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膏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石膏板买卖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字第256 号致:

上海洪大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根据贵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向我们提供的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我们根据本案有关的所有材料以及其向本律师所陈述的相关事实,就贵公司关于石膏板买卖合同的一案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供贵公司参考。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事实依据):

1.贵司提供的与佳殿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号:TGT06-0405)(原件)

2.贵司提供的与泰山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号:TGT06-0405)(原件)

3.贵司提供的货运提单(复印件)

4.贵司与佳殿公司、泰和公司和澳泰公司联合出具的《产品现场检验会议纪要》(原件)

5.泰和公司提供的关于佳殿公司送检的调查报告(复印件)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据):

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本案的基本事实

据本意见书所载明的情况及贵公司相关人员的介绍:贵司于2006年4月5日与美国佳殿建材产品公司(以下简称“佳殿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号:TGT06-0405)一份。合同约定由贵司向佳殿公司供货,货品名称为石膏板,产品应达到美国ASTMC36标准。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按照该买卖合同,贵司与泰山石膏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了货物金额、验收标准和方法以及货物产品质量责任归责等问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后实际生产任务由泰山公司转交由澳泰石膏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泰公司”)生产。经佳殿公司与泰高公司派代表到澳泰公司生产现场进行监督和质量监控,四方共同出具了《产品现场检验会议纪要》,认可了已生产货品的品质并同意继续加工生产。

货物于2006年6月4日在连云港装船运至美国威尔明顿。双方未就国际贸易合同中货物检验标准做相关约定,佳殿公司在受领货物后,未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因此,无法排除货物在海运过程中受损的可能性,不能确定该批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时间以及产生的原因。2006年8月底,佳殿公司声称发现质量问题,要求泰高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泰和公司过度控制相关子公司,致使母子公司人格混同。泰山公司与澳泰公司均是泰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泰和公司事后调查得知:2006年5月12日由佳殿公司私下送检,抽查的送检货品质量符合美国ASTMC36标准。

四.双方的争议及交涉情况

1.该批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时间

2.该批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3.该批货物所有权以及风险转移

五.对本案的法律分析:

1.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双方约定以FOB方式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货物清关手续。该批货物语2006年6月4日在连云港装船至指定的目的港为美国的威尔明顿。8月底佳殿公司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在货物装运上船,则所有权转移,由买方佳殿公司承担风险。

2.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第二款,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且及时受领货物并按照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佳殿公司在受领货物后,应当及时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但是本案中,货物到港后,买方佳殿公司未对该批货物的质量及时进行检验,导致现在无法确认该批货物的产品质量瑕疵的产生时间以及产生原因。所以由买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六.对本案解决纠纷的两种建议

1.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用诉讼的方式会遇到很多程序上的障碍,并且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仲裁方式已为大多数国家和当事人所接受,成为一种比较好的解决争议的方式,特别是在签订《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亦称1958年《纽约公约》)的成员国之间,有一定的法律保障。我国也是该《公约》的成员国之一,如果双方所在国都是成员国,那么仲裁裁决将会得到承认和执行。本案合同双方所在国都是《公约》成员国,有可能得到全部执行。

2.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诉讼应注意以下几点:

2.1法律适用问题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出的招标订方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且合同的订立地与履行地均在中国,因此应当优先适用我国法律。

2.2公司人格混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独立财产是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保证,公司的独立人格也突出地表现在财产的独立上。当关联公司的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时,就丧失了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泰和公司过度控制

相关子公司,致使母子公司人格混同。泰山公司与澳泰公司均是泰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泰和公司、泰山公司与澳泰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法律声明

上述意见是对目前掌握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做出的,分析是我们对本案的初步法律分析,供且仅供贵公司参考,不用于任何第三方使用。该分析的前提是假设您告知贵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和提供的资料(情况与事实完全相符,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真实,资料的复印与原件相符的基础上而做出的初步分析意见,也不排除随案情发展进一步修改的可能。

