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最新小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最新小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小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为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门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通过讨论,我校特制定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一、成立学生上下学交接领导组

组长:张继法副组长:朱明勇

成员:值日教师、班主任

二、交接年级及交接时间

交接年级:一年级、二年级。

交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晨到校时间】7:45-8:00;【上午放学时间】11:25。

【中午到校时间】1:30-2:00;【下午放学时间】一、二年级4:40。

三、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1、建立各班学生登记表,含学生家长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2、家长不许进校,在校门口与教师交接学生。

3、不见到学生家长教师不可交接。

4、上学时间学校安排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和家长交接学生。

5、下学时间校门口安排值班教师,各班主任带学生排队出校到校门口与家长交接学生。

6 、家长有事及时与学校联系,并向班主任请假。

7、学生有病或发生其他事故的,家长与班主任联系好后家长可以送到班内,放学时可以直接到班内接学生。

8 、有事找学生的,在与班主任联系后等待下课,再去见学生。

幼儿园儿童接送制度儿童接送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体教师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

2、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提前通知学生家长。

3、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4、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

5、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6、每天上、下学时间段,门口要有值班教师,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

7、放学时,各班要在班级门前排好队,班主任或带班老师要检

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 阙庄小学为了确保学校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确保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 (一)低年级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学生监护人(指定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门,目送学生进入学校;接学生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接送的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如果提前送学生,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学生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学生交接协议书》,并按协议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学生的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学生时,凭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学生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经侧校门离开学校。 四、学校责任 (一)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 (二)学生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三)班主任与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学生。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学生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五)严格学生考勤制度,遇到学生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六)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班主任、学校保安人员要妥善安置学生,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学生上下学接送实施方案

学生上下学接送实施方案 学生上下学接送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保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职责,进一步改善学生回家安全状况,确保学生回家安全无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构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教育系统成立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措施 1、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班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班

队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制定避灾逃生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学生应急能力。 2、深入排查整治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 (1)排查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无序摆放、影响学生正常上学、放学的摊点等要逐一清查,报请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门紧靠道路的要提请相关部门设立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 (2)排查学生违规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经过非法改装的车辆等违法违规情况。 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要了解离校较远学生的上下学情况,认真登记,填写好上下学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建立基本情况台帐。 四、工作要求 1、全体教师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全体教师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提前通知学生家长。放学时,要迅速在教室外走廊里排好队,班主任或课任教师要整队带出校门。 3、每天来、离校时间段,责任区负责人会同值班人员,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 4、建立学生缺勤追踪登记制度。教师上课发现若有学生缺勤,要了解原因;如果事先没有请假的,要迅速通知班主任,电话查访缺勤原因,并做好缺勤登记。

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学生乘车上下学送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责任 (一)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随车管理员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二)学生家长(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接送老师必须凭卡接送学生。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车站点,目送学生上车,如有食物与药物必须听家长交代清楚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随车管理员进行交接,学生家长接学生时应向随车管理员出示交接卡,随车管理员同时还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四)出现漏接情况。接送老师与司机同负责任。 (五)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随车管理员要妥善安置学生。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六)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学生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学生,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七)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

理员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二、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如果提前接走学生或学生因故不上学,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学生接送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学生时,凭交接卡交接。 (七)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取得联系。 (八)不交接的学生必须手持免交接卡上下学。 学校: 2013年2月1日

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责任 (一)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随车管理员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二)学生家长(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车站点,目送学生上车,如有食物与药物必须听家长交代清楚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后由值日教师当面与随车管理员进行交接,学生家长接学生时,随车管理员同时还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四)出现漏接情况。接送老师与司机同负责任。 (五)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随车管理员要妥善安置学生。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六)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学生人数。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学生,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七)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二、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如果提前接走学生或学生因故不上学,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徐家初中与家长接送交接责任状》,并按责任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管理员取得联系。 徐家镇初级中学 2014年12月22日

