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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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宜关注五个问题

吴伟华

旅游服务等领域都部分放宽了准入限制。自由贸易账户业务于xx年6月启动,分账核算业务正式落地。

三是探索建立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借助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打通政府各部门的信息渠道,对行政

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已在多个

国家和地区实践

负面清单模式成为国际投资规则新趋势

负面清单一般出现在国际投资协定中,是指缔约方依据其国内

迄今,美国与46个国家缔结的双边投资条约、与20个国家签订的包含投资章节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及正在谈判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都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近年来,不执法权进行梳理和优化,形成包括

法,将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仅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城市建设、业绩要求、高管和董

事会等义务不家,如印度、越南、智利、巴西、知识产权等领域在内的综合执法符的措施以清单形式列出,作为例阿根廷等也开始认同这种模式,并体系。外安排,以保留采取这些措施的权利。

国际上,负面清单理念最早可追溯到1953年美国与日本签订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目前流行的负面清单源自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

运用于投资和自贸协定中。

我国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得积极进展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后,即明确在外商投资领域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据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二、我国推行负面清单模式符合改革开放要求,但需

重点关注五大问题推行负面清单模式符合我国改革开放新要求

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由贸易协定的“准入

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区管委会统计,截至xx年6月“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按照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新设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缔约双方谈判确定的企业10445家,新设外资企业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负面清单包括三部分:一是详细列1245家。最新发布的xx年负面出现行不符措施所属行业、与何种

清单进一步缩减,特别管理措施共履约义务不符、国内不符政策措施139条,比xx版减少了51条。

目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的所属政府层级、不符措施的国内法律来源以及对不符措施的描述

等;二是列举保留将来采取某些不;三是符措施权利的“行业列表”

金融业例外条款,由于金融业的敏感性,一般将金融服务部门的不符措施作为一个单列附件。缔约双方一般还约定,努力逐步减少或消除不符措施,禁止制定新的或者限制性更强的不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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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

”这是我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又一重大突破,

将加速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和活力。

首先,有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

。长期以来,很多地方的“边界”

和部门把实施准入审批及出台鼓励或支持类产业目录作为管理经济的

主要手段。这种方式不仅造成市场

制度创新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出现了一些明显的变化:一是投资审批时间大大缩短。建立起“一口受理、综合审批”的新模式,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新设外资企业审批工作

最短1天就可以完成。

二是开放力

度加大。在金融服务、远洋运输、准入限制过多或限制不当,也使企船舶管理、增值电信、工程设计、业容易跟着政府“指挥棒”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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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了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负面清单模式为市场主体的活动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清单之内政府依法审批,清单之外企业依法依规进入,自主经营决策。负面清单模式

XXXXX:“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出

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

立两者的联动关系。

3、负面清单模式的透明度问题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最大特点

,“法无禁止即可为”。是透明度高

,过若仅仅追求负面清单“好看”

于强调将清单瘦身,势必导致很多

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

”这就要求政府从不该管、管有助于政府和市场“各就各位,批。

,边界更加清晰。各行其是”不了、管不好的领域中退出来,排

其次,有助于全面正确履行

政府职责。负面清单中的不符措施都应有国内法作为依据,负面除利益集团的干扰,牢牢守住关系限制措施隐藏在负面清单之外,则

,一定程度背离了负面清单的初衷。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的“底线”

确保国家安全。我们加入世贸组织时清理了一大批

政府规范性文件,但目前还有很多

关于投资准入的政策,分散在浩如烟海的政策性文件之中。因此,在试验之初,负面清单应列明国家与地方层面的法律、政策对投资准入的所有限制,使这些“不符措施”透明化,不过度看重清单的长短。在此基础上,再努力实现更多领域的开放,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负面清单制订的科学性。

4、负面清单模式的国民待遇标准问题

负面清单模式最核心的一条,是国民待遇原则,特别是准入前国民待遇。这首先就要厘清什么是国民待遇。长期以来,我国国内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投资者地位存在不同程度差别。

一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待遇”明显不一。在金融、电力、电信、铁路、航空、教育、医疗等领域,民营资本准入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隐形”障碍。