本意见书不是本事务所和/或本律师向贵公司做出的保证,仅供贵公司内部在处理本案时做参考之用。委托人对本意见的结论有独立判断之权利。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本律师书面许可,本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本事务所和/或本律师所拥有唯一的解释权。

上海洪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范文 法律意见书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范文法律意见书(范文) 致:公司 湖南君信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5)《公司股权并购方案》; (6)《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 (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1)关于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 (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 (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 (4)对委托方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1.关于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 2.关于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 3.关于股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 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存续发表意见,略)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经本所律师查证: 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日期为年月日,核定的股权为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就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略) 三、公司股权并购的授权或批准经本所律师查证: 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年月日召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方案》。本所律师认为:(就股权并购的程序和批准程序发表意见,略) 四、《公司股权并购方

(word完整版)石膏板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天津市 甲方(需方):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天津市顺达建材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订购可耐福石膏板,用于A地块 三标段工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生产厂家(或设计图纸)型号、规格、表面颜色、数量及及含税单价(详情见本 合同附件): 1、此单价含运保费、产品包装、产品落地价格; 2、本合同最终金额以双方实际成交产品数量的总金额为准,不合格产品不在结算数量之内; 3、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小写(RMB):510000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国标产品按照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非标产品按照生产厂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国标或非标产品均应达到天津天保国际商务园项目质量要求。三、乙方在签定合同或供货后应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保证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项目授权代理证明、合同签订人授权书。 3、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报告。 4、产品合格证。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明细: 1、第一次供货周期为加工单或定货单生效之日起标准产品5天内交货;其余供货周期为本次加工单或订货单生效之日起7天内到货; 2、甲方在每次订货时须向乙方出具加工单或订货单,加工单或订货单须经乙方确认才能 生效;加工单或订货单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及到货时间。 3、甲方委托专人负责办理产品检验、签收手续。 七、运输方式和所有费用: 1、乙方选择安全的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费及保险费用; 2、乙方负责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甲方只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最终验收; 八、供货付款方式和时间: 1、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给乙 方作为定金。所购材料全部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货款付给乙方。 2、发票和和单据: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 正规发票和收据,因此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交货方式、转移及验收方式: 1、交货方式为落地交货。 2、货物所有权自交付甲方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货物所 有权仍属于乙方。 3、甲方须书面指定(身份证号:)或(身份证 号:)为收货人,乙方须书面指定期(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号:)为交货人,双方如需更换交收货人,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4、货到现场后,甲方应在12个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内容如下: 1)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破损程度是否影响产品性能; 2)到货产品详情是否与加工单或订货单的要求相符。 3)若有1)、2)项中不及格或不符之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处理,如经双方确认是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能达到业主要求处理;如经双方确认非乙方原因所致,本次验收视为合格。甲方未按国标或生产厂家的规定进行安装及使用而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损毁,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按时到场处理,则以甲方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准。

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意见书

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意见书 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意见书提要:因XX区人民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无法联系到深圳市B公司,无法进行调解,贵司需在立案之日2011年XX月XX日起七日内缴纳预交案件受理费 来自物业管理资料下载 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A有限公司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颜宇丹律师,作为贵司与深圳市B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程序的代理人。 贵司已向本所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有关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现根据相关资料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具如下法律建议: 一、本所代理律师代理贵司于2011年X月X日向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冻结深圳市B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XX万元的财产。XX 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X月X日作出(2011)深X法立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XX万元的财产。本所代理律师代理贵司于2011年X月

X日向XX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联调,法院于当日作出(2011)深宝诉前联调第XX号《诉前联调受理通知书》。由于诉前联调工作室无法联系到深圳市B公司,于2011年X月X日作出《诉讼建议函》,将有关材料移交法院。本所代理律师于2011年X月X日代理贵司向XX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有关材料,XX区人民法院作出No 《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审理,案号为(2012)深(X)法(民二初)字第(X)号。 二、综上所述,本所代理律师认为:除劳动债权、欠国家的税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优先受偿外,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人享有一定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但必须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即通过法院调解取得生效调解书,或通过诉讼取得生效裁判文书确认债权。否则,即使对被执行人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人,也无权参与财产分配。 三、因XX区人民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无法联系到深圳市B公司,无法进行调解,贵司需在立案之日2011年XX月XX日起七日内缴纳预交案件受理费,否则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贵司将无权参与深圳市B公司的财产分配。 本意见书仅供贵司决策时参考。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

