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健全监督体系,全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组及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

第二条术语定义

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专门组织开展的一项监督活动,是运用系统化、规范化方法,独立客观的对各个管理部门及岗位履行职责。按情况及管理行为进行认定评价进而增强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有效性。促进遵纪守法,责任目标实现。

第三条内部审计目标

审计检查权力运行及行政执法履行情况,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审计检查内控机制建设有效性和执行性促进内控机制完善有效。审计检查关键岗位人员的配置及履行情况促进服务效率合体效果提高。监督检查财会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资产安全与财会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发现内控中存在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增强防范腐败舞弊能力。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审计工作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管理需要开展内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纪违规行为规避风险。

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提

出纠正意见,对发现的内部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应当根据本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出具的审计报

告或其他审计结论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

任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与被审计单位及人

员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要严格遵守审计人

员行为道德规范,防范工作过失及渎职泄密舞弊谋取不正当

利益的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内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控机构设立

(一)单位设机关党委负责单位系统内的审计监督与管理。所属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内部审计组织

或配备专职兼职的审计人员。

(二)内部审计坚持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内部

审计工作程序实行计划管理业务指导报告总结的报告总结

的管理模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通过内省管理制度的制定,审计流程的设立与实

施内审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监督水平和

审计质量是一新常态需要。

(四)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

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内审组织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

技术资格。

第六条内审人员职责

(一)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对收支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单位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五)对所属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系统内基建工程进行预算,决算审计。

(七)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流程。

(八)上级部门或单位领导要求办理的

其他审计事项第七条内审机构权限

(一)参加本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本单

位有关部门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

关资产有权查阅与审计内容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系统

和电子数据等相关材料。

(三)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资料。

(四)有权对审计关注的重大事项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有权对重大整改的问题实施后续审计。

第三章被审计及人员的权利与责任

第八条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内审工作,提供必

要的工作条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拖延

与谎报。

第九条在接受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及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申请有关内审人员回避,但需有正当的理由

(二)对审计事项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三)要求内审人员修正不符合规定的审计程序及不适当的行

为。

(四)向派内审人员的部门举报控告内审人员的不适当行为。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及人员义务

(一)应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接受内审人员的询问。及

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不得转移隐

秘篡改过去凭证帐册报表档案等文件资料,不得转移隐匿资产。

(三)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及制止,发

生此类事项的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并对措施不

力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审计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员遇有下行为,

审计监察部门应及时上报,申请主管领导处理。

(一)拒绝或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账簿、凭证会计报表及

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以各种手段阻止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影响审计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伪证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处理意见的。

(五)威胁打击报复内审人员知情人和举报人的。

第四章审计工作抽样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编制计划实施审计

(一)内审部门应根据单位总体安排年度预算及单位任

务的编制内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审计任务重点及目标。(二)

内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调查了解有关

情况,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

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审计人员可以

直接食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包括办理紧急事项涉嫌严重违

法违纪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通过检查查询监督盘点发函询证等方法实施审计。

(二)通过收集原件云雾或者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的证明材料。

(三)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会议记录资料。

(四)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的内容做出记录必要时可录音。

(五)记录审计实施过程和查证过程。

(六)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

应当有提供者签名或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

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七)审计组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

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从审计报告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

面意见。十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认可,内部审计工作

组应当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

对审计报告作出必要修改。

(八)审计工作组应当将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书面意

见一并报送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经审核过的审计报告才是正

式下达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九)对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审计项目,还应

对进行后续或者跟踪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十)每个项目审计结束后,应将审计记录、证明材料、

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材料,分别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保管。

第五章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过程及结果的重要记录文件,

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正确。

第十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完成包括内容

(一)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内容,要求及时间,审计人员;

(二)具体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和审计结果;(三)陈述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

(四)内审人员的分析、判断及审计结论;