二是区域经济政策有差异,一些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出台了很多差异化政策,往往通过降低地价、减免税费等措施,给予不同类别企业多样的优惠条件。我国迫切需要统一国民待遇的标准,真正做到凡是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准入条件均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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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的实施及效果与经济法制化

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密切相关。需关注五大问题

1、负面清单模式的法律问题也就是说,国内法制越健全,政府科学管理水平越高,实施负面

清单的风险才会越小,实施效果

国际上,负面清单都是作为某个法律文件的附件。双边投资协定

也会越好。负面清单要求政府从谈判里的负面清单就是BIT 本该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退出来,的一个附件,是将不能满足国民待回归本位,履行好市场监管、公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等原则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应尽之责。特别是政府要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政府的监管责任更大了,管理任务也将更加艰巨、更为复杂,这对政府自身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再次,有助于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负面清单的核心是“透

,这就要求政府信息披露更明度”

加充分,管理更加规范透明。不仅要披露限制性措施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要披露限制性措施的性质、范围、水平等,同时也不能轻易推出鼓励支持类投资目录。这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政府管制暗箱操作、弹性操作,减少了自由裁量权和相应的寻租空间。

最后,有助于守住国家安全利。实际情况表明,我益的“底线”

们管得多、管得细的产业,都往往没有管住。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46

的例外在负面清单里列明。现在公布的负面清单实际上是作为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因此,必须加快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关的立法工作,推进“外资三法”修订。同时,要进一步理顺负

面清单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充分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衔接,明确清单内容的国内法渊源。

2、自贸试验区与对外谈判两种负面清单的关系问题

自贸试验区与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都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两个清单法律表现形式、规则内容上有一定差别。因此,有观点认为上海自贸区试行的负面清单是中央政府给的单边优惠,仅限于自贸区,与对外谈判无关。应看到,上海试行的负面清单很容易成为美、欧与我国谈判的参照系,所以上海制订负面清单时要考虑对外谈判的需要,要建

化的服务业,是指服务过程和结果同质化,可以通过先进设备提高生)修订已备代替劳动,无法进行大规模同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生产,如医疗、教育、文化、养老、列入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

产效率,迅速扩大规模,如信息、咨询等服务业。此类服务业开放后,划,商务部已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通信、金融、批发等服务业。此类外资企业服务提供能力将受到人员求意见。在此背景下,作为外资三服务业开放若允许地方试点,外资数量的制约,所带来的冲击和风险法修订核心内容的负面清单模式,企业将在试点地区快速大规模向全可控,可允许地方根据自身优势,探索中更需坚持底线思维,充分估国提供服务,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将是全国性的,必须构建全国性的风险防御体系后才可开

放。因此对可标准化的服务业是否列入负面清单,地方政府无权进行试点,必须由国家统一统筹安排。

在评估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试点计负面清单模式所带来的综合影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开放。响三是对于服务业开放分类标准,即要大胆探索,更需意识到推广负

采用WTO《服务部门分类清单》面清单模式,非一朝一夕之事,提。目前已有的分类方前做好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与协法主要是依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调,按照中央“探索”的要求,

二是对于不可标准化的服务业,类标准,与自由贸易协定常用的服蹄疾步稳,扎实推进。允许地方发挥优势试点开放。不可务业开放行业分类标准不符。

加快与负面清单管理模

式相关的立法工作

加快“外资三法”修订。理负面清单是推进改革开放的重

要突破口,同时也加大了管理者的顺国际双边投资协定、投资准入负责任,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面清单、国内投资相关法律的关求,需辅之以配套制度。特别是要系,逐步形成三者相互协调、相互加快安全审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联动的机制。对准入后政策进行全机制建设,加强风险预警和管控体面梳理,

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废除系,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风险的不同市场主体在企业经营、利润转

移、技术使用、市场竞争等方面的能力。

三、相关建议

为发挥负面清单模式的试验效

应,同时防控可能产生的风险,要准确把握和处理好国际与国内、开放与安全、试验与推广等几个方面的关系。需从两方面同时入手:一是要不断自我完善,及时修正完善

差异性政策规定。

提升负面清单质量

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统筹好产业安全和扩大开放的关系,不预设清单标准。既不断增强产业开放力度,又按风险可控的要求,稳扎稳打,不追求一步到

