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健康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北京市健康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北京市健康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北京市健康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试行)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北京市健康社区指导标准细则

(试行)

一、社区居民健康理念科学

1、社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设置宣传健康行为规范的公益广告或标牌,加强卫生知识、保健常识、健康行为和健康理念的宣传,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结合社区特色和人群特点,依托社会力量,邀请专家学者并积极挖掘社区资源,每年开展6次以上的健康知识讲座,为广大群众讲授健康饮食、科学健身知识,做到通俗易懂、重点突出、受益面广。

3、定期组织心理健康专家开展心理卫生健康服务、心理保健咨询和辅导,引导居民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工作、学习生活中产生的忧虑、困惑、压抑等情绪,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

4、加强精神卫生科普宣传,让居民了解预防精神疾病常识,引导居民做到不歧视,不排斥精神疾病患者回归社会,鼓励居民尊重、理解和帮助身边的精神疾病患者。

5、由社区定期组织开展家庭保健员培训工作,鼓励建立以家庭保健员为主的健康志愿者队伍。

二、社区居民健康生活习惯良好

6、倡导社区居民养成有规律的健康生活习惯,拥有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坚持1项以上体育健身活动,且达到体质测定良好标准,养成健康文明的体育锻炼习惯。

7、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保持心理平衡与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对生活有追求,对工作充满信心,积极主动参加社会活动,有热情,有活力。

8、社区居民了解各项生理健康指标,并通过转变生活行为方式实现基本生理健康目标。

三、社区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9、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和设备配置要求,按照设置标准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服务。

10、遵循居民自愿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为社区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11、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个体化健康指导与服务,指导居民对自身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管理,降低人群健康危险因素的流行率。

1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切实做好“双向转诊”工作,社区转诊预约成功率达到80%以上。

13、社区启动了“居民健康管理工程”,对超重肥胖、血压偏高、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健康指导。

14、做好传染病监控,重点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鼠疫、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可疑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率>90%,对登记肺结核病人访视率>90%,对肺结核病人及家属健康教育覆盖率>80%。城市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5%,农村居民达到75%,流动人口达到80%。

15、做好免疫接种,儿童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

16、积极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妇女定期获得筛查服务。

17、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为60岁以上社区老年人群免费提供流感疫苗接种,为本市60岁以上无保障老年人和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

四、社区体育设施多元化

18、完善社区体育服务设施,加快新建居住区社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有社区公园与广场等空间资源,重点建设中小型、适用性强的社区健身设施和全民健身工程。

19、辖区内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应向社区居民开放,全年开放时间达150天以上。

20、加强全民健身场地与设施的日常维护、器械保养和设备更新工作,室内外健身活动场所设备完好,使用安全方便,利用率高。

21、社区将小型多样、居民喜爱的体育健身器材以健身大礼包的形式,进楼门、进庭院、进家庭。

五、社区体育活动多样化

22、在楼宇、庭院、胡同、家庭之间开展就近就便、小

型多样的各种趣味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使日常性体育活动

达到多样化、经常化和普遍化。

23、晨、晚练辅导站和民间社团组织、文体团队、健身

俱乐部每周开展2次以上健身活动。

24、组织开展社区体育节、趣味运动会、民俗运动会、

棋赛、秧歌、太极拳、健身球、全民健身路径比赛等传统性

体育比赛活动。

25、社区居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

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占50%

六、社区体育组织社会化

26、社区成立“社区全民健身协会”,由社区自治组织、

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各类健身俱乐部共同组成,负责

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

27、“社区全民健身协会”主要组织者有3名以上二级

组织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1,有4支以上晨晚练辅导站和团

队组织、俱乐部。

28、社区体育家庭2应占社区总户数的50%以上,并逐年

增长。

1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2社区体育家庭指每个家庭拥有一件体育健身器材,家庭内三分之二的人口常年坚持一项体育健身活动,每个家庭每季度进行两次以上的户外体育活动,每个家庭有一份或一册以上体育健身报刊、图书。

