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办法

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使用与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充分运用公司规模优势,规范对供应商的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外包工程、供应材料质量,做好“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使用、管理、更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范围内,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详见附表)的各类材料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的选择、使用和管理。

本办法作为公司对材料采购供应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所属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供应商是指:公司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与外部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契约,将公司负责的业务(材料采购等)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提供商的经营形式。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原则、评价、管理、调整与更新。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和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颁布后,所属各单位签订新的工程供货合同或购买物资材料时,原则上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特殊情况按第五条办理。

第五条:“临时物资供应商”的选取与授权;

当遇到特殊情况,“合格供方名录”无法满足项目部、分子公司需求,需临时使用非合格供方名录内的供应商时,必须经过评价审批后方可

使用(一次购买物资金额小于0.2万元除外)。

(1)项目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评审不在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情况、经营情况、物资供应保障能力、物资质量保障体系、供应商服务水平、物资价格水平、物资款结算支付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对其进行全面的评估.

(2)项目部需将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文件上报公司备案后,方可使用(见附表《临时使用非合格供方名录供应商申请表》、附表《供应商评审表》)。

(3)申请通过的供应商仅限于该次招标采购临时使用。

第六条:如所属各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自行选取供应商,公司将不予认可,且不予供应商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三章供应商的评价

第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单位由公司各使用单位进行定期评价;

项目部、分子公司在一次物资采购执行完成后(含:季度物资采购和大宗物资采购),应及时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见附表《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后附:样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使用单位,一份上报公司工程部(上报时间:按本办法第11条办理),做为公司考核、调整“外包单位(供应商)”的主要依据;

对一项物资采购合同或项目需跨年度执行的,项目部、分子公司

应在年度末对供应商的履约过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公司负责将项目部、分子公司上报的供应商履约评价进行汇总,并结合供应商综合能力、合作意愿、价格水平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见附表《供应商年度综合评价表》)。

第八条:“供应商评价表”(后附:样表)主要有四个方面构成:质量、配合度、综合性价比、交期;

考核项目比重——(按4321原则),如总量按100%计算则:

质量-占40%,配合度-占30%; 价格-占20%;交期-占10%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一年中(上一年12月1日——本年11月30日期间)填写的所有“外包单位(供应商)评价表”汇总,并逐一填写此期间,对已使用的各外包单位(供应商)的综合评价,上报公司工程部。

第四章供应商的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用单位时,不得放弃对其进行综合考察的过程,考察的主要内容:资质、规模、业绩、信誉等。(一)、查看证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4、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书;

5、劳动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资质证书》等;

(二)、考察:

1、对物资供应商实体的考察;

2、对法人或委托人的考察;

3、物资、设备供货能力的考察;

4、对其以往供货单位的确认;

5、以往业绩及信誉的考察。

第十一条:各单位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单位后,还应依照公司已颁布的各项规定、制度,依据标地大小和分情况进行比价、招标、审核预算等工作。

第五章合格供应商名录的调整与更新

第十二条: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定期调整和更新,原则上一年一次,在每年12月30日前公布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十三条: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分为若干类别,公司将陆续推出。如所属单位在选用供应商时,公司相应类别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还未推出,所属单位应依照公司已颁布的其他规定、制度选取供应商。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3年月日起颁布,在2013年月日起实施。

