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资料

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资料
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资料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风险点及防范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风险点及防范 一、概念定义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二、背景介绍 天津市各区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从2015年11月30日开始全面启动的。由于机构、编制、人员等因素,目前我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仅受理辖区土地及房屋登记,其他不动产权登记不在本次讨论的范围内。 抵押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近年来,在银行贷款规模增涨,民众融资担保意识不断增强,投资股市未达到预期收益等诸多因素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民众将自己的房屋土地做抵押、贷款,抵押登记的工作量也在不断增加。 《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可以说,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承担着诸多风险和责任的工作。 三、风险点 (一)未成年人作为抵押人进行登记的风险 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但实务中,遇到未成年人作为抵押人,其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给登记带来一定风险。 (二)一物多抵的风险

一物多抵有两种情形,一是重复抵押,又称顺位抵押。二是余值抵押,也称残值抵押。现实中,不仅存在被担保债权数额超过评估价值的情况,也存在评估价值远远超过其市场价值的情况,一旦抵押人到期无法偿还借款,涉及抵押物处置,登记部门也会有责任。 (三)个人之间抵押不予登记的风险 许多登记机构对个人之间抵押一般不予登记,有可能面临消极不作为的风险。 (四)闲置土地抵押登记的风险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原因不同,被分为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作为登记部门是无法对土地闲置和闲置原因做出认定的,这给登记工作带来了风险。 四、防范措施 (一)针对未成年人作为抵押人进行登记的情况。 应要求监护人出具为未成年人利益而设定抵押的承诺,注意审查抵押目的、贷款用途。如果监护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用于为未成年人购买房产而设定的抵押,可认为是为未成年人利益设定的抵押,可接受此类抵押物。如果是为第三人提供担保,则一般认定有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可能,不宜登记。 (二)针对一物多抵的情况。 实务上评估报告不作为登记要件,即使被担保债权数额超过评估价值,只要基于双方合意,抵押权人提供知悉函,登记机构没有理由拒绝受理。但如果评估价值明显超过市场价值,而且是反复多次抵押,由于缺乏指导性办法,受理时还是应当严格审查谨慎办理。 (三)针对个人之间抵押不予登记情况。 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角度来说,《物权法》、《担保法》、《房地产管理法》中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及须知

一、登记类别 存量房买卖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涉及军产、宗教产、校产、市有公产应提交有权机关批准文件(原件) 7、卖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成交凭证》或不予鉴证的文书,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原件)8、其它必要材料。 注:房屋系共有或出租的,还应提交共有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证明。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卖方:土地收益金①基准地价×4%×建筑面积,(个人划拨地上住宅转让的情形)②基准地价×划拨土地收益系数×建筑面积,

(非住宅或单位划拨地上房屋转让的情形)。 买方: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5、其它必要材料。 注: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主债权合同(原件) 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其它必要材料。 注: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工作时限 立等可取

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HF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将开展,为了尽快实现HF不动产统一登记,HF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簿册样式》等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建设、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两部分。其中: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基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对已有的城镇地籍数据、土地登记、房产登记等数据进行更新整理,建成房土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数据库管理、地图制图、服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平台主要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定制,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无缝对接,实时调用相关的图形及调查表属性数据,进行不动产统一的登记发证,并生成表、证、卡、薄等成果。不动产登记平台具体内容包括: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管理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权籍调查管理。 ?不动产登记审批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的网上审批。审批过程中提供权属状态分析、调图审批等智能辅助审批功能。 ?不动产登记薄证管理系统 实现不动产登记薄证的自动生成、查询、真伪验证等。 ?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 对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提供分类统计和信息查询服务,方便领导全面了解辖区不动产登记情况。如按不动产权类型分别统计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的宗数;不动产权抵押登记统计,包括抵押总数、金额等;不动产权查封登记统计,包括查封宗数、解查封宗数等。 ?不动产登记移动协同工作系统 移动办公系统一方面可以降低领导外出对业务办理进度的影响,提高全局整体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充分梳理、整合系统数据资源并不断重新挖掘其中的潜在价值,为领导提供个性化信息定制服务,包括以管理对象为视角的结果数据展现,让终端设备成为领导的办公包,随时随地获取所需信息。实现功能包括业务审批、数据服务、即时通讯、任务处理。 ?社会化信息查询服务系统

