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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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

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二)每月末,财务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个月的《月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月末一天报送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回款情况,根据资金支出的用途,审批各部门年度及月度可使用资金的额度。

(四)对于投资类或生产经营类的资金支出,先审核业务的内容是否在投资计划或生产经营计划的范围内,再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审批可使用资金额度。

(五)在实际对外付款时,将参照本月的实际资金状况,批复用款。

第四章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二条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四)财务部对公司单位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财务部门每月必须上报资金收支月报。

(五)关联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十三条融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公司融资事项,由财务部编制财务资金计划需求,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做出决议。

(三)公司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在年度流动资金计划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协议。

第十四条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

项需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股东会审批。

(二)公司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含)至总资产30%(含)之间的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然后报股东会审批。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

(四)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财务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收入管理,要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六)财务部负责监督投资活动。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章资金支出的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分为:

(一)审批:主管领导、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

(二)审核: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三)批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结合公司实际,根据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签字同意或拒签。

第十六条资金支付审批的基本程序:

见附件1。

第十七条财务部负责调控整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指导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八条公司资金调拨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资金支出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层次的管理体系:事前控制主要通过年度资金计划的审批程序控制,事中控制主要通过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评价和审批,事后监督主要通过定期的财务分析和各种内外部审计完成。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

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付款时,应当要求收款人提供与该款项相关的手续,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一)已经签署的合同;

(二)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应当提供监理公司认可的进度证明,工程管理公司对监理公司认可的工程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现场审核的书面材料;

(三)经济合同中对结算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已达到合同金额80%的,再付款时应当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

(四)竣工一次性付款的,应当办理结算手续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五)付款三次以上的,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对账单;

(六)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类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和入库单;

(七)在付款审批表中有权签字人已签字;

(八)收款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行业的正规发票;

(九)收款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时,应当要求合同单位向我单位提供付款授权委托书;

(十)特殊情况的,还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完税证明;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事项的,应当有同对方单位达成的补充协议;

(十二)其他能够证明该项付款真实、准确或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原始证明或者法律文件。

第二十二条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定期汇报制度。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

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资金支出审批的其他特殊要求

(一)资金支出()万元或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支付;

(二)资金支出()万元或以上重大资金,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设计费用付款,应当要求提供相关部门设计会审认可的书面材料;

(四)工程进度付款,应当要求提供工程管理公司签署的工程进度证明,进度款付到80%时应当进行结算。同时提供工程管理公司进度款审核意见、施工单位进度报告、质量认证书、监理单位审核意见。结算付款应当提供结算书;

(五)甲方供料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合同、以及定标意见等材料;

(六)采购部采购物资的付款,应当提供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和工作成果验收报告;

(七)办公用品的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办公用品计划;

(八)其他特殊费用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一次性购买计划。

第六章资金监控管理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

(一)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系统,监控下属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二)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现金库存状况。

(三)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结算情况。

(四)检查下属单位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五)定期对下属单位汇出的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六)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财务印章管理,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

(七)不得坐支、套取现金,做到专款专用。

(八)员工借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还款,须缴纳滞纳金或直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报送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第二十八条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十九条空白票据由专人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银行的全部印鉴章。设备查簿,连续记载票据的购买、使用和结存情况,票据领用要有领用人签章。凡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要全部联次保存,不得撕毁,丢弃。

第三十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设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每月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账证相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十三条按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附件1:

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维修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维修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资金缴纳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

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维修基金资金管理 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讲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3]。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维修资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资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程序-制度大全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公用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管理程序:a).公用设施的维修资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资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b).公... 1.公用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管理程序: a).公用设施的维修资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资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b).公用设施专用资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作为维修资金的日常开支; c). 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维修资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账务处理; d).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资金的收支账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e).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管理程序: a).财务部会计应对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以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账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资金; b).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资金支出的原始任据,按费用审核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c). 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报销单据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如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比例,则应: -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 -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小修费里冲抵; -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资金标准来弥补。 e).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资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 -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查询; -向公司财务部查询。软件制度输液制度输血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教学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专项资金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根据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的发展等需要立项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2、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地方的拨款,学校配套资金,学校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等。 3、专项经费包括:彩票公益金、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标准化学校建设补助资金、边远学校补助资金、教师体检专项经费等。 4、专项经费原则上按财务会计年度申报,每年3月份申报下年度专项经费。 5、专项经费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项目学校申报,报上级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审议论证。 6、学校根据发展建设要求,填写“专项经费申报表”及可行性报告上交中心校,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7、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学校应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 8、专项经费实行项目学校责任人负责制。每笔经费的支出,需经校长、经办人或验收人签字并一切手续符合规定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9、中心校账务监督审核小组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专款专用,不得相互占用或挪作它用。 10、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 11、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管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集中采购要求购置。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 12、在计划期内无特殊原因未能实施完成的专项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议决定是否取消该项目,并再做另行安排。 13、根据项目进度进展情况,需跨年度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经费,可将指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14、中心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建立项目追踪反馈制度,对项目使用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和专项经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南山区柳埠中心小学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水、电费、办公费:学校日常办公消耗用品及用电,师生用

