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的意义

合同签订地的意义

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

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

一般的合同纠纷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即在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中选择一个)管辖法院,一般是按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的。

1、这个要连同合同的约定一起,在合同纠纷中才能起作用;签订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以后合同履行有了纠纷,管

辖法院是哪里;在这里如果约定是合同的签订地法院的话,在以后如果起了纠纷,起诉法院就要是签订地法院;

2、合同中可以标明合同签订地;签订地和合同的履行地可以是不一致的。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身处市场经济波澜壮阔的大海中,各位对合同的重要性肯定有所感知,一位法律权威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那么什么是合同,简单的说,合同就是契约,它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合意或协议,合意就是指意思表示一致,而当事人只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才能使其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如果不存在平等自愿,也就没有合意,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条关于合同的立法定义,也再次强调了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而合同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它同时又是商品交易的基本规则,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一、要防止被骗;现在利用合同诈骗的情况非常多,而且大部分合同诈骗被视为经济纠纷,使骗子们逍遥法外,骗子有了实力后往往会设计更大的骗局。如何正确地签订合同,不同的情况自然有不同的要求。我们根据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类案件普遍适用的注意事项,作以下几方面分析,以有效地帮助人们防止上当受骗,降低信用风险。

1、在签订合同以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审查身份就是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和真实存在。审查履约能力就是要查清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实的经营情况。通过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最终形成的信用评价报告将对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介绍。如果我们之前没有进行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为了避免上当受骗,签约前应尽可能通过信

函、电报、电话或直接派人上门了解等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切实掌握与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某生产资料公司的供销员岳××,在一次出差时结识了一个南方佬客吴××,交谈中得知吴有办理车皮发运的能力。于是,把他引荐给正为请车皮事犯愁的本公司徐经理。吴的到来不啻是雪中送炭,二人一拍即合,商定好由徐经理的公司出钱、吴负责办理发运,获利后双方平分。事不宜迟,紧接着徐经理签发了一张12万元的支票给吴。可是,时隔半年,吴音讯皆无,生产资料公司不但分利未得,倒赔进去12

万元本金。徐经理由咎被调离原工作岗位,但他给原单位造成的损失却无法挽回。

像他这样,由于不懂经济合同的重要性,没有签订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光凭“君子协议”而吃亏上当的恐怕为数不少;而懂得经济合同的重要性,但却因缺乏有关方面的起码常识、没有签好合同以致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更是大有人在。他们的教训提醒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绝不能忽视经济合同的作用,签订经济合同非慎重不可。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关于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货物价格的约定更要力求表达的清晰、明确、完整,决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给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隐患。

4、约定违约条款。违约条款是明确约定违约的责任,为将来可能的诉讼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违约条款中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欠款的利息。如:甲方未按期完工的,向乙方支付违约 10 万元。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一些骗子往往在其所在地经营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利用地方保护主义逃避法律制裁。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约定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约定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果发生了争议,应当尽快向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如果对方先起诉的,对方的人民法院将首先立案,你将不得不到对方所在地打官司,对财力与精力消耗都比较大。当然也可以选择一个公信力高的仲裁

机构进行裁决。约定由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方法: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6、明确合同签订地。很多精心设计合同纠纷从实质上看都是合同诈骗,都涉嫌构成犯罪。对于涉嫌经济诈骗案件的受害人,首先应当到公案机关报案,而不是到法院诉讼,因为法院一经受理,合同诈骗案件就变成了普通的经济纠纷。但是,一些骗子们往往精心设计管辖权,使人们到本地公安机关报案时,发现本地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地条款的约定,对于追纠骗子的刑事责任和挽回自身经济损失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由于合同履行地往往在对方的所在地,所以没有意义。只有约定合同签订地点。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所以在合同上明确地将签订地注明为本地或作为最后一方签字,以取得本地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辖权。

7、约定担保条款。当然,合同的当事人并不是总有能力和意愿提供担保的。我们在这里提及担保条款,只是提醒合同的当事人不要忘记争取促使对方提供合同担保,毕竟,有担保的合同是安全的合同。约定担保条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进行,否则,可能会造成担保条款的无效。约定担保条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由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应审查担保人是否有担保资格。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作为保证人。

(2)、用财产抵押时,应审查财产是否可以抵押。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用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二、避免签订无效合同。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5种情形下的经济合同属无效合同,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中“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两项,应引起特别注意。签订经济合同时,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上,绝不能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已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签订合同时,要了解双方所属地方政府或部门对合同中相关内容制定的行政法规,防止订立的合同因与法规相违背而造成合同无效。

