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篇一:起诉状--居间合同纠纷】

起诉状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告一:**,女,19**年5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

被告二:**,男,**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路1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及逾期履

行滞纳金(暂计至2015年1月5日为****元),两项暂合计为*****元;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房地产居间服务公司。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间

销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的房产,原告接受委托后,经原告居

间介绍,被告一与案外人****于2014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房

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被告一将上述房产以200万元价格

出售给案外人黄世阳,并于收到购房款全款当日交付房屋。签订该

协议后,被告一与原告就居间介绍费用进行了确认,承诺如原告推

荐客户完成上述房产的出售,则被告一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原告中介

服务费人民币******元;如无故延期,则原告有权按日万分之五的标

准向被告追收滞纳金。

现被告与案外人于年月日实际履行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但中介服务费却一直拒绝支付。

基于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且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1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付。

原告以为,被告通过原告的居间服务成功获取购房人信息,并经原

告介绍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完成房屋交易,即应向

原告支付居间服务费。被告的恶意拖欠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

权益,故原告现特诉诸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2015

具状人:年 2日月

【篇二:居间合同纠纷案例指导】

【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居间合同二手房买卖违约

【裁判要点】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

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

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

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

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基本案情】

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公司)诉称:被告陶德

华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株洲路某号房屋销售信息,故

意跳过中介,私自与卖方直接签订购房合同,违反了《房地产求购

确认书》的约定,属于恶意“跳单”行为,请求法院判令陶德华按约

支付中原公司违约金1.65万元。

被告陶德华辩称:涉案房屋原产权人李某某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

房屋,中原公司并非独家掌握该房源信息,也非独家代理销售。陶

德华并没有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跳单”违约行为。法

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下半年,原产权人李某某到多家房屋中介公

司挂牌销售涉案房屋。2008年10月22日,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

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11月23日,上海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某房地产顾问公司)带陶德华之妻曹某某看了该房屋;11月27日,中原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并于同日与陶德华签订了《房

地产求购确认书》。该《确认书》第2.4条约定,陶德华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六个月内,陶德华或其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

等与陶德华有关联的人,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

未通过中原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陶德华应按照与出卖

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1%,向中原公司支付违约金。当时中原公司对该房屋报价165万元,而某房地产顾问公司报价

145万元,并积极与卖方协商价格。11月30日,在某房地产顾问公

司居间下,陶德华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138万元。

后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陶德华向某房地产顾问公司支付佣金

1.38万元。

【裁判结果】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23日作出(2009)虹民三(民)初字第912号民事判决:被告陶德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中原公司支付违约金1.38万元。宣判后,陶德华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4日作出(2009)沪

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508号民事判决:一、撤销上海市虹口区人

民法院(2009)虹民三(民)初字第912号民事判决;二、中原公司要求

陶德华支付违约金1.65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中原公司与陶德华签订的《房地产求购确认书》属于居间合同性质,其中第2.4条的约定,属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

常有的禁止“跳单”格式条款,其本意是为防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

供的房源信息却“跳”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从而使中介公司无法得

到应得的佣金,该约定并不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

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应认定有效。根据该条约定,衡量买方是

否“跳单”违约的关键,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

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未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

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

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

成立,而不构成“跳单”违约。本案中,原产权人通过多家中介公司

挂牌出售同一房

屋,陶德华及其家人分别通过不同的中介公司了解到同一房源信息,并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因此,陶德华并没

有利用中原公司的信息、机会,故不构成违约,对中原公司的诉讼

请求不予支持。

【篇三:2011年最高院指导案例1——居间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

公司诉陶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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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

限公司诉陶德华【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

法?2011?354号【颁布时间】2011-12-20 【失效时间】【法规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7d3333494.html,/paper/html/2011-

12/21/content_37868.htm

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

法?2011?354号

居间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1年12月20日发布)关

键词民事居间合同二手房买卖违约

裁判要点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

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

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

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

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基本案情

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公司)诉称:被告陶德

华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株洲路某号房屋销售信息,故

意跳过中介,私自与卖方直接签订购房合同,违反了《房地产求购

确认书》的约定,属于恶意“跳单”