北京市公司服务公司

2013年月

合格供方库管理办法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及项目部对各供方单位的管理,提高采购招标工作水平, 加强公司和项目部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中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策划广告、 拆迁安置、物业管理、材料和设备等供方的考察、评价和选择。 各类供方选择须经专业考察、综合评价、选择推荐、领导批准,并实施保 优汰劣的动态控制。 集团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含工程、材料、咨询、营销广告、物业管理等) 发标,由相关部门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随机抽取,名录中未能收录的,面向社 会招标, 事后入库, 但响应单位的尽职调查工作, 仍然执行本办法的标准及流程。 第二章 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进行供方单位初步资料搜集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相应 专业供方的考察、评价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 规划设计部负责规划、设计、勘察供方的考察、评价,工程管理部、市政 管理中心配合; 2. 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 监理供方的考察、 评价, 设计部、 营销管理部配合; 3. 采购部负责物资、设备供方的考察、评价,工程部、规划设计部配合; 4. 营销部负责策划、广告供方的考察、评价,采购部、设计部配合; 5. 项目/工程部负责拆迁安置委托方的考察、评价,设计部配合; 6.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委托方的考察、评价,营销部、工程部 配合。 7. 计划运营部负责组织各类供方的评价审定,并编制各专业《合格供方名 录》 。 8. 公司总经理批准各专业《合格供方名录》 。 第三章 合格供方库名录组成
合格供方名录的组成部分: 合格供方库由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 《合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2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公司在供应商的引入、合格评定、定期评价、淘汰等管理流程,确保所选择的供应商能满足公司的采购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主要设备备件及加工件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3.术语和定义 供应商:又称供方,指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新供应商:首次向我方供货,但供货类别变化的供应商。 4.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按相关部门要求或制造部需求,开展供应商的开发、引入、合格供应商的确定、定期评价工作,以及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建立供应商档案资料。 4.2 采购部负责将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根据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供应商。 4.3 采购部负责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册》、供应商各种资质证明、 各种评定表,并负责将评定结果上报公司管理层。 4.4 质量专员负责采购物资产品的检验和相关产品质量的评估工作。 5.主体内容 5.1供应商评定流程图 与公司发生业务的供应商的引进,严格按照下方流程图执行引入过程。

5.1.1由采购部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寻找潜在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质量、服务、交货期、价格及付款方式作为筛选的依据。 5.1.2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初评,主要设备备件供应商的初评由采购部负责人签核,加工件供应商的初评由采购部发起评审,联合相关部门签核,运营总监签批后方可确定供方资格。 5.1.3 初评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部负责指导供应商在SRM系统中注册,审核通过后,采购部填写《新供应商引入评审表》,签核后上传SRM系统为附件,作为供应商转正的凭证。 5.1.4 供应商SRM系统内转正申请结束后,采购部填写《合格供应商评定报告》,签核后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5.1.5《合格供应商名册》经研发部确认,最终运营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5.2供应商的评估 5.2.1合格供应商的定期评估 (1)频次: 加工件供应商评定频次为每半年一次,设备备件一年一次; (2)评估标准: 所有供应商参照表5《合格供应商年度综合评估表》表执行;(3)评估结果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A) 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加强选择合格供应商管理,使采购的各类原、然材料,工矿配件,钢材,物资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要求。 1.2、做到采购“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3、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利用合格供应商的资源,使其在同一平台展开有序竞争,以达到供需双方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1.4、对合格供应商的评价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增强操作可行性和透明度,并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1.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 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2.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有与供货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 2.3、合格供应商应基本了解我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采购需求。 2.4、供应的物资、工矿配件等必须优质、低价、按时、服务好。 2.5、合格供应商必须服从我公司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2.6、合格供应商应具有熟悉供货物资的业务人员,确保供应物资符合采购要求。 2.7、合格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商业操守,没有我司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的企业/公司/个人透露/发表/刊登我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3、合格供应商的确认