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为了保证每位低年级学生安全顺利离校、返校,维护学校正常的接送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管好门口安全防范的第一道口子。 二、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一、二年级学生实行家长接送制度,家长凭接送证接送孩子,接送人员最好相对固定,不要频繁更换。如果临时换人接送孩子,请事先通知班主任老师。放学时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把学生交给家长,同时认真审核家长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四、家长只能将学生送至学校门口指定的地点,家长送好学生后,应当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五、家长凭接送证到校园门口指定地点等待学生放学,不应当进入校园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如果家长用车送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外指定的区域,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骑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从公路进入校门两边各200米内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学生抢道,不得在接送线外停车,更不得将车骑进校园。同时,班主任老师要督促和提醒学生安全、准时回到家里,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七、凡有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由班主任老师及时与家长作好联系,直到学生接走方可离校。 八、老师要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门卫人员要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班级要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九、每天上、下学时间段,学生接送区域要有值班教师和家长自愿者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放学时,各班要在班级门前排好队,按照年级、班级顺序,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师整队带到家长接送区。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学校门口指定的地点,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的性质,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威胁的人员,应当立即上前询问、留住学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门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十、学校要求放学后及时回家,家长要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规定好学生上学出门和放学回家时间。接送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送到学校,确保学生按时到校。 十一、上学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开学校。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后,拿请假条由家长来接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送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 (一)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学生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门,目送学生进入学校;接学生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如果提前送学生,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学生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学生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学生时,凭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学生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送交接制度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送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 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 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 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 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 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 (一)幼儿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幼儿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幼儿到校门,目送幼儿进入学校;接幼儿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幼儿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幼儿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送交接制度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送交接 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送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一)幼儿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幼儿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幼儿到校门,目送幼儿进入学校;接幼儿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幼儿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幼儿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

上下学领导校门口值班制度

上下学领导校门口值班制度 ﹛附值班表﹜ 为切实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和校门口安全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及学校财产不受损失,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进一步加大了门卫管理,实施门卫人员与中层领导双岗执勤制度。 一、加强门卫管理领导,健全校门口双岗执勤值班制度。 1、学校成立双岗执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管学校门卫和校门口安全管理领导干部,建立健全详细具体的门卫管理双岗执勤制度,明确职责。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校周边环境特点,建立学校学生上学、放学值班制度,确定每天双岗执勤值班人员名单,定点、定人、定岗,一天一公布。 3、门卫和中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脱岗,做到文明值勤,在规定位置站岗,注意疏散大门口内外集结的学生。严禁串岗、脱岗现象,杜绝无人值班的现象。 二、坚持校门口值班巡查,确保学生校门口安全。 1、学生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要有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门卫在岗。 2、加大力度对学生在“校门”与“家门”之间这一“安全空白”的管理,学生上学时,双岗执勤值班人员在门口巡查;学生放学时,直至最后一名学生离校才算结束一天的工作。 3、学校在放学时,班主任老师必须组织学生整队集合,亲自护送学生有秩序地出校门,确保早、晚学生不在校门及附近聚集、逗留。

4、要告知接送学生家长不能在校门口拥挤、堵塞交通。 5、如果在校门口及周边发现治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采取果断措施,把隐患苗头消除在第一时间。 三、加强教育和宣传,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1、对学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向学生传授自护自救、应急疏散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他们自身的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上学时注意观察周围,发现可疑人物要迅速离开或请求帮助。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实际,以给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在接送孩子时应遵守和注意的事项,积极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全面做好学生上学和放学期间的学生安全工作。 3、学校大门口安装高清探头。监控探头是学校技防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安装高清探头的学校要确保监控探头运行正常,若发现校 园周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有关部门反馈。 4、加强警校共建,积极与当派出所取得联系,改善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严防发生和严厉打击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有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中心小学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第二中心小学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为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门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通过讨论,我校特制定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一、成立学生上下学交接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值日教师、班主任 二、交接年级及交接时间 交接年级:学前班,一年级、二年级。 交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晨到校时间】7:00-7:40;【下午放学时间】一、二年级4:20。 三、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1、建立各班学生登记表,含学生家长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 2、家长不许进校,在校门口与教师交接学生。 3、不见到学生家长教师不可交接。