嘉善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易备案)流程

嘉善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易备案)流程 一、宗地 (一)、新增建设用地登记 1、取号(国土窗口A)→签订合同→缴纳规费→权籍调查窗口F; 2、取号(权籍调查窗口F)→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申请表、委托调查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属材料等)→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入库→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D/E; 3、取号(不动产登记窗口D/E)→申请→受理、缴费→初审→复审→核定→登簿→发证。 (二)、未竣工但符合变更、转让条件登记 1、取号(国土窗口A)→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转让的申请材料、测绘报告、其他权属材料等)→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符合变更、转让条件的→交易备案窗口B/C; 2、取号(交易备案窗口B/C)→获取《交易告知单》后→权籍调查窗口F(房屋尚未登记的除外); 3、取号(权籍调查窗口F)→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申请表、委托调查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属材料、变更转让审核报告等)→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入库→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D/E;

实地查看→复审→核定→登簿→发证。 (三)、个人、单位、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登记 1、取号(国土窗口A)→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见附件)→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符合竣工条件的→权籍调查窗口F; 2、取号(权籍调查窗口F)→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申请表、委托调查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属材料、竣工验收审核报告等)→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入库→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D/E; 3、取号(不动产登记窗口D/E)→申请→受理、缴费→初审、实地查看→复审→核定→登簿→发证。 (四)、已竣工且符合变更、转让条件的个人、单位、房地产项目登记 1、取号(国土窗口A)→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转让的申请材料、测绘报告、其他权属材料等)→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符合变更、转让条件的→交易备案窗口B/C; 2、取号(交易备案窗口B/C)→获取《交易告知单》后→权籍调查窗口F; 3、取号(权籍调查窗口F)→提交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申请表、委托调查合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属材料、变更转让审核报告等)→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表→权籍调查成果更新入库→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D/E;

不动产登记流程及要件1207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目录 商品房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登记调查科(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维修资金——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商品房转移登记: 房产中心:交易(备案合同)——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出具权籍调查报告或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需开发商或房管局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签买卖协议)——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现房抵押: 房产中心:评估(房屋评估,预评估报告)——银行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房产备案, 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自建房现房抵押: 房产中心:评估(房屋、土地评估)——银行签合同——地产中心(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评估费(符合条件交评估费)——交易(房产抵押,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备案;抵押权预告登记出具告知单,预售卡上加盖“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公室”)——维修资金——测绘(配图)——评估

成都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流程

一、填写以下登记表格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房管局标准表格) 2、价值确认书(自备) 3、房地产抵押合同(房管局标准表格) 4、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款协议书) 二、准备以下资料 1、第一条内所包含的所有文件 2、中众和公司办事人员的介绍信(开两份,一份在办理登记时窗口收取, 第二份在领取证时窗口收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盖章)。 3、抵押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房产共有人身份 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抵押人是单位,则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原件,股东会决议)。 4、中众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物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5、准备人民币80元整(取证时要先缴费) 三、到成都市房管局二楼大厅(西华门街) 1、有专门的一个房产抵押咨询台处,对所提交资料进行预审及发放窗口排 号。 2、如资料无问题,拿到排号后,即可在窗口进行办理登记,拿到房管局抵 押缴费通知单和房管局抵押受理单。 3、按照房管局抵押受理单的要求,一般是登记成功后第二个工作日中午以 后,即可进行缴费,在一楼总咨询台排号,再到一楼86-107号窗口缴纳费用。缴纳费用成功后,即可在一楼27-40号窗口领取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1)到车辆管理所车辆服务大厅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车辆服务大厅 (2)领取《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3)按要求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4)领取排队号 (5)提交《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注销抵押为还款证明) (6)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7)到银行指定窗口缴费(注销抵押无此步骤) (8)持缴款凭证(注销抵押不需要)和《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不动产登记7大规范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以《条例》、登记制度和《簿册样式》为主要依据,基于原有土地、房屋、林业、草原、海域等登记数据,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需求,明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术语定义、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结构、命名规则、字段常量等内容,指导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主要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数据,各地结合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扩展,满足本地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面向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级(主要是市、县级)已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明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和程序,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产生的登记数据满足统一的标准规范要求。 (3)《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规范》。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建库的成果数据,编制《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规范》,明确汇交数据内容、汇交格式、汇交时间、汇交程序、汇交职责等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运行奠定基础。 (4)《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交换规范》。主要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与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共享的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审批与交易数据,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所需共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以及共享的方式、共享职责、共享流程等内容,为实现不动产登记、审批、交易数据的实时互通共享奠定基础。 (5)《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对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本地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接入信息平台提出技术要求,确保各级相关系统与信息平台平稳对接。(6)《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依据不动产登记制度设计,面向不动产登记业务全过程网络化管理,编制《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明确系统功能模块、接口要求等内容,指导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 (7)《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服务规范》。对利用信息平台提供的各类服务提出技术要求,确保各类服务对象与信息平台平无缝对接。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抵押权人(权利人)抵押人(义务人) 申请登记内容 申请抵押登记类型 (在所选类型前打√) □一般抵押权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不动产坐落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抵押面积(m2) 被担保债权数额(元)债务人 担保范围详见合同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 确定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抵押权变更(变更时 填写) 变更前: 变更后: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询问笔录 抵押权人抵押人 1、申请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 2、不动产是否为共有□是□否 其他事宜:1、申请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 2、不动产是否为共有□是□否 其他事宜: 询问人询问时间年月日被询问人 第1页共2页

