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信用担保业务操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力度,确立业务环节间的制衡关系与岗位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用以规范协议担保义务的项目受理、评审、法律性文件审查、决策委员会评议、决策后的执行与监管以及在保项目管理六个主要工作环境,使各环节、各岗位有章可循、各司其职,保证担保业务有序、高效进行。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担保业务,适用于各部门。

第四条各部门、各岗位在执行中,应在业务制衡的基础上,相互协作、配合,坚持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热情履行公司即定的岗位职责;除公司决策委员会批推的特殊项目及业务外,一般性担保业务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所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各部门、各岗位不得越权或违反程序操作。

第二章受理

第五条本规程所称项目受理,系指公司接受担保企业客户的申请,启动担保项目评审程序。项目受理阶段从通过各种条件与申请拒保客户接触始至《企业借款担保基本情况调查表》等初审资料送达评审责任人止.

第六条受理阶段主责任人为综合管理部业务助理,公司其它部门各岗位人员在综合部统一管理下亦也有业务接侍和受理相关的客户。

综合部业务助理直接负责向客户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本着申请客户依法注册、符合担保服务范围和提高基础资料的能力三项条件,确定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项目进行登记,建立与客户的沟通渠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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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客户,不予受理,但应采集客户可提供的信息,建立联系渠道。

受理阶段的职责是登记、整理担保初审资料(包括《调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并按受理时间顺序登记项目并顺次分配至评审责任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进程跟踪和基础数据库。

第七条其他岗位人员主动争取的客户以及与自身业务领域有关的客户,在通知综合部经理后可自行接受受理,并按照综合部统一规范进行登记和数据处理,同时办理项目分配手续。

第三章评审

第八条本规程所称项目评审,系指评审部门对申请担保客户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个人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提出明确评审结论,协调与贷款银行的合作关系,确定合同要约,落实反担保措施等诸项事务

项目评审阶段从评审责任人接受待审项目始至完成《对被调查评审报告》和《担保合同制依据报告》止。

第九条评审阶段主责任人为担保业务部经理、项目经理和助理以及其他有资格的评审责任人,对于评审阶段主责任人,本规程中统称“评审责任人”

评审阶段主责任人职责是按照规定的评审规范和程序,高效率地完成担保项目的初审和祥审工作,做出明确结论,并完成签约前合同准备及反担保方案的落实,为决策提供全面、详实、准确的依据。

第十条项目评审分初审和祥审两个阶段,评审工作任务由项目组承担,项目组由项目经理和助理构成,互为AB角。项目经理和助理应独立承担项目评审工作, 下面结论对于项目组所完成的项目负有全面责任。

第十—条评审责任人出具的初、祥审报告,首先由担保业务项目经理和助理审核,签署意见;之后由担保业务部长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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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评审责任人接收企业提交的《调查表》和相关文件资料后,及时与企业联系并沟通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可以到企业实地调查;初审结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通知企业。

第十三条对于通过初审的企业,评审责任入向企业发放《委托担保申请报告》,具体指导企业填写《申请报告》;同时评审责任人填制《通过初审通知单》,经部门领导签宇后送综合部存档。如企业提供的祥审资料不完整,评审责任人应及时通知企业补齐资料。如企业提交祥审资料时间超过一个月,则视同企业放弃担保申请,该项目终止。

第十四条对于未通过评审的企业,评审责任入应出具《担保初审报告》,经本章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核程序后,送综合部存档。评审部门领导有权改变评审人否定性初审结论,要求评审责任人不得放弃,继续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责任人收到祥审资料后,应制订评审计划,安排时间到企业调查同时与贷款银行及时衔接,交流企业信息,密切合作关系;争取做到联合调查,同步评审,缩短时间差。

评审责任人根据制度规定和标准格式,撰写,《评审报告》,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每一个项目从企业提交完成的详细资料至完成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评审报告》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和部门领导审核。对于存在较大风险因素、结论依据不够充分、准确的项目,部门领导有权要求评审责任人深入企业、补充资料,以支持评审结论;对于风险难以控制、不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部门领导有权要求评审责任人暂停或放弃评审。

第十七条评审责任人在完成《评审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合同编制依据报告》。主要工作是确定拟签各类合同的要约;制作非标推格式合同,与企业或第三人充分协商,形成确定的合同文本内容:要求企业提交完整、齐全的反担保资产权属凭让复印件及必要的证明文件,使反担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确定贷款优惠、贷款种类、额度、期限、利率以及银行与本公司的风险分担比例;提出评审企业的监管要点等。

评审责任人完成《合同编制依据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部门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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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评审责任人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认真编制《审核工作底稿》。评审责任人应分类整理相关资料,编制目录和编号.便于调阅、审查和存档。工作底稿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

二、评审责任人制订的评审计划、企业调查中的谈话记录、企业财务状况核实记录。

三、评审责任人要求企业补充的材料以及公司决策委员会要求补充的资料。

四、公司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审批报告、评审补充报告、复议报告、贷款担保意向书、法

律性文件审查表、合同文本审批呈报表及放款通知书等。

五、评审责任人认为需要的文件、资料、数据、记录等。

第四章法律性文件审查

第十九条本规程所称法律性文件审查,系指风险部对项目合同等法律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律性文件审查决定从风险部受到评审责任人送达的《合同编制依据报告》、《评审报告》、《审核工作底稿》等文件始至将文件送达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止。