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有效管控风险。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执法重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国家安全审查、金融审慎监管、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技术法规标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

适时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复制推广

一是增强自贸区的柔性扩展功能,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理念,重点包括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制等。

二是根据上海试验情况设置相应清单,其他领域则通过适时增设新的试验区,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开放条件和开放效果进行再试验,积累具有一定差异性的样本经验,为在

位。适时对负面清单进行第三方评

负面清单,使清单的内容更加科估,征询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全国复制推广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学、完整,既符合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清单修订的透明度。

加强风险管控机构力量扩大对外开放要求,又不超越现阶

室;责任编辑:周明)

要优化机构职能,使政府职能段国情。

二是要加强风险管控,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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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行政负面清单管理实施方案

县发改局行政负面清单管理实施方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实现队伍管理的制度化、机制化、常态化,特制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原则,切实治理“为官不为”现象,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发改干部队伍。 二、负面清单管理 负面清单管理是指对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工作任务未按要求按时限完成、违反党纪政纪、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由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记录、记载,按照相关程序向相关科室或个人开出负面清单,并根据开出的负面清单对科室和个人进行惩戒和问责的管理模式。 三、负责清单的管理措施

成立**县发改局负面清单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同志担任,成员为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负面清单管理日常工作,并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四、负面清单的类型及开出的依据 负面清单的类型。 负面清单分为四类:一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二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三是遵守党纪政纪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情况;四是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开出负面清单的依据。 负面清单统一由负面清单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出,以下情形作为开出负面清单的依据: 1、上级单位及各种检查组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 2、局督促检查组提供的督查情况报告; 3、牵头单位提供的相关责任单位完成工作的情况报告; 4、局办公室提供的事务性文件办理情况登记台账; 5、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台账。 五、负面清单管理结果的运用 每年年底干部职工根据一年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开展全员述职评议,由全体干部职工根据述职情况和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对述职人进行评议。述职评议结果和负面清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1.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审批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1] 专家语粹●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如果政府和市场配合得好,会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结果。●反垄断不是一般地反对某个或某些企业占有垄断地位,而是反对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是反垄断法应该加以制裁的。●要真正下决心改革审批制,应当像邓小平说的,政府不应该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关键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下面,我结合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谈几点思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这一点非常重要关于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十八大报告有两句关键的话,第一句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近几年来,确实有人对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质疑,还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十八大报告明确了要坚持这个方向。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用市场经济手段来提高效率,用社会主义制度来保障公平。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来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效率。为此我们就必须认真地学习和总结其他国家几百年来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特别是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组织方式和好的管理方式,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来加以运用。因此我国现在有了股份制公司、股市、期货、风险投资等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的事物。另一方面,要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特别是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此就一定要推进依法治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正在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向努力。从“有法可依”方面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关键是在于执法,而执法的关键是在于政府官员要依法行政。如果政府官员不能够遵守法律,不能够认真地执行法律,依法治国就落不到实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1.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的好处是让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1] 专家语粹●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有一个“度”的把握问题。如果政府和市场配合得好,会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结果。●反垄断不是一般地反对某个或某些企业占有垄断地位,而是反对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是反垄断法应该加以制裁的。●要真正下决心改革审批制,应当像邓小平说的,政府不应该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关键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下面,我结合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谈几点思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这一点非常重要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十八大报告有两句关键的话,第一句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近几年来,确实有人对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质疑,还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十八大报告明确了要坚持这个方向。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用市场经济手段来提高效率,用社会主义制度来保障公平。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来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效率。为此我们就必须认真地学习和总结其他国家几百年来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特别是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组织方式和好的管理方式,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来加以运用。因此我国现在有了股份制公司、股市、期货、风险投资等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的事物。另一方面,要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特别是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此就一定要推进依法治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正在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向努力。从“有法可依”方面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关键是在于执法,而执法的关键是在于政府官员要依法行政。如果政府官员不能够遵守法律,不能够认真地执行法律,依法治国就落不到实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十八大报告里第二句关键的话就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现在有一种误解,有的人说西方就是纯粹的市场经济,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清单管理方式:针对外商投资相关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注明,分为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规定企业:只能做什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规定企业:不能做什么?,上海自贸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现“放权”改革思路。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凡是与外资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审批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1] 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与负面清单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Positive List),即列明了企业可以做什么领域的投资。 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利用正面清单来确定覆盖的领域,而负面清单则用来圈定在这些开放领域清单上,有关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的限制,这种做法也被当下不少国家采用,从而有效利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手段,在开放市场的同时,保护部分敏感产业。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经济法.docx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经济法 “负面清单是英文“Negativelist”的直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为一种外商投资准人制度,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者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比如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或以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限制,均以清单方式列明,清单以外领域则充分开放,即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⑴。经济法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整体利益,调整国家管理、调控、协调、干预、调制市场经济之法。”?“政府”、“市场”、“社会”已成了经济法三要素。经济法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安排,是调整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中的“清单”是一币两面,负面清单是对市场而言,但对政府而言属于“正面清单”或“权力清单”。即政府只能依清单上的内容依法行使审批权。从法理角度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就是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或是“法不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将管理方式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进行投资,无须审批核准,仅需备案,便可申请登记成立公司或以其他商事主体资格从事经营活动。即“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的理性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W正面清单或权力清单管理模式也可理解为政府之“法无授权即禁止”。即政府只能依法律授权按清单所列事项行使审批权,清单之外无权审批。 一、经济法对市场“法无禁止即自由”之负面清单的解读。“法无禁止即自由”和“法无授权即禁止”两个法谚实为法和自由或者权利、权力的关系。自由是一个正义的法律制度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的人的需要,是人类根深蒂固的一种欲望。自由和权力必须通过法律加以保护和规范,“法不禁止即自由”是通过法律的否定或是禁止来界定自由的范围,“法无授权即禁止”是通过法律的肯定或是授权来界定权力的范围。自由和权力应受法律的合理限制已成为社会共识,法律以何种方式或在多大程度上限制自由和权力是关键⑷。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下,与民法主体地位的平等性不同的是,经济法主体的身份自由受到限制。市

