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明白卡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明白卡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明白卡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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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特别提示

郑州市区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首先到住房公积金大厦(郑州市百花路46号附8号)建设银行二楼(210房间)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编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一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提示: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需本人先携带身份证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手续后,方能提取现金。

一般办完支取手续,三个工作日后资金可到账户。

咨询电话:67172112 语音查询电话:67887788

郑州住房公积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017102472.html,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所需材料

(一)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收据)。

(二)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

购房发票或收据(开具时间应在两年以内)。

(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购房人身份证;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共有人无需提供)。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售房单位须携带房改部门对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和购房人员名单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备案后方可办理。

4、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登记时间应在两年以内。购买房改房的无需提供契税完税证,需提供购房收据,收据的开具单位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售房单位一致;若集资房房产证不显示售房单位,则需携带房改部门对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和购房人员名单。

5、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6、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所需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5、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房屋所有权证》;5、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购房人身份证;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共有人无需提供)。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购房合同只需复印第2、4、16页,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提供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付款发票(契税完税证),应至少有一样时间在两年以内。

4、购买二手房提取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应至少有一证,发证时间在两年以内。

5、购买异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人在购房地工作的证明(当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劳动合同)或户口簿,且只能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6、若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与付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所显示的房屋坐落不一致,需提供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该处房产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出具《房屋坐落一致性的证明》。

7、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8、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

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提取人及其同户直系亲属名下无房产,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累计支取的金额为超出房租规定比例部分。

所需材料

(一)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4、家庭收入证明和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5、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6、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二)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租房人身份证;2、与租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 月家庭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数(家庭收入含配偶及同户居住的成年子女的收入证明)。

4、发票须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交付房租月数最长期限为一年。

5、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6、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出国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4、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居住证明(居住国绿卡);

5、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是文件形式的验原件留复印件,若是证明形式须留原件。

4、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人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5、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所需材料

(一)购买本市的拆迁安置住房,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拆迁安置协议;5、结算清单;

6、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购买异地拆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房屋所有权证》;5、费用凭证(收据、契税发票、或发票);6、购房人在购房地工作的证明(当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劳动合同)或户口簿。

(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购房人身份证;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3、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

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3、所需材料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4、购买拆迁房提取所提供的拆迁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结算清单、购房发票或收据,应至少有一样时间在两年以内。

5、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6、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帐户余额。

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4、低保证。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职工帐户为正常状态,须保留帐户,职工帐户为封存状态,可直接办理销户。

4、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5、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所需材料

1、提取代办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死亡证明;

4、提取代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或受遗赠证明;

5、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帐号、名称和开户行。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死者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直接划入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账户。

4、死亡证明分为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公安机关非正常死亡证明和户口簿上显示死亡注销。

5、提取代办人是单位经办人的,不需要提供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提取代办人为死者配偶,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与死者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6、提取代办人携所需资料,只能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所需材料

(一)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县(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一至四级);5、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二)因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或本市农业户口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5、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三)在职期间被判刑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5、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因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与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需未重新就业,如果重新就业的只能办理转移合并;若身份证住址为外地的可不提供户口簿、郑州市(包括六县一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本显示农业粮农户的可直接提取,不是粮农户口的,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一致,显示某镇、某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户口迁移证由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

4、在职期间被判刑提取,判决书提供复印件即可。

5、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提取,失业证、下岗证和再就业优惠证提供其中一项,失业时间须年满五年。

6、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是文件形式的验原件留复印件,若是证明形式须留原件。

7、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8、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不超过个人支付部分。

重大疾病的范围: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管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所需材料

(一)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4、县(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

5、出院结算费用发票。

(二)因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患者身份证;2、与患者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住院病历和出院结算发票均须两年之内可提取一次,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住院部病历复印专用章,病历与发票上住院时间和出院时间必须一致。

4、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5、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所需材料

(一)离、退休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4、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二)已达到法定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暂无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退休证与身份证上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须一致,如不一致,由单位出具证明两者为同一人或直接在原证上修改由单位盖章。

4、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5、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

办理。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所需材料

(一)城市、镇自建房: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二)乡、村自建房: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6、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三)危房翻建大修: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7、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四)因上述原因,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建房人身份证;2、与建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全国统一印制和编号,城市、镇规划区内的由区城乡规划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须在2年之内。

