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一注师用户

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一注师用户
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一注师用户

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一(注师用户)

3.3关系转移

注册会计师用户进行注师关系转移。

注册会计师用户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格式正确,用户名和密码相符),用户登录系统后,看到的首页信息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登录_pic1]

图[关系转移_登录_pic1]

点击“关系转移”,弹出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

3.3.1查询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1)箭头标示1的部分为关系转移菜单。

2)箭头标示2的部分为查询条件。可根据查询条件进行单独查询,也可以

根据多个条件进行复合查询,不录入任何查询条件,查询全部数据;

3)列表中默认显示15条数据记录,可根据需要设置每页显示的数据记录。

当列表中的数据记录较多时,可以用翻页选项进行查看。

3.3.2新增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如上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所示。在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点击查询条件上方的【新增】按钮,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这里以注师身份为股东的注师为例)

若登录用户(注师)为股东,点击【新增】按钮时,将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1]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1]

上图中,点击【确定】后,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注意红色字体部分的提示信息:请注意,该注师为股东)。如下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2]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2]

1、填写关系转移方式:可选择“省内转所”、“跨省转所”、“协会代管”,由于上例的注师为股东身份,所以只能选择省内转所或跨省转所(总所或分所)。

2、填写中间的“关系转移”栏。点击“拟转入事务所编号”输入框后的按钮,弹出事务所信息对话框,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3]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3]

弹出的网页对话框默认显示空数据记录,在【搜索】前的输入框输入完整的事务所名称或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支持模糊查询),点击【搜索】按钮,在对话框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双击查询到的数据记录,网页对话框自动关闭,在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2]中,显示注师姓名或注师执业证书编号的值,如果库中有和此值相关联的记录,将自动带出,带出值为事务所名称。

3.3.2.1保存

在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将必填字段值输入完成后(输入值满足申请条件),点击【保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保存成功。保存后,可以【修改】、【删除】、【送审】所填申请信息。

3.3.2.2修改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

[关系转移_修改_pic1]

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1]

1)箭头标示1的部分为关系转移菜单。

2)箭头标示2的部分为查询条件。可根据查询条件进行单独查询,也可以根据多个条件进行复合查询,不录入任何查询条件,查询全部数据;

3)列表中默认显示15条数据记录,可根据需要设置每页显示的数据记录。当列表中的数据记录较多时,可以用翻页选项进行查看。

在上图中,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修改】按扭。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2]

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2]

上图中,方框圈起来的输入项均可以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修改值满足设立条件,提示保存成功。

3.3.2.3删除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

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删除】按扭,弹出提示信息:删除成功,自动关闭数据明细界面。返回到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办理情况为“草稿”状态下的单据记录消失。

3.3.2.4送审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

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送审】按扭,弹出提示信息:送审成功。在送审成功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后,送审操作完成。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送审_pic1]

图[关系转移_送审_pic1]

送审后,数据明细界面上方的【修改】、【保存】、【送审】等按钮消失,只留有【帮助】按钮,可以查看帮助文档。界面各个输入框为只读,不可更改,字体显示黑色。关闭数据明细界面后,在“注师管理”→“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办理情况为“草稿”状态的单据记录消失,可在办理情况为“已办”状态的查询条件下,查询到已送审的单据记录。

3.3.2.5帮助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在列表界面,双击查询到的数据记录(办理情况为“已办”或“草稿”),进入数据详细信息界面;在详细信息界面,点击【帮助】按钮,弹出帮助文档,用户可方便查看帮助文档。

3.3.2.6导出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审批”,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全选数据后点击【导出】,只导出当页数据;不选择任何数据,点击【导出】,导出所有数据;勾选部分数据后点击【导出】,导出勾选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导出_pic1]

图[关系转移_导出_pic1]

3.3.2.7刷新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直接点击【刷新】按钮,刷新列表界面。

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二(事务所用户)

4.3关系转移

事务所用户可以帮助注师进行关系转移和确认注师关系转移。

事务所用户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格式正确,用户名和密码相符),用户登录系统后,看到的首页信息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登录_pic1]

图[关系转移_登录_pic1]

关系转移流程介绍:

一、关系转移方式:省内转所

(送审正常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

1、注册会计师(送审)——>转出事务所(审核)——>转入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

2、(转出)事务所(送审)——>转入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

3、省注协(送审)——>省注协(审核)

二、关系转移方式:省内转所

(送审股东或协会代管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

1、注册会计师(送审)——>转入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

2、省注协(送审)——>转入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

(注意:股东只能转入本所或其分所,若需转他所,需要撤销股东身份)

三、关系转移方式:跨省转所

(送审正常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

1、注册会计师(送审)——>转出事务所(审核)——>转入事务所(审核)——>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

2、(转出)事务所(送审)——>转入事务所(审核)——>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

3、(转出)省注协(送审)——>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

四、关系转移方式:跨省转所

(送审股东或协会代管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

1、注册会计师(送审)——>转入事务所(审核)——>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

2、省注协(送审)——>转入事务所(审核)——>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

(注意:股东只能转入本所或其分所,若需转他所,需要撤销股东身份)

五、关系转移方式:协会代管

(送审正常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

1、注册会计师(送审)——>转出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

2、(转出)事务所(送审)——>省注协(审核)

3、省注协(送审)——>省注协(审核)

4.3.1查询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申请状态为待转出/转入所审核,同时,注册会计师送审的关系转移申请在此界面显示),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4.3.2批量转移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上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所示。

事务所用户帮注师申请关系转移,如果待转移的注师数量很多,可直接在列表界面点击【批量转移】按钮,进行批量操作。弹出界面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批量转移_pic1]

图[关系转移_批量转移_pic1]

在上图中,列表界面只显示本所的注师信息(注师状态为“正常”)。

箭头标示1:用户勾选待转移注师前的选择框。

关系转移方式:可选择省内转所、跨省转所、协会代管。标有*的输入项为必填项。

上图中,红线框所标示项为必填项(关系转移方式、拟转入事务所编号)。

上图中,方框圈起的部分输入信息完成后,点击最上方的【批量转移】按钮,弹出提示信息:确定要批量转所吗?→点击提示信息框中的【确定】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批量录入成功。图[关系转移_批量转移_pic1]所示界面自动关闭→在“关系转移”列表界面,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已办”,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申请状态为待转入所审核、待转出注协审核、待省注协审核、转入/转出所审核不通过),用户可以在列表界面查看到“批量转移”的数据记录,双击一条记录,显示明细数据信息。

4.3.3批量批准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上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所示。

在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勾选待事务所确认的数据记录前的选择框按钮,点击查询条件上方的【批量批准】按钮,给出提示是否执行批量批准操作的对话框,在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后,系统提示:批量执行成功。批量批准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刷新列表界面,在办理情况为“待办”状态下,勾选的数据记录消失,在办理情况为“已办”状态下,可查询到已批量批准的数据记录。

4.3.4事务所确认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只显示申请人为注册会计师用户送审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双击[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列表界面中的数据记录(待转出/转入所审核),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确认_pic1]

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确认_pic1]

上图中,明细数据信息不可更改,只读。

上图中,事务所确认的操作步骤:

1)事务所用户点击【事务所确认】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提交成功;

2)点击提示信息框中的【确定】按钮后,信息框自动关系,详细信息界面中的【事务所确认】、【事务所不确认】按钮消失,只留下【流程跟踪】、【帮助】按钮,用户可以查看【流程跟踪】及【帮助】文档;

3)在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选择办理情况为“已办”,列表中显示满足查询条件的数据记录(待办情况下,数据消失),用户在此处可以查看到事务所审核的数据记录(申请状态为:待转入所审核/待省注协审核/待转出注协审核)。

4.3.5事务所不确认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只显示申请人为注册会计师用户送审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双击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列表界面中的数据记录(待转出/转入所审核),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不确认_pic1]

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不确认_pic1]

上图中,明细数据信息不可更改,只读。

上图中,事务所确认的操作步骤:

1)事务所用户点击【事务所不确认】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提交成功;

2)点击提示信息框中的【确定】按钮后,信息框自动关系,详细信息界面中的【事务所确认】、【事务所不确认】按钮消失,只留下【流程跟踪】、【帮助】按钮,用户可以查看【流程跟踪】及【帮助】文档;