案例:一个经营状况良好,规横较大的企业或公司每年与外单位签订几十份合同,如果不懂《合同法,缺少经验,盲目订约,所签合同肯定存在不少问题,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酿成纠纷。签订一份有效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

评析:签约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事,把合同订的合法、可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签订合同首先要注意合法问题。这里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即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国家经济计划;二是合同条款必须体现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三是合同必须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任何一方不得为牟取非法收入违反或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次,签订的合同要可行。所谓可行,是指签约双方要有履约能力,具备相应的设备、技术、人力和资金等条件,使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与本身的实际生产能力或偿付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此外,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那么有的人问,在不知道违背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比如有个案例:某汽车改装厂与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买卖解放牌汽车20台的合同。合同规定改装厂5月供货,并负责办理汽车合格证及临时牌照。改装厂拼装完20辆汽车后,办理汽车合格证及临时牌照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出,国家规定不准买卖拼装汽车。致使厂方不能按时供货,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合同返还货款。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凡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不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在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也就是说,不论当事人是否知晓国家法律和政策,客观上只在违反了这些法律

和政策,都应确认为无效。这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合同法上的具体体现。该案所签合同,虽然主观上不是故意违法,但事实上违反了国家法律。因为交通部(64)19号、(84)191号文件明文规定,禁止拼装汽车。私自拼装汽车是违法行为。另外,汽车改装厂没有组装汽车的生产任务和经营范围,所以汽车改装厂与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应按无效合同处理,改装厂应把货款返还给贸易公司。

还有大量发生在咱们神府矿区的争夺煤矿采矿权纠纷案,早已双方签订一份煤矿转让合同,约定早方将其所有的煤矿以400万元价格转让给已方,合同签订后,已方将转让费一次性支付给早方,但早方在合约定的期限内未将煤矿交给已方经管理,已方诉至法院请求早方履行合同义务,将煤矿交于其经营管理。这类案件在 2002年至2003年发生的非常多,对这类案子怎么处理呢,原告的请求法院是否能支持。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规定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 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煤矿转让合同不属于矿产资源法规定的可以转让的情形,双方实际上是利用采矿权倒卖牟利,而我们国家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所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因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原告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请求当然不予支持。对于无效合同因其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需要当事人积极主张,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审查,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现,都应当被宣告无效。

三、注意合同的规范与完整,条款要全面,语言要完整,严防笔误。 1,合同条款要完备规范。在签订合同时,对货物质量、标准、要求、检验地点、交货时间和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要规定明确、详细,否则容易形成纠纷,造成损失。这些在合同中都要明确规定,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丢项落项,否则会自食恶果。

例如,某物资公司与东北某林业局签订了一份购销木材10000立米的合同,合同中没有规定供货期限,却规定了较高的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物资公司要求林业局必须在半个月内交货,否则视为违约,理由是“没有交货期限的合同,权利人可随时要求履行”结果林业局只能自认倒霉,承担了违约责任。

(2)要明确规定各种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及供应单位;同时还应规定如以次充好、不合格,使一方受到损失时应如何赔偿,因为在实践中这方面的问题出现得特别多。

例如,中国某公司(甲方)向外国某公司(乙方)订购40万张牛皮,合同上只写牛皮,没有写明什么牛皮,结果乙方全交付水牛皮。甲方不依,提出至少应交一半黄牛皮;乙方说合同上没有这样规定,黄牛皮、水牛皮都是牛皮,他全交水牛皮也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最后,甲方只好认输,忽略一字吃了很大的亏。

(3)合同中的用语必须明确具体,切忌模棱两可的词句,诸如,“适当”、“尽量”、“争取”、“基本上”、“分期分批”、“大概”等。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纠纷都是由于合同中用语不明确引起的。

例如,某物资公司与某金属公司签订购买碳结钢合同。其中,合同对验收方法规定得含糊不清,写成“按部颁标准规定,超过部分一律不收”。结果,供方称“符合标准部分应该收下”,需方则称“超过了标准,一律拒收”,双方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法院也只能给予调解。

(4)签订合同的手续要完备。合同是双方履行的依据,一般都要长期保存,因此,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不能用铅笔;合同中的期限、金额、数量一般都要用大写;在合同落款处要加盖公章或个人私章,没有私章的可以用指纹代替,有的合同按法律规定必须加盖公章、鉴证或公证;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的,则要按此规定办理,否则就会出问题。

