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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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6-12 | 浏览(583)人次| 投稿| 收藏]

国发[2005]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现就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

发展观,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

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

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方针: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总体目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着力解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切实做好文物调查研究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并依法登记、建档。在认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文物保护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国务院文物行政

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检查落实。要及时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必要的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也要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和纠正过

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改进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在项目批准前征求文物行政

部门的意见,在进行必要的考古勘探、发掘并落实文物保护措施以后方可实施。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考古发掘要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统一管理,落实审批和监督责任。

(三)切实抓好重点文物维修工程。统筹规划、集中资金,实施一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排

除重大文物险情,加强对重要濒危文物的保护。实施保护工程必须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要对文物“复建”进行严格限制,把有限的人力、物力

切实用到对重要文物、特别是重大濒危文物的保护项目上。严格工程管理,落实文物保护工

程队伍资质制度,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文物保护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申报、

评审工作。已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地方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保护规划,并严

格执行。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高度重视博物馆建设,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落实藏品丢失、损毁追究责任制。实施馆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环境达标建设,加大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力度。提高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教育作用。加强博物

馆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博物馆队伍素质。坚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减、免费开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清理整顿文物流通市场。加强对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把握文物流通市场准入条件,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加强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审核备案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文物市场,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文物出入境审核、监管制度,加强鉴定机构队伍建设,严防珍贵文物流失。加强国际合作,对非法流失境外的文物要坚决依法追索。

四、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各地区要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3年内全国基本完成普查工作。

(二)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提出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

(三)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四)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工作,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五)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对确属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要尽快列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抓紧进行抢救和保护。

五、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加快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

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切实研究解决自然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自然遗产保护工作。

国务院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国的文化遗产怎么保护

中国的文化遗产怎么保护 都知道我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滔滔大国,我国的文化遗产也是数不胜数,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两个,但是中国的文化遗产有哪些呢?要怎么保护呢?其实总共有52个各种各样的文化遗产。作为一个中国人,肯定要对这些遗产有所了解才不失为一个中国人,更要细心保护他们。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文化遗产? 结合文化遗产清晰条理的向我们说明了这个问题。文化遗产主要分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法律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仅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即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遗产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不会保护其中的糟粕。 ▲二、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

从文化遗产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即历史之见证、身份认同的纽带、文化多样性之体现、创造力之源、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遗产涉及不同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正当利益和不同文化遗产权益和文化遗产权益与其他正当权利 之间可能发生冲突三个方面向我们展开。这三个方面向我们展示了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重大意义与其保护过程中有诸 多问题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的解决必然需要法律的保障。 ▲三、怎么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 从国内到国际两个方面向我们介绍了目前用于保护文 化遗产的法律。就国内而言,目前我国已经在宪法第22条、文化遗产基本立法、其他相关立法以及政府部门的行政立法和部门规章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明确的规定。而国际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1954年颁布的《关于在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海牙公约》、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其他相关的国际公约也都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理依据。 ▲四、公众如何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就目前中国文化遗产多的现状,王教授指出,只是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我们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中来。我们可以通过捐资募资、文物认领、文保义工、志愿活动等多种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39号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该项目的具体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规划,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交保护规划本年度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保护工作计划。 第六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具体承担该项