3)在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选择办理情况为“已办”,列表中显示满足查询条件的数据记录(待办情况下,数据消失),用户在此处可以查看到事务所审核的数据记录(申请状态为:转出/转入所审核不通过)。

4.3.6流程跟踪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此时,列表中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默认)的数据记录(只显示申请人为注册会计师用户送审的数据记录),可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所需单据,如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所示;

双击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列表中的数据记录(待转出/转入所审核),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如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确认_pic1]所示;

在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确认_pic1]中,点击【事务所确认】或【事务所不确认】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提交成功;此时,【修改】、【保存】、【事务所确认】、【事务所不确认】按钮消失,只留下【流程跟踪】、【帮助】按钮;点击【流程跟

踪】按钮,弹出流程跟踪网页对话框,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流程跟踪_pic1]

图[关系转移_流程跟踪_pic1]

注:上图是转出所审核后的流程跟踪图。

4.3.7新增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如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所示。在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点击查询条件上方的【新增】按钮,弹出新增注册会计师详细信息页面。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1](这里以注师身份为股东的注师为例)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1]

上图中,点击姓名后的按钮,弹出注师信息对话框,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2]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2]

弹出的网页对话框默认显示空数据记录,在【搜索】前的输入框输入完整的注师姓名或注师执业证书编号(支持精确查询,不支持模糊查询),点击【搜索】按钮,在对话框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双击查询到的数据记录,网页对话框自动关闭,在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1]中,显示注师姓名或注师执业证书编号的值,如果库中有和此值相关联的记录,将自动带出,带出值包括:注师执业证书编号/注师姓名、全科合格日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注意:出生日期是由身份证号码得到的)。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1]中,如果选择转所的注师身份为股东,将弹出提示信息,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3]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3]

上图中,点击【确定】后,显示界面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4]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4]

上图中,注意红色字体部分的提示信息:请注意,该注师为股东。

1)填写关系转移方式:可选择省内转所、跨省转所、协会代管。由于上例的注师为股东身份,所以只能选择省内转所或跨省转所(总所或分所)。

2)填写中间的“关系转移”栏。拟转入事务所编号:点击“拟转入事务所编号”输入框后的按钮,弹出事务所信息对话框,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5]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5]

弹出的网页对话框默认显示空数据记录,在【搜索】前的输入框输入完整的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支持精确查询,不支持模糊查询),点击【搜索】按钮,在对话框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双击查询到的数据记录,网页对话框自动关闭,在拟转入事务所编号输入框显示值,如果库中有和此值相关联的记录,将自动带出,带出值包括:事务所名称。

4.3.7.1保存

在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将必填字段值输入完成后(输入值满足申请条件),点击【保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保存成功。保存后,可以【修改】、【删除】、【送审】所填申请信息。

4.3.7.2修改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

在上图中,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修改】按扭,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1]

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1]

上图中,方框圈起来的输入项和待转所的注师均可以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修改值满足设立条件,提示保存成功。

4.3.7.3删除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删除】按扭,弹出提示信息:删除成功,自动关闭数据明细界面。返回到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办

理情况为“草稿”状态下的单据记录消失。

4.3.7.4送审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送审】按扭,弹出提示信息:送审成功。在送审成功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后,送审操作完成。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送审_pic1]

图[关系转移_送审_pic1]

送审后,数据明细界面上方的【修改】、【保存】、【送审】等按钮消失,只留有【帮助】按钮,可以查看帮助文档。界面各个输入框为只读,不可更改,字体显示黑色。关闭数据明细界面后,在“注师管理”→“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办理情况为“草稿”状态的单据记录消失,可在办理情况为“已办”状态的查询条件下,查询到已送审的单据记录。

4.3.7.5帮助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在列表界面,双击查询到的数据记录(办理情况为“已办”或“草稿”),进入数据详细信息界面;在详细信息界面,点击【帮助】按钮,弹出帮助文档,用户可方便查看帮助文档。

4.3.8导出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勾选列表中单据记录前的复选框按钮后点击【导出】按钮,将以excel格式显示导出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导出_pic1]

