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

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省委《关于党委(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和把关作用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上级文件精神,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梳理如下:

一、关于任职资格要求

、公务员(含参照)岗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选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必须为公务员身份。

、从事业单位调任的科级干部,调任岗位必须是领导职务,调任单位有空缺职数,年龄在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以上)。

、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干部,须大专以上学历、干部身份,参加工作时间年以上;副科级干部提拔为正科级干部,领导职务应在副科级岗位年以上,非领导职务应在副科级岗位年以上(同时需将干部人事档案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二、关于选拔程序要求

、动议。县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组织部门对领导班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

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整改期间,选任干部前要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预审)。方案要充分征求意见后方可启动民主推荐和考察程序。工作方案应重点说明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动议涉及到班子的现状、职位空缺情况;二是调整配备的政策和原则;三是选拔任用的条件、范围、方法、程序;四是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情况;五是意向性人选的情况和使用理由;六是涉及领导身边人员、问题干部复出、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况。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非定向推荐,推荐结果一年有效。

、考察。把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近三年考核结果以及一贯表现作为评价干部的基本要素。要准确把握民主推荐的重要参考作用,正确分析和推荐得票。一般情况下,要从得票前的干部中选择,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干部不能用。《干部任用条例》中列出的“六种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应保障充足的时间,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核组负责审核被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讨论决定。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研究,会议在时间上要安排充裕,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组织部门负责人,要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情况、考察情况和任免理由。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参考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中发〔2014〕3号) 1、党委动议 2、组织人事部根据党委意图形成工作方案(根据需要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3、民主推荐 (1)确定民主推荐参会人员名单; (2)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推荐表比率统计民主推荐结果。 4、根据统计结果上报学院党委,请示考察名单 5、形成考察方案,发布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开展组织考察 (1)开展民主测评; (2)组织谈话,谈话不少于7人,本部门处级、科级必谈; (3)形成考察材料; (4)个人如下填写材料: ①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签名; ②如实填写《江西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表》一式四份

且不得复印,并签名; ③如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并签名;其中年龄统一填写出生年月,亲属信息栏去世的也必须填写,(去世前或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请填写完整; ④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并提交电子及纸质稿。 6、征求纪检、综治办的意见 7、形成上会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①考察人员情况一览表,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谈话情况; ②考察材料汇编 ③征求纪检、综治办意见的回函 ④党委票决的选票及统计用表 8、党委票决形成决议,党政办下达抄告 9、进行任前公示,《江西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表》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10、拟写干部职务任免的文件,经OA发文流程进行发布 注:以上流程适合科级干部的任用,涉及处级干部在内设机构任职,需经省组干部三处进行职数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文。从内设机构调任非内设机构不用向省组递交任免请示,只需职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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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

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 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 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本部门内部产生 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doc

领导班子换届 领导职位 出现空缺 个别提拔任职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 动议 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任用工作意见。 形成工作方案 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 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 会议推荐 主持,党委成员、纪委成员、 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 民主推荐参加。 个别谈话推荐对推荐结果综合分析 个人推荐(适用于个别提拔任职)写推荐材料并署名 向上级党委汇报情况 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 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公示 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 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 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 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 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 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 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 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考察组进行考察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 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 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 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 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 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 1 -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2 -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 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 之风。 - 3 -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四川省青川县职业高级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实施。 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程序如下: ⑴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工参与率应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⑵由学校党组织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二、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 2、学校党组织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三、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组织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书记与副校长个别酝酿后,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2、全体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书记和副校长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不列为考察对象。 四、党组织考察 1、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学校党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⑴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⑵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组织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员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议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供参考) 一、拟写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 二、民主推荐。会前由所在单位、乡镇提供符合拟提拔职位条件的干部花名册,做到参会人员人手1份,在会议投票推荐前发布拟提拔职位职数预告。 (一)会议投票推荐。1、县直单位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2、乡镇参会人员: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拟提拔职位服务对象代表。 (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与参加会议投票人员范围相同。 三、考察组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根据会议推荐与谈话推荐情况提出预备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推荐情况及职位要求集体票决确定考察对象。 五、将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六、考察。1、在民主测评前,向参会人员发布考察预告。2、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与测评人员:①县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部份离退休干部代表;②乡镇为领导班子成员(含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中层领导干部,部份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考察对象服务范围的部份代表。3、个别谈话。坚持七个必谈,“七个必谈”的内容是:考察对象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所在单位纪检监察、财务部门及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必谈;直接分管的下属必谈;工作服务的范围必谈;居住地邻居及配偶必谈;

所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代表必谈。在谈话中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着重了解考察对象优、缺点和存在的不足。 七、查阅本人档案以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 八、撰写考察综合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具体写法按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操作。 九、汇报。考察组如实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明确提出建议人选。 十、征求意见。征求拟提拔职位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意见。 十一、提出任免方案。 十二、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以到会人员达应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研究,以参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及任免方案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讨论结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上应作好会议记录备查。 十三、征求协管部门意见。属双重管理的单位干部任免,主管方党委(党组)会研究,书面征求协管方党委(党组)意见。 十四、公示。对拟提拔人员进行至少七天的公示。 十五、试用及任命。对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但查无实据、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命手续,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

