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XX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商业机密和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制人)及其出资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工程项目等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服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依据、准备与谈判

第五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的进度,拟定需对外签订合同的种类及时间计划表,先报公司审批后再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复核。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照计划表负责相应合同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所有合同商务部分条款,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起草;技术部分条款由建设方工程归部门拟定;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完成后,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总稿形成合同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将征求意见稿交合同相关的部门会签,报公司上会审定作为谈判的蓝本。

第八条订立合同蓝本时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政、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九条合同的内容、形式如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应将其意见反映到合同蓝本中。

第十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据蓝本与相关当事人进行谈判,谈判时

间、地点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负责协商确定。合同谈判应由项目主管领导主持,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参加,且谈判不宜少于三人。重大合同的谈判,由建设方确定合同谈判小组,合同谈判小组负责人负责合同谈判的全面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

重大合同指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谈判中应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以及能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的证书、注册文件等。

第十二条当事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必须取得委托人(法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其代理权限范围进行合同谈判。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代理人的主要职责

(一)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需按合同计划表的时间完成相关合同的签约工作;

(二)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对于涉及到建设方重大利益的合同条款,需报请法定代表人审定,提出本人具体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四)对所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建设方法定代表人,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在合同谈判中,应当着重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及信誉程度,对于履约能力没有保证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担保,防止订立无效合同,确保所签订合同顺利执行,维护建设方利益。

第十五条参加合同谈判的人员应本着有理、有据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形象,保守公司的机密。

第十六条在合同谈判中,应重视如下内容

(一)标的;

(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三)数量、质量和时限;

(四)价款或酬金;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结算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纠纷处理办法;

(九)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十)其它需说明的内容。

第十七条对于重大合同,为确保建设方利益,可以设立担保。担保可采取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两种形式;在被担保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按履约保函的规定,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第十八条采取非公开招标的,服务、设备(或物资)采购方面的合同,建设方应提供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能力),与建设方进行询价或谈判;专业分包的合同,建设方应提供不少于三家(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与建设方进行谈判。

第三章合同签署

第十九条合同的签署必须按部门会签与正式签订两个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合同谈判完成以后,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照双方协商结果以及征求意见稿内容,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第二^一条根据审批的整体招标方案,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规模标准的正式合同文本,经建设方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建设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定、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批。

第二十二条根据审批的整体招标方案,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规模标准的正式合同文本,经建设方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建设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定、公司审批。

第二十三条建设方应严格审核合同。公司工程管理部、集团工程管理部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四条合同会签时,各部门应依照会签时间的要

求,尽快签署意见,不能影响合同的正式签订时间。

第二十五条合同会签的时间要求:

(一)一般的合同(价款数量较少,内容较少),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

(二)重大的合同(标的额巨大,内容繁杂;主要指主体施工合同、重大设备采购合同、重要材料采购合同),各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

第二十六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负责将正式合同文本会签资料、合同蓝本征求意见稿整理存档、封存;并准备正式合同文本。

第二十七条合同正式文本经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正式合同存档。

第四章合同副本制作及发放

第二十八条各种合同的正本由建设方综合办公室、财务部门各存档一份,其余正本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保存。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副本,由建设方确认应发放部门,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照发放清单,制作并登记副本发放份数。

第三十条合同副本发放给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由其直接负责保管及使用,不得擅自复印。

第三十一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制作合同副本,应严格依照正本的顺序,不得错页、漏页,不能随意增加副本的份数。

第五章合同的借阅

第三十二条合同内容涉及到公司利益和商业机密,因此合同的借阅需征得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书面认可。借出的正式合同,未经批准不得复印。

第三十三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应建立合同借阅台账,其它部门若需借阅正式合同文本,需经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三十四条合同借阅一般在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办公室进行,若需将正式合同文本带离,需办正式借阅手续。

第三十五条正式借阅手续需由有关部门提出借阅报告,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正式借阅报告留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存档,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

第三十六条借阅的正式合同应保存完整不得损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办理归还手续。合同归还时,应当面点收,检查合同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立即追查归档。借阅正式合同,不应超过一周,如工作需要延期归还,应办理相应续借手续。

第六章合同专用章的启用

第三十七条建设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加盖建设方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八条合同专用章由建设方综合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九条合同专用章使用程序如下:

(一)建设方合同形成正式文本,并经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建设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审定、公司审批后(见附件《合同签订审阅、审批表》),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将正式合同文件交建设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向建设方综合办公室申请加盖正式合同专用章,并对用印的合同名称、数量实行登记管理。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终止、变更及解除

