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工作的通知 2012.3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工作的通知 2012.3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工作的通知 2012.3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平原造林指挥部办公室:

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是高水平高质量完成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任务的

前提和基础。为搞好今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设计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不走样,我局依据《北京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技术指导意见(试行)》和有关技术规定,就做好施工设计方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种植大乔木为主,结合不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各地块内主要树种、植物配置、种植结构等种植设计内容。整体形成大尺度、大规模,近自然、原生态的城市森林系统。注重彩色树种的选用、搭配,营造自然协调、稳定健康、色彩丰富、季相鲜明的特色森林景观。

(一)坚持生态优先,景观为辅原则。按照建设稳定、健康的森林植物群落的要求,正确把握“造园”与“造林”之间的区别,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兼顾近期景观与实现远期生态效益目标。要以植物种植为主要手段,营建自然生态景观,防止“公园化”和“简单化”两个极端。严禁随意建房、硬化铺装,设置园林小品;禁止简单化栽植成片的杨柳树纯林。

(二)总体布局自然协调。要充分考虑新建工程与周边环境、原有林地绿地的衔接。注重树种选择、苗木规格、色彩搭配,突出整体效果。

(三)组团式混交种植。不同树种斑块之间林缘线自然式耦合,主要景观面林冠线丰富,远近景群落层次鲜明清晰。

(四)根据作业和后期管护以及健康绿道建设的要求,统筹考虑规划建设林内作业道路。

二、施工设计的重点要求

(一)树种选择、配置

1、按照适地适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要求进行树种选择。选择适合北京气候特点、具有鲜明景观特色、节水耐旱、固碳释氧、滞尘效果明显的优良乡土树种。

2、初植密度,主要常绿及落叶乔木40-50株/亩,灌木50-80株(丛)/亩。

3、每100亩林地面积内,原则上不少于5种主要乔木树种,不少于15种花灌木树种。

4、单块主导树种面积不应超过30亩,每个主要树种种植面积比例不应小于10%。

5、阔叶乔木与针叶乔木用量比例为7:3,乔木树种与灌木树种占地面积比例8:2。

6、广泛选用彩叶树种,重点地区及通道工程适当提高比例。

(二)苗木规格

1、主要常规落叶乔木树种规格胸径8cm以上,重点地区10cm以上,珍贵、价高树种6公分以上(如:银杏等),截干苗高度2.8米以上。重点地段、重要节点要带冠栽植,尽量保留较大树冠,确保营造景观。

2、主要常规常绿乔木树种规格2.5米以上,重点地区适当选择一定数量的珍贵、观赏价值高的树种(如:白皮松、华山松等)。

(三)开敞空间和作业道路

1、规划设计要选择科学合理的位置预留开敞空间(开辟林窗),营造疏林、湿地景观,满足人们休闲游憩。

2、作业道选线要结合林下空间,随坡就势自然设置,并实现新造林与原有林的联通。

3、主干作业道路,一般路网密度控制在每公顷100米左右,宽度2—3米为宜。

4、开敞空间(林窗)、作业道路面积应小于地块面积的10%。

(四)其它要求

1、利用现有沟渠、坑塘,开展集雨建设,有条件要建设恢复湿地。

2、苗木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投资总额的50%。

3、在遵循《北京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技术指导意见(试行)》基础上,鼓励创新,广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造林质量水平。

三、审查程序

(一)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依据《北京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技术指导意见(试行)》和相关要求,对规划设计单位(甲级资质)编制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查。

(二)按照工作进度整体安排,各区县施工设计方案审查时间定于2012年3月9至2012年3月15日。

(三)各区县上报市园林绿化局施工方案及有关材料:1、设计说明书(含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条件、工程技术措施要求等)1份;2、经济技术表标注在各种植设

计图上,并填写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工程位置图、用地范围图(1:2000)1份;竖向图、种植设计图(1:1000)1份;施工设计方案总平面图2份(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章蓝图);4、效果图1份; 5、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以上设计图纸材料制作电子光盘1张,随材料一并上报。

