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政策问答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政策问答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政策问答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政策问答

一、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基本职责是什么?

1、工会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答:《工会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一规定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工会组织的性质,一是阶级性。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的。二是群众性。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而不是政党或其他组织。

2、工会组织的地位是什么?

答: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主要是通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体现出来的。我国工会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通过工会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工人群众中去。同时,工人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工会反馈上来,作为党的决策依据。工会的这种桥粱和纽带作用是其他任何组织和团体不可代替的。第二,工会是政府的亲密合作者,是人民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享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的权利。工会应当支持和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行政权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以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第三,工会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协调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方。它通过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达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目的。随者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地位也会越来越突出,成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3、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答:《工会法》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包括就业的权利、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得到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二是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主要是指维护职工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事务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主要机制和手段是什么?

答: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两个方面的机制和手段:一是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集体合同的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职工民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由他们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方式,代表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是我国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二、哪些单位应当建立工会组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总则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依法组建工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具备条件的,应当在开业半年内组建工会。具备建立工会条件而未建立工会的单位,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到该单位督促指导组建工会。”

三、工会为什么收缴工会经费?

答:工会之所以收取工会经费,是根据工会的性质、特点决定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工会组织不同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群众团体,也不同于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群众团体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都列入了财政预算,由地方财政统一拨付。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是列入企业生产成本的。而各级工会组织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是依照法律规定,由会员所在单位拨缴的。工会的组织独立性、活动独卫性和财务独立性决定了工会必须依照《工会法》规定,收缴工会经费来解决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收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利,是工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更是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组织活动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保证。

四、工会经费的来源和用途是什么?

1、工会经费的来源。

答:《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工会拨交经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对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工会应当及时进行催交。经多次催交无效的,通过银行进行扣交,并按欠交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扣收滞纳金。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方面,应当每年给工会一定的经费补助”。

2、工会经费的用途。

《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全国总工会规定:县以上各级工会机关除按照规定应该由政府支出的费用外,其他所有费用,均从基层工会按2%比例收缴的工会经费中上解的部分经费中开支,其范围主要包括:职工活动费、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事业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五、单位如何怎样拨缴、上解工会经费?

1、哪些单位应拨缴工会经费?

答:《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工会拨交经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

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执行”。

2、全部职工包括哪些人员?

答:全部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长期职工是指用工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以及国有单位使用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和其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计划外用工。临时职工是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包括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用的,签订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或使用期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3、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是什么?

答: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按以下规定确定:工资总额的确认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号令)及其印发的《劳动统计指标解释》等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季节工工资、临时工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会经费计提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9]37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上述补贴、补助等按财政部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后,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工会法》的规定,按每月新调整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经费”。

4、由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批准的自管经费的单位怎样拨缴和上解工会经费?

答:由全国总工会批准的自管经费的单位,其基层留成和内部上解比例,按全国总工会规定执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是:中国金融工会所属单位、邮政、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以上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后,向同级工会上缴10%比例的工会经费;黄河河务系统所属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后,向同级工会上缴10%比例的工会经费。

六、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是否要拔交工会经费?

答:《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五条:“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建立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的,应当每月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交工会筹备金。”

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设立或者投产、开业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应当自满一年后第一个月起,每月向上级工会

缴纳职工工资总额2%的筹备金。”

按以上规定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尚未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职工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上级工会收到工会经费(筹备金)后向有关单位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有关单位凭专用收据在税前列支。上级工会对有关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除按照现行工会经费分成办法解缴经费外,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内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筹建工作结束,并经上级工会批准正式建立工会组织后,有关单位自批准之月起,不再直接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改为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本单位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再由本单位工会按照全总和省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分成办法规定的比例留成并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

七、有关单位截留、挪用和拒缴工会经费怎么办?

答:《工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国总工会《关于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处罚的暂行规定》(总工发[1994]22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以及全国总工会制定的经费分成和上解比例的规定,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并对六种截留、挪用上解工会经费的行为,按照截留、挪用金额及情节,分别规定了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办法。

八、工会经费和工会会员会费有什么区别?