四、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尽量避免口头合同。口头合同因无凭证,发生纠纷后难以处理。在实践中,“君子协议”和“打白条”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轻信对方,认为双方都了解,签定合同是小气,是不信任对方;二是无所谓心理,认为做买卖心诚即可,没必要多道手续。结果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法院因无凭据而难以审理。许多个体经营者习惯采用口头上的君子协议。这是很不严肃的,极易引起争议。在经济活动中除非即时结清者外,都应采用书面形式,详细载明合同中的具体事项要求即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有时候,有的人在签订合同时,因为不识字而请人代表做主、代签姓名。这种做法,事后容易产生歧义和纠纷,应尽量加以避免。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注意凡不属于即时清结(如“一手钱,一手货”之类)的经济往来,一定要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法院无法认定,不便受理,就会给当事人一方造成严重损失。

五、要首先注意到避免纠纷:

1、注意案件管辖。民事诉讼法对案件的管辖权有明确规定:被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当事人约定管辖地法院。在订立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案件管辖这一因素,以减少诉累,及时高效地挽回损失。

2、合同的变更要书面提出。企业对合同变更不能持随意态度,不能只用电话、电报通知对方而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在征得对方同意变更情况下,合同变更一律用书面形式,并妥善保存,一旦产生纠纷,及时提供相关证据。

3、尽量争取现货交易。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防止发生“货出不见钱”、“钱出不见货”的情况。

4、杜绝随意发包和盲目担保。要充分认识连带责任的法律后果。作为发包方,不能只注意签订承包合同而忽视管理、指导和审计,忽视更换营业执照,否则,会造成承包方欠下债务由发包方偿还的情况;不能向发包方出借公章、介绍信,不然,承包方对外业务发生纠纷后,发包方当被告。企业不能出于人情关系考虑,盲目提供担保。盲目提供担保的后果往往是被担保方无力偿还债务,担保方被拖进债务泥潭。

5、谨防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诈骗形式多种多样,当前主要有:(1)“钓鱼”。诈骗者先与对方签订小宗合同,价优、利大、好履行,骗取信任后,再订立大宗经济合同,货物或货款到手后,远走高飞。(2)“移花接木”。诈骗者或是声称货物要得紧,需马上发货,货到付款;或是声称现在就给发货,先付货款,结果货在途中或到达目的地后,被暗中转移、倒卖,或抵作其他债务。(3)“瞒天过海”。伪造公文,私刻公章,借用银行帐号进行诈骗活动。为此,企业应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内部管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6、防止权利自行丧失。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及时起诉,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原因是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不甚了解;怕打官司影响业务;新官不理旧帐,不负责任,致使诉权丧失。二是忽视法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丧失追偿债务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效率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债权人要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法律不再予以保护。

重视合同的真实意思。我国合同法第8章在签订合同的“其它规定”中的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双方对合同如有争议,可按合同的真实意思解决。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满足的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

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

(完整版)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签订流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基建事业部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避免潜在风险,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集团公司在建设工程承包项目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 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对方是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2、基建部经办人,结合承建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交法务或指定律师审核。 3、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承建商单位 ②标的、数量; ③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 ④价款; 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⑥违约责任; 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4、与承建商协商修订合同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必须准确、清楚; ②合同标的应约定明确包括: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标 准、数量等要具体; ③质量:国家有强制标准的,首先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按行业标准、企业标首先,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双方约定的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或者通常标准执行。 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必须约定质量保证期,一般不低于一年;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行业规定。 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 ④重大合同价款,在与承建商协商修订合同时,合同的价款应按照揭标(定标)的价款严格执行,500元以下的工程按照集团公司文件执行;中小型工程按照部门与承建商协商的价款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执行,总裁、董事会安排的工程按照董事会或协商并得到分管领导批准的价格执行; 总裁约定的价款执行。 ⑤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具体明确。涉及到公司对外给付价款义务的,应参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留有较充分的时间余地,尽量避免我公司违约。如因特殊情况,付款期限与公司财务规定不一的,应事先征求财务部门意见,可适当予以调整。 ⑥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一般采用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尽量避免采用罚款的形式。 ⑦集团公司是建设方主体,因各种情况下使用的临时用工的(房屋防水、粉刷、搬迁、土建、改建、装饰装潢、铺设路面、路牙、粘贴、)护栏等零星工程需临时用工,基建部必须与临时工人直接签订临时用工用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除了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外,还可签订内部工程承包协议规避转包、分包的质量不达标和人身安全风险。 ⑧如承建商是联营、与外混搭、组建、挂靠的承包商、挂靠并借用被挂靠人名义投标的,应当避免借用资质等违法表述,防范可能的风险。 5、经与承建商当事人对合同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后,经办人拟定正式合同文本底稿,交公司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备查。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1、档案管理员将合同登记编号后,依次将合同文本底稿及电子版本报送集团公司法务部、档案室审核、盖章审批。