工程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2012 ]补充合同审查、修改法律意见书 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现就贵公司与工程承包方签订的总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提出以下法律分析及修改意见,谨供公司参考: 一、关于《第一部分协议书》的法律分析及意见 存在的问题1:合同工期约定不够明确; 法律分析:通用条款所规定的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这里的绝对或相对与前一问所说的开工日期相同。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均分为约定日期和实际日期,示范文本里定义的日期是约定日期,实际日期是指承包人实际完成约定的工程的日期。实际工期的确定对于工期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最直接的作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 定,当事人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解决方案: 鉴于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合同中标明以下条款: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

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 准(可以开工令等证明);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存在的问题2:质量标准约定模糊 法律分析:“合格”并非法律术语,容易产生歧义,因为没有具体 的对照标准规范,不具有可操作性。 解决方案:将工程质量标准表述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标准可以有工程师和律师协商制定,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关于专用条款部分的法律分析及修改意见 60、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1:未明确约定固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法律分析:固定单价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 和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 调整,但在结算时工程量据实予以调整。 目前,河北省建筑市场主要采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干的方式,如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固定单价一次性包定的形式等。2003年和2008年国家分别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种计价方式是以综合单价固定的形式来确定和表达的,它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单位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市场价格的,与国际惯 例接轨的价格模式。 针对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和司法实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 实践,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

最新装修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装修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 供货方式为: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 定金 /预付款)xxxx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xx%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xxxxxxxx. 第九条 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法律意见书

文成园社区 房屋买卖意向协议书 甲方: 乙方:泰安市方园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人(甲方)已事先详读本意向书,明确该房屋状况及自身权益后选择使用本意向书并愿意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大写)元(¥),以表达购买意愿。 一、房屋状况及甲方购买条件 1、甲方经乙方居间介绍愿意购买坐落于泰安市宁阳县文成园社区(以下简称卖方)的房屋,房屋建筑面各约为平方米。 2、甲方同意的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意向有效、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本意向的有效时间为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时为止。 2、在甲方的意向时间内,如果卖方同意出售并签字确认,则乙方居间成功,本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交于乙方保管。如甲方逾期未能前来签订《付款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及卖方有权解除本意向。甲方须按《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支付定金给卖方作为赔偿。 3、卖方未在本意向书签字确认前,本意向金不能视作购房定金,卖方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意向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同意卖方只需在第一联确认签字,定金协议生效。 甲方:乙方:泰安市方园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身份证:电话: 地址: 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 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 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已事先详读本意向书,明了标的物状况及自身权益后选择使用本意向书并愿意支付意向金人民币(大写)元(¥),以表达购买意愿。 一、房屋及土地状况及甲方购买条件 1、甲方愿意购买乙方坐落于芜湖市三山区土地及其房屋建筑。(实际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2、甲方同意的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3、甲方的购买方式:□现金□商业贷款 4、土地及其房屋权属转移费用承担方式:□买方承担全部税费;□卖方仅承担,其余税费均由买方承担;□卖方承担全部税费。 5、甲方其它购买条件: 二、意向有效、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本意向的有效时间为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时为止。 2、在甲乙双方的意向时间内,如甲方逾期未能前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甲方须按《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的 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支付定金给乙方作为赔偿。 3、乙方在本意向书签字确认后,乙方不能继续带看、洽谈和出售该土地及其房屋。

(完整版)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单价数量及其它: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

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付货款90%,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收款账号: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

