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密级表

各类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密级表
各类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密级表

附件一(1)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密级表

附件一(2-1)

基建工程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密级表(二级开发项目)

附件一(2-2)

基建工程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密级表(一级开发项目)

(取得土地中标通知书进入二级开发)

附件一(3)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密级表

附件一(4)

生产技术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密级表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法(文书档案)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法(文书档案) 一、永久保管期限 (一)本单位文件材料 1、总结类(记录反映单位一年工作情况历史凭证): ⑴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县委办政府办及上级主管部门都要求报)。 ⑵党(委、组、总)支部工作总结(每年都报组织部、机关党委)。 ⑶本单位几个主要业务工作的方案和总结汇报(每开展活动后上级主管部门都要求汇报)。 ⑷年鉴(每年都报县志办)。 ⑸单位大事记、历史沿革(每年县委办和档案局都要求撰写)。 ⑹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每年组织部和纪委都要求报)。 ⑺年度统计报表(业务主管部门每年都要求报送)。 2、花名册类(涉及人的历史身份证明之用): ⑴干部职工花名册(每年都报县人事局和组织部), ⑵党团员工会花名册(每年都报机关党委、团县委)。 ⑶干部任免审批表(每年都报组织部)。 3、重要会议材料类: ⑴会议纪录、会议纪要(反映单位是否开展思想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度问题,每年绩效考评都检查的项目)。 ⑵单位主要会议及县委县政府召开属于主管业务的领导讲话稿、会议方案、议程日程安排、会议总结等会议材料。 4、重要活动材料。年内开展几个重要活动方案、总结。 5、本单位下发重要红头文件(部署主要业务、领导工作分工、任免下级干部等)。 6、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主要业务请示及批复。 7、对下级重要问题请示的批复。 8、与外单位鉴定重要协议(合同)书。 9、与下级签订业务责任书。 - 1 -

10、给相关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及意见等重要问题的复函。 (二)平级单位文件材料 1、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每年都下发,涉及优秀称职不称职档次人员的增资权益问题)。 2、年度预算通知文件(县财政局每年都下发)。 3、新录用、调入干部职工的调令,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涉及人的身份资格权益问题)。 4、县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审计等部门关于项目立项、土地、规划、验收、审计等相关材料。 (三)上级单位文件材料 1、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编制、任免、表彰、处分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文件、通报(为日后查证单位人员的职务职级等身份证明需要)。 2、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工作重要文件,下达项目通知文件,下达任务指标文件。 3、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属于主管业务的文件。 二、30年保管期限 本单位文件材料 1、半年工作总结汇报。 2、股室年度工作总结、报表。 3、编发简报。 4、单位一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等行政管理业务材料。 5、作为协办单位下发文件。如工会、妇联、团委、科协等单位联合下发文件,排在第二位以后就是协办单位。 6、年度考核干部职工上报的相关材料。 7、重要问题调研报告。 8、向上级报送的一般业务问题请示及批复。 9、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10、给相关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及意见等一般问题的复函。 - 2 -

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附件1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第八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

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乡镇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政办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1党和国家、省、市领导人,人民代表视察、检查工作中形成的讲话,批示、题词和主要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各种文件材料 1.1.1省部(含)以上的(永久) 1.1.2省部以下的(30年) 1.2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30年) 1.3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3.1针对本机关的(永久) 1.3.2非针对本机关需要本机关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4报刊登载的本乡镇各种材料 1.4.1重要的(永久) 1.4.2一般的(10年) 2.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2.1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2.1.1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代表名单、主席团名单、主席团会议记录、日程表、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决议、选举方案、选举结果、闭幕词、会议的主要照片、录音带各种文件材料(永久) 2.1.2代表登记表、代表发言材料、大会的预备会议材料、会务材料(永久) 2.1.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

