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适用)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适用)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适用)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外商独资)

(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适用)

——仅供公司设立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资者),决定在武汉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投资者名称(姓名):

国别:法定地址(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方式及规模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生产规模:年生产量,年产值约(币种)元。(本条只适用于生产型企业)

第三章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公司投资总额为(币种)万元,注册资本为(币种)万元。

投资者的货币出资应用美元(或者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缴付。其人民币价值应当使用公司实际收到付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的买卖中间价计算。

第十条出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方式:投资者应当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清出资(若分期出资,投资者的第一次出资应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资本额的15%,其他部分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2年内全部到位,如为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投资者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对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验资,出具验资证明。

在取得验资证明后,公司应发给投资者一份出资证明书。公司应当自收到出资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

第十三条外商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行式,并有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股东的职权范围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其他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人组成(三至十三人)。每届任期年(不超过三年),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董事人。董事会中董事由股东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议,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其他职权: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年。

第二十三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利润分配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照中国的税法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款和申请减免税。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主管财税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一切记账凭证、单据、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用外文书写的,应当加注中文。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每年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三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前,不得分配利润。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国利用外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报送统计报表。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中国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币账户。一切销售收入和其他外汇收入存入开户银行,一切外汇开支由外汇账户支付,并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和开户银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司保证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有余。

投资者从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汇往国外。公司的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

第九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劳动合同应提交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职工的招收、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办理,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劳动合同中订明具体事项。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公司公开招收择优录用,送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公司有权依照合同规定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以开除。开除处分职工须向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三十九条公司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公司应在税后利润中适当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用于职工奖金和职工集体福利,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十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按规

定拨交工会经费。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四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如需延长经营期限,经股东作出决议,投资者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

第四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因前条第1、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公司审批机关备案,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于年月日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签订。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有关规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以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签名盖章:

日期: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模板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模板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上述表格适用于股东一次缴纳全部出资;若股东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的,可用下列表格:)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在本公司办公室,召开了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东会议,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本公司已以电话方式通知到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到会。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经到会股东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本公司由二位股东组成,股东名单如下:***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的**%。 五、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选举***为执行董事,执行 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六、本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任。 七、本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选举***担任。 八、以上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一致通过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章程,章程共十一章四十一 条。 十、一致同意委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全体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二、一致同意委托***代表本公司办理注册登记。 十三、全体股东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一切责任。 表决情况: 对本次股东会决议,持赞同意见的股东二人,代表100%的股份,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股东签名: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山西鑫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认缴),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适用于多元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由2 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填写不下请另附纸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行使职权。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 6 个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一: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一: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 XXXXXXXXXX 股东2 XXXXXXXXXX 股东3 XXXXXXXXXX XXX 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会决议新章程

股东会决议新章程 1

股东会决议新章程 【篇一: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 4月12日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 参加人员: 会议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2方,实际到会股东2方。参会股东共代表100%表决权,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xx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的决议情况: 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xx,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xx。 3、全体股东承诺: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身份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所列情形。

4、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了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部门备案。 5、委托xx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会议表决情况:全体与会股东一致同意上述决议1-5项。全体股东签名: 4月12日 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如皋市搬经镇搬经居委会 第三条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涡轮叶轮、压气机叶轮、汽车机械配件、工程机械铸件、机电产品零配件、模具、微电机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以及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100%。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必须由股东会经过并作出决议(或决定)。减资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缴出资,也能够由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六条本公司注册资本采取实缴制,即在公司设立登记前和每次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由全体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一次性缴足到公司开设的账户。 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

(2020年整理)两人及以上,不设董事会及监事会有限公司章程.doc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h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

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八 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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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上万元。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关于设立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时间:2014年3月17日 二、会议地址:公司办公室 三、参加人员:张兴文陈广领 四、主持人:张兴文 五、会议议题: 1、讨论成立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2、讨论通过拟定的公司章程。 《会议决定》 1、公司名称: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其中: 张兴文以货币投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本期缴51万元,一次性缴足; 陈广领以货币投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 ,本期缴49万元,一次性缴足。 3、公司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阳光家园南门营业房 4、经营范围:纸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及耗材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纺 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钢材、建材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及配件销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张兴文为执行董事。 张兴文为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广领为监事。 公司股东及签名: 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日