合同续签申请范本应该怎么写

合同续签申请范本应该怎么写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叫刘鑫,本公司职业是:生产操作员,20xx年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 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 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 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 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 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 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 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单位领导:本人xxx,男,大专文化,20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工程部上班。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 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 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 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 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 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一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 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 此致 敬礼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合同管理简报第四期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管理简报第四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4期 企管法规部2012年1月10日 2011年四季度,合同管理系统全面升级以后,我们及时组织全厂合同承办人员学习新的管理办法,尽快熟悉新的业务流程,掌握新的系统操作方法。同时,认真开展合同自查梳理,加强合同过程管理,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一、第四季度合同管理所做的主要工作 第四季度,全厂共签订合同368份,标的金额89381万元, 履行金额14685万元。其中: 第四季度签订情况汇总表 合同类别份数标的金额(万元) 买卖合同1256091 油田工程1661598 建设工程14415228 承揽合同423167 服务合同41220 技术合同281268 供用水电5144 运输4665 合计36889381 十月份全厂共签订合同83份。其中:买卖合同9份,技术合同11份,油田工程合同10份,建设工程合同36份,承揽合同13份,运输合同3

份,服务合同1份。标的金额61917万元,已履行金额3136万元。 十一月份共签订合同174份。其中:买卖合同36份,油田工程3份,技术合同13份,建设工程105份,承揽合同14份,服务合同2份,运输合同1份。标的金额14702万元,已履行金额6394万元。 十二月份共签订合同111份。其中:买卖合同80份,建设工程3份,油田工程3份,技术合同4份,服务合同1份,承揽合同15份,供用水电5份。标的金额12762万元,已履行金额5155 万元。 四季度,按照合同管理系统升级以后的要求,我们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内容,做到业务衔接无缝隙,确保合同上线有序进行,合同做到按时签订。12月份合同申请付款审批的工作虽增大,重点协调了基建工程部、物资管理部及科研单位,及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土地合同、基建物资合同,尤其是物资买卖合同、征用土地合同为了保证付款的进度,承办部门都做到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同时,对2011年到期未履行完合同进行清理,针对各单位(部 门)实际情况,重点落实合同履行异常处理是否及时,合同履行终止、归档是否及时,档案资料是否齐备等,努力做到合同全面履行无瑕疵。 、2011年合同管理工作情况 2011年与2010年合同签订对照表 2010 年2011 年合同类别份数标的金额(万元)份数标的金额(万元)买卖合同19792681948381 油田工程431291934594276 建设工程23647964.425558770

签订合同申请书范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签订合同申请书范文 篇一: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书 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书 单位领导: 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xx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xxx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附近小商小贩多,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

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 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20XX年我在参加省农村xx职大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五笔打 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 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 两(:签订合同申请书范文)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 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 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xx月xx日 篇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书及声明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书及声明

合同法之判断正误题

合同法之判断正误题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错)2.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区分不是绝对的, 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的统一的交 易习惯后可转为有名合同。(对) 3.所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对) 4.合同订立的过程表现为一种无须通过要约 和承诺即可使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的民事法律行为。(错) 5.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合同的生效时间未必一致。(对) 6.合同的订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合同 未必归于无效。(对) 7.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以债务 人名义行使的权利。(对) 8.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无偿行为。(错)9.对于尚未成立的合同或无效合同,同样也 有合同变更问题。(错) 10.合同的变更的范围内已使原来的债权债

务关系得以消灭,所以尚未变更的部分即不能依然有效。(错) 11.解除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约定解除。(对) 12.抵销的债,其标的物种类、品质必须相同。(错) 1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不能成功时,有过错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错)14.预期违约就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在出现何种情况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错)15.法律管辖竞合是指某个行为或者某个主体处在该法律的管辖范围内。(错) 16.建设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发包人要求不验收的,可以交付使用。(错) 17.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对)18.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但不包括以技术投资。(错)19.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014-03-08 19:2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理上讲,这一规定源自民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即当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履行合同会显失公平,此时法律允许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正是援引了这一原则,创设了“客观性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解除条款,从而解决了部分用工管理过程中的僵局。 近年来,受经济危机影响,我国许多出口企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国内出口制造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部分企业不得不停产、半停产,甚至破产、解散,这些企业的劳动者因此可能失业或者放长假、被降薪或者被裁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适用《劳动合同法》中的“客观性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解除条款,主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引发了大量的劳动争议诉讼。如此一来,企业是否可以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如何适用这一原则,法院遇到该类劳动争议案件应该如何处理,在实践中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以下是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在江苏苏州审理的一起该类劳动争议,笔者认为本案有一定亮点,值得与大家分享讨论。 一、案件争议