(五)底稿标识及说明、编号、编制和复核人员的姓名

及日期。相关证据资料附在底稿之后。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报告

(一)内审人员应于审计实施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报

告必须以给予的结果未依据,做到客观、准确,清晰,完善

并富有建设性。

(二)报告应说明审计的时间。目的、范围、方法、与审

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法律、规章制度和政策的依据,以及审

计情况,审计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包括被审单位

负责人对审计结论和建议的意见。

(三)机关党委应建立内审报告审核制度。审计负责人

应认真检查审计证据是否充分、相关、可靠,表述是否清楚,

结论是否合理,建议是否可行。

(四)审计报告(即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经审计负责人批准后下达,涉及对被审计单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后再下达。

第十七条审计报告仅供单位内部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披露报告的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规定如有与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发的审计法规相抵触的,以审计法规为准。

第十九条机关党委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或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4?对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并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6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7?拟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审批后执行。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 ?有权要求集团及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及成员企业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3?有权参加集团及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 4.有权参与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5.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6.有权提岀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岀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7?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账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岀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8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岀处理意见。 9.对审计中发现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3章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第9条审计部应根据企业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第10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第11条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要求计划、财务、技术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并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12条审计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管理规定.docx

1目的 为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得到有效管理,确保内部审核的有效实施,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分类、分级标准,任职条件,工作范围,评价要求 等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管理。 公司其他体系的内部审核员的管理也可参照本规定相关适用条款执行。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权限 4.1 质量管理部 4.1.1质量管理部为公司质量体系内审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负责制定并适时修订内审员的工作及评价标准; 4.1.3根据内部审核业务需求,招募内审员并组织培训; 4.1.4根据年度审核策划安排,向内审员下达审核任务; 4.1.5组织内审员业绩评价工作。 4.2 人力资源办公室 4.2.1负责兼职内审员的岗位管理; 4.2.2负责完善内审员审核业绩档案。 4.3 各部门 4.3.1向公司推荐本部门具备内审员资质的优秀人才兼职内审员工作; 4.3.2协调本部门内审员的工作安排,支持公司质量体系内审的正常运行。 5规则与要求 5.1 分类、分级和任职条件 分类质量管理体系制造过程产品 分级条件加权条件加权条件加权初级1、非技能职 14 级50%1、技术职、技能职、 50%1、技术职、管理50%内审员及以上人员管理职14 级及以职 14 级及以上人 上人员员 2、取得内审员培训50%2、取得内审员培训50%2、取得内审员培50%

证书证书训证书中级1、初级内审员年度60%1、初级内审员年度60%1、初级内审员年60%内审员审核业绩考评合格审核业绩考评合格度审业绩效考评 合格 2 、年度内参与320%2、年度内参与 5 个 20%3、年度内参与 520% 个及以上过程的内/ 次及以上制造过次及以上产品审 部审核程内部审核核 3、具备参与本部门20%3、具备参与本部门20%3、具备参与本部20% 改进活动的经验改进活动的经验门改进活动的经 验 高级1、中级内审员年度40%1、中级内审员年度40%1、中级内审员年40%内审员审核业绩考评合格审核业绩考评合格度审核业绩考评 合格 2 、年度内承担330%2、年度内承担 3 个 30%2、年度内承担 330% 个及以上过程的内/ 次及以上制造过次及以上产品审 审组长的经验程的内审组长的经核组长的经验 验 3、具备参与跨部门30%3、在制造技术方30%3、在产品技术方30% 改进活动的经验面,具备参与跨部面,具备参与产 门改进活动的经验品改进活动的经 验 5.2 定员标准 5.2.1质量体系内审员一般保持在15—20 人之间; 5.2.2制造过程内审员一般保持在10—15 人之间; 5.2.3产品审核内审员一般保持在5— 10 人之间。 5.3 工作范围 5.3.1一般性审核工作 5.3.1.1参与年度审核策划; 5.3.1.2参与审核计划的制定; 5.3.1.3实施现场审核;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1 总则 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 5内部审计人员 6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 7附则 附件:审计文书格式

1 总则 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治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公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形,制定本工作治理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照,客观、公平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判经营治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治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爱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治理,为提高经济效

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2.1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2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截了当同意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3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