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单位的推荐名单由该项目的申报地区或者单位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 第七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二)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三)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第八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收集该项目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二)为该项目的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的文化场所; (四)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展示活动; (五)向负责该项目具体保护工作的当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九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牌,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交该项目保护单位悬挂和保存。 第十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 (二)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第十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传承义务;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应当按照程序另行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怠于履行传承义务的,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 第十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或者展示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策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策略 发表时间:2018-04-16T11:21:00.103Z 来源:《文化研究》2018年第2期作者:刘焱 [导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智慧结晶,是对民族历史文化进行研究的重要资料,但是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快速发展 刘焱四川省开江文化馆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智慧结晶,是对民族历史文化进行研究的重要资料,但是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重大冲击,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工作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本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具体的保护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体策略 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我国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政策,并举办的众多的保护活动,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传承造成了严重影响。所以需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进行有效研究。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对历史发展的有效见证,还是宝贵、无价的文化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与利用,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部分西方国家对自身思想文化进行极力推销,实施单边主义文化,对其他国家的文化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对不同的传统文化进行保护,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化发展,是国际上十分重视的问题;二,我国各民族人民通过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创造出了多彩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文化意识、思维方式、宝贵精神以及想象力,是对中华文化主权与身份进行维护的重要依据,可以为凝聚民族情感、维护国家统一奠定结实基础。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不仅可以充分满足国家与民族的发展要求,也是促进国际交流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障。 2具体的保护策略 2.1加强立法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需要对其进行有效保护。而在人们还无法充分树立文化保护意识之前,加强立法保护就显得十分重要。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一项艰巨、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代代坚持传承下去。只是制定应急性策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不够的,必须对相关法律与政策进行制定,为保护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立法保护是保护与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前提与根本。我国拥有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各不相同,而一部法律不可能对每个问题都涉及到,就需要对相应的法规条例进行明确,各级人大也需要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出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健全,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得到有序进行,并走向更加深入的阶段。 2.2提升宣传教育力度 人们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还是其保护者。如果没有大家的共同参与,不论构建怎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蓝图,都只是想象,而不能得到有效实践。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抢救不仅仅是某部分人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并抓紧不松懈的进行。因此,需要引导全民达成共识,自觉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通过新闻媒体提升宣传力度,有效激发人们的积极性,让每个人都懂得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重要性,明白为什么进行保护,怎样实施保护,从而使保护理念渗透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保护、爱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风气。让我国丰富多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我们的骄傲与自豪,使人们自觉地对其进行保护。 2.3增强财政投入 据相关调查显示,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许多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与抢救,而处于频临消亡的状态。例如:早年收集的录像、录音出现报废状况。同时建设国家文化艺术档案馆、地方文化艺术档案馆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在一些贫困地区,人们的温饱问题还得不到有效解决,怎么会有多余的钱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如果等到经济条件得到改善后再开展文化建设,就已经太晚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无法得到有效传承,由此带来的损失是没有办法进行弥补的。所以需要一定的资金、物质投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可靠保障。国家应该设立相应的专项基金,以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相关工作提供资助。 2.4运用系统化方式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普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整理,以构建完整的信息数据库。普查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工作的首要任务,其中采集作品以及记述民俗是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进行科学采集,对民俗文化进行事实记述,才能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面目进行有效保留,为我国制定相关的保护规划以及文化发展策略提供科学、全面、有效的依据。同时为了对民间的原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存,就需要对与其紧密相连的文化生态环境进行保护。而对原始的自然状态进行保护却不出现任何改变是不可能的,但是在特殊的局部环境中,运用相应的科学措施,可以让原生态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的时间更长,并使其影响得到有效扩散。 3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只有采用科学、合理的保护策略,才能够引导全民参与,逐步构建起完善、富含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为我国众多宝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与发扬提供确切保障。文化利益是人们的一项根本利益,而保护文化遗产是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只有建立良好的中华文化,才能够促进中华民族璀璨文明的不断传承。 参考文献: [1]文化产业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策略[J]. 宋方昊,刘燕. 山东社会科学. 2015(02):85-89. [2]基于数字技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研究[J]. 王建明,王树斌,陈仕品. 软件导刊. 2011(08):51-53. [3]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模式及实现策略研究[J]. 谭必勇,徐拥军,张莹. 档案学研究. 2011(02):71-76.

