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流程图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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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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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挂牌流程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doc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 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 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尝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第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要将土地储备与供应数量、储备资金收支、贷款数量等信息按季逐级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并在同级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章计划与管理 第六条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七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包括: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 (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 (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五)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第三章范围与程序 第十条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收购的土地; (三)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四)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

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计划 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计划: 过去一年,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建立土地储备机制,强化土地调控功能,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克服种种困难,开拓创新土地储备各项工作。全年,依法收回土地35宗,面积157.53万平方米,依法供地17宗,面积89.14万平方米,土地出让收入43280.36万元。开展土地盘整储备的重点有“两河四岸”、新桥片区、厦深铁路、环城路、洋纳民营工业园、石桥新城区、新时代、中天名苑等项目。 ,我中心将继往开来,全力以赴做好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 一、加大土地收储力度,保障项目用地需要1、合理编制土地收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我中心计划收储土地181万平方米,力争比去年增加15﹪,计划供地103万平方米,力争比去年增加15﹪。 2、强化经营土地理念,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今年从加大储备土地的开发利用着手,围绕区大项目、重点项目和结合市场需求进行供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为5亿元,力争比去年增加15﹪,努力为区财政增收作出应有的贡献。 3、保障项目用地,促进项目上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项目用地的供应,促进新项目的上马,加快我区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明确供地的重点项目有淡水河流域(惠阳段)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期工程、环城路、惠澳高速、厦深铁路、石桥新城区、秋长东出口片区、下寮片区、洋纳工业园、白云坑片区及各乡镇上的其他项目。 二、继续加强融资贷款工作,实现土地储备滚动发展一是配合区财政完成好农信社5000万元土地储备贷款的展期工作;二是为配合区政府淡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完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阳支行4亿元贷款工作。

《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法律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 所称土地储备项目是指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将拟收储或入库土地按照宗地、区域、工作时序、资金平衡等条件适当划分并纳入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后形成的管理基本单元。土地储备项目可以包含一宗地或多宗地;包含多宗地的,应当符合地域相近、整体推进的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储备机构开展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土地储备项目从拟收储到供应涉及的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土地储备项目预算按规定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中遵循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的原则。 第五条土地储备项目应当实现总体收支平衡和年度收支平衡。 (一)总体收支平衡,是指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预期土地出让收入能够覆盖债务本息等成本。 (二)年度收支平衡,是指项目年度资金来源覆盖年度支出。 第六条土地储备机构是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的编制主体,通过土地储备机构专用报表编制土地储备项目预算。 土地储备机构专用报表是指由土地储备机构编制,专门反映土地储备资产评估价值、政府为其举借的债务、财政预算拨款、土地储备成本支出等信息的辅助报表。 第七条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和监督土地储备项目收支平衡、风险管控和资产评估。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一、总体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与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二)土地储备就是指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 二、储备计划 (四)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评方案(最新)

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评方案 为全面完成我市土地储备目标任务,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X市X年土地储备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市政办〔X〕18号)和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签订的《工作责任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为成员单位的市土地储备绩效考评工作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组)。考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日常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并定期通报考评情况。 二、考评对象 (一)市本级单位(5个):X区、X区、X区、X区X区、X区; (二)县区、园区单位(14个):X县、X县、X县、X县、X县、X县、X县、X县、X县、X县、X族自治县、X区、经济技术开发区、X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X园高铁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高铁经济产业园)。 三、考评内容 (一)市本级单位的土地储备、报批、出让、划拨、征收、已出让地块宗地结算率、闲置土地处置等指标;

(二)县区、园区单位的土地储备、报批、出让、划拨、近五年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等指标。 四、计分方式 考评总分100分,由年度考评分和月度考评平均分组成,年度考评分占70%,总分70分;月度考评平均分占30%,总分30分。计分公式如下: 全年考评总分=年度考评得分+月度考评平均分 五、评分标准 (一)市本级单位评分标准 1.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由土地储备、报批、出让、划拨、已出让地块宗地结算率、征收、闲置土地处置7项指标组成,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土地储备(21分)、报批(7分)、出让(14分)、划拨(10.5分)、已出让地块宗地结算率(3.5分)、征收(14分)6项指标,完成任务不足50%的该项不计分,完成任务50%以上(含50%)的,根据完成比例计分;对完成土地征收5000亩以上(含5000亩)的,每超额完成1000亩任务,奖励5分的加分; (2)闲置土地处置指标为额外扣分项,闲置土地面积超过8公顷的,额外扣5分。 2.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由土地储备(9分)、报批(3分)、出让(6分)、划拨(4.5分)、已出让地块宗地结算率(1.5分)、征收(6分)