答: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要的费用,这是依法规定按比例由用人单位向各级工会拨交的,它的用途主要是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开展活动。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所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按规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0.5%的会费,并且全部留用于基层,不作上解。

九、基层工会经费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根据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工会经的使用范围是: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以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建家活动;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十、工会经费管理主要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总工

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会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资产清查登记和管理。”第三十七条“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第三十八条“工会组织合并的,其财产、经费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分立的,其财产、经费由原工会合理分配;工会组织撤销、终止的,其清偿后剩余的财产、经费由上一级工会处置。”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监管体制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

十一、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目的和意义

首先,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工会工作的现实需要。其次,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和国家对工会的关心和支持,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以大力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三,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能提高工作效率,使收缴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原本是有关单位应尽的义务,并且企事业单位计提的工会经费均列入成本和费用,在税前列支。这是国家让利职工、服务职工的重要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工会组织独立、活动独立、经费独立的合法性。但目前由于各种因素,工会经费收缴基数和收缴率都很低,严重地阻碍了工会事业的发展。因此,采取由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措施,不仅能在操作上保证工会经费的按时足额拨缴,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助与提高有关单位依法缴费的认识和自觉性,也有利于各级工会更好地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

十二、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法律、政策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工会拨缴经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执行。”

《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建立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的,应当每月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交工会筹备金。”

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设立或者投产、开业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应当自满一年后第一个月起,每月向上级工会缴纳职工工资总额2%的筹备金。”

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会〔1999〕49号)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都应依法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对具备建立工会条件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其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产业工会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其收缴工会筹备金,待工会组织建立后再将筹备金按规定比例返还其工会。”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3〕23号)明确提出:“要支持工会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费收缴工作,借鉴和推广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有效做法,实现工会经费(筹备金)收缴途径和方式的创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规定:“税务机关只能代收法律法规设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和批准权限设定的收费项目”。

十三、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具备建立工会条件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筹备金。

十四、如何到地税机关申报和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税务代收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实行按季度征收的办法。工会经费按季缴纳的计算公式为:缴费单位每季度各月职工工资总额的累加额×2%×40%。工会筹备金按季缴纳的计算公式为:缴费单位每季度各月职工工资总额的累加额×2%。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季度次月l 5日前,即每年4月1日-15日、7月1日-15日、10月1日-15日和次年1月1日-15日,持总工会、地税局联合下达《××××市(县、区)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款通知书》,到主管地税机关缴费大厅申报缴纳本季度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申报缴纳的,按税收征管有关规定办理。

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开据《滨州市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专用缴款书》。缴费单位可凭《滨州市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专用缴款书》作为工会经费记账和税前扣除的原始凭证。

缴费单位提取拨缴2%比例的工会经费,需要开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可到同级总工会开据。

十五、未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如何处理?

答:缴费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由总工会、地税局联合下达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各级地税部门负责催收,对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以外,按欠缴总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经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由工会组织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六:工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工会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拨缴工会经费适用督促程序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作了如下规定:

一是规定了申请支付拖欠的工会经费的支付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二是规定了人民法院适用支付令程序审理案件的有效方式。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工会组织申请拨缴工会经费支付令案件后,在签发支付令前,应当先征询被申请人对工会组织要求支付的工会经费事实及金额有无异议。如果被申请人对拖欠工会经费事实及数额均无异议,但提出没有清偿能力或者不同意拨缴工会经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就申请的全部工会经费数额签发支付令。如果被申请人仅对应拨缴工会经费数额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同

意的,可以仅对无异议的部分签发支付令。如果申请人不同意人民法院仅就无异议的部分签发支付令,又不愿意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全部数额签发支付令。”第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拨缴工会经费支付令后,在十五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七、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检查监督机制是怎样的?

答:工会与税务机关应定期依法对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情况进行检查。

地税机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依法对缴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工会经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劳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

十八、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程序?