论中国文化遗产的现状和保护

圆明园祭 ——从圆明园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300年的岁月,对于浩浩汤汤,蔚为壮观的中国历史来说只是过眼云烟,然而对于一座园林,却可能是不能承受之重。三百年的雕琢,三百年的洗礼,于圆明园,即如此。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震撼于她的华美和无双,震撼于她沧桑的历史变迁,更震撼于这其中的巨大失落。曾经的万园之园,曾经的文化集萃,如今却只剩下残垣断壁,怅惘低回。 圆明园,这个五世皇帝的御用之园,经历了一百五十多年的发展和经营。每一朝,从帝王到臣民,都对她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感情。尤其是皇帝们,他们亲自参与园林的设计,亲自督察施工情况,为每一处景色取名、题词。乾隆将他钟爱的南方园林创造性地复制到圆明园中,帝王们将中国无数的稀世珍宝藏于此园中,一年中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在此度过。因此圆明园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一座园林了,于当时,她已俨然成为了中国政治文化的又一中心,于今,她是一座文化宝库,不仅体现着清国帝王们的审美情趣和政治抱负,更体现出一种凝练和集萃,凝练出中国园林艺术的精髓和我们整个民族文化体系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核心,集萃中华民族灿烂夺目的艺术成就。 圆明园的美不仅得到国人的称赞,也让外国人惊叹不已。当时一批批来自英国、俄国的使者,视其为仙境和梦幻之所在。然而他们带来的不仅是这些,从那些来自西洋的贡品中早已透露出这样一个讯息:西方文明正在迅速崛起。但我们的天子们并未从那些精致的马车、大炮中读出更多的东西,却依旧沉迷在圆明园带给他们的安逸与平静中。 1860年10月6日,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一天。圆明园被英法联军入侵,惨遭洗劫与焚毁,并由此开始了她坎坷曲折而悲壮的命运。一切的荣耀、骄傲与奢华在大火中化为乌虚,在洗劫中粉身碎骨,帝王将相,君臣百姓无不失声痛苦。整个民族在滴血! 尽管皇帝太后们想通过修复的方式竭力挽回,然而对正处于刀尖上的中国来说,这已成为不能承受之重。1900年义和团运动时期,八国联军又给了原本脆弱的圆明园一致命的一击。 军阀混战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时的中国,都有太多的无奈。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已无力保护这座在风雨飘摇中挣扎的万园之园,尽管她已经面目全非,满目疮痍。园内的石块、木材、华表、碑帖、砖瓦…甚至是土地——这个稀世之园的仅存,仍被无情地掠夺与侵蚀着。而这个过程,长达六七十年之久。至此,她已失去了最后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前言 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最古老历史文物的国家中,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有着 5000 年历史文化长河而且从未间断的国家。殷墟的甲骨,商周的青铜器,绵延万里的长城,气势恢弘的秦始皇兵马俑,唐墓的壁画,皖南的民居……这些遗留下来的历史赋予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传统,构成了我们这文明古国绚烂而独特的文明景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各国的文化正面临着交流与冲突的危险,尤其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国家的文化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如何保护国家的文化遗产已成为各国需要思考的重要课题。 从圆明园被毁,丝绸之路大量文物被劫,众多国宝流失海外,到今日的各种文物被盗窃,盗掘,走私的现象。再一次警示我们抢救和保护文化遗产是第一要务。面对这些数量大、种类繁多的文化遗产,我们值得关注得首先是要对濒临损毁和消失的孤品进抢救。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文化的开发也有突飞猛进的程度,但是随着时代的改变,中国文化遗产现状也越来越引起我们的思索。遗产本身保留下来已经很不容易,由于人们的过度开发加剧了文化的迫害程度,诸如此类的现象还有许多。面对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形势的严峻性,不得不令人担忧。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中我们可以看的出这是一项社会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事业,但是由与历史的原因,使得中国国内在宝物遗产的社会基础和专业技术都很薄弱。[1,2] 据了解,我国从 2006 年起,将每年 6 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旨在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而在“文化遗产日”通过举办各种活动来传播文化遗产精神内涵,唤起更多的人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仅仅是我国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方面。近年来,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法律保护、名录保护、传承人保护、博物馆保护、教育保护、假日保护等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经初步建立。[3]众所周知, 世界遗产已成为我国旅游吸引物的重中之重, 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一批自然和文化遗产。而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在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由于对遗产的开发与利用有不同的观点与做法, 给遗产保护带来了不同的结果。如何正确认识和利用遗产,在既遵守联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单雯翔 摘要: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发布,加快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本文系统地归纳了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实践过程,主要包括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多层次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和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扩展与实践。 关键词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 进入21世纪,面对蒸蒸日上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们开始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不断扩大,保护理念也不断深化。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已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因此,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所在。 1、早期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 我国素有保护古代遗物的悠久传统,正像商周时期的青铜器上常见铭文“子子孙孙永保用”所表达的理念,人们存祈愿江山社稷世代相传的同时,对前朝的珍贵器物,也有了妥善保存、永续利用的愿望。商周时期,皇室、贵族宗庙内“多名器重宝”,保存着为数不少的青铜器、玉器以及其他前朝的遗物。汉代皇室收藏亦十分丰富,“创置秘阁,以聚图书”,其中既有典籍,也有绘画。但是,长期以来统治阶层只是将这些器物看做赋予其政权合法性的某种依据,或仅为满足个人私好。唐代文化鼎盛,从此时的诗句“每著新衣看药灶,多收古器存书楼”(张籍《赠王秘书》)、“唯爱图书兼古器,在官犹自未离贫”(朱庆余《寄刘少府》)中可以看,当时文人雅士即热衷于收藏和鉴赏前朝器物。宋代文化再兴,被视为中国考古学前身的金石学,即形成于北宋时期,主要是以肯铜器和石刻为主要对象,进行比较系统的分类、著录并加以考证和研究。北宋曾巩的《金石录》最早使用“金石”一词,之后,吕大临的《考古图》及《释文》是现存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代器物图录;赵明诚的《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木已多达两千种。至南宋,无论是钱币、玺印、铜镜,还是画像石、砖瓦等物均有著录。于是,金石学开始在我国成为专门之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汉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文物”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最早见于战国初期成书的《左传》。