[最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大、十()届()中全会精神,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政府部门向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转变,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更好地推动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本意见所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梳理管理事项,公示依法暂时不予许可审批等事项清单,引导交通运输领域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对照清单自检,鼓励其作出适当的行为,从而提高投资进入的效率,全面实现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政府部门向服务型政府部门的根本转变。 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效能、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将政府部门不能许可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给投资人,变许可和审批过程中的告知为事前公示,提前引导投资企业和个人减少盲目投入,大大减少行政投资人由于不熟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政策而造成的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争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

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扩大政府部门与民间沟通互动渠道,使政府的政策、决策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加切合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梳理公示“负面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实际,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审批方面的“负面清单”项目,研究制定各单位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于4月底前形成“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5月底前汇总“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并在媒体上公示,听取意见,全面推行。 (二)开展动员和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转变管理理念,切实增强全系统推动“服务清单”管理模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工作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及时更新清单内容,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项事关全局性的工作。为保障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顺利进行,各单位、

《某某街道正负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

某某街道正负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本街道领导干部动态跟踪考核管理,考精考准考实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纳入街道考核管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党政班子成员(含非领导职务)、中层干部(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动态跟踪加(扣)分考核管理。 第二章正面清单 第三条个人得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2分;得到县委、县政府或市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5分;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0分;得到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5分(含各类比赛)。同一事件获多级部门表彰的,以最高奖励的奖励证书、文件、奖牌奖杯为准,不重复加分。所得奖项是集体奖项的,该部门每个人加分分值为:个人加分=(集体奖得分×2)÷部门工作人数(部门工作人数以实际参与该工作的人数为准)。 第四条工作信息或调研文章被县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加2分,同时给予200元奖励;被市(厅)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加5分,同时给予500元奖励;被省(部)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加10分,同时给予1000元奖励;被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的,加20分,同时给予5000元奖励。同一篇信息或调研文章同时被采用的以最高级别计算;网络媒体采用的降低一个级别。 第五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到县级认可推广的加5分, -1-