答: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建基层工会的程序是

1 、组建基层工会筹备组,提交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 、由筹备组负责,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发展会员,组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登记表》。

3 、组织会员协商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4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

5 、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十九、为什么要办理基层工会法人登记?

答:《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山东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条例》第十一条“省、市、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经省和设区的市总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部门审核登记,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下列条件,经市(地)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审查、批准,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一)已经依法成立工会委员会;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办公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工会主席为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基层工会办理了社团法人证书后,就可以据此开设独立账户,对工会经费、财产实行自主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工会职责。

二十、如何办理(变更)基层工会法人登记?

答: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主要是依据基层工会组织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及办公场所、是否有必要的经费和财产、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审核、登记、发证。

二十一、基层工会组织怎样建立独立账户?

答:首先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然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基层单位代码证,持法人资格登记证和代码证到银行办理基层工会独立账户。

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 定义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工会法》对工会经费的计提、拨付、使用、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此没有什么争议。 争议 目前存在争议的主要是针对2%工会经费部分。引起争议的直接原因是这部分经费不是通过工会会员以会费交纳的方式,是通过行政拨交的方式,从而引起人们对它的来源和实质存有分歧。争议主要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也把它称之为劳动价值补偿),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也是政府的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其本质属性应该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这是一小部分人的观点;第三种观点认为其是属于生产资料的内容,这是极少数人的观点;第四种意见认为是混合性的,认为既有属于劳动力价值的部分,也有属于生产资料的部分,这同样是一小部分人的观点。总的来说,目前观点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种,并且是比较对立的。 来源 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会费交纳的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凡工会会员,均须依法按月缴纳会费。会员会费缴纳标 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个人每月应缴会费。 2、学校按规定划拨的工会活动经费。 3、其他收入。 二、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学校财务部门为工会经费设立独立账户,经费收支实 行单独核算。 2、遵纪守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管理规 定,遵守学校财务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认真编报工会活动项目经费列支使用计划。所有费用开支报销均实行经手、验收、负责人会签制度。 3、依法收缴、规范使用的原则。学校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 展教职工教育和教职工群众性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4、勤俭节约原则。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教职工管 好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6、服务教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教职工活动支出:用于开展教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 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其中教职工教育方面:主要用于工会开展的教职工教育所需要资料、教师酬金;工会为教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等各种知识培训,以及按规定开支的培训费、讲课费等。 文体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举办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节日联欢、文体汇演、比赛奖励,美术、书法、摄影展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

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预算

2018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年度预算 公司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为工会会员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经费,2018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由公司工会经费承担。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会办发〔2017〕32号)研究制定2018 年公司工会经费支出标准及年度预算如下。 一、职工宣教支出共约xx万元 (一)职工培训费用约xx万元 拟组织x次职工培训,外请授课人员酬金约xx万元。 (二)工具书和材料费用约xx万元 购买工会工作工具书约xx万元,印制工会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汇编手册约xx万元。共约xx万元。 (三)亲情开放日费用约xx万元 拟组织x次亲情开放日活动,按xx人/次、工作餐xx元/人计,约xx万元。 二、业务支出共约xx万元 (一)职工活动区建设费用约xx万元 公司工会按一定比例将部分工会经费划拨给各部门,用于购买服务职工的小型健身器械、书籍等文体用品,因地制宜建设职工文体活动阵地,组织小型文体活动等支出。按照公司2018年节日慰问品发放人数xx人,xx元/人·年计,约xx万元。 各部门应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会办发〔2017〕32号)合理合规使用,相关费用报销应提供正规发票和支出明细,支出明细需部门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公司工会履行审批报销手续。 (二)评选表彰费用约xx万元