《左传·恒公二年》中有“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的记载。在《后汉书·南匈奴传》中亦有“制衣裳,备义物”的记载,但是从文献记载中可以了解到,“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文物”基本是不同的概念。但是到了唐代,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其中所称“文物”即指前代的遗物,其含义已接近于现代所认识文物的概念。从宋代开始,往往将前朝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在民间,明代和清代初期比较普遍使用“古董”或“骨董”,到清代乾隆年间又有了“古玩”一词。 “文物”准确概念的产生是近代科学兴起与发展的结果。诞生于近代西方的考古学,尝试用科学发掘和断代的办法获取古代遗存,并将那些古代遗存变成科学地复原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工具,这些古代遗存也就有了“文物”这一具有全新内涵和意义的词汇。在我国,20世纪初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古代历史的现代考古学出现,才带来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改变了人们对待古代遗存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对待古代遗存价值的认识也更多地从“物质”转到了“文化”。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1号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组织办法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 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加强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申报项目,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申报项目;负责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的保护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世界自然遗产申报项目的初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申报项目的初审;负责本行政区域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的保护监督工作。 第四条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文化景观(以下统称世界遗产)申报、保护监督等工作应当遵循生态文明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以捐赠、技术支持、志愿者等方式参与世界遗产保护和研究。 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世界遗产应当以保护和传承人类共同的珍稀遗产资源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原则,量力而行、厉行节约、有序推进。 第七条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满足《世界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关于世界遗产突出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有关标准、条件和要求; (二)编制了申报项目的保护管理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语言保护_现状与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语言保护:现状与对策3 孙春颖 (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摘 要] 近年来由于我国政府的主导和公众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成为社会热点问题。随之而来的是语言保护工作的逐渐升温。本文介绍了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对濒危语言及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进行保护的状况。本文还分析了我国在基于“非遗”保护的语言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语言保护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言保护;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H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110(2009)05-0074-08 从20世纪末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保护问题日渐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第155次会议通过了《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条例》;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正式通过了“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迄今为止最有权威、影响最大并且最具法律效力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公约》)[1][p.297]《公约》根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列出了五方面项目,第一方面就是“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1][p.446]实际上将语言纳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 自2001年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申报和公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实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存。以此为基础,2008年11月正式设立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在已经公布的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有不少是以语言为载体的“口头传说和表述”,如史诗、戏剧、说书说唱艺术等,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语言也被列为代表作,如“加利弗那语言、舞蹈和音乐”、 “瓦雅皮人的口头和图画表达形式”等,中国的昆曲和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蒙古联合申报)也榜上有名。可见,如何保护语言并使之更好地发挥承载作用,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 一、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1.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及政策支持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非遗”保护的立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2003年11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2004年8月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同月,中国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3]与此同时,国务院推出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同年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周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4]2008年01月,文   2009年9月 第41卷第5期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Sep.,2009 Vol.41No.5  3[收稿日期]2009-08-06 [作者简介]孙春颖(1976—),女,吉林省吉林市人,浙江师范大学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对外汉语教学、第一语言习得、汉语传播及规划史。