行为,请求法院判令陶德华按约支付中原公司违约金1.65万元。

被告陶德华辩称:涉案房屋原产权人李某某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

房屋,中原公司并非独家掌握该房源信息,也非独家代理销售。陶

德华并没有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跳单”违约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下半年,原产权人李某某到多家房屋中介

公司挂牌销售涉案房屋。2008年10月22日,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

限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11月23日,上海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

司(简称某房地产顾问公司)带陶德华之妻曹某某看了该房屋;11月

27日,中原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并于同日与陶德华签订了

《房地产求购确认书》。该《确认书》第2.4条约定,陶德华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六个月内,陶德华或其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

办人等与陶德华有关联的人,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

件但未通过中原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陶德华应按照与

出卖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1%,向中原公司支付违

约金。当时中原公司对该房屋报价165万元,而某房地产顾问公司

报价145万元,并积极与卖方协商价格。11月30日,在某房地产

顾问公司居间下,陶德华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138

万元。后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陶德华向某房地产顾问公司支

付佣金1. 38万元。

裁判结果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23日作出(2009)虹民三(民)初字第912号民事判决:被告陶德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中原公司支付违约金1.38万元。宣判后,陶德华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4日作出(2009)沪

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508号民事判决:一

、撤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09)虹民三(民)初字第912号民事判决;二、中原公司要求陶德华支付违约金1.65万元的诉讼请求,不

予支持。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中原公司与陶德华签订的《房地产求购确认书》属于居间合同性质,其中第2.4条的约定,属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常有的禁止“跳单”

格式条款,其本意是为防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跳”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从而使中介公司无法得到应得的佣金,该约

定并不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应认定有效。根据该条约定,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的关键,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

果买方并未利用该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而是通过其

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有权选择报

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不构成“跳单”

违约。本案中,原产权人通过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同一房屋,陶

德华及其家人分别通过不同的中介公司了解到同一房源信息,并通

过其他中介公司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因此,陶德华并没有利用中原公司的信息、机会,故不构成违约,对中原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居间服务合同(标准版)

居间服务合同(标准版) Intermediary service contract (Standard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居间服务合同(标准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 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最新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最新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借款居间服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范文大全小编整理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文一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 本合同项下资金的使用期限为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时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该笔融资,则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合同范本之居间服务合同英文

居间服务合同英文 【篇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英文版)_secret】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brokerage contract of real property purchase 甲方(卖方): party a (seller): 乙方(买方): party b (buyer): 丙方(居间方): party c (agent): 信用的原则,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 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pursuant to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relevant rules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party a and party b entrust party c to act as their agent for the sales between party a and party b and bear testimony to the afore-said transaction in principle of voluntary, fairness and honesty.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party a, party b and party c hereby agree to enter into this agreement and abide by it jointly. 第一条房产成交sales purchase of the property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房产符合北京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房屋 上市标准,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已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使用期限转让给 乙方。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party a agrees to sell the property to party b. the property is qualified for sale in the marke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 of beijing municipal construction committee. together with the sales of the property, the allocated land area for the property and the usable term of the land is transferred to party b jointly. the property is described as: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号为:; serial no. of the title certificate of the property is:______________;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精华版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精华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2792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精华版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1、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2、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______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余某男,汉族,****年**月**日生(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宁波众星不动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宝山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根,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北仑区人民法院(2017) 浙0206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北仑区人民法院(2017)浙0206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驳 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起诉申请。 2、判令被上诉人退还上诉人已给付被上诉人按揭代办费人民币1000元。 3、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名誉损失人民币9万元和误工费人民币1千元, 并向上诉人作出道赚声明。 4、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5、对本案所有诉讼文书及法庭裁定上网公示。 事实与理由 1、被上诉人通过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促使居间合同成立。