第二十条法律性审查工作主责任人为风险部律师和审查业务经理及助理。审查责任人职责是对担保业务所有法律性文件进行审查,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担保业务中的法律问题,保证担保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堵塞项目评助过程中的漏洞,协助评审责任人提高法律性文件的质量。部门领导负责再审查,总体把握审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风险部独立行使审查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评审责任人对送审的法律性文件、资料以及发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并有权提出具体意见合同评审责任人进行修改,有权提出否定意见。

第二十二条风险部主要审查内容是评审责任人拟签合同的种类、合同要点及特殊约定;含同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非标准格式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及公司权益保障力度:非标准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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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合同是否为双方合意,是否存在影响签约的不确定性因素;贷款优惠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影响业务合作的潜在因素;

反担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权属凭证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重点反担保资产的真实性,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风险部在审查中应注意对各类送审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广泛性以及评审工作的程序、内容、格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及有关,有权提出意见。

第二十三条审查工作一般应在收到全部送审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重大、特殊项目的法律性文件审查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风险部在审查工作中,有权就送审文件及项目问题询问评审责任人;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风险部应在《法律性文件审查表》中“审查意见”一栏明确指出: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送审部门据此修改、补充后再送风险部审查;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缺陷与违规的项目,风险部有权提出否决意见。

风险部与评审责任人对“审查意见”出现较大分歧时,由部门领导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领导班于会议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送决策委员会秘书安排上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五条风险部对经审查通过的法律性文件应在《审查表》中“审查意见”栏签注审查通过的意见。业务经理在“审查人”栏屮签字,经部门领导审查签字后,将《审查表》及《评审报告》、《编制依据报告》送决策委员会秘书安排上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工作底稿、企业审查资料等返还评审责任人,并要求评审责任人协助档案管理员及时存档备查。

第五章决策委员会评议

第二十六条公司决策委员会成员根据《项目诀策委员会议事规程》,对报审项目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和评议。经决策委员会成员表决,对报审项目得出同意(含有条件同意)、复议或否决的明确结论。

决策程序见《决策委员会议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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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决策后的执行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本规程所称决策后的执行与监督,系指决策委员会对报审项目得出同意或复议结论后,评审责任人落实决策委员会意见,组织各方签订合同,办理反担保抵(质)押及公证等法律手续,风险部监督落实上述工作的过程。

决策后的执行与监督从评审责任人收到《担保项目审批报告》始至贷款发放到位、保证含同生效时止。

第二十八条决策后的执行与监督阶段主责任人为评审责任人及风险部经理、助理。评审责任人在此阶段主要职责是落实决策委员会意见,发出担保意向,取得担保合同,完善法律手续,收取费用,推动担保项目尽快通过签约阶段进入在保阶段。

风险部业务经理、助理在此阶段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评审责任人落实决策委员会意见情况,协作制作非标准格式文本,确保合同文本形式要件的完整和有效。

第二十九条担保项目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决策委员会秘书制作《担保项目审批报告》,发决策委员会纪要,评审责任人依次为依据制作《担保意向书》,经总经理签字后发贷款银行。

第三十条《担保意向书》发出后,评审责任人应关注贷款银行的审批动态,对待签约项目在与银行衔接及合作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涉及企业评价的事实、条件、标准、结论以及新的变化,由评审部门领导和评审责任人协调;涉及法律事务问题由风险部经理和审查责任人协调处理。发生重大问题,影响项目进展,须及时报总经理。

评审责任人应密切同贷款银行及相关信贷人员的合作关系,争取贷款银行与公司同步评审和审批,加快担保项目签约进度。对于《担保意向书》发出一个月后贷款银行仍未审批通过的项目,评审责任人应确切了解银行的真实情况,并做相应调整;待签周期超过两个月以上的项目,评审责任人应对企业可能出现的变化进行调查、评价,形成《补充报告》,决策委员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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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对决策委员会有条件同意的项目,评审责任人落实附加条件,并在《合同编审依据报告》中予以如实反映。若确实难以落实某些条件或需修改、放弃某些条件则评审责任人应向决策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视同复议项目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于决策委员会要求复议的项目,评审责任人经进一步调查,补充有关资料后,与决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项目复议报告》,经部门领导签字及风险部审核后提交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项目进人签约阶段。

第三十三条贷款银行审批通过担保贷款项目后,评审责任人调整《合同编制依据报告》,填写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在风险部协助下制作非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取得各项反担保措施及监管要点过后措施;评审责任人填制《合同文本审批程报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连同各类合同文本、调整后的《合同编制依据报告》及项目档案资料—并送达风险部。

第三十四条风险部在此阶段应重点检查评审责任人对决策委员会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外签具的正式合同文本形式要件的完整性;对合同文本的检查内容如下:

一、形式要件

(一)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完整;

(二)主合同的从合同及附件是否齐全;

(二)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整;

(四)主从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编号以及内容是否对应;

(五)主从合同的填写字笔迹、特殊约定以及合同份数。

主体资格:

(一)合同主体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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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超越法定的经营范围。

三、具体内容

(一)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二)含同条款是否充分、有效保护公司权益;

(三)违约处罚措施是否充分有效。

第三十五条风险部对评审责任人呈送的法律性文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再(呈报表〉中‘法律部意见’栏签署意见,退评审责任人进行修改、补充;对于检查通过的合同文本和l(合同编制依据报告),因为经理在(呈报表)中签注检查通过的意见,经部门领导复核签字后报送有权签字人签字。