2019-2020年九年级历史下册 6.16《中东地区的矛盾和冲突》教案 岳麓版

2019-2020年九年级历史下册 6.16《中东地区的矛盾和冲突》教案 岳麓版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通过本课的教学活动,要求学生掌握以下知识点:中东地区的地理范中东地区在交通、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价值,中东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对解决该地区问题作出过突出贡献的历史人物。 过程与方法:通过对本课的引文、图片等资料的阅读,引导学生概括出战火频仍和动荡不安是二战后中东地区历史发展的最大特点。通过对中东地区动荡局面形成原因和该地区错综复杂的矛盾产生原因的分析。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组织学生交流“活动与探究”的收获与成果,培养学生运用唯物主义观点评价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能力和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战火频仍的中东。中东地区错综复杂的矛盾。 难点:巴勒斯坦问题由来。中东地区战火频仍的原因 三、学法指导:质疑导学法 四、课时安排:一课时 五、教学过程: 导入:相关图片. 讲授新课: (一)巴勒斯坦地区的“分治” 介绍导言中的第四次中东战争,切入本课主题──动荡的中东地区。展示中东地图,并介绍中东的地理、历史概念及中东地区的特点。 第一,“中东”一般是指欧、亚、非三洲连接的地区,主要是亚洲西部一带。该名称来源于过去人们以欧洲为中心,按距离远近把东方各地分别称为“近东”、“中东”和“远东”。 第二,现在一般所说的“中东”包括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伊拉克、约旦、黎巴嫩、也门、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曼、土耳其、伊朗等国家。总面积为七百多万平方千米,人口一亿多。 第三,中东地区大多数是以阿拉伯民族为主的、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国家。以色列也包括在“中东”范围之内。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 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 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 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 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 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 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 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 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 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 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 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 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作文

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作文 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秦始皇陵作为我国最珍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其价值无可估量。 兵马俑坑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坑,位于陵园东侧1500米处,被誉为“世界第八奇迹”。为研究秦朝时期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 成为世界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坑内的陶塑艺术作品是仿制的秦宿卫军。近万个或手执弓、箭、弩,或手持青铜戈、矛、戟,或负弩前驱,或御车策马的陶质卫士,分别组成了步、弩、车、骑四个兵种。秦始皇兵马俑整体风格浑厚,健美、洗练。如果仔细观察,脸型、 发型、体态、神韵均有差异,从中可以看出秦兵来自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民族,人物性 格也不尽相同。陶马双耳竖立,有的张嘴嘶鸣,有的闭嘴静立。所有这些秦始皇兵马俑都 富有感人的艺术魅力。 曾在90年代,有人提出过,“卖几件文物来盖博物馆”。当时,有人大代表针对文 物工作的窘境,提出“卖它一个兵马俑如何”的动议。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的表现,博物 馆就是为了更加良好的保护文物而兴建的,如果,出卖了文物,来盖博物馆,那这博物馆 本身就一直悲哀和耻辱。秦始皇兵马俑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怎么能单纯因为其数量众多, 就起了“倒卖几个又如何”的愚蠢无知的念头。破坏了这个完整的整体,于心何忍呢?在 物质社会中,也同样不能将“卖”字作为文物工作改革的出发点和突破口。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的载体,是先民们智慧和创造力的见证。文物的特殊 性在于其不能再生。我们固然听说过像梵高、毕加索画作等艺术奇葩在国与国之间拍卖过,但从未听说过有哪家国立博物馆的藏品沦落到拍卖场上的,至于拍卖珍藏了几个世纪的顶 尖的馆藏文化则更是匪夷所思。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整个民族的历史财富出卖。也没有 任何人可以给兵马俑定位价格,这是无价之宝。 在2002年,“陕西旅游”上市以 8000万股“卖”掉兵马俑再次引发争议。按照陕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初设想,“兵马俑”的上市借鉴的是“黄山旅游”600054的模式,将门票经营权通过租赁等方式进入股份公司,进而上市融资。其中目的是开发旅游,资金重组,但要强调的是文物有没有 经营权,文物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能否分离?这才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所在。公司负责人 一再强调不是“卖文物”,而是“卖门票”,以便于更好的保护文物。目前,这种“卖兵 马俑”的方式,仍然是一个争议颇多的话题。 当文物变为买卖的媒介时,是否就降低了自身的品格呢?靠着祖宗的宝藏,来融资上 市是否不够尊重历史呢?似乎这都是我们有待解决的观念谜题。 我国古代为我们留下了很多文化遗产,如四川峨眉山、乐山大佛、浙江雁荡山、普陀山、杭州西湖、广西桂林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祖国的风光,也是我国古代人民为我们留下 的杰作和一些自然景观。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发展与挑战 朱兵 当前,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在不断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在今天愈来愈成为一个浪潮。出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对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就是说,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日益严重的今天,文化遗产对一个国家、民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这种重要性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对文化遗产的认识。这种重要性除了体现在一般的文化意义上外,还体现在政治、经济、民族、国家文化主权等等方面。文化的问题、文化遗产的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为全球所关注。 第二个特点就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和范围的认识在不断扩大,保护的程度在不断加深。用今天的观念看,在文化遗产的范畴中,主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或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两大类。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围绕着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或有形文化遗产)来进行的。就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而言,保护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从我国来说,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从对重要的、单个的文物古迹的保护扩展到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保护,又扩展到对以某个历史建筑群为主体的历史街区、村镇、城市的保护。近些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已经突破了传统范畴。