评选表彰一批公司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证书制作费用约xx万元。 三、职工文体活动支出共约xx万元 (一)电影卡费用约xx万元 电影卡发放范围为公司工会会员,由公司工会统一办理,其 中新入职人员应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电影卡额度为每人每年xx元,按照公司慰问品发放人数xx 人计,统一办理约xx万元。 (二)外请教练费用约xx万元 太极拳每周一次,x小时/次,课时费为xx元/小时;乒乓球每周二次,x小时/次,课时费为xx元/小时。xx年全年课时费约xx 万元,由公司工会与教练按课时据实结算。 (三)球类场租费用约xx万元 1.篮球场租单价为xx元/x小时,按全年x场(周六或周日)计,共约xx万元。 2.羽毛球场租单价为xx元/x小时,每次使用x块场地,按x 场计,约xx万元。 租金根据季节可能有所波动,单价出现变化时活动负责人应提供相关说明。租金每年分两次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给场馆或体育服务公司。 (四)体育用品费用约xx万元 购买篮球约xx万元、羽毛球约xx万元,共约xx万元。由每项活动负责人根据体育用品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进行采购。 (五)参加比赛费用约xx万元 参赛人数按xx人计,其中按xx元/人标准购买服装约xx万元,护具约xx万元,饮用水和伙食补助约xx万元。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户,由 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业,基层工 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工会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60%由基 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 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 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 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40%的上 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账户,由 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 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 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设 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工会经费标准2019

工会经费标准201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活动经费 部门工会组织面向全体会员的集体活动,校工会以各部门会员数为基数,给予每人每年500元的活动费补贴,与部门工会会费配套使用。(会员人数不满50人的单位,以50人计。)当部门工会会费低于50元/人时,活动费报销时的不足部分由工会经费补贴,工会最高补贴至200元/人。 第二部分福利费 校工会以各部门工会会员数为基数,核拨每人每年500元的福利费额度。部门工会可以用于“七大”节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为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校工会每年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另行发放会员福利一至二次。

《工会经费使用标准暂行规定》(修订)对使用工会经费进行的各种奖励、补助、帮困、慰问、酬劳、用餐、置装等标准做出如下规定。 一、体育比赛类奖励 1、团体赛冠军300元/人、亚军200元/人、季军100元/人; 2、个人赛冠军500元/人、亚军300元/人、季军200元/人; 3、参加上级工会比赛获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二、文艺汇演类奖励 1、参演人数不满10人/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5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 2、参演人数10至30人/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3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 3、参演人数30人以上/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2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 4、个人参演项目,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800/人(以下奖励递减); 5、参加汇演类不评奖项活动,参照比赛类奖励给予适当补助。

三、慰问 1、暑期送清凉慰问品 对象范围:一线教职工、劳模、院士、困难职工、后勤保卫、校区管委办、基层工会委员、对口支援干部等; 标准:350元/人 2、春节送温暖慰问品 对象范围:劳模、院士、困难职工、后勤保卫、校区管委办、校工会委员、老领导、对口支援干部等。 标准:350元/人/次 3、会员生日蛋糕卡 标准:300元/人/年 4、六必访 (1)会员结婚、生育采购慰问品,可用工会经费报销500元; (2)会员患病住院慰问金,可用工会经费支付500元/人/次; 会员大病住院慰问金,可用工会经费支付1500元/人/次;

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会员福利明白纸

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会员福利明白纸 一、工会会员会费 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政策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年69号)。收缴比例:按会员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计算基数:企业:基本工资;机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机关工勤:岗位+级别。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算交纳会费。工会会员会费全部留在本级工会使用。 二、单位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 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政策依据:《工会法》、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全部职工”:各单位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的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成60%,全国总工会5%、省总工会10%、

市总工会5%、县市区总工会20%。收缴方式:工会委托地税部门代收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收40%应上缴部分。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会会员福利 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政策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鲁会办[2015]10号)、《关于修订基层工会有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鲁会办[2017]89号)。发放标准:基层工会组织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600元。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发放中央和本省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基层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慰问,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每人金额不超过300元。经费来源:“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拨缴工会经费收入”即本级工会60%留成经费。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经费服务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会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和院财务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工会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会经费是指《工会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收入来源分主要有:会员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 第二章遵循原则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应遵循“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各项开支由分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4、预算管理原则。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 7、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开支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职工活动支出,是工会为会员和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是开展以上活动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费用,课酬费、优秀学员奖励费、设备器材和用品购置维修费、文体活动奖励费等。会员交纳的会费应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是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所产生的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开展职工劳动及职业安全保护费用、困难职工帮扶费用、节日送温暖费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费用支出等。 业务支出,是工会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工会积极分子,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表彰奖励费、劳动竞赛费用、合理化建议费用、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购买设备工具、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大型开支原则上由行政支付。 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外,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产生的费