4、建设费用凭证是指收据或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年之内。

5、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6、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借款合同;5、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二)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借款合同;5、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6、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或还款存折。

(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购房人身份证;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共有人无需提供)。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外),购房合同只需复印第2、4、16页,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住房公积金贷款由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含郑州市各县(市)、区分支机构,不含行业系统分支机构)发放的,不需提供“借款合同”、“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4、因上述原因提取所提供的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应至少显示最近6个月,还款时间不足6个月的需打印从贷款发放到提取时的所有归还贷款本息情况,且须由出具单位加盖印章。

5、因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购房发票、购房人在购房地工作的证明(当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劳动合同)或户口薄,且只能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6、结清住房贷款本息时,未因上述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贷款结清之后3年内,还可凭上述材料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超过3年的,不能因上述原因提取。

7、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8、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 1 ) 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2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3 ) 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 4 )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2016-02-04 10:49 | #2楼(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23:21 | #3楼(一)购买商品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三)拆迁安置住房;(四)购买二手自住房;(五)离休、退休;(六)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再就业(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8:26 | #4楼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有效期限一年)。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18:54 | #5楼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上海公积金办理指南

携带以下资料(均盖公章)至公司所属区域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公积金首次缴纳 携带以下资料(均盖公章)至公司所属区域的建行公积金受理点缴纳: 5. 《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6.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联; 有补充公积金的,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补)》一式三联 7.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 有补充公积金的,填写《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补)》一式三联 8. 《公积金缴交登记薄》(此项可无) 9. 相应缴纳金额的转账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公积金正常缴纳(无人员变化) 携带以下资料(均盖公章)至公司所属区域的建行公积金受理点缴纳: 10.《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 有补充公积金的,填写《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补)》一式三联 11.《公积金缴交登记薄》 12. 相应缴纳金额的转账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公积金入管封存(停止缴纳) 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公积金条件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办理入关集中封存。 携带以下资料(均盖公章)至公司所属区域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 14.《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汇总表》 15. 停缴员工的退工单 公积金转移 如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化,需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且员工老的单位已将公积金转至封存办,携带以下资料至公司所属区域的建行公积金受理点办理: 16.《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17.《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 有补充公积金的,填写《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补)》一式三联 18.《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联; 有补充公积金的,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补)》一式三联 19. 公积金缴交登记薄》 20. 相应缴纳金额的转账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郑州市公积金提取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所需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现场提供并填写,下同);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 5、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在五年内); 5、契税完税证。 (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购房人身份证; 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为:《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和签字栏外均需填写。 2、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所填写的《提取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单位财务

章或公章。 3、经职工本人同意委托他人代办的,《提取申请表》每联必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且职工本人须提前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签约。委托代办人为职工本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时,须提供委托代办人身份证、与职工本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委托代办人为单位经办人(单位在管理中心备案的经办人)时,须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代办人为其他人时,须提供委托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处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4、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申请表》外),购房合同只需复印第2、4、16/17页,所有复印件用A4纸。 5、在住房公积金百花路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在住房公积金其它办事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可选择使用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也可选择使用提取网点指定的银行卡或存折; 选择使用提取网点指定的银行卡或存折的,需提取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6、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所提供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付款发票(契税完税证),应至少有一样有效期在五年以内。 7、购买二手房提取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应至少有一样登记发证时间在五年以内。 8、购买异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付款发票,应至少有一样有效期在五年以内。 二、购买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购买房改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所需材料 (一)所购买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收据(有效期在五年内)。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九十年代初吸收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住房保障体制,是我国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必不可少的一项社会制度。下文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住房建设,保障职工对住房的基本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工作并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及其所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及其管理活动。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安全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有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职工所在单位有按照规定查询、融通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七条本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领导机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上海市住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 (二)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规划和计划; (三)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监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 (五)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住房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事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归还;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规划和计划;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申请;

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问答 1、单位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先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那里(或到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携带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有关提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个办事大厅(百花路办事大厅、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开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果在郑东新区办事大厅、花园路办事大厅、经开区办事大厅、高新区办事大厅办理提取手续的,也可以提供中行银行卡或存折。 2、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有权为职工个人。既然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为职工个人,那么,职工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为城市政府筹集一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促进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市政府的住房保障能力和城镇职工的居住水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社会性、互助性、强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征。为了实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征,行政机关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由于行政机关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使得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是一种受限制的所有权。具体表现为: (1)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2)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规定的条件出现时才允许提取。 (3)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现金形式提取以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