最新内审员考试试卷带答案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考试试卷 姓名部门/单位 总分题选择题技能题阅卷人 判断简答题判标题 一、判断题:(每题1.5分共30分。描述正确在括号内划“∨”,描述不正确在括号内划“×”) ( ×)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通用的,产品要求也同样。 (∨)2. 对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可作为对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和改进的依据。 ( ×)3. 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4. 只要是受审核方人员的谈话都可以做为审核证据。 ( ×)5. GB/T50430-2007《规范》所规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在本质上不同于ISO19001中的“质 量管理程序”。因为,质量管理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而《规范》对所规定的“质量管理 制度”要求一般应形成文件。 (∨)6. 施工企业组织机构和职责的变化或调整必须以文件形式公布并应对相应文件进行调整。 (∨)7. 绩效考核制度是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业绩、 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维度。 (∨)8. 施工企业培训需求分析可采用问卷调查表法、绩效分析法、面谈法、观察法、员工自我填 报法、主管提报法等方法进行。 ( ×)9. 通过笔试、面试是施工企业对培训效果评价的唯一方法。

( ×)10.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是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因此对项目质量管理策 划时可不予考虑。 (∨)11.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包括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 件实施监控。 (∨)12. 施工企业应对各管理层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3. 管理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14.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等一个或一组文件是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所形成的结果。 (∨)15. 在安排审核计划时,必须对领导层进行审核。 (∨)16.内部审核就是自我评定。 (∨)17.内审员必须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18.进行内审可以发现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能够促进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19.组织中,使用适宜的统计技术能够帮助组织实施持续改进。( ×)20.对管理体系的评价实际是对管理体系过程的评价。 每题1分共25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二、单选题:( 1. 投标过程中,施工企业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承诺属( d )。 a.发包方明示的要求; b.发包方未明示、但应满足的要求; c.与工程施工、验收和保修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d.其他要求。 2. 审核是一个( b )过程。 a.发现不合格项; b.抽样调查; c.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d.检验产品质量。 3. 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标和审核发现后,得出的最终审核结果是( c )。 a.审核证据; b.审核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释义 (1) 第二条目的 (1) 第三条范围 (2)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 (2) 第四条执行董事 (2)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 (2) 第六条审计员 (2) 第七条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3)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范围、依据 (4)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4) 第九条审计依据 (4) 第四章内部审计内容 (4) 第十条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 (4)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4) 第十二条经济业务活动 (5) 第十三条离职审计 (5) 第十四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5)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5)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5)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立项 (6)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执行 (7) 第十八条专项内部审计 (7)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报告 (8)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9)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9) 第二十二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10) 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 (10) 第七章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11) 附件:内部审计通知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释义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1)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员在执行董事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审计员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2)外部审计指由执行董事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由审计员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执行董事。 第二条目的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 (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 (5)为执行董事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编号:SM-ZD-88276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三甲医院复审内审员职责(优.选)

内审员遴选要求及职责 根据医院质量控制的需要及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各职能部门、科室(每个病区)内选定内审员,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使内审自查常态化,以达到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一、选定对象要求 根据各科的实际情况选定科室内审员,最好不是科主任、负责人,最好是主治医(技)师或高年资住院医(技)师,科质控员也可兼任。内审员必须熟悉本科室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二、内审员主要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履行其职责。 2、不断的学习理解体系管理知识,准确掌握评审标准含义,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协助部门领导规范管理、促进改进。 3、负责本科室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宣贯、监督和改进。 4、负责科室质量管理体系维护:科室内部体系运行监督、改进、文件管理、文件优化、问题点评、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科室制度健全、体系自查、迎接评审等。 5、协助医院完成等级评审任务,并组织做好本科室后续改进工作。 6、协助或承担医院或本科室的质量改进项目的策划、实施,参与或推动,识别改进需求,成立项目小组,策划组