图[关系转移_导出_pic1]

4.3.9刷新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直接点击【刷新】按钮,刷新列表界面。

CPA转所网上操作步骤

注册会计师转所网上操作步骤 一、个人提出转出申请: 1、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d9382518.html,/。 2、点击“注会专栏-注册会计师”: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用户名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密码为2006年信息采集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如果从未修改过密码又不能登录,请将18位身份证号码的后三或四位改成零)。 3、选择“业务列表-转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 4、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根据提示,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录。 5、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后,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提示“办理状态-待事务所确定”,如果想进行修改、撤销或查看,可以点击“操作”中的相应栏目。不进行操作,关闭窗口即可。 二、转出事务所确认: 1、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d9382518.html,/。 2、点击“注会专栏-会计师事务所”。 3、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用户名即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注意:如果是分所请一定要选择左边“注会专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业务”,然后再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分所

用户名即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4、选择“业务列表-注册会计师转出确认”。 5、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列表中如有要转出的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则点击“办理”(如没有,说明该注册会计师个人转出申请没有提交)。 6、跳出“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出申请表信息”,填写“事务所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后,如同意点击“受理”;如不同意,点击“不受理”。 7、系统提示:“受理成功”,点击“确定”关闭所有窗口退出即可。 三、省(市)注协网上转出审批: 四、个人提出转入申请: 只有在省(市)注协网上审批同意后,个人才可以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 1、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d9382518.html,/。 2、点击“注会专栏-注册会计师”: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 3、选择“业务列表-转入会计师事务所申请”。 4、跳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入所申请”,根据提示,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录。 5、跳出“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入申请表信息”,选择“拟转入所编号”后的放大镜,跳出“网页对话框”,填写“会计师事务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行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审查监督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初审是否符合规定;市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的初审工作。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转所手续:(一)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 (二)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 (三)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人员的。 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应当将其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有特殊情况不能转入分所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报分所所在地市注协及省注协备案。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

所(含拟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注册会计师被批准转所后,自批准之日起未满个月的(转入后会计师事务所因各种原因造成无法持续经营个月以上等特殊情况的,可允许转入未满个月的注册会计师转出); (六)其他不适合转所情形的。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须向市注协及省注协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表,以下简称《转所申请表》)一式六份; (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三)人事或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同一省辖市行政区域内转所的,还应提交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关系在转入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册会计师为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股东(合伙人)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后合伙人或股东名单复印件。 退休人员不须提交前款(三)至(四)项,但须提交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一式六份。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应当按照与转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认真填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7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第五条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三)市场风险; (四)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操作风险; (七)法律风险; (八)声誉风险。 第六条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二章接受业务委托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第八条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计划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转所网上操作流程

注册会计师转所网上操作流程 ? 一、注册会计师提出转出申请:(本步操作由注师本人完成) 1、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ac.go.oV。 2、点击“注会专栏-注册会计师”:填写“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登陆。“用户名”为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密码” 为本人身份证号码(以系统中保存身份证号为准,或18位,或15位,登陆后应选择“业务列表-修改密码”进行密码修改并确保记住,未作密码修改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3、选择“业务列表-转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 4、弹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根据提示, 点击提示地方“这里”登陆。 5、弹出“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出申请表信息”(注 意将个人简历补齐,点击个人简历列表的“红色加号”即可增加),然后选择“保存”。 6、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后,跳出“业务 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提示“办理状态-待事务所确定”,如果想进行修改、撤销或查看,可以点击“操作”中的相应栏目。不进行操作,关闭窗口即可。

、转出事务所确认:(本步操作由转出事务所完成) 1、事务所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同上。 2、点击“注会专栏-会计师事务所”。 3、点击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业务。 注意:如果是分所请选择左边“注会专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业务” < 4、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用户名即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或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5、选择“业务列表-注册会计师转出确认”。 6、弹出“业务窗口-注册会计师转出所申请”,列表中如 出现拟转出的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则点击“办理”(如没有,说明该注册会计师个人转出申请没有办理成功)。 7、弹出“业务窗口-填写注册会计师转出申请表信息”, 填写“事务所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后,如同意点击“受理”;如不同意,点击“不受理”。 8系统提示:“受理成功”,点击“确定”关闭所有窗 口退出。 注意:如果转出注册会计师为转出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请转出事务所务必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并按照省财政厅变更备案要求进行网上和书面备案,否则省注协无法进行网上转出审批。 三、省注协转出审批(本步由省注协完成) 转出事务所确认完成后,请致电省注协注册部65741661 核