4、上学时间学校安排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和家长交接学生。 5、下学时间校门口安排值班教师,各班主任带学生排队出校到校门口与家长交接学生。 6、家长有事及时与学校联系,并向班主任请假。 7、学生有病或发生其他事故的,家长与班主任联系好后家长可以送到班内,放学时可以直接到班内接学生。 8、有事找学生的,在与班主任联系后等待下课,再去见学生。 低年级接送制度儿童接送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体教师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 2、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提前通知学生家长。 3、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4、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 5、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6、每天上、下学时间段,门口要有值班教师,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 7、放学时,各班要在班级门前排好队,班主任或带班老师要检查路队旗等各种标识,整队带到校门口,叮嘱好安全后放学。

学校家长接送制度

河平镇中心小学 学生家长接送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接送人员出、入学校,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间 1、走读生 (1)星期一至星期四: 早晨到校时间:7:00 上午放学时间:11:30 中午到校时间:13:30 下午放学时间:17:30 (2)星期五: 早晨到校时间:7:00 上午放学时间:11:30 中午到校时间:12:20 下午放学时间:14:00 2、住宿生 到校时间:星期天下午16:00 离校时间:星期五下午14:00 二、有关要求 1、家长要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熟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送孩子上学,按时接孩子回家,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照顾好孩子上下学途中安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

2、为保证安全,家长接送学生时一律配戴“接送卡”,非直系亲属来接孩子需要家长提前通知班主任。 3、家长在学校大门外接送孩子,不得进入校园。若有事需提前预约访问人,经门卫、安保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办完事情,告知门卫后尽快离开学校。 4、委托来接送孩子的人,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请提前联系老 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 5、家长接送孩子时,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避免交通拥堵,发生安全事故。 6、家长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学校门卫、安保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制度,积极配合门卫人员维持好上下学校门口秩序,做文明家长。 7、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孩子来校时家长应检查孩子的口袋,如有发现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等)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8、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校园,孩子上课期间拒接孩子。 9、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 河夹镇中心小学 2014年9月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提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 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如果有特 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幼儿健康自由快 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 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 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 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 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

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配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 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教师。 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要严格登记,严防社会去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

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

营盘小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 营盘小学 2017年9月

营盘小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学生的安全是学生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学生校园里的安全,学校或教师可以做到很好的监控,但在上学途中就无暇顾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李正远(校长) 副组长:苏茂森(主任)宗维波(总务)闭军配(安全负责人)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具体工作 1、开学初利用家长会、班会的形式宣传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2、开学初与家长签订好《营盘小学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协议》,并上交回执单作为存根。 3、各班主任做好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交通工具的统计。 4、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5、家长必须要准时、定点接送子女,错过接送时间,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6、家长接送子女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接送学生的家长必须告知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接送学生不得超载。 (3)家长不得酒后驾驶车辆来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5)如果学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请主动告诉老师,如果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请在家医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师下班休息时间,走读学生必须回家吃饭休息,不得在学校逗留,午休时间,家长自负学生安全职责。 7、学生上学时,家长应按时将学生送到学校,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子女,注意安全。 8、在接送子女的过程中,家长应高度重视子女的安全问题,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家长负责,学校一概不负责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杉木桥镇中心完小 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为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门要求,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通过讨论,我校特制定低年级(一、二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一、成立学生上下学交接领导组 组长:郑志勇 副组长:龚举模 成员:李景富、万美金、彭辉慈、吴英华、值日教师、班主任二、交接年级及交接时间 交接年级:一年级、二年级 交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晨到校时间】--------7:30至8:15;(随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下午放学时间】--------15:35(随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 三、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1、一、二年级学生上、下学只能选择以下接送方式: ①由家长或监护人步行接送; ②由家长或监护人自己驾驶合法车辆接送; ③由家长或监护人陪护乘坐城市公交车、村村通接送; ④由监护人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2、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行与班主任联系,选择合适的上下学交接方式,严禁家长及监护人将小学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委托给不符合法律