3.1、新进入的供应商,必须经过试供料。经评价后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的,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供应部备案。 3.2、下一年度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确认,由供应部负责依据上年度评价结果,结合本年度的供货及服务情况组织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拟定合格供应商名录,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供应部执行。 3.3、经过考评,成为我司的合格供应商必须缴纳1-5万元的履约there shall be no deformation. 3, and process description: put line process: familiar understand drawings requirements, check drawings whether has not clear of place, whether has lane not understand of problem prepared all of workers apparatus, do prepared work, and in construction site find associate by Ravel of location, and in key layer playing horizontal, and looking for auxiliary layer playing horizontal, and find vertical box put line positioning points positioning points reinforcement pulled horizontal check horizontal of errors adjustment errors for level segmentation review level segmentation of accuracy hanging vertical line Fixed vertical line vertical check 保证金。 4、合格供应商作业规范 4.1、按照供应商上月评分情况,供应部每月27日发询价单进行询价,急需物 资按各家供货优势,挑选2-3家进行询价。 4.2、供应商必须已接到询价单后4天内将报价单返回供应部,逾期1天视为弃权,弃权一次,下月作为考察期,不发询价单。 4.3、询价单的填写必须整齐、字迹清楚(主要有:单价、厂家、供货时间),对询价单的内容(规格型号、厂家等)有疑议及时与采购员咨询,否则,造成 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采购质量管理 2.制程质量管理; 3.成品质量管理 4. 计量器具的管理; 5.顾客质量投诉管理; 6.产品质量公告; 7.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为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质管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进行检 验。 2.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相应的产品要求的 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 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物资工艺图纸。 7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八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进货质检人员(IQC)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工厂的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九条采购物资检验程序 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2采购物资运到后,由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通知单”,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采购物资进行“待检”标识。 3进货质检人员(IQC)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相应的验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进货质检人员(IQC)将通过审批的“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行通知,通知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5进货质检人员(IQC)储存和保管抽样的样品。

中建八局合格分供方管理办法精编版

合格分供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制度化管理的需要,按照廉洁高效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合格分供方开发、选择、考核评价进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作用,保证合格分供方队伍持续不断健康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材料(设备)供应(出租)单位简称为供应方,专业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简称工程分包方,三华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班组、个人简称为劳务分包方,供应方、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统称为分供方。 第二章合格分供方基本要求 第三条凡是进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的分供方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服务,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合格分供方开发 第四条合格分供方的开发分多种形式,自荐、推荐、邀请等,都必须按照考察程序,经评估审查合格才能进入合格分供方名录。 第五条公司分供方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开发,考察由工程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成本控制中心等相关经济、技术、法律人员参加,纪委负责过程监督。 第六条分公司分供方的考察由工程科(或商务科、合同管理科)发起,并组织工程科、预算科、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等相关经济、技术、法律人员参加。 第七条供应方的评价包括:经营资格和信誉、材料(设备)的质量、供应能力、资金状况、财务报表、纳税情况、售后服务等;分包方的评价包括: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施工保证能力(含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资金能力、财务报表、纳税情况、工程业绩和信誉等。考察须按《工程分包方考察评价表》《劳务分包方(班组)考察评价表》《材料(设备)供应方考察评价表》内容进行,如有其它内容可自行补充,考察资料及分供方提交的资料由组织单位收集保存。 第八条新开发的分供方通过考察符合要求,且考察评价为“合格”,由考察组织单位按照注册程序要求上报,经审批后由工程部录入《合格分供方名录》并注明新导入。 第四章合格分供方选择 第九条合格分供方选择方式 (一)公司所属单位分供方的使用选择,均须在《合格分供方名录》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二)凡是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分供方,应首选优秀合格供应方(AAA)。(三)凡是相互关联的分供方,每项招标只允许选择其中一个分供方参与投标。 (四)公司所属各单位均不能选择公司不合格分供方、不录用分供方以及处在暂停投标议标资格的合格分供方,以及已经达到承接限定额(数量)的合格分供方。 第五章合格分供方年度考核及动态监控 第十条供应方考核评价内容包括:资格证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履约情况、抗风险能力、投标组织情况等;分包方考核评价内容包括:资格证件、履约情况及履约能力、劳动力组织能力、配合协调管理能力、施工落实情况(含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抗风险能力、投标组织情况等,考核对象:考核年度在公司承担分供任务的分供方,包括当年完工或正在施工的所有分供方;考核评价时间:每年12月份至次年1月份。 第十一条分供方自查评价:每年分供方自行进行自查评价,于1将月20日前将分供方自查