填表指南 (1)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3)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更正登记和抵押权异议登记:即均包含了一般抵押权、在建工程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转移、更正和异议登记; (4)不动产坐落:即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 (5)不动产权证号:即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不动产证号; (6)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8)抵押面积:即本次抵押面积; (9)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 (9)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 (11)担保范围:即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抵押合同未约定的填写未约定的事实; (12)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 第2页共2页

不动产业务整理手册(问题参考)全解

不动产业务与问题整理手册 (仅供参考) 2016年6月

业务案例整理 1.房产、土地均已办理第一次转移登记,但在房产再次或多次办理转移过程中土地未 随之办理转移登记,要求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可以办理。需查清历次房产登记档案,理清产权交易和房产变化脉络,脱节的历次权利人全部到场签字,并作询问笔录,审查相关税费,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如有查封情形,需权利人到法院主张权利,解封后再办理。 如缺少中间权利人的,需在门户网站公告30日后,按上述办法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 主要依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2.房产在第一次转移登记后再次或多次转移登记,土地已预区分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 要求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可以办理。需查清历次房产登记档案,理清产权交易和房产变化脉络,历次权利人全部到场签字并作询问笔录,审查相关税费,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如有查封情形,需权利人到法院主张权利,解封后再办理。 如缺少中间权利人的,需在门户网站公告30天后,按上述办法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 房产属房改房或集资建房的,需查看出让金缴纳情况,收回协议和出让合同。(最好能查到当地政府关于房改房的处置意见,即政策性文件。) 3.房产在第一次转移登记后再次或多次转移登记,土地未办理预区分的,要求直接办 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出让土地、土地用途没改变,取得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且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