七、社区健身服务科学化

29、建立社区体育宣传阵地,定期宣传体育法律、法规,文明观赛礼仪,科学健身方法和健身知识;展示社区居民健身风采和丰富多彩的体育比赛活动,营造社区体育文化环境。

30、开展成年人体质测定工作,为居民建立体质健康档案。社区居民国民体质测试率不低于30%(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除外),体质测试合格率达95%,优秀率达25%。

31、社区每年参加2次以上体育骨干技能培训,每次培训在20人以上。

32、社区所属晨、晚练辅导站和团队、俱乐部要配备技能传授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低于社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5‰。

八、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33、建立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34、社区公开计生事务,各种办证、审批等程序制板上墙。

35、建立社区居委会下属的人口计生委员会,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组成。建立计划生育例会制度,分析工作动态,解决有

关问题,落实访视制度,居民小组长按要求定期走访各类重点人员。

36、为社区内育龄居民建立计划生育信息档案,及时掌握育龄群众婚、孕、育、节育、生殖保健等动态情况,实行微机化管理,及时准确为社区居民办证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37、积极推进计生工作居民自治,制定计生居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公约,并报街办备案。

九、社区计生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优质便捷

38、协助区县人口计生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婚育健康服务包”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咨询指导服务。

39、建立和完善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制度,向辖区内育龄群众免费提供避孕节育药具。

40、社区设置有计划生育宣传栏、阅报栏和免费宣传资料取阅箱,计划生育普及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41、依托社区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社区自主组织的宣传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

42、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配合街道(乡镇)向流动人口提供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宣传教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43、建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档案,进行跟踪服务管理。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07-03-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标准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含修订,下同)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第五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与贸易有关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 第六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地方标准,组织地方标准的实施,对本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审查部(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审查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市各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标准化研究,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负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实施地方标准,依法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地方标准的起草,在地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工作。 第九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标准化组织积极承担或者参与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对符合《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予以经费补助。 第二章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

《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 器物》 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器物》 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一)任务来源 2018年10月,由故宫博物院牵头,申报了北京市地方标准《文物数字化技术规范器物》编制研究项目。2019年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文物数字化技术规范器物》列入计划,项目编号20192010,项目类别二类,为标准研究项目。 2019年11月,项目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主管部门。根据本期研究及专家意见,规范更名为《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器物》,申报2020年度规范编制。 2020年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文物三维数字化技术规范器物》列入计划,项目编号20201141,项目类别一类,为标准编制项目。 (二)起草单位、协作单位 起草单位:故宫博物院 协作单位: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首都博物馆 北京市文物局信息中心 北京市文物局图书资料中心 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三)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及任务分工如下(表1):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 (1)国家和北京市发展战略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全党全国人民要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大力提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于几千年的深厚历史积淀。博物馆藏品是一个国家的历史以及民族传统文化的浓缩,是文化积淀的重要载体之一。北京作为我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征程中,肩负着重大的使命与责任。迈入数字时代、信息化社会,各博物馆通过三维数字化手段,正在逐步推进馆藏文物由实体文物向数字文物的转变,迫切需要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为指导,进而开发馆藏文物更多样的表现形式和更广泛的传播范围,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和发展。 (2)国家和北京市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加快急需标准制定,推进单位(实验室)标准、地方标准建设,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建设智慧博物馆云数据中心、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和业务管理支撑平台,形成智慧博物馆标准、安全和技术支撑体系。《关于加强“十三五”文物科技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紧跟国家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发展步伐,利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数字化与智能化技术等,建立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体系。随着《“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国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都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都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讲明。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差不多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治理工作。 本标准为举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依照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玩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样不承诺非修理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 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爱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 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标准制修订编制说明

标准制修订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氰化硫金精矿 标准编号: 标准级别:团体标准 制定或修订:制定 计划号:2017-T-0912004 起止时间: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负责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