法律意见书(房屋买卖担保合同纠纷)范本

一、本法律意见所依据的材料 1、“有关业主官旭的情况的详尽说明” 2、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水木清华”商品住宅定购协议书; 4、备忘录; 5、索款通知及回执; 6、中国工商银行存(贷)款利息凭证(3); 7、工商银行还款凭证(3); 8、(工商银行)贷款借据详细信息查询及相关资料。 二、对本案基本事实的认定 2004年2月21日,官旭与新城置业(即水木清华置业之前身,下称“公司”)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生活区水木清华商品房第23幢3单元3层301号房预售与官旭(交房日为2004年9月30日前),官旭首付4900元,余款以按揭方式向银行贷款支付。 2004年4月1日,官旭向工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行)贷款。在贷款中,官旭以期房作抵押,公司作为官旭债务履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2004年9月17日,公司向官旭交付房屋。 至2006年2月和6月,工行分别两次向公司发出索款通知,并划扣官旭所迟延偿还之本息。这期间公司曾联系官旭,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结果被告知已丧失还款能力。 三、对本案法律关系的分析 1、公司与官旭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双方签定之<“水木清华”商品住宅定购协议书>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有效。

2、官旭与工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此有上述工行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为证。 3、官旭与工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 此为房屋按揭贷款之惯例,应可通过相关部门的查询得到确定。 4、公司与工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 此符合房屋按揭贷款之惯例,亦从索款通知及回执中找到相应线索,应属确定。 说明:上述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为买卖合同之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四、对公司、官旭、工行三方法律关系发展状况的判断 公司与官旭的买卖合同关系:由于公司已履行其对官旭之房屋交付义务,以<备忘录>为证;官旭已通过按揭方式向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此有银行相关文件为证。由此,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合同关系消灭。 官旭与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从银行的索款通知可知,借款人官旭已陷于还款迟延,构成违约。 官旭与工行的抵押合同关系以及公司与工行的保证合同关系:由于债务人官旭到期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担保权,要求官旭或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未对官旭行使抵押权之前,工行不能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行情,结合索款通知回执,可以推断公司已放弃其相关抗辩权。 五、本案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 债务人官旭已逾期还款近半年并且失去偿还能力;其抵押之房屋市场价格已上涨,其价值应足以担保工行债权的实现;工行已开始要求保证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进程预计将持续)。 六、对公司维权途径的几点建议

合同法律意见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法律意见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合同法律意 见书 我单位拟以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单位签订关于项目的 《合同》,合同文本已由我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对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信用良好,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义务,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项目合法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项目属合同对方所有,该项目已通过必要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效力及可能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因素。 三、招投标手续合法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的招投标手 续合法,中标有效。 四、合同条款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经我单位审查,在本合同中尚存在以下不能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谈判消除的问题,并且有可能导致集团公司利益受损,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现分述如下:(一)协议书部分 1 、协议书第条约定:“ 。”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 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 解措施是: 2、…

(二)专用条款部分(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补充条款) 1、合同第条约定:“ 。”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 2、…… (三)保修协议书部分 1、协议书第条约定:“ 。”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 2、…… 五、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审查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双方约定的争 议解决方式是(诉讼、仲裁),诉讼管辖地选在。选择的理由是: 。我们认为该争议解决方式不违反民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集团公司权益。 六、审查结论综上所述,本合同主要内容合法公平,无文字错误,不存在严重违法和可能危及集团公司重大利益的情形。在协议书、专用条款(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

法律意见书(房屋买卖担保合同纠纷)

法律意见书(房屋买卖担保合同纠纷) 一、本法律意见所依据的材料 1、“有关业主官旭的情况的详尽说明” 2、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水木清华”商品住宅定购协议书; 4、备忘录; 5、索款通知及回执; 6、中国工商银行存(贷)款利息凭证(3张); 7、工商银行还款凭证(3张); 8、(工商银行)贷款借据详细信息查询及相关资料。 二、对本案基本事实的认定2004年2月21日,官旭与武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即武汉水木清华置业有限公司之前身,下称“公司”)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生活区水木清华商品房第23幢3单元3层301号房预售与官旭(交房日为2004年9月30日前),官旭首付4900元,余款以按揭方式向银行贷款支付。2004年4月1日,官旭向工行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行)贷款。在贷款中,官旭以期房作抵押,公司作为官旭债务履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2004年9月17日,公司向官旭交付房屋。至xx年2月和6月,工行分别两次向公司发出索款通知,并划扣官旭所迟延偿还之本