织实施,固化改进成果。 7、积极参与医院流程优化、职能梳理等日常基础管理工作。运用质量管理PDCA的原理加强管理,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 8、负责日常重要质量信息的收集、反馈、跟踪、处置、归档等工作。 9、负责与医院其他科室之间的联系沟通工作。各内审员要保证联系方式的畅通,定时查看邮件,保证文件、材料和通知精神的上传下达,及时、认真地完成行政职能部门布置的相关任务。 三、内审员主要权利 1、对本科室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指导、监督和改进权。 2、根据医院等级评审安排,有权对受检部门进行审核、提出问题点改进要求,并对问题点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有权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规范流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4、有权参与医院基础管理和部门间的协调改进工作。 5、有权对重要质量信息进行收集、上报和跟踪。 6、有权享受院批准的超劳补助,由医务处每月考核上报后统一发放。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方便更 改

医院内审制度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令第51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桂卫规财[2003]120号《XX区卫生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目的是促进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三、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要以医院中心工作为重点,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内部管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确保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院内部审计人员,对本院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一、根据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XX卫生厅XX卫规财[2003]120号文件精神,我院成立审计科。 二、我院审计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三、院长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四、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五、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六、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培训所必需的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培训所需的经费。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 审计科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五)审计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控制工作,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公司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知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改革健康发展。 第3条遵照审计法规,审计机构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4条公司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公司财务责任履行情况。 第5条公司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6条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依法经营。 第7条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公司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每笔业务(产、销、购、验收、储运),不能由一个人(部门)单独包办到底,必须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处理的原则; 3、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4、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5、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6、实行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7、建立一套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8、任用人员必须经过慎重挑选、训练,任用品德不良人员容易发生舞弊,任用业务不熟练人员容易发生错误;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公司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第六条审计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审计部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为审计部专职人员,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内审员管理制度

内部审核员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一体化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管理,不断提高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审核质量,确保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内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核,内审员资格审查、考核和工作管理。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 a) 负责内审员的任命; b) 授权内审组开展内审工作; c) 负责对审核结果作出最后的决定; d) 负责体系文件的批准和内审员的最终评价; e) 负责向总经理汇报体系工作改进计划。 3.2 内审组长 a) 负责制定内审计划和组织内审活动; b) 负责内审员审核期间的工作协调; c) 有权对审核工作的开展和审核中出现的争议作出裁决; d) 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提交审核报告; e) 负责公司内审员的统一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内审员队伍的推荐、实施培训和考核工作。 3.3 内审员 3.3.1内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b) 从事两年以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管理或技术管

理经验; c)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 d)为人公正,善于观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3.2内审员的素质与能力 a) 内审员必须具备正确内审、协调沟通、团结合作、分析判断、善于学习、随机应变的能力; b) 内审中应当以正当途径获取客观证据,作出的公正性评价结论能得到大多数人接受; c) 不卑不亢,排除干搅,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全程忠实于审核目的,忠实于审核结论; d) 注重观察结果与人际关系(内审员、与被审核方等),在出现严重问题时能作出及时有效反应。 3.3.3 内审员的培训 a) 获得内审员资格的人员接受公司内部每年不少于18课时的培训; b) 优先获得外部培训机会,包括体系管理审核标准的培训; c) 优先参与公司开展第三方审核等外部交流活动; d) 优先获得公司管理体系的文件标准。 3.3.4 内审员任命 内审员的选拔由部门负责人推荐(见附表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管理者代表审批任命,质量管理部于每年年初公布该年公司聘任内审员名单。 3.3.5 内审员的职责 a) 内审员须不断学习,关注现用标准、准则、方法及体系文件的更新,协助部门负责人推动本部门的体系有效运行; b) 每年按要求参加内审员的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审核技巧和审核水平; c) 服从安排,认真填写所负责范围的内审过程记录,按时完成内审任

内审员管理制度

内部审核员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一体化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管理,不断提高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审核质量,确保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展内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核,内审员资格审查、考核和工作管理。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 a)负责内审员的任命; b)授权内审组开展内审工作; c)负责对审核结果作出最后的决定; d)负责体系文件的批准和内审员的最终评价; e)负责向总经理汇报体系工作改进计划。 3.2内审组长 a)负责制定内审计划和组织内审活动; b)负责内审员审核期间的工作协调; c)有权对审核工作的开展和审核中出现的争议作出裁决; d)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提交审核报告; e)负责公司内审员的统一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内审员队伍的推荐、实施培训和考核工作。 3.3内审员