规定的人员接送。 3、上、下学时间段,学校安排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巡逻,发现无家长或监护人接的学生,不准单独离开学校,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4、各班主任在第一节课前清点好学生数后,到校长室如实填写学生上学情况汇报。若发现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迅速与家长联系,掌握准确信息;确认学生失联等特殊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准确信息;学校领导接到学生失联等特殊信息后迅速核实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30 分钟内口头报告县教育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5、放学时,各班主任交接学生后填写好交接情况; 6 、家长有事不能按时接学生时,应该及时与学校联系,并向班主任请假讲明原因,衔接好接学生的时间,或家长向班主任说明委托合理监护人进行接学生,班主任交接时拍摄委托监护人与学生的图片存档。 7、学生有病或发生其他事故的,不能到校进行正常学习,班主任则将学生的姓名、请假原因、班级报告给学校,以备学校管理存档。

幼儿上下学接送制度新建

幼儿园幼儿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一、幼儿上下学时实行幼儿园与幼儿监护人凭卡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期初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自己(监护人)交接或请“代理家长”校车司机(代理监护人)交接,并填好上下学方式确认表。 三、上学时,家长、代理家长目送幼儿进教室后到班级教师手中签字、取卡;接幼儿时,应向值班老师出示“交接卡”到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进行交接,未带接送卡的家长要进行签字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凭卡交接;代理家长接送的幼儿,由校车司机或随车照看员与班主任(负责老师)签字交接。两轮交接的同时,都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六、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与班主任签字幼儿与卡交换交接。七、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九、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

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不交接的幼儿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 十二、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 十三、幼儿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幼儿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十四、班主任与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幼儿。班主任对来校接幼儿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幼儿离开学校。十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十六、严格幼儿考勤制度,遇到幼儿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政教处报告。 十七、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幼儿时,班主任、学校安保人员要妥善安置幼儿,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十八、建立上下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上下学环节,没有遵照上下学制度,因此造成的责任事件,追究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江垭中心幼儿园 2016年8月31日

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福田小学幼儿园幼儿上下学送交接制度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一)幼儿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幼儿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幼儿到校门,目送幼儿进入学校;接幼儿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幼儿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幼儿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

4、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

4、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 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营盘小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 营盘小学 2017年9月

营盘小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学生的安全是学生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学生校园里的安全,学校或教师可以做到很好的监控,但在上学途中就无暇顾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李正远(校长) 副组长:苏茂森(主任)宗维波(总务)闭军配(安全负责人)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具体工作 1、开学初利用家长会、班会的形式宣传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2、开学初与家长签订好《营盘小学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协议》,并上交回执单作为存根。 3、各班主任做好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交通工具的统计。 4、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5、家长必须要准时、定点接送子女,错过接送时间,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6、家长接送子女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接送学生的家长必须告知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接送学生不得超载。 (3)家长不得酒后驾驶车辆来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5)如果学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请主动告诉老师,如果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请在家医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师下班休息时间,走读学生必须回家吃饭休息,不得在学校逗留,午休时间,家长自负学生安全职责。 7、学生上学时,家长应按时将学生送到学校,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子女,注意安全。 8、在接送子女的过程中,家长应高度重视子女的安全问题,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家长负责,学校一概不负责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送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 (一)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学生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门,目送学生进入学校;接学生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如果提前送学生,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学生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订《学生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五)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订《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步行 1、学生上、放学实行路队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途中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右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时,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更要注意安全。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骑车 1、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满12岁学生建议尽量不骑。 2、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3、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6、骑车时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学生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拖行。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家长接送 1、上下学时学校门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拥挤不堪,极易引起交通纠纷,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所以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接送学生,请家长在指定地点接送。 2、家长要根据学校印发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孩子,以免孩子走失。 3、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4、家长接送孩子,不要搭载亲朋好友的孩子,以免好心变坏事,以免被查处。 5、对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doc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步行 1、学生上、放学实行路队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途中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右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时,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更要注意安全。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骑车 1、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满12岁学生建议尽量不骑。 2、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3、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

人小骑大型车。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 6、骑车时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学生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拖行。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家长接送 1、上下学时学校门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拥挤不堪,极易引起交通纠纷,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所以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口接送学生,请家长在指定地点接送。 2、家长要根据学校印发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孩子,以免孩子走失。 3、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4、家长接送孩子,不要搭载亲朋好友的孩子,以免好心变坏事,以免被查处。 5、对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家长一定要接送。 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乘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