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IT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公司”)IT类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其资产的使用效率,保护辽宁公司财产,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IT固定资产是指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PC服务器、UNIX服务器、存储设备和网络设备等产品。以下简称“资产”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核算、资产评估、资产报废及资产处置等业务,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信息中心为IT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对IT类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验收、登记、领用、使用、调用、维修、定损和报废、库房管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信息中心是辽宁公司IT类资产采购职能部门。分为三个互不兼容的管理岗位:计划采购岗、采购岗、资产管理岗。其中计划采购岗位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资产购置需求申请,编制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岗负责公司计算机相关资产的采购与维修管理、制定产品采购目录和规范设备采购技术标准;资产管理员负责购进资产的登记、入库验收、库存整理、发放及定期统计。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求,按规定流程申请。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辽宁销售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
第二章IT类资产分配和配置标准
第六条计算机分配和配置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严格控制成本的原则进行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分配和配置。
常用计算机设备的分配原则列举如下:
㈠台式电脑:
为机关从事管理工作人员配置一台电脑。
㈡笔记本电脑:
⑴笔记本电脑适合经常移动办公的人员使用。如经常出差管理人员、下班后经常回家办公的人员等。
⑵因工作需要确需配备笔记本电脑。
第七条台式机和电脑笔记本的配置标准
㈠台式机的配置标准分为二种:档案人员级别配置、一般人员/业务人员以上级别配置。
㈡电脑笔记本配置均相同。
㈢定期制定PC电脑和笔记本购置技术标准。
第八条打印机以部门为基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配备。每个部门配一台打印机,由信息中心规定打印机型号。
第九条其它资产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基本原则进行配备。
第十条信息中心在进行资产分配时,应本着“先库存,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