简述注册会计师发展的三个阶段(可编辑修改word版)

一、简述注册会计师发展的三个阶段 (1)会计账目审计阶段(主要特点) 时间:1844 年一 20 世纪初 审计目的:查错防弊,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审计方法:对会计账目进行详细审计 审计报告使用人:企业股东 注册会计师审计逐渐由任意审计变为法定审计 (2)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主要特点) 时间:20 世纪初至 20 世纪 30 年代 审计对象: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 主要目的: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数据的检查,判断企业信用状况 审计方法:初步转向抽样审计 审计报告使用人:企业股东、债权人 (3)会计报表审计阶段(主要特点) 时间:20 世纪 30、40 年代 审计对象: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中心的全部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 主要目的: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以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性审计范围:扩大到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审计方法:广泛采用抽样审计 审计准则开始拟定,审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过渡,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广泛推广

2、什么是截止测试,对主营业务收入如何进行截止测试 截止测试是实质性测试中常用的一种具体审计技术,被广泛运用于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长短期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和期间费用等项目的审计中。 对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实施截止测试: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该把握三个与主营业务收入相确认有着密切关系的日期:①发票开具日期或者收款日期;②记账日期;③发货日期。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选择三条审计路线实施主管业务收入的截止测试:1、以账簿记录为起点 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账簿记录查至记账凭证,检查发票存根与发运凭证,目的是证实已入账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间已开具发票并发货,有无多记收入。使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防止高估收入。 2、以销售发票为起点 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发票存根查至发运凭证与账簿记录,确定已开具发票的货物是否已发货并于同一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做法是抽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使用的若干张发票存根,追查至发运凭证和账簿记录,查明有无漏记收入现象。使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防止少低估收入。 3、以发运凭证为起点 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发运凭证查至发票开具情况与账簿记录,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已记入恰当的会计期间。使用这种方法主要也是为了防止低估收入。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工作总结 ,在福建省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的帮助指导下,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带领全体会员,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积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治理和做大做强,培养人才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在行业工作的各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建设和谐福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回顾,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行业自律,强化外部协调,创造和谐执业环境 (一)加强诚信建设,提升行业公信力 加强诚信建设,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是树立行业形象的重要内容。省注协继在与省财政厅监督局、会计处联合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信用档案建设情况检查之后;继续根据省财政厅监督局的处理决定,及时记录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档案。本年度共记录15条诚信档案,其中:会计师事务所3条,注册会计师12条;很好的维护了行业的社会诚信度。 (二)严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规范执业行为 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是提高行业执业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注协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为促进和保障会计师事务所贯彻落实两大准则体

系,全面考察新准则的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提高行业执业质量,省注协与省财政厅监督局、会计处联合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本次共检查34家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分布福州、厦门两个地市;共抽查业务报告665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为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事务所负担,省注协与省财政厅监督局、会计处三方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共同协商检查对象和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内容。实践证明,经过联合检查大大提高了行业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经过总结的检查工作,结合我省行业当前的实际情况,今年执业质量检查确定的重点是:检查中重点关注新所、为工商年检提供审计、验资业务较多的事务所和被投诉、举报的事务所,检查内容包括事务所执行新审计准则的情况、内部质量控制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事务所设立条件及合伙人或股东资格等。 三是严格检查,严格处理。为保证严格检查、严格处理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求各检查小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取证工作,做到有理有据。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惩戒,积极稳妥地做好检查处理工作,福建省注协召开惩戒委员第三次会议,邀请了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会计处、省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会议研究审议了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有问题的事务所和会计师分别做了相应的惩戒处理,对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务所移交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进一步延伸查处;对受到行业惩戒的事务所列入下一步复查对象。 另外,我们还充分利用检查工作掌握的第一手材料,总结分析行业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收集整理典型案例,经过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通报检查情况等方式,警示执业风险,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 (三)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改进执业外部环境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006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2-1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2006版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会计发展前景