(1) 案情回放 甲等8人自1998年至2001年分别陆续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至今,均与A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A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零件生产,其产能与盈利大量依赖电子产品行业的客户订单。但2012年A公司的订单量大减,人员冗余日趋严重,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在该种情况下,2012年6月26日A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并做出重要决议,决定为应对市场形势和经营状况的急剧变化,做出重大业务调整,与此同时,A公司也将依法安置因业务调整而受到影响的员工。在与公司工会商议,并得到工会的书面认可后,A公司试图与甲等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协商未果,员工拒绝。8月上旬,A公司又与甲等人进行换岗沟通,无果。2012年8月8日,A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解除了与甲等人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 劳动者诉求 甲等8人认为其早年加入A公司,服务年限长且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们在A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严格遵守A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但A公司却于2012年8月8日通知甲等人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甲等8人认为A公司的解除理由不成立,且不符合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劳动仲裁庭提交仲裁申请书,提出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等仲裁请求。 (3) 用人单位答辩 A公司认为,自今年以来公司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面临严峻挑战。经公司多方努力,但当前的经济萧条以及电子产品专业代工服务商行业的行业特点造成订单锐减,业务量持续下降,导致企业盈利持续下降的局势,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客观上需要削减部分业务及岗位来维持经营,否则,在将来至少半年的时间内A公司将会因生产力过剩、人工成本过高而直接出现大额亏损。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的确因客观情况所迫,为勉强坚持企业运营而做出员工调整。本次调整涉及到200名员工,除此8名员工外的其他人均以协商解除的方式解除了劳动关系,唯此8人不同意协商解除也不愿调整岗位,公司只好在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后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员工协商变更劳

与政府签订的拿地意向协议

与政府签订的拿地意向协议

附件7(B)红星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意向协议 (适用拿地与政府签订的勾地协议或投资意向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签订: 甲方: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乙方: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省、市有关规定, 就乙方拟在市竞买项目土地和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第一条项目预选地块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块位于市区,东至、西至路、南至,北至,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用地红线图。 2、项目土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为,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 %,绿化率不小于 %,最终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第二条拟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星城市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城市综合体项目”) 2、项目描述:投资建设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等为一体的具有市新地标效应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3、拟投资地块由乙、丙方联合竞买和开发建设,竞买成功后由乙、丙方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建设。 第三条预选地块宗地出让细则 1、甲方确保地块可整体规划,统一挂牌,宗地划分细则及挂牌方案于土地挂牌

公示前,由甲方国土及规划部门按照以下约定依法确定。 (1)各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但经双方确认可根据宗地划分及项目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2)各地块的挂牌综合地价底价为不超过人民币万/亩(或楼面地价不超过元/平方米); (3)土地竞买资格为:竞得人或其母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5亿人民币;竞得人或其母公司目前为国内商业地产前五强;竞得人或竞得人控股的项目公司目前在国内开发15个以上城市综合体项目;竞得人建设的百货MALL应为持有经营物业。 (4)土地价款分为两次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土地成交总价款剩余50%在一年内付清,如分期交地,则分期支付土地价款。 宗地划分细则、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挂牌价格,甲、乙、丙三方于土地挂牌出让公示前30日内沟通协商,根据甲方的现实条件和乙、丙方的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挂牌出让。以上地块面积最终以勘测部门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如宗地挂牌公示的宗地划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挂牌价格与各方协商的方案有较大差异的,乙、丙方有权视情况不参加摘牌或不摘牌,此种情况下,乙、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促成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月内挂牌出让项目预选地块,如因为拆迁等原因造成不能一次性挂牌的,应在确保项目能够整体规划开发的前提下,经三方协商可以分期出让。 3、在项目地块满足本协议规定前提下,乙、丙方应参加项目预选地块的挂牌竞买。在乙、丙方成功竞买项目地块后,甲方应确保合肥市国土部门可与项目公司单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项目公司的要求分地块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预选地块的用地要则 1、项目预选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分别为商业40年、办公50年、住宅70年,自《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之日起算。 2、项目建设在涉及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企业内部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环保、绿化、消防、交通、市容、卫生 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项

合同管理简报第四期

合同管理工作简报 第4期 企管法规部 2012年1月10日 2011年四季度,合同管理系统全面升级以后,我们及时组织全厂合同承办人员学习新的管理办法,尽快熟悉新的业务流程,掌握新的系统操作方法。同时,认真开展合同自查梳理,加强合同过程管理,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一、第四季度合同管理所做的主要工作 第四季度,全厂共签订合同368份,标的金额89381万元,履行金额14685万元。其中: 第四季度签订情况汇总表