3.3.1 内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a)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b)从事两年以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管理或技术管

C)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 d)为人公正,善于观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3.2 内审员的素质与能力 a)内审员必须具备正确内审、协调沟通、团结合作、分析判断、善于学习、随机应变的能力; b)内审中应当以正当途径获取客观证据,作出的公正性评价结论能得到大 多数人接受; c)不卑不亢,排除干搅,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全程忠实于审核目的,忠实于审核结论; d)注重观察结果与人际尖系(内审员、与被审核方等),在出现严重问题时能作出及时有效反应。 3.3.3内审员的培训 a)获得内审员资格的人员接受公司内部每年不少于18课时的培训; b)优先获得外部培训机会,包括体系管理审核标准的培训; c)优先参与公司开展第三方审核等外部交流活动; d)优先获得公司管理体系的文件标准。 3.3.4内审员任命 内审员的选拔由部门负责人推荐(见附表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管理者代表审批任命,质量管理部于每年年初公布该年公司聘任内审员名单。 3.3.5内审员的职责 a)内审员须不断学习,尖注现用标准、准则、方法及体系文件的更新,协 助部门负责人推动本部门的体系有效运行; b)每年按要求参加内审员的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审核技巧和审核水平;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doc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为: 1.设立一个有若干专职人员的审计部门; 2.附属财务部,配有专职审计师; 3.无机构、全职员工,聘用外部兼职审计师。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功能。审计监督体系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职称、专业知识+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奖惩。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程序工作,对审计事项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披露。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的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对象: 1.公司职能部门、员工; 2.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控股企业的居民;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使用、管理、维护和增值; 4.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金融法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管理政策、计划、目标; 4.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的类型和方法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检查合法性、真实性。 2.项目审计。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的审计和调查。 3.特别审计。包括: (1)管理审核。审核被审核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 (2)效益审计。基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经济活动效益、合理性。 (3)任期审计。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职审计。 (4)审计调查。公司常见问题专项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法: 1.提交(交付)审计。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检查 2.现场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及其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决算;

内审员管理制度

内审员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TZ/G-KJ-12 一、为加强对内审员的管理,提高内审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良好运行。依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及《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管理实施实则》等,制定本制度。 二、内审员全称: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本公司是由既精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国际标准又熟悉公司管理状况的人员担任。按照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公司每年都要进行一定频次的内部审核,内部审核由经过培训的有资格的内审员来执行审核任务。内审员可以由各部门(单位)人员兼职担任。 三、内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两年以上质量管理或者产品检验管理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 4)需接受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道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四、内审员应尽的义务 1)指导并轴助本部门(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审核时尊重客观事实,确保审核的真实性、有效性; 3)陪审时要做好审核老师的向导和助手,并维护本公司形象和利益; 4)保守被审核部门(单位)的文件、技术秘密;

5)接受管理部门和注册机构的监督。 五、公司选定并由管理者代表审批的内审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内审员资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颁发内审员注册证书,成为公司正式内审员。内审员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注期有效期内,注册内审员应至少进行五次审核,并随时接受其他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六、公司管理者代表是内审员的直接领导人;科技办公室是内审员的管理部门,在内部审核、外部审核期间内审员要服从其工作安排与调遣,并将内审员工作制表备案:办公室是内审员的资质培训部门,并建立内审员培训档案,内审员在接受资质培训时,要遵守其规定。内审员在培训及工作期间不能到任或确需离开时,必须提前向管理者代表请假。 七、内审员所在的单位(部门)领导要支持其工作,在内审员培训、工作期间不得安排其他任务,并不能以此降低内审员在原岗位的工资收入。 八、奖罚规定 1)内审员每参加一次审核,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审核任务的奖励200元;担任主审人员奖励300元。 2)内审员在工作中如有应付差事、避重就轻、不认真审核及工作能力差的,视情形扣除奖金;工作中如出现迟到、早退及其他不良现象的酌情扣除部分奖金。 3)内审员如在工作中出现1次扣除全额奖励的,属严重不称职,公司将不再启用该内审员。

