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学校)-C4.校园用地面积

标准化建设(学校)-C4.校园用地面积

A2.办学条件——B3.校园用地——C4.校园用地面积(附件)

占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统计表

学校名称(盖章):时间:20 至20 学年度

达标标准:1.中心城区(主城旧区)非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中生均为11.40平方米,中心城区(主城新区)非全寄宿制完全小学生均15平方米、初中生均20平方米;中心城区以外地区非全寄宿制完全小学生均20平方米、初中生均25平方米;全寄宿制中小学生均分别为32平方米、34平方米。(详见甘政办发〔2012〕233号第十二条)

2.学校绿化率达100%,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小学和九年制学校不低于0.5平方米/生,初中不低于1平方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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