第三个特点是随着保护对象的多元化,保护对象的价值标准和保护方式也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向。历史年代再也不是一个绝对尺度。“保护”一词的内涵不断扩充,它不再仅仅被理解为是对物质形态的“保存”,还包括研究、利用、宣传、传承与弘扬。其意义除了“保存”本身之外,更多地体现在与当代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等等的相互关系之中,并成为国家、民族现实生活、生存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述这些变化可以说既是全球也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具体缩影。 一、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的立法特点和构成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形成和特点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密切相关。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因此,既要保证国家权利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同时又照顾各地不同的需要,确立了我国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它包括了具有不同层次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区条例、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对这种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为保证法制的统一,明确规定了不同层次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宪法的效力高于一切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同时,立法机关还实行立法监督制度,上级立法机关有权撤销不适当的法规规章。 我国文化遗产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宪法和其他基本法所确立的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包括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原则,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各民族

2019年精选初中历史九年级下册第6单元 亚非拉国家的独立和振兴第16课 中东地区的矛盾和冲突岳麓版拔高训练

2019年精选初中历史九年级下册第6单元亚非拉国家的独立和振兴第16课中东地区的矛盾和冲突岳麓版拔高训练九十九 第1题【单选题】 2012年11月14日,以色列国防军发起代号“防务之柱”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定点清除”了哈马斯二号人物、“卡桑旅”领导人贾巴里,对哈马斯目标实施了一系列空中打击,并威胁发动地面攻击。加沙武装人员也向以色列境内发射火箭弹予以还击。以色列与哈马斯之间爆发了近年来最为激烈的交火。下列关于巴以冲突和中东战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巴以问题源于联合国“分治”决议的不公平 B、影响中东和平的因素有很多,如宗教、领土、资源、大国插手等 C、1948年,英国结束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 D、巴以问题能够通过战争手段来解决 【答案】: 【解析】: 第2题【单选题】 1999年5月8日,北约的导弹袭击了中国驻南联盟的大使馆,导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和使馆建筑的破坏,这一世界外交史罕见的大事件发生于( ) A、海湾战争 B、科索沃战争 C、伊拉克战争 D、两伊战争 【答案】: 【解析】:

第3题【单选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直接引发第一次中东战争的事件是( ) A、英国对巴勒斯坦实行“委任统治” B、英法侵略埃及 C、以色列国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 D、埃及和叙利亚试图收复失地 【答案】: 【解析】: 第4题【单选题】 中东问题的关键是( ) A、英国对以色列的支持 B、阿拉伯对以色列的抵制 C、巴以冲突 D、犹太人大批移居巴勒斯坦 【答案】: 【解析】: 第5题【单选题】