某公司内审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会议是公司内部沟通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建立会议制度目的在于规范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信息收集、信息沟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放、会后跟踪落实等工作,以提高会议效率、形成顺畅的沟通渠道,从而有利于持续有效的制度化改进。其范围涵盖公司内的各种会议以及公司员工外出参加的会议。 2.职责 2.1 总经理/副总经理 2.1.1 主持经理例会、公司专题会议、管理评审会议、全 体员工大会; 2.1.2 指定专人追踪经理例会事项的落实情况; 2.1.3经理例会后,指定专人整理会议记录,形成并发放会议 纪要; 2.1.4 参加相关会议。 2.2 总经理室 2.2.1 总经理秘书负责经理例会的通知、召集;总经理室 有关人员参加经理例会。 2.2.2 总经理室通知召开公司员工大会;

2.2.3 组织召开公司专题会议; 2.2.4 负责组织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 2.2.5 总经理室副主任负责经理例会和公司专题会议的 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放、会议布置工作执行情况 的追踪、落实和反馈等工作。 2.3 各部门 2.3.1 经理例会前向总经理室递交本部门工作周记,部门 正职经理和项目部正职经理参加经理例会,布置执行 会议安排工作; 2.3.2部门经理主持召开本部门周会,负责周会精神在本部 门内部的沟通; 2.3.3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专题会议的召开,并组织相关 部门参加;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发放会议纪要、追 踪落实会议布置工作; 2.3.4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定并批准员工外出参加 外部会议(高级员工由总经理批准); 2.3.5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大会等会议的具体会务安 排。 3.工作流程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3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实行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内部审计专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内审员考核管理办法

内审员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审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内审员的工作质量,真正发挥内审员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内审员的工作考核。 3.考核办法 3.1内审员考核由公司体系标准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标准化小组)组织实施,各部门参与考核评价,每月依照“内审员月度工作考核表”进行各内审员工作考评。 3.2内审员每月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评定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3.2.1评定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津贴150元/月;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津贴100元/月;80分以下为一般,无津贴。 3.2.2内审员岗位津贴享受对象为各部门兼职内审员,不包括公司专职内审人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的内审员。 4.考核内容及分值 4.1切实履行内审员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有相应的工作计划与措施。每月例会布置工作应按计划完成,计划未开展的,每次扣5分,计划开展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 4.2 参与标准化小组组织的工作会议与体系培训,无故缺席每次扣5

分,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 4.3在工作中接受标准化小组的监督指导,并就分管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的执行情况向标准化小组定期汇报。每月5日前提交工作检查情况总结,无上报者此项不得分,延期上交或填写不完整的酌情扣2-5分。 4.4 参加公司的内部审核工作,不服从分工,拖沓刁难者每次扣5-10分;现场审核,收集并分析审核信息,发现审核证据,审核记录不真实、不完整每次扣2分。 4.5 协助所分管部门的体系文件建设工作,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进行相关的体系培训指导工作。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要开具“不符合项报告”并跟踪改进效果,分管部门未按时提交整改的,每次扣2分,未达到整改效果的每次扣3分;每月不少于一次体系文件培训学习指导,需有配套记录,缺失者每次扣3分。 4.6 遵守公司标准化小组的团队纪律和有关会议规定,如有违反每次根据情况扣2-5分。 4.7针对体系运行情况能够积极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与改善措施。建议被采纳或改善措施效果明显的,每次奖励5分。 5.其他 5.1为及时掌握和记录各部门日常工作情况,为月度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特安排相关内审员完成工作检查总结。 5.2针对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各内审员必须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少报漏报,若经运营部或其它部门人员举报调查属实,将给予责任内审员严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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