第四十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完成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一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方各部门需严格依照合同的条款进行管理,确保合同如期、安全、全面地得到履行。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完成及相关工作的终止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条件、环境、市场等各种因素影响合同正常执行,建设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将问题向分管领导、建设方法定代表人反映;并依照法律顾问的意见、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领导的指示,及时、合理地解决。

第四十四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且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可以在建设方法定代表人批准、报公司同意后,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内的相关条款,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变更协议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八章合同的归档、登记、统计和总结

第四十五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建立登记归档制度,负责合同的归档及登记。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合同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台帐应记载以下内容:序号、合同号、合同名称、签约单位、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约时间、履行期限、履行情况及违约、

变更、解除等事项。

第四十七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定期完成合同的统计工作,并交建设方领导审核。

第四十八条合同履行完毕后需将与合同相关的资料及时归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合同文本、技术方案、有关合同往来的文本、信函、申报、电话记录、视听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相关凭证、原件、复印件等。

第九章合同管理纪律

第四十九条建设方有关部门及合同的执行人员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以建设方商业机密牟取非法收入,损害国家、社会和公司的利益。

第五十条不得签订显失公平、损害建设方利益和形象的合同。

第五^一条不得在对方法定主体资格、合法身份和履约能力未进行相应级别评审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合同。

第五十二条不得订立主要条款缺乏、形式条件不具备的合同。

第五十三条不得订立“君子协议”的头合同和不签名盖章的白合同。

第五十四条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或超越授权范围签订无效合同,不得以部门或其它非法定主体资格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十五条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六条不得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结算。

第五十七条不得在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未经法律审查或进行相应级别合同评审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十八条不得违反集团和公司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九条对违反合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应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给建设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所指合同均为工程建设合同。

第六十一条建设方根据本制度及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项

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合同签订审阅、审批表(样表)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审阅、审批表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 很多建筑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一般将施工合同放在抽屉里或锁在档案柜子里,在工程实施中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才将施工合同拿出来看一下。殊不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实际上就是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离不开合同中的内容,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基于一定的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标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一定施工条件等静态因素而进行的,并以此来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常常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在施工过程中也经常产生一定程度的变更(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增减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变化等),从而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的静态条件完全被打破。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动态管理中的法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起到避免双方的争议和纠纷,另一方面也起到了为事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到了证据的完善。 一、施工合同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作为一个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才能使工程施工符合合同要求。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首先要进行的是“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交底是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出发,分析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工程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并向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的提示、解释和说明。 1、交底人与被交底人: 施工合同交底人是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合同管理部门。被交底人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交底内容: 提示适用于施工合同的法律的基本情况(范围,特点等),用以指导整个合同实施工作。对合同中明示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应重点提示。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1Z2010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 项目立项(立项批准)是项目决策的标志。决策阶段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项目的定义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 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一般不单独列招投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到实现。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时间范畴是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该定义中,“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 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没有明确目标的建设工程不是项目管理的对象。 由于业主方式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往往是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的核心。 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种类型: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如投资方和开发方的项目管理,或由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 .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和分包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物资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等。 1Z201023掌握项目管理的工作任务分工 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和工程管理咨询单位等都有各自的项目管理的任务,上述各方都应该编制各自的项目管理任务分工表。 为了编制项目管理任务分工表,首先应对项目实施的各阶段的费用(投资或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等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在项目管理任务分解的基础上定义项目经理和费用(投资或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等主管工作部门或主管人员的工作任务。 一、工作任务分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0.1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 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基本 前提下和本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的。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考核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1.0.3实施细则应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0.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项目管理规则 2.1项目管理规划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1.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编制过程中可依据下资料: 1、招标文件发包人及招标文件的解释及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2、领导层对招标文件的分析研究结果。 3、工程概况、现场情况等。 4、有关市场信息及同类(或竞争)施工企业的技术状况等。 5、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决策意见。 2.1.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项目概况;实施条件分析、投标活动及签定合同的策略;管理目标;组织结构;质量目标和施工方案;工期目标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投标和签定施工合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2.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写完成。 2.2.1编制过程依据资料: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 2.2.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平面图;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3、项目经理责任制 3.0本部经理层、项目管理层和劳动作业关系描述。 3.0.1本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3.0.2项目部应处理好项目部经理层、项目管理层和劳务作业层的关系,并应在“项目管理责任书” 中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利和利益。要求责任明确,权利匹配,利益对等,效益直观。3.0.3项目部经理层应制定和健全施工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应加强计划管理,保持资源 的合理分布和有序,并为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服务;应对项目管理层的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3.0.4项目部经理层和项目管理层是服务和服从监督与执行的关系;项目管理层和劳务作业层应是 平等的经济合同关系,项目经理与企业法人代表是授权与被授权关系。总体运行机制应是总部服务控制。 项目经理是法人代表的委托授权代理人;是代表项目部承担履约责任、处理合同纠分;是起承上启下的中间关键环节。 3.1关于项目经理 3.1.1项目经理是根据业主法人代表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 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一般情况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 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综合管理、专项分工、全面评审、分级管控、授权订立”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重点环节应遵循的总体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工作流程环节实行先专项、后综合;合同相对方选用环节实行先调查、后选择;合同文本起草环节实行先范本、后自拟;合同签署环节实行先评审、后批准;合同履行环节实行先签订、后履行;合同支付环节实行先结算、后付款。 财务合同部为本单位的综合管理部门,所涉及合同业务的部门 为本单位合同专项管理部门。 (一)、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1、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开展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落实本单 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制订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 3、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合同的洽谈、资信调查、合同起草、签订、变更、履行、终止等管理工作; 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合同评审及交底工作; 5、建立合同管理综合台帐,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上报合同统 计半年报、年报以及年度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6、负责本单位合同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7、掌握合同履行状态,分析合同变化情况,判断合同风险因素,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8、参与本单位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及仲裁。 (二)、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及职责 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工作。