十月份全厂共签订合同83份。其中:买卖合同9份,技术合同11份,油田工程合同10份,建设工程合同36份,承揽合同13份,运输合同3份,服务合同1份。标的金额61917万元,已履行金额3136万元。 十一月份共签订合同174份。其中:买卖合同36份,油田工程3份, 技术合同13份,建设工程105份,承揽合同14份,服务合同2份,运输合同1份。标的金额14702万元,已履行金额6394万元。 十二月份共签订合同111份。其中:买卖合同80份,建设工程3份,油田工程3份,技术合同4份,服务合同1份,承揽合同15份,供用水电5份。标的金额12762万元,已履行金额5155万元。 四季度,按照合同管理系统升级以后的要求,我们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内容,做到业务衔接无缝隙,确保合同上线有序进行,合同做到按时签订。12月份合同申请付款审批的工作量增大,重点协调了基建工程部、物资管理部及科研单位,及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土地合同、基建物资合同,尤其是物资买卖合同、征用土地合同为了保证付款的进度,承办部门都做到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同时,对2011年到期未履行完合同进行清理,针对各单位(部门)实际情况,重点落实合同履行异常处理是否及时,合同履行

传真合同的签订地如何确定

传真合同的签订地如何确定 (2009-06-09 14:08:54) 案例: 甲地A公司与乙地B公司达成一项买卖合意,双方商定在异地以传真方式签订书面合同,即:先由甲地A公司将已签章的合同传真给乙地B公司,B公司在传真件上签章后再将合同传真给A公司。双方同时约定与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归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货款未及时支付发生纠纷,A公司向甲地法院提起诉讼,B公司认为该案应由乙地法院管辖遂提出管辖异议,请问该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分析: 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本案中所谓的“合同签订地”。 一种观点认为,合同的订立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依《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本案中A公司将已签章的合同传真给乙地B公司的行为为要约,B公司在传真件上签章的行为为承诺,传真件再次由B公司传真给A公司,A公司在甲地收到传真件时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则该承诺生效,亦即合同成立,故本案的合同签订地为甲地,案件应有甲地法院管辖。 另一种观点认为,承诺的生效地即合同的成立地,但也要根据合同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应以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而要式合同则应以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本案中双方的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传真)订立,为要式合同,又乙地为双方当事人完成签章的地点,则乙地为合同成立地亦即合同签订地,案件应由乙地法院管辖。 新生效的合同法解释(二)第四条第二句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浅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规定的意义

浅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规定的意义 八十年代,是我国合同立法的鼎盛时期,这一时期,先后出台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及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实施条例、细则等,合同立法取得可喜的成就。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上述三部合同法立法指导思想偏于保守,调整范围显得狭窄,结构布局不尽合理,内容相对陈旧,带有深刻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今飞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顺应“依法治国”的历史潮流,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今年三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标志着我国合同立法已经成熟和基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本文仅就现行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 比较原有的三部合同法,现行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更为详尽和明确。具体地说,一是条款完备。《经济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为13条,其中原则规定仅4条,关于单类合同订立的规定占去9条;《涉外经济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条款为9条;《经济技术合同法》涉及合同订立的条款为7条。三部分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不仅条款少且内容简单、粗糙。而现行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条款在总则中就用了一个专章共35条,在分则中还对单类合同的订立有具体的规定,较之前三个法规更为完备和细致。二是结构合理、科学、规范。原三部合同法有的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条文合为一个章节;有的则总则分则不分笼而统之;有的名为合同订立专

章,实际内容又夹杂涉及合同效力的条款;有的干脆在同一条款中既涉及订立又涉及变更,显得支离破碎,杂乱无章。现行合同法在结构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既在总则中对合同订立中共性的、普遍的规则作了原则的、基础的规定,又在分则中对15类合同的订立作了具体的要求。体现了原则与具体的有机结合,既有指导性,又有可行性,较为科学、合理、规范。三是规定明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从七十年代的计划经济到八十年代末的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直至九十年代全面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历史过程。诞生于八十年代的三部合同法,在当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尚不具备对一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条件,因而它们只能是一种带有过渡性质的法律,需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补充、修改、调整和完善,在合同订立中的规定同样如此。如九三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根据改革形势的发展对《经济合同法》作了修改,在订立合同主体的规定中增加了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户。这种规定,仍然是不确定的。现行合同法是在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在积累和总结了合同立法经验的前提下出台的,因而这部法律无论是在基本原则还是具体问题的规定上都是十分明确的。和前三部合同法相比,现行合同法在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形式、主要条款、订约的程序及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上,都明确得多,详尽得多。四是步骤具体。原三部合同法对一般合同订立的步骤如出一辙地简单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就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或是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现状与问题

东北农业大学薪酬管理结课论文 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问题 课程名称: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论文题目:浅析我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的问题 姓名: 学号:A 班级:人力资源管理1001班