《氰化硫金精矿》报批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中国黄金协会2017年9月12日下达了2017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其中包括《氰化硫金精矿》,该团体标准计划号为2017-T-0912004,技术归口单位为中国黄金协会,负责起草单位为长春黄金研究院、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2、任务落实 2017年9月13日,中国黄金协会成立了《氰化硫金精矿》标准制定项目组,项目组对起草工作进行了计划安排,标准制定项目组按照任务计划组织开展工作,编写了《项目建议书》。 1)标准检索查新阶段 项目组开展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检索,通过到国家标准研究所、中国标准化出版社及标准咨询网进行了标准查询工作,对国际ISO组织、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欧洲标准(EN)英国国家标准协会(BS)、日本工业标准(JIS)、澳大利亚国家标准(AS)、德国标准化学会(DIN)等国家的相关产品进行了机检和手检,未有《氰化硫金精矿》标准。 2)标准调研准备阶段 项目组于9月13日至9月23日,对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中矿金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了现场调研,期间对中国黄金集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了电话咨询调研,调研咨询单位名录见附表1。对相关企业就有关氰化工艺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氰渣综合回收硫金精矿及下游企业对该产品技术要求、市场需求状况等进行了调研,并对相关企业生产技术指标进行了收集,向相关企业发放了《氰化硫金精矿标准征求意见表》。 3)起草标准阶段 本标准属于新起草的标准。 《氰化硫金精矿》标准起草组在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相关技术指标进行了分析、归纳、总结,参考YB/T733《硫精矿》质量标准对杂质元素的要求,收集整理企业意见回

【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管理规程 (施工用电部分)培训班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

第一盒子 目录 一、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 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表AQ-C7-1 五、施工用电电气设备试验、检验、调式记录 六、施工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表AQ-C7-3 七、电工巡检维修记录 (表AQ-C7-4) 八、施工用电器材产品合格证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资料 编号:城建四-××××××项目部-6-1-01编制人:××× 资料名称: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名称:北京城建四公司××××××项目部

××××××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 X年 X 月 X 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施组(方案)名称:××××××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在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二、工程概况 (1) 三、主要施工用电设备 (2) 四、供电容量计算和变压器选择 (3) 五、电动机械设备功率选择 (4) 六、现场临时用电设备选择 (5) 七、接地装置与防雷设计 (6) 八、安全用电措施 (7) 九、临时用电防火措施 (7) 十、触电应急预案及演练 (8) 十一、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 (9) 1)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应单独绘制;(2)总箱、分箱、开关箱分别要做重复地装置符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3)平面图配电箱箱号与现场必须一致;(4)消防电源必须从现场总开关上侧引出,实行二级漏电保护。 十二、施工用电系统图 (10) (1)临时用电系统图中必须体现出三级配电,(2)编号清楚,电缆标明型号。 注: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公司技术部门审批后(盖章),报送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并签字方可实施。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1 受理编号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 补助资金申请表 标准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E-mail: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申请表为申请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的主要申请文件。 2.申请表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果一个标准由多个单位共同编制,由位列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的单位(无论前言是否区分主要编制单位和其他参编单位)之一负责申报(行政机关和非在京单位无资格申报)。申报单位应自行与其他全部编制单位协商一致,排名前三位的另外两家单位须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行政机关和非在京单位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 3.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且与标准正式印发稿的编制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企业、合作社、集体工商户须提供工商部门证明,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证明。标准前言所列为非法人单位,由上级法人单位代替。上级法人单位名称无法直接体现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由该法人单位出具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证明。标准正式印发稿编制单位名称不准确,须提供标准归口单位出具的证明。 4.经批准的补助资金只拨付到申报单位。 5. 第一起草单位相同的系列标准须按一个项目申报,第一起草单位不同的系列标准可以按多个项目申报。 6.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在补助申报范围内。ISO、IEC标准中的PAS、TR不纳入补助范畴。 7.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力求简明、准确。 8.各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或“无”。 9.申请表规定的附件材料应随申请表一并提交。 10.申请表须通过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评审管理系统

北京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管理,提高标准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适用本办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含修订,下同)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第五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实施地方标准,对本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地方标准审查部,按照本办法