下图被称为“历史性的握手”,在美国的斡旋下,哪两个国家(政权)的代表握手言和?( ) A、印度和巴基斯坦 B、以色列和巴勒斯坦 C、巴基斯坦和阿富汗 D、以色列和纳米比亚 【答案】: 【解析】: 第6题【单选题】 什么问题是阿以矛盾的重要根源( ) A、巴勒斯坦问题 B、民族问题 C、宗教问题 D、美苏英等国的干预 【答案】: 【解析】: 第7题【单选题】 阿以冲突的焦点是巴勒斯坦问题,此地在历史上曾是世界上影响巨大的三个宗教的圣地。以下教派选项中不包括在这三个教派中的是( )

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精)

阮仪三: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规划系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 林林: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规划系2000级硕士研究生 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 阮仪三林林 摘要:原真性是国际上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项基本因素。本文提出原真性原则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用以剖析当前文物古迹的修缮、重建和新建仿古建筑中存在的片面认识和问题。关键词:原真性;文化遗产;保护原则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Authenticity in R elation to the Conservation of Cultural H eritage Ruan Y isan ,Lin Lin (School of A rchitect ure and U rban Planning ,Tongji U niversity ,S hanghai 200092,China Abstract :Authenticity is an essential element in defining ,assessing ,and monitoring cultural heritage.The thesis illustrates the implications of authenticity about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The test and principle of authenticity are applied to the conservation practice in China ,such as in relation to heritage sites and historic buildings. K ey Words :Authenticity ;Cultural Heritage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一、什么是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原真性”是英文“Authenticity ”的译名。它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规划试题与答案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规划试题 第一部分判断题 1.导致历史性城市破坏的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A.正确 2.非文物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同样重要的历史价值,保护它们的意义在于他们对构成和表现城市某一方面或某一地段的特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B. 错误 3.到2007年,我国拥有的世界遗产数量排名世界第一,是名副其实的遗产大国。B. 错误 4.建筑、城市与自然景观中,需要保护的要素都是历史的或传统的。B. 错误 5.我国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旅游国,独特的遗产无疑是城市参与未来竞争的王牌。B. 错误 6.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经历了单体到整体;局部到全局;国家立法到地区立法、国际立法的过程。A.正确 7.城市文化是建设和谐城市的重要基础,是城市竞争力的核心内容,是城市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影响并决定着城市发展的前景和方向。A. 正确 8.文化遗产保护是城市文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A.正确 9.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从“文化遗产”到“文物”的历史性转型,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B.错误 10.文化遗址主要指能够见证某种文明,某种有意义的发展或历史事件的人文景观或自然景观。B.错误 11.城市中历史地段是城市整体机能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保护要求及方法与文物保护完全相同。B.错误 12.历史性城市的空间格局和外围环境保护是城市整体景观环境保护的重点。A.正确 13.从根本上说,城市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和集聚的产物,本身就是文化遗产。A.正确 第二部分单选题 1.在城市规划方面第一个国际公认的纲领性文件是什么 C.《雅典宪章》 2.全球历史性城市共同面临的挑战不包括下列哪一项D.城市缺乏应有的文化视野 3.“沃野千里,四塞以固”、“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这是形容下面那座城市的A.西安 4.哪一项不属于城市破坏的自然因素B.掠夺性挖掘 5.中国拥有的世界遗产,哪一类在数量上占明显优势B.文化遗产 6.截至2007年,我国世界遗产拥有量,在世界上排名多少C.第三 7.截至2007年,拥有世界遗产总数最多的国家是哪个B.意大利 8.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物保护学术研究机构是A.北京大学考古学研究所 9.下列关于中国营造学社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C.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物保护学术研究机构 10.下列选项,不属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中历史街区一项的是C.古文化遗址 11.下列选项,不属于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使用价值的是哪一项D.外交价值 12.下列城市中,哪一座可以作为西方宗教文化在中国和远东地区传播历史的重要见证C.澳门 13.下列城市中,不是因为“作为古代不同朝代都城”而著名的是哪一座D.延安 第三部分多选题 1.下列选项,属于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有哪些 A.和城市的历史相联系的神话传说 B. 城市留存的古地名、古街道和里弄名称 C. 与城市有关的文学和戏剧作品 D. 音乐和绘画 E. 地方的民俗风情、传统节目和集市 正确答案:ABCDE 2. 下列城市中,因发生中国近现代重大事件而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哪些 A. 延安 B. 洛阳 C.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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