关于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情况是这样的:该合同标的房屋是上诉人通过网上二手房源直接找到卖方的信息,然后买卖双方请被上诉人做的居间服务。因为上诉人是非房地产及金融行业专业人员对房地产交易及银行按揭贷款政策不了解,买卖双方交易的房产土地性质是划拔土地,并且上诉人在家乡江西已有一处按揭贷款房产,这些信息都有向被上诉人认真提出了的。在三方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前,包括2016年*月*日中介合同签订当晚,上诉人也一再向居间服务受托人(合同签订人昝某萍女士)要求提供准确的二手房过户办理及代办银行按揭贷款政策信息:该处房产交易代办是否能达到被上诉人所承诺30%首付9折利率的办理条件,如果不行买房成本太高则上诉人就不考虑买该处房产的。当场,受托方宁波众星不动产***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人昝某萍女士及法人刘某根先生给我的回答都是说保证没有问题,以众星不动产公司在北仑近十年的经营一定能帮我代办下来的,最后上诉人不放心这个承诺风险,特意要求在该合同备注条款第二款中反映出这一代办条件。现实是根据银发120101275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上诉人根本无法满足依前述条件按揭贷款购买该处房产的情况,被上诉人有通过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促使居间合同成立的事实。 该合同第八款约定“乙方(上诉人)于签约当日支付丙方(中介方被上诉人)按揭代办手续费人民币1000元整。”;第十一款约定“甲乙双方商定款清之日交房”;备注第3款约定“丙方(被上诉人)承诺为甲乙双方服务完全交割完成为止”。当被上诉人收取了上诉人的代办费及部分中介费合计人民币4000元后,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就在下面,各位需要的朋友们,欢迎大家借鉴哦,请看: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陈辉等(代表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一年内,为甲方谋求资金方(贷款方)。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 促成所成立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 (大写)作为报酬。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与乙方寻找的资金方订立合同,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其资金的到账时3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已到

甲方账户资金数额按照(一)约定的比例的报酬,直接打到乙方提供的账户,户名为陈辉。(乙方账户为:农业银行622 848 040 358 619 9016。) (三)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资金需求方私下成交的,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借款居间合同完整版

借款居间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居间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借款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乙方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联系、介绍需要资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

2021年服务居间合同范本5篇

Great ideas can only become feats when they are put into action.勤学乐观天天向上(页眉可删)服务居间合同范本5篇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陈辉等(代表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一年内,为甲方谋求资金方(贷款方)。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 促成所成立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 (大写)作为报酬。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与乙方寻找的资金方订立合同,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其资金的到账时3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已到甲 方账户资金数额按照(一)约定的比例的报酬,直接打到乙方提供的账户,户名为陈辉。(乙方账户为:农业银行622 848 040 358 619 9016。) (三)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 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纠纷案例指导

【指导案例1号】 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居间合同二手房买卖违约 【裁判要点】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基本案情】

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公司)诉称:被告陶德华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株洲路某号房屋销售信息,故意跳过中介,私自与卖方直接签订购房合同,违反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的约定,属于恶意“跳单”行为,请求法院判令陶德华按约支付中原公司违约金1.65万元。 被告陶德华辩称:涉案房屋原产权人李某某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中原公司并非独家掌握该房源信息,也非独家代理销售。陶德华并没有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跳单”违约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下半年,原产权人李某某到多家房屋中介公司挂牌销售涉案房屋。2008年10月22日,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11月23日,上海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某房地产顾问公司)带陶德华之妻曹某某看了该房屋;11月27日,中原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并于同日与陶德华签订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该《确认书》第2.4条约定,陶德华在验

看过该房地产后六个月内,陶德华或其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陶德华有关联的人,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中原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陶德华应按照与出卖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1%,向中原公司支付违约金。当时中原公司对该房屋报价165万元,而某房地产顾问公司报价145万元,并积极与卖方协商价格。11月30日,在某房地产顾问公司居间下,陶德华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138万元。后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陶德华向某房地产顾问公司支付佣金1.38万元。 【裁判结果】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23日作出(2009)虹民三(民)初字第912号民事判决:被告陶德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原公司支付违约金1.38万元。宣判后,陶德华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4日作出(2009)