的规定负责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市各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标准化研究,组建本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化工作队伍,建立本行业标准体系,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制定地方标准的任务,负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制定推动地方标准实施的配套政策并实施地方标准,依法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区县政府负责在本辖区内推动地方标准的实施。 第九条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地方标准的起草,在地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工作。 在行业跨度大、归属不明确等特殊领域,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标准化研究,建立标准体系,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制定地方标准的任务。 第十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标准化组织积极承担或者参与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对符合《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予以经费补助。 第二章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 第十一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又需要在本市

北京市地方标准DBJ

北京市地方标准 序号标准号名称废止号01-1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12-2004 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13-2004 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含光盘) 01-26-2003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分册) 01-27-2003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01-29-2000 轻隔条板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01-30-2000 外墙内保温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水泥聚苯复合保温板) 《外墙内保温施工技术规程》(石膏聚苯复合保温板)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市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地区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聚合物改性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界面渗和透型防水涂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无机防水堵漏材料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北京地区蒸压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外墙外保温用聚合物砂浆质量检验标准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 标准 北京市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屋顶绿化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

ICS 65.020.20B 05 备案号: DB 屋顶绿化规范 Code for Roof Greening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屋顶绿化类型 (2) 6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 (2) 7屋顶绿化技术 (4)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城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城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DBJ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DBJ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维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由屋面构造层、屋顶绿化构造层和植被层等产生的屋面荷载。 3.7防水层waterproof layer 为了防止雨水和灌溉用水等进入屋面而设的材料层。一般包括柔性防水层、刚性防水层和涂膜防水层三种类型。 3.8柔性防水层floppy waterproof layer 由油毡或PEC高分子防水卷材粘贴而成的防水层。 3.9刚性防水层rigid waterproof layer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层上,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砂浆搀5%防水粉抹面而成的防水层。 3.10涂膜防水层membrane waterproof layer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号:DB/TXXX-20XX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通过细化物业服务事项,对服务深度、频次、结果进行定量描述,将技术标准划分为5个等级,满足了不同层次物业服务的需要,构成了物业服务标准体系,为构建科学合理、专业公平、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体系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业主和物业企业间和谐互信关系的建立。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工作,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在执行标准过程中总结经验,积累相关资料,并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邮编:100039,电话:59958541),以便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编写人员: 审查专家:

目次 3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技术标准 (9) 9 3.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10 15 16 17 18 18 3.8 18 4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技术标准 (20) 20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21 26 27

29 29 4.8 30 5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技术标准 (31) 31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32 37 39 40 41 42 5.8 42 6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技术标准 (43) 43 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44 49 50 52

地址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报批稿)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XXX—XXXX 地址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ddress database construction (报批稿)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录 前言 (2) 引 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 约定 (4) 3.1 术语 (4) 3.2 约定 (6) 4 地址数据库设计 (6) 4.1 地址数据的设计 (6) 4.2 数据字段定义的描述符 (8) 5 地址数据库核心字段 (9) 5.1 标准地址数据表核心字段 (9) 5.2 地址别名核心字段 (13) 6 地址数据的质量要求 (14) 6.1 逻辑一致性要求 (14) 6.2 数据完整性 (15) 6.3 资料完整性 (15) 6.4 时间属性要求 (15) 6.5 地理位置要求 (15) 7 地址数据库的建设与更新维护 (15) 7.1 地址数据获取 (15) 7.2 地址数据入库 (17) 7.3 地址数据库更新与维护 (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址元素的分类 (19)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准地址的组成结构 (22) 附 录C(资料性附录)地址元素的层次关系 (23)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宁、李军、毛东军、王丹、黄坚、刘振萍、陈桂红、刘彦、汪民主、田飞、付哲、肖学年、张坤。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北京市)