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四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小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4、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与考察材料一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5、考察工作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归入被考察人的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如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 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 (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 (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 (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

(二)沟通意见。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考察预告。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 (四)进行考察; 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4、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附件11)。 四、进行任前档案审核 按照分级审核原则,X集团党委管理干部由X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 (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

(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 (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 (二)沟通意见。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考察预告。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 (四)进行考察; 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4、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附件11)。 四、进行任前档案审核 按照分级审核原则,交通集团党委管理干部由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送交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交通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管理干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一历(年龄、党龄、工龄、学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填写《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附件12),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向所在单位和本人反馈《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的信息。 五、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任用建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党委会议研究(附件13《已考察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4《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应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规章〔2016〕第29号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5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有本事、肯实干、能自律、业绩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依法操作、规范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富有实绩。 (三)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能够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刻苦学习、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自主知识积累,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模范遵守法纪,正确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义务,保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年富力强,身体和精力能满足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拟选拔任用的副科级干部人选,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管理或班组长及上岗位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年龄应在45(女40)周岁以下,但距离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 [新修订,年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 考察中需注意的问题 按照部机关党总支的工作安排,今天由我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考察中需注意的有关问题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进行一次汇报交流。时间比较仓促,准备也不很充分,不当之处,请大家多加批评指正。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人的因素就成了关键。”干好事业,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没有一支过硬的党政人才和干部队伍是不行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作为干部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动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中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党经过长期的实践与理论思考,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制度,并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2002年7月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7号,以下称《干部任用条例》),是在1995年2月中发4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共13章,74条,从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选拔任用条件开始,通过规范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纪律和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明确规定,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和恪守的总原则、总要求和基本程序,是干部工作的总抓手。此后,2004年中央颁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5个法规性文件,2005年的《公务员法》,2006年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2008年的《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9年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2010年的四项监督制度,以及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2”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等在不同时期颁发的制度规定,都是根据新形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 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2.1 组织谈话 2.2 任前公示 2.3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3.1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 3.2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 3.5民主测评 3.6组织考察 3.7党总支讨论决定 3.8组织谈话 3.9任前公示 3.10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3、如果确定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由党总支联合综合管理部制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流程名称执行核心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行为实单位党委人力资源部门干部所在单位、部(科)室施环节 1 竞争上开始岗 制订方案~进行配合做好民主推会议 民主推荐荐工作研究 确定 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制订考察方案对象织配干合部与考察对象所做考在单位主要领好察导沟通情况~干征求意见部 考 考察预告察 工 实作考察施 过 任前档案审核程 会 议 讨 论提出任用建议 决 定任职

公示任前谈 话廉政印发任职文件宣布考试任职 资料入档 结束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 2 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 (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 (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 (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

(二)沟通意见。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 3 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考察预告。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 (四)进行考察, 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4、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附件11)。 四、进行任前档案审核 按照分级审核原则~交通集团党委管理干部由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送交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交通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 4

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 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2.1 组织谈话

2.2 任前公示 2.3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3.1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 3.2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 3.5民主测评 3.6组织考察 3.7党总支讨论决定 3.8组织谈话 3.9任前公示 3.10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3、如果确定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由党总支联合综合管理部制定公开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公司党总支及总经理办公会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 一、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四)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五)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 (一)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院长负责,受院长领导管理。 (二)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三)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

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四)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五)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六)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化建设科、设备科、药剂科、院感科、医保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七)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八)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临时性工作。 (九)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 (十)科主任享有科室经济分配权。按照医院总体绩效考核方案,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绩效分配计划,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并报院长审批后执行。 (十一)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十二)科主任负责本科进修、实习带教、传染病管理等工作。 (十三)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和其他干部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单位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科级干部的职责。校机关职能部门以及无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所辖的科级干部,其选拔任用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经学校党委授权的具有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党委可根据学校确定的机构和职数,相对独立地开展选拔配备科级干部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除应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毕业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二)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提任的科级干部,必须身体健康,且经过一定的岗位培训。因故提任前未培训的,提任后须补上。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初次提任科级职务的,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初任科级干部能力测试”,但已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四)提拔担任科级团干部,还须符合团章的有关规定。 凡在任职中参加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并经考察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任用时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科级干部一般不得双肩挑。 第五条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再担任实职岗位,保留相应级别。 第六条人事代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符合标准条件的,可以选拔任用到科级管理岗位。 第三章选拔任用的方式方法 第七条根据干部岗位的不同特点,任用干部一般实行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和考任制。 第八条教学院部的学生辅导员提任科级干部工作,按照党委组织部研究制定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辅导员任职考核办法(试行)》进行。 第九条产业单位的科级干部调整配备工作,按照《中石大控股公司处、科两级管理人员任免业务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章选拔任用的程序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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