市(厅)级认可推广的加10分,省(部)级认可推广的加20分(以同级别的领导批转或表扬文件为准);同一事件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 第六条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县委政府在本街道召开现场会、参观学习或全县大会交流发言的加5分;地(厅)级的加10分,省部级的加20分。 第七条阶段性工作评比加分。以街道适时通报结果为依据,获得通报表扬的1次加1分,连续2次加3分,三次或三次以 上的加5分;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加班加点、成绩显著,被评价为非常满意1次,并经考核领导小组核实认可1次加0.5分。 第八条满勤奖加分。一个月内未休假、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每月加1分。 第九条建立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星级动态管理台账,每化解一件对应星级加5分、4分、3分、2分、1分。 第三章负面清单 第九条街道阶段性有具体考核指标量化的工作负面清单扣分。 (一)工作实绩负面清单扣分 1.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考核任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的,进行负面清单扣分。实行重点工作跟踪考核、评比及通报制度。被省通报批评的1次扣10分;被市通报批评的1次扣5分;被县通报批评的1次扣3分;被街道通报批评的1次扣2分。 -2-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清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本意见所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梳理管理事项,公示依法暂时不予许可审批等事项清单,引导交通运输领域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对照清单自检,鼓励其作出适当的行为,从而提高投资进入的效率,全面实现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政府部门向服务型政府部门的根本转变。 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效能、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将政府部门不能许可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给投资人,变许可和审批过程中的告知为事前公示,提前引导投资企业和个人减少盲目投入,大大减少行政投资人由于不熟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政策而造成的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争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扩大政府部门与民间沟通互动渠道,使政府的政策、决策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加切合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梳理公示“负面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实际,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审批方面的“负面清单”项目,研究制定各单位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于4月底前形成“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5月底前汇总“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并在媒体上公示,听取意见,全面推行。 第 2 页共 4 页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与财务决算报告格式汇编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与财务决算报告格式汇编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政府部门向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转变,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更好地推动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本意见所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梳理管理事项,公示依法暂时不予许可审批等事项清单,引导交通运输领域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对照清单自检,鼓励其作出适当的行为,从而提高投资进入的效率,全面实现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政府部门向服务型政府部门的根本转变。 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效能、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将政府部门不能许可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给投资人,变许可和审批过程中的告知为事前公示,提前引导投资企业和个人减少盲目投入,大大减少行政投资人由于不熟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政策而造成的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争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扩大政府部门与民间

沟通互动渠道,使政府的政策、决策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加切合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梳理公示“负面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实际,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审批方面的“负面清单”项目,研究制定各单位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于4月底前形成“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5月底前汇总“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并在媒体上公示,听取意见,全面推行。 (二)开展动员和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转变管理理念,切实增强全系统推动“服务清单”管理模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工作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及时更新清单内容,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项事关全局性的工作。为保障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法制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共同配合,保障推进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种崭新的管理方式,各执法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工作水平,抓住难点、热点、重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将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导入到行政管理各项工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清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本意见所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梳理管理事项,公示依法暂时不予许可审批等事项清单,引导交通运输领域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对照清单自检,鼓励其作出适当的行为,从而提高投资进入的效率,全面实现交通运输部门由管理型政府部门向服务型政府部门的根本转变。 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于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效能、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将政府部门不能许可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提前公示给投资人,变许可和审批过程中的告知为事前公示,提前引导投资企业和个人减少盲目投入,大大减少行政投资人由于不熟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政策而造成的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争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扩大政府部门与民间沟通互动渠道,使政府的政策、决策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加切合实际需要,更加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梳理公示“负面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实际,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审批方面的“负面清单”项目,研究制定各单位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

求、方法、步骤,于4月底前形成“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5月底前汇总“负面清单”具体项目清单并在媒体上公示,听取意见,全面推行。 (二)开展动员和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转变管理理念,切实增强全系统推动“服务清单”管理模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推行交通运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工作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及时更新清单内容,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项事关全局性的工作。为保障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法制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共同配合,保障推进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种崭新的管理方式,各执法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工作水平,抓住难点、热点、重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将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导入到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去;要善于总结和积极宣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做到边学习、边探索、边实施、边完善,确保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得实效。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县城关镇中心学校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规范全镇教师从教行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城关镇中心学校决定从2019年2月开始在全镇学校实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一、负面清单涉及内容: 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下列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歧视、侮辱、驱赶、拒收学生行为; 3、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4、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行为;