1、依据合同管理的要求,制定主责业务范围内专项合同的具体 管理制度,确定合同管理人员; 2、负责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起草合同文本,组织合同的可 行性调研及条款的业务洽谈; 3、负责组织本部门主责合同的评审,协调、落实参与评审部门 对合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组织合同的交底。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移交事项, 掌握合同的履行状态,判断合同变化可能引起的风险因素,适时与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向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5、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的建立,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 变更、终止状态; 6、负责本部门合同资料档案的管理,达到资料完整、签章齐全、记录准确,存放安全,查阅方便的管理要求; 7、按规定对相应合同进行评审和审核; 8、负责对本部门主责合同纠纷情况的调查,参与处理合同纠纷 的调解、诉讼及仲裁; 9、负责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传递合同原件备案; 10、负责收集各单位备案合同资料,并按照规定逐级对口上报。 (三)、合同专项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种类分工 1、物机部为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的主责部门; 2、运输技术部为机车车辆租赁、维修合同的主责部门; 3、综合办公室为临时用地、租车、租房合同的主责部门; 4、人力资源部为劳务派遣合同的主责部门; 未列明主责管理部门的其它合同,依据合同类型和主要内容, 由业务关联性最密切的职能部门主责管理。 二、合同调查与起草 (一)、签订合同前,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标的进行市 场调查,并对潜在合作对象进行资信调查,掌握对方主体资格是否 真实、合法,履约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XX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商业机密和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制人)及其出资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工程项目等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服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依据、准备与谈判 第五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的进度,拟定需对外签订合同的种类及时间计划表,先报公司审批后再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复核。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照计划表负责相应合同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所有合同商务部分条款,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起草;技术部分条款由建设方工程归部门拟定;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完成后,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总稿形成合同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将征求意见稿交合同相关的部门会签,报公司上会审定作为谈判的蓝本。 第八条订立合同蓝本时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政、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九条合同的内容、形式如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应将其意见反映到合同蓝本中。 第十条建设方合同归部门依据蓝本与相关当事人进行谈判,谈判时

间、地点由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负责协商确定。合同谈判应由项目主管领导主持,建设方合同归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参加,且谈判不宜少于三人。重大合同的谈判,由建设方确定合同谈判小组,合同谈判小组负责人负责合同谈判的全面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 重大合同指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谈判中应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以及能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的证书、注册文件等。 第十二条当事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必须取得委托人(法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其代理权限范围进行合同谈判。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代理人的主要职责 (一)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需按合同计划表的时间完成相关合同的签约工作; (二)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对于涉及到建设方重大利益的合同条款,需报请法定代表人审定,提出本人具体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四)对所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建设方法定代表人,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在合同谈判中,应当着重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及信誉程度,对于履约能力没有保证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担保,防止订立无效合同,确保所签订合同顺利执行,维护建设方利益。 第十五条参加合同谈判的人员应本着有理、有据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形象,保守公司的机密。 第十六条在合同谈判中,应重视如下内容 (一)标的; (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三)数量、质量和时限; (四)价款或酬金;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结算方式; (七)违约责任;