2017年现行工会经费使用规范

附件1: 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要认真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要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要加大工会经费面向基层、面向普通、面向弱势、面向急难的投入力度,要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

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三条按照全总规定,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总、市总、区总工会(局、集团公司工会)、乡镇街总工会、基层工会。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 第四条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遵守中央规定、财经法律法规、全总和市委要求,认真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和市总相关规定。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各项收入。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设立独立经费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

工会经费列支范围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中心工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一)职工活动支出。工会为会员及其他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1、职工教育费。工会举办的政治、文化、科技、业务等业余教育活动所需的教材、 教具、用品的消耗费、设备的购置、维修费;教育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资料费等;外聘讲课教师的讲课费;工会开设的职工文化活动的书报、杂志、家俱用品等的开支,其他用于职工教育有关的费用。 2、文体活动费。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日常文艺活动和购置文艺用品等开支。包括组织文艺积极分子开展活动支付的交通费、培训费、观摩费、奖励费等;小型乐器、服装、道具购置费及文艺设备维修费;参考资料及各种文艺用品消耗费。优秀文艺创作、汇演、电视片摄制制作的费用及评审、奖励费用;购置各种文艺活动设备(固定资产)的费用;文艺汇演及其他业余演出应由工会承担的费用。开展职工业余体育活动应由工会负担的开支。包括:购置各种球类、棋类、扑克牌、游泳、田径等运动项目体育用品;小型器械、大型设备购置、维修费用,运动员服装的购置、洗涤费,积极分子的奖励费、夜餐费、观摩费等;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应由工会负担的各项开支。文艺汇演、参演获得优秀节目和优秀演员的奖励,集体奖,以荣誉为主,个人奖,奖励面控制在演出节目的30%以内。奖励标 准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报单位领导批准。 3、宣传活动费。开展宣传活动应由工会负担的各项费用。包括: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等报告会、讲座的报告人酬金;举办宣传、展览、板报所需的资料图片、纸张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操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 户,由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 业,基层工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 海公司工会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 收到的工会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 经费的60%由基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 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 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 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 40%的上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

账户,由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 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 理办法”(附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 务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 设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服务职工 基层工会要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继续大力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问题。 (二)廉洁办会 基层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办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严格遵守《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

(三)程序规范 基层工会要在工会经费收支上完善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完备手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预算须经本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四)办事公开 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在委员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关于奖励 根据《通知》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设立奖励,奖励仅限于: (一)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核算。 (二)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核算。 三、关于补助 (一)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不得超过工作餐标准。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二)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在“维权支出—送温暖费”核算。 (三)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社

工会经费列支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的项目 企业拨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工会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为职工提供的各种公益性、救济性服务项目,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建立职工之家,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费用。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企业工会组织的财产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企业提供的办公设施,其财产所有权属于企业,不属于工会;二是从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和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形成的财产,这些财产所有权属于工会组织,不再属于企业。所以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通常包括三部分:1,由企业向工会组织提供的办公设施。包括工会日常活动所必需的房屋设备,以及有关水电、办公用品等设施,通常由企业提供,其维修费用通常也由企业承担。 2,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每月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但必须收到专用收据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3,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会员每月按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交纳会费。

(二)工会经费上交的管理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本企业工会留用比例不少于60%,拨交给上级工会的比例不应超过40%.其中:拨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市(县)总工会两级的留用比例应不超过35%,其余5%上交给全国总工会。 (三)工会经费的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工会活动,其开支范围如下:1,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2,文艺活动支出。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到这些文艺活动的经费;还包括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3,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4,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6,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7,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流程