产业项目土地供应流程图

工业用地土地供应流程及资料清单: 注:八个园区土地编号格式为:工DK(年度-园区编号)序号,例如2017年土地编号为: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工DK(2017-01)01、02· 光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DK(2017-02)01、02· 光谷现代服务业园工DK(2017-03)01、02· 武汉未来科技城工DK(2017-04)01、02·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工DK(2017-05)01、02· 光谷智能制造产业园工DK(2017-06)01、02· 光谷中华科技产业园工DK(2017-07)01、02· 光谷中心城工DK(2017-08)01、02· 为简化流程,项目土地编号工作由各园区办自行完成,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交易过程中予以备案。

申请函: 关于支持办理项目土地供应 等有关事宜的函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经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年**月**日第**次******会议审议,同意(园区或招商部门)引进公司,在产业园投资万元,成立公司,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 该项目选址位于(用地位置),项目地块编号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亩(净用地面积约亩,以实测为准),容积率为,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同时约定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开工,年内竣工。 目前,该项目相关资料准备完毕,请你局支持办理该项目土地供应及相关手续,土地供应价格不低于万元/亩(含控制用地或净用地)。 特此来函! (园区办) ****年**月**日

项目准入意见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意见书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中新网12月3日电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制定发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办法》明确,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第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全州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全州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的土地储备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筹集城乡建设资金,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土地收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工作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征用、收购、储备、出让”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项目用地,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促进全州城镇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规范有序、统一管理”原则,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土地储备范围 土地储备的主要范围为各县、市城区(包括乡镇规划区)和工业园区的商业、旅游、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以及部分新增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根据州、县、市财政的财力状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征用集体土地和收购部分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地。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已完成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土地;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无主土地; (三)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收购的土地; (四)以租赁、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且未使用,被依法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五)依法收回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六)土地使用者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被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 (七)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原有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中调整出来的划拨用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八)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九)土地交易中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十)县、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 三、资金管理和收储运作 (一)土地收储所需资金由州、县、市财政分级承担,具体土地

土地储备项目可行性实施计划书

目录 第一章项目总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2)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及建议 (2)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4) 2.1项目背景 (4)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2) 第三章市场分析及建设规模 (15) 3.1市场分析 (15) 3.2建设规模 (18) 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其建设条件 (19) 4.1项目建设地点 (19) 4.2项目建设条件 (19) 第五章建设方案 (24) 5.1方案综述 (24) 5.2基础设施建设 (24) 5.3项目开发建设的基本要求 (25) 5.3.3土地供应方案 (25) 第六章环境保护 (26)

6.1项目地址与环境现状 (26) 6.2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6) 6.3环境保护治理方案 (27) 6.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8) 第七章工程招标 (29) 7.1招标原则 (29) 7.2招标范围 (29) 7.3招标组织形式 (29) 7.4招标方式 (30) 第八章机构设置及劳动定员 (31) 8.1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 (31) 8.2建设管理 (31) 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33) 第十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34) 10.1投资估算 (34) 10.2资金筹措 (35)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 (36) 11.1财务分析原则和方法 (36) 11.2土地出让金收入估算 (36) 11.3成本的计算 (37)

11.4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37) 11.5盈亏平衡分析 (37) 11.6财务综合评价 (38) 第十二章社会效益分析 (39) 12.1土地储备对土地利用的作用 (39) 12.2土地储备对土地市场及地价的影响分析 (42) 第十三章研究结论与建议 (44) 13.1研究结论 (44) 13.2提出建议 (44)