息。这期间公司曾电话联系官旭,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结果被告知已丧失还款能力。 三、对本案法律关系的分析 1、公司与官旭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签定之<“水木清华”商品住宅定购协议书>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有效。 2、官旭与工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此有上述工行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为证。 3、官旭与工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此为房屋按揭贷款之惯例,应可通过相关部门的查询得到确定。 4、公司与工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此符合房屋按揭贷款之惯例,亦从索款通知及回执中找到相应线索,应属确定。说明:上述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为买卖合同之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四、对公司、官旭、工行三方法律关系发展状况的判断公司与官旭的买卖合同关系:由于公司已履行其对官旭之房屋交付义务,以<备忘录>为证;官旭已通过按揭方式向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此有银行相关文件为证。由此,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合同关系消灭。官旭与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从银行的索款通知可知,借款人官旭已陷于还款迟延,构成违约。官旭与工行的抵押合同关系以及公司与工行的保证合同关系:由于债务人官旭到期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担保权,要求官

装饰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装饰材料采购合同1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本合同由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 ____________台。 四、产品价格: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____________价格为每台_________元。乙方不得将 ____________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货款总额并出具发票,并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后支付其%的货款总额。收款单位: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前。 七、交货地点: 八、包装: 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 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____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____________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信息交流: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合同事项应积极协商及时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顺利进行,双方定以下人员为本合同联系人: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十二、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材料采购合同2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货单位): 搜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学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PC-[20 ] )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

合同法律意见书

合同法律意见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合同法律意见书 我单位拟以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单位签订关于项目的《合同》,合同文本已由我单位法律事务机构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对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信用良好,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义务,具备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项目合法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项目属合同对方所有,该项目已通过必要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效力及可能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因素。 三、招投标手续合法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本合同的招投标手续合法,中标有效。 四、合同条款合法性、合理性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在本合同中尚存在以下不能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谈判消除的问题,并且有可能导致集团公司利益受损,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现分述如下: (一)协议书部分 1、协议书第条约定:“。”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

解措施是:。…… 2、…… …… (二)专用条款部分(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补充条款) 1、合同第条约定:“。”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 2、…… …… (三)保修协议书部分 1、协议书第条约定:“。”该约定存在的问题是:。该条约定可能导致等后果。经我们研究,制定的预防和化解措施是:。…… 2、…… …… 五、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审查 经我单位审查,合同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 (诉讼、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格式

一、法律意见书的结构 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有可能涉及到各种事项,因而具体内容可能各不相同,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部:标题、编号等 (二)正文,具体包括 1. 委托人基本情况; 2. 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人)基本情况; 3. 委托事项; 4. 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5. 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 6. 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7. 法律法理分析; 8. 结论; 9. 声明和提示条款。 (三)尾部 1. 出具人署名盖章及签发日期; 2. 附件。 二、法律意见书内容的基本要求 (一)首部,即标题,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法律意见书”; 一是具体写明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例如:关于XX银行贷前审查的法律意见书”。此外还可以有法律意见 书的编号。 (二)正文。 1. 第1项和第2项主要是指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体,即列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事项。委托人是指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当事人; 受托人是指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人,包括律师和公证员。应将两者的身份事项列举清楚,根据一般法律文书对于身份事项的要求,至少应包括,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话,依次应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所以及身份证件号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住所、证照号码。受托人应写明律师/ 公证员姓名、执业机构、执业证件号码。