第三十六条合同文本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宇后,评审责任人据此组织企业、贷款银行及本公司三方签订合同,向企业收取担保费和评审费,办理反担保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等法律手续。

第三十七条法律手续办妥,评审责任人按照合同约定,填制(放款通知单),发贷款银行,通知对方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填制〈担保通知单〉;复印合同文本,送综合业务部登记人账;〈担保通知单)复印件送风险部项目管理责任人。

第三十八条担保合同生效:评审责任人应将合同文本、工作底稿、(合同编制依据报告〉以及反担保物权属凭证、证明性文件等归档保存。

风险部应设专档保存(审查表)和(呈报表)复邮件,作为项目复查、统计工作量和考核工作量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风险部与综合管理部配合,在项目评审全部资料归档之前,要逐项检查如下内容:

(一)各类合同文本是否完整。主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加盖印章,合同文本中对方当事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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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担保抵(质)押登记是否到位取得有关权利证书,反担保物权属凭证及证明性文件是否齐全妥善保存。

(三)合同文本是否办理具体强争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手续。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通知评审责任人,要求其限时补办手续、补齐资料。对项目档案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报领导班子作为重要责任事故处理。

第七章在保项目管理

第四十条本规程所称在保项目管理,系指担保合同生效后,加强对在保企业管理,掌握企业贷款期内经营及管理状况,确保企业按期还款,以及对风险企业的预警处理等动态管理的过程。

在保项目管理阶段从保证合同生效至公司接触担保责任时止。

第四十一条在保项目管理及评审主责任人为项目评审责任人,风险部对在保项目有监管的职责。

项目评审责任人在此阶段的主要职责是对本人评审的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进行全程监管,掌握企业动态,保证企业按其履约,同时提供有关服务,注意维系和建设公司优质客户群体。

风险部在保项目管理主要责任人员负责对在保项目中的重点及风险项目进行控制,包括到期项目、担保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项目、在保过程中出现风险的项目以及公司领导班子要求进行重点管理的企业,对风险企业及时提出预警和处理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担保解除,制作(担保项目后评价报告)。

第四十二条评审责任人应建立在保企业管理档案,按月、按季收集企业财务报表并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定期到企业实地调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人员变动情况、资产变动情况。对于项目管理中发现的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评审责任人应及时通告风险部项目管理责任人。双方合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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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责任人应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密切同贷款银行的合作,及时沟通企业信息,发挥各自优势,协调行动,共同加强对在保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四十三条评审责任人应每月对在保企业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报送部门领导,并向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汇报。评审责任人要对每个在保项目按照公司标准格式完成〈担保项目管理报告〉,在报送部门领导的同时,分送风险部项目管理责任人。

第四十四条风险部项目管理责任人应主动与评审责任人接洽,了解和掌握公司项目监管整体情况,整理当期重点及风险项目清单,制定每周、每月监管合作计划,对于列入重点监控清单的项目,定期撰写预警项目管理报告,送部门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同时分送首席经济师:对于重点监控项目,建立项目档案,完整记录监管过程和采取的措施:与评审责任人密切配合,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最大限度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当权益。

第四十五条担保到期,企业按期还款:评审责任人应填写《担保解除通知单》,同时附偿还银行贷款凭证,送综合业务部核销该项担保;《担保解除通知单》复印件送风险部项目管理责任人。

担保解除后,风险部项目管理责任人负责按照公司标推格式完成《担保项目后评价报告》,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归入项目档案。

第四十六条本规程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并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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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_____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保行为,保证融资担保业务的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业务风险,促进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公司所属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司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所属担保公司是指公司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担保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司监管部门是指负责监督管理担保公司的公司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担保业务是指《公司所属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公司许可并且由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第五条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从被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开始到担保业务相关权利义务终结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项目初审、项目评审、担保方案落实、风险监督与防范、风险化解与处置。

第六条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应当以审慎客观、风险分散、审核独立为操作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担保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第二章担保的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行业符合国家政策、产业规划,不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3.获得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4.公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对以下担保对象原则上不接受担保委托: 1、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2、有资信不良记录者; 3、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大股东有犯罪记录; 4、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担保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款的企业法人可直接向我公司或由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提出书面担保申请。 第十条企业申请担保应按照担保公司要求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根据《融资担保业务资料清单》的标准提供以下类型文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1、企业和股东法律类型文件 2、企业和关联企业经营类型文件

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 X银行内控体系文件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 编制部门: 版次号: A/0 生效日期:20 年月日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3)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3) 3 职责与权限 (3) 4 基本规定 (4) 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5) 5.1 联保体贷款作业流程 (5) 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3) 6.1 外部法律法规 (13) 6.2 内部规章制度 (13) 7 附录 (13) 8 记录 (13) 附录1.《联保体成员准入标准》 (14) 附录2.《保证金管理标准》 (15) 附录3.《联保体变更标准》 (16) 附录4.《联保体申请设立须提交资料》 (17) 附录5.《联保体调查重点》 (18) 附录6.《联保业务申请须提交资料》 (19)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授信产品操作,满足内控合规要求,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的操作与风险控制。 2定义、缩写和分类 (1)联合担保业务(以下简称“联保业务”),是指3-7个小企业或3-7个个体工商 户自愿组成一个联合担保体(以下简称“联保体”)并向本行联合申请授信,每 个成员均为联保体所有成员以多户联保形式向本行申请授信业务而产生的全部 债务提供保证金担保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行给予一定额度的授信业务。 (2)小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本行认定的 小企业。 (3)客户经理,按机构划分: a)XX地区中心支行和支行 ?小企业客户经理。 b)分行 ?小企业客户经理。 3职责与权限