土地收储提供资料清单

附件2: 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项目立项审批依据及流程资料 (一)市政府同意进行项目开发的授权批复; (二)市储委会批准的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及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二)项目实施范围: 1.项目所在区位图; 2.项目所在0.6m分辨率的航拍图; 3.项目储备土地范围红线图; 4.道路红线图。 (三)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包括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征地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会投资人等相关单位签订的征地拆迁的委托合同(协议); (四)项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批复文件; (五)收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权属文件; (六)收储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情况调查文件; (七)收储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批复; (八)市土地储备中心报相关部门批准的年度土地收储计划 (九)土地移交确认书及相关附件; (十)土地申请规划条件文件、二勘及评估等土地前期供应文件; 二、土地收储费用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一)成本测算报告(包括成本测算结果、费用组成、文件依据等); (二)昆明市土地收储(宗地)基本情况调查表(附表由审计人员拷贝电子版),填表要求如下: 1.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按附表1-1内容逐项填写; 2.对一般划拨土地及属于市、区财政金额拔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划拨土地,按照附表1-2内容逐项填写; 3.对协议出让和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按照附表1-3内容逐项填写; 4.对“清理整顿”完善的用地,按照附表1-4内容逐项填写; 5.对军事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的,按照附表1-5内容逐项填写。 对地上建(构)筑物,按附表2分类进行: 1.对房屋结构类型,按照附表2-1内容逐项填写; 2.对附属结构类型,按照附表2-2内容逐项填写; 3.项目情况及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情况,按照附表3内容逐项填写。 (二)相关账本、报表、凭证、税费缴纳依据、财务成本测算方法及依据; (三)征地、拆迁、安置所执行的补偿标准及制定依据、拆迁公告、拆迁许可等; (四)与征地拆迁受补偿人签订的协议(合同)及附件(包括测量、测绘、评估报告及相关单位签认单等); (五)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所依据的相关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 (六)财务成本及投融资公司承担融资贷款本息及其它项目贷款分摊资金的计算依据及相关文件;(七)土地一级开发所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场地平整等项目的项目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预(结)算书、施工(竣工)图纸、竣工文件等; (八)其它经市政府批准需纳入土地收储的费用文件资料。 三、片区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二)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批文件(含最后修正的设计概算); (三)明确投资来源的文件及年度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四)环境影响可行性报告及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五)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及各类服务合同;(六)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含内部财务管理的制度)及规定。 (七)审定的全部工程结算及汇总表、与项目有关的会计账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八)《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全套; (九)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及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图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图 内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图 容 编制收购储备计划、报区政府 储备中心 审批 宗地调查储备中心、地籍股 成本测算 征询意见、拟订收储方案 报人民政府批准 储备中心、耕保、 规划、用地、地产等。 下达储备通知 签订收购储备合同 结算补偿、交接资产 储备中心、交易大 变更权属 厅 建立储备台账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工作流程 土地储备是指储备中心根据土地储备计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不同形式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行为。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收购储备。 凡市区范围内符合《常德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国有土地,均可由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购。其基本操作程序见下图: → ①受理申请:对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的收购申请,土地储备中心在认定符合收购条件后,正式予以受理。受理须要求申请人提交收购申请书、法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合法证明、房屋使用权合法凭证、宗地图纸、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等相关资料。 ②前期调查:受理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后,搞好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与附着物权属、土地与房屋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现状及用途、收购所需费用等方面的调查。 ③拟制方案:根据调查的情况,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在征求规划部门意见并搞好评估测算的基础上,拟制收购方案。

④上报会审:将收购方案及土地收购审批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讨论通过。对特殊地块的收购,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 ⑤测图确权:方案批准后,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进行实地勘测、绘图,明确土地权属。 ⑥签订合同:在完成以上程序后,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交付土地的期限与方式,违约责任与纠纷处理方式等。 ⑦合同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收购补偿费的支付,土地及地上附属物权属的变更、土地交付等。 ⑧入库管理: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交付后,土地储备中心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填写《储备土地入库登记表》,并按《储备土地地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2、收回储备。 收回储备是指土地储备中心将法律规定应当收回或土地使用权人暂无开发能力申请收回,或城市建设发展调整规划需要收回的地块依法收回,使之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行为。其基本操作程序见下图:

土地收储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收储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型宜居集镇,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做好土地收储整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收储整理工作任务。依据泰姜政发〔2018〕142号和泰姜政办〔2018〕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20年土地收储整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缓解用地矛盾,促进科学发展,确保2020年整理土地260亩。 二、实施范围 土地整理范围:各村村控区范围内拟撤并的零散村庄、一户多宅、长期空关房、村民自愿退出住宅占用的宅基地,企业和单位闲置的建设用地等。 三、政策措施 1.一户多宅村民主动拆除多余住宅并按时腾空交房退出多余宅基地的,根据房屋建筑成本适当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评估价之和的60%,不享受土地节约奖。 2.村民自愿放弃完整宅基地的,房屋及附属物按评估价予以补偿,树木按本地市场价予以补偿,同时按3万元/户给予土地节约奖,不予安置。 3.村民自愿将宅基地由大变小放弃部分宅基地的,所涉房屋及附属物按评估