(四)市园林绿化局组建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施工设计方案审查小组,对区县上报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依据审查意见,给予批复。

请各区县在方案设计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反馈沟通,以便进一步完善各项指标体系及相关要求。

市有关单位承担的建设工程,其施工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附件:经济技术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经济技术汇总表

区县:项目名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6]3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20 【实施日期】2006.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 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号),组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绿化办)牌子。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既是负责本市城乡绿化和林业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也是首都绿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北京市园林局承担的城市(规划市区、风景名胜区)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 2.原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林业局)承担的首都绿化美化管理和本市林业行政管理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1.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园林绿化的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协调发展。 2.按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弱化微观事务管理职能,不再直接管理市属公园;强化园林绿化方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标准的制订以及执法监督等职责;推进和规范有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提高园林绿化方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职责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4.09 【实施日期】2009.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为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林分结构和景观效果,促进林木正常生长发育,规范林木经营管理修剪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根据森林法规、相关技术规程,结合北京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林木修剪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管理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林木修剪作业调查设计制度 编制作业设计前应先开展外业调查,所在地区县或乡镇林业部门应派技术人员参加调查,确定需要修剪的林木数量规模。修枝、抹头施工作业设计由林木所有者自行组织编制或委托编制;截干施工作业设计由乡镇林业站或委托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务管辖范围内的林木修剪,可自行组织编制施工作业设计。

施工作业设计内容应包括:当地基本情况、目的意义、施工地点、修剪原因、修剪方式、修剪任务量、安排、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有关图表等。采用截干方式的,应计算出采伐蓄积量。 二、实行施工作业设计申报制度 修枝施工作业设计由林木所有者自行组织编制实施,不需审批。抹头施工作业设计方案按相关规定应报区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截干施工作业设计应按森林采伐管理规定执行。 三、施工作业现场实行拨交、公示,加强检查监督 施工前应在当地乡镇所在地和村委会所在地及其施工现场公示,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务在其办公地点和施工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任务量、施工作业设计审批文件、施工作业负责人、反映问题联系电话等。 修剪作业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施工。当地乡镇林业部门应派出现地质量监督员,监督指导修剪工作。施工单位的修剪施工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作业设计批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审批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市或区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 各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 第一册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单位:株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10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c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

北京市2018年平原造林养护计划1-12个月

全年12个月份的养护工作内容 一月份:此时天气寒冷,土壤封冻,露天树木处于休眠状态。1、整形修剪:全面展开的整形修剪作业。在修剪的同时,给树木伤口涂漆,以减少树木水分的蒸发。修剪后的树枝及时外运清理,做好防止冬季火灾隐患。 2、派专人巡视地块儿,及时清理林地内枯枝、垃圾,杜绝火灾隐患,做好防灾预案及准备,做好冬季养护机具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开春后机械能正常的工作。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上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修剪:继续进行栽种苗木的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种树木剪完并用油漆涂抹伤口。 2、派专人巡视地块儿,及时清理林地内枯枝、垃圾,杜绝火灾隐患。 3、检查各地块水泵是否正常工作、水管是否有破损情况,如有损坏及时修理,做好浇还阳水和春季补苗的准备工作。 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开始萌芽。 1、补苗: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以后,应立即抓住大好时机,抓紧清除死亡苗木,实施补栽。补栽时要做到随掘苗,随运输,随栽种,随浇灌,以提高树木成活率。 按照补植计划进行苗木的补植工作。在补植的时候,苗木到场后,先统一卸车,对苗木进行朝一个方向趟坑,专人对所到苗木进行修剪,修剪应遵循乔木树种现上后下,先内后外,先剪大