现金管理平台产品介绍

上海银行企业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 【拟稿部门】产品开发部 【签发日期】2008年10月21日 【发布文号】上海银行产品〔2008〕3号 【印发日期】2008年10月30日 【生效日期】2008年10月30日 【备案批准】否 【规章层级】操作规章 【汇编定位】产品开发-企业现金管理业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规范开展企业现金管理业务,统一操作流程,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上海银行企业现金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上海银行公金〔2008〕28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基本概念 (一)企业现金管理业务是指基于企业现金管理平台,由银行向公司客户提供的,以企业现金流动性管理为核心,集交易性管理和投融资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其目的是对企业现金资产流入、流出及存量的运作进行统筹规划,帮助企业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财务效益最大化。 (二)企业现金管理平台是指利用Internet网络,为企业客

户提供自助、安全、实时的企业现金管理服务的电子化金融服务系统。 第三条系统架构 企业现金管理平台由企业现金管理平台企业端(以下简称“企业端”)、统一签约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签约平台”)组成。T24核心业务系统与企业现金管理平台通过接口连接,共同为客户提供企业现金管理服务。 (一)企业端。是提供给企业客户使用的,由客户通过Internet网络访问并自助操作各类企业现金管理业务的系统平台。 (二)签约平台。是银行内部操作员使用的,对企业现金管理客户进行开户和维护管理、部分业务后台处理、参数管理,并提供业务查询和报表的系统平台。 (三)T24核心业务系统。处理客户从企业端发起的交易账务,同时生成凭证和报表数据。 第四条主要业务功能 企业现金管理平台主要业务功能包括: (一)账户管理 提供直观清晰的单个客户或集团客户的账户管理架构、灵活的自定义账户分组。提供客户本、外币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贷款的查询服务。 (二)收付款管理 提供企业内付款、行内转账(企业对外付款)、跨行交换和跨行汇款四种支付结算方式。同时,还向客户提供了批量付款、预约付款、集团账户委托查询和转账、支票直通车等增值服务功能。 (三)流动性管理

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标准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项目初审 (四)、项目评审 (五)、签订合同 (六)、抵押登记 (七)、担保收费 (八)、发放贷款 (九)、保后管理 (十)、代偿和追偿 (十一)、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1、企业申请《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 2、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3、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部门评审,审保会评审、《担保项目评审书》。 5、复议项目评审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6、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合同审核表》。 7、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

8、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 ,他项权力证书或(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复印借款借据担保收费。 9、保后管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检查表》、保后检查报告。 10、《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 11、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生产经营情况; 15、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6、其他有关材料。 (二)、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投资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担保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范围是指以河南国赢投资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信用、资产,对外担保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三条公司业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坚持风险分散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预测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使风险降至最低或零风险。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执行董事领导下的风险控制评审委员会,风险控制评委员会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所有公司的担保业务必须经风险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风控部对风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风险部是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对担保业务的风险实行集中管理、全程监督、及时反馈。公司的客户服务部要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也要责无旁贷控制各自业务中的风险,业务文书必须经风控部的查阅。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的岗位职责 1、出具、审核担保业务各类合同; 2、从法律角度分析各项目法律风险。 、负责担保业务项目风险管理,风险预测及完成项目的风险监控、监督、3 复审工作。 4、向风控委员会提供咨询审查意见、认定和创新。 5、负责本公司各项制度及业务合同、协议的制定,审查是否合法合规。

6、负责本公司逾期代偿资金的催权、追偿及诉讼业务。 7、负责本公司各部及员工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工作。 8、完成公司指定的任务。 1 第七条风控部责任规则原则是,谁主办谁负责、谁监控谁清权的责任负责制,同时遵循与客户服务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奖罚分明管理制度。 第八条风控部实行二审评审制度,即初审、综合评审上会决策的制度,最后出具评审项目调查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即项目受理制度、立项制度、逐步筛选培养公司的优质客户群,并对各客户建立信誉跟踪调查档案。 第十条对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客户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立项。 1、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还使用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连续正常生产经营不是一年。 3、企业或个人信用较差的。 4、资金负债率40%以上者。 5、公司有涉诉条件,争议标的超出公司净资产的30%以上者。 6、公司高层领导有涉诉违法犯罪情况的。 7、公司有贷款已出现久息逾期,非正常理由展期的。 8、连续逾期三次以上。 9、企业中高层领导一次或三个月内更换四分一以上。 10、企业中高层领导,控股股东一次性更换四分一以上。 11、企业提供资料有重大虚假。 12、其它风控委员会和股东会认为不能立项的。

汽车租赁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四川旅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业务流程操作规范 一、业务办理 1.客户接待 (1)电话接待 接听客户电话时应说“您好,四川旅顺汽车租赁公司。” 认真、准确、详实解答客户询问。为保证业务电话畅通,公司内部事物不能用客服电话沟通。 (2)来访接待 接待客户应先用“您好”向客户打招呼,待客温和、亲切。 2.调配车辆 依客户需求,提供待租车辆。 公司业务总监负责审批车辆调配事宜,并指定专人在计算机系统内记录车辆调配信息。 3.租车资料 (1)团体客户 提交信息资料包括客户名称、电话、办公地址、联系人等。 提交证件包括: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下称《身份证》)复印件;④公章或合同章;⑤经办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下称《驾驶证》)复印件。 (2)自然人客户