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采购质量,正确地评价各供应商,给供应商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厂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华电国际物资〔2013〕1420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华电国际物资〔2012〕 81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2〕122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5〕 309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现场管理办法(试行)》 3. 职责 3.1 物资采购部 负责供应商归口管理工作,使用供应商评价结果。 3.1工程部 参与供应商推荐和评价,反馈供应商评价信息。 3.1财务部 负责供应商评价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3.1供应商评审小组 负责供应商评审,批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册》 4. 管理内容 4.1 合格供应商条件符合项为: 4.1.1 产品通过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1.2 年审有效的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1.3 长期使用其产品经多年证明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4.1.4 通过校验或验证、鉴定产品合格的供应商。 4.2 供应商发生供货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负责更换,直至合格为止。因质量不合格原因,造成产品更换,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且每更换一类产品,在半年评审得分中扣质量分5分,

建设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考核。 5.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5 本办法解释权归物资采购部。 5.6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条款,以上级公司有关规定为准。

合格证管理制度

合格证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满足生产需要,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和生产一致性,控制车辆回款;为加强对专用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的领用和管理,规范合格证打印、上传、变更、保管及U 盾管理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专用汽车产品合格证的管理。 2.职责 2.1 公司总经办负责对公司合格证管理的内部审核活动。 2.2 技术科 2.2.1 合格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格证式样的设计、备案。 2.2.2负责合格证备案,负责合格证系统U 盾的统一申购、发放、登记等。 2.2.3负责合格证系统维护,负责合格证的打印、上传、变更,以及打印后的合格证移交品管科。 2.2.4 负责已经上传的合格证因遗失、损坏、污染等原因进行更换、补发、换发后,无法回收旧合格证作废信息的上传。 2.2.5负责旧、作废、损坏、污染、打印错误等无用合格证的接受、管理、销毁等。 2.2.6负责对合格证系统操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只有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合格证打印、发放等工作。 2.3品管科 2.3.1负责向技术科提供产品合格信息、合格证打印信息。 2.3.2负责打印后的合格证的接收、发放、回收、补发、换发、登记。 2.4生产科采购组负责空白合格证的印刷与采购。 2.5销售科 2.5.1负责市场合格证的变更、补发、换发的审批等管理,负责对已经变更、补发、换发后旧合格证的回收。

2.5.2负责用户遗失的合格证的作废处理的通告,防止被非法使用。 2.5.3负责市场反馈合格证问题的处理。 3.合格证正面式样的设计、备案 3.1合格证正面式样的设计合格证正面式样由技术科负责设计。技术科按国家机动车合格证管理机构的要求设计合格证的正面式样。合格证的正面应有公司名称和(或)公司规定的标志(或商标),其下方必须设置合格证的纸张编号。 3.2合格证正面样式的备案 技术科负责在合格证正式使用之前,将合格证正面样式向国家机动车合格证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在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安排印刷、使用,合格证空白纸张印刷和防伪信息由国家指定的相关机构进行印刷。由技术科保持备案记录以保证追溯每张合格证的使用记录。 4.合格证发放管理 4.1合格证空白纸张的印刷、纸张编号管理、纸张追溯方式 4.1.1空白合格证的印刷 1)合格证的印制由生产科采购组负责,技术科协助。 2)合格证正面式样的印制必须严格按备案的式样,并且由有资质的印刷单位印制。印制单位应具有防伪印刷、缩微印刷等能力。 4.1.2空白合格证的纸张编号管理和纸张追溯方式 合格证的纸张编号应按顺序编制,领用合格证时按纸张编号顺序领用,基本做到一辆车领用一张空白合格证。当前一张因某种原因需要再领用一张合格证时,需回收前一张合格证写明作废原因并盖上作废章之后方可领用下一张合格证。 4.2空白合格证的检验 1)空白合格证印制完成后,由技术科对正面式样、防伪信息、缩微、公司名称和(或)公司标志、纸张编号至少抽3张进行检查(检查是否与备案的正面式样一致)。 2)由生产科品管组对数量、印刷质量进行检查,数量、纸张编号必须全数检查(检查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检查纸张编号是否连号、是否有重号),印刷质量按5%-10%的比例抽样检查(检查是否清晰、是否有重影、是否有破损、是否有缺印等)。