目录 摘要 一、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三)劳动合同的作用 二、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的主要问题 (一)事实劳动关系问题 (二)拒绝或者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比较普遍 (三)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不注重程序操作 (五)劳动者不愿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解决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主要问题的措施选择 (一)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应有所扩大 (二)切实保护事实劳动关系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定要求 (四)创设试用期合同制度 (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结论 参考文献 摘要:劳动合同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一些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可有可无的事情,每天因劳动事件而引起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本文主要从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并且浅析了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而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现状问题对策

一、劳动合同的概况及作用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源于传统民法中的雇佣合同,由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乃是一种社会化的进程。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后,劳动合同就成为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呢?目前,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已基本取得共识。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定义:“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劳动管理、工作条件、工资、津贴和奖惩做出的约定”。我国有学者认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有称“劳动合同为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有称“劳动合同为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的权利义务方面达成的协议”。我国《劳动法》第16条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组织社会劳动、合理配制劳动力资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有其明显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其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这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组织,同时也包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体的另一方须是劳动者本人,即必须是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其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即被招收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产生人身从属关系,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并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对外以单位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的管理活动。其三,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支付报酬,故为双务有偿合同。其四,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具有法定性。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国对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条件、最低工资、休假都做出了规定,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其五,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这一特征是由劳动力本身再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仅限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且还要涉及劳动者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如子女就业、住房、生育及工伤、死亡时的物质帮助等。 (三)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它对当今的不管是企业还是社会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生产管理的日趋现代化,标志着以生产力为决定因素的社会发展和进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劳动合同不仅搞活了企业的用工制度,而且是企业实现劳动力管理由行政方式转为法制方式,从而步入现代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劳动合同是市场调节劳动力的重要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供求、使用,必然要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支配,而市场对劳动力的调节,只能采用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劳动合同是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重要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劳动力的使用既要相对稳定,又能合理流动。马克思曾经指出,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劳动合同是国家宏观调控劳动力的有力工具,劳动合同是公民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合同是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不协调的必然表现,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权利和义务问题上利益冲突的反映。 二、我国劳动合同订立中的主要问题 (一)事实劳动关系问题

合同签订基本规范

合同签订基本规范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定,一经签订就成为约束各方的法律,同时也是解决双方纷争的依据。合同法务评审是企业合同评审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风险事前控制的主要手段;事前控制的成功与否,决定了企业风险控制的成败。因此,必须全力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在通常情况下,需要签订的合同基本上都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通常分类。 (l)一般买卖和特种买卖 按照买卖有无特殊的方式,可分为一般买卖和特种买卖。分期付款买卖、凭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拍卖等有特殊方式的买卖为特种买卖,除此之外无特殊方式的买卖为一般买卖。 (2)特定物买卖与种类物买卖 按照买卖标的物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可分为特定物买卖和种类物买卖。买卖标的物是特定物的,为特定物买卖。买卖标的物是种类物的,为种类物买卖。种类物买卖有瑕疵的,可以更换种类物。 (3)批发买卖与零售买卖 按照销售的数量可分为批发买卖和零售买卖。批发买卖简称批发,指批量销售。批发可以是批发商将货物销售给另一批发商

或者零售商,也可以是批发商或者零售商将货物批量销售给个人或者单位。零售买卖简称零售,指零散销售,是零售商将货物单个、少量销售给个人或者单位。 (4)即时买卖和非即时买卖 按照买卖能否即时清结,可分为即时买卖和非即时买卖。即时买卖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即将买卖标的物与价金对交,即时清结。非即时买卖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非即时清结,待日后履行。 非即时买卖又有预约买卖、赊欠买卖等多种划分。预约买卖指买卖成立时买受人先支付预付款,出卖人日后交付货物的买卖。这种买卖从出卖人角度称预售,从买受人角度称订购。预约买卖同买卖预约不同。预约买卖的买卖关系业已成立,而买卖预约仅是一种预约,买卖合同并未成立,买受人没有支付价金。赊欠买卖指买卖成立时出卖人先交付买卖标的物,买受人日后一次支付价金的买卖。赊欠买卖从出卖人角度称赊售,从买受人角度称赊购。 (5)一时买卖与连续交易买卖 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买卖是否以一次完结为标准,可分为一时买卖与连续交易买卖。 一时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仅进行一次交易即结束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的买卖,即使双方之间有多次交易,每次交易也都是单独的,而无连续性。

