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政策解析

单独二孩政策解析
单独二孩政策解析

单独二孩政策解析

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合于哪些人群?

就本市而言,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宜兴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宜兴户籍,另一方为外县(市)或外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

如果将男性和女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档次,那么未婚的大龄女青年属于“甲女”的居多,而未婚大龄男青年则大多是“丁男”。如今,城镇高知大龄未婚女性较为集中,女高男低、“甲女丁男”的现象较为明显。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案件开庭时,小文父母全权代理她与留学中介的诉讼。审理中,小文的父母介绍了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学校正规专业都是免学费的,国际经济专业之所以收学费,是因为该专业是瑞典一家公司向校方购买的培训项目。面对指责,中介一一反驳:中介提供的招生简章明确介绍,计算机专业免学费,国际经济专业每年学费7万元人民币。他们已经为小文办理了入学申请和签证,小文也进入大学学习,合同已履行完毕,没有义务退还中介费。至于中途回国的损失,完全是自己造成,跟中介无关。中介称,跟小文同批留学的其他4个学生现在仍在瑞典上学,并没发现拿不到文凭的风险。小文报读的国际经济专业到底是正规专业还是

山寨培训项目,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权威答案也许只有瑞典校方能给出,记者阅读判决书发现,法院也没有给出明确认定。

如果将男性和女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档次,那么未婚的大龄女青年属于“甲女”的居多,而未婚大龄男青年则大多是“丁男”。如今,城镇高知大龄未婚女性较为集中,女高男低、“甲女丁男”的现象较为明显。

2、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据报道,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国家卫计委预测实施后每年新增出生人口约200万。而根据国家卫计委今年1月份公布的数据,单独二孩申请人数只有106.9万对夫妇,实际出生人数仅为47万人。广东省卫计委最新的一份通报显示,广东省截至今年6月已批准12.93万对夫妻的二孩生育申请,实际出生4万人。根据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的统计显示,从2014年3月27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广州市已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件,已批准件,已生育7995人。而目前广州市符合生育单独二孩的目标人群数为人。两项数据对比显示,3万的申请量仅相当于21.4%的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交了申请。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北京大龄未婚群体中依旧是男多女少,不过男女数量差距已明显缩小。

3、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When parrots incubate their eggs in the wild,the temperature and humidity of the nest are controlled naturally.Heat is transferred from the bird's skin to the top portion of the eggshell,leaving the sides and bottom of the egg at a cooler temperature.This temperature gradient may be vital to successful hatching.Nest construction can contribute to this temperature gradient.Nests of loosely arranged sticks,rocks,or dirt are cooler in temperature at the bottom where the egg contacts the nesting material.Such nests also act as humidity regulators by allowing rain to drain into the bottom sections of the nest so that the eggs are not in direct contact with the water.As the water that collects in the bottom of the nest evaporates,the water vapor rises and is heated by the incubating bird,which adds significant humidity to the incubation environment.

4、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子女。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怎样申请再生育?

根据国家统计局19日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5年底,中国大陆总人口为13.746亿人,比上年末增加680万人。老龄化继续加剧,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6.1%,比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继续减少,比上年净减少487万人。出生性别比则从2014年的115.88

下降到113.51。

1、双方户籍均在我市的夫妻,向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再生育申请;夫妻双方经常居住地在本市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向男方户籍地镇(街道)提出申请,但要函告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

2、如果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因受理发生争议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受理。一方户籍在外县(市)或外省,一方户籍在我市的夫妻,可以向我市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再生育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受委托的村(社区)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夫妇申请再生育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已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

出生的相关材料;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两张(2寸)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领取和相关的奖励优惠待遇方面有何变化?

人口学者黄文政此前估算,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2015年出生人口有可能达到1700万,他高估了单独二孩政策对出生人口的影响。

1、申请人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交还的,证件自然失效,予以注销。

经国家卫计委的多轮测算,“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在我国城乡一致放开后,累计将惠及1500万至2000万家庭,这些家庭主要分布在城镇。另外根据生育意愿调研结果来看,大约60%的这些单独已育一孩的夫妇会生育第二个孩子。所以,如果“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可能对妇女就业产生影响的话,那么在近期将主要影响大约1000万左右的城镇在业妇女,

今后将影响所有可能生育二胎的我国女性的户外就业。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停止享受,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后,对违法生育行为如何处理?