5、不遵守单位考勤纪律和病事假制度行为; 6、拒不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不完成教学“六认真”行为; 7、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行为; 8、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9、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行为。 二、负面清单的认定情形: 1、 各级在工作巡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禁令,或相关 规定要求的; 2、 被举报查实的; 3、 在重大迎检及活动中被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通报的; 4、 由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 三、负面清单问题类型及处理办法: 1、较轻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影响不大,后果不很严重的,事态 控制在城关镇内的。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全镇通报,当年师德 及年度考核扣除5分,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2、较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由教育局(或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督办的、或监察室调查属实、或处理善后工作不力,负面影响控制在县教育系统内的。中心学校对当事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10分,不得参加任何层级的评优评先活动;当事学校要写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字数在1500字以上);个人要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3、严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媒体曝光(炒作)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做出批示督办事项、或不配合处理善后工作、有重大潜在危害的;或影响范围虽控制在县教育系统以内,但处置极其复杂,涉事金额较大的。除执行较重问题清单的处理外,当事学校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校长、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字数在1000字以上),当事人的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20分,当事人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和岗位晋级,直接安排到其他乡镇交流;问题特别严重,受到上级纪律处分的,当事人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城关镇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此制度自出台之日起实施。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芜湖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

《芜湖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第一条《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适用于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对于审批权限在国家、省级的企业投资项目,仍按照国家、省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第二条对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禁止投资建设,各级投资管理部门不得核准、备案,各级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确需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提出申请,市直相关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合会审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第三条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投资项目均为允许投资类。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政府资金投入的项目外,实行告知登记制,其核准、备案采取告知登记方式,由投资企业通过填报告知登记表的方式实现。 第四条告知登记表由市投资主管部门统一制式,各县、区、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监制。投资企业从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告知登记表送达(或网上报送)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经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网站公告即完成各县、区、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投资企业凭告知登记表即可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各部门应当受理。 第五条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对未列入负面清单且属市级及以下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原企业投资核准、备

案各项前置条件(包括前置条件的前置要求)一律改为后置。 第六条对项目建设所需的能评、环评、土地、规划、安监、消防、施工图等相关审批事项,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和完善规范诚信、简化高效、监管完善的项目审批新模式。 第七条企业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最新的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如现行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x年本)(xx 年修正)》淘汰类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xx年本)》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准入。 第八条上级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争取资金、土地指标、企业退税等有规定的,为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仍可按照原程序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第九条《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未来产业发展特点和国家、省产业结构政策调整以及芜湖市产业发展需要调整清单目录。 第十条《芜湖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二篇:芜湖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芜湖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负面清单”的国际借鉴及我国的应对措施

“负面清单”的国际借鉴及我国的应对措施 目前,在双边或多边投资条约中对在外资准入阶段采取国民待遇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发达国家所主张的“负面清单”的做法,即仅仅对国家经济至关重要的特定产业或幼稚产业予以例外保护,在这个名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二是类似于WTO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6 条所采用的方法,即“肯定式清单”的方法,即除非经东道国特别同意,其产业和活动在准入前阶段不适用国民待遇。目前,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此种模式。这意味着,我们在全球贸易投资规则迅速重构背景下,必须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否则,可能受损于贸易转移效应并日益边缘化。 一、“负面清单”的国际借鉴与启示 (一)美国的经验 自2004年以后,美国对外缔结的双边投资协定和自由贸易区协定的投资章节中,均含有“负面清单”。在美国对外缔结的国际投资协定(含自由贸易区协定中的投资章节)中,涉及美国的“负面清单”大都包括三个部分:附件一列举现行的不符措施,包括措施涉及的行业、法律法规依据的条款、采取措施的政府层级、对措施的具体描述等内容,并承诺不得加严限制;附件二列举保留权利将来采取不符措施的行业和领域;附件三列举金融服务方面的例外。这些附件,主要列举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四项实质性义务不符的措施。