2.1.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2.2人代会文件材料 2.2.1请示、批复、会议通知、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表、代表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主席团名单、日程表、开幕词、上级领导讲话材料、政府工作报告、大会决议、选举方案、选举结果报告、议案审查委员名单、议案审查报告、闭幕词(永久) 2.2.2代表发言材料、大会代表议案及处理意见(永久) 2.2.3人代会分组讨论记录、会务材料(出席证、代表笺等)(30年) 2.2.4关于成立选举委员会、启用印章、人选的请示、批复、报告、决定、通知、通告(永久)2.2.5代表普选工作总结、报告(永久) 2.2.6选民资格审查呈报表(30年) 2.2.7选区划分及领导小组表(30年) 2.2.8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2.3.党委(扩大)会、镇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和民主生活的记录(永久) 2.4党委、政府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2.4.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2.4.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2.5党委、政府成员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汇报材料(永久) 2.6党委、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2.7党委、政府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2.7.1年度或全过程的(永久) 2.7.2非年度或阶段性的(10年)

企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3.2违纪案件调查处理材料 3.2.1重大案件的立案报告、调查依据、审查结论、处理意见 等材料永久 3.2.2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材料30年 3.3纪检与监察工作统计报表30年 4、工会工作 4.1工会工作规划、总结、规章制度、决定、通知、会议记录 30年4.2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4.2.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4.2.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年4.3工会会员名册永久4.4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劳保福利、职工维权方面的文件 重要的永久 一般的30年或10年 4.5女工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计划生育 4.5.1重要的30年

4.5.2一般的10年4.6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30年4.7工作统计报表 4.7.1重要的30年4.7.2一般的10年4.8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材料(参照一、2、2.4)4.9 职工纪律处分材料 4.9.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4.9.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5、共青团工作 5.1共青团工作规划、总结30年5.2团代会、团委(常委、扩大)会会议文件 5.2.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5.2.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等10年5.3团员及团组织管理方面的决定、通知、批复30年5.4团费收据与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30年 5.5共青团工作统计报表 5.5.1重要的30年

5.5.2一般的10年5.6 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材料(参照一、2、2.4) 5.7 团员纪律处分材料(参照一、4、4.9) 6、在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除以上条款以外的其他材料 6.1重要的永久6.2一般的30年或10年 二、办公室 1、行政事务 1.1上级机关颁发的本单位应执行的有关文件30年1.2上级领导视察本单位的题词、指示、讲话材料 1.2.1重要的永久1.2.2一般的10年1.3行政工作计划总结等永久1.4经理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永久1.5公司制发的行政决定、通报永久1.6公司同外机关签订的行政协议、合同 1.6.1有效期20(含)年以上的永久1.6.2有效期10(含)年至20年的30年

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文书类 1.党群组织工作文件材料 1.1本村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村“两委”联席(班子)会议记录永久 1.2本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1.3本村党组织关于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上级批复、通知、决定等材料永久 1.4本村党务干部任免、分工、考察、奖惩等材料永久 1.5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的请示、批复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决议、上级批复等材料永久 1.6本村党员教育培训、组织活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方面的计划、总结、会议(活动)记录、请示及上级的批复永久 1.7本村发展新党员,党员转正、延期、退党,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材料永久 1.8本村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的决定、纪要、报告等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1.9本村党组织、党员名册和年报表永久 1.10本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通知书存根永久 1.11本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清单、票据等永久 1.12本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审批表,名册及各种事迹材料 (1)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2)受到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1.13本村党员违法违纪的有关材料,处理意见和上级决定、批复等材料 (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1.14本村纪检、党风廉政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30年 1.15本村开展政治思想、形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10年 1.16本村共青团组织发展、换届选举材料,团员名册、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团费缴纳、年度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1.17本村团代会通知、议程、代表名单、开幕词、报告、决定、选举结果、闭幕词等材料永久 1.18本村团组织、团员获得表彰奖励及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 1.19本村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名单、议程、开幕词、报告、决议、闭幕词、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 1.20本村工会干部任免的请示、批复,会议记录,工会干部、会员名册及统计年报表等材料永久 1.21本村妇代会换届选举等材料永久 1.22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1.23本村独生子女证申请表,育龄妇女生育多胎的申请表、审批表及超生调查报告、汇报、处罚决定等材料永久 1.24本村村民婚姻状况证明存根等材料永久 1.25本村五好家庭、敬老爱幼模范、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的材料30年 1.26上级发布的本村民兵工作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27本村普通民兵、基干民兵登记表和花名册永久 1.28本村兵役登记材料,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情况登记表永久 2.村务管理文件材料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doc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