枝,后剪小枝的顺序依次进行;灌木类由内向外;丛球类、绿篱、色块类,应由外向内进行修剪。 针对土质情况不同的地块制定不同的浇水方案: ①沙土土质的地块因渗水性强,在树木围堰时候,落乔直径修到1.6m,亚乔直径修到1m,为浇水充足,且每棵树每次浇水2堰,以确保树木吸收到足够的水分。在补植时,先在坑内铺垫塑料薄膜并覆盖土壤,再将苗木种植入坑,填土,踩实,浇水。以确保对新补植苗木所浇水分不流失。 ②一般土质地块,在树木围堰时候,落乔直径修到 1.6m,亚乔直径修到1m,浇水足堰。 2、浇水:土壤解冻以后,对应老树、新树进行还阳水的浇灌,要做到浇满,浇足,以确保苗木的成活率。 3、修剪:在冬季整形修剪的基础上,对抗寒能力较差的树木进行复剪,并用油漆涂抹伤口。 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1、继续补苗,必须争取在萌芽前,全部完成补苗工作。在补植时,如遇沙质土地,先将坑内铺塑料薄膜,覆盖土壤,再将苗木种植入坑,填土,踩实。以确保对新补植苗木所浇水分不流失。浇水:继续浇水。 一般土质地块,在树木围堰时候,落乔直径修到 1.6m,亚乔直径修到1m,浇水足堰。在遇到没有水源的地块,实施水车浇水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京绿造发[2014]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4.16 【实施日期】2014.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京绿造发〔2014〕7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平原地区新增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工作,巩固平原造林工程建设成果,根据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加强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意见》(市总指发〔2013〕4号),现制定《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并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4年4月16日

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 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工作,培育稳定高效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加强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所植林木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以下统称“林木资源”)的养护、管理(以下简称“管护”)应当遵守本办法。 平原地区原有林木资源的管护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林木资源管护的原则是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专业养护、农民就业,建立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管理高效、责权利相统一的专业化、市场化养护管理机制,实现区域管理统筹、资金政策统筹、抚育经营统筹、农民就业统筹,确保平原地区森林资源不断增长,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全市林木资源管护工作的监督、指导、核查验收和对区县园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延庆区2020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的批复(202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延庆区2020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的批复(2020) (延园绿文〔2020〕你局《关于报送延庆区2020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的请示》 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上报方案在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延庆区2020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京延庆发改(审)〔2020〕7号)基础上进行了深化设计。经审查,所报设计方案满足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一)延庆区2020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项目涉及八达岭镇、井庄镇、千家店镇、刘斌堡乡、大榆树镇、香营乡、张山营镇、旧县镇,建设总面积4403.4亩。 (二)延庆区2020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项目计划栽植常绿乔木94853株,落叶乔木59419株,亚乔23282株,灌木54341株,地被40750平方米。 (三)作业道建设要符合《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规定要求。 (四)工程建设期限至2020年12月底。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设计方案抓紧开展施工招投标,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 (二)要加大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和监督力度,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成活成林;切实做好作业道、灌排系统等设施建设,做到旱能浇、涝能排;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确保造林施工安全。 (三)工程建设位置、内容、建设标准等施工设计方案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应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四)按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施工期间定期上报工程建设进度,工程竣工后要及时做好自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并申请市级核查验收。市园林绿化局将依据批复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核查验收。 三、具体要求 (一)工程要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要求,要符合市级园林绿化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二)要注重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注重新造林与原有林的有效连接,注重绿色生态廊道的完整贯通,以构建健康稳定生态系统、增强系统生态功能效益为目标,打造互联互通的绿色生态体系。

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科技支撑方案附件6:

为充分发挥北京科技资源优势,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的意见》,本方案整合、梳理“十一五”以来园林绿化建设取得的科技成果,推荐园林绿化建设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为北京平原地区开展的大规模造林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一、新型优新材料 (一)优新植物材料 依据适地适树、适地适花、适地适草的原则,以乡土植物为主,注重北京地区耐旱、抗寒、养护管理相对粗放植物种类的选择应用。(详见附录1) (二)基质肥料 1.生物有机肥 1)氨基酸叶面肥。特点:全营养元素(大量、中量、微量元素)、游离氨基酸、易被吸收,中草药提炼出的杀虫杀菌成分。施用后的植物表现:保花保果、叶片大、厚、亮、色深、糖度增加1度左右。 2)生态改土肥。特点:游离氨基酸、中草药提炼出的生物碱、植苷素、酵母菌、放线菌、菌根菌等多种复合微生物菌群,2亿/克以上。施用后的植物表现:根系发达,植株健壮,土传病害明显减少。 3)生态活性肥。特点:以中草药为主要原料,有机质达30%以上,酵母菌、光合菌、菌根菌等多种复合微生物菌群,8亿/克以上。 2.有机再生基质 以园林绿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通过高温堆沤处理,得到适用于植物栽培的有机再生基质——土壤改良添加物、有机肥和有机覆盖物