从《美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的投资章节看,贸易经济论文在投资规则方面采用了更加开放的原则,在投资准入上相互提供了更加宽泛的国民待遇;但也在给予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时,允许东道国对这种待遇提出保留。第11.3条分别从投资者、投资和不同的政府层级三个层面对国民待遇提出了明确要求。第1款规定:各缔约方给予另一缔约方投资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类似情形下在设立、获取、扩大、管理、运营、出售或其他投资处置方面给予国内投资的待遇。第2款规定:各缔约方给予协定所涵盖投资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类似情形下在设立、获取、扩大、管理、运营、出售或其他投资处置方面给予其领土内本国投资者投资的待遇。第3款规定:缔约方据第1款和第2款所给予的投资待遇,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指应不低于在类似情形下,由作为缔约方一部分的地方政府给予其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第11.4条指出,最惠国待遇的适用客体包括投资者和投资。第11.8条则对包括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生产限制、技术转让要求等在内的业绩要求提出了限制和禁止。同时,也明确提出在关于促进出口和对外援助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进口方为了使产品符合特惠关税或者特惠配额而对货物的成分施加必要要求等方面的部分不适用。而且在第5款还进一步指出,“并不排除任何私人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保证或要求的执行”,并特别指出,“就本条而言,如果指定的垄断者或者国有企业并未行使委托的政府权力,则其也属于私人当事人。”第11.9条则从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方面对准入限制提出了要求。第1款规定:任一缔约方不得要

我国实施负面清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实施负面清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负面清单的含义 负面清单,又称不符措施,是指在国际投资协定中缔约方在承担若干义务的同时,将与这些义务不相符的特定措施单独开列出来,从而可以继续维持这些不符的措施,或者以列表形式列出某些行业,保留其在将来采取不符措施的权利。负面清单是开列一个被允许的不符措施或者被允许采取不符措施的行业的一个列表,实际上是原则的例外。 负面清单是国际上重要的投资准入制度,可以从三个方面阐释负面清单模式的内涵:其一,主体资格是否要经明确授权,即通过何种方式确定有关主体是否具有进入相关市场的资格,负面清单模式采取的是只要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没有明确的禁止或限制,主体就可以进入市场实施相关行为;其二,主体资格由谁授予,市场主体准入的资格以及进入市场后能从事何种行为,这些问题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授权主体,负面清单采取的是用法律规定;其三,市场准入制度的标准,各国在制定自己的市场准入规则时,会选择什么样的主体和行为可以被市场所接纳,什么样的主体和行为要被排除在市场之外。负面清单为主体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授予投资主体更多的机会进入市场。 二、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的难点 (一)负面清单的质量问题 负面清单的质量是其能否发挥实质性作用的关键,也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面临的首要问题。总体来看,尽管负面清单的公布在外资管理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但投资壁垒仍然存在,新版负面清单仍然具有鲜明的过渡性质。(二)隐性壁垒问题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求打破对企业类型的限制,不论是中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都采用国民待遇公平对待。然而在30多年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下,因企业的性质差异在财政税收、项目核准等方面的各类隐性壁垒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具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往往有着独特的竞争优势。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竞争,是对负面清单的重大考验。 (三)投资准入的标准问题 负面清单对外资准入领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缺乏对外来投资质量的界定。什么是高质量的外来投资,什么样的投资活动才能被允许,负面清单尚未做出详细的阐述。外资的准入资格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取决于经济管理部门的自主判断。缺乏对外资准入标准的清晰规定,将会带来投资主体认定标准不一、市场监管难度加大等难题。 (四)外资份额扩大对国内薄弱产业的冲击 近年来,外商对华投资规模逐步扩大,近九成的外商投资流向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建筑业和制造业。对于国内尚处于萌芽状态的新兴产业来说,国外资本的进入可能占据先发优势,快速占据市场制高点,导致国内企业进入该行业的难度加大。 (五)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固有障碍问题 随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推进,政府部门也要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回归其服务本质。政府部门要彻底打破实行了数十年的行政审批制,实现制度的创新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需解决三大问题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需解决三大问题 2014-02-13 09:26 来源:经济日报我有话说 作者:中国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执笔人:田丰 当前,世界越来越多国家采取“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为企业创造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般而言,负面清单是一国在引进外资时做出义务承诺的一种方式,即以清单方式列明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其实质是要把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推广到我国国内市场,将禁止或限制企业从事的项目明确列出且平等适用于国有和非国有、内资与外资企业,这不仅是市场准入方式的改革,更是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彰显了我国以开放促改革,建设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勇气和决心。 2014年,顺应国内外形势的新要求,我国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进入优化期。 首先,全球投资规则加速重构是我国优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要动力。国际投资规则体系的调整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调整的深刻原因是国家间经济实力的重大变化和原有经济规则体系内在缺陷的显露,其实质是国际事务主导权的转移与争夺。目前,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相关谈判正在成为全球投资规则重构的主要平台。其中涵盖了31%全球GDP和49%高收入国家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谈判已进入收尾阶段,涵盖了45%全球GDP和和66%高