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及审理对策

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及审理对策 至2011年2月止,北京二手房价格不断上涨,二手房交易持续活跃,为房产中介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中介公司与其委托人之间发生的居间合同纠纷也成为法院审理的一种新类型化案件。2010年第四季度以来,随着房价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涉房居间合同纠纷也呈现出若干新特点,为法院审判工作增加了难度。有法院预测,“京十五条”执行后,买卖双方解除买卖合同的纠纷可能增多[①],由此引发居间服务及居间费用问题,导致涉房居间合同诉讼数量激增。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对2011年第一季度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以求更好的解决此类纠纷。 一、涉房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特征 据笔者统计、调研,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2011年第一季度受理的涉房居间合同纠纷呈现出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签约时间比较集中。2011年第一季度新收的房产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居间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约时间集中在2010年9月至12月间,此类案件占总数的57%。除此之外,签约时间在2010年6月以前的占案件总数的9%;2010年6月至9月的占案件总数的15%;2011年12月以后的占案件总数的19%。 笔者从多家中介公司的代理人处获悉,居间合同签订后中介公司会等待买卖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并自行交纳居间费用。如委托人拒绝交费,则中介公司通常在居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3个月时间里,自行向委托人追缴居间费用。自行追缴不成的,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上述数据,涉房居间合同纠纷立案时间一般晚于纠纷发生1.5至3个月。 2、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11年第一季度,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房产交易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占民事审判庭新收案件总数的15%,较去年同期上涨200%。2010年第一季度,该院新收此类案件仅为15起。 随着“京十五条”等限购政策调控效果逐渐显现,涉房居间合同纠纷数量可能会继续上升。 3、买房人为被告的案件占绝大比例。原告为房屋中介公司,被告为买房人的案件占此类纠纷总数的83%,仅17%的案件原告为买房人,其中买房人提起反诉的案件数占此类案件总数的10%。房屋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为索要居间服务费用;买房人的诉讼请求主要是返还居间费用、赔偿相关损失。 4、争议原因比较集中。2011年第一季度北京某区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所涉房屋均为居民住房,买房人均系自然人;无一起因商用房屋交易而引发的居间合同纠纷。除被告(买房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外,全部案件中买房人的主要答辩意见或反诉请求(少量案件为诉讼请求)均为减免、追索居间服务费用。 买房人要求减免或追索居间费的理由集中于以下四点: 答辩意见 比例 1、房屋交易未完成,不符合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条件39% 2、中介公司未完全履行服务义务72% 3、房屋状况与中介公司的承诺不符15%

【服务合同】居间服务合同优秀范本

居间服务合同优秀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用于: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 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 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关系。在甲方使用资金期间,乙方监督甲方的资金往来走向。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固定收益(详见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 2、居间服务费:每年。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方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不能在居间过程中不通过乙方与资金方单独联系洽谈,而做出不利于乙方的任何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之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如甲方泄露。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的两倍。 5、本合同如有争议提交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切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73932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

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万

贷款居间服务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正式版

编号:_____________贷款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鉴于: 1、甲方因向银行贷款事务寻求专业支持,获知乙方能够提供银行贷款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贷款,故委托乙方联系银行和申请贷款(具体贷款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乙方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贷款事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3、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就本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委托乙方就贷款方式、贷款主体、贷款材料的收集及整理等事宜提供服务。 二、乙方提供服务内容 1、向乙方推荐适合的甲方贷款的银行; 2、对双方拟进行的贷款方案以及贷款材料的收集整理提供服务; 3、帮助甲方与合适的贷款银行进行沟通与磋商; 4、帮助或指导甲方准备贷款所需要的基本资料; 5、全面协调甲方与银行的关系。 三、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标准 甲方通过乙方获得银行发放贷款,按银行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收到银行发放贷款日起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服务期间 甲方需要按照乙方要求尽全力配合提供借款所需的资料,如因甲方的不配合、不及时提供资料或因甲方资质造成的贷款无法审批,乙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需要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其他合理费用。 四、权力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应当保证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有虚假隐匿,甲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办理贷款手续。 3、无论甲方贷款成功与否,乙方不承担甲方办理贷款发生的任何费用,甲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或支付。 4、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以向银行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服务人,并可以向银行介绍甲方贷款的相关情况。 6、乙方应认真的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居间、协助、联络等服务。 7、乙方对甲方所贷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8、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银行洽谈,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9、甲方承诺不要求预防开具发票;若甲方要求开具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同意将贷款汇入乙方与银行签约账户,贷款办理完毕(扣除服务费以外)将剩余贷款金额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居间服务合同优秀范本.doc