工会经费缴纳及使用操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有关规定,针对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工会联合会为帮助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单独开立账户、 单独进行核算的基层工会组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基层工会专用账户,由 基层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给企业,基层工 会再根据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中智上海公司工会 联合会,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工会经 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的60%由基 层工会自行留存并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 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独立核算的基层工会应建 立完整的预算、决算制度,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 管理办法”(附加2)执行。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 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联合会扣除了40%的上 缴工会经费后将60%返回到基层工会开立的工会账户,由

基层工会按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工会经费的使用请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 件1)执行,财务核算方法请参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附 加2)执行。 基层工会可选择以上两种情况的其中一种进行操作。 二、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独立工会,不办 理法人社团登记、不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基层工会组织: 1、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 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 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费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 据”,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建立内部独立核算机 制,为基层工会代管工会经费,独立设帐,独立核算, 在扣除上缴40%的工会经费后将60%划入该基层工会 内部帐内,经该公司工会主席签字后,有关的工会有经 费支出都在该账户内报销核算,经费的使用按照“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2、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在扣除上缴40%的 工会经费后,将留存的60%在本公司的行政帐户内开设 工会经费拦目中进行核算。 三、对由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帮助指导成立的工会小组: 根据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全额汇入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账户,中智上海公司工会联合会根据实际收到的经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牧野区发改委工会委员会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更好地激发工会工作活力,为工会会员服务,按照《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必须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在银行建立账户。根据预算,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医院党政领导或其他人员不得越权审批工会经费支出。 2.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和经济担保。 4.“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建立预算制度,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则。每半年公布一次账目,接受广大会员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缴 1.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二个方面:一是会员交纳的会费,二是按规定提存拨解的工会经费。 2.工会会员必须按月交纳会费。 3.医院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按月提存,其中工资总额的核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4.工会银行账户是对工会经费收支运行管理和核算的专用账户,应严格管理和使用。不属于工会组织所有的经费不得转入工会经费账户。不得将工会账

户作为单位行政和其他组织的“小金库”和“防空洞”,严禁出租出借工会银行账户行为。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支出。由工会和工会小组组织会员进行参观、交流联欢、电影、开展春秋游等集体活动的费用。 2.职工活动支出。工会用于开展职工教育、宣传活动以及由工会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知识竞赛、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的费用。 3.工会业务支出。工会为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包括培训费、会议费、外事费、专项业务费以及其他业务支出。如:报刊费、资料费、宣传活动费、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奖励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付的法律咨询及劳动争议调解费、工会干部因工会工作出差、开会、参观等费用。 4.维权支出。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费用,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职工困难帮扶费(指用于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补助及慰问退休职工、职工生育、生病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的职工所开支的费用)、送温暖及其他维权支出等。 5.工会财产支出。用于购置工会必要的财产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 四、工会经费管理 1.工会经费由工会财务委员会负责管理。 2.工会经费单独建账,设会计和出纳各一人,按照工会财务制度要求进行日常账务处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3.工会经费按年度编制预算和决算。预算由工会委员会按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讨论编制,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报工会代表大会批准。 4.经费使用根据年度预算,从紧控制使用,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中单项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须附主席办公会议决议。 5.工会购置的财产物资 (1)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并记入工会财产登记簿,由专人保管,保管人调动时,办理好移交手续。

粤工总【2013】63号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3年4月11日以粤工总〔2013〕63号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有效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会经费的收缴、拨付和管理。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第四条工会经费实行收付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章代收范围与缴费标准 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

缴费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 交工会经费。 第六条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金融所属单位按原渠道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广东省总工会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工总财[2005]198号)规定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足额直接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 第七条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总额难于计算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地方总工会负责工会经费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工会经费的日常拨付和管理; (二)负责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三)负责缴费单位信息的维护; (四)牵头开展工会经费数据和账务的核对; (五)负责工会经费的退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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