完整word版公司文件秘密等级的划分原则

秘密等级的划分原则 公司文件机密等级的说明公司拟定的一切文件,不论是内部文件,还是对外文件,都需添加公司LOGO函头, 内部存档文件需添加机密等级,并按相应机密等级进行存档。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案宗管理,避免公司或客户商业机密落入竞争者手中,公司将对各 类文件进行机密等级设置,具体说明如下: 依其属性分级区分为:一般文件、密件、机密文件、极机密文件与绝对文件共五级;除一般文件外,均属公司重要文件与具有商业价值文件,也都列入受保护范

秘密等级的划分原则 文件资料按保密程度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公开性文件、宣传资料。 1.绝密文件:指最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文件资料。 1-1.财务分析报告; 1-2.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报告; 1-3.对工资分配方案及所属文件; 1-4.涉及项目成本、利润的报告或论证材料; 1-5.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项目技术的核心资料; 1-6.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绝密范畴内的文件资料。 2.机密文件:指重要的公司文件,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文件资料。 2-1.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2-2.技术资料、工程建设的重要图纸; 2-3.立项报告、业务进度分析报告; 2-4.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合同、协议文本; 2-5.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机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3.普通文件:指一般性的,可以提供给所有的员工查考利用的文件资料。 3-1.平时各种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3-2.一般业务工作来往文件(不涉及绝密、机密的文件; 3-3.各类一般性的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简报、情况反映等; 3-4.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3-5.一般性的月、季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 3-6.有关干部任免、调配、定级等的文件; 3-7财产、物资、档案等各类行政交接手续凭证。 根据以上原则对秘密等级的划分,可按文件内容涉及的机密程度提高或降低。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公司文件材料是指公司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工作.文化建设.部门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公司.部门和员工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公司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部门.业务协作单位等的文件材料;下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公司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五)公司重要部门如财务部.HR部.业务部.法务部等,对其专有文件档案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范围。 第四条公司文件材料不予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单位或者部门发来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公司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我公司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公司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公司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公司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公司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业务协作公司发来的文件材料中,不需我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分/子公司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公司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向本公司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公司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公司制定的制度.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包括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等; (三)本公司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公司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主管单位或者部门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公司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将《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各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定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局内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2008年8月底前送办公厅汇总。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税务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文件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文件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不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要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送或越级抄送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 1 -

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作者:来源:国家档案局2012年12月20日 国家档案局令 第10号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 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 2012年12月17日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 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 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 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 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 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 (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 (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八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档案管理)档案的分类与工作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新康桥科技园区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建筑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适当的也可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部门工作的一部分。 一、档案的分类与文档工作流程 (一)工程部档案归档分类 A.立项文件 1、批准的立项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6、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7、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 8、年度计划审批或备案材料 9、环境影响评价及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 10、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相关文件 B.选址文件 1、项目选址意见通知书 2、建设项目选址的批复及选址意见书(附图) 3、建设项目选址请示或报告 C.规划文件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详细规划说明书 3、建设工程规划送审单 4、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及文件 D.用地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建设用地批准书 4、工程征用、划拨土地的通知及请示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地形图或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抵押等文件 6、土地转让合同及备案登记证明 7、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 8、土地勘察定界报告书 E.动拆迁文件 1、动拆迁许可证、动拆迁协议书、合同 2、房屋产权及有关证明 3、动拆迁居民登记调查汇总文件、拆迁安置意见、方案等相关文件 F.申照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2、环保、卫生、消防、人防、交通、绿化等审核意见单 3、建设工程灰线复验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的工程报建、报监文件 G.测绘文件 1、地形测量和拨地测绘成果报告等相关文件 2、其他相关测绘文件 H.设计文件 1、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审查意见 2、初步设计方案 3、方案设计审定通知书及审查意见等相关文件 4、设计计算书或代保管证明书 5、建筑方案最终送审文件 6、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档案管理分类规则