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1、项目类别 (1)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申报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应已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并且能够在当年完成标准从起草到报批的全部工作。 (2)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二类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取得成果,形成标准草案的,可申报为下一年度的一类项目。鼓励所有标准项目通过二类项目转为一类项目,在确定立项时优先考虑。二类项目研究单位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研究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原二类项目编号:曾经立为二类的项目填写。 3、涉及领域:一项标准涉及多个领域的,可多选。 4、标准性质 (1)强制性:只有涉及安全、卫生以及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制定强制性标准。 (2)推荐性:绝大多数标准均应申请制定推荐性标准,由各标准相关方自愿采用。 (3)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且不具备制定为地方标准条件的项目;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可以申请制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5、必要性:阐明立项的必要性,不少于1000字。说明标准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普遍性,涉及全市性的关键共性技术,不属于部门内部规范,标准的实施主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标准涉及的内容是否属于本市经济或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否列入本市各行业“十二五”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列入市政府折

子工程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否能够通过制定该标准解决本市发展或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等。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支持的研究项目、需要为本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配套技术支撑的标准项目、地方标准复审确认需要修订的项目,重点纳入地方标准立项范畴。 6、可行性:阐明标准是否已经具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该标准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以及技术基础,不少于1000字。 7、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阐明标准的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给出标准的框架结构。应注意标准规定的内容必须是技术要求,即便是管理类的地方标准也应当是实现管理中的技术要求。 8、主要强制的内容:阐明要进行强制的主要条款或主要技术指标项。 9、强制的理由:阐明强制的法律依据和强制的必要性,不少于1000字。 10、强制性标准实施风险评估:评估强制性标准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社会影响以及社会承受度等,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这些风险。 11、法律法规依据及与之关系:列出制定该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依据,以及政府文件中提出的明确的工作任务等,并说明本标准与这些依据之间的关系。 12、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容异同:所制定的标准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未被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如果已有相应的标准或计划而又确需申请地方标准立项的,应阐明与相应标准或计划的本质性区别,详细说明确需立项的理由。 13、计划及起止时间:列出包括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环节在内的工作进度计划,一类项目应在立项当年完成标准从起草到报批的全部工作。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_307-2005)

ICS 13.030.20 Z 60 备案号:17214-2005 DB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 307—2005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内容 (1) 3.1 标准分级和限值 (1) 3.2 其他规定 (1) 4 监测 (6) 4.1 采样点 (6) 4.2 采样频率 (6) 4.3 排水量 (6) 4.4 统计 (6) 4.5 方法 (6) 5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 附录A (9) I

DB11/ 307—2005 II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在《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北京市人民政府1985年10月15日发布)的基 础上,依据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7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一类污染物13项,二类污染物62项,比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多设立8项。 同时,本标准对北京市执行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对污染指标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44项指标的限值与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当,23项指标的限值严于国家标准;对于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不设单位建设年限区分。 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京政函[1998]18号)]。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声、董淑英、刘卫红。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DB11/891-2012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3年01月01日 前言 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目标,在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1-602—2006)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计划,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总结工程经验,并经专家深入论证,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了修编。本标准在修订中提高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的标准,加强了对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和电气专业系统设计内容。本标准还附有若干节能设计判断文件、建筑热工和管道保温计算、外窗热工性能等资料。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绿色建筑研究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联系电话:88042132)。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 北京建筑节能研究发展中心北京清华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易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6年标字第6号(总第189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6年标字第6号(总第189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19项北京市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0月20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1/238-2016 车用汽油 DB11/238-2012 2016-10-19 2017-01-01

2 DB11/239-2016 车用柴油 DB11/239-2012 2016-10-19 2017-01-01 3 DB11/T535-2016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DB11/535-2008 2016-10-19 2017-02-01

4 DB11/T543-2016 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 DB11/T543-2008 2016-10-19 2017-02-01 5 DB11/T646.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则DB11/646.1-2009 2016-10-19 2017-02-01

6 DB11/T646.2-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2部分: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 DB11/646.2-2009 2016-10-19 2017-02-01 7 DB11/T646.3-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3部分:实体防护与入侵报警子系统 DB11/646.3-2009 2016-10-19 2017-02-01