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制人)及其出资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工程项目等。 第四条建设方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履行法人职责的项目公司)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安全、环保、廉政责任制,项目建设标准化、信息化,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和公司相关制度。 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接集团工程管理部,并接受集团和公司其他部门监督。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建立公司建设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接受集团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检查和监督。 (二)招投标工作管理,对即将招标的工程项目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树立成本意识,为公司节约投资;配合招投标委员会组织、实施、监督工程的招标工作。 (三)合约管理,负责工程合约的起草,协同审计风控部对项目相关合同、协议进行初审和管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管理。办理工程项目建设许可

手续;审核项目质量文件并监督执行;编制、审核项目总控计划并跟踪落实;组织大宗供应商考察;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核工作;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总结;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人员配置;向公司定期汇报项目质量和进度情况。 (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成安全目标;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六)建设工程成本管控及档案信息管理。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组织审核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结算、造价、变更及签证,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成本监控和管理;负责工程项目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参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投资分析;负责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为项目招投标提供技术支持。 (八)对接集团工程管理部。 第七条建设方工作职责 建设方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行使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等进行管理的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履行或授权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二)负责组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所管理的项目及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制度,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负责项目报规报建等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 (四)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环保、水保、风险防控、廉政等进行管理; (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外部关系。 (六)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第三章项目施工前准备

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将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相关合同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他们还将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此外,他们还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将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需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并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设计院将完成项目施工图,并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将其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委托监理合同管理细则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委托监理合同管理细则 为规范中国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通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管理, 结合xx 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XX 公司各类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及承包要求 第一条凡与XX 公司签订施工及委托监理合同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审查包括基本资质和企业资质。 第二条基本资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代理合作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等)。 第三条通信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包括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产业部或省邮电管理局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和《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以及承包范围调整以政府文件或相应网站公布为准。 一、《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承包工程范围为: (1)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在3000 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 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 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 施工。 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在1000 万元及以下的各类电信工程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500 万元及以下的各类电信工程施工。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承包工程范围: 1、甲级企业: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设置专业的各种规模的通信业务 网络系统集成、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2、乙级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下列规模业务: (1)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 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2)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3)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 万元以下工程项 目; 3、丙级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下列规模业务: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认真总结我公司一级管理、一级核算经验的基础上,保证项目主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项目管理指导思想 推行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从公司实际出发,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以项目成本核算为中心、以管理层与作业层合理分离为特征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实施与此相适应的内部配套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部组织模式、机构设置和职能 1、组织模式 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①、项目经理是公司经理在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公司经理负全责,同时对工程项目合同目标负责; ②、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本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 ③、负责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 2、机构设置

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应“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工艺特点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组建适合项目特点的组织机构。公司不专设施工队伍,由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报请公司组织外包施工队伍; ②、公司应有意向地派项目经理预备人选参加项目的投标和合同谈判工作。 3、项目部的职能是。做好对项目工期、成本、质量、安全四大控制,搞好合同、信息、现场、回款四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面完成项目目标计划。 三、公司对项目的考核与项目审计 1、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 ①、公司对项目部年、季、月考核指标是。总包和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成本降低率和成本降低额、资金回收率、主要控制点、安全生产、工程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机械利用率、现场管理、贯标情况、内审结果等。 ②、项目交工后结合《项目经理责任书》公司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与技术评价。 经济分析包括工期、全员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降低额和财务收支分析,同时还包括综合社会效益。技术评价包括工程质量及为提高质量而采用的先进管理技术。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1. 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人员在建筑工程 项目中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水平,发挥人力、物力、财务资源的最优化利用效应,在项目管理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 2. 项目管理体系 项目管理体系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框架,包括项目组织结 构和职责分工、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工程质量控制、安全 生产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各方面的规范要求。 2.1 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项目组织结构应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规模,合理确定各职能部门 之间的职责和协作关系,实施职责到人,确保管理合理、责任清晰、0 误差的管理目标。 2.2 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 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相对独 立的部分,通常包括工程策划、招标投标、开工报备、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等方面, 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化流程,确保管理效果 和质量。