等多种产品,适用于改良土壤和地面覆盖等。实现了园林绿化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是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最好体现。 (三)园林绿化机械 各类园林绿化机械设备的应用,有助于减轻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主要包括:植树挖坑机、树桩刨碎机、移树机、小型挖掘机;灌溉设备、旋耕机、剪枝机、草坪修剪机、草坪车、打孔机;喷雾车、打药车;切枝机、树枝粉碎机、除雪机等。 (四)相关适用产品 1.抗蒸腾剂 对新植树木树枝、树叶上喷洒抗蒸腾剂,形成一层均匀的薄膜以抑制水分蒸发,或通过药物作用使叶面气孔关闭,以减少蒸腾作用,实现树木地上地下的水分平衡,从而达到提高成活率的目的。针对大树反季节移植和安全越冬研制的新型植物抗蒸腾剂,分为绿化型和冬季型两种。绿化型主要用于反季节移植树木;冬季型主要用于提高植物抗寒性。 使用方法:绿化型稀释10~20倍,冬季型稀释8~10倍后均匀喷施于植物表面,以不滴为宜。 2.ABT生根粉 ABT生根粉是一种广谱、高效、复合型的植物生长调节剂,ABT 生根粉能通过强化、调控植物内源激素的含量和重要酶的活性,促进生物大分子的合成,诱导植物不定根或不定芽的形成,调节植物代谢

造林竣工验收报告

造林竣工验收报告 1 2020年4月19日

采育镇平原造林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1.工程概况: xxx平原造林建设工程,建设任务为总造林面积xxxx亩。 本项单位工程划分为两个子单位工程:一个是xx工程(xx 镇),建 设任务为造林面积xx亩;另一个是xx区xx镇xx工程,建设任务为 造林面积xxx亩。 本工程工程监理单位为xx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单位为北京xxxx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开工时间为xx年x月x日。工程竣工时间为xx年x月x 日。 2.工程完成情况: 截止xx年x月x日,经现场核查,本工程实际完成造林面积xx 亩,其中京津塘高速绿色通道工程xx亩,景观生态林工程xx 亩;栽 植各类乔木和花灌木以及地被植物411279株,其中完成常绿乔木栽 植17475株,完成落叶乔木栽植52623株,完成花灌木栽植241566 2 2020年4月19日

株,完成地被植物99615株;同时,还完成与园林绿化相配套的基础 设施打井 24眼(其中景观生态林工程11眼,京津塘高速绿色通道 工程13眼),铺设园林给水管线 31074米(其中景观生态林工程 0 米,京津塘高速绿色通道工程13104米);景观生态林工程还完成修 建园路2745米。 经过现场核查,工程总体实际完成造林面积2054亩,完成造林面积核实率为100.00%,苗木质量合格率达到98.00%以上,苗木成活率达到95.68%,工程后期的养护管理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工程质量合格达标。 另外,承担本项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后清理死树164061平方米(未包括中标清单内的324822平方米),回填土工程量96184.1立方米,清运渣土和垃圾21183.8立方米。 3.工程管理情况: 3.1、应用园林绿化高科技措施,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3 2020年4月19日

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2014修订版)

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 (修订版)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景观生态林和通道景观防护林技术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 二、建设原则 (1) 三、技术要求 (1) (一)地块选择 (1) (二)地块处理 (1) (三)种植穴规格 (2) (四)树种选择 (2) (五)苗木要求 (3) (六)苗木栽植 (5) (七)地被种植 (6) (八)通道景观防护林 (6) (九)配套设施 (7) (十)养护管理 (8) 附表1:工程重点推荐植物表 (10) 第二章湿地建设与恢复技术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1) 二、建设原则 (11) 三、主要建设内容 (11) 四、技术要求 (12) (一)设计 (12)