1、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2、不符合原《条例》规定,在2014年3月28日前已生育的“单独”夫妻,按照原《条例》规定处理。

3、2014年3月28日后生育的“单独”夫妻,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可在2014年9月30日前补办;10月1日以后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生育的,按照《条例》第45条规定处理。

有关单独二胎政策看法的调查报告

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看法的调查报告 历史文化学院1503班秦梦瑶 2015211648 总背景 1、中国计划生育的历程 ?1982年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 ?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 ?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 ?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 2、为何全面放开二胎 ·单独两孩实践遇冷生育率低到危险 ·“银发危机” ·“刘易斯拐点”隐忧 ·“失独”社会之殇 ·男女比例失衡 3、二胎政策全面放开有什么好处? ·高二孩生育率,叠加第二次“婴儿回声潮”效应,人口老龄化进程延缓·增加年轻、高素质新生劳动力,符合经济未来发展方向

·伴随新生人口成长,大消费行业需求有望持续高涨 一、调查目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随着国家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已经有几个省份具体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其余省份也都在准备中,并将适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河北省也将于近期放开单独二胎。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基本国策,本次单独二胎政策也是根据我国人口结构的现状以及人们的需求来制定实施的。放开单独二胎的政策会对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呢,这些影响需要政府实施哪些措施来应对呢。人口数量的变化带来的影响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我的这次调查得出的个人结论,为政府机构提供个人见解,为解决放开单独二胎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提供一些依据。 二、调查时间: 2016年1月11日至2月15日 三、调查地点: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计划生育站 四、调查范围: 亲戚朋友及同学 五、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

单独二胎社会实践报告

单独二胎社会实践报告 篇一: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看法的调查报告 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看法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XX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延宕多年的“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同时,关于XX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严格推行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30年来独生子女政策为遏制中国人口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人口总量愈来愈少伴生的一系列新问题,比如人口倒三角结构和老龄化、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社会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等,也促使计划生育成为今年热点话题。 为了了解大学生对单独二胎政策的了解程度和看法,本调查组针对单独二胎政策在我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40张,回收有效问卷40张,回收率100%。 二、政策简介及政策内容 单独二孩,也叫做单独二胎。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

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患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在“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的农村地区,只生一胎的政策在很多地方被变通为“准二胎”或者如果第一胎是女孩,会被允许再生一个。因此农村地区二胎甚至三胎现象其实很普遍。 三.调查内容:关于人们对“二胎政策”的看法。

