净,卫生纸应扔入纸娄内,不得在蹲便、便池、下水管内乱扔杂物或剩饭;

2、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倒杂物,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违者将对该寝室住宿人员处以5元/人/次的罚款; 3、各寝室的生活垃圾不得乱扔,不得将垃圾抛出窗外,垃圾应装袋后自行扔到该小区的垃圾场内; 4、每周店总(长)、厨师长、主管等将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责任人、寝室长同罚,处以5元/次的罚款。 C、水、电管理: 1、住宿员工要做到随手关灯,关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发生。具体用电时间:夏季早6:00关灯,晚19:30开灯,晚24:30关灯;冬季早7:30关灯,晚17:30开灯,晚24:30关灯。发现浪费时将对责任人处以10元/次的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该寝室人员处以5元/人的处罚; 2、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人负责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违者予以50元/次的罚款; 3、由于员工个人私接电源、插座引起火灾时,未造成后果的给予当事人50元/次的处罚,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罚。 D、物品摆放: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墙上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5元/次的处罚; 2、个人物品必须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室内应保持通风,防止疾病漫延; 3、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住宿员工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店长;属人为破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4、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的防火、防盗意识,个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各自负责;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和店总(长)。 E、财产维护:

公司公寓楼管理制度汇编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寓式员工宿舍住宿管理, 固化员工住宿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管理组织 1、集团员工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2、男、女职工宿舍各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对员工入住、退宿、费用分摊等日常工作的动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卫生和规范管理日常检查、活动室电脑使用管理、清洁工考勤评估考核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保持等工作; 3、配备1 名专职清洁工负责男、女工宿舍楼道、通道卫生、各房间垃圾的清除。对楼道、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脏乱差的区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周一至周六每天要对宿舍垃圾清除不少于两次,不得堆积; 4、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5、根据管理情况,综合管理部可以对宿舍管理员和员工公寓楼的工作进行内部动态调整。 二、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新员工进入通知单》,人力资源部核签同意,凭第二联到综合部行政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老员工申请住宿的,到集团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集体宿舍住宿申请表》; (3)独立核算的公司员工需任职单位负责人核签同意; (4)综合管理部审批; (5)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送交综合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电脑登记安排房间、床位,制作住宿证及填写《宿舍财物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住宿半个月后领取钥匙; (6)考虑到倒班等作息时间因素,原则上一个车间(课)的人相对集中安排。

3、其他有关规定: (1)已获审批安排入住的员工需向宿舍管理员提供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办理住宿证。第一次办证免费,因遗失或毁损补办证,需交工本费5 元/ 证,由员工自付; (2)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综合部领导口头通知管理员处理。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 (3)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否则按20 元/ 天计费,从工资中扣除。 三、住宿安排原则 1、公司级领导及总裁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一人一个房间; 2 、车间、部门正副职:2 人一个房间; 3 、车间、部门课长及主管级:3 人一个房间; 4、其他人员:一般6 人一个房间; 5、若有特殊情况或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上述房间定员可作调整。以上人员 界定以综合管理部核定为准。 四、收费标准 1 、按40 元/ 人·月标准收费(不满半月按半月计算);每月2 2 日前宿舍管理员把应缴费名单汇总上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审核汇总转人力资源部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除; 2、宿舍水费、电费按表计数,由居住人员自负(总裁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由公司承担);宿舍管理员每月21 号对各房间抄表、统计后按各房间住宿人数进行分摊,并于每月23 日前宿舍管理员把应缴费名单汇总上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审核汇总转人力资源部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除; 3、集团员工宿舍内的热水器、空调、床、柜子、桌子等家具由公司统一提供,按规定统一摆放。 4、在每层楼的活动室统一设置电视机或电脑。各房间内电视机由员工自 理。 五、宿舍管理 1 、男、女宿舍管理员24 小时值班,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对进出宿舍的人

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1

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一、总则 员工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是公司提供给员工居住、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为确保员工能在整洁、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中得到充分的休息,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入住员工须遵守。 二、流程 入住办理流程图

退宿办理流程图 三、公寓入住、退宿管理制度 (一)公寓入住办理 1. 根据公司对工作人员入住的要求,公司将优先安排一线服务人员及技师人员入住公寓。欲入住员工须事先填写《公寓入住申请表》(详见附表1),报所属部门负责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日内出具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资部在收到《申请表》2日内审核填报信息,出具审批意见转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公寓整体入住状况在1日内完成审批意见,并反馈给申请员工所在部门。申请员工凭《申请表》审批结果,到公寓管理处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2. 公寓管理员办理入住手续操作流程:

申请员工将《员工公寓入住申请表》交给公寓管理员→公寓管理员将《员工入住登记表》(详见附表2)给办理员工详细填写→公寓管理员根据《申请表》内办公室安排的房间和床位发放钥匙→公寓管理员填写《员工公寓住宿实况表》(详见附表3)。 3. 本公司提供员工公寓是以现住人员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主动辞职、擅自离职、公司辞退)时,员工对自分配公寓的使用权同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当于离职日起三日内,迁离公寓,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二)公寓退宿办理 1. 住宿员工在离职时或在职时申请退宿需要办理退宿手续。 2. 办理退宿手续的员工填写《退宿申请审批表》(详见附表4),报所属部门负责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审批表》之日起1日内出具意见后,转交办公室;办公室在1日内完成审批意见,并反馈给申请员工所在部门。申请员工凭《审批表》审批结果,到公寓管理处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3. 公寓管理员办理退宿手续操作流程: 申请员工将《退宿申请审批表》交给公寓管理员→公寓管理员将该员工入住时填写的《员工入住登记表》取出→根据原《登记表》内填写的配置物品进行检查→并填写《退宿寝室检查表》(详见附表5)内所需信息内容。 4. 申请员工将《检查表》交财务部,根据检查表中需交费的费用总计金额,将现金交给财务或要求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财务部完成收费工作后,填写意见。 5. 申请员工将《检查表》交给人力资源部,视为退宿手续办理完成。

公寓楼管理规定.doc

职工公寓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维护职工公寓住宿秩序和休息环境,促进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公寓管理制度。 一、公司办公室是职工公寓的具体职能管理部门。员工入住公寓要严格按照公司《职工公寓入住标准及配置办法》执行。不符合入住标准或未经公司领导和物业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调整房间和擅自安排人员住宿,否则发现一次,罚款承办人500---1000元,同时公司办公室要及时收回床位。 二、住宿人员要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将自行车存放于公寓楼内;严禁将物品堆放在走廊、公共场所、影响防火通道的畅通,违者将视情节给予100—300元处罚。 三、楼内和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严禁打、砸、踢、摔等破坏公物行为,违者一律按物品购进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 四、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标准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禁止在公寓内大声喧哗、酗酒、打架、斗殴、侮辱他人、经商和其它一切防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违者视情节给予100—300元处罚。 六、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

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 七、住宿人员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转让床位,如有违反规定者将取消住宿资格,并处以100—200元罚款,且事后不论任何原因均不给予安排床位。 八、建立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楼登记制度。非本公寓人员禁止随意出入公寓,有特殊情况要进入者,需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理由,经工作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开;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擅自闯入公寓者,给予100—300元处罚。 九、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能器具。一经发现,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500元的罚款。 十、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入公寓;超过就寝时间的晚归人员,第一次警告,二次以上报主管部门给予200元处罚。 十二、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职工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寓内发生一切违纪行为有进行批评制止的义务,知情不报或提供伪证者按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罚款。 XXXX年XX月XX日

公寓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学生科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科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教育劳务派遣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学生科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劳务派遣人员是指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其工作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的考核、管理负责,具体由学生科负责落实。 二、凡学生科申请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用和培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报学校批准并由校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为保证劳务派遣人员在我科工作的一定稳定性,劳务派遣人员一经批准录用,必须承诺在学生科工作一年以上,并交纳承诺保证金200元;合同期满,劳务派遣人员离校或被学校解聘时,退还承诺保证金,否则承诺保证金不退。 四、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严禁与在校学生超出工作职能的不正常来往。 五、因学生科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绝大多数在学生公寓任公寓管理员、所有人员参与学生公寓值班,在公寓工作、值班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公寓管理职责,做好公寓安全、纪律、

卫生等管理,尤其是要切实做好门卫管理及消防设施、器材、宿舍钥匙等管理,每天定时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 五、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月考核制度,各校区每月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制定),一次不合格者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三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各校区考核结果于每月1日前报学生科。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不能胜任指定岗位的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胜任者。 3.一次连续旷工3天或每学年年累计旷工达5天者或事假超过10天者(均含); 4.失职、渎职或给本校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者。 5.因患病或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6.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校其他规章制度者。 六、本规定自2013年元月1日其执行。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贝y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为在武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原则。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二、入住对象条件 第四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 《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 1-6类人才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2. 在武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 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高级技师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放宽至六个月,来武创业人才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不受限制); 3. 至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且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住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有住房: 1. 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2. 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 3. 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三、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第七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 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拍照片打印出来)、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公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通知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安置。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人才层级和贡献情况确定房源选择顺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源安置,并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凭《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被承租人、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四、租住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期对照承租人的劳动服务合同有效时间确定,最多为 3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得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个月向县人才服务中 心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次,续住期限不超过3年。 第十条人才公寓租金以当年我县公租房市场价为基准价,承租期在3年及以内的,按基准价的 50%缴纳。经批准延长承租期的,租金标准按基准价的 80%缴纳。租金实行一年一交,具体交纳时间按照租赁合同规定执行。