(二)施工 (12) (三)配套设施 (17) (四)养护管理 (17) (五)检查验收 (17) 附表2:常见湿地植物种类及种植密度 (18) 第三章施工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一、总则 (20) 二、外业调查 (20) 三、施工设计编制单元 (21) 四、设计文件组成 (21) 五、设计内容和深度 (22) 六、有关要求 (23) 七、附则 (24) 附表3:项目外业调查表 (25) 附表4:细班主要施工设计内容统计表 (26) 附表5:地块主要施工设计内容统计表 (27)

第一章景观生态林和通道景观防护林技术实施 细则 为规范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平原地区景观生态林和通道景观防护林建设。 二、建设原则 (一)注重景观完整性,统筹考虑与现有林连接和周边景观的协调,实现集中连片,成带连网,营造自然协调、功能完备的森林景观。 (二)坚持森林多功能性,突出生态主导,兼顾社会、经济和文 化功能的协调统一。 (三)强调近自然理念,优选苗木、优化配置,建设健康稳定的 近自然森林。 (四)依靠科技创新,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工程建设 质量和效益。 三、技术要求 (一)地块选择 要在平原造林总体规划范围内,优先选择拆迁腾退地、撂荒地、废弃藕地鱼塘、砂石坑、煤场、河滩地、低效农用地等能实施造林绿化的地块,注重规模连片,对于独立的、与现状林难以连接的单个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30亩。 (二)地块处理 1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绿城发[2013]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5.03 【实施日期】2013.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绿城发〔2013〕3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遏制和清理全市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还绿于民,营造安全、优美、和谐的园林绿化环境,市园林绿化局研究制定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3年5月3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切实遏制和清理全市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效维护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营造安全、优美、和谐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率先实践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城市、首善之区、宜居城市目标,依据城乡规划、园林绿化、林业和湿地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加快落实《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北京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遏止、清理绿地、林地、公园景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为突破,以建立健全园林绿化长效养护管理机制为基础,扎实推进规划建绿、拆违建绿,不断拓展绿色空间,增加城市绿量,着力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成立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周剑平副局长任组长,城镇绿化处、规划发展处、公园风景区处、林场处、造林营林处、林业工作总站、法制处、监察处、森林公安局、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大队、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镇绿化处。 三、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占用绿地行为。首先,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查处,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占用绿地、林地行为,实现绿地、林地违法建设“零增长”。其次,对近年来一些建设项目违法占用绿地、林地,有些代征绿地征而不拆或征而不交,以及

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之令狐文艳创作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DB11/T 213—2003) 令狐文艳 一级养护标准 A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B园林植物 B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B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人车通行处不低于2M;不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标识。 B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B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B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B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 %;园林树木 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B7枯死地被植物或灌木每1000平方米范围内不超过2平方米,单块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C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D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E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F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一、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 园林植物 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年内达到正常形态。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2.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 %以上,除缀花

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编辑)