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供应商的管理有章可循,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激励供应商提高供货质量,保持良好的供应关系,根据********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本办法所建立的供应商名录库,使用范围仅限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工程、货物或服务,即**********中所定义的第Ⅲ类及第Ⅳ类采购。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已明确必须采用招标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应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在供应商名录库内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是单位及项目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的供应商,均不得与其签订购销合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招标办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供应商名录库的组建及更新维护工作; 2、不定期蒋供应商名录库及动态考核结果向企管办进行汇报; 3、配合****集团开展供应商名录库的组建及更新工作,主要包括:拓展供应商渠道、拟定考核计划、参与考核工作、形成分析报告、提出更

新需求等; 4、配合****集团开展供应商名录库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日常管理、动态考核和定期评价; 5、负责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资料信息归档工作。 第六条公司企管办负责以下工作: 1、贯彻****集团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的供应商管理细则; 2、对供应商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准入审核 第七条准入审核是指按照采购需求和规定流程,审核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并就合格供应商组建名录库。主要包括:信息收集、申请入库、资格审核、名录库建立四个环节。 第八条信息收集 为方便公司各部门共享供应商资源,提高名录库的使用效率,供应商信息收集按初选、调查两个阶段进行: 1.初选: 1.1发起部门初选供应商:基于公司各部门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各部门根据拟采购事项,结合各自供应商资源,积极拓展供应商渠道,优选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环境友好、管理科学、信用良好的供应商,以质优价廉服务好为基础,通过资料文件调查、实地考核或间接询访等方式,按不同产品类别分别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以下几种情况单位项目可适当调整: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沿德八标材料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的管理,创造良好的采购环境,保障沿德八标项目材料集中采购,依据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一公局施发[ ]315号),特制定沿德八标材料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沿德八标项目提供材料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按生产经营性质可分为生产商和销售商。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工作目标是建立由合格供应商组成的供应商网络,为项目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提供及时、准确信息。工作方法是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审核、动态考核和退出机制。 第四条沿德八标材料部是材料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审核并推荐上报公司合格供应商,建设并管理本项目供应商信息。配合公司物资设备科建设和完善供应商网络建设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沿德八标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 第六条供应商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供应商准入“谁推荐,谁考察,谁负责”、供应商选取“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执

行。 第七条项目材料部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审核制度 (一)由项目推荐的供应商经过初步考察筛选后,上报公司物资设备科审核,审核批准方可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范围内。 (二)推荐前项目材料部应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生产经营能力和商业信誉等基本条件。 1、产品的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是选择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工商注册文件、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文件等资料。如供应商为销售商的,则不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的以上资料,还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与销售商签订的委托代理销售协议。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身份信息,合格供应商必须属于一般纳税人身份。 3、供应商的资源、资历和营业额考评 主要考察产品的产量和供货能力、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生产环境、供应商供货到现场的运输能力和设备状况等,同时应调查了解供应商近几年的供货历史和服务能力,包括在服务方面的具体部署,服务网点,对服务的响应时间等。 4、供应商资信考评

供应商管理办法41177

版本号:A/0 文件编号:GLWJ-F9-02-1611 供应商管理办法 (试行)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6年11月2日发布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3 术语及定义 3.1 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3.2 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3.3 合格供应商:是指社会上具备资质及履约能力,通过一定程序评价,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进入公司,可向公司提供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4 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4 职责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