会计,行业成熟,竞争激烈,整体行业收入一般。 但是,发展空间大,尖端人才收入很高。 会计知识更新速度快,需要不断学习。 会计需要学历、证书、经验、综合运用能力整体有机结合,才能向更高层次发展。入了会计行,需要不断考证,证书越多,对自己越有利。 学历和证书是敲门砖,进门后,关键看综合运用能力。 会计需要很广的知识面,需要法律、经济、政治、市场、管理等多方面的只是。会计越老越值钱,不怕年龄大了没人要。 会计的发展空间:出纳、银行会计、税务会计、成本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大型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大型跨国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等 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 来源:百度知道责任编辑:信息中心发布时间:2011-5-29 14:39:36浏览4034次 澳洲会计师公会北京委员会会长廖仲敏先生表示,在国内,注册会计师紧缺的原因主要有3个。第一,近几年,企业的蓬勃发展、国内注册商户的不断增加、企业的商业活动频繁,都使得他们对会计及审计服务的需求增加,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的市场需求量一再增加;第二,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接轨,使得企业对内部审计(internal audit)、公司管治(corporategovernance)等要求提升,这也成为对注册会计师需求量增加的第二个原因;上市企业数量的增加是要求注册会计师需求量增加的第三个原因。 我国在今年1月执行的新会计制度,进一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接轨。此举不但增加了中国公司的透明度,吸引外商投资,而且也有助中国公司向海外市场扩展。而在执行新会计制度的过渡时期,大量的国际会计人才无疑会协助这一过渡的顺利完成。 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对国际化会计人才的需求将日益旺盛。 北京注册会计师全国最多

中国协会名单分解

中国协会名单福建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质量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 中国拆船协会 中国煤炭城市发展联合促进会 中国民用爆破器材流通协会 中国物资储运协会 中国调味品协会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钢结构协会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 中国炭素行业协会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 中国模板协会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 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 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 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 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中国造纸化学品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研究会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中国化纤工业协会中国丝绸协会 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 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中国砂石协会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 中国石棉制品工业协会 中国石灰协会中国水泥制品工业协会(CCPA)全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中国电力企业多种经营协会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中国宝玉石协会 温州市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协会 中国武术协会 中国家具协会 中国制笔协会 中国缝纫机协会 中国搪瓷协会 中国眼镜协会 北京市保龄球运动协会

上海自行车协会 天津自行车协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中国市场学会 中华糖尿病学会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IEEE 北京分会中国力学学会 中国制冷学会 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 中国计算机学会 上海市公路学会 中国中医药学会 中国针灸学会 广东省制冷学会 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 天津市通信学会 中国社会学会宁波计算机学会 上海市微型电脑应用学会 上海市图像图形学学会 中华护理学会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福建省医药信息学会 秦皇岛天文科普学会

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讲解

附件2: 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 修订说明 一、修订的原因 (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注册会计师转所程序和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第十一条明确“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该办法还对事务所跨省迁移作出了规定,而《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的暂行规定》(会协字[1995]101号),(以下简称《转所办法》)则未包括相关内容,需加以补充。 (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权益的保护。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注册会计师,尤其是股东(合伙人)因转所事项与事务所达不成一致意见,不仅涉及转所问题,还涉及劳资纠纷和股权纠纷等,甚至导致严重冲突。为了构建和谐的执业环境,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本规定明确,对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省级协会应当调解,调解无效后,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