提交信息资料包括:真实姓名、电话、经常居住地等信息。提交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或《护照》)原件;②《驾驶证》原件;③外国人工作证明,含《外国人就业证》、《在京租房协议》等。 客户无承租资格,应提供担保人。 (3)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证件: ①担保人名称、电话、办公地址、联系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等;——《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经办书》或《介绍信》。 4.资料审核 (1)法人客户 ①《法人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年检; 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其《身份证》是否相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是否合法; ③注册地址是否与现办公地址相符,不符的需实地核实; ④公章或合同章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相符。承办人应当登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审核驾驶员资质 ⑤驾驶证件是否有效,身份信息是否相符; ⑥年内无重大违章情况; ⑦违章积分低于12 分;

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行柜面人民币现金收付管理办法(修订)》 等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缴库业务和现金领缴业务。 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提缴库业务是指总行现金中心、异地分行、营业网点(以下简称各机构)库存现金大库在人民银行、同业、上级机构或分行营业部(太原地区营业网点除外)办理提取和缴存库存现金业务。其中:总行现金中心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办理;太原地区营业网点向总行现金中心办理;异地分行可向总行现金中心、当地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异地营业网点可向其管辖分行、管辖分行营业部、当地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 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领缴业务是指操作柜员向营业网点库存现金大库领取和上缴现金业务。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管库人员是指各机构库存现金大库管理人员,其中,营业网点管库人员原则上工作日由库管员和授权柜员担任,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由一名操作柜员兼任库管员。

本操作规程所称营业网点是指各分行营业部、支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各机构办理现金提缴库业务均可通过集中作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申请、审批以及账务处理,具体流程为:首先提缴库机构发起申请,然后,提取库存现金的,出库机构审批同意后,办理现金实物出库;缴存库存现金的,现金实物出库后,入库机构审批入库。 第五条向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现金提缴库业务,无需通过平台发起申请,但必须经有权人审批。总行现金中心有权人根据《银行金库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异地分行有权人为 分行行长或分管行领导,营业网点有权人为网点负责人或营业部经理。审批方式为在现金提缴库凭证上签章。各异地分行应结合实际,制定向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现金提缴库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各机构须于规定时间内发起提缴库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审批。 第七条各机构提缴库现金须在监控下装入款箱、办理款箱交接;款箱须加封签,双人分别落锁。所有款箱交接环节,必须登记《款箱交接登记簿》,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提缴库业务流程处理完毕,相关机构可通过平台“590018-业务汇总查询”交易,查看“现金出入库单”凭证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XX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目的 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明确有关各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担保有限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 本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开展业务往来。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担保人,系指本公司。本办法所称借款人,系指经过本公司担保而取得借款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公司担保是指本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时,由本公司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

任的行为。 本办法适用于****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开展。 二、基本流程 担保业务流程的五大阶段 担保业务基本流程包含五大阶段,即“申请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审批”、“签约及担保费收取”和“保后管理”等五大阶段。 1.申请受理:客户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客户进行资格审核。 2.调查评价:对受理的担保项目,主要从客户评价(资信情况)、业务评价(业务及经营状况)和反担保评价(反担保措施)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和风险评价。 3.审查审批: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担保项目是否同意受理。 4.签约及担保费收取:经审批同意受理的项目,与客户、银行间签订一系列的担保合同,并完成反担保登记、担保收费等。 5.保后管理:包括对担保项目的检查、资金回收、代偿和追偿、担保终结等内容,在该项目终结后,完成相关档案整理、归档。担保业务流程的11个活动环节 担保业务的五大阶段,可具体细化为11个活动环节。 11个活动环节由“企业申请”、“担保受理”、“项目初

货运公司业务操作规程

科发物流业务操作规程 一、总体目标: 以业务需求为前提,满足客户需要为目的,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网络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物流配送中心网络,规范和强化运营组织管理,最终建成网络功能齐全、覆盖范围广泛、信息化程度高、业务处理能力强、查询便利、运行高效、国内领先的物流平台。 二、业务受理: 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受理业务。 1、承接客户咨询电话,主动了解客户意图,热心介绍公司业务; 2、受理客户委托,了解客户需求,积极为客户当好参谋,并将公司的优势业务介绍给客户; 3、根据客户所需业务进行报价; 4、仔细核对受理内容及报价,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5、正确、完整填写工作单,不得缺项、漏项、错项; 6、根据客户委托及时提醒和督促调度安排业务; 三、签订合同: 1、定价出单。根据货物的规格、重量、性质及货运里程,双方估价,谈妥价格,出单。 2、签订合同。根据谈妥的价格及事宜,签订相应的合同。 3、预付运费。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预付部分运费。 4、建立客户和司机档案。整理客户和司机的档案以便日后回访,及时跟进,进行实时监督。 四、调度调车: 根据货物的规格、性质、重重及运输到达目的地的里程,合理安排车辆及运输线路。 五、包装、装卸、运输: 1、包装 A、原则: 适合运输——避免和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冲击和震荡所产生的破损,兼顾防潮和防盗。