管理工作。 4.1 运营改善部职责 4.1.1 制(修)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 4.1.2 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4.1.3 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4.1.4 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 4.1.5 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4.1.6 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4.1.7 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4.2 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4.2.1 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4.2.2 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4.2.3 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4.2.4 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4.3 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4.3.1 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4.3.2 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4.4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4.4.1 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4.4.2 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上市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A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加强选择合格供应商管理,使采购的各类原、然材料,工矿配件,钢材,物资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要求。 1.2、做到采购“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3、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利用合格供应商的资源,使其在同一平台展开有序竞争,以达到供需双方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1.4、对合格供应商的评价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增强操作可行性和透明度,并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1.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 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2.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有与供货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 2.3、合格供应商应基本了解我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采购需求。2.4、供应的物资、工矿配件等必须优质、低价、按时、服务好。2.5、合格供应商必须服从我公司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2.6、合格供应商应具有熟悉供货物资的业务人员,确保供应物资符合采购要求。 2.7、合格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商业操守,没有我司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的企业/公司/个人透露/发表/刊登我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3、合格供应商的确认 3.1、新进入的供应商,必须经过试供料。经评价后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供应部备案。 3.2、下一年度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确认,由供应部负责依据上年度评价结果,结合本年度的供货及服务情况组织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拟定合格供应商名录,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供应部执行。 3.3、经过考评,成为我司的合格供应商必须缴纳1-5万元的履约

合格分供方管理办法

合格分供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项目开发建设质量,而选择到能长期、稳定提供质优价廉的物资和服务的供方,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建设项目中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策划广告、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材料和设备等供方的考察、评价和选择特制定本办法。 1.3供方控制 各类供方选择须经专业考察、综合评价、选择推荐、领导批准,并实施保优汰劣的动态控制。 二、职责 2.1 各职能部门参与供方评价的职责(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供应部、合约部): 2.1.1本程序由合约部负责编制、修改、监督、检查 2.1.2集团所属开发部、分公司、及项目部负责提出相关使用计划,负责对相关方进行预审、调查、初始化评价,负责对相关方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签订有关协议,以及日常的管理工作。 2.1.3 合约部负责组织各类供方的评价审定,并编制各专业《合格供方名录》。 三、供方考察、评价和选择 3.1 考察分为书面调查和现场考察 书面调查主要了解供方的基本情况,包括: 3.1.1企业简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自有资金证明及驻京办事处地址、规模等; 3.1.2职工人数、管理人员比例、劳务工人来源、技术力量、专业配备、自有生产、施工设备、检测手段等; 3.1.3生产、施工、服务能力及近三年的质量、信誉状况、代表性业绩; 3.1.4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是否通过认证。

3.1.5承担复杂项目或重要物资的新供方,除上述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外,还必须进行现场考察,加以了解: a.企业质量管理现状、生产、服务设施、检测手段、现场管理水平、人员结构情况; b.有无从事、完成某项工程、项目的成套技术和管理经验。 3.2 评价方法 根据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及价格等因素,可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对供方进行考察评价: 3.2.1. 基本情况评价 根据书面调查情况对供方施工能力、供货能力、业绩、信誉等作出评价。 3.2.2. 成果或样品评价 根据供方已完成项目对其技术装备、成套技术、管理经验、服务能力等作出评价;请供货商提供样品,检验部门检验并出具样品认可书,必要时由项目部进行批量试用后出具使用报告。 3.2.3. 现场评价 由合约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到供方生产、施工、工作现场考察,并进行现场评价。 3.2. 4. 以往业绩评价 对有业务往来或合作经历的供方,可根据其以往提供施工、物资或服务的质量状况和信誉,如交付及时性、质量可靠性、价格合理性、后续服务支持能力等进行评价。 3.3 各职能部门将各专业的供方考察评价情况,逐一填写《合格供方考察评价表》,分类集中,一般每类服务或物资不得少于3家。 3.4 合约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专业《合格供方考察评价表》进行审核,根据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供方能力、信誉等进行选择,并分别编制《合格供方名录》。 3.5 经批准的各专业《合格供方名录》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相关部门使用,各职能部门建立相应《合格供方档案》。 四、合格供方的控制 4.1 各专业、劳务合格供方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动态管理,一般每年年底前进 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为:质量 40分;价格 30分;交付期限 20分;服务支持 10分。总分高于或等于70分者为合格供方,予以保留,不足70分者为不合格供方,予以淘汰,考核成绩归入供方档案。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合格供方评定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对大宗、易耗物料的采购、外协加工、外包项目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采购及外协加工的原燃料、零配件外协项目满足规定要求,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向集团各子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外协加工、外包项目服务或一次性供应10000元以上物料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集团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筛选和评定工作,生产部、设备技术部、化验室、财务部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合格供方,集团与之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互信互惠条件。一次性供应10000元以上物料的厂商,只有核准为合格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急件采购不在此列)。 3、集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集团定期对合格供方进行再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三、合格供方的筛选和评定依据 根据下列指标体系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定: 1、合法经营证件。包括:(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特种经营许可证。 2、质量水平。包括:(1)物料来件的品质质量情况;(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3、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的反应能力。 4、价格结算。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时价格下调的主动性;(4)结算方式的适宜性。 5、技术能力。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对技术问题的处理能力。 6、后援服务。包括:(1)零星订货能力;(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约情况;(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8、人力资源。包括:(1)经营团队精神;(2)员工素质。