档 案 管 理 作 业 指 导 书 档案分类编写组二○一○年十二月

档案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性、系统性、正确性,有利于保存应用,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与建设。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的档案管理。 3、指导文件与参考资料 1)《规章制度》第8章:《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2)国家有关部门试行的档案分类规则及有关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管理学概要书籍。 4、名词定义与解释:暂无。 5、权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文件的拟、修、废、发放及监督实施。 6、内容: 6.1档案资料的来源与管理程序: 6.2管理范围: 6.2.1文档: (1)省市各局的各种文件文函;公司的各类证件(注册及注册变更、经营、资质、资产等)与文书。 (2)凡产生于公司董事会、总公司、分公司,包括行政、人事、工

程、财务、营销、工会、党办等管理过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 种文件:请示、报告、批示、批复、计划与总结报告、考察报 告等;行政文件、命令文件:通知、通报、通告、布告、命令、 任命、通令、嘉奖令等;法规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办法、 细则、法令、条例、职责、准则、规则等;计划文件:工作计 划、发展规划、生产计划、文教卫计划、财政收支计划等;统 计类文件;各部门间工作联系单等往来文件;合同文件;财务 类:凭证、帐本、财务报表、往来明细表、销售收入明细表、 工程合同类、销售合同等;案件纠纷类各种文件与材料; 6.2.2科档: 建筑工程建设与安装:具体内容见附件1《科技档案分类及登 记》。 设备仪器类:随机所属图纸资料、证件、载体等,特种设备、 引进设备的资料见附件1。 6.2.3参考资料: 经审批的报废、闲置但仍有利用参阅价值的档案资料,中外企 业、商家介绍,建筑单位资料,有关书籍(工具、文化等类)、 刊物、杂志、图纸等。 6.3资料收集条件: 6.3.1资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图样清晰,必须用字迹能长期保 存的钢笔、圆珠笔、铅笔等书写。 6.3.2资料、文件、图样必须是具有签字、落款、注明日期的有效文 件资料,图样图纸必须符合国标。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必须加盖 竣工印章,由经办人及相关人员签字,并由甲、乙双方领导审 批签字。同类性质的成本资料必须装订成册,编写目录,标注 页码。 6.4资料来源: 6.4.1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有关规划、开发的各 项指示与讲话及会议文件;公司内部及分公司职能部门按时、 按月、按年交档(装订成册)的各种文件资料。 6.4.2省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所发的各种文件、证件、函件等。 6.4.3土建、设备工程的各种专题研讨会、可行性审核会、报告会等 会议资料;各种调查、考察报告、往来文函。工程各阶段所产 生的各种资料、审计及其经济纠纷案件资料等。 6.4.4设备开箱资料(随机文件、图纸、合格证)电梯、锅炉等特种 设备必须有安全检验报告书,地方劳动部门的印章。

科技档案归档分类标准

科技档案归档分类标准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Wuhan Kaidi Holding Investment Co.,Ltd 科技档案归档分类标准 编号:KDKG/PK-101 版本:A/0 2009年月日发布2009年月日试行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发布

文件批准页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相关部门/日期: 部门负责人/日期: 文件编写/日期:

目录 1.目的 (1) 2.范围 (1) 3.定义 (1) 4.职责 (1) 5.程序 (1) 5.1 科技档案类目设置 (1) 5.2 归档要求 (2) 6.相关文件 (3) 7.记录 (3) 林业生产及建设归档资料分类标准 (4) 技术研发项目归档资料分类标准 (9) 火电项目竣工资料分类标准 (10) 风电项目竣工资料分类标准 (22) 环保项目竣工资料分类标准 (29)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标准化管理,保证档案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以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凯迪各系列公司(以下简称系列公司)科技档案的归档、立卷、整理工作。 3.定义 3.1科技档案:是指本公司在生产运营、科学研究、项目开发及实施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图纸、表格、文字、声像等文件材料。 本标准涉及科技档案范围包括:林业建设及生产项目、科技研发项目、火电厂建设项目(含投资和市场开发)、脱硫、除尘等环保工程项目。生物质电厂生产运行档案执行《生物质电厂档案管理办法》。 4.职责 4.1 信息中心档案管理部:负责按照国家及行业科技档案相关法规、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科技档案归档分类标准。 4.2 控股公司各中心/部门、各系列公司相关部门参与本标准的评审,并按标准规定要求,完成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5.程序 5.1 科技档案类目设置 5.1.1 公司档案一级类目参照《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设置,共分9大类,其中:0至5大类,为文书档案,6至9大类为科技档案。科技档案一级类目包括:6生产运营含林业生产、CDM、电厂生产运行等;) 7 技术研发项目 8 建设项目 9 设备 5.1.2 结合控股及各系列公司的经营模式及业务范围,对6至9大类在各专业进行进一步细划,形成各专业归档资料分类标准,包括:实体分类原则、分类方法、类目标识和类目设置、归档份数、保管期限、责任部门等。 5.1.3 “6 电厂生产运行”是对控股及各系列公司下属各电厂生产运行中重要文件资料制定的归档标准。 5.1.4 “7技术研发项目”是对控股及各系列公司的技术引进、技术研发等科技项目的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务工作(党务、工会、共青团) 1、党务 1.1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党支部)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1.1.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1.1.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 10年1.2党务综合性工作 1.2.1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专项活动工作报告,重要的调研 材料、党务工作大事记永久1.2.2情况反映、工作简报及一般材料 10年1.3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 1.3.1针对本单位重大问题的指示、批示文件永久1.3.2对本单位一般性、普发性的文件 10年1.4对下属单位关于党务工作请示的批复 30年1.5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与条例等 30年1.6入党、转正、退党、转入、转出等决定及党员名册永久1.7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党费收支永久或30年1.8党员学习教育等活动形成的文件

1.8.1重要的永久1.8.2一般的10年1.9党员统计年报、计划总结、组织发展计划 30年1.10党员干部考察、考核、任免、政审决定等永久1.11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定及通知 永久或30年2、组织工作 2.1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文件(包括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参与、投入的记录;赈灾、扶贫、献血、拥军优属、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 2.1.1重要的30年2.1.2一般的10年2.2组织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30年2.3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存根永久2.4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材料 2.4.1受区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2.4.2受区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2.5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考察报告等材料 30年 3、纪检与监察工作 3.1纪检与监察工作的规定、决定、通报、通知、会议记录、 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

企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企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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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务工作(党务、工会、共青团) 1、党务 1.1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党支部)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1.1.1会议通知、报告、换届选举结果、决议、通报、纪要等 永久1.1.2发言、简报、小组会议记录10年1.2党务综合性工作 1.2.1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专项活动工作报告,重要的调研 材料、党务工作大事记永久1.2.2情况反映、工作简报及一般材料10年1.3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 1.3.1针对本单位重大问题的指示、批示文件永久1.3.2对本单位一般性、普发性的文件10年1.4对下属单位关于党务工作请示的批复30年1.5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与条例等30年1.6入党、转正、退党、转入、转出等决定及党员名册永久1.7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党费收支永久或30年1.8党员学习教育等活动形成的文件 1.8.1重要的永久