形势与政策论文_关于单独二胎

我国“单独二孩”是一个正确的决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正如我们大家所知道的,自上世纪80年代年以来,我国一直坚持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计划生育政策的显著成果:人口增长明显放缓,各个方面的压力大大减轻等。但是与此同时由“一胎制”引起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引人注意。为什么我国当前要实行“单独二孩“?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口老龄化严重 65岁以上的人口比率超过总人口的7%,就被称为“老龄化社会”,而超过了14%就被称为“老龄社会”。从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社会,法国用了115年,英国用了47年,德国经过了40年,而日本只用了24年,速度之快非常惊人。根据联合国的人口统计数据,中国将在2024年至2026年前后进入老龄社会,速度与日本大体相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就是中国实行了独生子女政策,导致了出生率的下降。中国目前的养老和医疗体系并不完善,要想让独生子女独自赡养两个老人无疑会使他们“压力山大”。过去的20年中,我们的财富增长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我们虽然致富速度很快,但是人口老化速度更快,也就是说,如果继续坚持“独生子女”的政策,“未富先老”的担忧将成为现实。未富先老对公共财政转移、养老、医疗、家庭都会带来压力。 二、劳动力问题 如果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坚持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每年新增就业人口的净增长量和新增加的劳动力需求量之间的差距将逐步扩大。据经济学家估算,那么仅从2012年至2022年这10年间,我国青壮年劳动力将减少一个亿!这意味到那时我国社会活力将明显减退。社会活力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国民赖以焕发朝气、积极进取的无形资源。社会活力减退这一趋向必将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造成明显的制约,我国国防的后备力量也势将相应受到牵制。 三、独生子女的成长问题 独子让人寂寞不利团队精神的养成,一个家庭一个独苗,没个年龄相近的同辈人配合长大,怎不孤独?再往后,岂不串个亲戚都难了?调查表明,独生子女中约三成人有适应能力障碍,易引发心理问题,70%以上的独生子女和家长希望家中有个“老二”;与有兄弟姐妹的传统家庭相比,独生子女每天生活在三四位乃至更多长辈的关注、宠爱之下,日积月累,就会离群索居,唯我独尊,形成“小皇帝”现象;养尊处优的寂寞环境,让人孤独,幸福与哀伤难与人分享,更易滋长偏极性格,如自私、懒惰,怕吃苦、不善交际、依赖性强等,不利于集体主义观念、团队精神的养成。如果有兄弟姐妹,境况就大不一样了,有“老二”一块携手成长,与同龄人相处的时间充裕,易学会宽容、关心和照顾别人,易和陌生人交流,易于养成协作、群体和大局意识。毋庸置疑,一个泱泱大国,孤独性格是个很大的社会缺陷。 四、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对于家族情感历来非常重视,然而独生子女政策减少了一个家庭中的人口数量,减弱了人们的宗族观念,亲戚之间的亲情也日益消退。

计划生育单独二孩政策

计划生育单独二孩政策 各地启动不宜间隔太久 王培安介绍,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王培安指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各地出具体政策后实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单独两孩政策后,公众最为关注的是政策如何实施。 昨天,王培安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我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 以户口所在地启动为准 王培安介绍,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两人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你们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必须长抓不懈不会放松 王培安明确指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长抓不懈。要继续坚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有把握不带来大的压力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会不会对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大的压力?对此,王培安指出,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是以2020年总人口亿人、2033年前后总人口峰值15亿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据预测,政策调整后,全国每年出生人口不会有大的增加,到2020年总人口将明显低于亿,峰值总人口也将大大低于15亿。另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近几年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仅相当于XX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

关于我国单独放开二胎政策的解读

关于我国单独放开二胎政策的解读 一正文摘要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二胎政策是中国适应新形势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不过,这里所说的生育政策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计划生育政策,更不能认为是可以生二胎或者“单独二胎”。 二关键字:单独二胎,人口政策,人口福利,社会转型,劳动密集型,老龄化,转型国家, 三概况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很快,为了少数民族的繁荣昌盛和民族素质的提高,近几年来,在少数民族中也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的生育政策。2011年3月7日全国

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透露计生部门正在考虑放开二胎政策,之后关于是否放开二胎便一直成为热点问题,很多专家对此做了研究。智库报告建议2015年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二胎政策已经不是新话题。2012年11月又有专家建议放开二胎政策再次引发热议。 12种情况能生“二胎” ⒈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⒊双方均为归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澳门、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地定居的; 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⒌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⒍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⒎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⒏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⒐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⒑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江苏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文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7f1645339.html,/Content-7224.htm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s://www.360docs.net/doc/7f1645339.html,/tiwen.htm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江苏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江苏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江苏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江苏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 (一)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二)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三)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四)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子女。 由于江苏省早在1985年就规定女方为农村户籍、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因此,此次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城镇户籍的育龄夫妻。 符合条件的夫妻申请再生育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4、已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 5、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6、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两张(1寸或2寸)。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的申请程序: 1、提出再生育申请

文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7f1645339.html,/Content-7224.htm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s://www.360docs.net/doc/7f1645339.html,/tiwen.htm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1)双方户籍均在我省的夫妻,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夫妻双方经常居住地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向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2)一方户籍在外省,一方户籍在我省的夫妻,可以向我省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受委托的村(社区)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2、审批 (1)乡镇(街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将审核材料上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2)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出具《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发放《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夫妻出具《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将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把握好审批的合法性和及时性,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