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编辑)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总体概述及说明 2 第二章施工总体部署 6 第三章苗木材料采购计划及保障措施 15 第四章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 19 第五章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25 第六章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39 第七章劳动力计划及保障措施 48 第八章主要机械设备配置及进场计划 50 第九章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 52 第十章定位和测量放线方案 57 第十一章工程雨季安全施工及措施 60 第十二章文明施工、防尘措施及工程管理创优措施74 第十三章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81 第十四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用地表83 第十五章项目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84 第十六章沟通协调机制 90 第十七章降低成本措施 94 第十八章苗木养护、保护方案 96 第十九章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措施 100 附表1. 种植工程流程图 附表2. 施工进度计划表 附表3.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附表5. 安全管理网络图 附表6. 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 附表7. 临时用地表 附表8.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第一章工程总体概述及说明 一、工程概况 昌平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24标段)施工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为了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地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我公司非常重视本工程,我们将通过严密而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全面的统筹兼顾,使整个工程在施工管理、劳动力组织、施工工艺、进度计划等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把昌平区2013年平原造林(24标段)标段建设成为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优质工程,使业主称心满意。 工程名称:昌平区2013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24标段)施工;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安四路两侧及怀昌路南北侧; 建设规模:1121亩;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竣工验收后一年; 施工内容: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种植工程及给喷灌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包括:垂柳、国槐、紫叶李、元宝枫、白皮松、栾树、银杏、小叶白蜡、黄栌等乔木及花灌木栽植。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UPVC管50、75、90、110等给排水系统安装以及阀门井砌筑。 施北京地区蒸发量远大于降水量,一年当中春季蒸发量最大,冬季蒸发量最小工气候条件:北京地区属于暖温带季风性大陆气候,年降水量约 650~750mm,蒸发量约1500mm,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为比较适合种植的施工季节,5月下旬到8月中旬干燥、高温对苗木种植、生长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技术措施应考虑气候影响,雨量集中在6月至8月,11月下旬进入冬季。 北京地区为季节风区,风向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冬季以北和西北风为主,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绿城发〔2010〕16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规范绿地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本市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及其他建设工程附属绿地。 第三条附属绿地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管护由所有业主负责,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护。 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的管护由该产权单位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附属绿地或者零星树木,以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单位。 第四条附属绿地建设管护应依法实行招投标的,招投标活动应符合《北京市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条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T214-2003)等相关标准、规范,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及小品。其中小游园建设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小游园用地面积的70%;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小游园用地面积的5%。居住区绿地和单位所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六条附属绿地建设,规划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工程开工30日前,通过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05711257.html,),在线填报《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书》,并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送绿地项目所在区、县园林绿化局。 第七条区、县园林绿化局接到书面告知后,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建设规划方案、植物配置、施工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一)提供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对居住区绿地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提出意见; (二)对绿化工程植物设计种植的合理性提出意见; (三)对本行政辖区内居住区绿化提供行业管理信息;

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施工方案-养护

目录 前言 (4)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的组成 (6) 一、组织机构 (6) 二、项目经理部各室、组职责 (7) 第二章施工部署及总平面布置 (9) 一、施工部署 (9) 二、总平面布置 (10) 三、临时用地表 (11) 第三章施工方案 (13) 一、总体方案 (13) 二、具体施工方案 (13) 第四章施工部署 (20) 一、施工进度总体安排 (20) 二、施工组织 (20) 三、保证工期进度措施 (20) 专业资料

第五章施工技术措施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 (23) 一、施工技术措施 (23) 二、使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 (25) 第六章主要材料、构配件计划 (27) 一、材料投入计划保证措施 (27) 二、材料及花木运输计划 (28) 第七章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28) 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8) 二、施工机械与设备进场落实措施 (29) 第八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31) 一、队伍组建 (31) 二、任务划分及人员上场 (31) 三、劳动力计划表 (31) 第九章质量、工期保证措施 (33) 一、质量保证措施 (33) 二、工期保证措施 (34) 专业资料

第十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7) 一、安全生产措施 (37)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8) 专业资料

前言 一、编制依据、围及目的 1、编制容及围 本施工组织设计供投标用,如有幸中标,亦将作为正式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依据,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作适当增补和修正。本施工组织设计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施工部署、总图布置和管理、施工目标、人力及机械配置、主要工程施工方案和方法、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自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组织管理措施,围仅包括自行完成的项目,不涵盖指定分包部分的工程容。2、编制依据 (1)工程招标文件 1)第一部分:招标文件。 2)第二部分:工程图纸。 (3)有关标准规规程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海淀区2012年度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唐家岭地区)——锦绣大地段及苏家坨段绿化养护工程; 建设地点:苏家坨镇前沙涧和后沙涧地区; 工程容:本项目养护面积为1990亩,养护容包括但不限于浇水养护、修专业资料