2. 第3 项即委托事项:应当写明就何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3. 第4 项和第5 项分别为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各类资料和 相关事实应如实写明,如果有附件的应当另行注明。 4. 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具体到条款,只需要说明法律、法规、司法 解释的名称和颁发机关及施行日期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第5 项内容有时在法律意见书中是空缺的,这是因为律师和公证员在出具某些法律意见书时没有义务去调查和获取其他资料。一般只有在律师和公证员有义务去调查和获取其他资料时,这部分内容才可能出现在法律意见书中,而这种义务有可能来自委托方的要求,也有可能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5. 法律分析部分:法律分析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应当对于事实和法律规定作详细的分析,引用法律法规甚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完整具体。如有必要还应进行法理上的阐述。 6. 结论:结论部分是实现法律意见书目的的载体,因而对于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作出决策的最为直接的依据。在措辞上应该严谨慎密、客观直接。 7. 声明和提示条款:声明条款涉及到法律意见书的责任问题,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性,声明条款的内容包括责任限定条款,即出具人对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予以限制和排除的条款; 提示条款是出具人提示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特别注意的条款,也关系到委托人可能承担的责任。 8. 署名盖章和签发日期:在法律意见书的右下角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人应署名盖章,也就是说,律师或公证员应在该位置手写署上姓名,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应加盖公章,盖章位置应能压住律师或公证员署名及签发日期。至于签发日期则是指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时间,应采用汉字而不是阿拉伯数字表示日期。 9. 附件:对法律意见书的结论可能产生影响的文件应附于法律意见书之后,附件较多的, 应另行编制附件目录。 附: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范文 法律意见书(范文) 致:公司 湖南君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房总:您好! 本所律师根据贵司的基本陈述和提供的文件以及贵司与我所律师的沟通交流,对贵司的解除租赁合同事宜提供以下初步法律意见,供贵司参考运用。 一、泰宇公司提供材料 1、租赁合同复印件。 2、物业移交标准复印件。 3、电力配套资金的借款协议复印件。 4、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光路215弄99号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5、公司人员口述。 二、本案的基本事实 根据上海泰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宇公司”)的基本陈述,贵司提供的租赁合同、物业移交标准以及借款协议的内容以及与我所律师的初步沟通,本案的基本事实如下:泰宇公司与美怡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怡公司”)于2011年3月12日签署了租赁合同,泰宇公司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光路215弄99号的房产(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美怡公司,租期为20年。双方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61132989 传真:(8621) 61132913 61132989 Fax: (8621)61132913 2011年6月1日至2031年5月31日,该物业交付美怡公司的最后期限为2011年5月31日,实际起租日从交付验收结束的次日计算。目前,泰宇公司因施工进度原因尚未将该物业交付美怡公司。美怡公司已向泰宇公司支付该合同履行前期的风险保障定金人民币2,000,000元。另外,泰宇公司与美怡公司约定了该物业的移交标准以及双方还约定了电力配套资金的借款协议。 另据贵司反映,美怡公司的招商工作已进行了一段时间,经常带客户前往该物业商谈转租事宜,为此也花费了一定的八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可能已与租户达成了转租协议。美怡公司可能也已对该物业的二次装修做好了准备工作。 三、委托人的诉求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 泰宇公司因经营计划的调整,避免租赁关系带来的不确定性,初步决定解除与美怡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该物业租赁。 如果泰宇公司选择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

装修材料采购合同

装饰材料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第二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第三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 第四条供货:供货方式为: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定金/ 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乙方(章):

规定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 法律意见书 ______________单位: 你单位送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合同(协议)属于___________(重大合同/一般合同),经研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合同审核流程的相关规定,出具如下意见,请考虑。(注:重大合同是指各单位所签订的涉外合同,重大对外投资合同,重大资产划转、转让、收购合同,企业设立、合并、分立、重组、改制合同,重要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 一、合同审核流程的问题 1、该合同的审批流程违反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应商的选择方式不符合公司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合同应当进行招投标,未经过合法招投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合同报审资料不全,立项审批文件的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该部分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结合公司对各类合同的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审查送审合同是否符合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规范。 审查要点 1、审查合同的前置审批流程 ①合同选择的审批流程是否正确? ②供应商的选择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定?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