便于装卸——提高装卸操作效率,避免野蛮装卸。 适度包装——选择恰当的包装材料,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货物与包装一体——货物与包装结合紧密,不应有摩擦、挤压和撞击。 注意方向——注意包装箱的向上箭头,避免倒置和侧置。 重心中心合一——避免运输过程中货物的翻滚。 B、具体要求: (1)易碎品和不能倒置的物品:易碎品必须用坚固的包装材料或木箱包装,包装时最好用成型泡沫、纸张等缓冲材料将产品固定在包装箱的中央部位,使产品在包装完成后不在包装箱内窜动,并在外包装醒目位置易碎标志或注明“易碎”、“勿压”等其它字样。不能倒置的物品要在醒目位置注明向上标志。对于玻璃类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的破损时,一般不予以赔偿。 (2)液体货物的包装:封盖必须严密,容器不得渗漏。对于油漆类货物,必须裸装或部分裸装(也就是外包装不得用纸箱等全部包住,货物要有一部分外露出来,让人容易识别),并有明显易碎标志、向上符号; (3)粉状货物的包装,最外层要有保证粉末不会漏出的包装; (4)严禁多件货物合拼在一起;若货物在中转过程中因包装松散导致货物遗失由包装人员承担责任。 (5)对于一般的纸箱包装货物用打包带打成“十”字型,重的货物必须用打包带打成“井”字型; (6)如客户自行包装,其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物流公司有权拒收或按照规范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收取包装费。 (7)一票多件的,必须用分货标签注明和张贴分单编码。同时,在货物的外包装上,要写上主运单号码和分单号码,并写上始发站与目的站,以便标签脱落时容易查找和中转货物。 2、装卸 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抛、摔、拖拉等野蛮行为。尽量使用周转箱、传输装卸设备。 包装物品间用相应的材料隔开,箱体外粘贴“易损”、“防水”、“防倒置”等标签。3、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

XX银行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 第一条业务办理原则 一、基本原则 办理个人负债业务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二、记账原则 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借方账户,再记贷方账户。 三、冲正原则 个人存款账户业务办理发生差错时,当日的差错须经授权后办理冲正;隔日的差错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查明原因,经授权后办理冲正。冲正传票附当天传票装订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冲正记录。 第二条其他规定 一、个人负债业务按照我行挂牌的相应档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依法计税。 二、办理个人负债业务时,经办人须以客户开户申请表或更改后的客户资料为依据,按照客户与我行约定的方式为其办理。 三、辖内网点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个人名义的公款私存业务。 四、辖内网点及员工对存款人的存款情况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五、个人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挂失、查询等业务的,应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 第二节业务流程图 第三条活期存款开户 客户根据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向 柜员审核无误后,根据内容开立 检查打印内容与客户 填写内容是否一致,在 事中人员当日审核 事后人员审核 第四条活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大额存款)

柜员清点客户送交的现金或有效单 据,为客户办理有折或无折存款。 清点审查无误后,正确录入 柜员检查打印的凭条或存折,请客 户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将存折 事中人员当日审核 事后人员审核 第五条活期储蓄取款(一般取款、大额取款)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 (第二版) 、八 冃U 言 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中居于十 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世界各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通行做法。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担保体系建设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心内容,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政策,在多个城市开展了担保试点,加强系统培训和行业管理,推动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培育形成了一批管理先进、运作规范、业绩优良的担保机构,为全国担保业健康发展树立了典范。目前,我国担保业发展方兴未艾,在一些地区开始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和经营管理规范化趋势。但总体上还处在发育阶段,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不强,担保业务品种单一,风险补偿机制缺乏,抗风险能力较弱,市场认识和认可程度不高。提高担保业整体素质和运营水平十分必要和迫切,担保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为提高担保人员业务素质,加快建立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担保体系,我们选择部分担保机构的先进管理制度和现行政策汇编成册,供担保机构、政府部门和关心担保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员参考使用。该手册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每一部分是担保机构业务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账务管理制度和担保合同文本样式。第二部分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在手册编写过程中,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张利胜董事长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对所有提供帮助的同志表示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和时间仓促,书中错误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编者 目录

一、业务管理制度 1、信用担保管理办法 2、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3、项目咨询受理工作规程 4、评审工作程序及业务操作规程 5、评审工作底稿管理规定 6、评审部职责与业绩考核办法 7、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程 8、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 9、抵质押登记工作有关规定 10 、反担保管理办法 11 、担保业务合同及反担保有关问题的规定 12 、在保企业统计表填写规范 1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GG) 14 、在担保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15 、直接抵(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16 、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规定 17 、业务稽核暂行办法 18 、担保项目监管小组工作细则 19 、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20 、项目初审报告 21 、担保意向书 22 、反担保(保证)合同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职责 在经理孙逢慧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审议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宜。 公司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安全员李霞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员李霞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公司安全员李霞定期分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调查、首届事故发生的类型及分部特征~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分析~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3、公司安全员李霞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练兵以及多种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4、上班时~佩带"安全环保督查"袖章~对本公司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并保持配备充足~状态良好,发现危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奖惩办法》处理违章者, 负责对各动火点巡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准许动火,发现

紧急情况时~立即指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王宏亮~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精通安全管理法规及保险理赔知识~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要达到“六勤”,手勤、腿勤、脑勤、口勤、眼勤、耳勤,“六会”,会开车、会组织、会出现场评评估损失~会公关、会写材料、会作报告,~“两敢”,敢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奖罚分明~敢认真执行理赔规定做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履行“六员”职责~即宣传员、教员、事故预防员、书记员、协调员、资料员。 各派出机构和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安检和安全技术检查站~各安全员和车辆检验技术员是企业内部具体负责安全事物的经办人员。任命的案件科长和安全员必须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同意。 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是公司安检科 安检员具体负责制度有关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对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工作,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检查及定期审查工作,协助或委托代处理交通事故和使用管理安全保障金。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队长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 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用车单位听取意见~抓好车队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改进措 施。