北京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4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3.7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3.8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3.9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10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 3.11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2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3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4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15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6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技术要求 4.1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4.1.l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4.1.2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 4.1.3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1.4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5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 次;5年生以上(含5年生)的移植培育至少2次。野生苗和山地亩应经北京本地苗圃养护培育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 4.1.5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北京市域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2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 导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为巩固我市公园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园管理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 一、公园维护管理费计算方法 公园年维护管理费总额=(年设施维护费+年水体保洁费+年绿地养护管理费)×调整系数 二、公园设施维护费标准为4.2元/m2年 公园年设施维护费=4.2元/m2年×公园陆地面积 此项标准包括园林建筑(厕所)、园林小品(园灯、导游牌、果皮箱、园桌椅、栏杆、健身器材、井盖)、园路及铺装场地、园艺设施(主要为喷灌、喷泉)、园林电气设备(主要为广播、电视监控系统、景观照明,以及电子屏、水泵、配电箱、变压器、电动门、派接柜等)的维护费用。公园设施维护是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含保洁),即为保持设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不包括设施更新和园林建筑主体结构的修复;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及维护设施的原有功能而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及检修等,即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20%的维护项目,不包括设施大修。此设施维护费标准不含水电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价格信息(2010年10月)市政工程的市场信息价,人工费取定为51元/工日。 三、公园水体保洁费标准为2.4元/m2年 公园年水体保洁费=2.4元/m2年×水体面积 工作内容包含人工清除打捞漂浮物。该标准依据《北京市水利工程养护维修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确定。保洁工作量依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中的保洁作业标准,确定为15000m2/班次。 四、公园中绿地养护管理费标准:特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15元/ m2年;一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9元/ m2年;二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6元/ m2年;三级绿地养护管理费为4元/ m2年。 公园年绿地养护管理费=∑某级绿地养护管理费标准×该级别绿地养护面积 本标准依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投资标准的意见》(京绿地发[2008]11号)执行。 五、调整系数 根据公园维护等级的不同,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国家重点公园、市级重点公园或精品公园以及一般公园。在进行公园年维护管理费总额预算时,分别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 国家重点公园调整系数为1.2; 市级重点公园或精品公园调整系数为1.1; 一般公园调整系数为1。 六、补充说明 本标准包含以下费用:公园绿地、设施、水体维护中的直接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运输费、综合管理费。 本标准不包含以下费用:应时花卉和植物造型等花卉摆放和绿地更新改造费用;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及防治危险性有害生物、普查等应急处置费用;绿地内古树名木养护费;苗木因调整、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费;新增苗木、花卉等材料费;疏植苗木处理费;服务巡查;安全管理(如:公园大门的全天服务、值班,园内巡查执法、维护游园秩序等);文物保护维护;动物饲养以及音乐喷泉、攀岩场等专项