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办法

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使用与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充分运用公司规模优势,规范对供应商的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外包工程、供应材料质量,做好“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使用、管理、更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范围内,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详见附表)的各类材料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的选择、使用和管理。 本办法作为公司对材料采购供应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所属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供应商是指:公司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与外部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契约,将公司负责的业务(材料采购等)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提供商的经营形式。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原则、评价、管理、调整与更新。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和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颁布后,所属各单位签订新的工程供货合同或购买物资材料时,原则上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特殊情况按第五条办理。 第五条:“临时物资供应商”的选取与授权; 当遇到特殊情况,“合格供方名录”无法满足项目部、分子公司需求,需

临时使用非合格供方名录内的供应商时,必须经过评价审批后方可使用(一次购买物资金额小于0.2万元除外)。 (1)项目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评审不在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情况、经营情况、物资供应保障能力、物资质量保障体系、供应商服务水平、物资价格水平、物资款结算支付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对其进行全面的评估. (2)项目部需将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文件上报公司备案后,方可使用(见附表《临时使用非合格供方名录供应商申请表》、附表《供应商评审表》)。 (3)申请通过的供应商仅限于该次招标采购临时使用。 第六条:如所属各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自行选取供应商,公司将不予认可,且不予供应商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三章供应商的评价 第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单位由公司各使用单位进行定期评价; 项目部、分子公司在一次物资采购执行完成后(含:季度物资采购和大宗物资采购),应及时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见附表《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后附:样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使用单位,一份上报公司工程部(上报时间:按本办法第11条办理),做为公司考核、调整“外包单位(供应商)”的主要依据; 对一项物资采购合同或项目需跨年度执行的,项目部、分子公司应在年度末对供应商的履约过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合格供方考察评价管理办法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总公司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总公司主要通过企业推荐、公开征集和主管部门指定的方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跟踪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建设项目所有供方的选择、评价和管理。 供方包括: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包括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签订协议的施工单位;下同)、装修装饰 公司、监理公司、设备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公司、主要建筑材料生产 厂家或销售代理公司、工程咨询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招标 代理机构等与工程开发建设所有环节有协作关系的外聘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规划建设部是供方选择、评价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和总公司《合格供方名录》的组织制订部门。 对供方的选择、考察和评价由专业组负责完成,专业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1、工程类专业组:负责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类供方的选择、征集、考察和评价。专业组由规划建设部、企管部、相关企业组成。 2、咨询类专业组:负责设计、勘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供方的选择、征集、考察和评价。专业组由规划建设部、财务部、相关企业人员组成。