上海公积金贷款审批周期拉长 公积金申请流程

上海公积金贷款审批周期拉长公积金申请 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上海市民反映公积金贷款存在贷款审批周期拉长的情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房天下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希望给大家实际的帮助。 近来楼市回暖,各地的公积金需求也持续增加,很多市民都是大清早就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窗口就排起了长队,这主要是受业务量激增、处理能力饱和的影响,贷款审批放缓、放贷周期延长及额度严格把控是不可避免的。 另外,除了上海外,很多二线城市也出现了公积金贷款审批周期拉长的情况,这是什么原因呢? 由于今年房地产市场的总基调是去库存,多地都放宽了购买门槛,这极大的激发了人们的购房热情,市场成交量也有了回升,造成公积金存量资金下降也比较快,终的结果是审核更加严格,贷款审批周期拉长, 截至目前,上海市还未出现公积金停贷的情况,公积金中心正在研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对于那些公积金贷款面临吃紧问题的多地公积金,地方政府也都针对实际情况做出了相应的政策调整,相信会尽快解决问题。

那么,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了解基本信息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要对自己的贷款资格、公积金余额、贷款额度做基本的了解,另外要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相关材料,这样才能做到更从容的买房。 二、进行申请 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等待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 三、房屋评估 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四、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持所需资料去面签,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可以在相关人员的指点下进行。 五、等待银行放款 签订完相关合同和首席,贷款人可以等待银行放款,然后还要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申请贷款成功后,贷款人一定要在约定的日期前每月还款。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据《通知》规定,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60万,首套房贷款比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以下为《通知》通知全文: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管理机构,机关各部门: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6次会议精神,现就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申请条件按《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调整贷款最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贷款。 四、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组合贷款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五、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15年。 六、暂停办理“转按揭”业务 为充分保障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转按揭”)业务。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答疑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答疑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是哪些? 答: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上述单位必须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上述单位可以为本市及外省市农业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举例】某职工2007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 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5、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有上、下限规定吗?2008年度上、下限金额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以上第2个问题解答的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确定。 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214元,下限为134元。 【举例】某职工2007年月平均工资为1万元,则2008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0000×7%+10000×7%=1400元。由于1400元超过了1214元,因此其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214元。 【举例】某职工2007年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则2008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7%+800×7%=112元。由于112元不到134元,因此其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34元。 6、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2008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答:基数为其2007年月平均收入;比例为10%-24%;上限为2082元,下限为134元。7、单位为外省市城镇户口、农业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答:与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计算口径均一致。 8、哪些单位可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答: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9、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是否可以有选择性地为部分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原则上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即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应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一致。 10、2008年度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是一致的。

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篇一:17年最新的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申请范围: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 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 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

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

XXXX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调研文章(可编辑).doc

XXXX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调研文章(可编辑)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调研文章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调研文章今年中心将“以舆论宣传和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势推进归集扩面工作”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来抓综合我们中心的发展形势及我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些浅薄认知我认为在做好扩大宣传加大执法部门联动的同时也应该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正确认识公积金性质搞好舆论宣传工作、公积金是工资不是福利是住房公积金强制性的体现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工资还是福利?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对立的两个方面。 正确回答这个问题事关我们的宣传导向是否正确事关公积金的强制性如何体现。 原建设部长汪光涛同志XX年曾指出:“要统一对住房公积金性质的认识。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住房货币化的一部份类似于职工工资收入”。 原建设部长副部长刘志峰同志XX年就讲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工资是职工劳动工资的组成部份(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 ()从公积金组成而言公积金中个人部分毋庸质疑是工资的一部分单位缴存配套部分就其性质来说是按国家规定发给职工的一种住房工资是为了促进住房分配机制转换而产生的。 个人交多少单位就要配套交多少企业可以在税前列支计入生产成本。