收入国家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将于2014年3月进行第四轮谈判。而这两大谈判均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旨在实现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自由化。 其次,我国融入国际经济规则体系的程度正在逐渐加深,这不仅意味着国际投资规则对我国的影响和约束加大,也意味着我国具有积极参加全球投资规则重构的强烈内在客观要求,以力求在主动塑造有利于我国未来发展国际规则环境的同时,以开放促改革,通过获取改革红利寻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优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我国创新宏观政策调控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深度转型和结构调整时期。面对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情况,我国积极创新宏观政策调控方式以应对挑战。优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为我国创新宏观政策调控方式的重要内容,有助于简政放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稳定企业预期,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促进中国经济转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在外商投资的准入领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将原来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转变成“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降低经济运行成本,这是转变经济和社会治理模式的积极探索。 负面清单又称为“否定清单”“负面列表”“否定列表”,是相对于正面清单而言的概念。它是指仅列举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对于列举以外的事项,法律法规不会进行干预,市场主体有行为的自由。负面清单符合“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法治理念。在自贸区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已经形成了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模式。李克强总理近期指出,清单

师德负面清单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师德负面清单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县城关镇中心学校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4号)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规范全镇教师从教行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城关镇中心学校决定从2020年2月开始在全镇学校实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一、负面清单涉及内容: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下列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歧视、侮辱、驱赶、拒收学生行为; 3、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4、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行为; 5、不遵守单位考勤纪律和病事假制度行为; 6、拒不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不完成教学“六认真”行为; 7、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行为; 8、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9、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行为。 二、负面清单的认定情形: 1、各级在工作巡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禁令,或相关规定要求的; 2、被举报查实的; 3、在重大迎检及活动中被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通报的; 4、由教育主管部

门确认的。 三、负面清单问题类型及处理办法: 1、较轻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影响不大,后果不很严重的,事态控制在城关镇内的。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全镇通报,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5分,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2、较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由教育局(或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督办的、或监察室调查属实、或处理善后工作不力,负面影响控制在县教育系统内的。中心学校对当事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10分,不得参加任何层级的评优评先活动;当事学校要写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字数在1500字以上);个人要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3、严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媒体曝光(炒作)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做出批示督办事项、或不配合处理善后工作、有重大潜在危害的;或影响范围虽控制在县教育系统以内,但处置极其复杂,涉事金额较大的。除执行较重问题清单的处理外,当事学校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校长、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字数在1000字以上),当事人的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20分,当事人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和岗位晋级,直接安排到其他乡镇交流;问题特别严重,受到上级纪律处分的,当事人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城关镇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

【发改方案】平山县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发改方案】平山县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负面清单” 制度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科学引导项目投资,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实现绿色崛起,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冀办发〔2018〕25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冀发改法规〔2018〕12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明确市场准入范围,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年本)(修正),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的新建项目和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发布后,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依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石发〔2018〕17号)、 (石政发〔2018〕《石家庄市削减1500万吨煤炭工作方案》 30号)等文件规定,严控涉煤项目和高耗能项目审批,新上涉煤项目实行用煤量减量替代,暂停审批储煤场和洗煤项目,暂停审批燃煤锅炉。

四、明确禁止建设的项目,在全县区域内不得投资建设,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有关单位不得提供水、电、气等要素保障。 五、列入《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冀政〔2018〕60号)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要积极会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对项目进行审查。 六、未列入《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由投资者自主决策,实行备案管理。 七、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其中:有特别要求的鼓励类、限制类项目按照类别及限额要求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有控股要求的限额以下鼓励类项目由我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无特殊要求的限额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限额以下项目由我县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八、在项目审核中,项目审核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九、国家、省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国家、省产业政策为准。 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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