学院关于签订合同的请示【模板】

**学院关于签订******合同的请示 (此请示仅适用于我校为受托方签订的横向科技合同) 校领导: 我院教师***(项目负责人)经与***单位(委托单位名称)协商,在***(研究内容)方面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参与人员有***、***、***、……,合同金额为**万元,需签订横向科技合同。现将拟签合同内容等相关材料呈报,请予审查。 当否,请批示。 附件:1、合同文本(包含项目组成员名单) 2、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委托方公章) *********学院 年月日

**学院关于签订********项目协议的请示 (此请示仅适用于我校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纵向科技项目) 校领导: 我院教师***(项目负责人)经与***单位(项目合作单位名称)协商,联合申报***(项目来源、项目名称)项目。现将联合申报协议等相关材料呈报,请予审查。 当否,请批示。 附件:1、联合申报项目协议书 2、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书和项目预算说明书(以我校为主持单位申报的项目需提供) *********学院 年月日

***学院关于签订******合同的请示 (此请示适用于涉及科研经费支出的合同,包括购买、租赁、委托服务等,涉及招标的支 出需按照招标程序办理) 校领导: 我院教师***(项目负责人)经与***单位(受托单位)协商,由该单位为其提供***(合同内容)服务。经费支出来源是***项目,该项目参与人员有***、***、***、……,合同金额为**万元,现将拟签合同内容等相关材料呈报,请予审查。 附件:1、合同文本 2、受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受托方公章) 3、经费支出来源(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财务编号、经费预算表) *********学院 年月日

如何确定合同签订地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如何确定合同签订地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篇一: The last stage went higher and took the Apollo into orbit round the earth.最后一级火箭升得更高,把"阿波罗号"送进围绕地球运行的轨道。 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正确认定合同签订地,有利于当事人选择 管辖法院,对及时处理合同纠纷意义重大。 一、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双方有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地的结果不同。 1、合同约定了签订地,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这体现了约定优先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符合合同法的自愿原则。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的档案。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工程部合同签订流程图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一)合同报审: 1.接到本组初审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合同预定简报,分项目登 记汇总后于每天上午复印7份,分别上报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办公室、工艺技术部、审计部和财务部,完成时间为一天。 2.三天内如有批复应及时取回,反馈给部门负责人。 3.接到经办主管签字确认的合同后,进行登记并提交本组进行合 同初审,检 查合同及附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查清客户档案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产况介绍、业绩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业务员的简历、备忘录(备忘录上至少要有写备忘录的人员签字)、比价表、核价单等资料是否齐全。如有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给经办人。如初审合格,将合同提交部长签字,完成时间为半天。 4.将合同分项目登记,并报至工艺技术部审批,完成时间为半天。 5.报分管副总审批,当天送到,第二天取回。 6.报法律部审核,半天完成。报审计部签收后,一天半取回。(即 在审计部 只允许存放时间为有效工作时间12小时)。 7.审计结束后取回盖有我公司合同章的合同交至合同经办人3-6 份(包括对 方单位份数),项目组负责人复印件一份。余下所有资料包括审计部意见交本部门综合组档案员存档。 8.合同报审操作时间为三个工作日,领导出差等特殊情况要及时 汇报,合同 送至各审批单位要注明送达时间经常催促,有异议或疑问要及时反馈至合同签订人。 (二)决算报审:

1.接经部门预算主管审批后的工程决算进行分项目登记。 2.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副总审批。 3.送审计部签收。 4.零星工程(10万元以下投资)或技改的决算送审计部二周后取 回,大工 程(10万元以上投资)五周内取回。 5.审计结束取回后,交计划、会计人员各一份,原件交综合组档 案员存档。

项目合作协议书(拿地).

XXXXXX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 乙方: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为于2001年月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为:;甲方持有丙方100%的股权,为丙方唯一股东。 2、丙方为于2013年12月12日在广东省xx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注册证号:xx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x;丙方享

有位于xxxxxx项目地块(宗地编号为:xxxxxx)的二级土地开发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截止到2014年3月11日,丙方为取得该目标地块及公司经营,甲方及其关联方总计向丙方提供了借款人民币6439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肆佰叁拾玖万元),扣除甲方及其关联方从丙方借款人民币998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佰玖拾捌万元),甲方实际向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5441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肆拾壹万元)。 3、乙方为于2003年6月23日在广东省xxx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9,400,765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肆拾万零柒佰陆拾伍元),注册证号:XXXX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xx;乙方有意通过受让甲方持有的丙方50%股权方式参与目标地块的二级土地开发。 鉴于以上事实及理由,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目标地块的基本概况 1.1目标地块: 基本概况。 1.2丙方于xxxx年2月24日通过网上竞价方式取得目标地块的二级开发使用权,已与X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目标地块的各项主要信息指标如下:

签订合同申请书(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签订合同申请书(示范合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签订合同申请书(示范合同) 尊敬的领导: 本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

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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