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指南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指南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指南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指南

一、行政审批内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二、设定审批的法规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

(三)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06]220号);

(四)《关于做好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粤建法字[2009]34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审批条件

(一)房屋高度(m)超过下表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

注: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或Ⅳ类场地,按减少20%控制;6度的短肢墙、错层结构,高度适当降低。(二)同时具有下表所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具有下表所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四)其他高层建筑工程

注:表中大型建筑工程的范围,参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

五、申请材料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政策性审查报审表;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文件、方案设计批准文件和规划、环保、卫生、安全监督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

(三)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及主要抗震措施;

(四)工程勘察报告;

(五)结构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六)结构抗震薄弱部位的分析和相应措施;

(七)初步设计文件;

(八)设计时参照使用的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震害资料、计算机程序及说明;

(九)对要求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应当提供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六、申请表格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政策性审查报审表》,可在湛江建设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014010203.html,/)下载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湛江市建设局

九、审批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业务科室组织专家提出审查意见——审批

视项目情况也可在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中一并进行。

十、审批时限

湛江市市建设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间为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之内。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十三、审批收费

十四、审批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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