公寓楼管理制度.doc

员工公寓楼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给公寓楼住宿人员提供一个舒适、整洁、安静、秩序井然的住宿环境,生产服务中心综合部与恒泰公司共同制定本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望广大员工配合执行: 一、任何入住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擅自多占床位,不得将其它床位被褥占为己用; 二、公寓任何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寓房间内留非本单位的员工,来客要配合服务人员做好登记; 三、入住员工应主动配合服务员工作,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四、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严禁随便改便室内设施布局; 五、房间内设施、设备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如:布草烟洞、污渍、水电设施、家具等破损现象)参照《物品赔偿价目表》予以赔偿;日光灯管、节能灯、水龙头、门锁等物品非正常原因损坏,一律自负,正常损坏给予更换; 六、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房间内,如在房间内出现丢失,公寓楼将不予负责; 七、因本人不慎将钥匙丢失,应立即上报处理,以免房间物品丢失; 八、严禁在公寓酗酒、猜拳行令、大声喧哗,每晚23:00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九、严禁在员工公寓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及翻阅黄色书刊等违法行为; 十、严禁在公共区域内穿裸露衣服(如:男性光膀子、穿三角裤,女性穿短小吊带衣等); 十一、严禁在公寓楼内讲有辱他人的下流粗俗语言、做不文明动作等行为; 十二、严禁在房间内穿高跟、钉掌鞋,避免走动声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服务人员;

十四、禁止乱扔垃圾、高空抛物; 十五、严禁饲养宠物; 十六、严禁使用电炉、电热褥、电饭锅及其它加热器,严禁私自在室内加装插座、乱拉电线,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入住员工公寓的人员请严格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将对违反规定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公寓消防管理规定

公寓消防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规定的消防法规、法律。 二、公寓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熟悉公寓的地理环境、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等。 三、公寓楼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每一月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楼内的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确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四、禁止在公寓抽烟、丢烟头,尤其要杜绝卧床吸烟现象。 五、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六、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严禁将插排线拉到床上使用台灯、电扇、电脑、充电、听收录机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畅通。 七、不准在楼道内和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或将消防通道作其它用途,任何时间,消防通道门都有不能上锁以保证畅通。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 九、严禁在公寓及公寓周边燃放烟火爆竹。 十、非专业电工,不准在公寓内擅自接驳电源、线路。 十一、服从上级和专业人员的管理,爱护公寓的消防设施及器材,保证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十二、住宿人员离开公寓时,要认真检查室内是否留有火种,应关闭电器开关、并关好门窗。 十三、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四、公寓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懂得使用灭火器材,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通报后勤部。火警电话: 119 ,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懂得如何在紧急情况下怎样报警,怎样进行有效疏散。

广州海珠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对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发放货币补贴,及社会力量投资市场房源投资补助的申请发放等相关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筹集管理、社会力量投资市场房源的投资补助审核及发放工作。 人才认定部门负责人才货币补贴的申请受理和发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财政、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城市更新、国土规划、招商、公安、消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人才公寓相关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 第四条人才公寓可以通过购买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鼓励用人单位、专业运营机构等社会力量

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筹集。 第五条人才公寓应控制在建筑面积为40~90平方米内,多种户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交通相对便利; (二)公共配套相对完善; (三)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四)房屋安全、简单装修、通水通电、通风采光良好、有独立厨厕; (五)消防安全。 第六条通过社会力量投资的市场房源筹集作为人才公寓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原则上根据房屋产权资料(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查勘,并与人才公寓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实施机构协商纳入作为我区人才公寓的相关事宜。完成现场查勘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向人才认定部门公布人才公寓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地址、楼龄、建筑面积、户型、区域、公共配套等情况,并附房屋的外观图、室内图。 第三章分配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承租人才公寓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详见附件2)。 第八条承租政府存量房源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实施机构商议租赁合同内容,并签订租赁合 - 2 -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望各住宿舍员工共同遵守。 一、住宿申请程序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二、住宿须知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 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宿舍水电费由公司承担一部份,各宿舍员工 分摊其宿舍的另一部份。其他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舍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行政部报备,等 行政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物品住宿舍人员有义务维护其 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其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6、已入住员工需退宿的,须提前3天到行政部注销备案,否则按在住员工 一样交纳各种费用。 7、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 离职手续。 三、管理规定: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等。一经发现,未收 所有物品,视者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3、使用电视、电脑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4、员工自己的财务自己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宿舍内,否则出现丢 失的后果自负。 5、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嫖娼、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 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四、宿舍公共卫生管理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所住的员工必须配合舍长的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3、宿舍外公共环境卫生由所有人员按值日表轮流打扫。 五、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请住宿人员自觉遵守! 惠州市天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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