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勘查设计资质标准

地质灾害勘查设计资质标准
地质灾害勘查设计资质标准

一、勘查: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

2 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

3 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 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 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3 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 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

1 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 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3 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设计: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

2 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八名;

3 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 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 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

3 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 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丙级资质

1 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 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

3 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施工:

(一)甲级资质

1 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以上;

2 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3 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 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 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

2 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 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 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 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 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 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1 资质申请表

2 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3 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

4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5 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6 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7 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8 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

9 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在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的基础上修订的。 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按单位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主要的考核指标系从1998、199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汇总数据中检索、分析、测算而确定的。其中业务成果项供资质考核时备用,不作硬性要求。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三类;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类。取得工程勘察三项专业中任意两项的专业类甲级资质即可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类须包括岩土工程的所有项目。 四、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计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 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原工程设计分级标准中水利、铁道、公路、林业、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为勘察设计合一,调整后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这些行业均未考虑勘察的技术要求,承担这些行业的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 六、工程设计行业由原来的30个行业调整合并为21个行业。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各行业制定了统一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专业配备要求。 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专业配备由主导工艺、土建及公用专业或主要专业、附属专业组成。工程设计单位只具备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技术力量的,仍可申请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但须在工程设计证书中单独注明限定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 八、工程设计单位若能满足某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以上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要求,并同时满足该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或附属专业要求,即可申请该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否则,只能申请该行业限定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九、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市政公用、公路、铁道等行业任一行业中桥梁、隧道工程设计类型的甲级设计资质,即可承担其他两个行业桥梁、隧道工程甲级设计范围的设计业务。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360docs.net/doc/7d8313839.html, 2006年11月23日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建筑装饰设计技术要求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5.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 6.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2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结构、电气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单位中的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2013年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专业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八)本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规划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规划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消防、保安、电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了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四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8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的专业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凿井和岩土工程治理。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工程性质和实际需要,岩土工程咨询专业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获得岩土工程咨询专业资质,可承担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60周岁及以下。 二、标准 (3)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中任意一项。 (4)企业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水文地质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或工程测量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 (4)获得过不少于2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4项省部级(行业)优秀工程勘察奖、科技进步奖。 (5)主编过1项或参编过2项以上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或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或者主编过2项或参编过3项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或工程勘察)定额、手册等。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企业拥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 表”规定的要求。 企业具有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分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分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6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0.8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承担任务范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工业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范围中表述。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最新)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设计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 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 则 ㈠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㈡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㈢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 ㈠ 甲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 的信誉。 ⑵ 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 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⒉ 技术力量 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 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少得超过1人);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 (一)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室内试验室和原位测试等仪器;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生产数字化产品的能力、以上应在申报表的技术装备栏中注明。 (二)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不设丙级,如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地区,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1年12月31日前将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申请函报建设部,函中应明确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理由和设置范围,原有工程勘察单位甲、乙、丙级单位数量等情况,经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 (三)取得岩土工程专业中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任一内容的甲级资质,即可获得岩土工程咨询监理资质。 (四)取得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单位可承担劳务类业务,不需单独领取劳务类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不包括劳务类内容)。新标准规定了劳务类资质的分级标准,具体的劳务类资质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备案。 (五)原有工程勘察单位若具备勘察劳务力量,在换证时应在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申报表中同时注明申请劳务类资质,审查通过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劳务类资质证书。 独立企业法人的工程勘察劳务公司申请劳务类资质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颁发证书。 (六)工程勘察劳务企业从事工程钻探、凿井不得直接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必须和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二、关于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 (一)按新标准规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划分为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等21个行业。 企业具备行业设计资质后,不需单独申请某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即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其中具备甲、乙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360docs.net/doc/7d8313839.html, 2006年11月23日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2013年《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最新)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二、新《标准》有关内容解释 (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要求,不考核其是否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可提供注册证书认定其专业,其学历水平、职称等级、从业经历、个人业绩等条件仍需按新《标准》有关要求考核。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新《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工程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 标准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在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的基础上修订的。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按单位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主要的考核指标系从1998、199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汇总数据中检索、分析、测算而确定的。其中业务成果项供资质考核时备用,不作硬性要求。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三类;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类。取得工程勘察三项专业中任意两项的专业类甲级资质即可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类须包括岩土工程的所有项目。四、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计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市[2013]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7日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