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 为在全省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晋政函〔2014〕1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我省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二、独生子女的界定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养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三、再生育审批 双方均为山西省户籍的单独夫妻,应当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男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女方为其他省(区、市)户籍人口的,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一)审批主体。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二)审批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时限按照《山西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晋人口发〔2011〕14号)的规定执行,该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独生子女和其父母婚育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审批再生育时,申请人的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要条件。 申请人符合两种以上再生育审批情形的,只按一种情形予以审批。 (三)特殊情况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父母无法补办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属于事实上的独生子女或唯一子女的,需申请人父母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和所在单位出具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认定。按照再生育审批程序允许其再生育,但不作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的认定条件。 2、申请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须提供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同时,应提供死亡的兄弟姐妹的婚育证明材料。 四、政策衔接 (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时间为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改《条例》、公布施行的时间,即2014年5月29日。 (二)在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之前,单独夫妻违法生育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予以处理。 (三)在《决定》发布之后到2014年5月29日《条例》修改之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已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应当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已生育但未处理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理,不再给予其他处理。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5个原因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5个原因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尽管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在50年代和1962~1972年间先后出现了两次生育高峰,使得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始终没有改变。进入80年代后,人口增长的速度加快,每5~7年即可增长1亿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将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1982年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身为80后的小编,出生时正赶上计划生育时期。 生育要有计划,但计划也并非一成不变,正所谓“文章因时而著,政策因时而易”。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然后是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 全面放开二孩,为几何? 1单独两孩实践遇冷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虽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没有根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没了人口红利,在竞争力上就少了一枚盾牌。 知识贴 ◆“人口红利”简单通俗地理解为:由于年轻人口数量增多形成的廉价劳动力,提供给经济发展相对便宜的要素价格。对于很多发展中国家而言,廉价劳动力是发展的一个重要要素。

单独二孩政策解析

单独二孩政策解析 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合于哪些人群? 就本市而言,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宜兴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宜兴户籍,另一方为外县(市)或外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 如果将男性和女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档次,那么未婚的大龄女青年属于“甲女”的居多,而未婚大龄男青年则大多是“丁男”。如今,城镇高知大龄未婚女性较为集中,女高男低、“甲女丁男”的现象较为明显。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案件开庭时,小文父母全权代理她与留学中介的诉讼。审理中,小文的父母介绍了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学校正规专业都是免学费的,国际经济专业之所以收学费,是因为该专业是瑞典一家公司向校方购买的培训项目。面对指责,中介一一反驳:中介提供的招生简章明确介绍,计算机专业免学费,国际经济专业每年学费7万元人民币。他们已经为小文办理了入学申请和签证,小文也进入大学学习,合同已履行完毕,没有义务退还中介费。至于中途回国的损失,完全是自己造成,跟中介无关。中介称,跟小文同批留学的其他4个学生现在仍在瑞典上学,并没发现拿不到文凭的风险。小文报读的国际经济专业到底是正规专业还是

山寨培训项目,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权威答案也许只有瑞典校方能给出,记者阅读判决书发现,法院也没有给出明确认定。 如果将男性和女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档次,那么未婚的大龄女青年属于“甲女”的居多,而未婚大龄男青年则大多是“丁男”。如今,城镇高知大龄未婚女性较为集中,女高男低、“甲女丁男”的现象较为明显。 2、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据报道,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国家卫计委预测实施后每年新增出生人口约200万。而根据国家卫计委今年1月份公布的数据,单独二孩申请人数只有106.9万对夫妇,实际出生人数仅为47万人。广东省卫计委最新的一份通报显示,广东省截至今年6月已批准12.93万对夫妻的二孩生育申请,实际出生4万人。根据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的统计显示,从2014年3月27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广州市已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件,已批准件,已生育7995人。而目前广州市符合生育单独二孩的目标人群数为人。两项数据对比显示,3万的申请量仅相当于21.4%的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交了申请。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北京大龄未婚群体中依旧是男多女少,不过男女数量差距已明显缩小。 3、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胎政策实施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单独二胎政策实施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以公共政策的功能视角分析 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现状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受国家政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人们对于“计划生育”这一概念并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认识,导致了我国人口在这一时期的疯狂增长,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刚起步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缓慢增长,二者之间的巨大矛盾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缓解人口过快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党和政府自20世纪七十年代起,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将其纳入《宪法》条文之中,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进行规定。实行该政策以来,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践证明,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现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我国人口结构呈现出极不合理的发展趋势。2013年,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在北京发布,报告指出,我国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在2005年之前,老年人口将以每年100万人的速度增长。同时,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原有的人口红利已慢慢消失。“未富先老”成为阻碍我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研究问题。再加上“失独”家庭的逐渐增长,根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现有的失独家庭约100万,同时以每年7.6万的速度增长,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说,一旦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唯一的孩子,父母养老送终便成难解之题。“失独甚至引发一种连锁反应,物质不能弥补。夫妻之间会相互埋怨,感情可能就会破裂;悲恸摧毁夫妻身心,家庭可能就瓦解。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人生难免有意外,而他们就是其中的不幸者”。针对这一系