价予以补偿,所涉树木按本地市场价予以补偿,同时给予适当的贴青清杂整理费用。 4.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孤寡人员退出宅基地,到万维养老中心等养老机构集中居住的,不享受土地节约奖,房屋及附属物补偿的受益方由所在村组集体研究确定。 5.对房屋重置价格和装饰装璜补偿评估标准参照泰政规〔2014〕14号和泰政规〔2017〕6号文件。 6.上述所涉附属物中均不含树木,树木的移栽补贴和购买价格等由各村参考市场价确定。 7.补偿、拆房、树木迁移、贴青清杂、整理复垦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各村实报实支。 四、组织机构 建立大镇土地收储整理工作总指挥部,同志任总指挥,同志任副总指挥,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南宁市土地储备管 理办法

南宁政府关于印发 《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府发〔〕77号 各县、区人府,市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市人府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盘活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我市土地储备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15号)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人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人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

会的领导和监督下统一承担本行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财、建设、规划、房产、国资等部门及各城区人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职责,各负其责,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土地储备机构应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经济和会发展规划纲要、工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储备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应包括: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 (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 (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五)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 (六)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计划。 第六条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按照以下程序编制: (一)各城区人府、开发区管委会于每年9月30日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土地储备机构进行汇总。 (二)土地储备机构根据汇总情况,初步拟定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对工业产业急需落地项目的地块、成本低的地块、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石家庄市市区土地收储工作流程

为保障市区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 土地收储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计划、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征收补偿工作中,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石家庄市市区范围内的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陋住宅区改建及其他需要进行土地收储的项目,适用本流程。 二、编制计划 (一)旧城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下同): 辖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拟实施项目向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并填报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后,纳入土地收储项目库,经筛选后列入土地收储计划(草案)。 (二)xx改造项目: 辖区政府对拟实施改造的城中村项目编制年度计划,经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列入土地收储计划(草案)。 (三)危陋住宅区项目: 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拟改建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向市危陋住宅区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市危陋住宅区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报送市土地储备中心列入土地收储计划(草案)。 市土地储备中心汇总提报的土地收储项目,编制土地收储计划(草案),并与市规划局对接调整,由市规划局出具摸底红线图。土地收储计划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后,抄送市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有关部门及各辖区政府。对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项目,按规定上报纳入。 土地收储计划每半年调整一次,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年终尚未实施完毕的项目可转入下年度计划。

三、土地收储实施程序 (一)办理规划手续 市规划局依据市政府批准的土地收储计划和土地储备中心、危陋住宅区改建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出具的办理规划手续的公函,对土地收储项目出具征收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 (二)确定实施单位 xx改造项目: 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单位。 xx改造项目: 由辖区政府商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选定实施单位,由市招标办全程监督。 危陋房改造项目: 由辖区政府会同市危陋住宅区改建办公室择优确定实施单位。 (三)制定补偿方案 xx改造项目: 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辖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 xx改造项目: 由实施单位拟定补偿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区政府常务会批准,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核后,抄送市土地储备中心备案。 危陋住宅区改建项目: 由实施单位拟定补偿方案,经辖区政府批准,市危陋住宅区改建办公室审核后,报送市房屋征收部门。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18-1-3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