2.3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在各管理环节 中贯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从工程设计、材料选型、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方面实现工程质量控制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2.4 安全生产控制 安全生产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保证工程安全的保 障措施,在施工现场、运输、安装、使用等方面需要强化管理,保持 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安全生产目标达成。 2.5 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是大力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项目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材料选型、设备选择、工人劳动效 率等方面实现成本控制要求,确保建筑工程建设成本可控。 2.6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保障,应在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等各环节中实现合同要求,合理掌握合同履约情况,确保项 目合同履行顺利、合同目标达成。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活动,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动态性和风险性。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实现项目目标,对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进行规范和制度化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是十分重要的。 二、项目管理内容 项目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和规划 2.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3.项目进度计划和控制 4.项目成本控制 5.项目质量控制 6.项目风险管理 7.项目变更控制 8.项目信息管理及沟通

三、项目立项和规划 1.确定建设工程项目的背景、目的、任务和要求,确定项目组织和工作计划 2.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投资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等 3.确定项目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 4.制定项目工程量清单,确定项目的建设投资 5.制定项目竣工规范,确定项目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四、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1.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专业组、项目行政组等 2.确定项目各个专业组的职责,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 3.制定项目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奖惩等 4.确定项目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项目的高效运作 五、项目进度计划和控制 1.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项目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工期等

2.进行项目进度计划的跟踪和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延误的问题 3.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进度,保证项目整体进度的顺利进行 六、项目成本控制 1.制定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包括各专业组的投资预算和整个项目的总投资预算 2.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3.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建设投资,保证项目整体投资的合理分配和控制 七、项目质量控制 1.制定项目建设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2.确定质量监督和检验机构及责任方 3.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专业组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 八、项目风险管理 1.确定项目风险因素,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2.制定风险评估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 3.制定应对措施,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创造条件以减轻或避免损失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的有效实施,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要素的有效控制,根据基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汽车公司本部及权属单位投资项目及生产经营类投资项目中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权属单位”)。 第三条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将公司基建项目的管理实施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一)项目前期阶段:从项目策划起,到项目核准或备案止。主要工作有编报项目建议书、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用地、环评等、消防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二)施工准备阶段:从项目核准或备案后起,到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止,主要工作有工程勘察设计、筹资融资、招标投标、设备采购、签订合同、开工前准备等。 (三)施工阶段:从主体工程破土动工起,到完成工程静态验收止。主要工作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 (四)调试验收阶段:从开始设备单体调试起,到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移交生产运营止。主要工作有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试车、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总务处为工程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与修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二)负责在建工程项目信息的汇总和整理。 (三)负责对各权属单位在建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督查和管理。 (四)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行使专业监管职能。安保处是工程建设的安全专业监督部门;计财处是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及使用、审查和监督部门;监察室是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监督部门。 第六条公司各权属单位是各维修项目的管理和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一般维修项目和紧急维修项目的工程量及工程预算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权属单位所有维修项目需报公司总务处审核。 (二)在项目实施阶段,负责提出实用性需求及配合施工现场流动人员管理。 第三章管理程序及要求 第一节工程计划管理 第七条年度投资计划是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的依据。凡是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动工建设。年度投资计划与项目立项报批流程参照《生产经营类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完整)建设单位项目工程管理细则

白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局基础建设程序,强化现场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推动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好地调动各参建单位为项目现场生产服务的积极性,使项目管理走上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的正规道路,根据分局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细则供分局项目各参建单位执行。 一、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进场的管理人员资质及施工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相符,调换人员须经建设单位与监理书面同意,否则不允许开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办公,如有事离开工地,须向甲方、总监请假,不请假擅自离开现场外出者,经检查落实不在的,查实一次罚200元;工地召开(周、月)例会迟到者每次罚款300元,无故不请假者,每次罚款1000元. (二)每次召开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主持,出具会议纪要并下发各参见单位,安排工作明确要求落实的会议精神,在要求的时间内落实,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的,罚款200―500元,并要限时完成。 (三)各分项、分部工程、隐敝工程,工程完工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表报工地监理和甲方代表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施工方强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令其返工外,每次罚款5000元-10000元。 (四)工地出一次普通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查实一次罚2000元—20000元。 二、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并将按以下办法实施:(一)进场原材料。对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建设单位将会同监理随机性的检查,每