基于GM(1_1)模型、Logistic模型、Leslie模型的单独二胎政策影响研究

基于 GM(1,1)模型、Logistic 模型、Leslie 模型的“单独二胎”政策影响研究 目录 摘要 1 1 问题背景和重述 2 2 问题分析 2 3 模型的假设与符号说明 3 3.1 模型的假设 3 3.2 符号说明 3 3.3 名词解释 3 4 问题一 4 4.1 模型分析 4 4.2 模型建立与求解 5 4.2.1 模型一:灰色 GM(1,1)预测模型 5 4.2.2 模型二:Logistic 模型的建立 6 4.2.3 模型三:Leslie 人口模型 8 5 问题二 14

5.1 模型分析 14 5.2 模型建立 14 5.3 模型求解 14 6 问题三 17 7 问题四 19 7.1 模型分析 19 7.2 模型建立 19 7.3 模型求解 19 8 问题五 21 9 模型的评价与改进 23 8.1 模型优点 23 8.2 模型缺点 23 10 参考文献 23 附录 24 附表: 24 代码: 26

基于 GM(1,1)模型、Logistic 模型、Leslie 模型的“单独二胎”政策影响研究 摘要 人口问题一直是我国面临的一大严峻考验。在人口问题中,人口数量、人口 结构则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人口的数量和结构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从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其负面影响也开始显现,劳动人口绝对数量开始步入下降通道,人口老龄化显现。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开放单独二孩政策,许多省、市、自治区也相继出台了具体方案。 针对以上现实问题,本文以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依次建立灰色 GM(1,1)模型、 Logistic 模型和 Leslie 模型,逐步深入地研究了原计划生育政策、单独二胎政策、全面二胎政策下未来我国人口总量与结构的特征。 针对问题一,采用灰色 GM(1,1)模型和 Logistic 模型就原计划生育政策下 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再采用 Leslie 模型进行人口数量和结构的预测。结果表明,GM(1,1)模型和 Logistic 模型在短期内预测较准确,长期预测时前者偏大,后者偏小。而 Leslie 模型不仅能够准确的预测短、长期的人口数量,还能预测人口结构,故之后的问题将采用其进 行预测评价。三个模型对 2020 年人口数量的预测分别为 14.32 亿、13.92 亿、14.68 亿,对 2050 年人口数量的预测分别为 17.180 亿、14.41 亿、15.09 亿。Leslie 模型表明,人口总量峰值为 15.17 亿,人口总量变化趋势为先大幅上升再小幅波动最后缓慢下降。 老龄化趋势为持续上升,到 2030 年老龄人口将超过少儿人口。性别比较稳定,其中男性占比 0.512,女性占比 0.488。

单独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单独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延宕多年的“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同时,关于201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严格推行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30年来独生子女政策为遏制中国人口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人口总量愈来愈少伴生的一系列新问题,比如人口倒三角结构和老龄化、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社会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等,也促使计划生育成为今年热点话题。 为了了解大学生对单独二胎政策的了解程度和看法,本调查组针对单独二胎政策在我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60张,回收有效问卷60张,回收率100%。 一、政策简介及政策内容 单独二孩,也叫做单独二胎。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患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在“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的农村地区,只生一胎的政策在很多地方被变通为“准二胎”或者如果第一胎是女孩,会被允许再生一个。因此农村地区二胎甚至三胎现象其实很普遍。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本调查小组从大学生角度出发,编写了一系列问题,以问卷的形式随机发放给在校大学生,现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分析。