平原造林施工作业道施工

作业道施工 本工程为保证施工和后续养护工作,共设立了3m、4m砂石料作业道共计5670平米,做法为砂砾面层2cm、级配砂石垫层30cm、并安装混凝土道牙。 一、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 定点放线,按照施工图确定作业道位置,并设置桩位。 在具体的测量放样时,可以根据施工图将拐点位置标注在现场,作为控制桩并做好保护。 确定具体的运输路线,保证运输安全。 确定回填土的具体数量。 2、人员准备 本工程以机械操作为主,但需要组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人进行配合。 组织安排作业班次; 制定较完善的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建立技术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 对拟采用的土方工程新机具、新工艺、新技术,组织力量进行研制和试验。 3、设备准备 根据各地块的具体工程量做好机械设备计划,做好设备调配,对进场挖土、推土、运输车辆及各种辅助设备进行维修检查,试运转,并运至使用地点就位。 4、施工现场准备 对施工现场内的地下障碍物进行核查,确认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管线、地下基础及其他障碍物,用于指导施工。 并充分估计施工中可能产生的不良因素,制定各种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手段。并在开工前做好必要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水、电、照明和排水系统,以及施工便道的铺设等。 在预定挖土和堆筑土方的场地上,应将地表层的杂草等预先加以清除,对需要清除的地下隐蔽物体,由测量人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准确位置图,进行方位测定,挖出表层,暴露出隐蔽物体后,予以清除。 对原有沟渠进行清理休整,防治雨天积水。 开挖和堆筑需要设置准确的定位标准及水准标高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测量放线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测量放样,园路根据设计的路面中线进行安桩放线,每隔20M设置一中心桩,并在道路曲线的曲线起点、中点、终点各设一中心桩,在桩上注明标高,再根据路面宽度定下边桩,放出路面平曲线,根据设计范围先进行边线放样,每隔20M用控制桩确定位置,中间采用20M×20M方格网放样,在桩上注明标高。 三、路床挖掘及压实 根据设计要求,放宽一定尺寸进行开挖,碰到湿软土基必须换填,压实仔细,按要求整出路拱,分批碾压,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边后中,先高后低,要求轮迹重叠,沿中心线方向进行,压路机压不倒部位,采用小型夯机纵横循环夯实,防止漏夯,碾压后,路拱不符合处及时耙开重新处理,有"弹簧"现象应返挖,晒干后填筑碾压,整形后土基平整度控制2CM内。 四、级配砂石垫层回填 级配砂石中不能有泥块、杂草、含泥量低于5%。 级配砂石在料场用装载机按4:3:3比例进行人工拌合,拌合遍数不小于3遍,然后装入翻斗汽车运入路床,填料进入路床后用推土机刮平,振动压路机碾压,碾压时先压长边,后压短边,先静压两遍,然后振动碾压,压实设备选择蛙式打夯机或压路机,达到路基密实度的要求。经隐蔽验收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较窄的作业道可采用人工摊铺,摊铺碎石一次上齐,上料应使用铁叉,要求大小颗粒均匀。 先用10~12T压路机碾压,碾速宜慢,每分钟约为25~30米,后轮重叠宽1/2,先沿整修过的路肩一起碾压,往返压两遍,即开始自路面边缘压至中心。碾压一遍后,用路拱板及小线绳检验路拱及平整度。局部不平处,要去高垫低。去高是将多余的碎石均匀捡出,不得用铁

北京“平原造林”树木整形修剪技术要求

北京平原造林树木整形修剪技术要求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目录 前言 (3) 北京平原造林树木整形修剪技术要求 (4) 1范围 (4) 2术语和定义 (4) 3整形修剪原则 (5) 4整形修剪要求 (5) 5整形修剪时期 (7) 6整形修剪次数 (7) 7整形修剪准备 (7) 8整形修剪方法 (7) 9安全作业 (8) 10整形修剪后措施 (9) 11主要树种整形修剪方法 (9)

前 言 为了加强对北京平原造林树木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避免或减少新植林因反季节施工等原因造成大量无冠苗木成活后出现的芽密、枝弱、冠窄、成林慢、抗逆性弱等的现象发生,同时对已建成林地改善通风透光条件、防止过早衰老、及时更新复壮提出具体管护措施,提高林地绿化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负责技术解释。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科技处。

北京平原造林树木整形修剪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北京“平原造林”项目中新植或已建成林地中树木的整形修剪原则、整形修剪要求、整形修剪时期与次数、整形修剪准备、整形修剪方法、安全作业和整形修剪后措施。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北京平原造林树木的整形修剪工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树木整形 对树木通过修整树姿将其培养成骨架结构配备合理、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树体形态结构的过程。 2.2树木修剪 在树木成形后,为维持和发展既定树形,对树木的枝、芽、叶、花、果和根等器官进行剪截、疏除的具体操作过程。 2.3树木整形修剪常用枝条称谓图 2.4皮脊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ICS 65.020.40 P 53 备案号:24599-2009 DB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规定 (4) 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 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 7验收 (31) 附录A (34) 附录B (35) 附录C (37) 附录D (37) 附录E (39) 附录F (40) 附录G (45) 附录H (46) 附录I (47) 附录J (48) 附录K (49) 附录L (50) 附录M (51) 参考文献 (52) 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晶、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212—200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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