检查一次,对发现有问题的材料(含未按规定复试材料)将进行处理和处罚。未经监理、甲方检验的材料,均视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场使用,如进场者,要限期清出现场,并罚款100―200元,直至材料清退.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复试台账;未按规定的检验批次进行送检复试,见证取样弄虚作假的,处1000元罚款. (二)工程质量,施工工序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尤其是关键部位,关键程序上报批关键部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在施工中要求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实验人员亲自到场随时指导施工。在实施过程中,违反施工规范或明知故犯的罚款1000-3000元/次。 (三)在施工现场,有违规,违反施工程序,同样质量问题出现两次以上的,加重罚款5000-10000元。如果出现质量事故,施工方拒不执行监理、甲方指令的整改要求,性质较恶劣的,由监理下达停工令,并由甲方组织监理、承包方及其所属公司代表(必要时可通知设计,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处罚方案,同时应限期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四)因技术人员工作不细致,且不是图纸设计错误,又未经监理、甲方签字批准,造成工程项目返工的,除返工外,每次罚款5000元。 (五)违背监理、甲方指令,经警告,批评后又不停止施工,不进行返工整改的,视情况罚款3000-5000元,同时还要返工达到合格。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六)凡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出现错误:如钢筋超过保护层的、墙间拉结筋长度不够,放置位置与数量少,且与图纸设计不符合等问题的,发现一处罚款10000元,连续发生一个楼3次以上的,每次加倍罚款。 (七)市(县)建设局、质监站及有关部门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禁止或停用的某些建筑施工方法等在本工地使用和出现的,要立即清出工地和改进施工方法。并处罚款2000-5000元.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XX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XX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X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1 合同管理原则 1.1 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强调法律至高无尚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理。 1.2 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本投标人与参预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 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势,实现组织的系统化、管理的具体化、程序的规范化、防范的严密化。运用现代化手段,坚持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主动的动态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使本工程建设管理过程进入依合同治管理,以管理保合同的良好局面。 2 合同管理体制与职能 2.1 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体制是依据合同管理原则,在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合同全面管理、运行的管理体制。本体制在本投标人的统一管理下工作,形成包括合同相关各方参预的合同管理团队,充分体现全员参预管理的理念。在此基础上,我们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及辅助管理机构。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合同签订和合同全面执行。辅助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风险、信息等方面法律咨询保障及其他技术支持。 2.2 管理职能说明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4篇)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同煤矿华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做好工程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完善工程项目的审批权限,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____扶持实业总公司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大同煤矿实业总公司《____下达____年度经营管理措施____》等有关文件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实业与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公司承包工程项目的管控。 第二章职能部门的工作管理程序 第三条公司经营部对工程项目行使起草计划、建议投资、预算等协调和监督职能。 第四条公司技术部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技术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公司项目经理部在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下,对工程行使经营、管理职能。 第六条权限与职责 一、经营部部门主管: 1.在公司主管领导下,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协助各

项目部审核概预算的编制,确保工程的合理收支,组织完成经济签认,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工程款的核实与拨付。 2.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备案,对工程中所需要的分包,劳务分包的专业工程等进行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完工后审定结算等。参与工程材料的招投标,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工程中标预算与施工预算的对比。并编制成本指标下达项目部,签订内部指标合同,工程完工后负责核实结算。 3.认真完成主管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联络对口的外部关系,为项目部创造工作条件,检查项目部各种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完成分包项目的结算进行复核。协助项目经理办理竣工验收与交付工作协调工程保修事宜。 4.负责上报上级公司下发的统计报表,认真积累总结预算方面的基础数据,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提供经济方面的主要数据。 5.每月检查项目部预案人员的工作____次,召集工作会____次。不定期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二、技术部部门主管 1.在公司主管领导下,负责工程的技术、质量的贯彻落实工作,参与工程投标项目施工策划工作,编制项目施工技术措施。 2.主持项目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向项目部及有关 部门提交项目工程所使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及图纸资料。 3.主持审核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基本前提下和本公司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的,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公司各部门间的职责和相互协作关系。 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二、施工质量控制办法 1、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置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

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以上内容施工单位进场后应逐一检查。 3、我公司在施工现场担任施工协调和管理基础上,依托监理公司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采取“双控”,认真检查监理、施工方的工作质量,形成逐级控制的完整管理链。监理公司作为施工质量的监控单位,其人员配置必须符合监理合同中的要求。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监理日记填写情况,是否对每日、每班的工作项目、部位、劳动力数量、天气、材料、质量、安全、现场质量检查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 4、施工组织设计与承包合同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工程质量等级及质量措施要求不得低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诺。施工成本的增加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若引起合同内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承包合同数额,必须经原批准工程承包合同的批准人书面批准。 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可以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措施方法增加合同外工程造价部分的措施费用应严格控制,必须采用的,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审查。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的审查 5.1施工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是否取得与工程项目等级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其实际施工经验和能力是否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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