中国单独二胎政策实行情况调查设计方案

中国单独二胎政策实行情况调查设计方案 A.前言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不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这里所说的生育政策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计划生育政策,更不能认为是可以生二胎或者“单独二胎”。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2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一些劳动密集型跨国制造企业撤离中国,也引发了中国人口红利还能持续多久的争论。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多年来致力于研究人口红利与中国经济的关系。他介绍说,学界通常用人口抚养比下降来定义人口红利,根据联合国的预测,中国的人口总抚养比于2011年跌至谷底,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的人口红利期已经结束。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中国丧失部分劳动密集型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讲稿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尽管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在50年代和1962~1972年间先后出现了两次生育高峰,使得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始终没有改变。进入80年代后,人口增长的速度加快,每5~7年即可增长1亿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将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1982年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 生育要有计划,但计划也并非一成不变,正所谓“文章因时而著,政策因时而易”。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然后是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 为何全面放开二孩 1、单独两孩实践遇冷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虽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没有根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没了人口红利,在竞争力上就少了一枚盾牌。 2、“银发危机” 从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 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而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 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出生率降低,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谁来工作、谁来纳税、谁来养活数以亿计的老年人? 3、“刘易斯拐点”隐忧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在1968年提出。它指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人口红利慢慢消失,最终枯竭。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 4、“失独”社会之殇

北京市单独二胎政策

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 一、“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形式 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形的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单独两孩”政策覆盖的对象范围 (一)执行“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 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二)独生子女的界定 按照本市现行生育政策及子女数计算方式,“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 三、“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程序要求 《条例修正案》出台并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日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审批程序 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如下: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并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二)材料要求 1.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并注明婚育情况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本市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 2.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为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交: (1)其父母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 0母死亡的由其原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3)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 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5.特殊情况应出具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参照2013年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关于进 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补充办法>的通知》(京人口发【2013】30号)) 注:审批再生育时,申请人的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 奖励及扶助政策 1.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2.鼓励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按政策生育。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江苏单独二胎最新政策2014

江苏单独二胎最新政策2014 核心内容:江苏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怎么样?江苏省单独二胎政策于2014年3月28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江苏单独二胎政策的适用范围、哪些人可以生育单独二孩、怎么申请再生育二孩等,江苏省已基本明确。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江苏省单独二胎的最新政策。 江苏省单独二胎政策: 一、单独二胎政策的适用范围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江苏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江苏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 (一)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二)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三)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四)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子女。 由于江苏省早在1985年就规定女方为农村户籍、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因此,此次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城镇户籍的育龄夫妻。 二、符合条件的夫妻申请再生育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4、已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

5、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6、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两张(1寸或2寸)。 三、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的申请程序: 1、提出再生育申请 (1)双方户籍均在我省的夫妻,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夫妻双方经常居住地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向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2)一方户籍在外省,一方户籍在我省的夫妻,可以向我省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受委托的村(社区)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2、审批 (1)乡镇(街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将审核材料上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2)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出具《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发放《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夫妻出具《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将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苏人口计生规[2013]2号),把握好审批的合法性和及时性,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四、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后,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理: 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一)不符合原《条例》规定,在2014年3月28日前已生育的“单独”夫妻,按照原《条例》规定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两孩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 两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宁卫计发[2014]156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6.10 【实施日期】2014.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卫计发〔2014〕156号) 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委(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10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决定(草案),已经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适应我区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好城乡统一的“单独两孩”政策,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是总体稳定。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低生育水平总体稳定,确保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的规划目标之内;二是整体推进。全区统一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过程中,切实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三是协调发展。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均衡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内容 (三)我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间 我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的公布时间。 (四)独生子女的界定 以父母合法婚姻以及血缘关系为基本前提,与《收养法》等相关法律相衔接,合理界定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