8 DB11/T646.4-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4部分:化学监测子系统 DB11/646.4-2009 2016-10-19 2017-02-01 9 DB11/T646.5-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第5部分:放射性材料监测与处置 DB11/646.5-2009 2016-10-19 2017-02-01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doc

附件1 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 补助资金申请表 标准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E-mail: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申请表为申请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的主要申请文件。 2.申请表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果一个标准由多个单位共同编制,由位列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的单位(无论前言是否区分主要编制单位和其他参编单位)之一负责申报(行政机关和非在京单位无资格申报)。申报单位应自行与其他全部编制单位协商一致,排名前三位的另外两家单位须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行政机关和非在京单位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申报意见)。 3.标准前言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且与标准正式印发稿的编制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企业、合作社、集体工商户须提供工商部门证明,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证明。标准前言所列为非法人单位,由上级法人单位代替。上级法人单位名称无法直接体现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由该法人单位出具与标准前言单位关系的证明。标准正式印发稿编制单位名称不准确,须提供标准归口单位出具的证明。 4.经批准的补助资金只拨付到申报单位。 5. 第一起草单位相同的系列标准须按一个项目申报,第一起草单位不同的系列标准可以按多个项目申报。 6.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在补助申报范围内。ISO、IEC标准中的PAS、TR不纳入补助范畴。 7.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力求简明、准确。 8.各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或“无”。 9.申请表规定的附件材料应随申请表一并提交。 10.申请表须通过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评审管理系统

北京市地方标准申办程序

北京市地方标准申办程序 一、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又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北京市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不属于技术要求,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 (三)地方难以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 (四)在全市范围内不具有普遍性。 二、申报立项 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立项。报送一类项目的还应提交项目草案。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三、标准起草及征求意见 (一)立项批准后,起草单位组织地方标准的起草组,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试验验证后,按GB/T 1的要求编写出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与编制说明。 (二)起草单位应当采取会议和书面等多种形式,听取有关部门、企业、技术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方的意见。 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e19193261.html,)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一个月。 (三)起草单位对征求的意见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入意见汇总处理表,按意见修改并提出标准的送审稿。 四、标准审查 地方标准送审稿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有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应由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签署意见。 报送材料如下: (一)申请审查的公文; (二)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意见; (三)标准送审稿及其电子文本; (四)标准编制说明及其电子文本; (五)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电子文本; (六)意见汇总处理表; (七)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应附标准原文及译文各一份;(八)主要的试验、验证报告一份; (九)主要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参考文献的文本。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地方标准的审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专家,组成地方标准审查组。地方标准的审查原则上采用会议审查形式。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审查组长代表审查组签字,并附审查专家签字表决表。 起草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提出标准的报批稿。 五、标准报批 起草单位将标准报批稿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ICS 03.220.20 R 11 备案号:XXX-XXXX DB 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bus/trolleybus passenger transport service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П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2) 5运营调度 (2) 6行车服务 (3) 7车厢服务 (3) 8站台服务 (4) 9信息服务 (4) 10服务质量监督 (6) 11运营安全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线路及车站命名原则及方法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车辆例行检查项目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服务设施检查及报修项目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服务用语 (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检查项目 (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指标合格评价方法 (14) I

前言 本标准附录A和B是规范性附录,其它附录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正、卢峰、李明远、杨大忠、杜乃红、赵哲成、祝世钧、马从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北京市高(2021版)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管理办法

北京市高(2021版)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管理办法 Beijing high tech enterprises (2021 Edition) accreditation cond ition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北京市高(2021版)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 管理办法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 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促进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范高新技 术企业的认定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 [2000]324号)文件和《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国科火字[2000]120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按照 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 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 (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

(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四)先进制造技术 (五)航空航天技术 (六)现代农业技术 (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八)环境保护新技术 (九)海洋工程技术 (十)核应用技术 (十一)与上述十大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首都经济发展特点的其它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市科委根据国家科技部发布的高新技术范围和本市的具体情况,对高新技术范围和高新技术目录适时进行补充和修订并定期公布。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DB11/T 281—2005 2005-05-10发布2005-05-10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城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城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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