水的费用支出。 (2)、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3)、差旅费: 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4)、交通费: 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 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 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 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 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②维护维修费: 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 各种房屋建筑物的维修费用; 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 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改造等支出; 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维护维修费需实行招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6、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同时,学校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并严格按照公用经费使用

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 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资金缴纳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 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维修基金资金管理 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讲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3]。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维修资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资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镇政府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义保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义保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06〕13号),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1、日常办公费 2、师资培训费 3、教师交通差旅费 4、仪器设备的添置及日常维修维护费。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

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褚集乡大刘小学 2012—2013学年度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制定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确 保物业维修基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促进物业管理质量的提高,减少业主的开 支或损失。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物业区域内的道路; ②物业区域内的路灯; ③物业区域内园林绿化地; ④物业区域内的地下排水管; ⑤物业区域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⑥物业区域内的停车场; ⑦其他公用设施。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②抗震结构部位; ③多墙面; ④楼梯间; ⑤公共通道; ⑥门厅; ⑦公共屋面; ⑧电梯; ⑨机电设备; ⑩本体消防设施; ⑾公共天线; ⑿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⒀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⒁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 ,仅供参考) : ①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 :0.25元/平方米 o 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克:0.20元/平方米 o 月; ②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 o 月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 o 月 三、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 金; ②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账户 上。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②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 细表》 ; ③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④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 ,按照《服务 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⑤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 相关人员派发; ⑥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派发; ⑦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 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 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账户上; ⑧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 并及时将托收 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 《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⑨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 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⑩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 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照《现金管理 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 内; ⑾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 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⑿财务部会计对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 作业规程》 、 《应收账款标准作业流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⒀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⒁对催缴3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 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 规定或根据 《委托管理全合同》 、 《业主公约》 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摧缴措施; ⒂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 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四、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时, 应向小区业主管理 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 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总经理 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 ;区住宅管 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拨到公司账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南充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充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建设厅、财政厅[2009]21号)、《南充市贯彻《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实施办法》(南府办函[2009]24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充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 南充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省建设厅、财政厅《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归集并存入房屋维修资金专户的商品房、集资房、拆迁还房、售后公有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财政部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

—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机构,下同)具体负责市辖三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维修资金的使用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坚持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由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其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和共同面积所构成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楼梯、屋顶等;户外墙面、共用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 —4—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由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并由其共有的房屋的设施设备。一般包括供排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第七条 紧急情况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范围 (一)屋面、外墙出现严重渗漏; (二)楼体外墙饰面有脱落危险; (三)楼地板、扶梯踏板断裂和阳台、晒台、扶梯等的各种扶手、栏杆有脱落危险; (四)专有部分外各类栏杆、围栏、铁门等有脱落危险; (五)景观工程(如石桥、土丘等)出现坍塌; (六)因水泵故障和进水管内水管爆裂造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Full text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housin g special maintenance funds 编订:JinTai College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 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 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 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 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 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 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交存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定西昌飞各单位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站长 3.11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审批 3.12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对因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负责。 3.3安全科 负责编制生产工艺和生产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4财务科 3.41负责安全费用计提和使用的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准确支付 3.42监督检查生产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及合理使用 3.5办公室 3.51负责安措项目预算费用的合适和审批 3.52负责安措项目的发包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足额提取经费依据 4.2专款专用管理 安全费用应用于以下规定范围 4.2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建设 4.22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其中: a)安全设备设施:综合防护、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装载运输系统等:

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各项设备设施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租户的利益。 维修基金,由法律规定的专项用于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后的大修、更新、改建的基金;建立维修基金是 专项用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的维修、改造、更新等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大楼的共用部位即大楼主体承重结构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即大楼内的电梯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设施、中央监控系统、保安系统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维修基金的缴纳 物业的维修基金应该由该物业的业主缴纳,业主按照物业的2%比例缴交首期维修基金。原因有:一是比较科学,同类物业不管在市区或郊区,不管房价差别有多大,本体造价差不多,维修的成本比较接近。二是比较公平,具备可操作性。主管部门可对多层、高层等几种主要不同物业分时段、定期确定一个平均价,统一参照执行。三是数额不大。 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维修基金的产权属于业主,不应由物管公司收管,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非合法理由、程序用于维修,不能自由取出,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4.3.2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4.4维修基金的使用 4.4.1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审定后实施,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业主研究决定,业主续筹。在监督机制上,接受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会同指定银行对物业维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大全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大全 对于企业发展来说,财务管理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而企业财务管理又必须要加强对于 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这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要点所在,需要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做好资 金管理工作。 下面爱汇整理的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货币 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为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约束 全体财务人员,并对他们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同时财务部部长应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致,如 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属于出纳人员的责任的则追究其经济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五条:公司专门设立出纳人员 1 名,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业务的管理、 核算,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财务部部长负责。 第六条: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 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 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印制的 "现金收款收据" 给交款方。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现金收款 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 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财务经理处定期缴 销时备查。 第九条:为了保证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出现被盗损失,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每日现金的 库存量, 每天下班前应保证现金库存量不超过 2 万元, 超过部分应及时解交到公司银行帐户上。 且库存现金必需全部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内。 第十条:对于涉及到现金支付的采购、工资发放、借款暂支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审 核报销的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报销的审批程序是 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以 付款,并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现金的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应结算当天现 金的收、支、存金额,编制"现金日报表",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及时查找、纠正差异,以确 保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 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部长和出纳人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手续,节约开支,公平合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差旅费 出差必须严格把关,报销从严掌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事先必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照临财行[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出差途中的餐费一律不得报销。 出差伙食补助费,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市内为9元。 出差在外出租车费报销,省外每人每天15元,凭据报销;省内每人每天10元,凭据报销。 住宿费报销标准: 1、省外出差,每人每天15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 2、超过限额部分个人自负20%,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给予报销。 3、参加与工作对口的电大、函授、进修、职称考试,需经局领导批准,取得学历和职称后,其学杂费方可报销,其住宿费按公差额度的50%,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负,不报出差补贴。 出差人员报销,先由计财科审核后,再报有关领导审批。 招待费 招待费用开支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招待的,先填报《招待费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招待费标准一般控制在人均80元。接待来客应尽量安排在局食堂就餐。 招待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一般由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固定资产及设备购置 各类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应由科室提出计划,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审批后,方可购置,并办理入库登记保管领用手续。每年由办公室、计财科联合进行检查核对。 日常办公经费 各科室日常所需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订出购置计划,报经局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登记领用。 临时急用物品购置,须按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审批,方可购置登记领用。 政治、业务学习资料和报纸、杂志订购,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需要,从严从简掌握,经局长批准后订阅,由各科室统一保管使用。 各类文件资料的邮资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邮票,使用人按需登记领用。 召开各种业务、工作会议的,召集单位或召集人须事先提出开支方案,报局长审批。 医药费 医药费报销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劳保和福利 劳保和福利的发放,由局领导确定后,再发放。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发放。 所有开支报销票据,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 各种“规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新晨范文网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维修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维修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maintenancefund),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资金金只有在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资金缴纳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公共部位和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

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维修基金资金管理 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讲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3]。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维修资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资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续筹制度

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续筹制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法规,结合中南花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主要是应付****花园共用设施设备的非预见性故障以及使用时间过长所发生的设施设备损坏所用的巨额费用的支出。 二、基金的管理: 共用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共用基金的使用正当。中南花园的基金款必须在银行设立专户帐号存款,专款专用,严禁任何人以及任何单位私自挪用。 三、基金的使用: 1、基金的使用必须由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方案认为可行属实,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进行讨论决定是否使用,讨论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向房管所递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门的监督及指导。 2、当发生设备损坏,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情况比较紧急时,业主委员会可代替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可免除举办业主大会议事,但事后要在业主大会中将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3、共用维修基金只用于区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更换,不得挪用他用。

4、维修基金的使用范畴;日常的维修保养不属维修基金使用范畴,此费用如物业公司负责。 5、维修基金适用于区内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既是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超过5000元。大修;既是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超过10000元。更新改造;即是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费用超过5000元的设施设备改造。 6、电梯的维修基金使用与小区的维修基金独立使用,当电梯发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座楼的所有业主按产权面积承担,可用业主购房时所缴的维修基金,不够时按一定比例筹款。 四、基金的续筹管理办法 1、当储备的维修基金不够维修改造时,可按20元/平方米,由业主委员会向广大业主筹集。 2、当电梯房业主的维修改造电梯时,基金不够使用时,可由业主委员会向本座电梯业主按实际所需款与住房面积的比例收取。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职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政府明确了具体项目、指定了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财政专项拨款(含有偿)、(区)、乡(镇)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 ㈠符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 ㈡有明确的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㈢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五条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拨付。申请专项资金的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并按

下列程序进行: ㈠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各项专项资金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 ㈡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库由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设置、管理和滚动使用;需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含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一编制部门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先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报政府审批。 如遇突发性事件,如冰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需要应急的专项资金,可简化办理程序。 第六条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项目排序,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 ㈠专项资金应尽可能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应细化而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财政不安排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借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名义而实为弥补单位业务经费不足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 ㈡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实施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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