广告牌广告发布委托合同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广告发布委托合同 编号:(xxx)xxx审字第xxx号甲方(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 乙方(广告发布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2019年 12月 30 日至 2020年12月30 日期间发布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xxxx 三、广告尺寸、数量及价格为整体尺寸:120cm*80cm其中上部为110指挥中心内容,下部广告位(60cm*80cm)为甲方发布的内容。(发布具体地点请看附页1) 数量:本合同共制作发布50块看板。 价格:发布价格800元/块/年(包含制作、安装、人工费、税金),共计人民币40000元整(大写肆万元整) 四、广告采用样稿,经甲方签字同意后并备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五、对于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均由甲方提供,乙方只负责制作和广告的发布。 六、乙方应当是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七、广告发布费为: 40000元整(大写:肆万元整)。 八、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付款95%(38000元)广告到期后7日内付5%(2000元)。甲方汇款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同金额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乙方指定汇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九、乙方在甲方付款并定稿后10日内发布媒体广告,甲方对乙方制作的每一版稿件均享有著作权。 十、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刊播,乙方将提供其他刊位供甲方选择,如协商未果,乙方扣除实际发布天数对应费用后,将剩余天数对应费用退还给甲方。 十一、乙方负责广告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确保不影响广告发布效果。 十二、其它事宜:甲方随机抽查广告发布情况,如发现某广告位因乙方问题,导致广告没有正常刊播,或者停止刊播,乙方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并需延长本广告位广告发布时间2个月。甲方发现广告牌破损和丢失,并告知乙方后,乙方需在三天内给予维护或补齐。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如遇纠纷,可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范本之合同违约法律意见书

合同范本之合同违约法律意见书 合同违约法律意见书 【篇一:违约责任分析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济南XXXX有限公司: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担任该法律问题的专项法律顾问,现就该问题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1、关于货物交付的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贵单位已经收到美国公司2007年4月24日和2008年11 5日先后两次支付的货款合计15560美元,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货物 的总价款为21147美元,美国公司并未支付全部的货款,贵公司也 仅向美国公司发出了部分货物。在此前提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付款与交货时间,在对方未支付全部货款的情形下,贵公司完全有理由拒绝向对方发货,但是,经本律师审查,在合同中贵公司与美国公司约定:“payment in full when all parts are received ,也就是说,双方的约定是,全部货款要在美国公司收到所有的货物后才予以支付,因此,贵公司应该向美国公司发送剩余的货物,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贵公司陈述的实际情况,美国公司的联系人已经联系不上,致使贵公司无法与其联系发货以及付款的相关事宜,在这种情形下,贵公司的违约责任可以免除。但是前提是贵公司需要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证明已经无法联系到对方。因为电话通知的证据很难保留,因此证明的效力不是很大。电子邮件通知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使用,如果单独作 为通知的证据,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一般需要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才会有很高的证明力。因为货物运送的方式是fob,在该运输方式下,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所以如果贵公司如果要保留类似的证据,本律师建议应该向美国公司的总部通过邮寄的方式发出一份履行合同通知书,要求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制定装货船只和装货时间,同时将发出通知的回执保留好,来证明贵单位在对方联系方式变更的情形下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督促义务,从而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 就以上分析的问题,本律师认为,对方支付的货款与贵公司发货的货值差距在2000美元左右,虽然贵公司在已经构成了违约,但是从美国公司消极的态度来说,对方没有打算追究贵公司的违约责任。而且类似这种涉外的合同,合同标的不是很大,对方追究贵公司的违约责任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跨国诉讼的成本非常高,诉讼所需的费用远远超过了该合同的标的,同时,因为付款与货值相差不大,对方公司实际上没有太大的损失,所以,经过综合的分析与论证,本律师认为,美国公司不会轻易的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另外,如果贵公司最终联系上了美国公司,也不要轻易的将货物发出,而是需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对方完全有理由收到货物后以贵公司违约为由拒绝 支付货款,届时,贵公司将会丧失整个事情的主动权,风险会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与xxxx公司协议的问题 通过贵公司工作人员的叙述,贵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所谓自营进出口,指国家相关部委授予生产性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贵公司的营业范围里并没有代理进出口的权限,贵公司出口的产品应该是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因此,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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