审贷及风控业务操作细则

审贷及风控业务操作细则

审贷及风控业务操作细则 一、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本付息的经济能力及明确的贷款用途。 2、具有稳定的居住场所和经营场地。 3、遵纪守法,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4、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就可以将个人身份证、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社保或公积金证明、 居住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等资料提交给经办审贷员。 5、公司根据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之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借款额度和期限。 6、抵押条件:①借款30万元以下1位公务员担保或2位以上事业单位正式工人担保; ②借款50万元以下2位公务员担保; ③借款50万元以上需抵押物(房产、车产、预告登记、等有价物品); ④借款100万元以上抵押物需齐备,且需评审会通过; ⑤担保人资料与借款人一样需夫妻双方签字。 二、贷款流程 1.贷款业务咨询 借款人向审贷员咨询借款所需的材料:如利率、还款方式、需要哪些材料等问题。同时审贷员向客户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参考公司产品大纲要求):如借款用途、还款来源、个人及企业的经营收入和其他隐形负债情况、有无被执行记录、信用记录是否良好、能否提供抵押物等问题。审贷员根据沟通了解的情况提供所需资料明细给借款人准备贷款资料。 2.受理借款申请 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文件。将咨询时审贷员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交给审贷员,由经办的审贷员受理借款业务。 3.前端筛选 经办审贷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资 料的真实性进行网查和电核。 4、催收外访 内容包括经营状况、厂房面积、员工规模,并与借款人及财务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 了解客户创业历程、贷款目的、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给予授信额 度提供客观评价。(附件一《外访调查要点》) 5、风控反欺诈调查 风控反欺诈调查员会收集分析欺诈信息及电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欺诈嫌疑的用户进行调查,若判定欺诈行为属实,将直接拒绝。评估风险点及风控措施方案。(附件二《反欺诈审核要点》) 6、终审授信额度 由终审委员会根据借款人提交的资信材料,结合分审团队的审核结果,给借款人核定一个授信额度和期限。 7、现场签订借款合同

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市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 xx银[xx]78号附件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外汇保证金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规章制度,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外汇保证金存款账户,是客户预先存放我行用于我行开立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项下支付的外汇资金专用账户,客户向我行申请办理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时,应按照我行规定,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并存入规定金额的保证金。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保证金仅指外汇保证金,人民币保证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 第四条客户在我行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我行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等相关业务,且以外汇形式缴存保证金,可以申请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开立保证金账户时,应持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账户开立申请表一式二份;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金账户不预留印鉴。 第五条根据保证对象的不同,保证金存款账户分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保函保证金账户、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三种。信用证和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按客户设明细账户,客户的信用证或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可以在该账户累计存放,存入的保证款项只能用于对应的保证项下支付,实行逐笔核销。保函保证金账户根据保函逐笔开立明细户,仅用于该保函项下的支付。信用证保证金账户开立在“信用证保证金”科目下,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账户开立在“其他保证金”科目下。 第六条客户可以开立不同币种的多个保证金账户。客户交存的保证金与对外的保证义务如非同一币种,因汇率变化导致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客户应根据我行要求及时补足资金。 第三章保证金存款账户的使用 1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188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适应运输市场“竟争、开放、发展”的需求,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快捷、安全、舒适、环保”的要求,提升车辆类型的档次水平,增强竞争力,促进动力结构合理调整,根据国家和省、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技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内务与职责 第四条统计 1、凡本公司车籍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所发生行车事故均列入各单位行车事故的统计范围。 2、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事故统计范围: (1)蓄意驾车行凶杀人或为了自杀而撞车、驾车发生的事故。(2)车辆未开动而发生人员挤、摔伤亡的事故。 (3)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4)汽车过渡中因渡船责任发生的事故。 (5)进厂保修期间试车或在厂内移位发生的事故。 (6)无责任行车事故。 3、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对方车辆负主要责任的其车上伤亡人员数与经济损失,不列入我方统计,我方只统计事故次数与本车伤亡人数、经济损失。 4、本公司车辆发生两车碰撞事故,由负主要责任的车属单位列入统计。 5、本公司各单位(部门)临时借用驾驶员、外聘驾驶员不论借、聘用时间长短,如发生行车事故,车辆单位列入事故统计,驾驶员单位不列入统计。 第五条行车事故等级和标准 1、行车事故等级 行车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个等级。重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轻伤标准按司法【1990】第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死亡人数按事故发生的当时至事故后七天内的实际死亡人数计算。 2、事故标准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或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至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我行现金业务操作,根据《xxxxxx银行出纳制度》、《xxxx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规定 1.分行应在辖属网点中指定一家现金代理行(分行本部或某个网点,简称现金上级行)统一办理辖内各行现金的缴存与请领业务,资金的最终清算仍然通过各辖属网点在分行(简称账务上级行)的备付金账户进行。 2.对于采取支行派员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方式的分行,各网点应在现金上级行预留印鉴,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时凭加盖预留印鉴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办理。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印鉴,控制现金请领的风险。 3.现金调缴时应由双人押运,库管员与押运人员(双人)在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明确保管责任。 二、向人民银行领缴现金 (一)领取现金 现金上级行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时,由库管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用款计划,经有权人审批后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签开人民银行现金支票或人行规定的相关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库管员在现金支票存根联上签章后,与押运员做好现金支票的交接手续。押运员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上“押运人签章”处签章。押运员持现金支票随同守押人员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领取现金时,应当场验看券别,逐捆卡把,清点总数。 现金领回后,押运员与库管员当面办妥交接,无误后库管员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对于原封新币,开箱、拆包、拆捆和拆把清点时,应在监控下进行,且至少二人在场。拆箱、拆包前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样,拆封后先点包卡把,后清点细数。由发行库取回的现金,对外支付拆捆、拆把时不得丢弃原封签、封条,原封签、封条在款项付出日营业终了账平款清后才能销毁。现金核对无误后,库管员凭“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选择“现金收入”,办理现金入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并打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核实行,将加盖个人名章及“附件”戳记的支票存根联作附件随当日传票装订。 (二)交存现金 库存现金超过核定限额需向人民银行发行库交存现金时,库管员应填制“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一式两联)和人民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经有权人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个人担保业务的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个人经营贷款担保,是指对于已在银行办理或新办理抵押类贷款/授信额度的债务人,银行经审批同意后再行向其提供一笔个人经营贷款或个人 经营贷款授信额度,由担保公司对债务人在该个人经营贷款业务项下所欠银行的 贷款本息及费用提供全程全额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担保申请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不含港澳台居民; 第二章担保条件及对象 第四条担保申请人需年满十八岁,且实际年龄小于六十周岁(含)的大陆居民,身体健康,具有居住地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固定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不含港澳台人 士; 第五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六条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和不良经营等纪录,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违约记录。个人信用记录最近两年内累计逾期不超过三 期,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记录不超过1次; 第七条申请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担保人名下拥有深圳市辖区内的商业物业,如写字楼、商铺等 第八条申请人拥有的商业物业为竣工验收合格、已办理出房产证,预售三年以上的物业;第九条如拥有实际控制或投资参股的经营实体,须工商登记注册满一年,股权关系清晰,正常年检,经营实体无不良银行贷款记录及诉讼记录,未被列入各种信用黑名单;第十条经营实体行业类型不属于限制性进入行业,参考银行审批标准, 第十一条有正常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正常明确的融资用途; 第十二条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担保方式; 第三章担保的种类、金额、期限 第十三条本业务分为两种担保类型:一种是物业产权证明红本在手,我公司只需对经营贷款提供担保;另一种是物业产权证明抵押在银行,我公司需对赎楼贷款和经营贷 款提供两笔担保。 第十四条针对物业产权证明红本在手的客户,在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直接发放一笔五至六成的抵押贷款;在办妥以公司为抵押权人的余额贷款 抵押登记手续,由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后,银行再向担保申请人发放单笔个 人经营贷款或启用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 第十五条针对物业在他行抵押以及银行的存量客户,银行发放一笔由公司担保的同名转按赎楼贷款,办理同名转按贷款担保业务的相关手续;在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 抵押登记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配合再办理以公司为抵押权人的余额贷款抵押登记 手续,在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后,银行向担保申请人发放单笔个人经营贷款 或启用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 第十六条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金额与公司担保的余额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九成; 第十七条同名转按赎楼贷款担保无金额限制,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同名转按担保业务的受理参照《二手楼赎楼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程