3、投资项目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合格供方名录》。 4、总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合格供方名录》。 第三章供方选择、考察和评价 第八条选择供方可采取企业推荐、公开征集和主管部门指定3种方式。 企业推荐:总公司所属企业填写《供方推荐表》推荐以往与本企业有良好合作的供方。被推荐的企业填写《潜在供方调查表》提交到规划建设部,审查资料受理后,转专业组考察评价。 公开征集:通过媒体发布征集信息,有意合作的潜在供方,可在规划建设部领取或登录总公司网站下载《潜在供方调查表》,按要求填写后提交到规划建设部,审查资料受理后,转专业组考察评价。 第七条考察的方法。考察分为书面调查和现场考察。 1、书面调查主要了解供方的基本情况,包括: (1)企业简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企业组织机构; (3)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 (4)技术人员人数、技术力量、专业配备、自有生产和施工设备、检测手段; (5) 施工、生产、服务能力及近三年承担项目的质量和信誉状况,代表性成果; (6)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是否通过认证。 2、承担复杂工程或重要设备材料的新供方,除上述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外,还必须进行现场考察,以了解: (1)企业质量管理现状、生产、服务设施、检测手段、现场管理水平、人员结构情况;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产地准出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视同于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的开具、使用、查验以及相关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生鲜乳依据《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含畜牧兽医、渔业,下同)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合格证的推动、指导和服务工作。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内开具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四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交易后,持有者对其持有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五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 方式之一作为开具合格证的依据,确保其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一)自检合格; (二)委托检测合格; (三)内部质量控制合格; (四)自我承诺合格。 第六条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参考样式附后。 (一)产品名称和重量; (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确保合格的方式(指第五条中所列的方式); (四)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盖章或签名; (五)开具日期。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可根据产品、包装的实际情况调整合格证大小尺寸。

第七条预包装食用农产品应当将合格证放置包装内或加贴在包装上。散装食用农产品应当以运输车辆为单位,实行一车一证或一品一证。 第八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合格证开具的档案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附合格证。以下几种证明材料可视同合格证,不必重复开具。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 (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督促、指导和教育。对于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纳入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月×日起施行。(时间以部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合格供方库管理办法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 】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及项目部对各供方单位的管理,提高采购招标工作水平, 加强公司和项目部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中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策划广告、 拆迁安置、物业管理、材料和设备等供方的考察、评价和选择。 各类供方选择须经专业考察、综合评价、选择推荐、领导批准,并实施保 优汰劣的动态控制。 集团公司所有的采购业务(含工程、材料、咨询、营销广告、物业管理等) 发标,由相关部门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随机抽取,名录中未能收录的,面向社 会招标, 事后入库, 但响应单位的尽职调查工作, 仍然执行本办法的标准及流程。 第二章 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进行供方单位初步资料搜集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相应 专业供方的考察、评价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 规划设计部负责规划、设计、勘察供方的考察、评价,工程管理部、市政 管理中心配合; 2. 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 监理供方的考察、 评价, 设计部、 营销管理部配合; 3. 采购部负责物资、设备供方的考察、评价,工程部、规划设计部配合; 4. 营销部负责策划、广告供方的考察、评价,采购部、设计部配合; 5. 项目/工程部负责拆迁安置委托方的考察、评价,设计部配合; 6.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委托方的考察、评价,营销部、工程部 配合。 7. 计划运营部负责组织各类供方的评价审定,并编制各专业《合格供方名 录》 。 8. 公司总经理批准各专业《合格供方名录》 。 第三章 合格供方库名录组成
合格供方名录的组成部分: 合格供方库由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 《合 格供方考察评价表》 、 《供方履约评估表》和《合格供方名录》四部分组成; 1.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1.1. 由供方如实填写调查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采购供应部是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公司按程序审查认定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潜在供应商是指因业务需要,未经过审核评议程序而直接发生采购服务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次活动过程结束后的后续过程中,经审核评议后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采购物供应部每年根据需要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议、审核、更新。 第六条合格供应商评定标准: (一)证照齐全; (二)合同的履行情况; (三)售后服务; (四)货物的质量; (五)信誉。 第七条合格供应商评定机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采购部、生产技术部、经营部、财务部、安办、法务部的副总。

成员:采购部、生产技术部、经营部、财务部、法务部、安办、分公司(或项目部)的负责人。 第八条合格供应商评定程序: (一)、采购供应部建立公司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潜在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意见; (2)供应商资质证明(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情况; (3)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4)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集的信息。 (二)、确定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后,由采购供应部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三)、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内容应包括主体资格、经营业绩、代理权限、履约能力、履约信用等。 (四)潜在合格供应商经评定机构评审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可以申请取得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三)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第十条凡取得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