财政供给人员的单位部分必须由财政预算配套。 这符合工资的来源要求。 ()从缴存对象而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的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而单位福利发放对象一般为包括离退休在内的所有职工。 ()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看公积金的额度是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的职工的工资高住房公积金就高反之则低相对而言单位福利的发放标准一般是均等的。 ()再从缴存方式来看《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日内将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 可见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时间性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如果说住房公积金是福利岂不是国家明文规定所有单位都要为职工按时足额发放福利?可见住房公积金非是福利或补贴而实实在在是职工的部分工资工资高公积金就高划分成两部分只是出于制定缴存标准的需要。 但是从全国的报刊杂志媒体宣传到我们的前台接待及政策解释有一部分将公积金制度解释为一种福利制度如果住房公积金仅是作为一种全民福利存在的那么它就只惠及了城镇中少量的劳动者失去其作为全民福利应有的公平性试问在中国城市大街上踩三轮的路旁补皮鞋的从业人员谁该怎么给他们发住房公积金?、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属“工”不属“福”对我们的扩面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住房公积金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上海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贷款买房,还可以租房等,如果不买房或者租房,也可以提取。据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无需完税证明。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

2017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2017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条例是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住房建设,保障职工对住房的基本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工作并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及其所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及其管理活动。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安全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有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职工所在单位有按照规定查询、融通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七条本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领导机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上海市住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 (二)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规划和计划; (三)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监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 (五)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住房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事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归还;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规划和计划;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申请; (五)监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借贷和结算;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存款、贷款利率;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 (九)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十)执行市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市住房委员会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督委员会,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的帐户设立、缴存、借贷、结算、归还等业务,由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承办。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承办前款业务,应当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公积金提取购房合同 篇一:17年最新的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申请范围: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 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 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 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 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 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 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

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 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 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 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办理要件: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

上海租房公积金提取攻略

上海租房公积金提取攻略 导读:本文是关于生活中常识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积金作为一项福利政策,对于大众来说有诸多好处,除了可以贷款买房之外,一些特定的情况还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在上海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本市公积金连续缴满3个月;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5、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所需资料未婚:1. 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本人去)2、上海开户银行卡(需要知道开户行信息)3、公积金账号(可以当场用身份证查询)已婚:1、2、3 同上,再加一本结婚证原件(拿一本就行) 4、填写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当场填写或者网上下好打印带过去都

可以。 5、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1)原廉租住房:①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②租金缴纳证明;(2)原公共租赁住房:①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②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第一次提取必须现场办理)1、根据个人情况准备好相应资料,把需要的材料交给柜台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办理地址如图,可根据个人位置就近办理。 2、填写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后会收到一条短信进行身份验证。 3、完成流程后,收好回执单,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会收到短信,钱即可到账。 续提流程(线上操作)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业务办理”。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我们每月按时缴纳公积金,不过你清楚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吗?难道仅仅只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当然不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郑州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 4、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12、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3、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审核-支付住房公积金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3个工作日内提取款项划入个人公积金龙卡内或提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取金额说明: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或住院费(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部分)总额;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或住院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与购房人(或大病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上海公积金租赁提取到账时间

上海公积金租赁提取到账时间 导语:社会保险中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就是大家常说的住房公积金,现今房价高企是不争的事实,贷款买房也是件很平常的事,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就在于此。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上海公积金租赁提取到账时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一)、购房提取办法: 1、办理流程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2、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如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提取人只能是产权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户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 (2)、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销户提取办法: 1、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2、相关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运用住房公积金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包括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以下简称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的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公积金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风险可控、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影响贷款额度的参数设置、审议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等重要事项、审批商业银行或者专业服务机构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资格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是本市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市公积金管委会各项决定及授权事项、组织实施公积金贷款业务、承担公积金贷款风险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有效的公积金贷款管理机制,制定公积金贷款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实施公积金贷款全流程管理。 第八条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专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受托机构)需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条件并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批通过。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与受托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对受托机构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对象及条件 1、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贷款材料 1、郑州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证明复印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出租车从业者不提供该项资料,但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需验证原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需验证 原件。 (6)首付款发票原件(二手房为资金监管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份,需验证原件。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需验证原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2、郑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证明复印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出租车从业者不提供该项资料,但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需验证原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需验证原件。 (5)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6)原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及买卖合同、首付款 收据或资金监管凭证。 3、郑州公积金转按揭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需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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