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备案申请表

消防备案申请表
消防备案申请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

报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

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

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

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

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

文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填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出具凭证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程序要求 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三)制作要求 本文书属单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两部分。 1、申报表。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此联由建设单位根据申报工程的设计情况如实填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建设单位为个人时(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则填写个人姓名;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并送达受理窗口当日日期;法定代表人:按照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按照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如实填写,或按照工商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实填写;计划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要按照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使用性质部分则按照实际施工的类型和量勾选;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文号如实填写。 (2)单体建筑基本情况一栏,项目涉及的建筑如果有多栋则需分别填写,如果其中部分建筑结构、层数、高度、面积等信息一致,则可按一栏填报,如“XX区1-5栋”,该栏

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文书式样共4份,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填表说明附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 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 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 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

( 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 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 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 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 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 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 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 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 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 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 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 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 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 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 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 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 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 其他相关情况。 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工商专用)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消防备案须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须知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备案范围 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详细 内容附后)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受理系统。 四、资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如果涉及是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

单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本站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word版本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安徽版)

式样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60—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61—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与其

它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与物业单位或其它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登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查询,在办理大厅查看办事须知,或者向受理人员咨询法律、法规依据)。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2013最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 “□”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 )消防设计文件; (4 )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公司备案申请书范文3篇(最新篇)

公司备案申请书范文3篇 公司备案申请书范文3篇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常见的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下面是公司备案申请书范文,欢迎参阅。 公司备案申请书范文1 一、项目提出理由: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情况: 承办人 二〇xx年月 公司备案申请书范文2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我公司于 201X年XX月XX日经批准,已取得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7、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8、《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 9、本申请书。 请予审核批准。我公司保证: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讹; 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 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注: 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备案申请书范文3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XXXX等事项变更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 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 注册号

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材料完整版

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 材料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您需要准备的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A4打印、盖单位公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核准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办理需提供本单位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设计资质、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消防设计、装修设计单位共2份) 5、消防、装修设计说明文件共2份(A4打印) 包括:封面、目录、项目人员签名、设计依据、设计说明。 6、原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 7、原始图,折成A4大小(所在建筑的总平图和装修楼层 的原始平面图需有竣工章) 8、装修图纸,折成A4大小,刻盘(均需设计说明、盖出图 章、设计人员签字,消防图需出蓝图与建筑装修图纸分开装订) 10、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复印件) 11、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消防、装修共2份) 注:对于消防未改动的单位需提供使用层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消火栓系统原图 **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队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

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 : 我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对 项目的建筑、水、电、暖通、内装修进行消防设计,并对消防设计质量终身负责。 如该工程消防设计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良信用评估后果。 特此承诺!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装修设计质量承诺书 : 我单位严格按照内装修技术标准,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背面)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者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监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监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件。

消防备案申报资料明细.doc

消防备案材料明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表格中设计到 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手写,字迹清楚。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 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从消 防队索取。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含附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资质单位盖红章)并(加盖 建设单位公章) 8、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 责人、设计人员(含建筑、水、暖、电专业)身份证复印件及相 关的执业证明文件。(资质单位盖红章)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9、施工图审查结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程项目技术 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资质单位盖红章)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 、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说明(原件)(加附件2、3) 11 、精装全套设计图纸(原件)(加盖设计师章和出图章及审图 机构有关章) 12、审图报告(资质单位原件)

附件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工程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类别□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使用性质 工程投资额(万元)施工许可文号 法定代表人/主 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 要负责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层数建筑高度占地面积建筑面积(m2)单体建筑名称结构类型耐火等级 地上地下(m)(m2)地上地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申报表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南京消防申请报告

南京消防申请报告 篇一:申请消防备案报告 申请报告 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鼓楼区大队: 现有我单位申报消防,该工程位于南京市,该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建筑总高度米,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我单位使用第层,实际装修面积是平方米。用于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向贵大队申请办理消防申报备案手续。请予批准为盼!谢谢!单位名称: 20XX年月日 篇二:消防报审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 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雨花台区大队: 兹有我公司***********汽车维修保养与洗车 项目,位于******号,主体建筑,地上一层地下一间,高 米,面积平方米,本次装修一层,单层高米, 面积平方米,现准备进行内部装修,申请消防审核, 望领导批准! 申报单位: 年月日

篇三:消防安全检查报告,申请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单 一、申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以及公安部令第12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二、申报范围 a)宾馆、旅馆;b)饭店、酒店等餐饮场所;c)商场、市场、集贸市场;d)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e)体育场馆、会堂;f)公共娱乐场所;g)其他需要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三、申报资料 我们在受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时,将查验下列资料,请您按照下列所列资料要求整理齐全。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低于30万元等依法不需要办理

消防验收申请书

消防验收申请书 篇一: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消防验收申请报告 XX市公安消防局: 我单位开发的XXX学校项目,消防设施和设备已按照设计和报建方案施工完毕,消防检测公司对本工程中的消防报警系统级联动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测,并取得了相应报告,所有资料齐全,现申请贵消防局对我工程消防验收。 特此报告!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6日 篇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表格 附件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 附件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

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pdf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工程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地址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类别□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使用性质工程投资额(万元)施工许可文号 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单体建筑名称结构类型耐火等级 层数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地上地下 储罐设置位置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内)□固定顶罐□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气体)可燃气体储罐(□干式□湿式)□其他储存形式□地上□半地下□地下储存物质名称 堆 场 储量储存物质名称 □建筑保温材料类别□A □B1 □B2保温层数使用性质原有用途 □装修工程装修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面积 (m2) 装修层数 使用性质原有用途 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梯 □灭火器□其他: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 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 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 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 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 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 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 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 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 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 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 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 取备案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丙类建筑填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背面有正文)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

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 是 否 改 变 所 在 建 筑 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原 防 火 设 计

消防备案申请表

消防备案申请表-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附件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 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 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 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 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 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

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 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是否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其他相关情况。 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_(有填写说明)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或注册号 住所 省(市)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股份 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股东 (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证照号码备注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备案 名称注册号 增设分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成员 清算组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 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 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 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 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 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 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 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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