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二)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 二、储备计划 (四)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五)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 土地储备机制是我国都市土地治理制度的创新,目前全国有70多个都市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在规范土地市场,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都市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由于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建立时刻别长,理论指导和法律规范还十分缺乏,也没有比较成熟的经验能够借鉴,因此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究的咨询题.其中,怎么样以适当的方式和价格,在适合的时刻,按照适宜的数量取得储备土地,是一具迫切需要研究的理论咨询题和实践难题.本文依照xx市土地储备中心一年多来实际工作的体味,结合有关土地经济和土地治理的法规和政策,对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目前储备土地的来源和补偿标准 (一)储备土地的来源 按照xx市政府第33号令《xx市市区土地储备暂行方法》所规定的范围,目前xx市储备土地的来源要紧有:①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国有土地;②市政府指令征购的土地;③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开辟且又别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④因国家建设代征而未处置的土地;⑤被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回收的土地;⑦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从以上市政府所规定的土地储备范围我们能够看出,储备土地的来源别仅包括都市存量土地,而且还包括都市增量土地. 但是,从土地储备中心实际运作的事情来看,储备土地的来源范围和渠道还别够宽畅.依照xx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一年来所储备的24宗土地事情统计表1(略),能够发觉要紧存在3个突出的咨询题: 1.储备土地规划用途单一.目前储备土地的规划用途基本为居住用地,占总土地储备量的96.6%.这使得土地储备中心难以发挥在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并且也别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调配,将来应向工业用地,商住用地,文教用地等多用途方向延伸. 2.储备土地来源单一.以往所回收的土地除一宗为集体土地外,其余都来自市区停产的工业企业用地,占总量的90.7%.其实,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乡结合部开辟都能够提供储备土地来源,市区扩大过程中新增建设用地也应该逐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3.都市土地一级市场未垄断.目前在xx市区尽管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但是土地储备中心尚未彻底垄断一级市场,没有做到"一具口子进,一具口子出".由于都市建设飞快进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景观设施的需求量特别大,相应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建设和改造.于是市政府采纳以土地换资金的政策,给相关部门一部分土地,由其先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可出让土地拍卖后再回收资金.除了土地储备中心外,可以对市区国有存量土地进行回收整理开辟和制定供应打算的部门要紧有xx市都市建设进展投资有限公司,xx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市河道整治投资有限公司等3个公司,它们分别隶属于xx市建委,xx市交通局和xx市河道办.截止XX年9月底,各部门所操纵的土地总面积和可出让土地面积如表2(略)所示.在一级市场上多头供应土地别利于政府调控土地供应总量,制约了土地储备功能的实现. (二)征购土地的补偿标准 目前,xx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征购和回收土地时,对土地,地上建造物等进行一定的补偿,补偿办法按照市政府第33号令执行,分50万元/亩,40万元/亩,30万元/亩3个档次进行补偿.普通关于住所,商业用途的土地,在环城河以内的按50万元/亩补偿,环城河以外的按40万元/亩进行补偿;关于回收后作为绿化用地的,一律按30万元/亩标准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方法简单,方便,易于操作,但是关于某些土地使用者,特别是经过出让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者别公平,使储备中心取得土地的阻力较大.土地回收时刻延长,增加了储备的成本.另外,依照目前的补偿政策,在土地出让后有一部分土地收益返还给原土地使用者,即土地储备中心所储备的土地在权益方面留有尾巴,增加了今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复杂性. 3个档次的土地回收补偿标准,在土地储备制度建立之初,别失为一种简便易行的补偿办

村镇土地收储应对方案 .doc

村镇土地收储应对方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为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盘活城区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我县中等城市建设战略实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所辖西村、张杖子两个行政村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收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对土地的收购储备,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加快城区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收储范围 东起杨杖子自然村西、西至刘学强花棚东边、南至杨杖子前山山根、北抵张杖子村村级公路。具体收储面积及范围以国土部门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补偿价格 该区域位于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Ⅲ,省政府批准的区片地价为5.6473万元/亩。考虑本区域土地征占市场价格,确定此次土地收储价格为耕地12.24万元/亩,设施农用地、园地、林地、建设用地参照耕地价格。另行给予村集体每亩地3000元,用于发展村公益事业。 附属物补偿办法

1、建(构)筑物补偿:经审批机关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未经批准非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一律无偿拆除。 2、经济作物补偿:由农业主管部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具体补偿方案后,报县土地收储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补偿。 3、林木补偿:由林业主管部门清点登记后给予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2)。对发布收储公告后抢栽抢种林木、苗圃的一律不予补偿。 4、土坟补偿:单人1500元/座,双人1800/座。 5、水利、电力设施补偿:由水务、电力主管部门核实后按成本法评估作价补偿。 6、动产原则由所有权人自行处置,支付一定搬迁费用,或由相关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后协 商补偿。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土地收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土地收储工作,整体把握相关政策,研究议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负责土地收储工作。镇为土地收储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总体协调把握、调度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工作组及村有关人员协助国土、林业、农牧、住建、水务

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国土资规〔2017〕17号 一、总体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二)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 二、储备计划 (四)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五)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内容应包括: 1.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含上年度末的拟收储土地及入库储备土地的地块清单); 2.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含当年新增拟收储土地和新增入库储备土地规模及地块清单); 3.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含当年前期开发地块清单); 4.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含当年拟供应地块清单); 5.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 6.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 其中,拟收储土地,是指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或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目前已启动收回、收购、征收等工作,但未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入库储备土地,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已取得完整产权,纳入储备土地库管理的土地。

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全文

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全文 核心内容:新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将在3月1日起实施。新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扩展了土地储备的范围,提出填海造地和未利用地可纳入储备范围,还有明确土地储备机构在开发利用上的职责等内容。法律快车为您一一介绍。 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 省政府令第283号 《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7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郭树清 2015年1月7日 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 (2001年9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等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2014年1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储备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统一供应的行为。

第三条国有土地储备应当遵循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规范有序、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协调运行机制,研究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城乡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国有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国有土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第二章储备计划 第七条国有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市、县土地储备计划应当与省级土地储备计划相衔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等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用地需求和土地调控的要求,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当包括储备的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前期开发规模、供应规模等内容,并作为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时,应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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