居间服务合同优秀范本 ,,xx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服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居间服务合同,居间服务合同范文一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一、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用于: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二、甲方职责1、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关系。在甲方使用资金期间,乙方监督甲方的资金往来走向。3、维护甲方权益。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1、固定收益详见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2、居间服务费:每年。五、违约责任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方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不能在居间过程中不通过乙方与资金方单独联系

洽谈,而做出不利于乙方的任何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六、其它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之后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如甲方泄露。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的两倍。5、本合同如有争议提交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切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xx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服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居间服务合同,居间服务合同范文一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一、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用于: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二、甲方职责1、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

居间合同纠纷案例|居间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0)浦民一(民)初字第343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浦民一(民)初字第34378号 原告上海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季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xx,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xx,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上海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陈xx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赵xx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陈xx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后仍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陈xx未作答辩。

另查明,原告之前的公司名称为上海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后经核准变更为目前名称。 以上事实,由《佣金确认书》、《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当事人当庭陈述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佣金确认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佣金确认书》的约定,被告与买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原告的居间行为即已完成。现合同已经签订,被告应当按约定支付原告佣金6,200元。对于原告的滞纳金及律师费请求,由于《佣金确认书》对此均有约定,且被告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答辩及质证的权利,因此本院对此两项请求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陈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佣金人民币6,200元、滞纳金人民币1,800元、律师费人民币3,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居间服务公司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公司进行实 第 2 页共 8 页

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 第 3 页共 8 页

民间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民间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个人或企业总是会出现需要钱应急的时候,于是便产生了借款的行为。借款居间服务也由此而生。整理了“民间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民间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定金元: 4、居间服务费: 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服务居间合同范本

篇一:居间服务协议模板 居间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 务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标企业”系指地区公司。其“关联企业”系指目标企业在地区开设的**。 二、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同目标企业及其关 联企业签订有关的**销售合同,协助甲方维护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已经形 成的合同关系,协助甲方从目标企业取得购货订单、在目标企业门店的开发维护、在目标企业合作中的损耗控制、在目标企业合作中的物流配送协调、从目 标企业获得货款支付,协助甲方因与目标企业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异议与目标 企业沟通协商解决等。 三、客户开发与维护 1、乙方协助甲方,在年月日前完成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关联 企业的合同签订,并开始持续性每日供货。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协助甲方向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订单竞标成功,每竞标不成功 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乙方协助甲方获取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渠道每日订单量**,日订单量 低于**的,不予核算当日服务费用。 4、如因目标企业统仓尚未启动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不能直接配送统仓,甲方需要直接配送目标企业下属**,乙方需负责联系协调相关物流公司规划线路、 费用沟通、送货时间安排等,乙方如未能提供此项协助的,当批供货对应的服 务费不予核算。 5、甲方产品配送目标企业统仓、门店、仓储等损耗周转产生的损耗、扣重、 卖场扣秤,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对甲方相关的罚款、违约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自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账款回收,目标企业及其 关联企业如未按约定向甲方付款,乙方承担连带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乙方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费用计算标准及费用支付 1、根据向目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按照**的标准,根据约定考核后的 费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每月根据约定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实际考核结果及应付服务费 甲方于次月**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日内签字确认回传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已确认无误。如乙方于每月**日任未收到甲方通知,应当联系甲方补发, 否则视为乙方已收到该通知。 3、甲方于服务费确认并收到乙方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 4、双方如合作终止,对方剩余未付服务费,甲方在收到目标企业及其关联

起诉状--居间合同纠纷

起诉状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告一:**,女,19**年5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 被告二:**,男,**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路1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及逾期履行滞纳金(暂计至2015年1月5日为****元),两项暂合计为*****元;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房地产居间服务公司。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间销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的房产,原告接受委托后,经原告居间介绍,被告一与案外人****于2014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被告一将上述房产以200万元价格出售给案外人黄世阳,并于收到购房款全款当日交付房屋。签订该协议后,被告一与原告就居间介绍费用进行了确认,承诺如原告推荐客户完成上述房产的出售,则被告一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原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如无故延期,则原告有权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告追收滞纳金。 现被告与案外人于年月日实际履行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但中介服务费却一直拒绝支付。 基于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且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付。 原告以为,被告通过原告的居间服务成功获取购房人信息,并经原告介绍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完成房屋交易,即应向原告支付居间服务费。被告的恶意拖欠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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