(三)简化转所时提交的材料。 由于《转所办法》制定的时间早于《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会协字[1996]429号)1年多,因此,《转所办法》对注册会计师转所的要求较为严格,需由转出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在该所任职期间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转入事务所向所在地省级协会办理转所手续时,应附送转入事务所的申请报告、与该注册会计师签定的聘任合同书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转出事务所对该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鉴定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由于《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发布后,对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较为严格的年检,因此,转所时再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已无必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注册会计师重复提交证明材料,本规定简化了注册会计师转所需提交的材料。 (四)对办理转所手续的时间进行了规定。 《转所办法》对办理转所手续的时间没有任何限定,导致了一些注册会计师办理转出手续后,长期不办理转入手续;还造成了各省级协会对此规定不同,有的规定一周办理一次,有的规定一月办理一次。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本规定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办理转所手续的期限。 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 同《转所办法》相比,本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根据管理的需要,在第四条增加了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文档2篇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文档2篇 Summary of the work of Fuji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 lic Accountants in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总结是将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并分析不足。通过总结,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指引下一步工作顺利展开。本文档根据工作总结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自我性、回顾性、客观性和经验性的特点全面复盘,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工作总结和2020 年工作思路文档 2、篇章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文档 篇章1: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文档 第一部分 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福建省注册 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行业发展的统一部署,在福建省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实践“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坚持以行业诚信建设为主线,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推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自律监管建设,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一)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统 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与省财政厅企业处共同组织开展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近3年评估报告质量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等。被检查的评估机构有 57家,注册资产评估师371人,自查面和重点检查面均达到100%,实地检查共抽查了资产评估报告229份。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出大多数评估机构能做到按照执业规范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在资质和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资质方面主要表现在人员不足、兼职等问题;执业质量方面,普遍存在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不够规范,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操作程序存在缺陷;执业环境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如压价竞争、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不当等。针对检查发现 的问题,经商省财政厅企业处,对2家评估机构给予行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罚;对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予以行业通报批评;对36家评估机构予以限期整改、谈话提醒等相应的行业自律性惩罚;上报中评协撤消5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格和批准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转为非执业会员。另有2家评估机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会协[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各地在规划实施中所取得的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请报告我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了展规划(2011-2015)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人才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作为专家行业,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过30余年的努力,特别是大力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以来,行业人才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标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为政策依据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二是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为龙头、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为支柱、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培训内容各有侧重,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体系。三是行业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完善。以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为基础,以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为重要补充,构建起分阶段、分层次、点面结合、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行业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注协个人会员达18万余人,其中,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96442人,非执业会员86658人,海外会员469人,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五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初见成效。自2005年以来,先后从行业公开选拔217名行业领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3000余名注册会计师取得了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的执业资格或会员资格。 在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取得成绩和突破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行业人才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做强做大、新业务领域拓展、信息化等战略需要,在一些领域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金融和国际化等高端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服务特殊业务的专门人才数量不足,专业服务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行业多元化发展需要;部分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业务骨干流失问题在一些地区、事务所相当突出,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亟待进一步提升,行业后备人才,尤其是业务骨干后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握机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

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一

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一(注师用户) 关系转移 注册会计师用户进行注师关系转移。 注册会计师用户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格式正确,用户名和密码相符),用户登录系统后,看到的首页信息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登录] 图[关系转移登录] 点击“关系转移”,弹出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 3.3.1查询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查询] 图[关系转移查询] 1)箭头标示的部分为关系转移菜单。 2)箭头标示的部分为查询条件。可根据查询条件进行单独查询,也可以根 据多个条件进行复合查询,不录入任何查询条件,查询全部数据; 3)列表中默认显示条数据记录,可根据需要设置每页显示的数据记录。当 列表中的数据记录较多时,可以用翻页选项进行查看。

3.3.2新增 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如上图[关系转移查询]所示。在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点击查询条件上方的【新增】按钮,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这里以注师身份为股东的注师为例) 若登录用户(注师)为股东,点击【新增】按钮时,将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图[关系转移新增] 图[关系转移新增] 上图中,点击【确定】后,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注意红色字体部分的提示信息:请注意,该注师为股东)。如下图所示:图[关系转移新增] 图[关系转移新增] 、填写关系转移方式:可选择“省内转所”、“跨省转所”、“协会代管”,由于上例的注师为股东身份,所以只能选择省内转所或跨省转所(总所或分所)。 、填写中间的“关系转移”栏。点击“拟转入事务所编号”输入框后的按钮,弹出事务所信息对话框,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新增]