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发布日期:2017-09-01 访问次数:1696 信息来源: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字号:[ 大中小]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预购人共同申请,如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该表可不盖章):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有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 5、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土地及在建抵押权,在办理预告登记。 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单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预购人共同申请,如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该表可不盖章);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有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 3、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 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单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4、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 四、企业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 理 时间:2015-08-14??|??作者:石陈荣??|??浏览:1249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 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 或者认证(原件)。 不动产抵押: (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章 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 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 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 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所需材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 7、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不动产抵押 登记申请表的.doc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 ■万元日期 权利类 型 □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抵押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 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 码 联系电话 共有形式□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抵押权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 码 联系电话 不动产权属情况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类型面积不动产权属证书 号 不动产用途 抵押权情况□被担保主债权 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万元(小写)□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大写) 在建建筑物抵押 范围 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备 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 抵押人1、抵押人是否自愿将不动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已知悉抵押风 险? □是□否 抵押人2、抵押人是否已向抵押权人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 的状况? □是□否 抵押权人3、抵押权人是否已全面、充分了解以上不动产权属状况和其 它状况? □是□否 抵押人4、依法有权决定以上不动产抵押的其它权利人是否均已同意 以上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是否已知悉?□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人5、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 签署?是否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权人6、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注销抵押权?(抵押注销时询问)□是□否 抵押人 7、其他需说明事 项。 抵押权人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人:抵押权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管理系统平台解决方案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解决方案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其上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此外,耕地、林地、滩涂、海岛等不仅涉及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登记程序、标准等也各有不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原有做法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土地登记历史资料整理与信息化,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将是首批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地区正在面临的重要任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主要解决各部门的数据交换、信息整合、数据共享和实时互通。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该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首先实现不动产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等部门现有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历史数据共享,然后通过统一的登记窗口和信息平台,受理新增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各类登记事项,进而实现各业务的实时互通互查。面向公众,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 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利用遥感、GIS、二三维可视化等技术,实现对不动产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输出、信息展示等,并以图形、表格、文字、GIS和数据模型相结合的方式,直观、准确、动态地展示涉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各个方面的信息。 ? 采用“房地合一”模式,实现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 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示,向公众开放可以用于搜索、查询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 ? 提供多样的辅助硬件设备接口,如条码枪、身份证读取器、扫描仪等。 系统架构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总体框架以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数据交换体系为体系结构,以国土、房产、林业、草原、海域等数据等各类的登记、空间、档案数据库为基础,将地理信息服务(图形浏览、定位查询、空间分析等)、属性查询与统计分析、专题图件发布等GIS服务加以封装,通过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提供的各类服务和接口支撑,建立面向不动产登记的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示系统(图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登记)_doc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表一)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权利类型□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 抵押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抵押权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不动产情况 不动产坐落丘权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代码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不动产单元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权情况□被担保主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万元(小写)□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大写)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抵押人1、抵押人是否自愿将不动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已知悉抵押风险?□是□否抵押人2、抵押人是否已向抵押权人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的状况?□是□否 抵押权人3、抵押权人是否全面了解上述不动产权属状况和其它状况?□是□否 4、房地一体登记的:是否已实地查看并核实该不动产状况,该不动产 现状与房产配图内容是否一致? □是□否 抵押人5、依法有权决定以上不动产抵押的其它权利人是否均已同意以上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是否已知悉?□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人6、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签署?是否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权人7、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注销抵押权?(抵押注销时询问)□是□否 抵押人 8、其他需说明事项。 抵押权人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人(被询问人):抵押权人(被询问人): 代理人(被询问人):代理人(被询问人): 受理人(询问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本表单适用于抵押权登记申请,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在“抵押人、抵押权人”栏中名称处盖章。

完整版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应用平台总体技术框架

技术架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采用国产自主可控信息 技术、按照 所示。2云计算模式构建,技术架构如图 不动产登记信不动产登记共享、查询与不动产登记服一接入服析服不动产登记数其他数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技术架构图2 基础设施层1.,是将计算资源、存IaaS)基础设施层也称基础设施即服务层(按照云服务模式和云架构建网络资源等物理资源进行整合,储资源、大容量存储立共享资源池,形成可按需动态扩展的高性能计算环境、高并发用户登记业务办理和信满足海量不动产登记数据存储、环境,息共享查询,以及各级登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的需要。. 2.平台层 平台层也称平台即服务层(PaaS),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枢纽,负责对物理资源、数据资源、应用服务、通用资源等进行统

一管理、监控与调度,负责提供应用开发和部署的环境。 3.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也称数据即服务层(DaaS),由不动产登记数据、其他数据等组成,负责数据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对应用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系统、信息分析系统提供数据支撑。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覆盖全国的、通过历年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积累的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数据通过日常登记业务实时动态更新。 4.应用层 应用层也称软件即服务层(SaaS)。面向各类用户,通过网络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分析、交换、共享服务和登记业务办理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以及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通过统一应用服务门户向用户呈现。 5.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 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包括数据和应用服务方面和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平台与外部系统交互能够有效衔接,规范运转。. 6.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内容,保障数据存储、传输、访问、共享

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

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立等可取)(二)业务流程图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 2、一般不动产抵押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 属以下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属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还须提交担保书和第三人身份证明材料; (2)反担保抵押登记还须另提交《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和债权人的相关材料; (3)抵押权人为典当行的,还须提交《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4)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股东会)名单;集体企业应提供职代会决议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司章程为准)。 3、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实地查看报告; 属以下特殊情况的,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抵押权人为典当行的,还须提交《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2)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股东会)名单;集体企业应提供职代会决议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司章程为准)。 4、最高额抵押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最高额抵押登记除按相应登记类型提交申请材料外,需另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属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2)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5、抵押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①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不动产抵押怎么办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怎么办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解抵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最近这两年国家出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即便是将不动产抵押出去的话,也是需要办理登记的,这对将来出台房产税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很多人并不清楚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怎么一回事儿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那么,不动产抵押怎么办?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和大家探讨一下。 不动产抵押怎么办? 把银行需要的资料备齐。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帐单。银行会在贷款人提交资料以后进行相应的审查,如果资料有误或者不齐全,会要求贷款人重新提交。审核通过以后贷款人将自己所抵押不动产的产权证交给银行收押。借贷双方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公证以后贷款就成功了,银行会开始向贷款人划款。而贷款人需每月按期向银行还款直至还清为止。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 1、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能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设立,抵押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动产设定抵押