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二、新《标准》有关内容解释 (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要求,不考核其是否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可提供注册证书认定其专业,其学历水平、职称等级、从业经历、个人业绩等条件仍需按新《标准》有关要求考核。 (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新《标准》中所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负责人 新《标准》中所称专业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某一工程勘察项目中的某个专业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 (六)学历 新《标准》中所称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教育学历。 (七)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勘察相关资质申请以及办理流程

工程勘察资质首次申请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 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 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 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 2006]274 号) 7、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 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 号) 9、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 2001 ]217 号) 二、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网上填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单位盖章);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 3)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申请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初始注册申请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 5)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8)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9)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 1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0)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目录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1) 目录 (1) 一、工程勘察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可承担任务范围 (2)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按等级可承担业务范围 (6)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 (7) 煤炭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8) 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14) 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14) 军工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19) 商物粮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0) 核工业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2)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2) 轻纺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3) 建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6) 铁道行业建设基础上设计规模划分表 (28) 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8) 水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29) 民航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30) 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30) 海洋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31) 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32) 农林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32) 建筑行业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36) 建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37)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37) 三、建筑装饰资质按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38) 四、环境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39) 五、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40) 六、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40) 七、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41) 八、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承担任务范围 (41) 九、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承担任务范围 (42)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分级标准(另行公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 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 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㈢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

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 ㈠甲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

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附件3

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甲级乙级丙级 1 岩 土 工 程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1、国家重点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2、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 甲级的工程。 3、下列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1)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地基基础设计 等级为甲级的工程项目; (2)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 定的地基;建于严重不良的特殊性岩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3)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有特殊要求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 深基坑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 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等深埋处理工程,核废料深 埋处理工程,高度≥100m的高耸构筑物基础,房屋建筑和市政 工程中边坡高度≥15m的岩质边坡工程和高度≥10m的土质边坡 工程、其他工程中高度≥30m的岩质边坡工程和高度≥15m的土 质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含跨海大桥),大 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铁、城市轻轨和城市隧道,大 型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 础补强工程,Ⅰ级垃圾填埋场,一、二级工业废渣堆场; (4)大深沉井、沉箱,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桩基、墩基,特大型、 大型桥梁基础,架空索道基础; (5)其他工程设计规模为特大型、大型的建设项目。 1、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的工程项目。 2、下列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1)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工程项目; (2)中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 等深埋处理工程,高度<100m的高耸构筑物 基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边坡高度<15m 的岩质边坡工程和高度<10m的土质边坡工 程、其他工程中边坡高度<30m的岩质边坡工 程和高度<15m的土质边坡工程,中桥、中型 立交桥,中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中 型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中型基础托换、 基础补强工程,Ⅱ级垃圾填埋场,三级工业 废渣堆场; (3)中型沉井、沉箱,安全等级为二级的 桩基、墩基,中型桥梁基础; (4)其他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 1、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为丙级的工程。 2、下列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 察: (1)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 50007)地基基础设计 等级为丙级的工程项目; (2)小桥、涵洞,安全等级为 三级的桩基、墩基、Ⅲ级垃圾填 埋场,四、五级工业废渣堆场; (3)其他工程设计规模为小型 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02号浏览次数:8986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以下简称新《规定》)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依法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二)因建设工程勘察未对外开放,资质审批部门不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含新成立、改制、重组、合并、并购等)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涵盖所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和专项资质。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设计行业、专业或专项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涵盖该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 资质。凡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该行业内的各专业资质证书。 (四)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五)有下列资质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按照升级申请办理:1.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与其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对应的甲级资质的; 2.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或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现有资质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甲级资质的; 3.具有工程设计某行业或专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其本行业和本专业工程设计内容中包含了某专项工程设计内容,申请相应的专项甲

建筑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1999]9号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等级

一、工程勘察设计证书按资质等级可承担任务范围 (一)一一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一一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三)一一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一一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 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五)一一劳务类工程勘察单位只能承担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工作, 承担工程勘察劳务工作的地区不受限制。 【附表1: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土工程〗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项目;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lOOm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100m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6.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水文地质勘察〗 1.大、中城市规划和大、中型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2.国家重点工程、国外投资或中外合资水源勘察和评价; 3.供水量10000m3/d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5.干旱地区、贫水地区、未开发地区水资源评价。 〖工程测量〗 1.50km2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城乡规划测量;大型线路测量,大型水上测量; 2.10km2以上大比例尺大、中型工厂、矿山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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