注册会计师行业分析

注册会计师(CPA)行业分析报告 一、内容提要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越发达该行业越重要,他得出相对维护经济发展的稳定,保护社会公众利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无疑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然而,这个行业在我国起步不久,今后如何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更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服务还需要人们的慎重思考。 为了进一步增进对注册会计师这一行业的了解,提高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执行的认识,本文通过对报刊、网络媒体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市场主体中的地位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并简单阐述本行业在业务开展项目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对本行业发展进行了展望。 二、职业简介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或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被称作国际会计师,简称AIA。 想要成为注册会计师,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考试,考试分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六门,考试时间为5年,从通过第一科考试时间开始算起,5年内必须全科通过考试,否则第一年通过的考试成绩作废。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师,而是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

中国901个协会、学会名单

中国901个协会、学会名单福建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质量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 中国拆船协会 中国煤炭城市发展联合促进会 中国民用爆破器材流通协会 中国物资储运协会 中国调味品协会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钢结构协会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 中国炭素行业协会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 中国模板协会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 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 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 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 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 中国造纸化学品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研究会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中国化纤工业协会中国丝绸协会 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 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中国砂石协会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 中国石棉制品工业协会 中国石灰协会中国水泥制品工业协会(CCPA)全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中国电力企业多种经营协会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中国宝玉石协会 温州市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协会 中国武术协会 中国家具协会 中国制笔协会 中国缝纫机协会 中国搪瓷协会 中国眼镜协会 北京市保龄球运动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65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65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 ——验资》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 (一)验资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 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实际收到出资者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5.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含义 1.注册资本是指被审验单位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出资者的出资额。因公司组织形式不同,其注册资本的含义也不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作出了下列定义: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实收资本是被审验单位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_号

附件4: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号 ——代编财务信息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财务信息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财务信息业务(以下简称代编业务)。 第三条代编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运用会计而非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代为编制一套完整或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代为收集、分类和汇总其他财务信息。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五条本准则不对代编业务提出独立性要求。但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应当在代编业务报告中说明由此产生的影响。

第六条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名字与代编的财务信息相关联,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代编业务报告。 第二章 业务约定书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代编业务开始前,与客户就代编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代编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代编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第八条在确定代编业务约定书条款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包括下列主要事项: (一)业务的性质,包括说明拟执行的业务既非审计也非审阅,注册会计师不对代编的财务信息提出任何鉴证结论; (二)说明不能依赖代编业务揭露可能存在的错误、舞弊以及违反法规行为; (三)客户提供的信息的性质; (四)说明管理层应当对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保证代编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说明代编财务信息的编制依据,并说明将在代编财务信息和出具的报告中对该编制依据及已知的背离予以披露; (六)代编财务信息的预期用途和分发范围;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

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2011年7月28日经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引言 “十二五”是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承前启后、励志攻坚的关键时期。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能否在“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快行业建设步伐,向更高水平、更高目标、更高阶段跨越,关系北京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关系行业科学发展目标的实现。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推动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回顾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锐意进取、求实创新,努力探索社会经济监督市场化的新方式、专业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子、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化的新途径、行业自我管理规范化的新模式,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首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年来,行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564家,较2005年增长57.1%;注册会计师14065人,较2005年增长41.19%;全行业业务收入为82.15亿元,较2005年增长113.16%,排名全国前列。自律管理体制日益健全,业务监管与专业指导水平逐步提升,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行业党建工作不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活动等活动成效显著,得到中央、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全行业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前进的道路上还存在着很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人才队伍建设急需加强,行业中青年骨干人才流失加速,国际化、复合型、管理型等高端人才供给明显不足。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结构不尽合理。执业环境仍待改善,行政壁垒、低价竞争问题仍然突出。业务收入结构单一、增幅不稳。行业对传统业务的依赖性较强,新业务开拓任重道远,等等。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快解决这些问题,推动行业实现科学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形势 展望未来五年,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提出了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促进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这必将为行业的发展带来大好发展机遇。同时,地处首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有着无可比拟的地域优势。“十二五”期间,首都城市影响力将整体提升,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长远目标得到确立,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正在形成的国家创新中心的功能显著增强,为我们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营造了更高的发展平台。 国家和北京市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出台了多项扶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快速发展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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