1.8.2一般的10年1.9党员统计年报、计划总结、组织发展计划30年1.10党员干部考察、考核、任免、政审决定等永久1.11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定及通知 永久或30年2、组织工作 2.1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文件(包括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的参与、投入的记录;赈灾、扶贫、献血、拥军优属、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文件) 2.1.1重要的30年2.1.2一般的10年2.2组织工作年度计划、总结30年2.3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存根永久2.4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材料 2.4.1受区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2.4.2受区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2.5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考察报告等材料30年 3、纪检与监察工作 3.1纪检与监察工作的规定、决定、通报、通知、会议记录、 纪要、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

2021年档案密级分类

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管期限的确定 欧阳光明(2021.03.07) 从档案保管角度讲,档案的保管期限就是档案的保存价值。按照1987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永久 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召开的党、政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本机关制发的方针政策的、法规性的和重要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党、团、工会的工作报告、总结;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工作总结、报告、计划、规划、控制数字、统计报表;重要的专题报告和统计材料;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文件材料;重大问题处分材料;职工、党员名册;有关区域变化、土地边界的文件材料;有历史意义和长远利用价值的合同、协定、协议书;重大外事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省级以上领导人重要批示和有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上级机关视察及检查本地区、本机关形成的重要文件及音像材料。 2、长期

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发的一般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各种普查工作形成的原始记录;半年的、季度的、一般专题的工作总结、报告、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材料;地县级以下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文件材料;干部职工的录用、转正、调资、定级、离退休、职务聘任、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财产、物资、档案的交接凭证;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签定的有较长时效性的合同、协议书、协定等文件材料;外事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有上级机关或本机关领导人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上下级机关送来的重要文件,如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总结、统计报表、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 3、短期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重要会议文件中的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文件,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一般专业会议的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简报;季度、月份的计划、规划、控制数字、统计报表;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签订的只具有短期时效性的合同、协定、协议书;机关之间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书;没有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

公司密级文件管理规定.doc

1.目的: 为规范密级文件管理工作,对密级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文件泄密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密级文件的管理。 3.权责: 3.1 公司文控中心负责密级文件的归口管理。 3.1.1 负责文件密级的确定、变更核准和密级文件的标识; 3.1.2 负责外来密级文件的核准、保管、分发方式和范围; 3.1.3 负责对各部门密级文件使用、保管的监督检查。 3.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涉及到的密级文件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密级文件的调档借阅、使用登记及归档等工作。 4.定义: 4.1秘密:公司主体基本资质、产品资质;公司人事档案、人事合同 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属于秘密范围。 4.2机密:公司的规划;财务资料、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 对外交往中签订的合同、协议;公司经营情况属于机密范围。 4.3绝密: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 件资料(例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客户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一切装备的技术资料;所设计的图文资料;专有技术;公司认为是绝密的其他重要资料属于

4.4非保密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 内部文件;外来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5.内容: 5.1 密级文件的分类、范围、密级确定和标识 5.1.1 密级文件的分类 文件保密等级按泄露后可能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种密级: a) A级—绝密文件: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公司最重要文件。 b) B级—机密文件: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司重要文件。 c) C级—秘密文件: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司一般文件。 5.1.2 密级文件的范围 a) 关键设计图纸:具有专利性与独创性的设计图纸。 b) 技术性资料:独特技术性的改造方案、与外方技术合作或外方 技术指导资料、产品配方、产品开发、改良或试验资料、重要 资产管理资料、国外现场实习报告及其他技术上属于保密的资 料。 c) 业务性资料:财务资料、目标及资金计划资料、人事资料、审 计资料、销售成本资料、市场情报、合同及协议、国外业务考 察报告及其他业务上属于保密的资料。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屯溪区机关事务局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方案》及区委办[2010]61号文件的规定,便于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保障机关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一下简称《范围和期限表》)。 第一条本《范围和期限表》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公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的资料和载体,是机关工作历程的真实记录。 第二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

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分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行政管理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和单项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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