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经济法第九章合同法总则

★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0分,2009年(新制度)的分值为9分, 其中第2个综合题有3个考点来自本章。201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N处小调整,主要变化是:(1)新增了“债务的抵充顺序” ;(2)对“撤销权”进行了重大调整;(3)对“合同的解除程序”进行了调整。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合同法》的适用范围(P368)

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合同的相对性(2009年新增)(P370)

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只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和义务关系,当事人只

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

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1、主体上的相对性

(1)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相互之间才能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能

依据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出诉讼。

(2 )合同关系当事人不能向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

2、内容上的相对性

(1 )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

(2 )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3)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3、责任的相对性

(1)违约当事人应对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当事人同样应当对履行辅助人的行为负责。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人只能向合同中的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者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1)在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3)建设工程合同: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程序(2000年综合题)(P371 —373)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2003年单选题)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表示。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解释】一般的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3 年)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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