反洗钱业务操作规程

反洗钱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反洗钱工作,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大额资金的分级分权审批授权 第二条不得对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支付。 第三条对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单位除工资支出以外的现金支付,单笔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但不足5万元的现金支取,由开户会计主管审批;超过5万元(含5万元)但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由支行副行长审批;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现金支取,由支行行长审批。 第四条对开户单位的转账业务,单笔金额50万元超过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转账业务,由会计主管审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转账业务,由支行行长或支行副行长审批;单位对个人账户转账单笔超过20万元(含20万

元)以下由支行行长或副行长审批。 第五条对个人银行存款账户的现金管理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联网核查公民身份证平台建设》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严禁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如超权限额的要按上述审批进行逐级上报。 第六条对各种汇兑结算款项(包括汇票、汇兑)通过应解汇款科目提现的要严格控制,除现金汇票、注明“现金”字样、用途写明“现金”的汇兑款项外,其他业务各支行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 第三章大额现金支取的登记备案制度 第七条开户单位单笔支取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提取登记簿,转账100万元以上,单位对个人20万元以上逐笔登记备查。 第八条加强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提现资格的审批管理,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提现资格必须经过XXX中心支行审批备案。 第九条加强对异常大额现金支付的监督。对柜台发生的异常现金支取活动进行登记备案,每月上报总行。 第四章对居民个人储蓄大额现金支付的登记备案管理 第十条对个人单笔或单日数次支取累计人民币5万元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担保业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确保担保业务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银行与公民、银行与企业之间等借款、融资活动中,所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担保责任是指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应与借贷双方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办理担保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严谨、平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坚持以合法性、风险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的审慎经营模式。 第二章担保业务范围 第五条公司担保业务主要范围是:借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兼营: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民间借贷;尾付款如约偿还担保等业务。

第三章担保业务受理条件 第六条担保业务应遵守的基本规定 担保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必需是合法、真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项目等。不准从事下列活动:不得吸收存款;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受托投资;不得从事未经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担保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司类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依法设立。 2、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款能力强;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 4、企业申请担保的资金用途明确合法。 5、在指定的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现金流量充足。 6、能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可靠的担保。 二、个人类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力能力。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相对稳定的从业人员,本人具有固定的住所。 4、有具体的生产、经营、项目,用途合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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