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章程 第1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2章公司的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第二条公司名称:宁夏金泰亨工贸有限公司 第三条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阳光家园南门营业房 第四条经营范围:纸制品的加工、销售;计算机及耗材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销售;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钢材、建材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及配件销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第3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 第五条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其中: (1)张兴文以货币投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本期缴51万元,一次性缴(2)陈广领以货币投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 ,本期缴49万元,一次性缴足。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出具资金证明,并加盖公司印章,股东资金证明 一式两联,一联交股东,一联留公司。 第4章股东出资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八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 部分出资。

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规范版

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规范版 Establishment of board of supervisors - Standard Version of art icles of Associa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规范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经贸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铁精粉、生铁、焦炭、钢材、润滑油的批发零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实收资本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五条、股东姓名: 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4、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5、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6、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五章:股东出资情况 第六条、股东出资的方式、额度、比例、时间: 1、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2、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设监事会)

公司章程(设董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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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经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产, 使其人民代表大会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 目的是发展经济, 为国家提供税利, 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X X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贵阳市X X路X X号; 第七条公司经营场所:贵阳市X X路X X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 X。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核准为准。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 已经批准, 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 X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货币X X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X X % 。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十四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X X 公司 X X 单位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 (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额;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帐目, 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 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七)在公司清算时, 对剰余财产的分享; 4

设立股东会决议及章程完整版

设立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股东全体会议,会议就设立公司、出资人出资、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以及筹建委托代理人事项进行商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徐**、常**二人,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股东徐**召集和主持。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一致同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具体出资如下: 徐**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常**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时间:全部资本于年月日一次性到位。(备注:针对资本一次性到位的样版) 全部资本分次到位,第一次到位**(请写清楚每个股东的具体出资数额),第二次到位**,(备注:针对分期到位) 二、商议公司经营范围为: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力工具、仪器仪表,成套设备,防爆电器,安保器材,绝缘材料销售。 三、公司住所:平凉市崆峒区***。 四、会议选举徐**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五、会议选举常**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六、商议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七、会议研究确定由徐**同志作为委托代理人,具体负责该公司的有关筹建事项。 八、公司经营期限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工商局核准日期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徐** 常** 年月日 (备注:需要改动的地方已用红色字体标注。)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平凉市崆峒区** 第四条:公司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竭诚为顾客服务、信誉至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力工具、仪器仪表,成套设备,防爆电器,安保器材,绝缘材料销售。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与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徐** 货币 **万元 % 常** 货币 **万元 % 出资时间:全部资本于年月日一次性到位。(备注:针对资本一次性到位的样版) 全部资本分次到位,第一次到位**,(请写清楚每个股东的具体出资数额)第二次到位**,(备注:针对分期到位)(备注:分期到位,任缴资本要求5年到位)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 5、依法转让出资权; 6、对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 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注:此处填写执行董事或者股东)作出决定。(注: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范本整理版

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范本最新整理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经贸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铁精粉、生铁、焦炭、钢材、润滑油的批发另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实收资本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五条、股东姓名: 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4、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5、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6、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五章:股东出资情况 第六条、股东出资的方式、额度、比例、时间: 1、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2、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3、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4、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5、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6、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设监事会的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注:此处填写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定。(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注:三至十三人),任期三年(注:可约定,不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注:股东可以约定产生方式,如:董事会选举、股东会选举、股东委派等)。 第十五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模板1

成都XXXX 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成都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X 第四条公司由两个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 万元,分两期缴足。第一期出资20 万元,第二期认缴出资80 万元。其中:XXX 认缴出资8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XXX 认缴出资12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全体股东一致承诺于两年内(即XX 年X 月X 日前)缴足。如果到期未足额缴纳,按规定办理注销。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万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 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万元)││(%)│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021最新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2021最新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经贸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铁精粉、生铁、焦炭、钢材、润滑油的批发零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实收资本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五条、股东姓名: 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4、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5、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6、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五章:股东出资情况 第六条、股东出资的方式、额度、比例、时间: 1、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

式:_____。 2、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3、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4、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5、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6、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可用下列表格:)

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转让出资额; (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八)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应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其他权利。

多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等两人出资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是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合法利益受国家保护。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县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生肉、蔬菜、食用菌、蛋类、米面粮油、工艺品(不含文物古玩)、保健用品、预包装食品的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信息咨询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住所及身份证明第六条股东姓名:*** 住所:**县**乡**村 身份证号:****************** 股东姓名:*** 住所:**县**乡**村 身份证号:****************** 第五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货币出资,出资时间20*0年12月31日;**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货币出资,出资时间20*0年12月31日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 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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