的,应当到相应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 2、以房产办理抵押的,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当到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已经成立统一不动产登记局的,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局进行办理。 3、《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上述便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不动产抵押怎么办以及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不动产抵押登记应该到房管局进行办理,而且每个地方所规定的流程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办理之前,最好提前咨询一下工作人员。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一、不动产登记的定义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二、系统背景 长期以来,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部门,基本上由县级部门承担。各部门都针对各自行业管理特点,制定了技术标准和规程。 原有分散登记制度下形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呈现出几个显著特征,一是登记资料分散保存在各级不同部门,且数字化程度不同,数据标准互不衔接,数据格式不统一,行业之间和行业内不同地区之间差异较大;二是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等平台软件不统一,技术架构和技术路线不尽相同;三是行业或部门信息化统筹力度不同,数据和系统标准化程度不一。 2015年2月15日,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等八家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国土部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事项展开集中办公,包括研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由国务院颁布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三、建设原则 1.立足已有基础,创新建设方式 立足相关部门已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加强对已有系统改造、数

据整合和相互对接,充分发挥已有成果的作用;同时,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方向,以“国土资源云”总体框架为技术指导,运用云计算技术和云服务模式,创新建设方式。 2.加强纵向协调联动,保证横向紧密衔接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是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共同任务,需要顶层设计、统筹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加强各级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强化部门间协同,保证不动产登记相关系统、数据与横向相关部门系统、数据之间的紧密衔接,确保登记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3. 强化资源共享,确保信息安全 加强基础设施资源、数据资源、应用服务资源的集成整合,最大限度地共享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级、各地登记机构的分散、重复建设内容;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泄露,保障权利人的权益。 4.坚持与制度实施深度融合,实现与机构和职责整合良性互促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迫切需要将信息化理念和方式贯穿制度实施全过程,融入到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业务流程中,更好地发挥信息平台的服务保障作用;既把统一登记机构作为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的组织保障,又把信息平台作为促进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重要抓手,“反弹琵琶”,实现良性互促。 5.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中,必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奠定基础,适用于本地登记职责和业务特点的内容也必须以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由于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不同,进度不一,在推进过程中充分借鉴率先实现机构整合和信息化应用,尤其是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适用于本地的技术路线和具体方法。 四、系统目标

不动产抵押业务流程图

不动产抵押业务流程图 ——业务部工作人员将“典当须知”相关要求告之客户 1、洽谈 ——接待人员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个人:、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2、证件查验 ——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章程及修正案、不动产权 属证书等 ——双方到场 3、现场查看——抵押物状况是否与权属证书记载一致 抵押物——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论证对抵押物预评估——填写勘察登记表 ——与会人员讨论达成共识 4、上会研究 ——评估确定当金,填写抵押借款办理意见表(评估资产质量、分析用款事由、还款能力、评价经营者为人)

——当金50万以下,经业务讨论决定确定能否办理抵押登记;当金50 5、上报审批万以上报董事长审批 ——确定业务办理责任人、协助人、审核人等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当票等 6、签合同——个人需财产共有人签字抵押,公司需股东会决议同意抵押借款 办公证——填写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填写公证表格,交纳公证费,办理公证 ——双方当事人到场 7、办理他项——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受托人证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权证各一份,当票复印件,双方证件复印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当户交纳抵押登记费用,领取受理单 ——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 ——填写当金发放申请表,财务及领导审核 8、当金发放——当户将当金收据移交给典当行后,发放当金 ——公证书、当票当户联交予客户

——总经理保管:不动产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原件9、材料归档——业务部保管:公证书,当票保管联,当金收据第二联,不动产权属、证书、他项权证、当金发放申请表、当户资料等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部保管:当票财务联、当金收据第一联、当金发放申请表 10、业务跟踪——确定客户经理,收取费用,维护客户关系,不定期回访 ——收回当票,结清前期费息 11、续当 ——签订续当凭证及续当合同(办理公证),续当凭证当户联交予当户 ——当户结清当金及相关费息,出示当票或续当凭证当户联,填写赎当12、赎当登记表(退费单) ——典当行交予当户房产证、他项权证、注销函 ——抵押物估价3万以上,通过诉讼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当金及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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